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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晓明 李旭燕:当代美国心灵哲学研究述评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09-04-17 21:45:23点击:0

 

 

在当今美国哲学界,心灵哲学无疑是分析哲学传统中最热门的哲学论题之一。心灵哲学家柯林•麦克金(Colin McGinn)甚至把心灵哲学看做哲学中除了形而上学之外最基本的研究领域。实际上,在美国分析哲学传统的各哲学分支中,心灵哲学发展最为迅猛,成果也比较显著。本文试图从心灵哲学发展脉络的角度展示当代美国心灵哲学的新发展。

一从功能主义到心灵的表征理论
尽管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中已经有了功能主义的思想萌芽,但是现代意义上的功能主义却是哈佛大学的希拉里•普特南(Hilary Putnam)在《心与机器》(1960)一书中开始提出的。从历史上看,它是行为主义和心脑同一论的后继者,也是被广泛接受的正统心灵哲学理论。功能主义认为心理状态并不是大脑状态,它只具有一种功能的作用。心理状态只不过是它们与系统的输入、输出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些因果关系可以被任何具有某种因果属性的系统所复制。按照这种观点,即便是制造啤酒罐头的系统,如果它具有某种因果关系,也会像我们人类一样具有信仰、欲望等。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的不断发展,这种因果功能主义进一步发展成为“计算机功能主义”。这种观点认为,只要具有恰当的输入和输出,只要执行恰当的计算机程序,计算机就能够具有思想、感情和理解能力。这种观点也被称为“强的人工智能”。心灵的计算机模式的基本观点是,心灵是一个程序,大脑是计算机系统的硬件。他们的著名口号是“心灵之于大脑如同程序之于硬件”。然而,这种计算主义观点遭到了塞尔(John R.Searle)等人的猛烈抨击。塞尔指出,心灵并不是计算机程序,因为程序是以纯形式的方式或逻辑句法来定义的,而心灵有内在心理内容,因此程序本身并不构成心灵。程序的形式句法本身并不能保证具有心理内容。这一观点在他著名的中文屋论证中得到了通俗的阐明。塞尔的论证依赖于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句法学不同于语义学,仅仅有句法是不够的,还需要语义方面的东西。所以,心灵并不是计算机程序。

塞尔的批评一针见血,他指出了心灵的计算机模式的根本局限性。这种批评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心灵哲学从句法到语义的转向。在这一转向中,产生了心灵的表征理论,而福多(JerryFodor)是这一理论的坚定捍卫者和主要倡导者。心灵的表征理论要求设定一个具有“心理表征”功能的符号系统。这些符号构成福多所谓的“思想的语言”,它类似于普通计算机中的“机器代码”,是一种在生物学意义上确定的代码。心灵的表征理论是主流功能主义的重要后代。表征理论的倡导者把心灵看做“信息处理”设备。他们认为,在思想的语言中以心理表征形式编码的信息在外来刺激与行为之间起着中介的作用。按照这种观点,心灵可以看做“软件”,但它不在计算机中运行,而是在大脑中运行。换言之,功能主义把心灵想像为句法发动机。而心灵的表征理论则把心灵想像为一种语义发动机(semantic engine)。这种表征理论显然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因为它去除了心灵的神秘化因素,明确地把它们整合到物质世界中。

心灵的表征理论面临三个方面的挑战和困难:第一,未解释语句问题。表征理论的核心思想在于,心灵是在思想的语言中以未解释语句(uninterpreted sentence)的形式实现心理表征的。这里,“未解释”的意思是关于心理符号的程序在运作时并不考虑这些符号的意义。就此而言,可以认为心理程序类似于计算程序。现在的问题是:如果心理符号是未解释的,那么它们的意义寓于什么呢?或者说,思想语言的意义源泉在哪里呢?为此,表征理论的倡导者提出了一种关于思想语言语义学的因果解释,但有的学者,例如黑尔,认为这是一种简单化的做法. 第二,实现的多种可能性问题。按照表征理论的心灵图景,当你具有某种特定的心理属性(例如,疼痛)时,这种属性在你那里是由你的大脑的某种物质属性去实现的。在另一些造物(例如一条章鱼或智能机器人)中,同样是疼痛这种属性却可能由完全不同的物质属性去实现。你、章鱼和智能机器人都具有疼痛属性。这种属性在你那里是由某种特定的神经过程实
现的;在章鱼那里这种属性却是由完全不同的神经活动去实现的;而在智能机器人那里这种属性却是由非神经的硅基过程去实现的。因此,疼痛像其他功能性属性那样,具有多种实现可能性。由此引出了一系列问题:计算机器可以通过编程从而感觉到疼痛吗?疼痛这种属性可以通过晶体管中的电子转换去实现吗?第三,心灵的性质方面。功能主义和心灵表征理论常常忽视心灵的一个重要方面:性质方面。它们面对的困难在于,难以确定意识性经验(例如,看物体,听声音,找感觉,等等)中特定性质的地位。他们要么认为这些特性可以通过分析而去除,要么认为这些特性与我们心理活动的联系只是偶然的。正是这些解决困难的尝试,引发了美国哲学界对“感受性”(qualia)的研究兴趣。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对感受性的研究导致哲学家关注与意识有关的一系列问题,从而引发了他们研究意识问题的兴趣。

