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China's New Aristocracy: Red Cadres and Red-Hat Businessmen
译文:中国的新贵族:红色干部和红顶商人
作者:林和立(Willy Lam)
本文参考了王明编译的“同来源译文”
翻译:@Ytblf
校对:@Freeman7777
原文出处:美国智库詹姆斯顿基金会(Jamestown Foundation)半月刊《中国简报》(China Brief),2010年6月24日
图:曾经的女市长李启红 |
56 岁的李启红出身农民家庭,在中山度过了她的整个政治生涯,中山距离南边的香港只有两小时车程。5月底,她被中国最高反腐机构中纪委“双规”了。据地方媒体 报道,李启红和丈夫林永安及他们的亲属拥有至少价值20亿元人民币(2.93亿美元)的财产。尤其是1997年担任中山市委组织部部长以后,李启红涉嫌利 用职务之便为其丈夫及亲属设立的房地产公司及其他商业公司提供帮助。据报道,2007年被任命为中山市市长后,她的家族通过内幕交易及其它非法手段在深圳证券交市场屡有斩获(据新华社5月30日报道;人民日报英文版6月2日报道)。
因种种原因,李启红案件并未引起太多的注意。中山市有上千家外国企业,包括香港、台湾、日本和美国的公司。在去年的讲话中,胡锦涛主席及其他政治局成员对官 员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经济利益发出了新的严厉警告。例如,胡锦涛在今年年初的一次中纪委会议上再三强调要下大力气打击“滥用权力”及其他相关不法行为,他同时号召“在高级领导干部中倡导廉洁工作作风”(新华社1月12日报道;人民日报1月13日报道)。然而,尽管中国共产党的反腐败行动声势浩大,并且李启 红对其家族的暴利的经营也从来未加隐瞒,但李启红的上级——广东省的官员们——仍一再提拔这个女官商。据中国媒体报道,在公共场合,李启红宣称其在家族企业上奉行“四不”政策企图为自己开脱罪责:“不参与;不提供帮助;不发号施令;不提供内幕信息。”但是,即便在今年年初中央政府开始对房地产投机行为进行 打击之时,李仍然对房地产市场百般袒护,称房地产的繁荣将使惠及关联产业并为政府带来巨额收入(香港明报6月17日报道;深圳日报6月1日报道;环球时报 6月1日报道)。
根据《人民日报》和《南方日报》最近的报道,遍布全国的3000个家庭控制着价值1.7万亿元(2489亿美元)的财产,这意味着这些新富家族的平均财富是 5.65亿元(827.2万美元)。人民论坛杂志(People’s Forum)对这种暴富家族现象做了一次民意调查,91%的受访者认为“新富阶层从与政府官员的关系网中获益”,69%的人表示他们对这些富有家庭“印象 恶劣”。虽然75.56%的受访者认为“官商勾结”是导致政府在群众中形象受损的“最严重因素”,仍有86.5%的人对政商分离的前景表示担忧(《中国日 报》2月9日报道;《人民论坛》(北京)4月1日报道)。然而,考虑到早在2001年前任国家主席江泽民即决定允许“红色资本家”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一事 实,要扭转当前明显的政商“一体化”进程可能已为时过晚。
关于这些强势家族是否包括现任或前任政治局成员的家庭,人民日报或其他官方媒体没有谈及。即便如此,仍有详尽证据显示著名领导人——如已故元老邓小平、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前总理李鹏和朱镕基、现任国家主席胡锦涛及总理温家宝——的子女均为成功企业家。根据前中国长江商学院高级研究员、自由派经济学家罗天昊的观点, “红色家族”——即高干,在中国富裕阶层中举足轻重。“这些商业家族坐拥雄厚的政治和经济资本,”罗天昊说。他补充说,由于其所拥有的政治关系,这些家族 在贸易、能源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全部或部分由国家控制的产业中表现尤为出色(新浪网5月2日报道;中国移动周刊(北京)3月22日报道)。以李鹏家族为例。 自1990年代以来,李的妻子及两个子女在能源产业表现活跃,其子李小鹏是能源巨头中国华能集团前董事长;其女李小琳是中国电力国际发展公司(China Powe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CEO。
自2005年以来,中纪委、中组部以及其他部门针对所谓的“权钱勾结”多次发出通知及行动准则。例如,2006年8月中共通过了一系列关于“回避制度”的规 定,这意味着在导致利益冲突的场合,官员应当回避。该规定警告党和政府的高级官员不得“在管辖范围内允许或纵容配偶及子女从事商业活动”(新华社2008 年8月6日报道;武汉晚报6月17日报道)。随之而来的是今年年初出台的、官方媒体称之为转折点的一整套规定,即《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 则》。这份文件罗列出52个可能导致腐败及其他经济犯罪的危险领域。该规定第五条要求领导干部不得允许其配偶或子女以及子女的配偶,利用其特权地位“谋取 私利”。此外,高级官员不得为其亲属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新华社2月23日报道;BBC新闻2月24日报道)。
