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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毅:法国式革命暴力与现代中国政治文化 |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09-03 08:54:59点击:0次
本文由《二十一世纪》授权共识网转载。
一 引言
革命总是暴烈的,必然要诉诸血腥的暴力。这种暴力尽管很野蛮很残酷,事实上也会给许多无辜的人们带来巨大的灾难,但在革命者看来却是为实现更好的生活所必须承受的一种牺牲。所以,革命者一般都会毫不犹疑地认可革命的暴烈性。如毛泽东所言:“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1
但历史也告诉我们,不同国家的革命,尽管都很暴烈,却在暴烈的程度上有很大的不同。比如,法国大革命就比英国或美国革命暴烈得多。实际上,法国大革命的暴烈性在世界历史上是空前的,以至于言之“惨烈”都不为过。然而也正是这种“惨烈”,赋予了这场革命一种引人注目的经典性,同时也是其世界性影响远远强于英、美革命的重要原因,尽管后者在推动现代世界的成长方面也有同样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
法国大革命的世界性影响主要是通过其政治文化的传播而产生的。在受到法国革命政治文化影响的案例中,二十世纪的中国革命肯定是非常突出的2,尤其是中国革命非同寻常的暴烈性和长期性,使其带有一种和法国革命极为相似的政治风格。我们都知道,在二十世纪的绝大部分时间里,“革命”在中国都被看作是一种绝对神圣不可侵犯的事物,这情况和法国大革命十年期间(1789-1799)的情形是完全一样的。在中国革命者看来,“反革命”不仅是一种无耻的行为,而且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即使在中国革命者已经分裂成两个势不两立的阵营之后,这个观念也没发生任何变化,并还将长期盛行。
不过,在中国大陆,这一情况在毛泽东去世或“四人帮”倒台之后(这被认为是中国革命“热月”的开始),开始发生了些许的变化,但对包括中国革命和法国革命在内的一切激进革命的认真质疑乃至否定,也只是在1989年天安门事件之后才出现的。持这种“反革命”态度的人的理由,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这种革命太惨烈、太恐怖,造成了太多的流血,太多的人类生命财产损失;二是这种革命的结果都带来了专横的意识形态统治,或者说带来了一种极权的政治。这些“反革命者”实际上还认为,这种法国式的革命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可怕的错误,中国人没有必要重复这种错误,而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唯一正确之路,只能是温和的英美式革命,或是完全摈弃革命而进行缓慢的、一点一滴的改良。这种观点显然只是一种非历史的幻想,然而它在当今世界却相当流行,甚至在知识界高层都已赢得大批的信众。
看来历史学家需要对法国式革命暴力的历史正当性做出新的论证。鉴于中国革命是法国式革命的一个经典个案,其中也许蕴含着不少有助于做出这种论证的经验和思想的论据。这就是本文写作的基本理由。
二 法国式革命暴力的特点和历史正当性
由于“法国大革命”和“暴力”是两个含糊不清的术语,甚至是具有误导性的两个“陷阱”3,所以我们在讨论“法国式革命暴力”这个问题时必须十分小心。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法国式革命暴力”的独特性在于,那是一种可以被称作“恐怖”或“恐怖主义”的暴力,它的发生与在法国大革命中首次出现的“民众动员”现象有密切的关联。马克思十分重视这种“民众动员”的重要意义,认为正是“资产阶级与民众的结盟”造就了法国革命的彻底性,而“恐怖统治”实际上就是非资产阶级的民众在为资产阶级作战。他这样说过:“全部法兰西的恐怖主义,无非是用来消灭资产阶级的敌人,即消灭专制制度、封建制度以及市侩主义的一种平民方式而已。”4他还告诉我们:“法国的恐怖统治所能起的作用,只是通过自己的猛烈锤击,像施法术一样把全部封建遗迹从法国地面上一扫而光。这样的事情是怯懦的资产阶级在几十年中也办不到的。”5从“法国式革命暴力”这个问题的特殊视角来看这些经典论断,我们不难从中捕捉到这样一个理论信息:马克思关于法国大革命中“恐怖统治”历史功能的这种描述,实际上确认了法国式革命暴力的三个重大特征──平民性(或曰“群众性”)6、恐怖性和高效性。
然而,法国革命中究竟是否存在某种制度化的“恐怖主义”或“恐怖统治”,史学界至今还是有争议的。如巴黎第一大学法国革命史教授马丹(Jean-Clement Martin)2006年还在争辩,不仅“革命”这个词的含义在大革命期间一直在变化,“革命者”这个词也从来就没有统一的意思,而且所谓“恐怖统治”也从未真正被提上国民公会和国家生活的议事日程7。不过,这一情况即使是事实,在这里似乎也并不很重要了。真正重要的,其实应该是长期以来一直铭刻在每个革命史研究者心目中的这样一种印象──那就是法国大革命的确是西方历史上的一场最激进、最血腥,因而也最可怖的革命,而这也正是这场革命之所以能够那么长久地为学术界所瞩目的主要原因。如哈佛大学法国革命史教授伊格内(Patrice Higonnet)近年还在讨论这个问题:“法国的旧制度,像所有国家的旧制度一样,本是注定要死亡的,但法国人,由于他们是法国人,就偏偏用了一种最可怕的方式,亦即恐怖主义的方式,来干掉它。”8所以,不管这场革命中是否真的存在过一种被称作“恐怖统治”的制度,革命期间的那种社会和政治气氛终究是紧张得令人窒息的,到处弥漫着一种充满恐惧的集体心态,几乎每一个人都相信杀人是摆脱危局的唯一途径。当雅各宾派著名领袖马拉(Jean-Paul Marat)阴恻恻地写出“要保障公共安宁,应该砍掉两万七千多颗脑袋才行”9这种语句的时候,他只是道出了当时法国人普遍存在的这种内心恐惧感,以及法国大革命的恐怖主义特质。
事实上,法国大革命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场用“恐怖”的手段来进行的革命。但是,“恐怖”像“暴力”这个词一样有着多重含义。按照日内瓦大学法国革命史教授巴茨柯(Bronislaw Baczko)的说法,法语的“恐怖”(terreur)一词大约是在1356年由拉丁文的“terror”借用而来的,意思是“恐怖、恐惧”,可以用来描述一种强烈的恐惧情感,并用以界定一种引起了恐惧的事物,而这种词义直到1789年大体上都没有变化,当时这个词指的是“一种能把人吓瘫的恐惧,一种能引起恐慌的恐惧,尤其是当人们遇到了某种令人害怕的危险、而该危险的根源还不为人们所知的时候”。但在此之后10:
在法国大革命的社会和政治语境下,这个词的含义变化得非常之快。它被用来定指某些意在让反对派时刻处在担惊受怕的精神状态的政治强制手段。热月之后,人们开始使用“恐怖制度”、“恐怖权力”这类术语,“恐怖主义者”这个词则是从1794年才开始使用的,指的是“恐怖统治执行人”。“恐怖主义”、“恐怖主义者”当时指的是某种恐怖体制的拥护者,他们希望吓住他们的敌人,不让他们乱说乱动。所以可以从一种描绘某种心理型事实的概念到一种表示某种政治权力体系所必需的概念之间,测定这个词的词义演变。最后,对“恐怖”这个词的使用将固定在最后那个术语的含义上,即用以描述这样一种政治体制:它建立在由权力产生的一种集体恐惧感的基础之上,旨在粉碎反抗,惩治“反革命份子”和预防“反革命”。
巴茨柯的描绘应该是准确的,不过,我们却不能认为“恐怖”这个词在它最后变成“大恐怖”(特指一种以共和二年〔1794〕“雅各宾专政”著称的政治权力体系,常译作“恐怖统治”)之前,指的只是大革命初期的一种纯粹的“心理型事实”。尽管这时的“恐怖”还不能被看作一种“政治权力体系”,但它显然已经是一种“暴力体系”,表现为频繁地在大街上发生的群众暴力(有点类似中国文革时代的“群众专政”)。这种暴力看起来很传统,带有自发性和无政府主义特性,但时常也能够得到一些内在于或外在于权力机构的政治人物和(或)政治集团有意的组织或默许。如果雅各宾国家的暴力行为可以被定义为“大恐怖”或“恐怖统治”(尽管无套裤汉[sans-culottes]11群众“把恐怖提上议事日程”的动议实际上被国民公会搁置了)的话,对革命群众的暴力行为自然也可以做出同样的定义,因为后者不仅显示了一种“担惊受怕的精神状态”,而且还同时构成了一种“引起了恐惧的事物”。
