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此文写于1979年5月4-10日,发表于《哲学研究》1979年第7期。
一
对人类科学思想的发展,爱因斯坦的影响可以同哥白尼、牛顿、达尔文相比拟。举世公认,在物理学史中,只有牛顿的贡献可以同爱因斯坦并列。爱因斯坦是怎样能够在科学创造上取得如此伟大成就的?他的科学方法有什么特点?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特别是他幼年时不是一个“神童”,大学时代不为任何一个教授所赏识,大学毕业了就失业,被关在学府的大门之外;早期在科学上划时代的贡献是在非学术性的机关专利局中利用业余时间来完成的,而且居然能在1905年4—9月短短6个月内分头在三个不同领域中取得了四项历史性的成就,这样一个科学史上的奇迹究竟怎样会产生的?本文只是根据现有的一些资料,提出一点线索,供进一步研究讨论的参考,意在抛砖引玉,不当之处,望批评指正。
说到爱因斯坦的科学方法,英国哲学家罗素(Bertrand Russell)有一段很有风趣的话,不妨先介绍一下:
“关于接受或者拒绝一种科学理论,爱因斯坦的态度同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所劝告的大不相同。人们当然必须知道事实。但是一种理论,只要它是有一点价值,就不可能由搜集和整理各种单个观察结果而形成的。相反,它必定是突如其来的想像力的豁然顿悟,就象诗人或作曲家所顿悟的那样。当爱丁顿通过1919年日蚀的观察着手检验爱因斯坦的预测时,爱因斯坦对检验结果远不及爱丁顿那样关切。有个赞赏惠斯特勒(注1)的妇女告诉他,她曾看到白特西桥(注2)的景色正像在他的一幅画中所见到的一样。对此,惠斯特勒回答说:‘啊!大自然跟着来了!’人们觉得,当太阳系断然地证实了爱因斯坦的预测时,他也认为太阳系‘跟着来’了。要把爱因斯坦的方法变成教科书中指导学生的准则,那是困难的。他的诀窍大概可以写成这样:‘首先要得到超越的天才和无所不包的想像力,然后学习你的课程,然后等待启示。’这就是这个提供困难的诀窍的第一部分。”(注3)
1937—1938年间担任过爱因斯坦研究工作助手的霍夫曼(P.B.Hoffmann)也说过类似的话。他于1964年回忆说:“能同爱因斯坦一起工作,这是我的好运气。看到他的心灵是怎样在工作的,由此你该学到怎样使你自己成为一个伟大科学家,你会想像出,这该是一个令人赞叹的机会。可惜,这样的启示并没有降临过。天才完全不能简化为可供任何人效法的一组简单的规则。”(注4)
的确,科学创造的方法是难以概括成象弥耳(J.S.Mill)的归纳法五条法规那样的条文的,而且就是象弥耳的所谓五条法规,对实际的创造性思维也不见得有什么用处。爱因斯坦说过:“如果手、脚和工具的使用,一举一动都必须取得力学科学的批准,那还可能爬山吗?”(注5)但是,从整个思想发展过程来看,爱因斯坦的科学方法也不是像罗素所说的那样神秘。科学方法的对象既然是科学,这种方法的本身也必然是可以加以科学地分析的。
二
爱因斯坦科学探索方法的第一个特点,也可以说是基本前提,是坚持自然科学唯物论的传统。他1921年第一次访问英国,向通过日蚀的观察证实了广义相对论预言的英国科学家表示感谢,在讲到相对论时,一开头他就说,“我急于要请大家注意到这样的事实:这理论并不是起源于思辨。它的创建完全由于想要使物理理论尽可能适应于观察到的事实。我们在这里并没有革命行动,而不过是一条可回溯几世纪的路线的自然继续。”(注6)这里他强调他是继承了一个传统,这个传统也就是他以后在纪念麦克斯韦诞辰100周年的文章中开宗明义所宣布的:“相信有一个离开知觉主体而独立的外在世界,是一切自然科学的基础。”(注7)根据他自已晚年的回忆,这种信念在他12岁读了一套通俗自然书籍以后就开始形成。他当时感觉到:“在我们之外有一个巨大的世界,它离开我们人类而独立存在,它在我们面前就象一个伟大而永恒的谜,然而至少部分地是我们的观察和思维所能及的。对这个世界的凝视深思,就像得到解放一样吸引着我们。”(注8)从此,他始终不渝地坚持这种唯物论的传统。20年代以后,由于量子力学的解释问题出现了一股否定这个传统的思潮,他毫不迟疑地加以抵制,尖锐地指出:“正如在马赫时代曾经非常有害地为一种教条唯物论所统治一样,当今则过分地受到一种主观主义和实证主义的统治。对于把自然界看成是客观实在的观点,现在人们认为这是一种过时了的偏见,而认为量子理论家们的观点是天经地义。对暗示的顺从,人比马还要驯服。每个时代都有它的时髦的东西,而大多数人从来看不见统治他们的暴君。”(注9)在这方面,材料很多,大家也已比较熟悉,这里不必多谈了。