二从关注命题态度转向探讨意向性立场
美国哲学界有一种较为流行的看法,即认为心灵哲学是语言哲学的拓展。塞尔甚至认为,语言哲学是心灵哲学的一个分支。在他看来,若没有心灵与语言关系的解说,若不能说明意义如何确立在更具生物学意义的心一脑意向性之上,语言理论就不是完全的。_2 实际上,对命题态度的关注,就是在探讨关于语言意义根源的理论中发展起来的,我们所关注的心理状态,例如思想、信念、忧虑也有一个“意义”,一个特定的命题“内容”。比如,人们认为儿童是不可思议的,科学家相信人类具有巨大的潜能,老百姓担心“非典”会卷土重来。这些状态就叫做命题态度,因为它们都表达了对一个特定命题的不同“态度”。

美国哲学家唐纳德•戴维森(Donald Davidson)绕过关于意识经验特性的问题,集中讨论了心理状态的一个概念——命题态度。他关于命题态度的观点颇有代表性。由于他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以及他在美国哲学界的影响,一些哲学家热衷于把心灵理解为纯粹是命题态度的汇集。在他们看来,我们心灵的其他方面要么可以还原为命题态度,要么可以被忽视。按照戴维森的观点,对命题态度的理解必须包括对解释言语需要什么所做的把握,也就是要考虑当我说出某个语句时你理解我所说的东西可能涉及什么。如果你和我说同一种语言,你就可以不假思索地理解我说的话。当你和我说不同语言时,理解起来就复杂得多,需要复杂的能力和技术,需要一些使你能够把我说的话与某种意义联系起来的原则。这种能力和技术是什么呢?按照戴维森的早期理论,这种能力是通过你拥有所说这些话的“真理论”构成的。这种真理论是由塔斯基(A.Tarski)提出的关于形式语言的真的理论。真理论借助有穷的规则集合为该形式语言的每一语句生成一个“T一语句”(即真语句)。

戴维森坚持认为,要解释我说的话,你就必须把意义(真值条件)与你实际上说的和可能说的话联系起来。但他又指出,要做到这一点,只有你同时能够解释我的命题态度才有可能。我以某种特定态度说出一个语句,那是因为我相信、希望达到某种目的。戴维森争辩说,我们把命题态度归之于不同的主体时,我们用的是各不相同的“解释理论”。而解释理论将对命题态度的归结施加具体的限定。例如,只能把信念归之于拥有语言的生物,把信念归之于能将其语言中的信念翻译为我们自己信念的那些生灵。借助解释理论,可以对这些命题态度做出恰当的解说。这样一来,戴维森就从塔斯基真理论出发发展出一种关于命题态度的解释理论。完成了从真理论到解释理论的过渡。

在他看来,为理解我的言语,你必须理解我相信什么,我想要什么;然而,要把握我的信念和欲望就要求你理解我所说的话。怎样才能打破这个循环论证的怪圈呢?戴维森提示说,这种解释依赖于我们在确定这些语句是否为真时的初始态度。但是没有关于我的语言或我的信念、欲望的先天知识,你也可以知道我认定某一语句为真。这并不意味着事先假定了你知道我说这个句子的意思。实际上,你对我认定某语句为真的发现就可以构成你对关于我要做的假定的一个独立证据。于是,在解释我的言语时,你开始猜测我相信什么,我的言外之意是什么,然后再核查这些你使我认定为真的关于这些语句的猜测。

