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与自由的悖论一直被视为自由主义内部的最大疑难,这一悖论的几乎不可克服也成为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社群主义兴起而与自由主义分庭抗礼的一大前提,[1]社群主义虽然没能占据上风,而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久盛不衰却在很大程度上置换并不断消解着自由主义的问题域之意义,这一对立和矛盾在近二十年来虽然已略微减轻其沉重感但从未真正失去它作为一个真正的思想和现实理论问题的严肃性。
儒家伦理律法化问题之研究所得出的最大问题,在一般的历史考察与回顾之后,和自由主义面临的悖论和危机开始不期而遇。进入这样一个庞杂而绝不轻松的问题域内部,我们要寻求的是儒家精神与自由主义,在这里首先要涉及到的是那种不具有资产阶级的强烈自我中心和独尊意识的自由至上主义(个人中心主义)而是真正作为有价值的从全体人类的利益出发的文明延续之自然成果的古典自由主义,古典自由主义作为西方现代思潮的卓越代表,实际上乃是古希腊人文主义思潮的一种创造性的现代展开,与儒家思想和精神在美德与自由这一悖论上拥有很大的共同探讨的空间。[2]因此这里所做的理论工作绝不是一种牵强的类比,更不是试图以隐喻的方式委婉地劝说中国人走向现代化必得实行西方化,在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的发展进程中,民族传统是另外的但显然更为根本的问题。
一、美德VS自由:谁者优先的问题
儒家精神与古典自由主义的首要区别乃在于美德与自由这两者究竟谁具有更优先的思考之次序和理念之地位的问题。儒家的主张是一目了然的,就道德理想主义这一儒家思想的精神根基而言,儒家所强调和坚决守卫的道德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思考任何问题的出发点首先应当是与“仁义”道德相违背或否。与儒家精神相对,古典自由主义更推崇个体的自由,正像深受英国古典自由主义重要分支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影响的马克思所言:“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人类全体自由发展的先决条件。”在自然权利论与功利主义的基础上建立和巩固起来的古典自由主义,视“自由”为优先于一切理论范畴的思想理念毋庸置疑。
美德VS自由的问题,其核心实质上正是要确定一个优先次序的问题,因为无论是知识与文明思想史上哪一个流派的理论,除了产生于封闭与极端情境下的反文明的专制极权主义和纳粹主义,绝没有说要将美德和自由中的任何一方弃之如敝履的。“美德VS自由孰者优先”的问题确实有可能被“美德VS自由孰者可珍(可弃)”的问题所遮蔽乃至于取代,这也是美德与自由的悖论出现并成为东、西方文明传统中的重大疑难的根因。
自然,我们也可以说,美德与自由的悖论从根本上来说并非一个思想、理论的问题而只是一个具体社会实践的问题,在文明社会发展的实践活动中,美德与自由的悖论就不仅仅是“出现”而可能是一个永恒的现实存在了。儒家精神在其轴心时代的主张中,本是特别强调义务论的社会伦理和独立张扬的个体人格之间的平衡的,由此才有孔子对君子“克己复礼”和孟子对大丈夫“浩然之气”的两重论述,先秦儒家的这两重论述在春秋战国纷乱的时局中没有特别突出的矛盾,而一进入帝国崛起和皇权不断加强的中古时代即陷入矛盾和困境,这也更进一步地证明了美德与自由的悖论问题乃是一个现实的实践问题。[3]
任何理论的探讨是不能离开对实践的考量和紧密联系的,当儒家伦理僵化为君主专制社会的“礼法”甚至是“礼教”时,美德VS自由的问题呈现为一定意义上的自由之取消的问题,这一问题在中古时代的东、西方文明社会都是相似的。当基督教在中世纪的西方取得了和儒教在中古时期的中国相差无几的“一统”和“独尊”地位时,古希腊的人文主义传统和古罗马的法治共和主义湮没无闻达一千余年。在中古与现代相较而言的意义上,“美德VS自由孰者优先”的问题又可以被视为一个现代性论说中的核心问题。
社群主义是自由主义内部分化产生的一个张扬美德或者说从过度注重对自由的申说向古典美德的阐释回归的思想流派,西方马克思主义乃至于东方毛主义在社群主义的理论图景中都占有一定的地位也充分说明了自由主义的内在紧张。国内有部分学者以“自由之中蕴涵着平等”来否定“自由与平等的冲突”,这种“卫道”式的论证是解决不了任何疑难的,“自由与平等的冲突”很大程度上即可归结为“美德与自由的悖论”,我不想以“美德当中蕴涵着对自由的尊重”或“自由本身就是一种美德”这种过于简单的理论说明来掩盖甚或取消更具实质内容和现实意义的理论难题。[4]
