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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托·博比奥:民主的未来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2-15 09:13:02点击:0

   
   [内容提要] 到现在为止,民主的理想还未能实现,这主要是因为以下六项残酷的现实: 多元主义社会的产生; 特殊利益; 寡头政治; 有限的空间;无形权力的存在;公民教育不足。而这些现实是由于以下三个原因而产生的: 技术人员的统治; 官僚机构的增加;无法满足的需求。因此,讨论民主的未来这样的问题是不可能的,而对民主则只能做最狭义的理解。
   [关键词]民主 理想 现实障碍
   
   我受邀以民主的未来为题写一篇论文,这一主题充满了无法预料的困难,我将以两段引言作为开始。在黑格尔为柏林大学所做的关于历史哲学的一些讲座中,面对一个学生向他提出的"是否应当将美国看作一个未来的国家"这一问题时,黑格尔显然被激怒了,他回答道:"预见一个未来的国家( 此处与美国无关) 不是一个哲学家的事情……哲学中我所关心的是,什么是当前的和永恒的---简言之就是理性( reason)。这已足够吸引我们的注意力。"第一次世界大战末,马克斯·韦伯在给慕尼黑大学的学生所做的题为"作为职业的科学"的讲座中,大量听众坚持追问他对德国未来的观点,他回应道:"预言家和政治煽动家不属于学术的平台。"
   即便不倾向于接受黑格尔和韦伯论证方式的人们,以及将其看作没有说服力的借口的人们都必须承认,预言是一件危险的事情。预知未来的困难也来自如下事实:所有人都将自己的各种期望与忧虑投映到未来当中,然而,历史的进程与我们的关注无关,这一过程是由无数微小的人类行为塑造的,而这些无智识但却强大的人类行为能够综合成一种概括的观点,这种观点不会由于太抽象而不可信。因此,思想家们关于世界进程的各种预言最终几乎总是错误的,尤其是一部分人相信并将继续相信一种全新和可靠的社会科学的创始人卡尔·马克思的各种预言是错误的。
   我的观点简述如下:如果你问我民主是否有未来,或者假设有的话,将是什么样?那么,我会毫不迟疑地回答不知道。这篇文章的目的是纯粹地对各种民主政体现状的考察,为回应黑格尔,我们停下来去做这项研究。如果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可以推断出关于这些政体进步(或倒退) 的一种趋势,从而试图对其未来作出一个审慎的预测,那就更好了。
   
   最狭义的民主
   我的前提仅仅是一种关于民主讨论的有意义的方式,作为一个不同于所有形式的专制统治的民主,在这一前提下很可能把一系列规则视为其( 主要的或基本的)特征,这一系列规则规定谁有权做集体决策以及适用哪些程序。每一个社会组织做集体决策时必须受其所有成员的约束,以确保它在内部和外部的生存,尽管各种集体决策是由单个个人作出的(这种组织不决定任何事情) 。结果,为人们所认可而成为集体决策的个体( 一个人、几个人、许多人、所有人) 所做的决策,有必要在各种规则( 不管是成文法还是习惯法)的基础上作出,这些规则规定谁有权在受一个组织所有成员约束的情况下做各种决策,以及适用哪些程序。就人们响应号召参与到( 或相互协作)集体决策中这一方面来说,民主以将这一权力( 由基本法宪法授予,变成一种权利)授予组织的大多数成员为特征。我意识到"大多数"一词是模糊不清的。但是,除去政治声明是出自"几乎"和"大部分"领域这一事实,说它"全部" ( all)就是错误的,因为即使在最理想的民主体系中,人们也只能在达到特定年龄时才能参与选举。"完全统治" (omnicracy)或统治权掌握在每个人手中,是一种理想的上限。在开始讨论民主不可能按照一种抽象的原则创建---即讨论民主不考虑历史环境和做判断时所需的衡量标准---之前,一些人肯定就已经有了投票权。所以要说的是,一个成年男子享有选举权的社会比一个只有财产所有者才享有选举权的社会更加民主,但它不比一个女性也享有选举权的社会更民主。上个世纪一些国家出现了一个持续的民主化进程,这意味着授予选举权的国家稳步增多了。
   关于达成各种决议的方式,民主的基本原则是多数原则,换言之,就是根据集体决策的原则,如果决策得到至少是组织中那些委以决策权的多数人的批准,就意味着受整个组织的约束。如果一个多数决议是有效的,那么一个得到一致同意的决议更是有效的。一致同意只有在受限制或同质性的组织中才可能,并且只在两个极端和完全相对立的情况下才能实现:或者当涉及一个非常重要的决策时,每个参与者都享有否决权; 或者当遇到一个无关紧要的决策时,某些不表达否定意见的人默许( 心照不宣地默认同意的情况)。自然,只有当两个人做决定时才需要一致同意。这就将真正同意的决策与根据法律所做的决策( 通常仅涉及多数同意)清楚地区别开来了。
   此外,即使像我所采用的最狭义的民主概念,不仅仅要求在集体决策中授予大多数公民直接或间接参与的权利,也不止要求像多数原则一样的程序性规则的存在(或极端情形下的一致同意)。它还涉及第三种情形,也就是必须给那些被召集做各种决策的人们或去选举决策人的人们提供真实的选项,并且他们能够在这些选项之间作出选择。关于这一条件,人们要意识到,那些被召集做各种决策的人们所谓的各项基本权利必须得到保障:言论、表达、演讲、集会、结社等权利。这些自由主义国家初期就设立的各项权利,促进了完全意义上的"法治国家"学说的产生,国家不但要根据法律来行使权力,而且要在一定限度内行使,这一限度来自对那些所谓个人"不可侵犯"的权利在宪法上的认可。不管这些权利的哲学根基是什么,它们是主要的程序机制适当运作的必要前提,而民主体制就是以这些机制为特征的。授予这些权利的宪法规范本身不是游戏规则:它们是允许游戏发生的基本规则。
   由此得出,自由主义国家不但是民主国家的历史前提,也是其法律前提。自由主义国家与民主国家是相互依存的:如果自由主义提供了适当行使民主权力所必需的自由,那么民主则保障了这些基本自由的存续。换言之,一个非自由主义国家似乎不能保证民主的适当运作,相反,一个非民主的国家似乎也不能捍卫那些基本自由。当自由主义国家与民主国家结合起来,这一事实则提供了这种相互依存的历史证明。
   