所以一般也可以这样认为,在法国革命期间实际存在着分别由群众和国家实施的两种“恐怖”。这两种恐怖之间存在着一种年代上的差异:群众的恐怖从1789年攻打巴士底狱时就存在,而国家的恐怖是在1793年9月5日12以后才开始出现的。同时,尽管受到了那么多历史学家如伯克(Edmund Burke)、丹纳(Hippolyte A. Taine)、马德兰(Louis Madelin)等(对法国大革命持否定态度的所谓“右派”法国革命史学代表)的诅咒,群众的恐怖却仍有无可争议的历史正当性:因为在革命时代的法国存在着革命时代的英国和美国所不曾有过的异常强大的反革命暴力,也唯有群众的暴力才能有效地摧毁和震慑这种反革命暴力,这种群众暴力自然应该被视为法国革命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它,法国革命不仅根本就不会发生,即使发生了也不可能得以持续。诚如法国大革命传统史学的著名代表人物索布尔(Albert Soboul)所言,“民众的暴力并非无缘无故地发生的,它具有某种阶级的内容,也有某种政治的目标:那是贵族的反抗迫使人民不得不去诉诸的武器……不论群众给自己规定的是怎样的目标,他们实施的暴力和恐怖终究为资产阶级扫除了横亘在他们前进道路上的大部分封建制和绝对君主制的垃圾。”13
不过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不能不看到,大革命时代的群众恐怖有其固有的缺陷,主要是它常常表现得比较夸张,过份残暴,会导致践踏人权甚至滥杀无辜的恶果──因为引发这种恐怖的主要是激情而不是理性,这就不免要背离大革命的初衷。尽管革命精英出于需要,一度曾容忍甚至赞誉这种群众恐怖,但他们却不能一味地由它长期任意妄为。为了保证革命的胜利,革命精英必须做点甚么来对民众暴力实施某种限制或进行某种引导。于是我们看到,在1793年9至10月间,国民公会组建了由无套裤汉组成的“革命军”(其任务是胁迫巴黎周围的农场主把囤积的粮食交给政府),颁布了惩治嫌疑犯法令和最高限价法令,并肃清了一批被称作“忿激派”的群众恐怖极端份子,由此开始把雅各宾派著名领袖丹东(Georges J. Danton)半年前关于“让我们〔革命政府〕变得可怕起来,以便让人民不再可怕”14的号召真正落到实处。显然,法国革命时期发生的这种民众恐怖暴力的“国有化”,以及这种被称作“恐怖统治”的国家恐怖主义的建立,某种程度上正是群众暴力带来的一个后果。
但这种国家恐怖主义的制度有没有在共和二年有效地清除了民众恐怖主义呢?大概没有。巴茨柯指出了这样一个事实15:
为了疏导多少带有点自发性的“野蛮的”暴力,为了保证革命政府在散布恐惧和实施暴力方面的垄断权,雅各宾派一步步建立起了恐怖统治。……就在争取这种垄断权的同时,这个政府却对那种“野蛮暴力”,尤其是对群众的专横处决行为(这在里昂、南方和旺代等地表现得最令人发指),采取了宽容的态度。对旺代人实施的镇压最为残酷和肆无忌惮,以至于在“地狱纵队”的行动中合法暴力和“野蛮”暴力的界限已荡然无存。
马丹是研究“旺代叛乱”(Vend? Rebellion)问题的主要专家之一。在他看来,“旺代叛乱”和“恐怖统治”这两个概念都是人们刻意捏造出来的“神话”,因为经过深入细致的研究后,他发现旺代地区自1793年3月以来从来就不曾有过统一的反革命运动,而“恐怖统治”也从来不是一项经罗伯斯比尔(Maximilien Robespierre)政府制度化了的国策。所以他和巴茨柯有一样的感觉,认为在从1789年攻陷巴士底狱开始的法兰西“内战”中,“处决人的权力就不再掌握在单一的政权手里了”,这场内战“从1794年春便开始收场,当时救国委员会成功地消灭了它的民众竞敌,把镇压权集中到了革命法庭上。但在此之前,甚至可以说直到共和二年热月9至10日〔1794年7月27日发生“热月改变”,7月28日罗伯斯比尔等人被送上断头台〕之前,都不曾有过国家对社会的完全控制。实际上国家在这个时期是缺席的,填补这个空缺的是一群五花八门的行动者,他们擅自以政权的名义作出了种种触犯普通法的犯罪行为”16。
更糟糕的是,为某种意识形态所驱动,革命政府最终不仅没有能够把暴力的使用理性化,没有减轻暴力对社会生活的有害影响,反而却令人瞠目地加剧了这种有害影响。一般认为,共和二年牧月22日(1794年6月10日)法令(史称《牧月法令》)起了最坏的作用:根据这项法令,革命法庭上被告的辩护权和预审均被取消,陪审员仅凭道义上的证据就可以定罪,判决除了开释就是死刑,而且“反革命罪”的界定被大大扩展,也变得愈发模糊──“凡压抑和诽谤爱国主义以帮助法兰西之敌者,凡图谋降低士气、败坏风俗、损害革命原则之纯洁性和活力者,凡以任何手段和披着任何伪装来危害共和国的自由、统一与安全,或力图阻挠共和国之巩固者”,都可以被定为“反革命份子”(《牧月法令》第六条);同时法令还要求公民“一发现阴谋家和反革命份子便当即检举之”(《牧月法令》第九条)17,这就不免人人自危了。
但巴茨柯以为,从根本上看,对雅各宾派所设想的革命暴力“合法性”破坏更为严重的,可能还是国家恐怖主义实施之初颁布的惩治嫌疑犯法。他写道18:
嫌疑犯是一个概念,同时也是一种表象,它构成了大恐怖的基石。1793年9月17日的惩治嫌疑犯法令是一种安排布署和一种惩罚想象的结果,而大恐怖的主要源泉也就在这里。这个法令不仅以专断取代了正义,而且确认和支持了整个一张告密和监视的网络。通过确认对“嫌疑犯”的镇压,这种恐怖主义立法也把一种社会排斥的逻辑确立为自己的根基。大恐怖是一种根据他们的所是而不是根据他们的所为来威胁和惩罚个人的权力体系。正像一个国民公会特派员所说的,“由于他们的出身和他们的利益,嫌疑犯是大革命的天敌。”
所以似乎可以肯定地说,正是这种既违背古典共和主义也违背现代民主主义的“社会排斥的逻辑”的引进,才使得大恐怖成为一种令人厌恶的制度。
这里还须补充一点,那就是这种“嫌疑犯”概念的外延看来是极其广阔的,因为雅各宾专政的主要领导人之一圣茹斯特(Louis Antoine Saint-Just)在1793年10月10日公然宣称,革命者“不仅要惩治卖国贼,同时还要惩治态度冷漠者,惩治所有那些在共和国里消极无为的人”19,这实际上取消了所有人的“消极自由”,而这个做法既不理性,也非常危险,许多无辜者在大恐怖时期备受磨难甚至死于非命的悲剧,就是由此造成的。
由此我们就看到了这样一个重要事实:在法国大革命中,不仅国家恐怖主义未能有效地清除民众恐怖主义,甚至雅各宾派实施的国家恐怖主义本身也还带有民众恐怖主义的非理性色彩。也就是说,法国革命的暴力实际上自始至终都是一种“平民性”或“群众性”的暴力。
历史学家可能还会继续追问:为甚么雅各宾派会坚持这种群众性的革命暴力?或者,为甚么在法国大革命中大行其道的是一种非理性的民众恐怖主义?当然,这其实都是与法国革命中恐怖统治的起源问题直接相关的,而这个起源问题是所有大革命的研究者都无法回避的。现有的解释大体上可以被归结为两种思路:一种强调情势的因素(主要指抗击内外敌人的战争的危险形势,那据说是由贵族的反革命阴谋造成的);一种强调来自启蒙运动的意识形态因素(主要指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的“公意”理论)。很有可能两种思路都有一些有价值的解释要素,而若要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也许还需要加上一些相关的政治文化的和(或)心理的要素来把两者整合起来,就像一些历史学家所做的那样。在巴茨柯看来,深为“嫌疑犯恐惧”所困扰的“革命者的政治想象”意义重大20,而伊格内则认定解释大恐怖的最好路径是引入“心灵创伤”(trauma)这个概念,这指的是一种以革命者的失望感或“心理的和文化的混乱感”为特征的集体心理状态,其缘由是“革命前的社会变化预示的一种令人乐观的人间美景〔在大革命时代〕的令人心碎的轰然崩溃”21。
但笔者个人倒宁愿把这个问题放到一个全球性的时代背景中来认识:如果我们都同意把法国大革命看作全球性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开端,那么就很难否认,大革命的本质(尽管它还没有为革命者本身所清晰地和充分地认识)基本上可以被归结为一种以民主的方式来实现法国政治现代化的努力。此外还应明辨,这种民主化绝对需要一个巩固的、统一的,而且至少是在军事上和外交上中央集权化了的国家作为它的运作平台。换言之,法国革命者当时的实际工作,无非是要把法国重建为一个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亦即一个不仅是统一的和独立的,而且还实现了政治民主化的国家,其中所有法国人都将成为权利平等的自由公民。
但结果证明,这个工作实在很困难,至少比几年前的美国革命困难得多,而其原因也是众所周知的:英属北美殖民地没有任何贵族,因而那里的民主革命没有必须同任何贵族反革命进行斗争的问题。但法国还有更困难的情况:在革命时代的法国,除了革命与反革命间的激烈对抗(这种对抗被复辟王朝时期的法国历史学家概括为一种“阶级斗争”)之外,还存在着许多错综复杂的社会冲突,这些冲突源自这个国家根深蒂固的、以各种不平等状态为特征的封建传统,并且是随着中央集权程度冠绝全欧的法国绝对君主制的突然垮台而爆发出来的。由于这一切混乱,不仅出现了各种暴行在全社会的大规模泛滥,而且还引发了国家分裂的严重后果──也就是说,多少代法国君主和“第三等级”(主要是市民阶层)为之奋斗了好几个世纪的国家统一,在尚未真正巩固(其实还远未最后完成)之际就又要付诸东流!