二、社会规则架构中的“自由VS美德”两难
儒家伦理律法化问题乃是在法伦理这一人文社会科学综合研究的内部展开的,笔者又特别借重中西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比较研究的方法和视角,因此在进行历史梳理和回顾的过程中我强调是要对“中国的道德、法律和政治文化传统”做一简明的勾沉和反思,而在面对当代的现实时,我特别提出是要在社会规则系统的架构与完善的论域之内来反观和体认这一问题。
但就儒家精神与古典自由主义的比较而言,社会规则架构中的“自由VS美德”两难是连接学理和实践的基本问题之一。所谓社会规则的架构,指的是在一套精神理念、价值观念的指引下,受该文明社会单元内部的道德文化和政治制度约束,同时又立基于当时代的经济与科技发展状况之上而进行的一种情感和理性交织的活动。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为社会规则的架构提供了最基本的观念和理论资源,而我称之为伦理科学的一套思想、理论体系和法律科学、经济科学一起为其进行和深入发展提供了多样可选的路径及精密控制、操作的方法。[5]
因此,“自由VS美德”两难的问题也就在这众多学科和学科群的知识与学理的纷繁交叉和不断延伸中凸显出来成为我们需要思考的一系列问题中的重中之重。这也是古典自由主义的集大成者约翰·密尔和新古典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哈耶克竭其一生之心力所试图予以有效解决的主要难题。在《论自由》的开头密尔即写道:“(我所要讨论的)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他特别强调思想、言论和经济这三种自由对于个体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对加尔文教提倡的“凡不是义务的就是罪恶”这一教条十分反感,但他同时也突出阐述了天才和杰出人物在历史上的重要作用,他还认为有了好品质的统治者,就可使国家有“最好的法律,最纯洁和最有效的司法,最开明的行政管理,最公平和最不繁重的财政制度”,从而有希望实现迅速进步。密尔对当时受民主化和大众化影响所造成的广泛平庸和趋同现象表示了深沉的忧虑,他害怕“多数暴政”、更恐惧“社会暴政”,因此在设计代议制民主时主张给少数天才和杰出人物“复票”即两票以上的投票权。[6]哈耶克晚年的思想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在《法律、立法与自由》一书中做出了“法律”和“立法”的二分,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前期视法律、伦理、习俗等社会规则体系为“完全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的观念之不足,在反对建构理性主义的谬误、坚持“进化论的理性主义”的原则之下关注政府的立法机关的偏见、社会的“怨恨”情绪、封闭社会和开放社会的道德等与立法的伦理条件密切相关的问题。[7]
通过对中国古代儒家伦理律法化历程的回顾与反思,我们也能观察到“自由VS美德”这一极其深刻而艰巨的两难问题在社会规则架构实践中的生动反映。中国作为东方专制主义国家的典型,它所提供的或许只是如同“五四”新青年和学人们所严加批判的那种反面范例,但儒家精神与专制主义的关系十分复杂,我们现今可以说:儒家精神所不懈追求的那种个体人格的独立和思想上最大限度的自由与西方的古典自由主义无疑有相通之处,而儒家伦理律法化进程的最大推动力量正来自于儒家内部“自由VS美德”的自诘、辩难及其矛盾发展。
三、古今之争:现代人的古典性和“古典”意识
这里还牵涉到一个怎样看待“古今之争”的问题。“古今之争”本是17、18世纪由斯威夫特、莱辛所代表的争论和评判“现代人”与“古典人”孰优孰劣的思想潮流,启蒙运动和接踵而至的大革命是“现代人”取得最后胜利的标志性事件。在现当代学术的视野内,Leo Strauss是揭示并一次次回到这一问题的思想大家,在他看来,当代各种各样的自由主义或左翼学术,说到底都归属于同一阵营,他们都是坚信现代必然胜于古代、而未来必然胜于现在的“现代人”或“进步人”,都属于“现代民主的官方高级祭司”。[8]以这种傲慢的“现代意识”进入历史,只能产生如尼采所辛辣讽刺的“对历史的滥用”,所谓“历史的滥用”,即是对历史采取一种完全自我中心的评判,凡是有利于自我或者说是能取悦自我的才值得记取、否则就毫不犹豫地遗忘,这种“现代意识”对现代文明的弊端和病症完全无能为力,现代人最后只能在虚妄的希望和“进步”之幻象中苟活。[9]
