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网 消息) 4月24日,彭州市民政局作出书面情况说明,称倪燕出具了乐至县大佛派出所开具的身份信息被冒用的证明,要求彭州市民政局撤销邓刚和倪燕在彭州的结婚登记。书面说明称,彭州市公安局光明路派出所会将调查笔录通报给彭州市民政局,作为下一步处理的依据之一。同时,彭州市民政局与倪燕取得联系,表示正在想办法协助其解决问题。彭州市民政局也与律师取得联系,希望其尽可能向倪燕提供法律援助。
婚姻是人生一件大事,是经过爱情长跑过后奔向幸福生活的转折点。然而,结婚之前办理结婚证的倪燕被告知“被”结婚,遭遇这样戏剧性的尴尬局面,我们换位思考,肯定愤怒之极。而面对该件事,当地民政局和公安局都显得十分无赖,很多网友都指责民政局的推脱责任不作为,把更多的责任和怨言指向了民政局。从人性的角度讲,直接上诉民政局的不作为,理所当然。
不过,责骂民政和公安部门的同时,我们可否深思一个问题,导致“被”结婚的根源是什么?毫无疑问,就是当事人个人信息泄露后被别人利用后被动结婚。
近年来,因为个人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利用,去做一些非法活动的事件层出不穷,特别是信息共享的年代,让不法分子更是猖狂万分,这是一个共性问题,面对这个共性问题,我们不应该过多的问责当地民政和公安部门,更不应该去谴责这些非法之徒。
个人信息作为一种资源,它的普遍性、共享性、增值性,使其对于个人生产、生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解决互联网盛行的信息泄露危机,任重而道远,做好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更多的还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多措并举,完善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做到监管到位、法律到位、措施到位,全面有力的做好信息安全保护工作。
当然,作为公民本身,更应该保护好自己的信息,谨慎使用个人证件;注意留在电脑上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在购买商品、申请会员,需要填写个人资料时,应有选择性地保留自己的有效信息;不要轻信各类不规范的社会调查等等。在保护好自身信息的同时,也有义务为此项工作做出一份贡献。
笔者建议,当地民政局不要推拖责任,应当主动协调公安局快速解决该事,还当事人一个清白和公道,一份幸福的婚礼。最后,在此祝愿倪燕新婚愉快,白头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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