   理想与残酷的现实
   概括了这些基本原则之后,现在我开始准备思考这个备受争议的主题,并对民主的现状给出一些评论。我们正面临的是一个通常在"民主的转型"这一标题下讨论的话题。关于民主转型的所有文章集合在一起可能会塞满一个图书馆。但是,"转型"一词过于模糊,以至于它允许各种激烈的不同观点。对于右派来说[例如我所知的帕累托的《民主的转型》( Transformation of Democracy)一书,帕累托是哀叹文明危机这一长期和持续传统的创始人],民主转变成一种不完全的无政府主义的政体,它终将带来国家的瓦解。对于左派来说[我正想到一本像J.阿格诺里( J.Agnoli ) 写的《民主的转型》( Die Transformation der Demokratie)那样的书,以对"议会外"的批判为典型],议会民主正逐渐转变成专制政体。反映民主的各种理想与"实际的民主现状" (我用这样的措辞与当人们谈论"实际的社会主义现状"意义相同)两者之间的鸿沟对于实现我们的目标更为有用,我相信,这胜于把注意力放在转型的概念上。某人的一次演讲让我注意到这样一个结论:"在历史的进程中发生过很多次这样的事情,以一种高尚而又理想的方式设想的东西往往会变成残酷的现实。因而,罗马源自希腊,俄国革命源自俄国启蒙运动。"这句话出自帕斯捷尔纳克( BorisLeonidovich Pasternak)小说中的人物戈登之口,他是日瓦戈医生的朋友。按照相似的方式,我愿意补充,洛克、卢梭、托克维尔、边沁或者约翰·斯图亚特·密尔的自由主义民主思想转变成了一系列……的行动(你可以把任何你认为合适的名字加进去---你将很容易发现不止一个) 。确切地说,在此谈论的是那些"残酷的现实",而非那些被设想成是怀有"高尚的、崇高的理想";或者,换种方式来说,在此谈论的是承诺与现实之间的反差。我将挑选这些破碎的承诺中的六项。
   