三
爱因斯坦方法论的第二个特点,可以说是他的方法论的核心,是统一性的思想,也就是紧紧抓住物质世界统一性这一中心环节。这个思想在他求学时代就已经形成。据麦科马克(R.McCormmach)报道,普林斯顿爱因斯坦档案馆保存爱因斯坦大学时听课的两本笔记,内容是韦伯(H.F.Weber)教授在苏黎世工业大学讲的理论物理,其中第二本记载着韦伯这样一段话:直至现在“‘热’这个词只用来表示一种未知物的一个量的符号,并不反映它的实在本性”,“热同别的物理量没有什么联系”;他要开始研究热的“实在本性”,并且要采用分子运动论。爱因斯坦在这段话旁边划了几条线,有时用铅笔打个大问号,在讲到分子力的地方还写着:“假期中研究”(注10)。尽管韦伯同爱因斯坦的师生关系很不好,而且爱因斯坦认为这位老师无论作为一个人还是作为一个物理学家都不足以鼓舞人,但是韦伯这种要把热同分子运动统一起来的思想,使他在科学创造的道路上跨出了第一步。1900年12月,他不顾大学毕业后失业的痛苦,写了一篇论文《由毛细管现象所得到的推论》,用分子力推导出液体内能的表示式。这篇论文和第二篇论文(写于1902年,关于金属盐溶液电势差的热力学理论),都是企图给化学以力学的基础,用类似牛顿引力的分子力来说明各种不同物质的化学性质。在第一篇论文发表后,他给老同学格罗斯曼(M.Grossmann)的信中讲到他在科学上一些“奇妙的想法”,最后郑重其事写着:“从那些看来同直接可见的真理十分不同的各种复杂的现象中认识到它们的统一性,那是一种壮丽的感觉。”(注11)这种统一性的思想,是他终生的科学工作的灵魂。他把探索和理解自然界的这种统一性(他有时叫它“世界的合理性”)作为自己人生的最高目的。从创建狭义相对论到广义相对论,到统一场论,每跨出一步,都是这种统一性思想的生动体现。狭义相对论的第一篇论文开头第一句就是:“大家知道麦克斯韦电动力学应用到运动物体上时,就要引起一些不对称,而这种不对称似乎不是现象所固有的。”(注12)这里所说的“不对称”,就是统一性遭到破坏,指的是:牛顿力学中普遍成立的匀速运动的相对性,在麦克斯韦电动力学中却不成立。他认为这种不对称不该是自然界所固有的,问题一定出在我们了解自然界的概念和理论上。经过多年的探索,他终于发现,只要把古典物理学的空间和时间概念进行适当的修改,这种“不对称”也就消除了。
对自然界统一性的这种认识,也是爱因斯坦的唯理论思想的基础。他认为评价各种物理理论有两个标准:首先是“理论不应当同经验事实相矛盾”,这也叫“外部的证实”;其次是“前提(基本概念以及这些概念之间作为基础的关系)的‘自然性’或者‘逻辑简单性’”,也称为“内在的完备”(注13)。他又指出:“逻辑上简单的东西,当然不一定就是物理上真实的东西。但是,物理上真实的东西一定是逻辑上简单的东西,也就是说,它在基础上具有统一性。”(注14)
四
爱因斯坦方法论的第三个特点是独立的批判的精神,即牢牢掌握住批判的武器。在早期他的批判锋芒是针对着物理学领域中在原则问题上居统治地位的“教条式的顽固”,(注15)针对着哲学上的先验论。他尖锐地批判柏拉图和康德,说这些“哲学家对科学思想的进步起过有害的影响,他们把某些基本概念从经验的领域里排除出去,而放到虚无飘渺的先验的顶峰上去。”(注16)而他不得不把它们“从柏拉图的奥林帕斯天堂拖下来,并且企图揭露它们的世俗血统”。(注17)在哲学史上,最初对先验论进行有力批判的是休谟,以后马赫又用这种批判精神来考查牛顿的绝对空间和绝对时间观念。爱因斯坦接受并且发扬了人类思想史中这份有价值的遗产,使他在物理学革命时期能够所向披靡,敢于破除迷信、解放思想,敢于闯禁区,敢于创新。这种独立的批判精神,也使他能够永远保持清醒的头脑,对别人不盲从附和,不随波逐流;对自己永不自满自足,永不固步自封,永不停顿地向未知的真理探索。这种独立的批判精神使他在青年时代能够完成洛伦兹、普朗克等老一辈理论物理学权威所不敢想、也不敢碰的事业;在实证论思潮泛滥成灾的时候,能够万人皆醉我独醒,挺身而出,力挽狂澜。