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比分析”与“初探”的由来
唯物史观或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所谓历史观既是关于历史发展的理论,也是关于社会运行及发展的理论。故历史观又可称为社会观,而它又有自身的理论基础。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础是辩证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经济史观1是新经济史学(它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的代表诺思提出的一种历史观,它的理论基础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主要是其产权理论,和西方主流的微观经济学。
作为本文的开篇,需要说明作者何以会进行这一“对比分析”和“初探”。首先是三十年来改革开放和思想解放的潮流打开了人们的眼界。大家更多也更深入地了解了外部世界,知道了不仅要学习西方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而且就是思想理论界也可以并应该吸取西方有价值的思想和理论,以作为完善和发展自身的借鉴。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发现,西方有些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固然有许多抵制和曲解,但有时也还能比较客观地对其某些方面给以相当高的正面评价,诺思对唯物史观的许多评论就是其很好的例证。上述的大背景和大环境,也使作者有了一种平和沉稳的心态来讨论两种史观的对比分析问题。其次,所以进行“对比分析”也与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有关。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具有很强的实在性品格,这就使西方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尽管对立,但仍有许多交汇点。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以制度为研究对象,这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以生产关系作为研究对象)是同一个研究对象。这就更必须也更便于进行两者的对比分析。另外,这也和作者青年时代的一段认识过程有关。青年时代尽管我对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是崇敬的,但对什么是生产力、生产关系及两者关系也曾有过一些个人的思考。这种不完全理解存在了许多年。读了诺思的著作特别是明确了人是经济人后,我形成了一个看法,即不是生产力,而是为人的经济活动提供激励的产权,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最终源泉。这样,如果把诺思的经济史观再向前推进一步,则经济史观的本质就应该归结为产权史观,这就引发了自己极不成熟的“初探”。
要把我个人的一些思考说清楚,还要先从介绍诺思的一本书说起。
二、《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基本内容的简介
(一)“结构+变迁”,仅仅是“结构+变迁”吗?
关于该书的基本内容,这可从作者对该书研究对象及写作目的的表述中找到答案。他说:“我把按时序解释经济结构及其实绩作为经济史的研究任务。……我所说的‘结构’是指那些我们相信是决定实绩基本因素的社会特征。2在此,我把一个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制度、技术、人口及意识形态都包括在里面。所谓‘按时序’也就是说经济史应从时间上解释结构与实绩的演变”。3可见该书的基本内容就是结构研究+变迁研究。其中变迁研究还包括“实绩”的演变,但这是由结构及其变迁引起的结果。这个问题在书中涉及的并不多。
关于结构研究,首先涉及它有哪些构成要素,和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及何者起决定作用等。弄清楚了这些问题,方能搞清经济结构的运行机理。这是“因”,它构成了该书的理论篇,是横断面分析。至于变迁,则是结构各要素整体运作及运行所形成的轨迹,它是“果”,构成了本书的历史篇,属纵切面的分析。因果相比,结构分析是根本性的。本文是谈史观问题的,所论也基本限于结构问题。
对于结构的构成要素,除前引表述为上述诸项以外,诺思还有另外一种相似的表述方法。他指出解释经济史的发展,需要人口变迁理论、知识存量增长理论和制度理论,而他研究的重点放在制度理论上。这一理论的基石是:“1、描述一个体制中激励个人和集团的产权理论。2、界定实施产权的国家理论。3、影响人们对‘客观’存在变化的不同反应的意识形态理论”。4
现在,我们要把诺思的结构构成要素,与唯物史观的同类认识作一对比。如果只看要素的罗列,则除了诺思加了一个人口要素,并把生产力表述为技术或技术知识存量,再假设如果产权可以被看作是生产关系的核心内容,则两者对结构构成要素的认识的确是相当接近的。如果再结合诺思对马克思主义有关论述的推崇来看,他对马克思确实是有继承与借鉴的。但是,更重要的是他的突破。这集中到一点就是,他不认为生产力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那么,这最终的决定力量究竟是什么呢?这可以叫做第一推动力问题。
现在再回到本小节的标题。本书的内容仅仅是“结构+变迁”吗?看来也似乎如此。本书第一篇篇名是“理论”,是结构研究;第二篇篇名是“历史”,讲的是结构的变迁;第三篇“理论与历史”是综合与小结。这不就是结构+变迁吗?但是,诺思的史观理论是有其理论基础的,其中之一就是西方主流的微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最基本的出发点涉及对人性本质的认识。它认为自利性的经济人是人性的本质,由此决定了人的经济行为和社会行为一系列的特征。诺思把这称之为人的“行为定理”5,这适用于所有的人,因此也“适用于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及其他任何经济体制”。6由于经济史本质上就是经济人的经济行为和社会行为的历史,所以人的“行为定理”对经济史的研究就有了理论前提的意义,因此它就构成了本书的“理论起点”。7这样,本书的基本内容就应该归结为:“理论起点+结构+变迁”。其中,理论起点和结构分析都是讲理论的,变迁才是历史。诺思本人是更看重理论的,他在本书序言中讲过,“在解释经济史实之前,需要一个概念基础”。这“概念基础”或理论基础,除了关于结构的理论以外,是应该包括结构研究的理论起点8的。
(二)行为定理简析
所谓行为定理是自利的经济人的愿望、动力和行为特征的反映,其基本的规定性就是,在普遍存在稀缺性的条件下,经济人会全力以赴地追求其福利或效用的最大化。因此行为定理又可以称为最大化定理。“最大化”用诺思的话说又可以叫做“宁多毋少”。行为定理或最大化定理在理论上的展开,涉及了大半部微观经济学,但是其关键问题又是相当简明的。因为要实现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其基本条件是提高生产能力以获得更多的产品和劳务。增加产品和劳务是增加流量的问题,为此必须增加资本存量。对此诺思指出,这就要增加对人力资本、实物资本的投资,以增加其数量和提高其质量。此外还需要发现和占有更多的自然资源,并且提高技术(即人支配自然的能力)。技术的提高既是社会成员在发明与创造上投资的结果,另外它也依靠创造能力,这取决于知识存量。总之,“决定产出的资本存量是实物资本、人力资本、自然资源和知识的一个函数。” 9
从以上所述来看,行为定理的确是相当简明的,而且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相关论述是一致的。马克思的积累是扩大再生产的源泉的理论讲的不也是同一个原理吗?但是,增加资本存量以实现效用或福利的最大化是需要条件的,正如诺思所说“产权的保障是储蓄率与资本形成率的一个决定性因素。”10产权是使个人或共同体能享有自身投入的回报之最重要的保障,能够享受回报就有激励和动力;而不能享有其投入的回报,任何个人或共同体就都没有动力去进行任何投资,甚至连简单的再生产也难以维持。这是由人是经济人的本性所决定的。这一点既是最普通的常识,也是最朴素的真理,它还是经济学最重要的原理。
但是,要顺利地追加存量以增加流量从而实现对效用和福利最大化的追求,还必须克服两个约束:一个是人口增加与资源有限的矛盾对实现最大化的约束;另一个是追加投资的边际收益递减对实现最大化的约束。
关于第一个约束,诺思称之为“人口压力”,即人口对资源形成的压力,他说:“人口压力似乎在历史上是现实存在的,而且人口压力常常导致技术、社会或其他方面的变化”。11应该指出,在人类社会的早期,这些变化中最重要的是它促进了产权制度由共有产权到排他性的公有产权的转化,而排他性的公有产权又会发展为排他性的私有产权。12这一转化提供了更有效更节约地利用资源的动力,再配之以由产权激励所带来的技术的进步,才能不断地克服着人口压力,从而化解着第一个约束。
关于追加投资的边际收益递减,其理论前提是,在讲到收益递减时是排除了技术进步因素的。在产业革命以前,技术进步是缓慢的,它不可能更有效地化解边际收益的递减。只有到了产业革命的时代,随物理学等自然科学的发展出现了“基础知识存量扩张”13,从而“导致了科学与技术的联姻”14,才最终克服了边际收益递减对实现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约束。
但是,即使克服了上述两个约束,最大化定理也不会自动实现,在明确了经济人的行为特征,并克服了上述两个约束后,如果把经济人的最大化行为看作一个经济模型,则这个模型最需要的就是一个排除了外部性的激励机制。这种激励机制的基本特征就是,“提高私人收益使之尽可能接近社会收益。”15做到了这一点才能“提供充分的刺激来实现经济增长。”16而一定的激励机制是产生于一定的产权的。能为经济增长提供激励的产权就是“‘有效率’的产权。”17这就是达到经济发展实现经济人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基本条件,这一条件就是产权的保障。因此诺思才说“产权的保障是储蓄率与资本形成率的一个决定性因素。”18
(三)何种产权模式是“有效率的产权”
关于最大化定理得以实现的产权保障,即有效率的产权,诺思只是提出了但未展开。本文作者想尝试地对此作一补充,这就是回答有效率的产权应该具有什么特点,和这些特点的形成表现为一种什么样的趋势的问题。诺思曾说过,这样的产权模式在历史上并不常见,但历史发展的规律性又决定了它会以一种内在要求的趋势的形式顽强地表现自己。至于这种内在的要求如何变成现实的机理,两种史观是有不同认识的。这又成了我们“对比分析”的一个重要话题。关于有效率的产权的“特点”和“趋势”,可以简述如下:
①为了发挥产权的激励作用,产权必须具有排他性。而且它要沿着日臻完善的排他性的产权的方向发展。对于物质资本的排他性产权,有排他性的公有产权和排他性的私有产权两种类型。前者对人的共同体有激励作用,其激励作用并不直接到达个人。要达到个人既要有一些中介制度来转化,而且会有时滞。后者的激励作用则可直接到达个人。经济人本来就是一个个体的概念,激励只有最终落实到个人,才能唤起动力,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因此,两者中后者明显优于前者。因此,历史发展的内在要求必然是,由不排他的共有产权到排他的公有产权,再到排他性的私有产权。不慎重地对待私有产权是要付出历史代价的。19
②产权的客体还包括人力资源,对人力资源也要建立排他性的产权。这一排他性的产权只应属于身体的主人自己。由于人力资源与人的本体是合二而一的,故建立人力资源的排他性产权问题,实际上就是人的解放的问题。在古代和中世纪,劳动者的人身曾被别人占有或不完全占有,而当时人力资源又是一项最主要的经济投入资源,所以,人的解放就与实现经济增长两者紧密联系而不可分了。因此,无论是劳动者联合起来为自身的解放而斗争,或其他阶级或社会集团的代表人物为劳动者的解放而努力,只要他还能慎重地、理智地对待私有产权和人类的知识成果,都是符合历史进步的要求的。这就是说,无论物力资本的所有者和人力资源的所有者,都应该受到充分的激励,并使两方的利益关系得到合理的调节,才能使经济发展充满活力。
③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生产过程中的人力资源需要越来越高程度的科学技术的武装,这需要巨大的“投资”。这投资包括财力上和物力上的,这不一定出自员工本人。但学习却需要大量的和高智力的付出,这只能是员工自己的付出。在这个过程中,单纯的人力资源逐渐转化为人力资本。由于智力的形成主要靠员工自身的努力,所以他理应成为人力资本的主要所有者,并要求有权参与企业的收益分配和管理。这就是人的经济价值的提高问题。20
④对福利或效用的最大化追求和经济的发展,要求技术的不断改进和创新。这就要求为其提供强大的激励。这种激励大体上可分为收入激励与产权激励两种形式,后者就要求实行知识产权制度。这是一种更为长久和有保障而且在一定时期具有垄断性、因而又是数额更大的收入激励,其激励作用更为显著。这一制度扩大了产权的领域与形式,代表着产权制度的一个重要创新。
⑤经济的发展既要求资源的排他性所有,也要求资源的多种形式的聚合,这在大生产出现后表现得更为明显。“聚合”并非只有纯粹的公有化一条途径,而且它直接破坏激励机制,故除非赋予其特定的政治或道义的诉求,它并非理想形式。因此,应该力争在不排除某种形式的个人产权的条件下,实行公有产权与个人产权的某种组合和对接。这就是产权的权利分离理论发挥作用的领域。产业革命以后的一部经济史,或许就是一部人类探索资源聚合与保持充分的激励机制相统一的历史。
上述本文作者对“有效率的产权”的特点及表现出来的一种趋势的粗浅认识,是从经济人的“行为定理”引申出来的一个话题。它和“行为定理”是密不可分了的,并一起构成了诺思经济史观的理论起点。由于对“有效率的产权”的问题,诺思只是提出而并未论证,而它又是史观理论中的文中必有之义,才由作者来大胆地作了“补充”。
本文的这一节(即全文的“二”)是介绍诺思的这本书的,以上讲的大部分(即(二)与(三))都属于理论起点问题。但诺思这本书的重点无疑是结构理论。结构理论除了列出结构的要素外,他说过其研究重点是制度理论。它包括:1、激励个人集团的产权理论;2、国家理论;3、意识形态理论。三者合起来被诺思称作制度理论的基石。作为介绍诺思这本书的本文第二节,下面是应该补上诺思是如何对这三个重要理论进行论述的。
(四)本书结构部分的体系与结构分析的三块理论基石