   多元主义社会的诞生
   与盛行于古典时期的有机观念---其遵循的是整体高于部分---不同,民主来自于个人主义的社会观念。相反,作为个人意志所形成的人为产品,民主涵盖了每一种社会形式,尤其是政治社会。社会和国家个人主义观念的出现与有机观念的削弱可归咎于观念史上三大事件的相互作用,这三大事件是现代社会哲学的特征。
   1. 17、18世纪契约理论的原初假设认为,公民社会之前存在一个自然状态,在自然状态中,自由平等的个人享有主权,人们同意在他们之中产生一个公共权力,赋予其保障他们生存和自由(还有财产) 的功能。
   2.政治经济学的诞生。这是一种对社会和各种社会关系的分析,其主题再次回到人类个体是经济人这一假设之上,而不是传统思想中的政治人,政治人并非代表自己的权利,而是作为共同体的成员。根据亚当·斯密的观点,个人"在追求其本身的利益时,常常比其抱着促进社会利益的目标更能有效地促进社会利益。"[确实,按照麦克弗森( C. B. Macpherson) 的解释,霍布斯和洛克所构建的自然状态是市场化社会的预兆。]
   3.边沁和密尔的功利主义哲学。他们认为,功利是客观道德体系基础的唯一标准,从而无需采用"自然状态"等模糊的概念就能区分善与恶。这一标准从一开始就把个人的情绪考虑在内,比如快乐和痛苦。通过把共同利益作为个人利益的总和,或者用边沁的话说,将其看作是最大多数人的幸福,从而解决共同利益这一传统问题。
   享有主权的人们通过与其他平等享有主权的人们达成协议,创设了政治社会。通过采纳这一假设,民主学说构想的是一个没有中介组织的国家,而中介组织是中世纪各城市国家的社团主义社会或是在绝对君主制之前的由各种等级和庄园所组成的国家的特征。民主设想这样一种政治社会:在由许多个体组成的主权者( 一人一票) 与其代表之间,不存在任何特殊利益的附属组织。不再有卢梭深恶痛绝的各种派系,不再受《夏普里埃法》( "the Law of Chapelier") ( 在法国直到1887 年才被废除) 的影响。然而,在民主国家中实际发生的情况却恰恰相反:政治中最具影响力的个人越来越少,组织---一些大的机构、各种各样的协会、所能想到的每一行业的工会组织、在思想体系上具有巨大差异的各种党派---越来越多。各种组织而非个人成为民主社会中政治生活的主要参与者:不再只有一个主权,或者说由主张直接或间接参与到政府中的个人组成种族或民族,种族成为理想的( 或是神秘的)单元。相反,人们被分为各种相对立和冲突的团体,与中央政府相比,他们相对自治( 人类个体已失去或从未有过自治,除了在一个经常被一系列现实所驳倒的理想政府模式中) 。
   民主社会的理想模式是一个有向心力的社会,而现实却是一个离心的社会,即不是只有一个权力中心( 卢梭所设想的"公意"),而是有很多的权力中心,因此,正如政治学家们所认同的,将其称为多中心社会或多头政治可谓名副其实。( 或者用一个更有力但又不失错误的表达就是"多头统治"。)建立在受欢迎的君主统治基础上的民主国家模式带有王室统治的情景或与其相似,因而它是一元社会模式。民主政体之下的真实社会是一个多元主义的社会。
   
   特殊利益的活力重现
民主的首次转型( 这里的首次是在关注分权的意义上而言)使关注代议本质的第二次转型得以产生。现代民主作为代议制民主而产生,与古典时期的民主相比,它意味着一种政治代议制度的典范,即在这样一种代议制下,被号召去追求国家利益的代表不能受制于一种有约束的授权。政治代表的基础原则与其所代表的特殊利益截然对立,这种代表必须支持其所代表的人们的动机,受制于一种有限的授权(一个私法上的特征: 规定在超越授权的情形下废除合同) 。法国制宪会议举行的最著名、最具历史意义的一场讨论产生了1791年宪法,这见证了那些主张代表一旦被选出就成为国家的代表而不再是选民---他们不再受任何授权的约束---的人们的胜利。不受限制的授权从前是君主的一种特权,他声称在召开三级会议时,来参加会议的各级代表们的权力是不受制约的。作为一种主权的公开表达,不受限制的授权从君主的主权转移到人们所选举的集团。从那时起,对有限授权的否决权成为以民主代议制为基础的所有宪法中一条公理性的规则,在那里,民主不得不为了生存而斗争,人们常常会发现深信不疑的支持者捍卫代议制民主,反对试图以某些特殊利益的代表取代或补充它。
   没有一条宪法规范比对有限授权的否决权更具侵犯性,也没有一条原则比政治代表更让人轻视。这些相对自治的组织为获得最高权力而相互竞争,并主张自己的利益高于其他组织的利益,在一个由这些组织构成的社会中,这样的规范和原则会在实践中变成现实吗?除了每个组织都倾向于将国家利益与自身的利益等同起来这一事实,是否有一个普遍的标准使我们能够区别共同利益和这个或那个组织的特殊利益,或者区别共同利益与特殊利益集团的结合---以其他利益为代价在他们之间达成协议?无论是谁代表特殊利益,对其的授权总是有限的。我们还能找到一个不代表特殊利益的代表吗?在工会中当然没有,因为涨工资的各种协议依赖于工会,就像在关于组织和劳动成本的国际协定中所做的一样,所有这些都会产生很大的政治影响。在议会中呢?如果并未公开违反有限授权的否决权,党纪意味着什么? 代表们常常利用秘密投票来规避党纪,在意大利他们是否被贴上"狙击手" ( snipers)的标签---即作为叛徒因为公众不同意而被驱逐出局?当所有要说的和要做的都已完成时,有限授权的否决权是一条没有附带任何制裁措施就被批准的规则。相反,代表---其重新选举依赖于所在党派的持续支持---所担心的唯一的制裁是,如果他违背了服从官方路线这一对立原则,那么就适用责令他受其所在党授权的约束。
   我敢明确地说,公正的政治代表之上的利益代表的胜利是由这样一种类型的关系所提供的,这种各对立的利益集团( 个体和工人各自的代表们)和议会之间的关系在欧洲大部分民主国家形成了一种规范。这一关系带来了一种或对或错被称作"新社团主义"( neo - corporatism)的新型社会体系,这一体系以"三边协议"为其特征,理想中代表国家利益的政府仅作为一个中介干预到这两者之间,至多扮演一个( 通常是不起什么作用的)担保人的角色以确保所达成的任何协议都得到遵守。那些大概十几年前设计出这一模式---成为目前各种民主"转型"的中心议题---的人们阐释了一种新社团主义的社会,这种社会提供了一个解决包括程序在内的各种社会冲突的办法,即各大组织之间达成协议,这与政治代表没有太大关系,但却是各种特殊利益代表典型的表达方式。
   
