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viewed by Amalia D. Kessler, Stanford Law School. Email: AKessler [at] law.stanford.edu
Cindy Skach的《借鉴宪法设计:魏玛德国和法国第五共和宪法》是一本雄辩而重要的著作,它或许设定了未来几年里关于宪法设计的争论主题。Skach 审视了一种全球许多国家从法国第五共和借鉴的政府形式——即半总统制,探寻其促进稳定的民主政体的能力,并且认为人们有理由认真思考此种制度。
与那些认为不存在一种独立的半总统制的政府形式或者半总统制最好被理解为在总统制和议会制之间交替的政府形式的学者不同,Skach 认为半总统制的确构成了一种独立的类型——一种与人们更为熟悉的总统制和议会制相当不同的类型。在她看来,半总统制具有两个突出的特征:(1)国家元首是通过大众选举产生的具有特定任期的总统;(2) 政府首脑是向议会负责的总理。在这种政府类型之中,她又区分了三种不同的亚类型:(1)统一多数政府(consolidated majority government)(总理拥有议会多数,并且总统也来自这一多数)(2)分裂多数政府(divided majority government)(总理拥有立法多数,而总统来自反对党)(3)分裂少数政府(divided minority government)(总理与总统都只拥有立法机关的少数支持)。
Skach认为这三种亚类型的半总统制都是潜在地不稳定的,因为它们容许两个行政部门(一个是总统,一个是总理)的存在。因为两个行政部门之间的界限不太明晰,并且因为总统不像总理那样直接对立法机关负责。因此,如果宪法授权总统可以在国家危机时刻行使总统紧急权,总统有可能会不顾立法机关运用此种权力——这有可能会导致宪法独裁。
Skach认为尽管半总统制通常都易于产生宪法独裁的危险,但并不是所有的亚类型的危险都是一样的。相反,易受影响的程度是有变化的。统一多数政府最不易受到可能导致大众不满和独裁的严重制度冲突的影响,而分裂少数政府最易受影响。制度冲突在统一多数政府中被最小化,因为立法机关多数促进了稳定的政府(因此使得政府能够有时间应对危机),也因为同属于一个政党或者联合体的总统和总理更有可能相互合作。制度冲突的危险在分裂多数的政府中要大一些,因为总统来自反对党,因此与总理合作的可能性要小一些。据Skach,所言,分裂少数的政府最易受制度冲突的影响,因为如果没有立法多数,政府就是不稳定的,面对不稳固的立法机关的总统有最大的动机去实施紧急权力。
Skach提出了可能决定一种半总统制采取统一多数形式而不是其他两种形式的三个因素:(1)政党体系是否制度化了;(2)选举制度的性质;(3)总统是否是一个“政党人”。如果政党体系是制度化的,公民视之为合法的,政党组织就是稳定的,而政党竞争的模式就是常规化的——交易和建立联合体所需的信息就更易获得,并且因此议会多数更有可能产生。就选举制度而言,Skach 提出了有助于产生议会多数的一系列因素,包括总统和议会选举的相关时间安排,尤其重要的是多数主义而非比例代表制的选举规则。最后,她断定,获得一个政党支持并且反过来支持那一政党(以及整体的政党制度)的总统更有可能致力于推动建立非冲突性议会多数的合作行为。
建立了假设之后,Skach 通过研究魏玛共和(1919-1933)和法国第五共和(从1958年建立一直到2002年)来对之作出检验。就魏玛共和而言,她拒绝了许多学者的观点,他们认为其幸存的时间的唯一原因就是它是半总统制,而不是纯粹的议会制。Skach认为,恰恰是半总统制导致了(或至少了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其倒台。在其短暂存续的几乎一半时间中,魏玛共和是一个分裂少数的政府,在四分之一时间中是分裂多数政府。她认为这是由于政党体系是微弱地制度化的,选举制度则几乎是纯粹的比例代表制,而1925年之前的总统(兴登堡)将自己视为居于政党体系之上。因此,魏玛共和的最后几年的首要特征就是少数政府的不稳定和议会的不稳固。她认为这反过来促使兴登堡(及其越来越技术官僚化的内阁)跨入了国民议会所不能行动的地方并采取行动——最终导致纳粹的兴起和共和的坍塌。