而“古典意识”与此正好相反,“现代意识”一味追逐变化和新奇,认为愈是“现代”和“新”的东西才愈能代表历史发展的较高水平,因此“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不断否定和颠覆自身,刚才还在肯定的那一种东西瞬间就受到质疑和被抛弃”,像一条咬住自己尾巴的蛇,“现代性”陷入了一个可视为尼采所说的“永恒无限轮回”的荒诞怪圈。[10]“古典意识”则认为愈是古老的东西愈值得肯定和推崇,原因很简单,愈是古老的东西流传到现在就愈能经受住历史的考验、或者说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它们已经通过了历史的长期检验和反复校准,这是“古代人”至少是古典的希腊人和希伯来—犹太教文明所一直坚持的原则和信念,而对这一原则和信念的违背正是强大的罗马帝国灭亡并被蛮族和基督教吞噬的重要原因。
现代人具备完全自足的“现代性”,这很可能只是肤浅的“现代意识”一时的高傲之表现。究其根源,现代人物质上能够取得进步的深厚基础还须回归到古典社会中去找,而从精神和思想上来说,现代人是靠什么胜过他们的祖先的呢?现代人声言:他们是没有祖先的,甚至也没有祖国,因为“哪里有自由,哪里才是我的祖国”。对祖先的遗忘导致精神的“无根”和灵魂的漂泊状态,这就是为尼采所揭示而为“后现代”的思想者们所反复诉说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也充分表明现代人的“现代性”并非他们自以为的那般自足。[11]
在所有的古典主义者看来,“美德VS自由”的两难作为一个永恒存在而在现代性论说中表现得尤为突出的问题根本就还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核心论题。在古典主义者眼中,真正的中心论题只有一个,那就是: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美德?孔、孟、荀是如此,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也是如此,只有对古典的资源及其意义认识不足而自私且傲慢地认定“现代”才是历史发展的最高点的人才会抛弃这一问题而投身于对他们自己也弄不明白的“自由”之追逐,而当他们感认到“自由”的空虚性,就出现了纳粹主义这样的“逃避自由”的幽灵。
古典自由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的一个原则性区别正在这里,古典自由主义一直怀抱有一种强烈的古典意识,他们的精神也自觉地具有一种古典性、洋溢着一种古典气息。这就是为什么亚当·斯密在写出为经济科学奠基的巨著《国富论》之后还反复修订他的道德哲学经典之作《道德情感论》,这也是为什么密尔对现代自由民主抱有一种深沉的忧虑并在《论自由》中论述了基本的公民自由的重要性之后又对具有“好品质的统治者”、天才及杰出人物表达了他更高敬意的根本缘由。当代的自由至上主义者,很多时候人们听到他们的言论“不知所云”或“无所适从”,因为现代所谓“自由”确实不具有古典“美德”那样的紧贴生活的实在性和让我们能够身体力行地感认到生活和人世之善与美的准确效验。[12]
因为现代人已经不再去反思和体认现代的古典性与现代人的“古典意识”,也因为自由至上主义者、左翼学者和后现代思想家们都一再反叛他们自己身上的古典根基,我们陷入了这样一个二元的悖论,我们对“自由”和“美德”进行了一个截然的二分,并决定勇敢地做出取舍。当我们选择“自由”,我们就陷入现代性的困境;而当我们选择“美德”,我们又因已经失去了认识和判准美德的能力而走向道德的“乌托邦”,而那只是一个道德与权力合谋的新奴隶制与技术官僚帝国而已。[13]怎样克服这样一个二元的现代悖论并在社会规则架构的实践活动中回归真正的美德进而获得古典自由主义者所阐发的“自由”呢?这或许是我们当前所面临和亟需解决的最紧要的几个问题之一。
四、中西沟通:克服规则架构的两难
经由儒家伦理律法化问题的历史回顾和反思,我们认识到:在一个封闭社会中,实现社会规则架构将出现其自身无法解脱的根本性难题,这些难题虽与“美德VS自由”的二元悖论没有如现代社会这般直截紧密的关联,但在对这一永恒悖论的遮蔽之下存在的却是社会规则系统的非理性化、制度性的僵化以至于最后的不得不趋于崩溃和解体。中国古代社会从晚唐以至第一次鸦片战争被迫打开国门正是这样一种“千年封闭社会”的典型形态,专制皇权压倒一切,吞灭了儒家的伦理主张和道德立场并将其异化为“统治术”和治理模式的一部分。