   寡头政治的残存
   民主没有实现的第三个承诺是其未能使寡头政治权力寿终正寝。我没必要对这一点进行详述,因为这一论题已经得到广泛的解决,至少从19 世纪末,当加埃塔诺·莫斯卡(Gaetano Mosca)提出政治阶级理论时就没有争议了,这一理论由于受到帕累托的影响而转化成为我们所知的精英理论。民主思想的指导原则总是自由,从自治的意义上理解就是被自己的法律支配的能力(根据卢梭的著名定义)。这就导致了制定行为规范的人和遵守规范的人之间完全同一,从而消除传统的差别,这是被统治者与统治者之间全部政治思想的基础。代议制民主,毕竟是唯一存在并运行着的民主形式,其本质是对自由原则---自治的放弃。把未来假设为所谓的"计算机治理"(computer - ocracy),通过给所有公民提供向电脑发送选票的方式,也许可以使直接民主成为可能,但这种想法是幼稚的。通过评价意大利每年颁布法律的数量,有责任感的公民至少每天将会被召集起来投一次票。这种过度的参与,产生了一种被达伦多夫(Ralf Dahrendorf) 轻蔑地称作"完全公民" ( total citizen)的现象,这种结果只会导致政治饱和以及选民的逐渐冷漠。委托少数人不得不付出的代价常常就是多数人的冷漠。没有哪种冒险比过度民主能更有效地毁灭民主。
   目前权力结构中的精英群体自然不能消除民主与专制政体之间的差别。即使莫斯卡意识到了这一点,尽管他自称为是一个自由主义的而非民主主义的保守主义者,并且虽然权力中总是存在着寡头政治,他还是设计出了各种政府形式的复杂类型学,这就使得能够将建立在政府形成与组织的方式不同基础上的各种政府形式彼此区别开来。由于文章一开始就是对民主宽泛的程序界定,因此就不应该忘记这种阐释的拥护者之一熊彼特的主张,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一个民主政体的特征并非没有精英群体,而恰恰是存在着一些为获得公众投票而相互竞争的精英。麦克弗森( C.B.Macpherson) 在《自由主义民主的生命与时代》( The Life and Times ofLiberal Democracy) 一书中,他把民主的发展从上个世纪到现在分为四个阶段: 将现阶段界定为"均衡民主" ( democracy of equilibrium),与熊彼特的定义相一致。这位意大利精英主义者仅仅用简明扼要的语言,就指出了自欺欺人的精英与向自己提意见的精英之间的差别。
   
   有限的空间
   如果民主不能彻底击败寡头政治权力,那么它就更不易渗透到受整个社会组织约束的所有行使各项决策权的领域中。在这种语境下,相关的差别不再是少数人掌权与多数人掌权之间的差别,而是自下而上的权力与自上而下的权力之间的差别。并且,这个问题更恰当地说是不一致的承诺而非破碎的承诺。因为,从术语的严格意义上来说,现代民主是作为一种方法(method) ---对各项政治决策的合法化与规范化---而产生的。或诸如"政府" ( 不论是国家的还是地方的) 是从一般角色---公民---来考虑人民的,而不考虑其作为宗教信徒、工人、士兵、消费者、残疾人等各种特殊角色。一旦实现了普选权,如果可以说民主化进程得到了拓展,那就表明,正如通常所认为的那样,与其说代议制民主向直接民主发生了转变,不如说政治民主向社会民主发生了转变。所争论的问题与其说是"谁投票",不如说是"在哪投票"。换言之,如果人们想了解一个国家是否朝着更伟大的民主发展,那么他们应该寻求的并非是那些有权参与到其所关心的决策中去的人们数量的增长,而是他们行使这种权利的语境或空间的扩展。只要民主的进程没有使存在于上述许多发达社会中权力的两大障碍---大商业和官僚机构---逐渐削弱(且不说这是否是可取的,即使这是可能的) ,就不能说民主进程是彻底的。
   然而,我饶有兴趣地发现,用传统术语说,在那些非政治的空间中,例如在工厂里,特殊权力体系中存在一个关于某些自由的声明,与政治体系相对应的各项公民权利的声明相类似。例如,我想到了1970年的《意大利工人法令》( "Italian Workers'Statute")以及目前起草一项病人权利章程所付出的努力。尽管与国家相对应的公民的各项权利受到关注,但某些自由权利的让步优先于政治权利的授予。就像我所说的,当我们谈论自由主义国家与民主国家的关系时,各项政治权利是某些基本自由权的自然结果;自由权得到尊重的唯一保证在于上述例子中的支配权,即承担这一保证的权力。
   