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他以同样严肃的批判态度来对待自己。他从不满足于已取得的成就,也没有一点虚荣心。他不但不文过饰非,而且是闻过则喜,知过必改。他早期发表的许多论文,往往随后又发表一些更正。据英国物理学家弗里希(O.Frisch)回忆,“每当有人反驳他(指爱因斯坦——引用者)的时候,他总是通盘地考虑一下反驳意见,如果他发现自己是错了,他就感到高兴,因为他觉得他已摆脱了错误,而现在他不再像以前那样糊涂了。由于同样的理由,当他发现他犯了错误并且说了错话的时候,他就毫不迟疑地改变他的看法。确实有这样一件事:有人责备他现在说的话同几个星期以前说的不一样,爱因斯坦回答,‘我三个星期前说过的话同亲爱的上帝有何相干?’也就说这是无关紧要的。那时是错了,而现在他是聪明些了。”(注18)他在70岁回顾自己一生的成就时说:“我感到在我的工作中没有任何一个概念会很牢靠的站得住的,我也不能肯定我所走的道路一般是正确的。”“这种心情是很自然的,只要一个人是诚实的,是有批判精神的”。(注19)在逝世前8个月,他总结了相对论50年来发展的道路,最后说:“我认为非常有可能,物理学不是建立在场的概念上,即不是建立在连续体上的。如果是这样,那么,我的全部空中楼阁——包括引力论在内——甚至连其他现代物理学也一样,都将荡然无存。”(注20)
爱因斯坦说过,“从有点象马赫的那种怀疑的经验论出发,经过引力问题,我转变成为一个信仰唯理论的人”。(注21)但是,即使在早期,他的唯理论思想也就已经存在,只是在突破古典物理学框架时作用没有象怀疑的经验论那样明显。通过广义相对论的创立,他的唯理论思想占了突出的主导地位,经验论思想逐渐淡薄了。但是,经验论的合理因素他仍然始终坚持着,批判的精神更是没有放弃过,上面引的他晚年的两段话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有同志认为:“爱因斯坦哲学思想的基本特征,是自发唯物论和怀疑论的结合”;而爱因斯坦在科学上的贡献所以后期不如前期,从哲学上看,是由于后期“自发唯物论和怀疑论的结合不如前期”。(注22)这个看法是值得商榷的。首先,“怀疑论”不能等同于爱因斯坦自己所说的“怀疑的经验论”。根据哲学史的了解,怀疑论的最基本特征是不承认客观真理的存在,根本否认认识的可能性。在怀疑论者看来,唯物论属于独断论,是怀疑论的反面。有充分的材料表明,无论在哲学上、科学上,以至在人生态度上,爱因斯坦对于怀疑论一贯是持否定态度的。正如黑格尔所说:“怀疑论就具有这样一种形式:它是唯心论,它把自我意识或对自己的确认宣布为全部实在和真理。”(注23)试问,这样一种思想体系怎么能够同唯物论结合起来呢?爱因斯坦不说“怀疑论”,而说“怀疑的经验论”,这在概念上是准确的。因为他从来没有同意过“怀疑论”这种思想体系,而不过接受了马赫的那种怀疑态度,也就是独立的批判精神。爱因斯坦不止一次地说过,“马赫的真正伟大,就在于他的坚不可摧的怀疑态度和独立性”,但是马赫的认识论观点“是根本站不住脚的”。(注24)早在1917年他就清楚地指出:马赫的哲学“不可能创造出什么有生命的东西,而只能扑灭有害的虫豸。”(注25)从哲学上看,爱因斯坦同马赫的关系,有点类似于马克思同黑格尔的关系。马克思吸取的是黑格尔的辩证法,而不是黑格尔的客观唯心论的体系。因此,我们只能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法同唯物论的结合,而不能说是客观唯心论同唯物论的结合。我们不能把辩证法等同于黑格尔哲学,同样也不能把“怀疑的态度”(即批判的精神)等同于“怀疑论”。
至于如何评价爱因斯坦后期的科学贡献,特别是如何评价统一场论,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需要进行细致的分析,不可简单地加以否定,更不宜斥之为“作茧自缚”。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在1965年发表的文章(《试论爱因斯坦的哲学思想》)中也是有错误的,需要向读者检讨。我们衷心希望别的同志也不要再去重复那样的错误了。
五