由此看来,法国大革命还不止是一场第三等级反对贵族压迫、争取政治民主的“阶级斗争”,它同时还是一场捍卫和进一步推进国家统一的“民族斗争”;而且,由于这两场斗争的对象都是法国特有的一种极其强大而顽固的贵族势力,尤其是这种贵族势力还同欧洲各国的贵族势力有着千丝万缕的利害关联,这样的革命自然不可能是平静温和的,它不能不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充分动员起来,诉诸最富于群众性的、因而也最恐怖和最高效的暴力。法国革命者在一些时候可能会为某些意识形态信条所误导,也可能会出于恐惧而受制于某种“社会排斥的逻辑”,还可能会因其最初理想的受挫而懊恼沮丧,以至于作出种种过激而可悲的暴烈举动,但无论如何,只要“反抗压迫”还可以被认为是一种不可转让的人权,只要在法国建立一个现代民族国家还可以被认为是一项正义的事业,那么把整个法国大革命说成是一个不应该发生的错误就显然是有悖于事理了。应该做的事情,而且实际上也正在由许多专业历史学家做的事情,是把这场大革命看作一个无疑具有历史正当性的事件,甚至公开承认其种种成功的暴力实践的必要性,但同时也毫不隐晦地指出其错误,并努力找出这些错误的缘由,以便更好地发挥大革命对当代和未来世界的正面影响。
三 法国式革命暴力与现代中国“革命崇拜”的起源
前文提到,二十世纪的中国革命曾深受法国革命政治文化的影响。实际上,中国革命者从一开始就迷上了法国革命,并决心以同样的方式在中国进行一场革命。但这种迷恋究竟缘何而起?事情看起来似乎有点奇怪:除了法国革命以民主制取代君主制的目标之外,中国革命者对这一西方历史事件最欣赏的方面不是别的,恰恰是它那种嗜血的行为方式。表现出这种态度的最早也最著名的人物是谭嗣同。他实际上是中国革命最早的先知和倡导者,也可以说是中国革命最早的殉道者。从法国大革命血淋淋的景象中,他看到的与其说是令人厌恶的恐怖,不如说是发人深省的启示。鉴于晚清的保守势力占有压倒的优势、和平改革根本就行不通这一事实,谭深信只有一场像法国革命一样暴烈的革命才能救中国。所以他对法国革命的暴力行为有这样的赞誉:“法人之改民主也,其言曰:‘誓杀尽天下君主,使流血满地球,以泄万民之恨。’……夫法人之学问,冠绝地球,故能唱民主之义,未为奇也。”22转而环视中国的现实,谭对法国革命的这种“流血”意象不禁更加心驰神往,以至于他在1898年致老师欧阳瓣疆的一封信中有如此之断言:“今日中国能闹到新旧两党流血遍地,方有复兴之望。不然,则真亡种矣。”23
但谭嗣同在写这封信的时候还是很孤独的。他对中国暴力革命的召唤太超前了,连他的改革派同志都无法理解──那些人还在盲目地期望和平改良。事实上,在光绪皇帝的六位改革顾问中,谭是唯一主张要按法国的方式发动一场革命的人。然而,后来的事态发展证明了谭的看法是正确的。旨在让中国通过逐渐接受现代文明以摆脱被西方列强瓜分和殖民地化命运的戊戌变法,主要由于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强大保守势力的反对,加上改革派因缺乏政治经验而犯了一些错误,以及中央政府权力的严重衰降,仅持续了103天就土崩瓦解了。在变法失败之前,谭甚至还试图与皇帝联手发动一场“宫廷革命”──即一次逮捕慈禧太后的兵变,但他们信任的军队统领袁世凯背叛了他们,结果光绪被软禁,包括谭在内的六位改革顾问悉数丢了脑袋,其他许多较下层的改革派官员则坐牢的坐牢、流放的流放。令这个故事更加悲壮的一件事是,谭本来可以在朋友的帮助下逃走,但他宁愿束手就擒,还大义凛然地说了一通道理:“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24──流血,还是流血。不过,这时谭关注的,只是要用自己的鲜血来激励民众的反清斗志。
谭嗣同的血果然没有白流。中国的革命情绪,尤其是中国知识份子的革命情绪,开始迅速滋长。早在1900年,谭的挚友唐才常就试图以武汉为中心组织一场大规模的武装起义,目的是推翻北京的保守势力并解救皇帝。但这场起义还没来得及正式发动就被扑灭了,唐被捕就义。人们对于和平变法的全部期望也随之破灭了:唐的许多追随者逃到了日本,并由此开始主张革命,决心用暴力推翻腐朽的清王朝。他们在1901年5月创办了月刊《国民报》,藉以向国人宣传法国式的革命。在该刊物第一期的〈二十世纪之中国〉一文中就出现了这样的文字:“西谚有言:‘法兰西,革命之产地也’。今我中国二十五倍于法,受祸之极亦数十倍于法。民权之运已渡太平洋而东,日本既稍受其福,我中国不愤不发,斯亦已耳,如睡斯觉,如梦斯醒;于二十世纪而效法人十九世纪之所为。”25
《国民报》第二期〈说国民〉一文也高度赞扬了美国革命,说那是中国人民必须效仿的榜样。但由于该文同时把美国革命看作法国启蒙思想在北美传播的一个结果,所以中国要效仿的原初样板还是法国大革命26:
奴隶甘压制,而国民喜自由;……何谓自由?曰:粗言之则不受压制,即谓之自由焉耳。压制之道不外二端:一曰君权之压制,一曰外权之压制。脱君权之压制而一旦自由者,法国是也;脱外权之压制而一旦自由者,美国是也。故凡受君权之压制而不能为法国人之所为者,非国民也;凡受外国之压制而不能为美国人之所为者,非国民也。……非播国民之种子不可。播之奈何?曰法兰西革命以前,其民之憔悴于虐政者,非犹我今日乎?其全国无一国民,非犹我今日乎?其所以有今日者,何也?盖以法国为国民之田,以十八世纪诸学士为国民之农夫,以自由平等之说为国民之种子。孟德斯鸠苦心焦虑,审慎周详,其播之也出以和平;福禄特尔作为诗歌以动全国,其播之也出以逸乐;路索狂放不?睥睨一世,其播之也出以激烈。……故今日法国之民,得以食国民之果者,皆数人之功也。且也当时美国之学士,皆自称为法国理学士之弟子,而卒以脱英国之压制,则法国之种子且波及于美洲。
这段言论还清楚地显示出,当时中国知识界对于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之间的区别和内在关联已经有所意识,即认识到美国革命主要是一种争取民族解放的民族革命,而法国革命主要是一种推翻君主统治的民主革命,但两者的实质却又是同一的,那就是“追求自由”,让各自的人民都成为自由的“国民”(即我们现在所说的“公民”);而这两种“追求自由”的革命之所以能发生,归根结底又都是法国启蒙运动的功劳。这说明法国大革命的历史正当性在中国国民革命的先驱那里是毫无疑义的。
尽管《国民报》只出版了四期,但影响巨大:作为中国革命出版物的起源,它对革命的鼓吹,尤其是对法国革命思想的宣传,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在其影响下,中国知识界不仅兴起了一种谈论“革命”的时尚,甚至还兴起了一种对革命故乡──法国──的崇拜之风。
崇尚革命的风气弥漫华夏,又似乎特重于湖南。这个省份在中国革命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缘位置,那里的人民似乎在政治上显得特别不安分。由于某些历史和文化的原因,湖南人不仅受过更好的教育,因而对现代世界了解得更为充分,而且更富于战斗性,在反对旧制度的斗争中表现得更为激进。实际上,谭嗣同和唐才常就来自湖南;中国革命的其他许多政治和军事领袖,像秦力山、毕永年、黄兴、刘道一、宋教仁、杨笃生、蔡锷、毛泽东、李达、刘少奇、李立三、彭德怀等也都是湖南人,尽管他们分属不同的党派。
值得注意的是,二十世纪初的湖南人对法国特别怀有一股崇敬之情,而这种“法国崇拜”似乎又主要源于法国大革命的暴烈性。如孙中山的追随者杨笃生在他1903年发表的小册子《新湖南》里,曾这样描述和赞美过法国:“法兰西者,民约论之出生地也,自由权之演武场也,其行也,以暴动而已矣”,“馘独夫民贼之首,以徇于巴黎市,举国之人莫不为之拊髀雀跃,而呼自由万岁也。三逐其君,十四更其宪法,糜肉流血,如沸如羹,有地狱之悲焉,然卒为强国。不如是则法兰西仍为奴隶国,不足以成今日之法兰西也。”27而对于当时中国知识界来说,这个“今日之法兰西”,作为一个民主共和国,乃是最理想的国度,是人们心中的一个梦,诚如清末著名爱国人士、教育家及文学家金松岑在他的一首长诗里所唱:“听得雄鸡三唱晓,我侬身在法兰西!”28
很快,从1906年6月起,法国革命崇仰者云集且革命风潮风起云涌的湖南省就有了一个“小法兰西”的雅号。但这似乎还不能令湖南革命者满足。陈家鼎──同盟会的一位著名的湖南籍会员、孙中山的心腹之一,当时便在一篇文章中有这样的感慨29:
湘人自丙午夏,葬烈士、立学会之各大风潮,湖南有小法兰西之称。殆黄人接及欧风之渐哉?然湖南者,中国之一部分也;中国者,亚洲之一大部分也。使湖南为中国之法兰西,曷若使中国为亚洲之法兰西哉?……使其万众一心,同德协力,共逐白山之兽,追还我黄帝之魂,虽以我圣神余力,南扶菲拉宾之独立,西助土耳其之改革,势力所及,骎骎乎别开东土,造出全亚洲之风云焉。
陈家鼎此文本是为号召各省革命志士前来驰援当时正在醴陵和萍乡(位于湘赣交界地区)发生的一场大规模反清武装起义而写的。起义不免要流血,而这种流血在陈看来,可以为中国、为东方的历史增添荣耀。可惜的是,醴陵、萍乡起义始终没有成为中国革命的“攻打巴士底狱”之役,因为它最终失败了。但它的组织者和鼓动者的心态中所包含的种种要素,如对本民族文化的无限自豪、对外族统治的切齿痛恨,以及矢志以一场暴力革命来解放自己同时也给其他民族带来自由的决心,同法国革命者的心态又何其相似乃尔!