   无形的权力
   与民主理想相比,民主现实没有实现的第五个承诺是消灭无形权力。关于民主与寡头政治权力之间的关系已有大量作品论述,但同时,无形权力这一论题迄今却仍在很大程度上为人们所忽视(部分原因在于这一问题不能用许多社会学家经常适用的诸如采访、民意调查等技术来研究) 。也许,我尤其受如下因素的影响:意大利发生的事情、无形的权力---黑手党、卡莫拉( Camorra)③、反常的共济会会所( Masonic lodges)、秘密服务,这些对他们自己而言就是一种法律,而当局本应该监督这些颠覆性因素,但实际上却促进了这些因素---在哪里现身,请原谅我这种十分明显的文字游戏。然而,事实并未改变,迄今我所看到的对这一问题有最广泛研究的是一位美国学者所著的一本书,即艾伦·沃尔夫(Alan Wolfe) 的《合法性的诸种限制》( The Limits of Legitimacy),他用一章充分说明了什么是所谓的"双重国家" (double state),在他看来,双重的含义在于无形的国家与有形的国家相伴而生。众所周知,当民主第一次出现时就提出了使人类永远摆脱无形权力的愿景,从而产生了一种"在光天化日之下"实行政务公开的政府形式。现代民主将古典民主作为其典范,尤其是雅典小城邦的美好时光:人们在市场上集会,听着演说家们阐述各种各样的观点,并在光天化日之下自由地做各项决策。柏拉图通过所谓的"剧场政治"( theatrocracy)(这是在尼采的著述中发现的非常重要的一个词) 来诋毁这种民主( 柏拉图是反民主的)。民主优越于极权国家的原因之一是这种民主政府将最终带来权力的透明,即"不带面具的权力",而那些极权国家则重申帝国秘密以及权力秘密的价值,并用历史、政治的观点为大部分政治决策需要的暗箱操作辩护。
在《永久和平》的附录中,康德据此阐述并举例说明了基本原则:"如果人们遵循的格言与所公开的不一致,那么与他人各项权利有关的一切行动都是错误的。"这意味着,我被迫保守秘密的行为确实不仅是不公平的,而且一旦公开就会激起强烈的反应,进而导致其不能实施。举一个康德自己的例子,哪个国家会在签订国际条约的时刻宣布他不会遵守?哪位人民公仆会公开宣布他会为私人目的挪用公款? 通过这些措辞来表达问题的结果是:所有政府行为必须受公众监督这一原则的重要性不仅在于通常所说的它允许公民了解享有权力者的行为,从而能够控制他们,也因为公众监督本身就是一种控制形式,是一种承认在什么是允许的与什么是不允许的之间作出区别的设计。建立在暗箱操作基础上的政治与国家利益的理论结合并非偶然,也就是说,根据这些理论,允许国家做那些禁止私人公民所做的事情,国家为了不引起暴乱而被迫秘密行动。(为了对暴君的特殊权力进行一些说明,柏拉图说,只有暴君才被允许公然实施使人愤慨的行为,而这种行为普通人只能在梦中想象。)无需说,权力的公共责任在像我们这样的国家更为必要,在像我们这样的国家,技术的日益进步使得权力机构在实践中享有了检控每个人行为(甚至每个细节)的无限权力,如果我早先表达了对"计算机治理"在一个民主国家中对被统治者是否有利存在疑虑,那么我毫不怀疑它为统治者提供了方便。权力当局的理想一直是其臣民的每一个行为都能够被监控,其臣民的每一句话都能被听到(如果有可能没有被看到或听到),这在今天已经实现。古代无暴君,现代就没有绝对的君主,尽管周遭有一千名检举者,但上述说法在获取全部相关信息上---大部分民主政府都能使用电脑获取信息---是成立的。贯穿政治思想史的一个古老的问题是"谁来监视监视者?"目前可以表述为:"谁来控制控制者?"如果对于这一问题找不到一种恰如其分的回答,那么在看得见的政府这一意义上,民主就丧失了。在这种情形下,与其说我们在完成一种破碎的承诺,不如说这实质上是与民主的基本前提相悖的一种趋势,这并非是朝着公民最大可能地控制权力者的方向发展,而是朝向掌权者对国民的最大支配发展。
   