要谈诺思是怎样论述这三个理论的,需先介绍一下其结构分析部分的体系。结构分析构成了本书的理论篇,它分为:1、论题;2、经济结构导论;3、新古典国家理论;4、历史中经济组织的分析框架;5、意识形态与搭便车问题;6、经济史中的结构变迁共六章。其第一章除提出经济结构的构成要素外,大部分篇幅是讲经济人的行为定理的,并提出了实现行为定理所需要克服的约束条件。这都属于我们所指出的理论起点问题。这一章的最后部分提出结构分析的理论基石,就是前述的三个理论。这就表明作为开篇一章的“论题”,除了该理论起点外,主要是为结构分析点出题目,而为下边几章作准备的。第二章称为经济结构导论,这就意味着下边的三、四、五共三章应该分别论述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而第六章则是小结。但是第三章却标为“新古典国家理论”,其顺序是不对的,但这不是问题的关键。下边的第四章按说应该是产权理论了,但却是“历史中的经济组织”问题。它讲的更多的属于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企业理论。第五章讲意识形态理论,其顺序是对的。从以上所述的体系中可以看出,它缺乏一个集中谈最重要的产权理论的专章。企业理论虽然与产权理论密切相关,但那毕竟不是史观问题所涉及的产权理论。这个意义上的产权理论其关键是指产权要为个人和集团的经济行为提供激励。它可归结为一个“有效率的产权”问题。对这一点及有关问题,诺思的论述虽较分散,但却是丰富而富有启发的。诺思安排的这个特点需要注意。
关于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其重要性和理论价值在于,二者分别提出了简要而深刻的经济学的国家理论和经济学的意识形态理论。尤其是后者,类似的分析还相当少见,更为难得。21
诺思提出的国家理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甲、关于国家在经济学意义上的本质。他提出“国家可视为在暴力方面具有比较优势”22的组织。
乙、关于国家的产生。他认为,说国家产生于契约或掠夺都是不全面的,他用暴力潜能分配论将二者统一了起来。契约论是假定暴力潜能的平等分配,而掠夺论则是假定其不平等的分配。23这就是国家产生的两种情况,同时也决定了国家的两种类型。前者带来了“能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率的产权”24,后者则“为了使权利集团的收益最大化而无视它对社会整体福利的影响。”25
丙、关于国家的经济作用。他指出:“国家提供的基本服务是博弈的基本规则”?26。而其基本内容就是“旨在界定和实施一套产权”27。正因为如此,才使得“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28。
丁、他还提出了一个“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统治者国家”的国家模型。他认为任何国家都是统治者的国家,都要服从统治者的利益。统治者追求两个目的,“一是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竞争和合作的基本规则……这能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二是在第一个目的框架中降低交易费用,以使社会产出最大,从而使国家税收增加。”29
从所引以上诸点可以看出,国家理论中最重要的是国家的经济作用问题。这是直接并集中地指向产权问题的。
诺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强调以下的三个方面:
甲、意识形态是个体和群体决策过程中的一种节约机制,因为意识形态提供了一种世界观的导引,使许多决策成为一种在一定的世界观导引下的当然的过程,从而使决策过程简单明了。
乙、意识形态总是与人们对公正所持的道德和伦理评价结合在一起的。而这往往又有一种社会共同认定的标准,因此较易于号召起群体的行动。
丙、成功的意识形态应当具有灵活性,以适应变化了的情况,从而继续取得原有信奉者的拥护,并争取新的信奉者。
另外,诺思在谈意识形态的社会作用时,总是和克服搭便车问题联系在一起。搭便车是经济人面临不确定性的群体选择时的一种自然的成本——收益考量和决策。当一个人面临是否参加具有不确定性的集体行动的选择时,其判断利弊的信息成本往往极高,如果失败则会流血牺牲,而成功后的得利往往和不主动参加而坐享其成的搭便车者相差无几。搭便车是经济人的一种自然选择,这样就很难形成在社会或产权面临变革时所需要的群体行动。这时正是适应形势需要的意识形态表现其巨大作用的场合。搭便车是经济人行为逻辑的产物,它在变革时期有负面作用。而意识形态此时就会表现自身对历史发展巨大的推动作用。
理解意识形态的这种社会功能,对我们分析历史和产权的变迁之机理是很重要的。
三、两种史观对比分析的关键问题
(一)关于生产力、生产关系及两者关系
经过上一节对该节有些打乱顺序的介绍,作为读书笔记,我们能做的也就是如此。为了进行下面的“对比分析”,应先介绍两家对史观理论的基本认识。两者中马克思是先趋者,诺思只是后来者,同时在一定意义上又是一个“突破者”。马克思主义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认识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其对史观问题之完整认识的一个部分。这个完整的认识集中地表现在马克思的一段经典性的论述中。
马克思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30对于如何考察和判断一个变革的时代,马克思又指出:要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即“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31对这一段内容极为丰富的论述,人们常把它概括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和“基础与上层建筑”。在这两组命题群中,本节讨论其第一组。
在对这一名段多次诵读后,作者有两点突出的想法。一是把它与诺思关于经济结构(或社会结构)之构成要素的认识加以对比,则诺思只是对政治经济制度、技术、人口等要素加以罗列,而看不到其间的作用关系。另外,在马克思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和“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公式中,他把制度性的要素区分为基础部分(由生产关系总和构成)与由其所决定并为其服务的上层建筑(含政治、法律和意识形态)两个部分,而且点明了何者决定何者,这鲜明地体现着唯物主义的思想。它与诺思的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主从不分,有着明显的优劣的区别。因此,可以这样认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和“基础与上层建筑”代表着史观理论的一种科学的框架。这有重大科学价值,它使任何的不同认识都可在这框架内进行讨论。这对我们的对比分析有重要意义。另一点是,马克思这一段论述只是纲要性的,其中什么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以及为什么生产力对生产关系处于决定地位,都没有说明。这就是说作为理论它是有待论证的。承担这一任务的主要是斯大林,他在这个问题上的具体说明和论述,人们认为就代表着马克思主义的认识。
对于什么是生产力,斯大林的界定是,“生产物质资料时所使用的生产工具,以及因有相当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而发动着生产工具并实现着物质资料生产的人,——这些要素总和起来,便构成为社会底生产力。”32这就是众所周知的生产力二要素说。另一种基本相同的说法是,“生产力底状况所回答的是人们用怎样的生产工具来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物质资料的问题。”33这两者突出强调的都是生产工具,是技术,即他所认定的生产力是见物不见人的。虽然在讲到二要素时他也提到“有相当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而发动着生产工具并实现着物质资料生产的人”,但其着眼点是人的生产经验及劳动技能,这都是陪衬着并附属于生产工具这个技术要素的。正是因为如此,诺思在谈到结构要素时才不提生产力而提技术。这不意味着诺思也认为生产力是技术,或生产力本来就应该是技术,而是说斯大林错把生产力等同于技术了。他对此是持批评态度的。这样看来,作为对斯大林的批评倒是一语中的的。
关于什么是生产关系,斯大林有两次界定,其第一次的界定是:“生产关系底状况所回答的问题则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生产资料由谁支配——是由全社会支配,还是由单个的人、集团和阶级支配并利用去剥削其他的人、集团和阶级的问题。”34其第二次的界定是:“……人们的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这里包括:(甲)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乙)由此产生的各种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丙)完全以甲乙二项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35这前后两次的界定内容基本上是一样的。因为从第一个界定来看,生产资料由谁支配和用来干什么,这本身就是“归谁所有”的直接延伸和实际实现。其全部内容归结起来就是所有制问题。第二个界定被称作生产关系的三分法,但进一步分析则甲、乙二项讲的都是所有制问题,只是(甲)讲的是生产关系的“硬件”,而(乙)讲的是“软件”。如果把所有制(这在新制度经济学中叫产权)看作是生产关系的实质内容,则(甲)、(乙)两项合起来讲的还是所有制,也就是产权问题。?36
至于斯大林所说的生产关系的(丙)项,即产品分配形式,这涉及对生产关系内容的两种表述方法(即“横的表述方法”和“纵的表述方法”)问题。所谓“横的表述方法”是指出生产关系所包含的要素;而纵的表述方法是先把生产总过程分为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四个环节,然后再指出生产关系由狭义生产关系、流通关系、分配关系和消费关系之总和构成。两者相比,前者更容易揭示生产关系的本质。斯大林的第一次表述,用的是横的表述方法。第二次表述方法从(甲)、(乙)两项看也是横的表述方法。至于其丙项之产品分配形式,讲的既象纵的表述中的分配关系,又象是作为所有制之实现的分配原则。把三者合在一起,有两种表述方法杂糅的问题。如果不看这一点,而只看内容,则斯大林的第二次界定所讲的生产关系也是所有制。
那么,马克思对生产关系的内容究竟是怎样认识的呢?对此争论颇多,本文不拟涉及。但作者的认识还是肯定的,即马克思也认为生产关系就是所有制。其根据之一就在上引的马克思的论述中。在那段论述中,马克思说到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在这里,生产关系与财产关系两者间用“或”字相连,表明他认为两者本质上是同一事物(只是后者是法律用语)。而“财产关系”我个人认为,他指的就是所有制,它相当于西方经济学讲的产权。
斯大林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一文,长期(至少是改革开放以前)以来一直被认为是对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权威、经典的解释。这样,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这个史观理论中的关键就被当作以生产工具为代表的技术与被归结为生产资料由谁所有的所有制之间的谁决定谁的问题了。这就提出了一个非常尖锐的问题,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某种技术状况能够决定某种所有制状况?比如,按某些中国史学家的认定,是铁制工具的使用,决定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要转化为封建制的生产关系,这究竟是何理由?对此,本文作者在求学时是百思不得其解的,而且这个不理解困扰了作者很多年。斯大林本人对此是这样解释的:他首先提出了生产的三个特点,并用前两个特点来对生产力何以决定生产关系这一重要问题作出回答。他说,生产底第一个特点是它“始终处在变更和发展状况中”,而第二个特点是“生产底变更和发展始终是从生产力底变更和发展上,首先是从生产工具的变更和发展上开始。”论证到这里,他就得出结论说:“所以生产力是生产中最活动最革命的要素。”37如果从论证方法上看,这不就是用自己来证明自己吗?这有没有足够的说服力是很清楚的。
论证的说服力如何,还只是问题的形式方面,至于问题的实质方面,让我们先来看诺思对上述问题的有关评论。先看其肯定性的评论,他说:“马克思强调在有效率的经济组织中产权的重要作用,以及在现有的产权制度与新技术的生产潜力之间产生的不适应性。这是一个根本性的贡献。”38这段话中有肯定和赞扬马克思所提出的史观学说之理论框架的含义,对此本文作者是认同的。至于这种不适应性是如何产生的,他认为马克思把它归之为“是技术的变化产生了这种不适应性”39,这种认识是“过分强调技术”40的结果。而过分强调技术之所以不对,又是因为“过分强调技术是以牺牲其他的变迁动力为代价的”41。所谓牺牲其它的变迁动力,其例证之一就是“轻视人口变化在历史中的重要作用”。42对诺思以上的评论,本文作者认为它已接触到了问题的关键,即它已经对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之论提出了质疑。43但是对问题的实质却说得不对,即问题的实质决不是过分强调技术和牺牲了其他因素的作用的问题。进一步说,这是个何者是结构变迁的第一推动力的问题,而绝不是是否过分强调了哪一方面的作用的问题。
至于强调了技术(生产力)是否就轻视了人口在历史中的作用,因为涉及如何看待诺思提出的人口这一结构要素,需要略作分析。应该说人口在人类历史的早期,在推动由共有产权向排他性的公有产权过渡中起过重要作用。因为那时人类能控制的自然资源非常有限,所以尽管人口数量并不大,但人口与资源的矛盾比后来却更为尖锐。共有产权的激励机制是鼓励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占取的,故人口增加会对能更有效地利用资源的排他性公有产权的产生有催生作用。到了第一次经济革命(即农业的产生)以后,尤其是第二次经济革命(即产业革命)后,经济增长速度已大大超过了人口增长速度,“马尔萨斯危机”已经解决。此时,人口因素对经济发展和制度变迁虽有影响作用,但已不可能有象人类早期起那样大的作用了。从以上认识出发,人口问题对这里讨论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谁决定谁的问题,已经不相干了。因此谈不到过分重视技术作用而忽略了人口作用的问题。
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中何者最终起决定作用的问题上,作者认为是生产关系即产权起最终的决定作用,是生产关系即产权决定着生产力,而不是相反。这一认识在一定程度上是通过诺思的启发而取得的。那么,诺思最有启发性的论述有哪些呢?
