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网站首页 |公法评论|公法经典|公法专题|公法案例|公法论文|公法文献|资料下载|西语资源|公法史论|公法时评|公法新闻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欢迎访问公法评论网。浏览旧站请进:经典旧站
公法评论网全站搜索: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您现在的位置 : 公法专题 维权运动专题 文章正文
维稳新手段:从抗议者的社会关系入手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9-29 16:49:58点击:0
“政见”观察员 袁幼林

近年来,抗争政治学(contentious politics)中对政府控制人民抗议手段的理解开始更加广泛。之前学界的研究主要局限于强硬的压制手段,或多或少忽略了相对“软”的手段。

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东亚研究中心的欧博文(Kevin O’Brien)教授和中国西南财经大学邓燕华副教授通过研究2005年浙江省东阳市画溪镇村民大规模抗议附近化工园区事件以及政府的维稳措施,引入了“关系型镇压”(relational repression)这一“软”手段的概念,并且分析了其有效性。

随着舆论压力日渐增大,通过暴力手段镇压抗议通常会导致巨大的反弹,愈发不可行。因此,关系型镇压在中国开始变得更加常见。它指的是通过从抗议者的社会关系入手来控制抗议。在中国的语境下,关系型镇压主要是依赖抗议者亲戚朋友的劝说和施压来瓦解大规模抗议。由于地方政府在部分亲戚朋友的工作生活中起着主导的作用,政府对于这些亲戚朋友的胁迫往往会对抗议者本身造成感情上的压力。

2001年到2005年间,画溪镇村民一直饱受附近竹溪化工园区污染带来的庄稼破坏和健康受损的危害。在两次上访北京无功而返后,2005年3月24日,受污染最严重的第五村村民在化工园的入口处搭建了帐篷,并且开始了全天候的示威活动。4月10日,随着示威人群越来越多,镇政府采取了强制措施,从凌晨3点起,派遣了超过1500名公安干警开始了清理现场的活动。大规模的暴力随后爆发,造成了超过300名村民和干警受伤,以及68辆政府车辆被烧毁。在外界舆论强大的攻势下,政府开始转向关系型镇压。

作者在2007年4月间对当地122位抗议领袖、村干部、镇干部和普通百姓进行了采访,并且详细阅读了档案材料,诸如上访信、海报、干部工作日记、会议记录以及内部《每日一报》等。通过进一步对其他案例的研究,作者将关系型镇压分成了四个阶段——

首先,当地政府工作人员会采集主要的抗议人员信息以及他们主要的社会关系。吉林省抚松县公安局强调,面对抗议人群要做到“四知”:知道他们的个人信息、家庭状况、社会关系和联系方式。同样,画水镇的工作小组很快整理出了抗议者的社会关系:“抗议者LHE叔叔的女婿:GYX,画溪五村南江水库副总负责人;抗议者YG的外甥:LDF,皇田帆(音)供电站职工;抗议者WXG的儿子:WWB,画溪二村小学德育处主任……”

然后,当地政府便开始衡量哪些社会关系可用,并且开始联系这些社会关系加入工作小组。两条主要的标准便是:与抗议者的关系和对于政府工作的配合度。在这样的筛选标准下,当地的政府干部和其他工作与政府紧密相连的抗议者亲属便成为了首选。很快,一个仅仅由几十名政府官员组成的工作小组发展到了数百人,主要包括学校老师、国企工人和当地的企业家。

紧接着,政府便督促组员开始人盯人的感化行动。感化行动中最重要的一环便是让抗议者意识到,不管他们自己多麽愿意牺牲自己,继续抗议会让他们亲近的人尝到苦果。一位当地地毯厂的工人向自己的祖母下跪说道:快结束抗议吧!不然他们不会让我回去工作的,现在找到份工作不容易。祖母在强大的感情攻势下,最后放弃了抗议。通过传递压力、动用感情和制造罪孽感这样的手段,政府期待关系型镇压会起到效果。

最后一环便是惩戒措施。画溪镇的文件中明确写道:任何镇政府工作人员,如果有亲戚参与了抗议,将会受到党纪和政府纪律的处罚,可能会被撤职、开除党籍甚至面临刑事处罚。在湖南省嘉禾县,2004年便有超过160名政府和国企工作人员因此被停职。

作者分析认为关系型镇压的有效性主要依靠的两大元素是政府对于社会关系的影响力和社会关系对于抗议者的影响力。因为政府控制着他们的薪水和职业前景,政府官员和国企员工通常成为最有效的社会关系。由于政府在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私企老板也经常加入这样的关系型镇压工作小组。

【参考文献】



Yanhua Deng and Kevin J. O’Brien (2013). Relational Repression in China: Using Social Ties to Demobilize Protesters. The China Quarterly, 215, pp 533-552.

本文链接:维稳新手段:从抗议者的社会关系入手,转载请注明出处。
【责任编辑:未知】
阅读排行
· 盐光沙龙第十五期:杨佳是谁?——基督徒法律人看“杨佳案件”
· 邓玉娇事件的政治意义”座谈会会议纪要
· 范亚峰:法治与公民社会
· 李德满:十年来中国抗争运动研究评述
· 滕彪:中国公民运动中的民间纪录片
· 范亚峰:中国体制内改革动力已基本衰竭
· 陈永苗:鹿鼎在于公民社会——评社科院开除范亚峰事件之二
· 个案与草根维权研讨会纪要
· 范亚峰:单篇文章浏览量在万人以上这个网站就危险了——互联网与
· 魏汝久: 中国维权律师忧思录
相关文章
·叶成城:地缘政治学的批判与...
·卡特莉娜·弗雷斯特:罗尔斯...
·杰克·沙利文:美国外交政策...
·倪乐雄:中国崛起的地缘政治...
·宋涛、陆大道:大国崛起的地...
·李猛:“政治”的再发现——...
·陈端洪:主权政治与政治主权...
·陈端洪:理解香港政治
·汝绪华:算法政治:风险、发...
·李若晖:中华政制要论
公法评论网建于2000年5月26日。本网使用资料基于学术研究之目的,如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即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范亚峰信箱:[email protected] .欢迎投稿,欢迎推荐文章。
© 2000 - 2024 公法评论网 版权所有。
两足行遍天地路,一肩担尽古今愁。以文会友,以友辅仁,砥砺意志,澡雪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