   未受教育的公民
   第六个破碎的承诺涉及公民教育。近两个世纪以来,代表民主的所有辩护都包括如下观点: 使公民摆脱臣民身份的唯一途径是赋予他或她以各项权利,那些19世纪研究公法的学者们将这些权利称作积极的公民权利。民主教育作为民主实际运作这一整体所必需的部分产生。教育不是民主的一个前提条件,即使在雅各宾派模式中---首先出现革命的专政,随后是美德的盛行---美德也不是作为前提条件来构建政权的。对于虔诚的民主人士来说则不同,在他们看来,美德的盛行(对孟德斯鸠来说,和把恐惧当作专制主义的基础相反,这一点构成了民主的基本原则)是与民主等同的,而从对共和国的热爱来理解,民主不仅不能没有美德,而且美德还促进、培育和巩固民主。
   在约翰·斯图亚特·密尔的《论代议制政府》( Considerations on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中,理想政府这一章有一个关于这种观点的经典表述。他把公民分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并解释道,一般来说,统治者更喜欢后者,因为他们更容易被驯服或者更冷漠,而民主需要前者。他由此推论,如果消极公民占主导地位,那么统治者乐意将其转变成只对吃草感兴趣的羊群(我要补充的是,即使当草的供应匮乏时,他们彼此也不抱怨)。这就使他提出将选举权扩展到把较低阶层也包含在内,解决多数人暴政的一个方法恰是把富人---总是由人口中的少数构成,天然地倾向于为排他的自身利益服务---和较低阶层都纳入到选举中去。参与选举具有较强的教育意义;通过政治讨论,工人们超越工厂中狭隘界限内的重复性劳作,能够了解遥远的事件与自身利益之间的关系,接触到公民( 不同于那些他们平时打交道的人们),从而自发地成为共同体的一员。公民教育是20 世纪50 年代美国政治学中最热门的主题( 被看作是"政治文化"这一标题之下的主题)之一,然而,这一主题之河流很快就干涸并褪去。在他们创设的许多分类中,我记得关于"臣民社会" ( society ofsubjects) 与"参与者社会" (society of participants)的区别,前者适合于系统输出,即得益于选民期望从政治体系中获取利益,而后者适合于系统输入,由选举者形成,他们把自己看作表达利益和制定决策的潜在参与者。
   审视目前的形势,在不断加剧的政治冷漠现象---已经超过了选举者的半数---面前,建立起来的最好的民主也是不起作用的。根据政治文化理论,很多人对系统输出或系统输入不熟悉。他们全然不关心官僚主义者在市政厅内---在意大利巧妙地被称作"宫殿"---做了些什么。我意识到政治冷漠容许更多温和的解释。但即使是最温和的解释也不能让我忘记,所有伟大的民主理论家们并不愿看到公民教育的有益结果竟是放弃选举权。在像意大利这样的民主国家中,选举者的比例依然很高(但随着每次选举的过去而下降),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表达意见所用的投票正在下降,同时,正在增长的是作为一种交易手段的投票。因此,在政治学家晦涩难懂的术语中,投票变得适合于输出;或者,用一个通俗但稍具反启蒙主义者色彩的表述就是投票被"买到了",这是一种建立在通常来说不可靠的互惠原则( 政治支持与人情交易)基础上的赞助。但是,我不能不想起托克维尔在向议院代表演讲时( 1848 年1月27日)的悲叹,议员公共生活的恶化意味着"共同持有的意见、情感、观点逐渐被特殊利益所取代"。他转向他的同伴们问道,是否"那些因既得利益而投票的人们没有增加,那些决定以政治观点为基础的投票没有减少";他谴责一种"卑劣、庸俗的道德"的表达趋势,因为这种趋势产生了这样的原则,即"那些享有政治权利的人们只有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才想起行使这些权利"。
   
   技术人员的统治
   破碎的承诺曾经一度得到遵守吗?我要说的是,没有。暂且不说我一开始所提及的高尚理想与已经实现的残酷现实之间的天然鸿沟,政治民主的计划是构建一个没有当今社会那么复杂的社会。没有履行承诺是由于没有预料到或由于在公民社会本质的"转型"(在这种情况下我相信"转型"一词是合适的) 中意外发生的各种障碍。我将指出其中的三个方面。
   首先,随着社会从家庭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从市场经济逐步转向一种得到保护、规范和计划的经济,需要技术知识来解决的政治问题逐渐增多。技术问题需要专家---一个由专业人员组成的不断拓展的团队。一个世纪以前,圣西门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他预言法学家的政府将为科学家的政府所替代。统计技术的进步已经超越了圣西门的想象,并且只有专家们才能应用统计技术,对所谓的"技术人员的统治"的需要已经在完全不成比例地增长。
   技术专家政治( Technocracy) 与民主是相对应的:如果技术专家在工业社会中起领导作用,就不能仅把他看作是一般公民。构成民主基础的假设是所有人都能对任何事情作出决策。相反,技术专家政治则主张,只有那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少数人才应该做各项决策。正如我已经指出的,在极权国家时代,由于普通人太无知而只能被暗箱操作所牵制。当然,现在普通人不像以前那么无知了。但是像抵制通货膨胀、保障充分就业、确保收入分配公平等需要解决的问题不是变得越来越复杂了吗?
   它们不需要解决了吗? 这些问题就其本质来说需要的难道不是科学技术知识吗? 这对于大街上的他或她( 不论何种教育程度) 都不再神秘了。
   