其第一点富有启发的论述是,当面对这样重大的理论问题时,他强调要有一个对经济史的“总的看法”44。为此就要在经济结构各素的相互关系中确立一个解决这个问题的理论基础。他说:“结构变迁的参数包括技术、人口、产权和政府对资源的控制。”在这些要素中他强调“政治—经济组织的变迁及其相应的激励效应是将结构变迁的所有来源理论化的基础”。45这里他明确地指出了政治—经济组织的变迁决定着结构变迁,并且是说明这一变迁的理论化的基础。这就不是什么强调了某个因素的作用而牺牲了一个因素作用的问题了。那么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问题,他最有价值的看法是什么?这就是他指出的,虽然“知识和技术存量规定了人们活动的上限,但它们本身并不能决定在这些限度内人类如何取得成功。”46那究竟是何者决定何者呢?诺思明确地说,是“政治和经济组织的结构决定着一个经济的实绩及知识和技术存量的增长速率。”47这就是说他是认为“政治和经济组织的结构”48决定着生产力的发展,这其中显然含有是生产关系(所有制或称产权)决定着生产力发展的含义。当然,问题的关键还在于“为什么会是这样”,这是因为政治和经济组织的结构(经济组织结构指生产关系也可以说是所有制或产权)代表着“人类发展中的合作与竞争形式以及组织人类活动的规则的执行体制”。49而“这些规则不仅造就了引导和确定经济活动的激励与非激系统,而且还决定了社会福利与收入分配的基础。”50这样,问题已经够明确了,生产关系所以决定生产力,是因为所有制或产权决定着经济活动的激励与非激励系统,由此又决定了社会福利与收入分配。这就是说,生产关系实际上是由产权状况所决定的一整套人们物质利益关系的激励系统。而人是经济人,他的经济活动或生产关系是离不开激励的,或如曼昆所说“人们会对激励作出反应”51。至于生产力,不管怎样它总是由人的活动组成或决定的,它能够不由生产关系决定而反过来决定生产关系吗?如果真能这样,那么就不首先是经济人了,这是不可想象的。以上所述所论,其实是一个看似复杂问题中的简单道理。这告诉人们,可以而且应该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从新认识。这一新认识的出发点就是,人首先是经济人,人的经济行为离不开由一定的产权关系所决定的相应的激励机制的推动,这是其经济行为的动力。
现在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改变认识的关节点在哪里?这可能就在于要从新认识生产力的构成要素。把生产力等同于技术固然不妥,但这并不等于要否定技术是生产力重要的构成要素。诺思以下的话是对的,他说“知识和技术存量规定了人们活动的上限。”的确,正是生产力的水平决定着一个社会的GDP、人均GDP和其人民的幸福指数等所能达到的高度。如果仅着眼于此,甚至可以说生产力起决定作用。但这只是从人们需要之满足的保证条件或手段上来讲的。生产力不可能成为决定社会或经济变迁的第一推动力。说到生产力的构成要素,作者认为,由于人是生产力的主体和承担者,他进行经济活动要有积极性和主动性,即要有利益趋动,而这又来自一定的激励机制系统。这就决定了生产力应由动力性要素和技术性要素两者构成。动力性的要素作为一个事实的存在,已被生活所证明了。中国在农村改革之初,说是解放生产力,其实主要的和首要的是解放了动力性的生产力。对此,历史的亲历者把这叫做生产力的解放首先是人的解放。这表明动力性要素是生产力重要的构成要素已是人们的共识,现在缺乏的只是理论上的确认。动力是由一定的产权制度所决定的相应的激励机制激发出来的,而在作者看来,在生产力中动力性的要素比技术性的要素更为重要,甚至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前者决定后者,正是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作者才认为不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是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需要注意,说生产关系或产权制度决定生产力,不是笼统的,也不是说生产关系或产权制度同时地决定生产力的两个构成要素,而是按照如下的传导机理来起到其决定作用的。这就是,生产关系或产权制度通过其提供的激励机制决定着生产力中的动力性的要素,而生产力的这一要素又在决定性的意义上制约着技术性的生产力的发展。在这里,我们不直接提动力性的生产力要素决定技术性的生产力要素,是因为后者的发展其情况比较复杂。具体言之,技术性的生产力其水平的首要标志当然是生产工具的水平。这个水平的形成既有自发的生产经验积累的作用,更有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发展的指导作用。而且越到近现代,后者的作用越重大。经验的积累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往往并不全是利益趋动的行为,而是一种人的高级而且崇高的智力认知活动。但是,毕竟人首先是经济人,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产工具的进步,其最终根源和主要的动力还是利益的趋动。另外,科技的发展和生产工具的改进,又是巨大投资的结果,投资的过程当然有投入产出的衡量(只是这种衡量更为长期而容不得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这一切当然要由生产力的动力性要素所决定。正晨考虑上述复杂的情况, 我们才提是动力性的生产力在决定性的意义上制约着技术性生产力要素的发展或停滞。本文说的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是含有上述理解的。
行文至此,另一个问题就自然地出现了。即如果承认生产关系是人与人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关系,则它的状况与形式怎么可能完全不受生产力的状况的制约或决定呢?对于这个问题,一位中共历史上的重要人物张闻天在1979年发表的《关于生产关系的两重性问题》的论文,给了作者以重要的启示。他的基本观点可摘录如下:
“生产关系有它的两重性,……这两个方面就是直接表示生产力的生产关系方面和所有关系方面。直接表现生产力的生产关系,是指人们为了进行生产,依照生产力技术(……)情况和需要而形成的劳动的分工和协作关系。”
“我认为人与人在生产中的分工协作关系,是一种生产关系,但这是直接表现生产力的生产关系。”52
本文作者同意张闻天的观点,即生产关系也包括两个要素。我的理解是,张闻天所说的所有关系就是马克思说的财产关系,也就是所有制关系,或如西方的新制度经济学所说的产权关系。作者还认为这一方面是生产关系的本质方面。张闻天所说的“劳动分工和协作关系”涉及的情况太古老,但“直接表现生产力的生产关系”点出了这一要素对生产力状况的依存关系,是说出了问题的本质的。至于就其具体的内容而言,作者认为,它是由技术性的生产力所决定的,涉及生产要素如何合理组合的组织形式性的生产关系。比如大生产出现以后企业是实行业主制、合伙制还是公司制,都属于这一方面的生产关系问题。据此,似可称之为生产要素的组合形式(这里说的生产要素是包括人的)。这样认识的话,生产关系也由两个要素组成了,即所有制或产权关系和生产要素的组合形式。对于生产关系的后一要素,作者要提出两点;第一,其具体形式是由技术性生产力的状况所决定的;第二,它同时又是既定的所有制或产权的具体实现形式,它不能违背所有制或产权的基本要求,而要为其具体实现服务。
如果有了上述对生产力二要素和生产关系二要素的理解,则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这两个方面的关系,就可以得到下面的认识。首先是肯定生产关系中的所有制或产权要素决定着生产力中的动力性要素;进而是在承认生产经验和科技知识对技术发展有启发性作用的前提下,承认动力性的生产力对技术性的生产力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推动作用;再进而则是技术性的生产力又反过来决定要素组合性的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的这一要素又要起着所有制或产权关系的具体实现形式的作用。这一认识链条中当然有谁决定谁的关系,但不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者中谁决定谁的关系,而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各自的二要素这四者中间比较错综复杂的谁决定谁的关系。这其中产权或所有制关系居于中心地位。这是我们尝试性地提出产权史观之命题的重要依据。对于这样重要的理论问题,作者的“发言”更希望得到来自各方的指教。
(二)简析“有效率的产权”取代无效率的产权之机理
两种史观实际上都是把对制度变迁53提供理论解释,作为自己首要的科学使命,并且都希望以自己的理论来影响群体的行为,从而影响历史的发展。制度变迁首要的和基础性的内容是生产关系即经济制度的变迁。由于斯大林明确提出“生产力怎样,生产关系也就应怎样”54,而诺思又提出了“有效率的产权”55的命题,因此,制度变迁的机理问题,就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二者关系的问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既然作者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关系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那就要回答制度变迁之机理的问题。在作者看来,历史上的每次制度变迁,都是有效率的产权取代无效率的产权的过程。那么,实现此过程的机理是什么呢?这要从有效率的产权内在的基本要求说起。前面我们已经说到了有效率的产权五点基本要求。如果再进一步概括,其核心问题又可以集中为两点:一是各类要素(主要是物力资本和人力资本)的拥有者,都有对自己要素的排他性产权,并且都能得到充分的激励。另外,由于各类要素自身的边际生产力和稀缺程度是不同的,因此各自在总收益分配中所得到的收益往往相差悬殊。这中间劳动者最处于弱势,而且人数最为众多,必然引起其反抗和斗争。因此第二点基本要求就是要恰当地处理社会的收益分配问题,否则就会引起阶级矛盾的激化。违背了以上两点的产权结构都是无效率的产权,并必然要被有效率的产权取代,而取代的方式则视情况的性质与程度有革命与改良两者。
改良的办法主要涉及如何协调各类主体的利益冲突和对立的问题,让我们以封建制逐渐代替奴隶制的过程为例,来对此加以说明。在奴隶制度下,奴隶不是自己人身的所有者,更没有自己的个人经济。但是他提供给主人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在一定程度上还是由他自己掌控的。而主人的剥削所得从主要方面看,则是奴隶提供的劳动的函数。奴隶经常用破坏工具甚至自残的办法来反抗主人,这就使奴隶制运行的交易成本极高。加之战俘等奴隶供给的短缺,就使奴隶主出于自己的利益而给了奴隶一些人身自由,并使之有小规模的个人经济或者允许奴隶赎身,这会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剥削收益。这对面临改与不改关头的奴隶主是一笔潜在收益。它推动并迫使着奴隶主改变剥削方式,其实质则是用改良的方法将无效率的产权改为有效率的产权。在探讨这一问题时,产权理论中的交易成本和潜在利益的概念,是重要的分析工具。产权的这种变化,很难说是生产力的变化(或更极端地说是生产工具的变化)引起的。相反,德姆塞茨的一句话倒是更有说服力的,他说:“新产权的出现是对互动的人们调整新的收益—成本的可能性的愿望作出的反应。”56在这里起了决定性作用是利益(潜在利益)。而产权,用中国学者盛洪的话来说,“产权就是受制度保护的利益。”57这就提示我们,调整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实质上就是调整产权。产权的这一调整,就是将无效率的产权变为有效率的产权。这其中交易费用和潜在利益的考量(其实质也就是产权的考量)是问题的关键。这个过程当然是通过人的活动来完成的,而且不排除并往往有群体性的政治斗争的形式。但是,从其内在必然性上来看,这不就是前面所论的,具有那几个特点的有效率的产权的内在要求所决定的吗?