爱因斯坦的方法论的第四个特点,也就是最突出地显示出他的非凡的科学创造才能的,是善于运用思维的洞察力,善于深入事物的本质,抓住基本矛盾。他善于从大量实验事实中,辨别出那些被他称之为“可以普遍推广的事实”,(注26)即带有关键性的事实,然后紧紧地抓住它们,深刻揭露其本质,从而取得对自然界的根本认识。他不满足于现象的罗列和经验的堆积,强调“只有大胆的思辨而不是经验的堆积才能使我们进步”。(注27)他往往在别人认为没有问题的地方看出了问题,在别人觉得习以为常、平淡无奇的现象中看出了不平凡。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的建立过程就是两个最生动的例子。
他在建立狭义相对论时所抓住的就是一个最平凡、最简单,也似乎最不成问题的问题,即同时性问题。这是一个在历史上从来没有人注意过的问题,爱因斯坦却对它进行了科学的分析,由此发现了前人所不知的空间和时间的本质联系,匀速运动相对性的所谓“不对称”问题也就迎刃而解,狭义相对性理论于是就完整地建立了起来。随后,在他进一步探索加速运动的相对性时,他在物理现象的汪洋大海里注视的是一个尽人皆知的、极简单的实验事实:惯性质量同引力质量完全相等,也就是,在引力场中一切物体都具有同一加速度。几百年来,物理学家一直把它当作当然的基本事实,不认为这里面还会存在什么理论问题。可是爱因斯坦偏偏在这个最平凡的事实中看出了苗头,他为这一古老实验事实的存在“感到极为惊奇,并猜想其中必定有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惯性和引力的钥匙”。(注28)由此,他果然找到了通向广义相对论的突破口。
从没有问题的地方看出问题,从平凡中看出不平凡,这是爱因斯坦非凡的思维洞察力的动人的表现。综合以上四个特点,不妨作一个形象的比喻:在广漠的科学原野中探索驰骋终生的爱因斯坦,自然科学唯物论的传统可以说是他壮健的身躯和可靠的运载工具,物质世界统一性的思想是他掌握方向的罗盘,独立的批判精神是他得以不断前进的动力,思维的洞察力则是他所具有的精密的观察工具。
胡宁同志在纪念爱因斯坦的报告会上介绍爱因斯坦的研究方法时,着重提出了模型对物理理论发展的重要作用,并说相对论是建立在新的时间空间模型上的。我们觉得,对于物质结构的理论和一切关于具体物理对象的理论,模型确实是有重要作用的,但对于象相对论这样一种概括一切物质对象的高度抽象(也是高度概括)的理论,模型究竟能起多大作用,甚至究竟能否造出一个模型,恐怕还是一个问题,至少在爱因斯坦自己的著作中似乎难以发现这样的线索。爱因斯坦把所有物理理论分成两大类。他认为大多数的理论是属于“构造性的理论”,“它们企图从比较简单的形式体系出发,并以此为材料,对比较复杂的现象构造出一幅图象。”(注29)气体分子运动论就是一个例子。第二类理论叫做“原理理论”,“它们使用的是分析方法,而不是综合方法。形成它们的基础和出发点的元素,不是用假说构造出来的,而是在经验中发现到的,它们是自然过程的普遍特征,即原理,这些原理给出了各个过程或者它们的理论表述所必须满足的数学形式的判据。”(注30)热力学理论和相对论就是属于这一类。模型对于构造性理论固然是重要的,但对于原理理论就很难说了。事实上恐怕还没有人能够设想出一种模型,可用来说明“永动机不可能”或者“能量守恒”这样一个“普遍经验到的事实”(即原理)。相对论的情况也是如此。只有当相对论应用于具体的物理对象时,才有可能构造出这样或那样的模型。比如宇宙模型就是这种性质。我们能够设想出广义相对论的宇宙模型,但是难以设想出一般意义上的相对论的时间空间模型。而且,即使对于构造性理论,模型也只能起类比的作用;而类比方法总是有一定的局限性,类比得不恰当或者过分了,反会迷失方向,束缚思想。这样的事例在物理学史中屡见不鲜,19世纪以太模型的热潮所形成的思想的僵化,就是很值得吸取的历史教训。
六