   官僚机构的增加
   出现的第二个不可预见的障碍是官僚机构规模的持续扩大,也就是说,权力机构都是按照层级自上而下进行设计,从而与民主权力体系截然相反。假设在任何社会中都存在权力的等级,那么可以把政治体系想象成一个金字塔;然而在民主社会中权力是自下而上传递的,官僚社会中权力则是自上而下的。
   从历史上看,与其说民主国家与官僚国家之间对比鲜明,不如说它们彼此相通。所有变得更加民主的国家同时也更加官僚化,因为官僚化进程很大程度上是民主化进程的结果。证据如下:福利国家---使得前所未有的官僚机构设置成为必要---的垮台隐藏着这样一种观点,如果不摒弃民主权力,那么就使其处于一个明显受限的范围内。民主化和官僚化联系在一起的原因---马克斯·韦伯已经清楚地审视过了---已经被普遍了解。当那些享有选举权的人们仅仅是财产所有者时,他们很自然地就会要求公共权威部门履行一个基本功能:保护私人财产。这就产生了有限国家、守夜人国家,或者我们现在所认识的最小限度的国家,以及国家宪法---作为财产所有者的联合以捍卫洛克明确提出的财产权这一自然权利。从那一刻起,选举权扩展到了文盲,他们不可避免地会要求国家建立免费的学校,并因此承担起一种责任,这一责任对于传统的寡头政治国家和第一个资产阶级寡头政治国家来说是未知的。当选举权也扩展到无产者和穷人---对他们来说,唯一的财产就是劳动力---时,就会导致他们要求失业保障、国家对疾病和年老的各项保险计划、孕妇的福利、住房补贴等。因此,作为对下层需求的回应,不管你是否喜欢,福利国家出现了,而这些需求从这个词的最广泛含义上来说是民主的。
   
   无法满足的需求
   第三个障碍与民主体系"表达利益"的总体能力问题紧密相联: 这一问题在过去几年中引发了关于所谓民主"难以控制"的争论。本质上,其中心问题是:首先是自由主义国家,然后发展为民主国家,为公民社会从政治体系中解放出来贡献了力量。这一解放过程产生了一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公民社会逐渐成为对政府提出各种要求的一个无穷尽的来源,政府要想适当地实施其职能就必须给予充分的答复。但是,如果一个自由社会提出的要求不断增多、紧迫和艰巨的话,政府会如何回应?
   正如我所说的,对公民自由的保障:出版自由、集会、结社自由都是公民向那些政府工作人员要求有利条件、利益、特别条款、一种更为公平的资源分配的路径,这是任何民主政府的必要前提。无论一个政治体系多么有效,也没有能力处理如此大量而又变化迅速的要求。这就导致了所谓"超负荷"的政府,对于政治体系来说激烈的抉择也就成为必要。然而,一旦作出一个选择就排除了其他,而没有作出确定的决策就会引起人们的不满。
   论证并未就此结束。公民向政府提出要求的速度与一个民主政治系统允许政治精英做适当决策的复杂程序的缓慢形成鲜明的对比。因此,将各项要求纳入到系统内的机制与给出回应之间越来越不同步。前者以一个较快的速度运行,而后者越来越落后。这与专制体系中所发生的恰恰相反,专制体系能够控制需求,能够事先遏制公民社会的自治,而在实践中,由于没有那些议会体系特有的遵守复杂决策程序的义务,专制体系能较快地作出适当决策。简言之,民主善于产生需求,却不善于满足这些需求;另一方面,专制能够遏制需求并能更好地满足这些需求。
   