除了“改良”的形式以外,革命是实现制度变迁(其基础性内容是经济制度即生产关系的变革)更受关注的另一种形式。它要求动员广大的受压迫受盘剥的群众起来作殊死的斗争,这其中体现了意识形态的强大作用和力量。因为动员群众的过程就是克服搭便车意识的过程。在面对容忍退让的搭便车情绪时,革命的意识形态用正义、公正的崇高理念去武装群众为真理而斗争。但要承认,在面对我们讨论的变迁机理的理论问题时,作者认为这还是潜在利益问题(即革命成功后的美好生活)在起着作用。在这里,没有交易成本的作用,因为剥削者在抗拒变革。而潜在利益也是利益,它的背后仍然是产权问题。就这点来说它和“改良”形式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以上就是我们对制度变迁的机理问题的认识。我们认为,说生产关系的变迁是新生产力的要求或是由生产力决定的,是缺乏说服力的。只能说生产关系的变迁为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机制。而这与“生产力怎样,生产关系就应怎样”的说法是相反的。
三、国家的经济作用与产权问题
按照标题的提示,本文的论述最终是要对产权史观进行探索。这就要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和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问题上,确立产权的决定性地位。这样,国家的经济作用就与史观问题或产权问题联系在一起了。
按照产权学派的理论,对于怎样认识国家的经济作用。可以有两种解读。第一种是按对产权最广义的解释,即“所谓产权,包括任何优先权,特权或有价值的地位,”58则属于公权力范畴的国家的征税权、界定和调整私人产权的权力及政府对经济运行的调控权等,本身就是国家的产权。果尔,则国家的经济作用就可归之为国家自身的产权行为,是时自身产权的行使。这样,国家的经济作用本身就是产权问题,但对产权的这种解释太广义了,或许还缺乏更广泛的认同。第二种解读是,先具体分析国家的经济作用,进而指出这些经济作用,或是为了形成一种有效率的产权,或是维护一种无效率的产权,这是通过另一种途经,在国家这一上层建筑的最重要的要素上,为产权史观的提出提供支持。让我们通过十七世纪西欧几个有代表性国家情况,来对此进行说明吧!在此我们主要参考的还是诺思的著作。
十七世纪的西欧是个面临着几个重要历史课题的世纪。第一,它是近代自然科学奠定基础的世纪,这必然催生着技术革新和产业革命。这呼唤着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即“要求事前建立一套产权,以提高发明和创新的私人收益率。”第二,它又是地理大发现已经完成,东西方航运、贸易正急剧扩大的世纪。在市场急剧扩大的促进下,产权正需要进一步明确和合理化,以保证新兴的工商业组织的发展。第三,它还是西欧主要国家统一的民族国家形成的世纪,这离不开统治者发动战争并实施其他有利于统一的措施。这必然会加剧对经济组织的税收榨取。有时为了换取有实力集团的支持,还在产权或其他经济政策上采取短视的机会主义政策。这样,十七世纪的西欧就成了观察国家经济作用的一个难得的窗口。下面我们就以十七世纪的法、荷、英三国为例来做些分析。
法国为了建立民族国家,需要更多的财政收入。皇室千方百计地搜刮钱财,为此竟然采取了“用产权换取税收”的机会主义办法。其中,比较突出的一个就是皇室用保障行会地区垄断权的办法来换取行会对他的财政支持。诺思将其称之为“用产权换取收入”59。这样做的结果是强化了行会这种带有封闭性和垄断性的组织,对市场的扩大、竞争的开展和产权走向合理化都是极为不利的。这种饮鸩止渴的办法,阻碍了产权的合理化的进程,使法国在国与国的竞争中落后于荷兰和英国。
荷兰是一个资源相对稀缺的小国,长期以来鼓励国际贸易和商业的发展。更为突出的在于,它是较早试探和实行议会民主制的国家。它于1463年建立了一个代议制机构——国会,它可以制定法律、投票决定开征的税种。这种抑制皇权而有利于扩张工商业者权力以及有利于订立促进贸易发展的法律的制度,既有助于实施和巩固私有产权,也使荷兰经济持续增长,并成为当时西欧的经济领袖。
至于英国,它的经济政策前后是有明显变化的。在都铎王朝时期,“都铎王朝与任何大陆国王一样,在处理产权问题上采取机会主义态度。他们千方百计地追求收入,而不考虑经济效率。”60后来它学习了荷兰,建立和巩固了类似荷兰的私有产权制度。另外,在英国征税权一直在议会的掌握之中,皇室已经把掌握了达两个世纪的征税权交给了议会,这极其有利于保护私有产权和竞争。正是由于私人产权的建立和贸易与商业上的竞争降低了交易费用,促进了其经济发展。到了1700年,英国已经成功地取代了荷兰成了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61
谈到英国的国家的经济作用,不能不提到英国是最早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国家。在英国1642年就诞生了《独占法》逐渐地建立了一套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创新的私人收益率使之接近社会收益率的鼓励机制。英国后来成为产业革命的主战场,和这是有重要关系的。
以上几个国家情况的简单分析告诉了我们,国家的经济作用包括了国家的产权政策和这些政策的产权效应。国家的经济作用正是围绕着产权而展开的,产权是经济史的核心。这可算是对产权史观之说的提出提供的一点说明吧。
四、简短的结语
在本文的最后,作者要表示如下三点意思:
第一,所谓“产权史观”实在不是作者的杜撰,而是诺思“经济史观”那一套理论的必然归结。他已经走到了这一说法的边缘了,只差一步了。作者只是把这作为我个人的体会说出来罢了。
第二,产权史观之说,实际上是在强调在社会或经济的运行和发展中,产权的状况是社会运行和发展的最终的根源,它是第一推动力。而在经济结构诸要素中另一个也非常重要的要件——生产力不是这最终的根源和第一推动力。是生产关系(或所有制或产权)决定生产力,而不是相反。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的论述在革命导师的著作中是有的,斯大林就指出过,当适合历史发展要求的新生产关系要代替旧的阻碍历史发展的生产关系时,“新生产关系是这样一种主要的和有决定性的力量,它真正决定生产进一步而且是强大的发展。”62毛泽东在讲到矛盾的主要方面会转化时也指出过,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它们的地位绝对不会转化,“这是机械唯物论的见解,而不是辩证准物论的见解。……当着不变更生产关系,生产力就不能发展的时候,生产关系的变更就起了主要的决定的作用。”63这些论述都是极重要和有价值的,但是并不是针对源头说的,而且只是一种特殊情况。产权史观则是从源头和全局上讲的,正因此才需要讨论。
第三,“产权史观”最基本的出发点。是承认人首先是经济人,他有自利性。应该承认,这样认识是并不崇高的。人应该把追求全体人民的福利作为自己生活的目标,对此作者虽然远未做到,却毫无疑问地认为这才是高尚的。但承认自利性也许是更符合事实的,这其间的矛盾困扰着人们。在承认事实和精神追求的矛盾中,如果我们做到了两点,也许是统一两者的出路。这就是一要尊重法律,在合法不违规的条件下去追术自身利益。第二,要加强教育和个人的自我修养,用更高尚的情操来指导自己。在此,人们也许应该想到亚当·斯密。斯密可以说是经济人和自利行为的鼓吹者。《国富论》是讲利己主义的。但是,他更看重的是自己的另一部著作,即《道德情操论》,那却是一本利他主义的教科书。这位经济学的巨人,一生最重要的著作是这样的两本书,这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启示。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注释:
1 “经济史观”的提法见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第79页。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本文对该书引述之处较多,下文凡引述该书之处,均只注是引自诺思及页数以求简化,请注意。
2 把政治经济制度、技术等都称为社会特征似不好理解。本文作者认为“社会特征”似可理解为“社会要件”。
3 引自诺思,第1页。
4 引自诺思,第7页。
5 引自诺思,第4页。
6 同上。
7 “理论起点”的提法引自诺思,第17-18页。他是在讲到别的问题时用到这个提法的,作者以为用在这里也很合适。
8 引自诺思“序言”。
9 此句引自诺思,第4页。与行为定理有关的论述集中于该书第1章“论题”之前半部分,可参看。
10 引自诺思,第6页。
11 引自诺思,第15页。
12 关于共有产权、排他性的公有产权和排他性的私有产权等问题,请参看哈罗德·德姆塞茨:《关于产权的理论》,载盛洪主编:《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卷,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德姆塞茨提出,产权有共有产权、私有产权和国有产权三种基本类型。共有产权是指由社区或共同体所有成员共同行使的权利,其权利不排他。私有产权下社会承认所有者对其财产有排他的权利。共有产权由于不排他,故不能提供有效地、节约地使用资源的动力,而表现为对资源掠夺性地使用。本文作者认为,作为排他性的产权,它本身有两种形式,即排他性的公有产权和排他性的私有产权。古代的产权制度由不排他发展到排他,是先发展到排他性公有产权,再发展到排他性私有产权的。排他性的公有产权,就已经使共同体有了有效利用资源的动力了。
13 见诺思,第16页。
14 见诺思,第192页。
15 见诺思,第6页。
16 同上。
17 见诺思,第6页。
18 同上。
19 对这一问题的论述,可参看哈罗德·德姆塞茨:《关于产权的理论》,载《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卷),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20 关于这一问题,可参看T·W·舒尔茨:《制度与人的经济价值的不断提高》等文献。
21 本文作者认为,这二者可以称之为国家与意识形态的经济分析。
22 引自诺思,第21页。
23 引自诺思,第22页。
24 引自诺思,第21页。
25 引自诺思,第22页。
26 引自诺思,第24页。
27 引自诺思,第25页。
28 引自诺思,第20页。
29 引自诺思,第24页。说任何国家都要服从统治者利益,而且统治者主要追求自身租金最大化,这太绝对了。
30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出版。
31 同上。
32 引自斯大林《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载斯大林:《列宁主义问题》。与该文同样的内容亦见于《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明教程》第四章第二节。两者译文略有出入。本文引自后者。
33 同上。
34 见斯大林:《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见《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明教程》第四章第二节,人民出版社出版。
35 见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人民出版社出版。
36 关于所有制与产权的关系,作者本人另有一篇拙作《漫谈经济学中的产权概念》对此有分析。
37 见斯大林:《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
38 引自诺思,第68页。引文中说的“现有的产权制度与新技术的生产潜力之间产生的不适应性”,就是指的生产力与生产的矛盾。只是这是用诺思的语言来表述的,而这种表述其实是对斯大林的一种批评。
39 引自诺思,第68页。
40 引自诺思,第68页。
41 引自诺思,第68页。
42 引自诺思,第68页。
43 关于生产力、生产关系和技术、产权的关系,这里要说明一下。生产力不能说等同于技术,是斯大林的生产力观把二者错误地等同了。生产关系的本质内容就所有制或产权,作者认为这是马克思和斯大林共同的看法。
44 引自诺思,第66页。
45 引自诺思,第63页。
46 引自诺思,第17页。
47 同上。
48 同上。
49 同上。
50 诺思不提生产关系而提“政治和经济组织”,是把上层建筑问题也包括进来了,另外,在本文作者看来,生产关系的实质内容就是所有制或产权。
51 见曼昆:《经济学原理》第一章,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52 张闻天:《关于生产关系的两重性问题》,载《经济研究》1979年第10期。
53 对于“制度的变迁”,诺思经常称为结构的变迁。
54 见《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
55 这并不意味着他认为这“有效率的产权”是由生产力决定的。
56 见哈罗德·德姆塞茨:《关于产权的理论》,载《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卷,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57 见盛洪:《新制度经济学和他们的理论——前言之一》,同上书载。
58 见罗伯特·A·索罗:《制度经济学》,载《微观经济学前沿问题》,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
59 引自诺思,第169页。
60 同上,第175页
61 同上,第174页
62 见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人民出版社出版。
63 见毛泽东:《矛盾论》,载《毛泽东选集》,人民出版社出版。
唯物史观或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所谓历史观既是关于历史发展的理论,也是关于社会运行及发展的理论。故历史观又可称为社会观,而它又有自身的理论基础。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础是辩证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经济史观1是新经济史学(它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的代表诺思提出的一种历史观,它的理论基础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主要是其产权理论,和西方主流的微观经济学。
作为本文的开篇,需要说明作者何以会进行这一“对比分析”和“初探”。首先是三十年来改革开放和思想解放的潮流打开了人们的眼界。大家更多也更深入地了解了外部世界,知道了不仅要学习西方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而且就是思想理论界也可以并应该吸取西方有价值的思想和理论,以作为完善和发展自身的借鉴。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发现,西方有些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固然有许多抵制和曲解,但有时也还能比较客观地对其某些方面给以相当高的正面评价,诺思对唯物史观的许多评论就是其很好的例证。上述的大背景和大环境,也使作者有了一种平和沉稳的心态来讨论两种史观的对比分析问题。其次,所以进行“对比分析”也与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有关。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具有很强的实在性品格,这就使西方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尽管对立,但仍有许多交汇点。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以制度为研究对象,这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以生产关系作为研究对象)是同一个研究对象。这就更必须也更便于进行两者的对比分析。另外,这也和作者青年时代的一段认识过程有关。青年时代尽管我对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是崇敬的,但对什么是生产力、生产关系及两者关系也曾有过一些个人的思考。这种不完全理解存在了许多年。读了诺思的著作特别是明确了人是经济人后,我形成了一个看法,即不是生产力,而是为人的经济活动提供激励的产权,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最终源泉。这样,如果把诺思的经济史观再向前推进一步,则经济史观的本质就应该归结为产权史观,这就引发了自己极不成熟的“初探”。
要把我个人的一些思考说清楚,还要先从介绍诺思的一本书说起。
二、《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基本内容的简介
(一)“结构+变迁”,仅仅是“结构+变迁”吗?