戴维森的理论同样面临着挑战和困难。第一,不确定性问题。在运用一个解释理论去理解命题态度时,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对同一个言语者适用的解释理论有很多个,每一个都与现实的和可能的证据相容。你和你的同事独立地工作,各自构造自己的解释理论去解释我说的话。两种理论都与你的证据一致,都使你能够理解我说的话。然而,一经比较,你就会发现,两种理论都自成体系地赋予我的谈话以不同的意义!极端的情况是,你可以把我说的某个句子的意思解释为“斑马有条纹”,而你的同事却把同一句话的意思解释为“大象鼻子长”。问题在哪里呢?你们俩哪一个是对的呢?或者两个都对呢?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判定呢?对所谓“解释的不确定”问题,另一位美国哲学家蒯因(Quine)争辩说,每一个表达都可能有相当完美但相互抵触的翻译(translations)。这里所说的翻译大致相当于戴维森所说的解释。戴维森同样认为,这种不确定性是不可避免的。但与蒯因不同的是,他认为在解释理论中偶然找到的不确定性完全无伤大雅。我们可以把不同的解释宽容地看做他们互不相同的“记法变式”(notational variants)。这就像测量温度可以用华氏也可以用摄氏一样。我可以说水在摄氏零度结冰,你也可以说水在华氏32度结冰。两种测度不同但它们是把握同一事实的不同方式。尽管戴维森对解释的不确定性做了有利于自己的辩护,但这仍然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第二,无穷倒退问题。按照戴维森的看法,主体之拥有命题态度(信念、欲望)依赖于该主体之被解释,正像长度的测量依赖于用来测量的数字体系一样。因此,主体的信念和欲望与该主体拥有的解释理论密切相关。而解释行为本身显然涉及解释者本人的命题态度。这就导致了无穷倒退:我的命题态度依赖于你对我的解释;你的命题态度依赖于某人对你的解释;某人的命题态度又依赖于另一人对某人的解释;如此等等。这个过程一直延续下去,哪有个尽头呢?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由此引发了更多的哲学争论。

针对戴维森的困难,丹尼尔•丹尼特(Daniel Dennett)提出了一种研究心灵的方法。像戴维森那样,丹尼特也主张对命题态度归结加以限定,但与戴维森不同的是,他只是用较弱的“合理性”要求去限制命题态度的归结。他认为,我们可以合法地把命题态度归之于任何系统——动物、蔬菜、矿物,只要这种系统的行为按系统的“目的”(end)有合理性就行。这就是所谓心灵研究的“工具主义”(instrumentalist)方法。这种方法的提出标志着从戴维森的解释主义方法向工具主义方法的转变从此开始。戴维森主张把信念以及命题态度归之于语言使用者,丹尼特则主张完全从语用学角度去限定命题态度的归结。比如,一个生灵或任何事物是否具有信念的问题完全取决于把信念归之于它的实际效用。

丹尼特认为,在实际运用中,借助工具主义方法,就要把这些生灵看做“我们中的一员”(one of US):它们具有关于世界的信念和对特定事态的欲望,并按照这些信念和欲望去行动。比如,你观察到一只旅鸫在花园里找虫子。你就通过假定旅鸫饿了想找食物从而理解它的行动。旅鸫相信虫子是食物,相信在花园里应该可以找到虫子,结果就产生了在花园里找虫子的欲望。总之,旅鸫是根据其信念和欲望产生合理行动的。在根据信念和欲望去解释旅鸫的行为时,你就采用了丹尼特所谓“意向性立场”(intentional stance)。

什么是意向性立场?丹尼特解释说,意向性立场是我们为了解释任何生灵的行为而采取的一种立场。我们采用设计立场并不意味着信念和欲望从根本上说是功能状态。当我们的兴趣在于解说带有预见性或目的性的主体行为时,我们就采用意向性立场。只有当环境使我们有可能更仔细、更系统地考察控制主体行为的机制时,我们才诉诸设计立场。一般说来,认知科学家、心理学家、生理学家、社会生物学家往往以不同方式对人类行为的解释采用设计立场。丹尼特认为,我们的解释不能仅仅停留在对某种机制的设计水平描述上,还应当通过揭示它们构成的更简单机制去说明这些机制。例如,认为视网膜具有特定的智能,而这种认识是通过发现视网膜由视网膜杆、视锥细胞组成并与其他细胞相协调而得到的。当我们这样把系统分析成它的组成部分时,我们就深入到了所关注的焦点或单元。在这个分析水平上,发现单个
细胞只不过就是去探查特定的化学物质并相应地通知相邻细胞即可。当我们达到这一分析水平,也就不再是采用设计立场,而是采用了“物理立场”(physical stance)。在这里,通过考察细胞的化学成分就可以看出细胞是如何行使其功能的。