但在这个时期,也并非所有中国人都像大多数湖南人那样热衷于革命。逃亡到国外以康有为为代表的旧改良派,作为光绪皇帝的忠实支持者,始终是保皇派,反对任何试图以共和制取代君主制的革命。但他们反对革命的最重要理由,还是革命过于暴烈,这种暴烈的革命在他们看来是破坏多于建设,有害而无益的。他们用以支持这个观点的第一个事例不是别的,而正是法国大革命。戊戌变法的头号精神领袖康有为从一开始就视血腥暴烈的法国大革命为洪水猛兽。早在1898年7月,他就在给光绪皇帝的一份奏折里肆意渲染并夸大法国革命的惨状30:
流血遍全国,巴黎百日,而伏尸百二十九万,变革三次,君主再复,而绵祸八十年,十万之贵族,百万之富家,千万之中人,暴骨如莽,奔走流离,散逃异国,城市为墟,而变革频仍,迄无安息,漩入洄渊,不知所极。至夫路易十六,君后同囚,并上断头之台,空洒国民之泪,凄恻千古,痛感全球,……普大地杀戮变乱之惨,未有若近世革命之祸酷者矣,盖皆自法肇之也。
如果说康有为当时这样描画法国革命还只是在试图敦促光绪加快改革步伐以避免革命惨祸的话,那么他后来写的许多强调法国式革命血腥后果的文字,就是在力图推阻中国革命的准备进程了31。只是由于康的主张完全不合当时的政治文化气候,这些努力最后只能付诸东流。1906年,革命派开始反击康对法国革命的批评言论,由此触发了一场持续了一年之久、最后以革命派彻底胜利告终的有关法国革命评价的大论战32。随着这场论战的结束,一种“革命崇拜”的心态便在中国知识界普遍确立了起来──而这也就意味着,从此以后在中国,只要有利于革命目标的实现,一切暴行都将被视为合法。
中国革命的暴烈性特征就这样被确定下来了。一般说来,可以认为中国革命是从1911年10月10日的武昌首义正式开始的,但这实际上是一种狭义的理解。广义上的中国革命则至少可以从戊戌变法算起,因为戊戌变法的政治目标就是要建立一种君主立宪政体;虽然没有成功,但其精神已经与英、法革命的初衷相符。此后中国的革命运动经历了一个长达八十余年的持续的激进化时期,实际上直到1978年中共改革开放政策的出台才告终止,而这个时期和截止于“热月政变”的法国革命在精神气质上是基本一致的。事实上,中国革命和法国革命的激进化进程也有着类似的运作机制,那就是政治倾向一个比一个更激进的党派交替上台:在法国革命中表现为斐扬派、吉伦特派和雅各宾派的轮番主事;在中国革命中则表现为由改良派(保皇派)到同盟会及其后的国民党,乃至共产党的领导更迭。而无论在哪一次革命中,具体实施激进化革命路线的又都是一些主张共和主义的革命者──这在法国革命中是吉伦特派和雅各宾派,在中国革命中则是同盟会/国民党和共产党。此外,不管是法国革命的激进化还是中国革命的激进化,无不伴随着一系列的内外战事,以及革命当局在激烈的战争环境中或因形势所迫,或因意识形态缘由而推行的种种恐怖政策,由此使各自的革命进程均呈现出突出的暴烈色彩。
具体说来,自共和派压倒保皇派取得革命运动的实际领导权之后,中国革命就陷入了一系列大规模的血腥的战争之中。最后一次战争(国共内战)以中共的决定性胜利而告终,它带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也标志着中国革命的领导权从此历史性地落到了中共的手中。这种连绵不断的战争状态究竟耗去了多少中国人的生命,可能永远得不到精确的数字;但无论如何,谭嗣同关于“新旧两党流血遍地”的期望已经实现,终究是无可置辩的事实。那么,在流了无数的鲜血之后,中华民族是否“复兴有望”了呢?答案也许是肯定的──至少主权完整这一点已基本落到了实处,或中国大陆地区的国家独立和统一已得到了保障。
在所谓“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的短短三年期间(1946-1949),中共成功地统一了中国的大陆地区,由美国装备起来的国民党数百万军队大部被歼灭,只残余部分随蒋介石撤往海岛台湾,原居中国革命核心地位的国民党由此被彻底边缘化。在随后的几年里,中共又成功地做了两方面的工作:在国内方面,通过剿匪、肃反、惩治犯罪和取缔黑社会(反动道会门),实现了国家对武装力量的全面垄断,从而真正完成了中国大陆的全面政治统一,并由此在辛亥革命后的中国首度实现了社会稳定;在国际方面,通过在1955年从当时中国最重要的国际盟友苏联手里收回旅顺和大连,中共向全世界明白无误地表明了自己捍卫领土完整和维护国家主权独立的决心。尽管后来由于极左思潮的影响,在文革期间曾再度出现大规模的政治和社会动荡,但这种动荡终究没有发展成新的武装割据和真正的内战,中共的中央政府直到今天都还能有效地控制中国大陆的局面。
这不能说不是一个伟大的成功。老资格且一度极为强大的国民党始终没有能够实现的梦想,却在后起的、曾一度极为孱弱的中共手里化作了现实。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为甚么是中共而不是国民党有能力建立起这个新中国?
四 中共成功的秘诀:法国式革命暴力的彻底运用
国共竞争是二十世纪中国政治舞台上最伟大的一出历史活剧。这两个政党本是一对亲兄弟,尽管其成份和意识形态有很大差异,但两党无疑都是以“救国”为奋斗目标的,而且都曾深受列宁时代苏联政治文化的影响,既奉行共同的布尔什维克化组织原则,也都坚定不移地遵循暴力革命的政治路线。也正是因为有这些共性,两党在中国革命的实际进程中曾经有过两度合作,为赢得北伐战争和抗日战争的胜利做出过共同的努力。然而,国共关系的主导面终究还是对抗,而这种对抗实际上也就是对中国革命领导权的争夺;同时,权力的争夺,在自由民主的政治文化尚未养成的社会条件下,通常都只能是一种你死我活的血腥格斗,鲜有妥协调和的余地。于是国共之间的矛盾便造成了这样一个严重的历史悖论:本来两党孜孜以求的都是“救国”,然而其实际作为却似乎是适得其反的“祸国”──因为它们之间的殊死对抗只能造成国家的分裂割据,而在这种内战状态下,人民不仅无法享受现代国家自由公民有尊严的政治生活,而且连最基本的生命财产权利都无法得到保障。
那怎么办?让两党深明大义,放弃对抗而精诚合作?不少人曾为此努力过,但结果证明这根本不可能。让其中一个党自动投降,向另一个党俯首称臣或干脆自行解散、放弃存在的权利?长期居绝对优势的国民党当然不会这样做,它倒是很想让中共这样做,但结果证明那不啻痴人说梦,共产党若不是宁折不弯那也不叫共产党了。于是情势就十分明朗了:摆在中国面前的事实上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让两党通过武装斗争一决雌雄,继续按“成王败寇”的传统规则来淘选新中国的政治领导核心。
尽管由此产生的必然是某种实质上的“一党专政”,这和现代政治民主化的革命目标相距甚远,但是也没办法。中国的国情决定了中国革命的第一步即中华民族国家的构建,只能以这种特殊的方式去实现。虽然用这种方式来完成革命的第一步任务也许会带来一些严重的后遗症──它将为革命的第二步任务,即实现政治的民主化、从而最后完成中华民族国家的现代化预设下不少障碍,但既然民族国家建设(nation-state building)是政治民主化不可或缺的基础,那么为夯实这个基础,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都应该是值得的。事实上,不管革命的第二步任务有多难,那也总归比让整个民族在没完没了的内战中受煎熬好得多。而且,尽管这个第二步可能会很难走,但还是有希望实现的,因为国共两党毕竟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造反者,多少都已经接受过现代文明的洗礼,对自由、平等、人权、民主等现代价值都有了基本的认同,同时还受到时代潮流、国际舆论的深刻制约和影响,所以不论哪个党在竞争中获胜,都会自觉或不自觉、主动或被动地向民主化这个革命的最终目标蹒跚前行。
总之,中华民族新生的希望似乎只能到内战的连天烽火中去寻觅,而历史终于在1949年做出抉择:由中共来主导整个民族的命运。从此史学界便有了一个历久不衰的话题:为甚么是年轻且长期处于弱势的中共,而不是资格更老、实力更强的国民党,能够在这场世纪竞争中胜出?