关于该书的基本内容,这可从作者对该书研究对象及写作目的的表述中找到答案。他说:“我把按时序解释经济结构及其实绩作为经济史的研究任务。……我所说的‘结构’是指那些我们相信是决定实绩基本因素的社会特征。2在此,我把一个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制度、技术、人口及意识形态都包括在里面。所谓‘按时序’也就是说经济史应从时间上解释结构与实绩的演变”。3可见该书的基本内容就是结构研究+变迁研究。其中变迁研究还包括“实绩”的演变,但这是由结构及其变迁引起的结果。这个问题在书中涉及的并不多。
关于结构研究,首先涉及它有哪些构成要素,和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及何者起决定作用等。弄清楚了这些问题,方能搞清经济结构的运行机理。这是“因”,它构成了该书的理论篇,是横断面分析。至于变迁,则是结构各要素整体运作及运行所形成的轨迹,它是“果”,构成了本书的历史篇,属纵切面的分析。因果相比,结构分析是根本性的。本文是谈史观问题的,所论也基本限于结构问题。
对于结构的构成要素,除前引表述为上述诸项以外,诺思还有另外一种相似的表述方法。他指出解释经济史的发展,需要人口变迁理论、知识存量增长理论和制度理论,而他研究的重点放在制度理论上。这一理论的基石是:“1、描述一个体制中激励个人和集团的产权理论。2、界定实施产权的国家理论。3、影响人们对‘客观’存在变化的不同反应的意识形态理论”。4
现在,我们要把诺思的结构构成要素,与唯物史观的同类认识作一对比。如果只看要素的罗列,则除了诺思加了一个人口要素,并把生产力表述为技术或技术知识存量,再假设如果产权可以被看作是生产关系的核心内容,则两者对结构构成要素的认识的确是相当接近的。如果再结合诺思对马克思主义有关论述的推崇来看,他对马克思确实是有继承与借鉴的。但是,更重要的是他的突破。这集中到一点就是,他不认为生产力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那么,这最终的决定力量究竟是什么呢?这可以叫做第一推动力问题。
现在再回到本小节的标题。本书的内容仅仅是“结构+变迁”吗?看来也似乎如此。本书第一篇篇名是“理论”,是结构研究;第二篇篇名是“历史”,讲的是结构的变迁;第三篇“理论与历史”是综合与小结。这不就是结构+变迁吗?但是,诺思的史观理论是有其理论基础的,其中之一就是西方主流的微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最基本的出发点涉及对人性本质的认识。它认为自利性的经济人是人性的本质,由此决定了人的经济行为和社会行为一系列的特征。诺思把这称之为人的“行为定理”5,这适用于所有的人,因此也“适用于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及其他任何经济体制”。6由于经济史本质上就是经济人的经济行为和社会行为的历史,所以人的“行为定理”对经济史的研究就有了理论前提的意义,因此它就构成了本书的“理论起点”。7这样,本书的基本内容就应该归结为:“理论起点+结构+变迁”。其中,理论起点和结构分析都是讲理论的,变迁才是历史。诺思本人是更看重理论的,他在本书序言中讲过,“在解释经济史实之前,需要一个概念基础”。这“概念基础”或理论基础,除了关于结构的理论以外,是应该包括结构研究的理论起点8的。
(二)行为定理简析
所谓行为定理是自利的经济人的愿望、动力和行为特征的反映,其基本的规定性就是,在普遍存在稀缺性的条件下,经济人会全力以赴地追求其福利或效用的最大化。因此行为定理又可以称为最大化定理。“最大化”用诺思的话说又可以叫做“宁多毋少”。行为定理或最大化定理在理论上的展开,涉及了大半部微观经济学,但是其关键问题又是相当简明的。因为要实现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其基本条件是提高生产能力以获得更多的产品和劳务。增加产品和劳务是增加流量的问题,为此必须增加资本存量。对此诺思指出,这就要增加对人力资本、实物资本的投资,以增加其数量和提高其质量。此外还需要发现和占有更多的自然资源,并且提高技术(即人支配自然的能力)。技术的提高既是社会成员在发明与创造上投资的结果,另外它也依靠创造能力,这取决于知识存量。总之,“决定产出的资本存量是实物资本、人力资本、自然资源和知识的一个函数。” 9
从以上所述来看,行为定理的确是相当简明的,而且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相关论述是一致的。马克思的积累是扩大再生产的源泉的理论讲的不也是同一个原理吗?但是,增加资本存量以实现效用或福利的最大化是需要条件的,正如诺思所说“产权的保障是储蓄率与资本形成率的一个决定性因素。”10产权是使个人或共同体能享有自身投入的回报之最重要的保障,能够享受回报就有激励和动力;而不能享有其投入的回报,任何个人或共同体就都没有动力去进行任何投资,甚至连简单的再生产也难以维持。这是由人是经济人的本性所决定的。这一点既是最普通的常识,也是最朴素的真理,它还是经济学最重要的原理。
但是,要顺利地追加存量以增加流量从而实现对效用和福利最大化的追求,还必须克服两个约束:一个是人口增加与资源有限的矛盾对实现最大化的约束;另一个是追加投资的边际收益递减对实现最大化的约束。
关于第一个约束,诺思称之为“人口压力”,即人口对资源形成的压力,他说:“人口压力似乎在历史上是现实存在的,而且人口压力常常导致技术、社会或其他方面的变化”。11应该指出,在人类社会的早期,这些变化中最重要的是它促进了产权制度由共有产权到排他性的公有产权的转化,而排他性的公有产权又会发展为排他性的私有产权。12这一转化提供了更有效更节约地利用资源的动力,再配之以由产权激励所带来的技术的进步,才能不断地克服着人口压力,从而化解着第一个约束。
关于追加投资的边际收益递减,其理论前提是,在讲到收益递减时是排除了技术进步因素的。在产业革命以前,技术进步是缓慢的,它不可能更有效地化解边际收益的递减。只有到了产业革命的时代,随物理学等自然科学的发展出现了“基础知识存量扩张”13,从而“导致了科学与技术的联姻”14,才最终克服了边际收益递减对实现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约束。
但是,即使克服了上述两个约束,最大化定理也不会自动实现,在明确了经济人的行为特征,并克服了上述两个约束后,如果把经济人的最大化行为看作一个经济模型,则这个模型最需要的就是一个排除了外部性的激励机制。这种激励机制的基本特征就是,“提高私人收益使之尽可能接近社会收益。”15做到了这一点才能“提供充分的刺激来实现经济增长。”16而一定的激励机制是产生于一定的产权的。能为经济增长提供激励的产权就是“‘有效率’的产权。”17这就是达到经济发展实现经济人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基本条件,这一条件就是产权的保障。因此诺思才说“产权的保障是储蓄率与资本形成率的一个决定性因素。”18
(三)何种产权模式是“有效率的产权”
关于最大化定理得以实现的产权保障,即有效率的产权,诺思只是提出了但未展开。本文作者想尝试地对此作一补充,这就是回答有效率的产权应该具有什么特点,和这些特点的形成表现为一种什么样的趋势的问题。诺思曾说过,这样的产权模式在历史上并不常见,但历史发展的规律性又决定了它会以一种内在要求的趋势的形式顽强地表现自己。至于这种内在的要求如何变成现实的机理,两种史观是有不同认识的。这又成了我们“对比分析”的一个重要话题。关于有效率的产权的“特点”和“趋势”,可以简述如下:
①为了发挥产权的激励作用,产权必须具有排他性。而且它要沿着日臻完善的排他性的产权的方向发展。对于物质资本的排他性产权,有排他性的公有产权和排他性的私有产权两种类型。前者对人的共同体有激励作用,其激励作用并不直接到达个人。要达到个人既要有一些中介制度来转化,而且会有时滞。后者的激励作用则可直接到达个人。经济人本来就是一个个体的概念,激励只有最终落实到个人,才能唤起动力,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因此,两者中后者明显优于前者。因此,历史发展的内在要求必然是,由不排他的共有产权到排他的公有产权,再到排他性的私有产权。不慎重地对待私有产权是要付出历史代价的。19
②产权的客体还包括人力资源,对人力资源也要建立排他性的产权。这一排他性的产权只应属于身体的主人自己。由于人力资源与人的本体是合二而一的,故建立人力资源的排他性产权问题,实际上就是人的解放的问题。在古代和中世纪,劳动者的人身曾被别人占有或不完全占有,而当时人力资源又是一项最主要的经济投入资源,所以,人的解放就与实现经济增长两者紧密联系而不可分了。因此,无论是劳动者联合起来为自身的解放而斗争,或其他阶级或社会集团的代表人物为劳动者的解放而努力,只要他还能慎重地、理智地对待私有产权和人类的知识成果,都是符合历史进步的要求的。这就是说,无论物力资本的所有者和人力资源的所有者,都应该受到充分的激励,并使两方的利益关系得到合理的调节,才能使经济发展充满活力。
③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生产过程中的人力资源需要越来越高程度的科学技术的武装,这需要巨大的“投资”。这投资包括财力上和物力上的,这不一定出自员工本人。但学习却需要大量的和高智力的付出,这只能是员工自己的付出。在这个过程中,单纯的人力资源逐渐转化为人力资本。由于智力的形成主要靠员工自身的努力,所以他理应成为人力资本的主要所有者,并要求有权参与企业的收益分配和管理。这就是人的经济价值的提高问题。20
④对福利或效用的最大化追求和经济的发展,要求技术的不断改进和创新。这就要求为其提供强大的激励。这种激励大体上可分为收入激励与产权激励两种形式,后者就要求实行知识产权制度。这是一种更为长久和有保障而且在一定时期具有垄断性、因而又是数额更大的收入激励,其激励作用更为显著。这一制度扩大了产权的领域与形式,代表着产权制度的一个重要创新。
⑤经济的发展既要求资源的排他性所有,也要求资源的多种形式的聚合,这在大生产出现后表现得更为明显。“聚合”并非只有纯粹的公有化一条途径,而且它直接破坏激励机制,故除非赋予其特定的政治或道义的诉求,它并非理想形式。因此,应该力争在不排除某种形式的个人产权的条件下,实行公有产权与个人产权的某种组合和对接。这就是产权的权利分离理论发挥作用的领域。产业革命以后的一部经济史,或许就是一部人类探索资源聚合与保持充分的激励机制相统一的历史。
上述本文作者对“有效率的产权”的特点及表现出来的一种趋势的粗浅认识,是从经济人的“行为定理”引申出来的一个话题。它和“行为定理”是密不可分了的,并一起构成了诺思经济史观的理论起点。由于对“有效率的产权”的问题,诺思只是提出而并未论证,而它又是史观理论中的文中必有之义,才由作者来大胆地作了“补充”。
本文的这一节(即全文的“二”)是介绍诺思的这本书的,以上讲的大部分(即(二)与(三))都属于理论起点问题。但诺思这本书的重点无疑是结构理论。结构理论除了列出结构的要素外,他说过其研究重点是制度理论。它包括:1、激励个人集团的产权理论;2、国家理论;3、意识形态理论。三者合起来被诺思称作制度理论的基石。作为介绍诺思这本书的本文第二节,下面是应该补上诺思是如何对这三个重要理论进行论述的。
(四)本书结构部分的体系与结构分析的三块理论基石
要谈诺思是怎样论述这三个理论的,需先介绍一下其结构分析部分的体系。结构分析构成了本书的理论篇,它分为:1、论题;2、经济结构导论;3、新古典国家理论;4、历史中经济组织的分析框架;5、意识形态与搭便车问题;6、经济史中的结构变迁共六章。其第一章除提出经济结构的构成要素外,大部分篇幅是讲经济人的行为定理的,并提出了实现行为定理所需要克服的约束条件。这都属于我们所指出的理论起点问题。这一章的最后部分提出结构分析的理论基石,就是前述的三个理论。这就表明作为开篇一章的“论题”,除了该理论起点外,主要是为结构分析点出题目,而为下边几章作准备的。第二章称为经济结构导论,这就意味着下边的三、四、五共三章应该分别论述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而第六章则是小结。但是第三章却标为“新古典国家理论”,其顺序是不对的,但这不是问题的关键。下边的第四章按说应该是产权理论了,但却是“历史中的经济组织”问题。它讲的更多的属于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企业理论。第五章讲意识形态理论,其顺序是对的。从以上所述的体系中可以看出,它缺乏一个集中谈最重要的产权理论的专章。企业理论虽然与产权理论密切相关,但那毕竟不是史观问题所涉及的产权理论。这个意义上的产权理论其关键是指产权要为个人和集团的经济行为提供激励。它可归结为一个“有效率的产权”问题。对这一点及有关问题,诺思的论述虽较分散,但却是丰富而富有启发的。诺思安排的这个特点需要注意。
关于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其重要性和理论价值在于,二者分别提出了简要而深刻的经济学的国家理论和经济学的意识形态理论。尤其是后者,类似的分析还相当少见,更为难得。21
诺思提出的国家理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甲、关于国家在经济学意义上的本质。他提出“国家可视为在暴力方面具有比较优势”22的组织。