古典自由主义虽不缺乏对道德和社会伦理状况的深刻忧虑,但在“美德VS自由”的两难抉择中他们是坚定地站在“自由优先”一边的,休谟和柏克虽从英国经验主义哲学的角度出发肯定和捍卫传统的价值和重要意义,但从洛克以来树立的“自由传统”也已根深蒂固,理所当然地成了他们所要卫护的传统的一部分,维护美德的传统是为维护自由传统而展开言述的,他们的这一思想进路由当时英国的社会状况和“工业革命”、“商业贸易革命”所决定。
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卢梭和休谟之间的猜疑和矛盾、法国大革命的精神与英国“光荣革命”的精神之间的冲突和紧张,这些都是贯穿着哲人和思想家、政治家们对社会规则架构中的“自由VS美德”两难问题之不懈求解的,马克思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的争论、自由主义—共和主义的西方与斯大林主义—毛主义的东方之间的冷战,其致思的最终背景和行动的蓝图无不受对这一问题苦苦求索的实践涵摄与行动抉择所导引。
中国人苦苦追思和求解这一两难问题已近五百年,当王阳明说“满街都是尧舜”、李贽严厉抨击虚伪的“礼教”和把孔子尊为不容质疑的“圣王”的专制把戏时,当黄宗羲揭发自古以来的君主都是“民贼”而力主发挥学校的“准议会”功能时,我们本已对未来有了我们自己的主见和筹画,无奈满清“部族政权”以阳儒阴法的伎俩压制汉文明的创造机能近三百年,迫使整个中华民族不得不推迟三百年跨入现代,而这一行进和跨越的过程如此悲惨和严酷,我们苦难备尝、艰辛尽历,这一求索征程的每一个脚印里都落满了血泪和汗水,而到现在,我们还不能说我们自己是已经觉悟了的。[14]
但是,我们现在具备了日益充分的条件,在与西方文明交流和对话的过程中,尽管这一百年以来的对话没有多少平等性可言,我们还是在“欧风美雨” 的一次次冲刷和洗涤下获得了日愈加深的领悟和觉解,更为重要的是:我们的知识储备逐渐达到了迈向现代的水平。中西沟通为克服社会规则架构的两难提供了千载难逢的绝佳机遇,在儒家“尊德性”、“道问学”的优良传统之下,西方“自由优先”、“科学主导”的传统完全可以为我所用,特别是古典自由主义对“自由”的坚决维护与儒家精神内部对“美德”的顽强捍卫若能取得一个对接,社会规则架构的两难由此或能得到相当程度的克服,至少其紧张状况可以得到有效的缓解。
五、社会规则系统的完善及其与传统的接合
社会规则架构的初步完成建立在吸收中西文明传统的精华、努力克服规则架构的二元悖论或至少也要尽可能地缓解“美德VS自由”两难之间抉择取舍的矛盾和紧张的基础之上。笔者对儒家精神与古典自由主义做一个横向的比较是在纵向的历史回顾、即对儒家伦理律法化问题进行了一番清理和反思之后展开的,其目的当然就是要促进社会规则架构的完成和社会规则系统的完善。
其实,无论是儒家还是古典自由主义,我们看到一个清晰的脉络,它们与所谓“现代性”或后现代的理论话语之间的一个重大区别,当然也构成了儒家与古典自由主义之间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坚持现代人不可能离开其“古典性”传统而自足的存在,每一个现代人在其本质意义上都必然具有或多或少的“古典意识”,因此,“自由VS美德”的问题就不是保留或取消某一个的问题而仅仅是“孰者优先”的次序问题。古典自由主义和儒家的言述相对于那些“现代”、后现代的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论说都具有一种明显的“保守”气质,这是坚持和发扬古希腊的“中道”、先秦的“中庸”精神之必然结果。
儒家和古典自由主义究竟要保守什么呢?儒家强调“周礼”,古典自由主义强调“道德情感”、天才的创造力和西方优雅的贵族传统,这一点从新儒家如梁漱溟、冯友兰、牟宗三身上或从新古典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罗尔斯、哈贝马斯、哈耶克的著作中都能看得出来。“周虽旧邦,其命唯新。”“旧有的真理若要保有对人之心智的支配,就必须根据当下的语言和概念予以重述。”[15]古典社会的传统真像一味求新求变的现代主义者们所认为的那样容易摆脱或可以轻易冷落抛弃吗?在儒家精神内部,在古典自由主义的言说中,我们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