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大陆史学界多从道义方面来解释这个问题,认为中共之所以胜利,是因为其所作所为代表了中国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愿望,“得民心者得天下”;而国民党之所以失败,则是因为其行为失范、贪污腐败、祸国殃民,“多行不义必自毙”。这种解释当然不无道理;实际上蒋介石本人对于这种看法,在痛定思痛之后,也是颇有同感的33。但笔者却想在这里提出一个新的命题:中共能够打败国民党,那是因为中共实施的是一种原汁原味的“法国式革命暴力”。
所谓“法国式革命暴力”,如前所述,是人类历史上首次出现的一种特别富于群众性、特别恐怖,因而也特别高效的暴力形式,而其之所以特别暴烈,又全是因为“民族斗争”和“阶级斗争”这两种斗争的同时存在和相互缠结。十七世纪的英国革命中当然也有平民与贵族之间的阶级斗争问题,但那里的阶级矛盾显然不像在十八世纪的法国那样突出。由于下层平民(尤其是城市下层平民)的力量尚未发展起来,结果英国革命主要是结成联盟的上层平民(通常被称作“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基本上已经商人化的英国贵族)与绝对王权之间的一场争斗,而这场争斗多半也只能算是统治阶级内部的一场冲突。而且,由于没有受到任何外来武装干涉的威胁,英国革命也几乎完全没有民族斗争的内容。至于大西洋彼岸的美国革命,几乎是一场纯粹的民族斗争,即新生的美利坚民族针对统治和压迫他们的英吉利民族的一场民族解放战争,而当时在旧大陆正愈演愈烈的平民与贵族之间的阶级斗争,在这里是完全不存在的。
法国大革命特殊暴烈性的主要秘密也许正在这里:和只有模糊的阶级斗争含义而毫无民族斗争内容的英国革命不同,也和只有民族斗争内容而毫无阶级斗争色彩的美国革命相异,法国革命是一场必须“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一把抓的革命。这里,平民和贵族势如水火,这种你死我活的阶级对抗由于贵族集团特有的国际勾连,还势必发展成不可调和的民族对抗。旷日持久地为内忧外患所困扰的法国革命者,自然会滋生出极其强烈的危机意识,时时刻刻在心中把“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这两根弦绷得紧紧,时时刻刻感到“祖国在危急中”,因而也就更易于诉诸最极端的革命暴力。
我们已经知道,自谭嗣同以来,包括国民党人和共产党人在内的所有中国革命者,都希望在中国来一场这种法国式的暴力革命,因为他们认定这是克服中国民族危机的不二法门。然而,就国共两党而言,他们是否都了解法国大革命这种特殊暴力现象的内在机理呢?
在国民党方面,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因为这个党始终认为,在中国革命中,“阶级斗争”纯然是虚构的,实际存在的只有“民族斗争”(也就是反对帝国主义及其在华走狗──军阀)。国民党的社会理论,自孙中山以来一以贯之的特点就是根本否认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孙本人的观点,似乎很接近当今欧洲流行的社会民主主义。在他看来,“社会进化”的原因绝不是马克思所说的“阶级斗争”,因为“照欧美近几十年来社会上进化的事实看,最好的是分配之社会化,消灭商人的垄断,多征资本家的所得税和遗产税,增加国家的财富,更用这种财富来把运输和交通收归公有,以及改良工人的教育、卫生和工厂的设备,来增加社会上的生产力。……这是资本家和工人的利益相调和,不是相冲突。社会之所以有进化,是由于社会上大多数的经济利益相调和,不是由于社会上大多数的经济利益有冲突”34。
孙中山在理论上显然是幼稚的,因为他甚至没有领悟这样一个浅显的道理──欧美各国照顾劳动者利益的社会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工人反对资本剥削的“阶级斗争”的一个成果。而且孙的言说似乎缺乏逻辑的一贯性,因为他还在许多场合说过下面这样的话,其中多少承认了欧美社会阶级斗争的客观必然性和历史正当性,只是仍断然否定当时中国有阶级斗争的存在35:
今日最富强的莫过英、美,最文明的莫过法国。英是君主立宪,法、美皆民主共和,政体已是极美的了,但是贫富阶级相隔太远,仍不免有许多社会党要想革命。盖未经社会革命一层,人民不能全数安乐,享幸福的只有少数资本家,受痛苦的尚有多数工人,自然不能相安无事。……今试设一问,社会革命尚须用武力乎?兄弟敢断然答曰:英美诸国社会革命,或须用武力,而中国社会革命,则不必用武力。……中国原是个穷国,自经此次革命,更成民穷财尽,中人之家已不可多得,如外国之资本家,更是没有。所以行社会革命是不觉痛楚的,但因此时害犹未见,便将社会革命搁置,是不可的。
孙中山这里说的“社会革命”,指的是其“三民主义”中“民生主义”主张的贯彻,其手段也就是他一贯鼓吹的“平均地权”(所谓“耕者有其田”)。总之,在孙看来,中国革命中仅贯彻“民族主义”和“民权主义”是不够的,还必须不失时机地贯彻“民生主义”,即通过“平均地权”来防止出现欧美式阶级分化和阶级斗争,而在尚无阶级分化的情况下实行“平均地权”,自然也就无须搞甚么阶级斗争。这也就是说,中国的“社会革命”完全可以用非暴力的方式来完成。
在孙中山之后主导国民党意识形态的蒋介石,虽然似乎一度在阶级斗争问题上和孙有分歧,但这种分歧毕竟只是皮相的,只是孙完全不承认中国有阶级分化,而蒋则承认中国刚刚有了一点阶级分化而已。至于在这时的中国能不能搞阶级斗争,蒋与孙的看法则是完全一致的,比如蒋在1929年的一次讲演中就这样宣称36:
中国近代产业,并没有发达,阶级的区别,并不明显,如果勉强要说中国有阶级也不过粗具阶级的雏形,阶级的对立,既不明显,阶级的利害,自然没有甚么冲突,阶级的利害,既没有多大的冲突,就没有为某一阶级的利益,打倒别阶级的必要。而且更没有为单一阶级的利益,打倒许多阶级的可能。所以我们应该以社会全体的利益为前提而消灭阶级的区别,不应该以阶级的利益为前提,促成社会的分化。这是从中国的社会状况,说明共产党的阶级革命不适于中国。……无论就打倒帝国主义说,或解放农工说,中国都不能采取阶级斗争。
很显然,孙中山和蒋介石反对在中国实行阶级斗争是基于一个最基本的理论前提:阶级分化只是“近代产业发达”的后果,在传统的农业社会既不存在或不明显存在阶级分野,阶级斗争自然也就只能是人为的虚构。毋庸赘言,纯然是由孙独创的这种“理论”,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整套国民党政治文化,不仅截然对立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史观,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背弃了为国民党自己所推崇的法国革命政治文化。
对比之下,中共的政治文化和法国革命的政治文化就要贴近得多了。尽管在共产国际时期(1919-1943),作为共产国际中国支部的中共曾高喊过“忠于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其实际含义是忠于斯大林苏联)的口号,但人们熟知,在实际行动上中共却从未真正成为苏联的仆从,无论在斯大林时代还是后斯大林时代37。应该说,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来都是以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自由为基本奋斗目标的。尤其是思想意识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毛本人,尽管后来接受了马克思主义,但本质上始终是一个极富于民族自尊心的民族主义者,他领导的革命首先是一种争取民族解放或独立的斗争。所以,在坚守民族斗争立场这一点上,中共和国民党并无二致。
那么为甚么国共会发生矛盾,而且这矛盾还会发展为势不两立的对抗?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中共同时还有另一个坚定的政治立场──要搞阶级斗争。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阶级斗争问题在中共那里比民族斗争问题更为重要,因为那涉及的是任何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都必须坚持的最终奋斗目标。这就不能不同国民党的政治理念,乃至同作为国民党主要社会基础的政治经济利益,发生尖锐的冲突。
中共在阶级斗争问题上的立场从一开始就是鲜明而坚定的。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最早传播者,如李大钊、陈独秀、朱执信等,都准确无误地传达出了“阶级竞争说”是马克思全部理论的核心要素这样一个重要信息,并强调这是中国革命不可或缺的利器;而毛泽东这位中共革命最主要的领导人则坦言,他在初涉马克思主义理论时,感到它虽然说得很在理,但离中国的实际太遥远,因而“只取了它四个字:‘阶级斗争’”38。
至于中国有没有开展阶级斗争的现实基础,即中国是不是真有“阶级”存在这个在当时中国知识界争议极大的问题,中共早期领袖的回答也是断然的肯定。如陈独秀就断言:“中国的资本家虽然没有欧、美、日本那样发达,但不能说中国产业界没有纯粹资本作用(例如地租、房租、债息、股票之类),不能说中国社会经济的组织绝对不是资本制度,不能说中国各都会各商埠没有财产工商阶级,不能说中国那一省那一县没有大地主,不能说中国没有多数无产劳动穷苦不堪的人……”39毛泽东则坚信40:
无论哪一个国内,天造地设,都有三种人:上等,中等,下等。详细点分析则有五等:大资产阶级,中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半无产阶级,无产阶级。拿农村来说,大地主是大资产阶级,小地主是中产阶级,自耕农是小资产阶级,半自耕农佃农是半无产阶级,雇农是无产阶级。……五种人各有不同的经济地位,各有不同的阶级性。因此对于现代的革命,乃发生反革命,半反革命,对革命中立,参加革命和为革命主力军之种种不同的态度。
显然,毛泽东的这种阶级划分带有很大的实用性:尽管毛也在努力套用马克思的术语,但马克思十分重视的阶级与生产方式的关联问题却被毛有意无意地忽略掉了。实际上,毛只是在简单地根据人们的经济状况来划分阶级,其目的则是为了摸清各类人群对革命的不同态度,以利实现自己的革命图谋。以马克思主义“正统”的眼光来看,这种“阶级理论”也许有点不伦不类,但它恰恰显示了一种可贵的求实精神,以及一种卓越的理论创新,而中共注重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科学传统,也正是由此发端。