乙、关于国家的产生。他认为,说国家产生于契约或掠夺都是不全面的,他用暴力潜能分配论将二者统一了起来。契约论是假定暴力潜能的平等分配,而掠夺论则是假定其不平等的分配。23这就是国家产生的两种情况,同时也决定了国家的两种类型。前者带来了“能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率的产权”24,后者则“为了使权利集团的收益最大化而无视它对社会整体福利的影响。”25
丙、关于国家的经济作用。他指出:“国家提供的基本服务是博弈的基本规则”?26。而其基本内容就是“旨在界定和实施一套产权”27。正因为如此,才使得“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28。
丁、他还提出了一个“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统治者国家”的国家模型。他认为任何国家都是统治者的国家,都要服从统治者的利益。统治者追求两个目的,“一是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竞争和合作的基本规则……这能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二是在第一个目的框架中降低交易费用,以使社会产出最大,从而使国家税收增加。”29
从所引以上诸点可以看出,国家理论中最重要的是国家的经济作用问题。这是直接并集中地指向产权问题的。
诺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强调以下的三个方面:
甲、意识形态是个体和群体决策过程中的一种节约机制,因为意识形态提供了一种世界观的导引,使许多决策成为一种在一定的世界观导引下的当然的过程,从而使决策过程简单明了。
乙、意识形态总是与人们对公正所持的道德和伦理评价结合在一起的。而这往往又有一种社会共同认定的标准,因此较易于号召起群体的行动。
丙、成功的意识形态应当具有灵活性,以适应变化了的情况,从而继续取得原有信奉者的拥护,并争取新的信奉者。
另外,诺思在谈意识形态的社会作用时,总是和克服搭便车问题联系在一起。搭便车是经济人面临不确定性的群体选择时的一种自然的成本——收益考量和决策。当一个人面临是否参加具有不确定性的集体行动的选择时,其判断利弊的信息成本往往极高,如果失败则会流血牺牲,而成功后的得利往往和不主动参加而坐享其成的搭便车者相差无几。搭便车是经济人的一种自然选择,这样就很难形成在社会或产权面临变革时所需要的群体行动。这时正是适应形势需要的意识形态表现其巨大作用的场合。搭便车是经济人行为逻辑的产物,它在变革时期有负面作用。而意识形态此时就会表现自身对历史发展巨大的推动作用。
理解意识形态的这种社会功能,对我们分析历史和产权的变迁之机理是很重要的。
三、两种史观对比分析的关键问题
(一)关于生产力、生产关系及两者关系
经过上一节对该节有些打乱顺序的介绍,作为读书笔记,我们能做的也就是如此。为了进行下面的“对比分析”,应先介绍两家对史观理论的基本认识。两者中马克思是先趋者,诺思只是后来者,同时在一定意义上又是一个“突破者”。马克思主义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认识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其对史观问题之完整认识的一个部分。这个完整的认识集中地表现在马克思的一段经典性的论述中。
马克思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30对于如何考察和判断一个变革的时代,马克思又指出:要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即“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31对这一段内容极为丰富的论述,人们常把它概括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和“基础与上层建筑”。在这两组命题群中,本节讨论其第一组。
在对这一名段多次诵读后,作者有两点突出的想法。一是把它与诺思关于经济结构(或社会结构)之构成要素的认识加以对比,则诺思只是对政治经济制度、技术、人口等要素加以罗列,而看不到其间的作用关系。另外,在马克思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和“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公式中,他把制度性的要素区分为基础部分(由生产关系总和构成)与由其所决定并为其服务的上层建筑(含政治、法律和意识形态)两个部分,而且点明了何者决定何者,这鲜明地体现着唯物主义的思想。它与诺思的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主从不分,有着明显的优劣的区别。因此,可以这样认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和“基础与上层建筑”代表着史观理论的一种科学的框架。这有重大科学价值,它使任何的不同认识都可在这框架内进行讨论。这对我们的对比分析有重要意义。另一点是,马克思这一段论述只是纲要性的,其中什么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以及为什么生产力对生产关系处于决定地位,都没有说明。这就是说作为理论它是有待论证的。承担这一任务的主要是斯大林,他在这个问题上的具体说明和论述,人们认为就代表着马克思主义的认识。
对于什么是生产力,斯大林的界定是,“生产物质资料时所使用的生产工具,以及因有相当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而发动着生产工具并实现着物质资料生产的人,——这些要素总和起来,便构成为社会底生产力。”32这就是众所周知的生产力二要素说。另一种基本相同的说法是,“生产力底状况所回答的是人们用怎样的生产工具来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物质资料的问题。”33这两者突出强调的都是生产工具,是技术,即他所认定的生产力是见物不见人的。虽然在讲到二要素时他也提到“有相当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而发动着生产工具并实现着物质资料生产的人”,但其着眼点是人的生产经验及劳动技能,这都是陪衬着并附属于生产工具这个技术要素的。正是因为如此,诺思在谈到结构要素时才不提生产力而提技术。这不意味着诺思也认为生产力是技术,或生产力本来就应该是技术,而是说斯大林错把生产力等同于技术了。他对此是持批评态度的。这样看来,作为对斯大林的批评倒是一语中的的。
关于什么是生产关系,斯大林有两次界定,其第一次的界定是:“生产关系底状况所回答的问题则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生产资料由谁支配——是由全社会支配,还是由单个的人、集团和阶级支配并利用去剥削其他的人、集团和阶级的问题。”34其第二次的界定是:“……人们的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这里包括:(甲)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乙)由此产生的各种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丙)完全以甲乙二项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35这前后两次的界定内容基本上是一样的。因为从第一个界定来看,生产资料由谁支配和用来干什么,这本身就是“归谁所有”的直接延伸和实际实现。其全部内容归结起来就是所有制问题。第二个界定被称作生产关系的三分法,但进一步分析则甲、乙二项讲的都是所有制问题,只是(甲)讲的是生产关系的“硬件”,而(乙)讲的是“软件”。如果把所有制(这在新制度经济学中叫产权)看作是生产关系的实质内容,则(甲)、(乙)两项合起来讲的还是所有制,也就是产权问题。?36
至于斯大林所说的生产关系的(丙)项,即产品分配形式,这涉及对生产关系内容的两种表述方法(即“横的表述方法”和“纵的表述方法”)问题。所谓“横的表述方法”是指出生产关系所包含的要素;而纵的表述方法是先把生产总过程分为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四个环节,然后再指出生产关系由狭义生产关系、流通关系、分配关系和消费关系之总和构成。两者相比,前者更容易揭示生产关系的本质。斯大林的第一次表述,用的是横的表述方法。第二次表述方法从(甲)、(乙)两项看也是横的表述方法。至于其丙项之产品分配形式,讲的既象纵的表述中的分配关系,又象是作为所有制之实现的分配原则。把三者合在一起,有两种表述方法杂糅的问题。如果不看这一点,而只看内容,则斯大林的第二次界定所讲的生产关系也是所有制。
那么,马克思对生产关系的内容究竟是怎样认识的呢?对此争论颇多,本文不拟涉及。但作者的认识还是肯定的,即马克思也认为生产关系就是所有制。其根据之一就在上引的马克思的论述中。在那段论述中,马克思说到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在这里,生产关系与财产关系两者间用“或”字相连,表明他认为两者本质上是同一事物(只是后者是法律用语)。而“财产关系”我个人认为,他指的就是所有制,它相当于西方经济学讲的产权。
斯大林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一文,长期(至少是改革开放以前)以来一直被认为是对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权威、经典的解释。这样,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这个史观理论中的关键就被当作以生产工具为代表的技术与被归结为生产资料由谁所有的所有制之间的谁决定谁的问题了。这就提出了一个非常尖锐的问题,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某种技术状况能够决定某种所有制状况?比如,按某些中国史学家的认定,是铁制工具的使用,决定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要转化为封建制的生产关系,这究竟是何理由?对此,本文作者在求学时是百思不得其解的,而且这个不理解困扰了作者很多年。斯大林本人对此是这样解释的:他首先提出了生产的三个特点,并用前两个特点来对生产力何以决定生产关系这一重要问题作出回答。他说,生产底第一个特点是它“始终处在变更和发展状况中”,而第二个特点是“生产底变更和发展始终是从生产力底变更和发展上,首先是从生产工具的变更和发展上开始。”论证到这里,他就得出结论说:“所以生产力是生产中最活动最革命的要素。”37如果从论证方法上看,这不就是用自己来证明自己吗?这有没有足够的说服力是很清楚的。
论证的说服力如何,还只是问题的形式方面,至于问题的实质方面,让我们先来看诺思对上述问题的有关评论。先看其肯定性的评论,他说:“马克思强调在有效率的经济组织中产权的重要作用,以及在现有的产权制度与新技术的生产潜力之间产生的不适应性。这是一个根本性的贡献。”38这段话中有肯定和赞扬马克思所提出的史观学说之理论框架的含义,对此本文作者是认同的。至于这种不适应性是如何产生的,他认为马克思把它归之为“是技术的变化产生了这种不适应性”39,这种认识是“过分强调技术”40的结果。而过分强调技术之所以不对,又是因为“过分强调技术是以牺牲其他的变迁动力为代价的”41。所谓牺牲其它的变迁动力,其例证之一就是“轻视人口变化在历史中的重要作用”。42对诺思以上的评论,本文作者认为它已接触到了问题的关键,即它已经对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之论提出了质疑。43但是对问题的实质却说得不对,即问题的实质决不是过分强调技术和牺牲了其他因素的作用的问题。进一步说,这是个何者是结构变迁的第一推动力的问题,而绝不是是否过分强调了哪一方面的作用的问题。
至于强调了技术(生产力)是否就轻视了人口在历史中的作用,因为涉及如何看待诺思提出的人口这一结构要素,需要略作分析。应该说人口在人类历史的早期,在推动由共有产权向排他性的公有产权过渡中起过重要作用。因为那时人类能控制的自然资源非常有限,所以尽管人口数量并不大,但人口与资源的矛盾比后来却更为尖锐。共有产权的激励机制是鼓励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占取的,故人口增加会对能更有效地利用资源的排他性公有产权的产生有催生作用。到了第一次经济革命(即农业的产生)以后,尤其是第二次经济革命(即产业革命)后,经济增长速度已大大超过了人口增长速度,“马尔萨斯危机”已经解决。此时,人口因素对经济发展和制度变迁虽有影响作用,但已不可能有象人类早期起那样大的作用了。从以上认识出发,人口问题对这里讨论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谁决定谁的问题,已经不相干了。因此谈不到过分重视技术作用而忽略了人口作用的问题。
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中何者最终起决定作用的问题上,作者认为是生产关系即产权起最终的决定作用,是生产关系即产权决定着生产力,而不是相反。这一认识在一定程度上是通过诺思的启发而取得的。那么,诺思最有启发性的论述有哪些呢?