爱因斯坦把理论物理学家的工作分为两部分:“他必须首先发现原理,然后从这些原理推导出结论。”对于第二步工作,“只要他相当勤奋和聪明,他就一定能够成功。可是第一步工作,即建立一些可用来作为演绎的出发点的原理,却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这里并没有什么可以学习的和可以系统地用来达到目的的方法。科学家必须在庞杂的经验事实中间抓住某些可用精密公式来表示的普遍特征,由此探求自然界的普遍原理。”(注31)爱因斯坦认为,发现这些“原理”(有时他也称它们为“公理”,“普遍的基本定律”,“基本概念和基本关系”或者“基础”)是“物理学家的最高使命”,而通向这些原理,“并没有逻辑的道路;(注32)只有通过那种以对经验的共鸣的理解为依据的直觉”。(注33)这里所说的“直觉”,有时他也称之为“探索性的演绎法”,“幻想”,“自由创造”或者“自由发明”。他认为:“从特殊到一般的道路是直觉性的,而从一般到特殊的道路则是逻辑性的。”(注34)
至于直觉在认识中的作用,可以追溯到斯宾诺莎和洛克。斯宾诺莎把知识分成“意见或想像”、“理性”和“直觉知识”三种,所谓“直觉知识”,就是“由神(即物质——引用者)的某一属性的形式本质的正确观念出发,进而达到对事物本质的正确知识”,它“必然是真知识”。(注35)洛克也说过:“确定性是完全依靠于直觉的,……一切中介观念只有凭直觉才能得到联系。离开了直觉,我们就不能达到知识和确定性。”(注36)在这个问题上,列宁曾作过科学的论述:“从生动的直观(“直觉”的另一译法——引用者)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就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辩证的途径。”(注37)
对于幻想在科学认识中的作用,列宁曾指出:“即使在最简单的概括中,在最基本的一般观念(一般‘桌子’)中,都有一定成分的幻想。”“否认幻想也在最精确的科学中起作用,那是荒谬的”。(注38)又说:“幻想是极可贵的品质”。“有人认为,只有诗人才需要幻想,这是没有理由的,这是愚蠢的偏见!甚至在数学上也是需要幻想的,甚至没有它就不可能发明微积分。”(注39)
但是“自由创造”或“自由发明”这一说法就比较复杂了,需要加以分析。爱因斯坦提出“自由创造”,在哲学上是有它的积极一面的,这就是他既要求有摆脱康德的先验论的自由,又要求有摆脱休谟和马赫的经验论的自由。同时还应注意到,他所说的“自由创造”,并不是随心所欲的杜撰。他说:这种自由“是一种特殊的自由;它完全不同于作家写小说时的自由。它倒多少有点象一个人在猜一个设计得很巧妙的字谜时的那种自由。他固然可以猜想以无论什么字作为谜底;但是只有一个字才真正完全解决了这个字谜。”(注40)后来,他讲得更清楚。他说:“从纯逻辑看来一切公理都是任意的”,“但是从心理学和遗传学的观点看来,它们决不是任意的。”(注41)既然谜底只有一个,既然在心理过程中决不是任意的,这种“自由”的“自由度”实际上等于零,它不过是自然规律在思维中必然的反映。正像爱因斯坦经常引用的叔本华的名言所说的:“人能做他所想做的,但不能要他所想要的。”因此,这种所谓“自由”,就象把自然界的统一性在思维中的反映叫做“思维经济原则”一样,在概念上都是不确切的。要不是1971年海森伯(W.Heisenberg)发表了他1926年同爱因斯坦谈话的回忆,(注42)人们是难以了解爱因斯坦沿用马赫“思维经济原则”这个词时所包含的确实意义的。因此,我们不妨说,爱因斯坦的所谓“自由创造”,实际上就是认识过程中,在不存在逻辑必然联系的情况下所出现的一种直觉,一种经过长期酝酿、反复思索和海阔天空的遐想之后的豁然顿悟,一种锐利而深邃的思维的洞察力,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一个重大飞跃。
注:
(1)惠斯特勒(J.A.M.Whistler,1834—1903),美国画家和版画家,1863年以后居住在伦敦。
(2)白特西桥(Battersea Bridge),在伦敦郊区。
(3)罗素:《爱因斯坦论和平》序。见那坦(0.Nathan)和诺尔登(H.Norden)编《爱因斯坦论和平》(Einstein on Peace),纽约Simonand Schuster,196o年,xvi页。
(4)见惠特罗夫(G.J.Whitrow)编:《爱因斯坦,他的生平和成就》(Einstein,The man and His Achievement),纽约Dover,1973年,第73-74页。
(5),(6),(7),(8),(9)见《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586,164,292,2,381页。