就法国第五共和而言,Skach认为半总统制对制度稳定性带来的压力比通常人们所认为的大得多。一直到1962年,法国经历了少数分裂政府,其间在将自己视为超乎政党体系之上的戴高乐总统和总理之间了发生了激烈冲突,并导致了议会的不稳固。 她认为,这种议会的不稳固性只有在1961年的阿尔及利亚危机中被打破,当时戴高乐选择持续运用五个月的紧急权力——远超过了军事叛乱的四天短暂期间。因此Skach认为,在早期的这些年里共和制能否幸存并不那么确定。但是之后的一些因素引向1962年统一多数政府的产生,并且保证了共和国在大多数时间里(尤其是在至关重要的形成期)继续拥有这种政府。作为改变人口统计模式以及其他因素的结果,政党体系逐渐在1960年代得到制度化,并且戴高乐也开始支持它。此外,与魏玛共和不同的是,第五共和选择了多数主义的选举制度。Skach下结论说,最终的结果就是政府的更大的稳定性、冲突的减少,这两者使得人们对制度的生命的信心也越来越强。但是她看到,自1980年代以来,法国经历了数次分裂多数政府,这导致了目的在于促使形成统一多数政府2002年修宪。这反过来表明即使在法国,半总统制也并非毫无问题。
根据这些发现,Skach认为半总统制可能是一个坏的选择——尽管在许多新生民主化国家里其极为流行。这些国家中许多并没有制度化的政党体系、将自己界定为“政党人”的总统候选人,以及推动多数形成的选举规则。因此她认为,它们更有可能重蹈魏玛共和的覆辙,而不是走上第五共和的道路。对于那些采用半总统制的国家,她建议它们的宪法的结构安排应该致力于增加统一多数政府形成的机会。相应地,应该彻底拒绝禁止总统成为政党成员的规则,并且尽可能采取多数主义的选举规则。
如同这简短的概括所表明,Skach 撰写了一本引人注目而重要的作品。结合理论探讨和历史分析,《借鉴宪法设计》一书是近些年来似乎横扫社会科学研究的“新制度主义”的一个范例。考虑到半总统制被许多处于民主化过程之中的国家接受的范围,她的作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即使不论Skach 对半总统制的具体描述,她成功运用的方法论也是颇有前途的。它表明那些对宪法设计提出建议的人应该对历史的教训——特定的宪法框架最终影响那一宪法框架所运行于其间的制度语境(以及根本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条件)的方式——给予注意是何等重要。
那就是说,政党体系的制度化——在她的模式中可能是历史语境中最具有偶然性的因素(并因此最不易受科学评价和设计的影响)——似乎发挥了强有力的作用。据Skach所言,统一多数政府产生的可能性,以及因此避免半总统制倒台的可能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此种制度化——换言之,依赖于政党体系获得一定程度的稳定性和合法性。但是,难道不是所有的民主政体都需要最低限度的政党体系的制度化吗(Mainwaring & Scully, 1995)?如果的确如此,那么Skach 关于魏玛共和和第五共和的论述在何种程度上依赖于半总统制的特性,而不是更为普遍的使政党体系稳定化和合法化的问题?
此外,如同Skach自己承认的,政党体系如何制度化的问题取决于“众多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条件” (p.127)。那人们应该做什么呢?如果我们接受了一种制度的影响最终取决于其根植于其中的社会文化土壤的观点,那么我认为就必须进行深度的历史挖掘。Skach的确进行了一些这种历史工作。举一个例子,她强调了1950年代和1960年代工业化在减弱政党体系的裂缝中的偶然影响。但是,Skach的首要关注在于像选举的反复和民意测验这类政党体系制度化的标准。尽管这些标准易于衡量和量化,但是它们对于更为复杂的现实来说只是提供了一个相对很薄弱的镜像。但这毫无疑问在部分意义上是一个风格的问题,并且对一本杰出的作品——一本非常值得政治学家、法学家和历史学家阅读的作品——来说是瑕不掩瑜的。
参考书目:
Mainwaring, Scott, and Timothy R. Scully. 1995. BUILDING DEMOCRATIC INSTITUTIONS: PARTY SYSTEMS IN LATIN AMERICA. Stanford, C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来源:http://www.bsos.umd.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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