其第一点富有启发的论述是,当面对这样重大的理论问题时,他强调要有一个对经济史的“总的看法”44。为此就要在经济结构各素的相互关系中确立一个解决这个问题的理论基础。他说:“结构变迁的参数包括技术、人口、产权和政府对资源的控制。”在这些要素中他强调“政治—经济组织的变迁及其相应的激励效应是将结构变迁的所有来源理论化的基础”。45这里他明确地指出了政治—经济组织的变迁决定着结构变迁,并且是说明这一变迁的理论化的基础。这就不是什么强调了某个因素的作用而牺牲了一个因素作用的问题了。那么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问题,他最有价值的看法是什么?这就是他指出的,虽然“知识和技术存量规定了人们活动的上限,但它们本身并不能决定在这些限度内人类如何取得成功。”46那究竟是何者决定何者呢?诺思明确地说,是“政治和经济组织的结构决定着一个经济的实绩及知识和技术存量的增长速率。”47这就是说他是认为“政治和经济组织的结构”48决定着生产力的发展,这其中显然含有是生产关系(所有制或称产权)决定着生产力发展的含义。当然,问题的关键还在于“为什么会是这样”,这是因为政治和经济组织的结构(经济组织结构指生产关系也可以说是所有制或产权)代表着“人类发展中的合作与竞争形式以及组织人类活动的规则的执行体制”。49而“这些规则不仅造就了引导和确定经济活动的激励与非激系统,而且还决定了社会福利与收入分配的基础。”50这样,问题已经够明确了,生产关系所以决定生产力,是因为所有制或产权决定着经济活动的激励与非激励系统,由此又决定了社会福利与收入分配。这就是说,生产关系实际上是由产权状况所决定的一整套人们物质利益关系的激励系统。而人是经济人,他的经济活动或生产关系是离不开激励的,或如曼昆所说“人们会对激励作出反应”51。至于生产力,不管怎样它总是由人的活动组成或决定的,它能够不由生产关系决定而反过来决定生产关系吗?如果真能这样,那么就不首先是经济人了,这是不可想象的。以上所述所论,其实是一个看似复杂问题中的简单道理。这告诉人们,可以而且应该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从新认识。这一新认识的出发点就是,人首先是经济人,人的经济行为离不开由一定的产权关系所决定的相应的激励机制的推动,这是其经济行为的动力。
现在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改变认识的关节点在哪里?这可能就在于要从新认识生产力的构成要素。把生产力等同于技术固然不妥,但这并不等于要否定技术是生产力重要的构成要素。诺思以下的话是对的,他说“知识和技术存量规定了人们活动的上限。”的确,正是生产力的水平决定着一个社会的GDP、人均GDP和其人民的幸福指数等所能达到的高度。如果仅着眼于此,甚至可以说生产力起决定作用。但这只是从人们需要之满足的保证条件或手段上来讲的。生产力不可能成为决定社会或经济变迁的第一推动力。说到生产力的构成要素,作者认为,由于人是生产力的主体和承担者,他进行经济活动要有积极性和主动性,即要有利益趋动,而这又来自一定的激励机制系统。这就决定了生产力应由动力性要素和技术性要素两者构成。动力性的要素作为一个事实的存在,已被生活所证明了。中国在农村改革之初,说是解放生产力,其实主要的和首要的是解放了动力性的生产力。对此,历史的亲历者把这叫做生产力的解放首先是人的解放。这表明动力性要素是生产力重要的构成要素已是人们的共识,现在缺乏的只是理论上的确认。动力是由一定的产权制度所决定的相应的激励机制激发出来的,而在作者看来,在生产力中动力性的要素比技术性的要素更为重要,甚至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前者决定后者,正是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作者才认为不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是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需要注意,说生产关系或产权制度决定生产力,不是笼统的,也不是说生产关系或产权制度同时地决定生产力的两个构成要素,而是按照如下的传导机理来起到其决定作用的。这就是,生产关系或产权制度通过其提供的激励机制决定着生产力中的动力性的要素,而生产力的这一要素又在决定性的意义上制约着技术性的生产力的发展。在这里,我们不直接提动力性的生产力要素决定技术性的生产力要素,是因为后者的发展其情况比较复杂。具体言之,技术性的生产力其水平的首要标志当然是生产工具的水平。这个水平的形成既有自发的生产经验积累的作用,更有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发展的指导作用。而且越到近现代,后者的作用越重大。经验的积累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往往并不全是利益趋动的行为,而是一种人的高级而且崇高的智力认知活动。但是,毕竟人首先是经济人,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产工具的进步,其最终根源和主要的动力还是利益的趋动。另外,科技的发展和生产工具的改进,又是巨大投资的结果,投资的过程当然有投入产出的衡量(只是这种衡量更为长期而容不得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这一切当然要由生产力的动力性要素所决定。正晨考虑上述复杂的情况, 我们才提是动力性的生产力在决定性的意义上制约着技术性生产力要素的发展或停滞。本文说的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是含有上述理解的。
行文至此,另一个问题就自然地出现了。即如果承认生产关系是人与人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关系,则它的状况与形式怎么可能完全不受生产力的状况的制约或决定呢?对于这个问题,一位中共历史上的重要人物张闻天在1979年发表的《关于生产关系的两重性问题》的论文,给了作者以重要的启示。他的基本观点可摘录如下:
“生产关系有它的两重性,……这两个方面就是直接表示生产力的生产关系方面和所有关系方面。直接表现生产力的生产关系,是指人们为了进行生产,依照生产力技术(……)情况和需要而形成的劳动的分工和协作关系。”
“我认为人与人在生产中的分工协作关系,是一种生产关系,但这是直接表现生产力的生产关系。”52
本文作者同意张闻天的观点,即生产关系也包括两个要素。我的理解是,张闻天所说的所有关系就是马克思说的财产关系,也就是所有制关系,或如西方的新制度经济学所说的产权关系。作者还认为这一方面是生产关系的本质方面。张闻天所说的“劳动分工和协作关系”涉及的情况太古老,但“直接表现生产力的生产关系”点出了这一要素对生产力状况的依存关系,是说出了问题的本质的。至于就其具体的内容而言,作者认为,它是由技术性的生产力所决定的,涉及生产要素如何合理组合的组织形式性的生产关系。比如大生产出现以后企业是实行业主制、合伙制还是公司制,都属于这一方面的生产关系问题。据此,似可称之为生产要素的组合形式(这里说的生产要素是包括人的)。这样认识的话,生产关系也由两个要素组成了,即所有制或产权关系和生产要素的组合形式。对于生产关系的后一要素,作者要提出两点;第一,其具体形式是由技术性生产力的状况所决定的;第二,它同时又是既定的所有制或产权的具体实现形式,它不能违背所有制或产权的基本要求,而要为其具体实现服务。
如果有了上述对生产力二要素和生产关系二要素的理解,则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这两个方面的关系,就可以得到下面的认识。首先是肯定生产关系中的所有制或产权要素决定着生产力中的动力性要素;进而是在承认生产经验和科技知识对技术发展有启发性作用的前提下,承认动力性的生产力对技术性的生产力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推动作用;再进而则是技术性的生产力又反过来决定要素组合性的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的这一要素又要起着所有制或产权关系的具体实现形式的作用。这一认识链条中当然有谁决定谁的关系,但不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者中谁决定谁的关系,而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各自的二要素这四者中间比较错综复杂的谁决定谁的关系。这其中产权或所有制关系居于中心地位。这是我们尝试性地提出产权史观之命题的重要依据。对于这样重要的理论问题,作者的“发言”更希望得到来自各方的指教。
(二)简析“有效率的产权”取代无效率的产权之机理
两种史观实际上都是把对制度变迁53提供理论解释,作为自己首要的科学使命,并且都希望以自己的理论来影响群体的行为,从而影响历史的发展。制度变迁首要的和基础性的内容是生产关系即经济制度的变迁。由于斯大林明确提出“生产力怎样,生产关系也就应怎样”54,而诺思又提出了“有效率的产权”55的命题,因此,制度变迁的机理问题,就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二者关系的问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既然作者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关系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那就要回答制度变迁之机理的问题。在作者看来,历史上的每次制度变迁,都是有效率的产权取代无效率的产权的过程。那么,实现此过程的机理是什么呢?这要从有效率的产权内在的基本要求说起。前面我们已经说到了有效率的产权五点基本要求。如果再进一步概括,其核心问题又可以集中为两点:一是各类要素(主要是物力资本和人力资本)的拥有者,都有对自己要素的排他性产权,并且都能得到充分的激励。另外,由于各类要素自身的边际生产力和稀缺程度是不同的,因此各自在总收益分配中所得到的收益往往相差悬殊。这中间劳动者最处于弱势,而且人数最为众多,必然引起其反抗和斗争。因此第二点基本要求就是要恰当地处理社会的收益分配问题,否则就会引起阶级矛盾的激化。违背了以上两点的产权结构都是无效率的产权,并必然要被有效率的产权取代,而取代的方式则视情况的性质与程度有革命与改良两者。
改良的办法主要涉及如何协调各类主体的利益冲突和对立的问题,让我们以封建制逐渐代替奴隶制的过程为例,来对此加以说明。在奴隶制度下,奴隶不是自己人身的所有者,更没有自己的个人经济。但是他提供给主人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在一定程度上还是由他自己掌控的。而主人的剥削所得从主要方面看,则是奴隶提供的劳动的函数。奴隶经常用破坏工具甚至自残的办法来反抗主人,这就使奴隶制运行的交易成本极高。加之战俘等奴隶供给的短缺,就使奴隶主出于自己的利益而给了奴隶一些人身自由,并使之有小规模的个人经济或者允许奴隶赎身,这会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剥削收益。这对面临改与不改关头的奴隶主是一笔潜在收益。它推动并迫使着奴隶主改变剥削方式,其实质则是用改良的方法将无效率的产权改为有效率的产权。在探讨这一问题时,产权理论中的交易成本和潜在利益的概念,是重要的分析工具。产权的这种变化,很难说是生产力的变化(或更极端地说是生产工具的变化)引起的。相反,德姆塞茨的一句话倒是更有说服力的,他说:“新产权的出现是对互动的人们调整新的收益—成本的可能性的愿望作出的反应。”56在这里起了决定性作用是利益(潜在利益)。而产权,用中国学者盛洪的话来说,“产权就是受制度保护的利益。”57这就提示我们,调整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实质上就是调整产权。产权的这一调整,就是将无效率的产权变为有效率的产权。这其中交易费用和潜在利益的考量(其实质也就是产权的考量)是问题的关键。这个过程当然是通过人的活动来完成的,而且不排除并往往有群体性的政治斗争的形式。但是,从其内在必然性上来看,这不就是前面所论的,具有那几个特点的有效率的产权的内在要求所决定的吗?