不难看出,丹尼特对立场的分析是从意向性立场开始,再下降到设计立场,最后下降到物理立场。他把立场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意向性立场,它是最高层次的立场;第二类是设计立场,它是中间层次的立场,往往是认知科学家、心理学家关注的立场;第三类是物理立场,它是最低的,基础性的立场。通过这种分类,丹尼特建立了一个关于立场的层次结构系统。从戴维森到丹尼特,从关注命题态度到探讨意向性立场,美国的心灵哲学终于从语言哲学若即若离的关系中解脱出来,发展成为一种较为系统的理论,在这一方面,丹尼特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但是,他的理论同样面临着困难和挑战。第一,取消主义(eliminativism)者提出的诘难。按照丹尼特的观点,心灵及其内容探讨的效用取决于它的描述和解释的效用。这种工具主义观点遭到取消主义者(例如邱奇兰德)的反对,取消主义者认为,根本没有什么意向性立场,没有信念,没有欲望。这就把学界关注的焦点从工具主义转向了取消主义。第二,关于意识问题的讨论,尤其是关于高阶表征的讨论,丹尼特的观点引起了塞尔等人的强烈反应,引起了关于意识问题的更深入的讨论。

三从关注实体转向关注属性

美国心灵哲学的另一理论渊源是对传统哲学心一身问题的探讨。近代哲学家笛卡儿系统地探讨了心一身问题,提出了心身二元论。在他看来,有两种基本实体:心灵(精神)实体和物质实体。物质实体具有广延性,心灵实体具有思想。心灵实体的属性是思想的样式(modes of thought)。由于笛卡儿对心身相互作用的解说过于神秘,到了现代,这种实体二元论已经没有多少支持者了。在美国心灵哲学研究中,目前比较流行的是各种形式的属性二元论。属性二元论起源于斯宾诺莎。在他看来,只有一个实体但有无数的属性,其中有两个属性与人的智能有关,那就是精神性和物质性。它是同一个实体(神或自然)的两个方面。戴维森继承了这一观点,但去除了它的泛神论色彩,在《心理事件》(1970)中提出了一种“异常一元论”,它实质上是一种属性二元论。属性二元论认为,同一实体既可以具有心智属性也可以具有物质属性,坚持这一理论必然走向实体一元论和属性二元论的结合。实体二元论难以说明心与身之间的因果相互作用何以可能的问题。属性二元论试图说明这一问题。例如,心与身之间是什么因果关系?多数哲学家把这种因果关系看做事件(event)之间的关系。什么是事件?一个事件是一个实体在特定时间里拥有或失去某种属性。戴维森等学者讨论了心理事件或“心理活动”(mental act)、状态(states)、事态(states of afairs)或事实(fact)等概念,系统研究了心理事件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对心灵哲学的深入发展做出了贡献。

戴维森提出了一个心灵对物质的附随性命题。按照这一命题,物质上相似的对象一定在心智上相似;没有物质的变化就没有心灵的变化。作为关于属性的不可知论者,戴维森把“附随性”(supervencs)表述为关于描述或谓词的命题。另一些哲学家,其中最著名的是耶旺•金(Jaegwon Kim),把这个命题改造成为关于属性的命题。在他的《附随性与法则不可通约性》(1978)、《因果性、同一性与相随性》(1979)、《作为哲学概念的相随性》(199o)中,金把附随性命题表述为:心理属性附随相伴于物质属性。也就是说,心理属性以某种方式依赖于或植根于物质属性,这不仅指具有心理属性的每一实体也刚好具有物质属性,而且指实体具有的心理属性依赖于它的物质属性的实现。从2O世纪7O年代至今,许多哲学家沉迷于附随性的研究,但是有学者(如黑尔)认为对附随性的这种痴迷是一种不结果实的毛病。不过,他也承认这种研究为理解功能主义理论所隐含的本体论问题提供了一种新方法。

四 强调意识在心灵哲学中的中心地位
就像汽车司机喜欢在亮处找钥匙一样,认知科学和心灵哲学家都喜欢从容易人手的问题开始探讨。2O世纪9O年代以前,尽管有人探讨意识问题,但没有太多的学者愿意去啃这块硬骨头。9O年代以后,越来越多的心灵哲学家开始关注意识问题,进而强调意识在心灵哲学中的中心地位。他们发现,心灵哲学的主要困难往往与意识有关,有关意识问题的争论总是处于哲学研究的前沿和争论的中心。越来越多的哲学家开始强调意识在心灵哲学中的中心地位,从而把心灵哲学研究一步步引向深入。