总之,依据毛泽东的这套理论,中国共产党人现在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中国固然既没有孙中山所说的那种近代西方社会的“大贫大富”,也没有马克思所谈到的那些西方阶级矛盾的经典形态(像奴隶主与奴隶、封建主与农奴、资本家与工人之类),但这种表面上的差异终究掩盖不了当今人类社会阶级存在的普遍性。有人群就有贫富贵贱的差异,而差异就是矛盾,就会引起对立和斗争,所以即使中国社会真的像孙中山说的那样只有“大贫小贫”的差异,那“大贫”与“小贫”之间也实际存在着阶级斗争。
由于马列主义一般都强调阶级矛盾不可调和、阶级斗争具有你死我活的对抗性质,故而毛泽东那种带有中国农民式素朴特点的阶级论,极容易导致“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黑暗局面。事实上,它也的确构成了后来中共的许多极左冒进行为的思想源头,从而严重损害过中共的事业。只是从另一方面,人们又必须承认,若没有毛的这个阶级论,中共在1949年的胜利将根本无从设想。
1939年,毛泽东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总结中共建党以来由弱变强的原因时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那就是“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大法宝”。十年后,在中共即将夺取全国胜利之际,毛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又一次提到了这“三大法宝”,只是顺序不同了:“一个有纪律的,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武装的,采取自我批评方法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党;一个由这样的党领导的军队;一个由这样的党领导的各革命阶级各革命派别的统一战线。这三件是我们战胜敌人的主要武器。”41
“三大法宝”顺序的颠倒意味深长,因为中共的地位的确已今非昔比了。但同样的“三大法宝”依旧一个不能少。不过,为甚么总要强调这“三大法宝”呢?是因为它们是中共独有的斗争利器吗?事实好像并非如此。党、军队、统一战线,这三样宝贝国民党无所不有,或者说国民党也曾认真使用过,只是结果证明,它们在国民党手里好像总不如在中共手里那样灵验。那么为甚么这三样宝贝偏偏在中共手里才特别灵验呢?原因无他,乃是因为这“三大法宝”在中共那里各自都多了一个共同的灵魂,那就是“阶级斗争意识”。
首先,正是因为要进行无时不有、无所不在,而且极为严酷的阶级斗争,中共才有对于党的“纪律”问题的高度重视;也正是因为特别强调守纪律,中共才得以维持一套严密的组织系统,才会凝聚起无坚不摧的战斗力。所谓“纪律”,实源自俄国布尔什维克民主集中制的建党理念,它首先强调的是“服从”,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服从领袖的绝对权威。事实上,中共在夺取全国政权之前,就曾为整肃党的纪律先后搞过三次大规模的整党运动,即井冈山“洗党”、中央苏区“肃反”(主要是肃所谓“AB团”)和延安整风,对广大党员实施“残酷斗争无情打击”(这在“肃AB团”的运动中表现得最为极端,其间成千上万的红军官兵经严刑逼供后惨遭处决,人称“赤色恐怖”)。这种“革命吞噬革命者”式的恐怖政治,其状惨不忍睹,只是很奇怪,它不仅没有把中共整垮,反而却在造就一批批冤假错案、甚至导致军队严重减员之后,收到了消除内部派系矛盾、实现全党意志统一的奇效42。
众所周知,国民党在组织方式上也是一个布尔什维克化的政党,也以民主集中制(按1924年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纪律问题案”的表述,是为“民主主义的集权制度”)为其组织原则,只是它始终没有能够像中共那样在内部确立起“纪律”的尊严43。连蒋介石在败退台湾后都不得不承认,国民党军队打败仗是因为它极度的腐败,而军队腐败的根源又在于国民党本身的腐败,“我们的力量完全流于表面形式,而实际内容却空虚到了极点。……在古今中外任何革命党都没有像我们今天这样的没有精神、没有纪律、更没有是非标准,这样的党早就应该被淘汰了”44。蒋决心借鉴延安整风的某些经验,对国民党进行一次改造。亡羊补牢犹为未晚,国民党1950年代在台湾的这次改造,虽然没有采取类似中共的那种“阶级斗争”方式,但还是比较有效地整肃了党纪,提高了执政能力。对于毛的治党本领,蒋自叹弗如,但他恐怕永远也认识不到,之所以如此,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毛的思想深处有一种他所没有的“阶级斗争意识”。
其次,在开展对敌武装斗争方面,中共军队能够从无到有、由弱变强,靠的主要也是阶级斗争的理论和实践。我们知道,大规模民众动员作为现代战争的重要手段,是法国革命者首先创造出来的,而阶级斗争又是实现这种动员的必要条件,因为那需要牺牲(至少是部分地牺牲)富人的财产权以保障穷人的生存权。雅各宾派主要就是通过颁布一系列满足穷人要求的土地法令和生活必需品最高限价法令来实施这种动员的。当然,倡导民族斗争也是实现这种动员的一个重要途径,法国大革命期间以及后来的所有民众动员现象其实都离不开这一因素,但最有效、最彻底的民众动员终究还是需要诉诸阶级斗争──这应该不难理解,因为唯此才能把处于社会底层的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动员起来。
由此可见,在民族民主革命时代相互竞争的各个党派中,只有那些既承认民族斗争又承认阶级斗争的政党,才有可能实施最广泛的民众动员从而立于不败之地。不言而喻,中共便是这样的政党而国民党不是。人们熟知中共是怎样通过“打土豪分田地”、“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这些带有阶级斗争性质的政策,来赢得占人口绝大多数的贫苦农民对其战争事业的支持的。其中最突出的例证当是所谓“解放战争”期间的淮海战役,在这场中共以60万兵力全歼装备精良的80万国民党军队的战役中,江苏、山东、安徽、河南四省的解放区共出动民工543万人、担架20.6万副、大小车辆88.1万辆、挑子30.5万副、牲畜76.7万头、船只8,539艘,并筹集粮食9.6亿斤,其中4.3476亿斤运送到了前线45。在淮海战役中被俘的国民党第十八军军长杨伯涛在被押往后方途中也有这样的证言46:
但见四面八方,熙熙攘攘,车水马龙,行人如织,呈现出千千万万的人民群众支援解放军作战的伟大场面。路上我们经过一些市集,我从前也打这些地方经过,茅屋土舍,依稀可辨,只是那时门户紧闭,死寂无人,而这时不仅家家有人,户户炊烟……还看见一辆辆大车从面前经过,有的车上装载着宰好刮净的肥猪,想是犒劳解放军的。我以前带着部队经过这些地方时,连一撮猪毛都没看见,现在怎么了,真是怪事。通过村庄看见解放军和老百姓住在一起,像一家人那样亲切,有的在一堆聊天欢笑,有的围着一个锅台烧饭,有的同槽喂牲口,除了所穿的衣服,便衣与军装制式不同外,简直分不出军与民的界限。
可见中共在同国民党决战的时候,已经通过大规模的土地改革把广大解放区的农民真正团结到了自己的周围。
在解放战争期间,由于坚持了阶级斗争的理念,中共还得以通过一种“新式整军运动”来提升士气和扩充军队,这也是中共能够在军事上迅速击败国民党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该运动包括“诉苦”(即诉旧社会和反动派所给予劳动人民之苦)和“三查”(查阶级、查工作、查斗志)运动,是彭德怀领导的西北野战军在1947至1948年之交的冬季创造的经验,后被迅速推广到全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毛泽东如此欣赏这一经验,自然是看到了它有提高军队战斗力之奇效:整军之前西北野战军一次最多只能歼敌两个旅,之后就能一次歼敌五个旅了!盖因“诉苦”和“三查”运动“大大提高了全军指战员为解放被剥削的劳动大众,为全国的土地改革,为消灭人民公敌蒋介石匪帮而战的觉悟性;同时就大大加强了全体指战员在共产党领导之下的坚强的团结。……这样的军队,将是无敌于天下的”47。而此经验推广至全军后所产生的实际效果,也的确没有出乎毛之所料。
此外,该整军运动还产生了另一个重要的副产品,那就是尽管残酷的战争造成了部队的大批减员,但解放军人数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愈战愈多。如粟裕指挥的华东野战军在淮海战役开始时只有36.9万人,战役期间伤亡10.5万人,可是到战役结束时,其兵力竟增至55.1万人48。补充进来的新兵,不少是翻身农民,但大部分(约三分之二)是所谓的“解放战士”,也就是来自国民党军队的俘虏兵。须知这些国军老兵很多都是训练有素的战士,尤其是会使用很多中共士兵从未接触过的、刚刚从战场上缴获的美式武器装备,他们加入中共军队对于国共军力对比的影响自是非同小可49。而这些俘虏之所以调转枪口炮口为中共作战,一方面是为中共土改运动所感召,另一方面是在“新式整军运动”中接受了“阶级教育”的结果,总之都是中共阶级斗争理念的胜利。
据有关文献记载,中共在淮海战役中进行战地休整时,特别重视政治思想教育工作:“除了对敌军大力开展政治攻势外,还不断地对全体指战员进行强有力的政治思想工作,本着新式整军的精神,开展诉苦和三查运动,整顿组织纪律,训练新战士并溶化俘虏。……使全体指战员不断提高阶级觉悟,都充分懂得为甚么作战、为谁作战,个个保持旺盛的战斗意志,准备彻底消灭敌人。”50据近年的研究,中共在解放战争期间,主要就是用这种阶级教育的办法,总共消化和改造了177万国民党起义和投诚官兵,由此源源不断地为战斗中的解放军提供着新鲜血液51。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是统一战线问题。对于在1949年前的国共竞争中长期处于弱势的中共而言,这个问题实具有格外的重要性(所以才被当时的毛泽东列为中共“三大法宝”之首)。应该说,在中国革命的进程中,曾有过两种统一战线:一种是由国民党主导的,存在于两次国共合作时期,那是一种“民族统一战线”,分别以军阀和日本侵略者为斗争对象,或者说以反帝或争取民族解放为主要诉求;另一种是由中共主导的,那可以说是一种“民族民主统一战线”,具有既反帝也反地主阶级和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的性质。但无论哪一种,对于中共来说都是发展壮大自身并实现其政治图谋的重要工具。历史表明,在毛主事之前,中共的统一战线政策并不成功,之后则一路辉煌:通过巧妙利用各敌对营垒之间的矛盾,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纵横捭阖,借力打力,一度濒临绝境的中共不仅转危为安,还渐渐发展成为中国革命的唯一中坚。成功的原委何在?毛个人高明的谋略艺术固然重要,但阶级斗争理念在其中的关键意义仍不容忽视。