除了“改良”的形式以外,革命是实现制度变迁(其基础性内容是经济制度即生产关系的变革)更受关注的另一种形式。它要求动员广大的受压迫受盘剥的群众起来作殊死的斗争,这其中体现了意识形态的强大作用和力量。因为动员群众的过程就是克服搭便车意识的过程。在面对容忍退让的搭便车情绪时,革命的意识形态用正义、公正的崇高理念去武装群众为真理而斗争。但要承认,在面对我们讨论的变迁机理的理论问题时,作者认为这还是潜在利益问题(即革命成功后的美好生活)在起着作用。在这里,没有交易成本的作用,因为剥削者在抗拒变革。而潜在利益也是利益,它的背后仍然是产权问题。就这点来说它和“改良”形式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以上就是我们对制度变迁的机理问题的认识。我们认为,说生产关系的变迁是新生产力的要求或是由生产力决定的,是缺乏说服力的。只能说生产关系的变迁为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机制。而这与“生产力怎样,生产关系就应怎样”的说法是相反的。
三、国家的经济作用与产权问题
按照标题的提示,本文的论述最终是要对产权史观进行探索。这就要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和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问题上,确立产权的决定性地位。这样,国家的经济作用就与史观问题或产权问题联系在一起了。
按照产权学派的理论,对于怎样认识国家的经济作用。可以有两种解读。第一种是按对产权最广义的解释,即“所谓产权,包括任何优先权,特权或有价值的地位,”58则属于公权力范畴的国家的征税权、界定和调整私人产权的权力及政府对经济运行的调控权等,本身就是国家的产权。果尔,则国家的经济作用就可归之为国家自身的产权行为,是时自身产权的行使。这样,国家的经济作用本身就是产权问题,但对产权的这种解释太广义了,或许还缺乏更广泛的认同。第二种解读是,先具体分析国家的经济作用,进而指出这些经济作用,或是为了形成一种有效率的产权,或是维护一种无效率的产权,这是通过另一种途经,在国家这一上层建筑的最重要的要素上,为产权史观的提出提供支持。让我们通过十七世纪西欧几个有代表性国家情况,来对此进行说明吧!在此我们主要参考的还是诺思的著作。
十七世纪的西欧是个面临着几个重要历史课题的世纪。第一,它是近代自然科学奠定基础的世纪,这必然催生着技术革新和产业革命。这呼唤着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即“要求事前建立一套产权,以提高发明和创新的私人收益率。”第二,它又是地理大发现已经完成,东西方航运、贸易正急剧扩大的世纪。在市场急剧扩大的促进下,产权正需要进一步明确和合理化,以保证新兴的工商业组织的发展。第三,它还是西欧主要国家统一的民族国家形成的世纪,这离不开统治者发动战争并实施其他有利于统一的措施。这必然会加剧对经济组织的税收榨取。有时为了换取有实力集团的支持,还在产权或其他经济政策上采取短视的机会主义政策。这样,十七世纪的西欧就成了观察国家经济作用的一个难得的窗口。下面我们就以十七世纪的法、荷、英三国为例来做些分析。
法国为了建立民族国家,需要更多的财政收入。皇室千方百计地搜刮钱财,为此竟然采取了“用产权换取税收”的机会主义办法。其中,比较突出的一个就是皇室用保障行会地区垄断权的办法来换取行会对他的财政支持。诺思将其称之为“用产权换取收入”59。这样做的结果是强化了行会这种带有封闭性和垄断性的组织,对市场的扩大、竞争的开展和产权走向合理化都是极为不利的。这种饮鸩止渴的办法,阻碍了产权的合理化的进程,使法国在国与国的竞争中落后于荷兰和英国。
荷兰是一个资源相对稀缺的小国,长期以来鼓励国际贸易和商业的发展。更为突出的在于,它是较早试探和实行议会民主制的国家。它于1463年建立了一个代议制机构——国会,它可以制定法律、投票决定开征的税种。这种抑制皇权而有利于扩张工商业者权力以及有利于订立促进贸易发展的法律的制度,既有助于实施和巩固私有产权,也使荷兰经济持续增长,并成为当时西欧的经济领袖。
至于英国,它的经济政策前后是有明显变化的。在都铎王朝时期,“都铎王朝与任何大陆国王一样,在处理产权问题上采取机会主义态度。他们千方百计地追求收入,而不考虑经济效率。”60后来它学习了荷兰,建立和巩固了类似荷兰的私有产权制度。另外,在英国征税权一直在议会的掌握之中,皇室已经把掌握了达两个世纪的征税权交给了议会,这极其有利于保护私有产权和竞争。正是由于私人产权的建立和贸易与商业上的竞争降低了交易费用,促进了其经济发展。到了1700年,英国已经成功地取代了荷兰成了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61
谈到英国的国家的经济作用,不能不提到英国是最早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国家。在英国1642年就诞生了《独占法》逐渐地建立了一套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创新的私人收益率使之接近社会收益率的鼓励机制。英国后来成为产业革命的主战场,和这是有重要关系的。
以上几个国家情况的简单分析告诉了我们,国家的经济作用包括了国家的产权政策和这些政策的产权效应。国家的经济作用正是围绕着产权而展开的,产权是经济史的核心。这可算是对产权史观之说的提出提供的一点说明吧。
四、简短的结语
在本文的最后,作者要表示如下三点意思:
第一,所谓“产权史观”实在不是作者的杜撰,而是诺思“经济史观”那一套理论的必然归结。他已经走到了这一说法的边缘了,只差一步了。作者只是把这作为我个人的体会说出来罢了。
第二,产权史观之说,实际上是在强调在社会或经济的运行和发展中,产权的状况是社会运行和发展的最终的根源,它是第一推动力。而在经济结构诸要素中另一个也非常重要的要件——生产力不是这最终的根源和第一推动力。是生产关系(或所有制或产权)决定生产力,而不是相反。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的论述在革命导师的著作中是有的,斯大林就指出过,当适合历史发展要求的新生产关系要代替旧的阻碍历史发展的生产关系时,“新生产关系是这样一种主要的和有决定性的力量,它真正决定生产进一步而且是强大的发展。”62毛泽东在讲到矛盾的主要方面会转化时也指出过,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它们的地位绝对不会转化,“这是机械唯物论的见解,而不是辩证准物论的见解。……当着不变更生产关系,生产力就不能发展的时候,生产关系的变更就起了主要的决定的作用。”63这些论述都是极重要和有价值的,但是并不是针对源头说的,而且只是一种特殊情况。产权史观则是从源头和全局上讲的,正因此才需要讨论。
第三,“产权史观”最基本的出发点。是承认人首先是经济人,他有自利性。应该承认,这样认识是并不崇高的。人应该把追求全体人民的福利作为自己生活的目标,对此作者虽然远未做到,却毫无疑问地认为这才是高尚的。但承认自利性也许是更符合事实的,这其间的矛盾困扰着人们。在承认事实和精神追求的矛盾中,如果我们做到了两点,也许是统一两者的出路。这就是一要尊重法律,在合法不违规的条件下去追术自身利益。第二,要加强教育和个人的自我修养,用更高尚的情操来指导自己。在此,人们也许应该想到亚当·斯密。斯密可以说是经济人和自利行为的鼓吹者。《国富论》是讲利己主义的。但是,他更看重的是自己的另一部著作,即《道德情操论》,那却是一本利他主义的教科书。这位经济学的巨人,一生最重要的著作是这样的两本书,这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启示。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注释:
1 “经济史观”的提法见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第79页。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本文对该书引述之处较多,下文凡引述该书之处,均只注是引自诺思及页数以求简化,请注意。
2 把政治经济制度、技术等都称为社会特征似不好理解。本文作者认为“社会特征”似可理解为“社会要件”。
3 引自诺思,第1页。
4 引自诺思,第7页。
5 引自诺思,第4页。
6 同上。
7 “理论起点”的提法引自诺思,第17-18页。他是在讲到别的问题时用到这个提法的,作者以为用在这里也很合适。
8 引自诺思“序言”。
9 此句引自诺思,第4页。与行为定理有关的论述集中于该书第1章“论题”之前半部分,可参看。
10 引自诺思,第6页。
11 引自诺思,第15页。
12 关于共有产权、排他性的公有产权和排他性的私有产权等问题,请参看哈罗德·德姆塞茨:《关于产权的理论》,载盛洪主编:《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卷,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德姆塞茨提出,产权有共有产权、私有产权和国有产权三种基本类型。共有产权是指由社区或共同体所有成员共同行使的权利,其权利不排他。私有产权下社会承认所有者对其财产有排他的权利。共有产权由于不排他,故不能提供有效地、节约地使用资源的动力,而表现为对资源掠夺性地使用。本文作者认为,作为排他性的产权,它本身有两种形式,即排他性的公有产权和排他性的私有产权。古代的产权制度由不排他发展到排他,是先发展到排他性公有产权,再发展到排他性私有产权的。排他性的公有产权,就已经使共同体有了有效利用资源的动力了。
13 见诺思,第16页。
14 见诺思,第192页。
15 见诺思,第6页。
16 同上。
17 见诺思,第6页。
18 同上。
19 对这一问题的论述,可参看哈罗德·德姆塞茨:《关于产权的理论》,载《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卷),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20 关于这一问题,可参看T·W·舒尔茨:《制度与人的经济价值的不断提高》等文献。
21 本文作者认为,这二者可以称之为国家与意识形态的经济分析。
22 引自诺思,第21页。
23 引自诺思,第22页。
24 引自诺思,第21页。
25 引自诺思,第22页。
26 引自诺思,第24页。
27 引自诺思,第25页。
28 引自诺思,第20页。
29 引自诺思,第24页。说任何国家都要服从统治者利益,而且统治者主要追求自身租金最大化,这太绝对了。
30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出版。
31 同上。
32 引自斯大林《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载斯大林:《列宁主义问题》。与该文同样的内容亦见于《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明教程》第四章第二节。两者译文略有出入。本文引自后者。
33 同上。
34 见斯大林:《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见《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明教程》第四章第二节,人民出版社出版。
35 见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人民出版社出版。
36 关于所有制与产权的关系,作者本人另有一篇拙作《漫谈经济学中的产权概念》对此有分析。
37 见斯大林:《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
38 引自诺思,第68页。引文中说的“现有的产权制度与新技术的生产潜力之间产生的不适应性”,就是指的生产力与生产的矛盾。只是这是用诺思的语言来表述的,而这种表述其实是对斯大林的一种批评。
39 引自诺思,第68页。
40 引自诺思,第68页。
41 引自诺思,第68页。
42 引自诺思,第68页。
43 关于生产力、生产关系和技术、产权的关系,这里要说明一下。生产力不能说等同于技术,是斯大林的生产力观把二者错误地等同了。生产关系的本质内容就所有制或产权,作者认为这是马克思和斯大林共同的看法。
44 引自诺思,第66页。
45 引自诺思,第63页。
46 引自诺思,第17页。
47 同上。
48 同上。
49 同上。
50 诺思不提生产关系而提“政治和经济组织”,是把上层建筑问题也包括进来了,另外,在本文作者看来,生产关系的实质内容就是所有制或产权。
51 见曼昆:《经济学原理》第一章,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52 张闻天:《关于生产关系的两重性问题》,载《经济研究》1979年第10期。
53 对于“制度的变迁”,诺思经常称为结构的变迁。
54 见《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
55 这并不意味着他认为这“有效率的产权”是由生产力决定的。
56 见哈罗德·德姆塞茨:《关于产权的理论》,载《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卷,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57 见盛洪:《新制度经济学和他们的理论——前言之一》,同上书载。
58 见罗伯特·A·索罗:《制度经济学》,载《微观经济学前沿问题》,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
59 引自诺思,第169页。
60 同上,第175页
61 同上,第174页
62 见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人民出版社出版。
63 见毛泽东:《矛盾论》,载《毛泽东选集》,人民出版社出版。
本文链接:康德官:唯物史观、经济史观的对比分析与产权史观初探——诺思《,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