然而,显而易见的是,中共领导层在也许是最为灵验的反腐手段上却退缩不前:那就是强制一定级别的干部公布本人及其配偶、子女财产状况的“阳光立法”。据大陆 及香港媒体报道,在去年9月召开的中共中央十七届四中全会上,许多进步官员曾提议出台这样一项“阳光政策”。但是,这一提议并未被全会采纳(人民日报 2009年9月27日报道;香港经济经济日报2009年12月4日报道;苹果日报(香港)9月17日报道)。迄今,只有个别省市出台了针对地方官员的强制 力较弱的财产公开规定。如今年年初山西省纪委出台一项规定,要求该省高级干部必须向上级反腐部门报告其财产、投资及其他资产情况,同时还必须上报一份关于 其配偶子女的职业及经商情况的报告。然而,该规定却丝毫没有涉及此类信息的公开披露(新华社2月1日报道;山西晚报(太原)2月1日报道)。
更为引人注目的是,负责党内纪律和人事任免的中共政治局成员继续将“人”的因素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这意味着挑选可靠人选出任高层官员——而非引进制度性 的保障机制。当然,对培养品行正派、“道德高尚”官员楷模的强调是对儒家精神的回归。中共组织部长李源潮以及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兼任中央党校校长)在过去 两年的讲话中主张,中共在干部任用选拔上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李源潮曾经著名地宣传:“如果一名干部误入歧途,问题通常不在才,而在德”(中 国新闻社2009年11月30日报道;人民日报2009年12月1日报道)。
随着政治改革的停滞——以及随之而来的中共党内权力的高度集中——没有任何制衡机制来防止那些所谓道德高尚官员对权力的滥用。尽管国家主席胡锦涛在2010 年年初中纪委的讲话中承诺,中共将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但这也无济于事。因此,胡号召“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 体制,拓宽监督渠道,以及推进反腐倡廉信息数据库和网络建设。”(新华社1月12日报道;中央电视台1月13日新闻)。但是,由于缺乏独立反腐机构,胡所 谓的“党内监督”与“中共自我调查”并无二致。
中共对棘手问题的回避使腐败问题进一步恶化。与无良商人相勾结,出任其幕后合伙人、赞助人以及帮凶的现象在干部队伍中不断蔓延。最近围绕前国美电器董事长、 曾经的中国首富黄光裕的丑闻,尤其触目惊心。上个月,黄光裕因行贿罪、内幕交易罪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据称,黄光裕向包括公安部副部长郑少东在内的十几 位中共高官行贿。长达一年半的案件调查以及审判的秘密进行使人猜疑:中共当局不愿公布那些收受黄光裕贿赂的高官身份。黄光裕案件反映出数量日益增长的显赫 商业“家族”的典型特征,这些家族的成员不仅包括(商人的)家庭成员,而且包括来自党和政府机构的众多高级官员(路透社5月28日报道;墨尔本报纸The Age5月25日报道;明报5月21日报道)。
更加令人不安的是,腐败已经蔓延到了被视为反腐最后防线的司法系统。今年被判处长期监禁的司法系统高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以及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 强。据称,黄松有和文强分别在广东和重庆为其商人亲信的罪行提供“保护伞”(新华社1月10日报道;环球时报6月10日报道)。司法腐败的惊人程度在本月 (6月)初的事件中展露无遗,当时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的三名法官被一名叫朱军的邮局保安枪杀,朱军声称他是司法不公的受害者。枪杀法官后,朱军自杀。隔天 后,几百名当地居民在零陵区法院办公楼外示威。示威者高举“朱军是人民英雄”的布告,要求湖南省和中央政府对永州法官勾结腐败官员和商人欺压弱势群体成员 的行为进行调查(明报6月3日报道;文汇报(香港)6月2日报道)。归根结底,除非以胡锦涛为首的中共领导层愿意痛下决心治理腐败问题——尤其是中国新贵 家族所犯的腐败罪行——否则终有一天愤怒的群众聚集的地点将是中共总部——北京中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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