心灵哲学家关注的意识的问题主要有:第一,意识的本质问题。什么是意识的本质?哲学家的回答大致有四种:一种极端的观点是否认意识的存在。这种理论被称为取消主义。他们认为没有什么思想、感觉、情感之类的东西,这些东西只不过是科学诞生之前人们的胡说八道,是类似于鬼神、巫术的东西。存在着的只有大脑、神经元之类。第二种观点与之针锋相对,认为我们现在的世界观太狭隘了,世界上到处是超自然的东西。他们认为意识是神的意志的直接表现,至少是比自然力更实在的征兆。意识是不朽灵魂的显现。大脑产生意识就像水变成酒的奇迹一样。第三种观点反对前两种观点,同时声称意识是一种原初的存在,正像时间和空间是物理学中原初的维度一样。所以,意识经验是世界的原初性质,它与大脑中的事件相联系,谁也不能解释清楚它何以如此:它本来就是这样。这是一个不可还原性命题。第四种观点试图用我们熟悉的词汇来解释意识,他们声称意识并不像它初看起来那样古怪,主张还原论的唯物主义、行为主义以及功能主义就持这种观点。他们试图化归意识现象,对意识的本质提供一种浓缩的解释。在他们看来,意识并不神秘,它实际上是一种表面上神奇实际上相对平凡的某种东西。 柯林•麦克金教授把这四种有代表性的观点概括为DIME四边形。D(Deflation)表示浓缩,I(Irreducibility)表示不可还原性,M(Magic)表示魔术,E(Elimination)表示取消。第二,反对物理主义的三个论证。在关于意识的本质以及如何说明意识的问题上,物理主义遇到了许多挑战,正是在批评物理主义的过程中,心灵哲学家提出了一些反对物理主义的论证和假说。在这些论证中,最著名的如下:

解释空白(the explanatory gap)。解释空白论证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物理主义能够理解意识吗?提出这个论证的哲学家指出,物理主义要求所有的现象原则上都可以做出物理的解释,并认为在物理世界中存在着一般性解释模式,宏观对象的属性可以用微观对象的属性来解释。但是,对于大脑何以导致或构成意识状态的系统性知识我们实际上知之甚少。解释空白论证进一步表明,无论我们能否发现关于意识状态构成的因果性,都无法弥补这种缺失。因为甚至在原则上也不能对意识做出合理的物理解释。

“知识论证”(the knowledge argument)。“知识论证”的大意是物理主义不能解释当我们知道意识状态中所具有的知识时我们究竟知道的是什么。比如,某人完全可以具有关于颜色视觉的物理学知识、生理学知识、心理学知识,但是他看见红色时就完全不知道他看到的是什么。这个论证的前提和结论是:

(1)        玛丽从未见过红色却知道关于看见红色的所有物理事实。
(2)当玛丽第一次看见红色时她所知道的是一些新事物。
(3)所以,并非所有的事实都是物理事实。

按照物理主义的观点,所有的事实都是物理事实。但是知识论证却对此提出了挑战,认为可以找到非物理事实。然而,这个论证的有效性如何?有学者对此提出过质疑,他们认为这个论证中的“知道”是一词多义的。第一个前提中的“知道”通常用来表达命题知识;而第二个前提中的“知道”通常用来表示何以知道或有关能力的知识。但无论这个论证是否有效,物理主义观点都是有争议的。

还魂尸(Zombies)假说。所谓还魂尸是与我们在物理构造方面非常相似但是缺乏意识经验的假想物。我们无法感知还魂尸,因为它的神经系统与我们的神经系统不一样。还魂尸的行为完全反映了意识主体的行为。按照功能主义的观点,心理属性是功能属性,一个对象由于它们的倾向装置而拥有功能属性。于是我们可以假定还魂尸具有与我们一样的基于其神经系统的倾向装置。既然还魂尸想你我之所想,行你我之所行,那么它就会像你我那样,藐视关于它缺乏意识经验的提示,因为它像你我一样相信自己有意识经验。尽管它不理会自己缺乏意识经验的提示并不符合事实,但它真诚地相信这一点。这看起来像是悖论,但它揭示了物理主义属性概念与意识概念之间存在的不搭界问题。

总而言之,解释空白论证向我们提出了关于脑状态与意识之间解释关系的一个问题;知识论证假定有一些事实并不是物理事实;还魂尸论证设想了一个在物理构造上与我们相同但没有意识经验的造物。三个反物理主义的论证都有一个共同的假定:在意识被解释或被还原时,意识概念与物理概念之间不存在概念性或分析性的联系。如果有这种联系,就难以想像还魂尸的存在,也不会有解释的空白和知识论证了。三个思想实验表明了物理主义、功能主义的困境。要挽救物理主义,除非能够推翻这些比较严格的思想实验。


注释
[1]John Heil,Philosophy ofMind,Routledge,2004,P.115.
[2]John R.Searle,The Rediscovery ofthe Mind,The MIT Press,1992,P.xi.
[3]Colin McGinn,The Character ofMin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7,PP.41—42.
[4]Tim Crance,E/ements ofMin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PP.7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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