(10)麦科马克:《爱因斯坦,洛伦兹和电子论》,见麦科马克编《物理科学的历史研究》(Historical Studies in the Physical Sciences)第2卷,1970年,第41-87页。
(11)见《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第347-348页。
(12)见《爱因斯坦文集》第2卷,第83页。
(13)见《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第10-11页。顺便要更正我们以前的一个错误:我们于1965年在《自然辩证法研究通讯》第4期发表的《试论爱因斯坦的哲学思想》一文中,把爱因斯坦的这段话理解为物理理论的真理性的两个标准,是不正确的。由迄今所知的材料,爱因斯坦只把前一个标准(即实验的证实)作为真理标准,还没有发现他把后一标准(即逻辑的简单性)作为真理标准。
(14),(15),(16)见《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第380,8,157页。
(17)见《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第548页。
(18)见惠特罗夫编:《爱因斯坦,他的生平和成就》,纽约Dover,1973年,第31页。
(19)见《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第485页。
(20)见《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第504页。
(21)见《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第380页。
(22)沈铭贤:《论爱因斯坦哲学思想的特征》,见《光明日报》1979年3月8日。
(23)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4卷,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198页。
(24)见《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第10页。
(25),(26),(27)见《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即出),第422,438,496页。
(28),(29),(30),(31)见《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第320,109,110,75-76页。
(32)这里的“逻辑的道路”指的是形式逻辑的推理。
(33)见《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第102页。
(34)见《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即出),第490-491页
(35)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74页。
(36)洛克:《人类理解论》,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521页。
(37),(38)《列宁全集》第38卷,第181,421页。
(39)《列宁全集》第33卷,第282页。
(40),(42)见《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第346,210-217页。
(41)见《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即出),第2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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