不言而喻,统一战线的问题,首先是一个寻找政治盟友的问题。这个问题对于革命事业究竟有多么重要,毛泽东从一开始就洞若观火。《毛泽东选集》所选入的第一篇文章、发表于1926年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劈头第一句话就是:“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那么怎样才能分清敌友呢?在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只取了“阶级斗争”四个字的毛看来,这只能借助“阶级分析”了──“我们要分辨真正的敌友,不可不将中国社会各阶级的经济地位及其对革命的态度,作一个大概的分析。”经过分析,毛得出的结论是:“一切勾结帝国主义的军阀、官僚、买办阶级、大地主阶级以及附属于他们的反动知识界,是我们的敌人。工业无产阶级是我们革命的领导力量。一切半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是我们最接近的朋友。那动摇不定的中产阶级,其右翼可能是我们的敌人,其左翼可能是我们的朋友──但我们要时常提防他们,不要让他们扰乱了我们的阵线。”52
看来,“阶级分析”方法的妙处,主要就在于它能够越过社会中复杂纷纭的个体层面,通过经济状况(贫富差异及其缘由)的对比,对全部社会成员进行分门别类的群体划分,从而把一个看上去混沌不清、杂乱无章的社会描绘得井井有条,于是革命者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各种社会力量的配置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在区分敌友时也就可以成竹在胸了。毛泽东的“阶级分析”还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并不拘泥于马克思主义的标准术语(如“半无产阶级”这个概念就是他自己的创造,主要是指中国的贫苦农民),但也惟其如此,才能更准确地揭示出当时中国各社会群体的实存状态,从而为中共寻找革命盟友的工作指出正确的方向。实际上,毛是通过把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运用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作为自己的政治谋略艺术,同时也为中共后来的统一战线政策,奠定了一个理论的基础。
其实,同为布尔什维克化政党的中国国民党,也不是不知道统一战线的重要性。在北伐战争期间,孙中山实施过“容共”(即允许中共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蒋介石还进一步把孙的“容共”解释为“联共”(即国共两党的“联合”与“合作”)53,说明国民党也曾积极寻求过政治盟友。干革命总是人多一些才好,这个道理国民党一样明白。只是由于根本不承认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客观存在,因而也不可能懂得“阶级分析”对于政治结盟的指导意义──国民党始终没有能够建立起一条能为己所用的统一战线。
由此可见,中共之所以能够打败国民党,最根本的原因乃是中共坚持了一条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路线。正是由于始终不渝地贯彻了阶级斗争的理念,中共在革命中才得以像法国革命者那样把民族斗争和阶级斗争紧密结合在一起,它所行使的暴力也才得以像法国革命者行使的暴力一样所向披靡。所以说中共的胜利,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法国式革命暴力的胜利。
总之,由于民族斗争与阶级斗争并举,中共的革命暴力几乎成了法国革命暴力的“克隆”,维妙维肖地带有群众性、恐怖性和高效性这三大特征。而只承认民族斗争、不承认阶级斗争的国民党,尽管也曾对法国革命怀有深深的崇拜之情,却终究不能在实践中复制出那种无坚不摧的法国式革命暴力。所以当中国革命的命运需要国共这两个革命党一决雌雄的时候,高下也就立判了。
法国式革命暴力的三大特征是循序相关的,其中群众性规定着恐怖性,恐怖性又决定着高效性。这应该很容易理解:法国大革命之所以能像“施法术一样”让旧制度从法国绝迹,无非是因为它的革命暴力特别“猛烈”、特别“凶狠”,或者说特别“恐怖”,带有突出的非理性色彩;而非理性色彩浓重的“恐怖”自然又必须由具有无主见、易鼓动、情绪化、不负责等集体心理特质的非理性“群众”来提供支撑。由此可见民众动员在革命中的关键意义:没有充分的民众动员,革命者就不能在自己的周围聚集起群众,因而也就无法获得那种恐怖而高效的革命暴力。
然而,怎样才能把民众充分动员起来呢?这就需要革命精英深入民间,了解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苦大众的需求并尽可能地予以满足,同时在他们中间煽起尽可能强烈的对“革命敌人”的仇恨──那是实现革命暴力“群众性”的不可或缺的情绪因素。十八世纪的法国革命者就是这样做的(现代政治特有的“大众动员”现象由此滥觞),而中共的看家本领(叫做“群众路线”)也正在这里。中国国民党则似乎笨手笨脚地搞不来这一套,结果它的暴力就因严重缺乏“群众性”而远不如中共的暴力那么“狠”了。实际上,国民党恐怕根本就没想过搞这一套,因为它的意识形态从来就没有认可过这种“群众性”的暴力。在蒋介石看来,煽动这种暴力是以“恨”为动机的“共产革命”的卑鄙技俩,而这种革命在中国是行不通的54:
因为动机既然是恨,行动一定是残酷和卑污,而且要损人利己的,这完全和中国的民族性相反。中国几千年来伦理观念,都是利他的,不是利己的,所以中国民族的固有特性,是和平的、宽厚的、和光明的;不愿受别人的残酷的待遇,也不愿以残酷的手段施诸别人。……而且以残酷的手段革命,没有不失败的。法国大革命之所以迭次失败,使帝制复活,就是因为过于残酷,使社会全体,发生反感。这种残酷手段,适用于残酷的民族,都遭失败,那里能适用于和平的中国民族。共产革命,既然采取残酷的卑污手段,当然受中国全国人民,至少亦要被大多数人民所反对。
蒋介石的这通“妙论”,可谓道尽了国民党不可救药的“怯懦”。首先,在二十世纪这个现代世界,在中华民族还在内忧外患中苦苦挣扎的时候,蒋却试图用儒家道德来约束革命党的政治行为,实在是幼稚、迂腐得可以,看来他根本不懂马基雅维利(Niccolo Machiavelli)。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政治思想家马基雅维利虽以其著名的“非道德政治观”而广遭诟病,却也因此而开启了现代型国家政治的先河。而蒋的这些言论表明他似乎对此完全懵然无知。比较起来,中国共产党人则显得“现代”得多了,如蔡和森1918年7月21日致毛泽东的信中就有这些马基雅维利味十足的议论55:
弟尝慨世之君子,为种种的舆论律、道德律所束缚,只能为伪善,不能为伪恶,是以使小人得积极横行。……窃以为人不能有善而无恶,正人之恶,即是善之变相,求全则难免不为乡愿。……现为一恶,而将来能得十善之结果,何所顾恤而不为之!吾人若从一身之利害及名誉计算,诚有不宜屈节者,若从全体之利害计算,可以杀身成仁,况不可行伪恶以得权乎……君子无弹性,此乱之所以不止也。……果为君子,无善不可为,即无恶不可为,只计大体之功利,不计小己之利害。
其次,通过在所谓“共产革命”和法国大革命之间画上等号,甚至还以鄙夷的态度把法兰西民族打成“残酷的民族”,蒋介石实际上已经早早告别了革命,而国民党也就在这个方兴未艾的革命年代完全失去了群众的革命伟力,其败于中共只是迟早的事了。
五 结语
毋庸讳言,中共革命暴力的“恐怖”的确常常显得过于残酷,只是其“高效”却又证明了这种暴力的某种冷峻的历史正当性。当然,中共革命暴力的“高效”和法国革命暴力的“高效”也有所不同──后者主要表现为其在摧毁封建旧制度(或者说贵族阶级的政治统治)方面的彻底性,而前者则主要是通过其在争夺中国革命领导权方面的成功体现出来的。只是无论在哪种情况下,这种高效性都可以有力地支撑起两者的历史正当性:因为它们都顺应着时代的潮流,在各自错综复杂的前现代条件下,以某种唯一有效的方式完成了现代民族国家基础的奠立。
法国式革命暴力的产生,虽与民族斗争和阶级斗争这两大斗争在革命中的缠结有关,但归根结底还是源于阶级斗争,或者说源于一种极其强烈的“阶级斗争意识”。应该说,无论是法国革命者下意识地把社会中的各种矛盾冲突看成“阶级斗争”,还是复辟王朝时期的法国历史学家有意识地首创用“阶级斗争”观点来解释历史,乃至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明言“只有阶级才能占据历史”56,体现的都是欧陆理性主义哲学传统在法国的根深蒂固。后来通过俄国传到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遵循的其实也是同一种思维方式。
用这种理性主义思维方式看社会和历史,固然可以得到一幅比较清晰而有条理的图像,用之于改造社会的政治实践也有助于找到比较行之有效的方法,但它终究也有一个很大的缺陷,那就是容易把复杂的问题过份简单化。法国式革命暴力之所以容易引起诟病,主要原因也就在这里:简单化带来了高效率,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导致了许多误伤,使许多无辜者惨遭厄运。
今天的世界,仍处于由1789年法国大革命开始的以民族国家为舞台的现代革命的时代。从现代革命伸张人权、追求民主的初衷来看,这种阶级斗争的理论和实践的确不可无限期地大行其道,而且法国和中国的历史都已经显示,对阶级矛盾对抗性的长期而执著的强调,也的确会养成一种极不利于现代民主政治健康成长的政治文化。所以,法国式革命暴力作为一种政治现代化的手段,虽因其高效而有必要在一些社会历史条件类似的国家行使,但这种行使终究也只能限于这种国家的一定的历史时期──一般说来,一旦主权完整、独立自由的民族国家得到了稳固的确立,经济发展和政治民主化的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法国式革命暴力就应逐渐淡出这个国家的政治舞台。
当然,法国式革命暴力一旦登上了政治舞台,要它下来往往就很不容易。结束这种革命暴力是一项极其艰巨的政治文化改造工程。在法国,这项工程启动于法国革命的热月─督政府时期,延绵近一个世纪,到十九世纪末第三共和时期才初见成效。当今中国也正在经历类似的历史阶段,所以很显然,正像在上个世纪初一样,今天的中国仍然特别需要借鉴法国的历史经验。
注释
1 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1927年3月),载《毛泽东选集》,四卷合订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68),页17。
2 参见张芝联:〈清末民初政论界对法国大革命的评议〉,载中国法国史研究会编:《法国史论文集》(北京:三联书店,1984),页1-14;金重远:〈民报和康有为有关法国革命的争论〉、章开沅:〈法国大革命与辛亥革命──纪念法国大革命二百周年〉,载刘宗绪主编:《法国大革命二百周年纪念论文集》(北京:三联书店,1990),页29-39、64-80;孙隆基:〈两个革命的对话:1789&1911〉,《二十一世纪》(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1994年4月号、6月号,页25-34、42-53;高毅:〈法国革命文化与20世纪初中国革命崇拜的确立〉,《历史教学问题》,2000年第1期,页15-20、62;高毅:〈法国革命文化与现代中国革命〉,《浙江学刊》,2006年第4期,页76-81。