无论是捍卫自由的传统,还是守护美德的传统,在走出了古代社会各种形态的奴隶制的阴影、摆脱了宗教的束缚或实现了个人信仰的自由之后,我们都不得不回归并深入到这些传统的内部,儒家的真精神所代表的当然是我们中华民族文化传统的主流精神,正如古典自由主义其实从古希腊的城邦社会开始就一直是西方文明社会各民族的文化传统之主流一样。当我们试图推动本文明单元内部的社会规则架构之完成与完善,寻求与本文明单元传统的接合是题中应有之义。
在与传统接合的过程中,理论和思想的进路都不能再局限于纷繁杂乱的“现代”景观,我们首先要对自身的传统达成一个充分而尽可能完整的认识,同时在全球化的语境下,我们也需要对其他民族—国家的传统有全面而尽可能深入的理解,这是“文明对话”的前提,也是遏止“文明冲突”进而能够在和平的环境下重塑和完善各个文明单元内部的社会规则系统的基本条件。[16]
[1] 俞可平:《社群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2] N·P.巴利:《古典自由主义与自由至上主义》,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3] 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距离常常是巨大的,因此强调理论的科学性与其应有的实践品质相符。
[4] 这一问题的辩正牵涉到语言和分析哲学的问题,概念的清晰与其内涵的基本稳定性在任何讨论中都为必需。参看顾肃:《自由主义基本理念》,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9月版。
[5] 此处对道德哲学与伦理科学所做的二分或许是国内思想界真正获得解放的一个突破口。
[6] 顾肃:《自由主义基本理念》,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9月版,第358—377页。
[7] F·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邓正来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10月版。
[8] 参见甘阳为“列奥·施特劳斯政治哲学选刊”(三联书店2003年版)所作的“导言”。
[9] 尼采:《历史的用途与滥用》,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10] 马歇尔·伯曼:《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现代性体验》,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12] 王岳川:《20世纪末中国哲学研究重大问题检讨之八——后现代主义研究(笔谈):后现代主义在中国的反思》,求是学刊,2001年第3期。
[13] 尤·瓦·叶梅利亚诺夫:《斯大林:未经修改的档案》,译林出版社2006年版。
[15] F·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三联书店1997年版。
[16] 哈佛燕京学社、三联书店主编:儒家与自由主义,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127页。
唐宏站(1984,12—),男,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经济管理系经济学本科毕业,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伦理学专业哲学硕士,主攻经济思想史、政治哲学、儒学,现供职于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通联地址:浙江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正街66号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团委)唐宏站(310018) 手机:13989469955。(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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