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没想到武昌起义两声枪响就使大清王朝轰然坍塌,远在美国科罗拉多的孙中山第二天才从报纸上得知此事。偶然“两枪”即使一个王朝覆亡,亦说明清王朝的统治基础已经根本动摇。
自1894年夏孙中山上书李鸿章,阐述改革观念被拒后,立即走上了激进革命的道路。1895年底他发动的“广州起义”失败,1900年底,他又发动了“惠州起义”,用他自己的话说,前一次,举国舆论“咒诅谩骂之声,不绝于耳”,而五年之后已“鲜闻一般人之恶声相加,而有识之士,且多为吾人扼腕叹惜,恨其事之不成矣。”而这五年中,清政府并不是越来越开明、宽容,反而越来越愚昧、专制:先血腥镇压了温和的维新变法,又为了慈禧的一己之利而以全民族的灾难为代价向“万国”宣战。
在巨大压力下,清廷终于在1906年9月1日宣布进入预备立宪阶段。对此迟来的顺应民意之举,国内依然万众欢腾,一些大城市甚至张灯结彩,敲锣打鼓,学生、市民、绅商集会、游行、演讲表示庆贺,这说明,广大民众、尤其是绅商阶层根本不希望、不喜欢革命,而是支持立宪。
但清廷并不珍视民情民意。在立宪原则上,它对权力的垄断甚至超过了日本的明治宪法。结果连温和的立宪派都极表反对:“政府宁肯与人民一尺之空文,不肯与人民一寸之实事”,开始号召“人民与之争者,宜与争实事,而不与争空文”。从1910年1月起到11月止,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以地方士绅为主的“立宪派”发动了四次大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声势浩大,遍及全国。但清廷就是毫不妥协,不愿让出点滴权力,拒不开国会,反而采取越来越激烈的手段镇压立宪运动。
这样,在“立宪”与“革命”的“赛跑”中,支持革命的人越来越多。本来纯从“道理”上说,立宪派无疑更有“道理”。然而,它的理论的前提是清政府在压力下必能“让步”,实行立宪。如果这个前提不存在,则无论说得多么“有理”,终将无济于事。这一点,反对革命的梁启超十分清楚,他看到了广大留日学生因清廷“假立宪”而由支持“立宪”到倾向“革命”的转变,确实,是清政府的所作所为才使青年相信革命派的宣传。所以1907年初他发表《现政府与革命党》一文指出:“革命党者,以扑灭现政府为目的者也。而现政府者,制造革命党之一大工场也。”确是一语中的。
辛亥革命前夜的1911年5月初,清廷出台了垄断权力的“皇族内阁”,实际向世人宣示清廷根本不愿放弃权力,结果使作为其统治基础的士绅阶层与其迅速疏远,最终弃它而去。清政府在政治上拒不变革,经济政策也倒行逆施,就在1911年5月推出“皇族内阁”之时,它又宣布要将原本股份制的民营铁路收归国有。为了保卫自己的产权,以绅商为主的几省股民自然要发起“保路运动”。四川保路风潮相对激烈,最后成为辛亥革命的导火索。然而,四川的保路运动的绅商首领一开始坚持的是毫不过激的“文明争路”,他们刊发光绪牌位和以前谕旨中“庶政公诸舆论”“川路准归商办”两句话,令各家各户张贴,还要设案焚香。凡此种种,不可谓不文明、不温和、不理性、不克制。但清政府还是在9月初逮捕了领导保路运动的绅商首领,随后在成都开枪打死30余名手无寸铁的和平请愿者!在此种情况下,立宪派都不能不倾向革命,革命就成为“宿命”。
“立宪”输给“革命”令人惋惜,然而不能因此以感情代替理性分析,应理性地看到,立宪派的“路线图”确实完美,但清政府的所作所为最终使其成为废纸一张;说到底,立宪是被清政府“遏制”的。近代中国的“激进”是清政府的“极端”逼迫出来的。所以与其指责革命派“激进”,不如批评统治者顽固的“极端”;与其呼吁民众不要“激进革命”,不如吁请统治者不要“极端顽固”而要不断改革。这才是化解“激进”的最有效途径。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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