3、7 Jean-Clement Martin, Violence et Revolution. Essai sur la naissance d'un mythe national (Paris: Seuil, 2006), 8; 188-89.
4 马克思(Karl Marx):〈资产阶级和反革命〉,载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页321。
5 马克思(Karl Marx):〈道德化的批判和批判化的道德〉,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页171。
6 马克思说的“平民”,一般说来是和“贵族”相对的一个概念,但其主要成份无疑还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广大小资产阶级和城乡劳苦大众,而法国大革命史学中常常论及的“群众”指的主要也就是他们。
8、21 Patrice Higonnet, “Terror, Trauma and the ‘Young Marx’ Explanation of Jacobin Politics”, Past and Present, no. 191 (May 2006): 126; 151-63.
9 参见Hippolyte A. Taine, The French Revolution, vol. 3, trans. John Durand (Whitefish, MT: Kessinger Publishing, 2004), 118。
10、15、18、20 Bronislaw Baczko, “Les peurs de la Terreur”, Propos recueillis par Michel Porret, in Jacques Berchtold et Michel Porret, La Peur au XVIIIe siecle, discours, representations, pratiques (Geneve: Librairie Droz, 1994), 69; 77; 78-79; 79.
11 法国大革命时代从事体力劳动的城市平民的别称,因为他们穿长裤而不穿紧身短套裤,后者是不从事体力劳动的贵族和富人的典型装束。“无套裤汉”原为上流社会对下层市民的蔑称,后来在大革命中成为“革命派”的同义词。
12 这一天“艾贝尔派”率领一大群巴黎无套裤汉冲进国民公会议事大厅,迫使国民公会采取了一些非常手段来解决民众的生计问题和惩治反革命──传统观点认为法国大革命的“恐怖统治”由此正式开始。
13、17 Albert Soboul, La Revolution francaise (Paris: Editions Sociales, 1982), 581-82; 360-61.
14 这是丹东在1793年3月10日倡议建立“革命法庭”(法国大革命恐怖统治时期的主要司法机构)时提出的口号。参见Reimpression de l'ancien Moniteur, t. 15 (Paris: Henri Plon, 1859), 683。
16 Jean-Clement Martin, “Violence entre realite politique et mythes?: les exemples de la Vendee et de la Terreur”, in Annie Duprat, dir., R晽olutions et mythes identitaires. Mots, violence, memoire (Paris: Nouveau monde, 2009),主要参见页147-48。
19 参见Reimpression de l'ancien Moniteur, t. 18 (Paris, Henri Plon, 1860), 106。
22 谭嗣同:《仁学》,收入蔡尚思、方行编:《谭嗣同全集》,增订本,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81),342-43。
23 谭嗣同:〈上欧阳中鹄〉(二十一),载《谭嗣同全集》,增订本,下册,页474。
24 参见梁启超:〈谭嗣同传〉,载《谭嗣同全集》,增订本,下册,页556。
25 〈二十世纪之中国〉,载张、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上册(北京:三联书店,1960),页71。
26 〈说国民〉,载《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上册,页72-73、77。
27 湖南之湖南人(杨笃生):《新湖南》,载《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册,页640。
28 引自章开沅:〈法国大革命与辛亥革命〉,页69-70。
29 铁郎(陈家鼎):〈论各省宜速响应湘赣革命军〉,载《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二卷,下册,页853。
30 康有为:〈进呈法国革命记序〉,载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1),页308。
31 参见《康有为政论集》,上册,页475、480。
32 参见张芝联:〈清末民初政论界对法国大革命的评议〉,页7-11;金重远:〈民报和康有为有关法国革命的争论〉,页37。
33 参见常家树:〈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国民党的改造运动〉,《党史纵横》,2007年第6期,页58-60。
34 孙中山:〈民生主义四讲〉,载孟庆鹏编:《孙中山文集》,上册(北京:团结出版社,1997),页244。
35 孙中山:〈借外债以营生产之事〉,载《孙中山文集》,下册,页612-13。
36、54 蒋中正:〈本党国民革命和俄国共产革命的区别──中华民国十八年四月二十五日出席长沙市民欢迎大会讲〉,载秦孝仪主编:《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卷十(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4),页391-92;390-91。
37 参见高华:〈民族主义乎?国际主义乎?〉,飞扬军事网,www.fyjs.cn/viewarticle. php?id=101334。
38 参见王也扬:〈毛泽东的阶级斗争观点研究〉,《史学月刊》,2005年第1期,页5。
39 陈独秀:〈告北京劳动界〉(1919年12月1日),载《陈独秀文章选编》,上册(北京:三联书店,1984),页450。
40 引自姜义华:〈生存斗争学说的中国演绎与兴替──近代中国思想世界核心观念通检之一〉,《史林》,2007年第1期,页7。
41 参见徐庆全:〈“统一战线”成就中国共产党的胜利〉,《南方都市报》,2009年10月25日。
42 参见高华:《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延安整风运动的来龙去脉》(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0),上编第一章和下编各章。
43 参见王奇生:《革命与反革命:社会文化视野下的民国政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页63-64。
44 参见常家树:〈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国民党的改造运动〉,页58;另参见许福明:《中国国民党的改造(1950-1952):兼论其对中华民国政治发展的影响》(台北:正中书局,1986),页46。
45 参见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主编:《淮海战役》,第三册(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8),页359。
46 引自刘统:《华东解放战争纪实》(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页586-87。
47 毛泽东:〈评西北大捷兼论解放军的新式整军运动〉,载《毛泽东选集》,四卷合订本,页1189。
48 参见粟裕:《粟裕战争回忆录》(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第二十章,“粟裕谈淮海战役”(5),引自梦远书城,www.my285.com/zj/zgxd/syzz/133.htm。
49 参见陈毅:〈华东一年来自卫战争的初步总结〉(1947年12月30日至1948年1月1日),载《陈毅军事文选》(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6),页429-30、435。
50 刘广志:《淮海战役》(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79),页90-91;并参见刘统:《华东解放战争纪实》,第十八章,“化敌为我”,页270-86。
51 参见高戈里:〈起义投诚百万“国军”的归宿〉,《文史精华》,2002年第4期,页4-15。
52 毛泽东:〈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1926年3月),载《毛泽东选集》,四卷合订本,页3、9。
53 参见杨奎松:《国民党的“联共”与“反共”》(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页110。
55 参见中国革命博物馆、湖南省博物馆编:《新民学会资料》(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页57-58。
56 Alexis de Tocqueville, L'ancien regime et la Revolution (Paris: Gallimard, 1967), 207.
高毅 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
《二十一世纪》二○一二年八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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