   不顾一切
   尽管我说过,目前有人预测到民主的未来的悲惨景象情有可原,但我绝不会提出此类预测。与战争年代相比,在埃利·哈莱维( Elie Halevy)的名著中这样的时期被称为专制主义时代,民主政体持续地扩大其疆域。胡安·林茨( Juan Linz) 的《民主的毁灭》( The Breakdown of Democracy) 一书主要收集了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果有关的材料。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朱利安·桑塔玛利亚( Julian Santamaria)的《南欧和拉丁美洲民主的转变》( Transition to Democracy in SouthernEurope and Latin America)一书则聚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事件。第一次世界大战一结束,意大利仅用了几年时间,德国用了10年时间,就推翻了议会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没有被推翻的民主得到恢复,而其他国家则推翻了专制政府。甚至像意大利这样民主不占据统治地位且未充分运转的国家,也不存在严重的危险,尽管我说这些话时带着几分恐惧。
   我正谈论的是来自极端右派或极端左派的内部危险,对此我们要清醒。在东欧,民主政体一出生即夭折或者没能见到光明,原因曾经是并将继续是外部的。在这一分析中,我所关注的是民主的内部难题而非外部难题,外部难题来自于不同国家在国际体系中协作的方式。然而,我得出的结论是,此处所研究的破碎的承诺和不可预见的障碍并非民主政体"转化"为专制政体的充分条件。这两者间的本质差别被维持了下来。民主国家最狭义的内容没有削弱:保障基本自由,存在相互竞争的党派,人们享有普选权的定期选举,集体决策或经妥协的决策( 如在协商民主或新社团主义中),或建立在多数原则基础上的决策,或者在任何情况下作为一个联合政府的不同派系或同盟之间的公开论辩的结果。一些民主政治比其他类型的政治更不稳固、更易受攻击,而且有很多种不同程度接近民主理想模式的民主形式,但即便是距离理想模式最远的那种民主形式也不会和专制国家相混淆,更不会成为一个极权主义国家。
   我并没有提到外部威胁,因为在此我谈论的主题是民主的未来而非人类的未来。我必须承认,对于后者我并不想下任何赌注。仿照我们常规的标题:"未来已经开始",一些幽默的人可能好奇: "如果相反,未来已经结束了,将会怎么样呢?"
然而,我想我能作出一个最终的评述,虽然我承认这对我来说是有风险的:在已确立的民主政体之间没有爆发过战争。这并不意味着民主国家不会打仗,但到目前为止它们彼此之间还没有发生过。正如我所言,这是一个大胆的断言,然而,我向某些人发出挑战来反驳这一主张。当康德主张保证永久和平的假想条约的第一个确定条款应该是"每个国家的宪法都应该是共和主义的"时,他是正确的吗?当然,康德所提及的"共和政体"这一概念与目前"民主"的概念是不相符的,但是以国家内部宪法作为反对战争的保障这一观念被证明是有力且内涵丰富的,许多反战主义计划背后令人鼓舞的理念在上两个世纪中相继出现,尽管其实践仍处于孕育之中。针对康德提出的原则的各种反对意见总是来自于对如下事实的不理解:既然它涉及的是普遍性原则,而非一些或几个原则,那么对政府形式的采纳就要求实现永远和平。
   
   对价值的呼吁
   总之,必须对这一基本问题给出一个答案,我经常反复听到的是( 尤其是来自于年轻人的看法),民主易受到幻想和失望的伤害。如果民主主要是一系列程序规则的话,它还怎样主张依赖"积极的公民"? 拥有积极的公民有可能不是必需的理念?这些理想当然是必要的。然而,怎么能忽视那些产生这些规则的理念所经历的诸多挣扎呢? 我们能尝试将它们罗列出来吗?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在几个世纪的残酷的宗教战争之后出现的宽容的理想。如果今天对世界和平还有威胁的话,那么可以将这个威胁再次归咎于狂热,换言之,就是对事实的垄断,以及对向他人施加暴力的必要性的盲信。这些事实每天都出现在我们眼前,无需举例。
   第二是非暴力理念,我从未忘记卡尔·波普尔的名言,即民主国家与非民主国家的本质区别在于,只有前者才能在没有流血牺牲的情况下使公民摆脱政府。经常受到嘲讽的民主的正式规则第一次被引入到历史中,这是为不付诸武力解决社会冲突而设计的共存的手段。只有这些规则得到遵守,对手才不会再成为敌人( 被毁灭),然而对手明天就可能和我们站在同一战线。
   第三个理念是,通过对观点、端正态度和生活方式的自由辩论,会出现逐渐更新的社会理念:只有民主允许形成无声的革命并使之蔓延开来,正如在过去几十年中两性之间关系所发生的情况一样,这种无声的革命可能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革命。
   最后是手足之情的理念( 法国大革命中的博爱)。人类的历史是兄弟相互残杀的历史。在《历史哲学》中,黑格尔把历史定义为一个"巨大的屠宰场"。我们能不赞同这一观点吗?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不通过使民主成为一种习惯的方法来维持民主的方式,但是没有对血缘关系---把全人类联系到共同的命运上来---的承认,民主能够成为一种习惯吗?既然我们每一天都更清楚这种共同的命运,这种承认也就更为必要。理性的微光依然在照亮我们的道路,我们应该依此而行动。
   
   诺贝托·博比奥( Norberto Bobbio),意大利当代著名政治思想家; 译者:周明军,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人文社科系讲师、政治学博士。
   来源:《国外理论动态》2013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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