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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阳:中国的江湖化——人地之争、游民兴起及儒教制度的崩溃
来源:共识网 作者:共识网 时间:2010-05-01 09:33:03点击:0


作者:于阳 

  明以前中国社会


  江湖并非无源之水,它产生于古典儒教制度内部的固有矛盾和技术性障碍之中。


  五千年来,古代中国一直是定耕农业国家,其重要制度譬如商礼周礼、周公制宗法、秦汉立郡县制、隋唐行均田制、明清改行混合财税制……均围绕着定耕农业而制订,一切皆以有利农耕为最高原则。


  古典中国文化是定耕农业文化,农户家族是社会组织的细胞,农业是基础产业,定居是基本生活模式。围绕这一文明轴心,培育并形成价值信念、社会组织、制度体系、农业技术、宗教信仰、习俗约定、政治组织设置和行为伦理。


  明朝以前的古典社会服务于建设一个封闭的、简单均一的社会,其显著特征是定居和定耕,自给自足,无为而治。在理想情形下,农民无意四处走动,对外界兴趣索然,这对于维护制度稳定有好处。此制度框架允许少量旅行者、挑贩、走亲戚,然而不允许数量大到动摇“定居”方式的根基。假如农民大批离开村庄居所开始移民,尤其非家族性的个人漂泊,必导致家族作为社会细胞的解体,古典文化制度就彻底失效。


  说流动人口,必先说商人。商人天职是交换各业劳动剩余产品,重新配置生产生活资料,职业特征是走街串巷,跋山涉水。明以前商人数量不多,一方面对国民经济贡献很小,不足以补充国库税收,另一方面商人四处游走,增加不稳定因素,很难被整合进定居结构。


  史料显示,从秦汉至明清两千年,尤其隋唐后一千年,社会面貌和农业生产力几乎没有明显改变。刀耕火种的农业技术,聚族而居的村社组织,以“儒、道、佛”为核心的信仰体系,中央集权的朝廷政治,基于人口和耕地的二元税制,千年以来一如既往,时间仿佛凝固,社会纹丝不动。譬如朝廷的政治中央集权、儒法典章、儒道佛信仰、人头税加土地税的两型财政、宗族社会组织、科举选仕、道德文章、人畜混力耕作、农业靠天吃饭、二十四节气,天干地支历法……长此以往,延绵不绝。


  生育子嗣,是古典社会的价值核心


  在现象凝固的背后,不能忽略一种视而不见却富有活力的变动因素。几千年来,它仿佛一股火山熔岩,从来没有平息,在慢慢地积聚压力,寻觅豁口。这股汹涌的熔岩,就是子嗣繁殖,是我们民族无限生育的


  梦想!


  灿烂的儒教文明最终衰落,其原因之一是无限激励人口繁殖,农业生产上却无法供给相当的粮食,于是过剩人口犹如漫过大堤的洪水,冲垮了儒教自身的统治。儒教乃是自掘坟茔。这个过剩的人口,是近代江湖的先驱。


  从古至今,人口繁衍都是中国最具活力的文化因素。历代中国天灾人祸乃是家常便饭,二十四史记载天灾年年不乏。每逢天灾人祸,兵荒马乱,必有大批平民死于屠戮或饥饿。然而,令人称奇的是,一俟太平人口数量总是迅速复原,甚至比灾难前更多。


  中国人口的增长活力向来以两种因素决定,一是自然繁殖,二是儒教制度激励。在儒教制度内部,又有两重因素激励生育:第一是生育价值观,第二是家族组织细胞。生育价值观,有如“多子多福”、“香火绵延”、“人丁兴旺”、“子孙绕膝”、“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修家谱、辨血脉、兴太庙、举宗祠……举凡皆奉为人生大事。家族组织细胞便是社会组织的家族化,一切以家族为根基,譬如土地权属制度、宗法制度、社区里甲制、税赋、征兵、田间生产、民间械斗,都以家庭或家族为细胞单元,这意味着家族不止是血缘组织,也是经济和社会合作组织。经济合作意味着利益,比血缘还重要,家族人口多,自然势力大,容易取得生存优势。而家族组织的增长,唯有靠生育繁殖。所以,这两个因素都刺激家族人口增长。


  反向调节人口的因素


  从反面来看,古代社会也有人口制约因素,但是限制人口增长的因素非常少。实际主要消极因素有三:(1)医疗条件限制,婴儿存活率低,死亡率高;(2)税赋负担沉重,尤其以人头为征税对象,多一人多一税,人口生产成本增加,时常导致溺女婴事件;(3)人口密度高,耕地稀缺。三者在历代制约人口数量的作用很大,可以说是三个主要的负调节。


  税赋抑制人口的机制,来自古代独特的税赋形式。古代中国政府以人口为征税对象,称为“丁”,开征丁税。“丁”实际上不指人头,而是符合一定性别年龄条件的纳税单位。有此一税,多一人即多一负担,税赋成为人口再生产的成本,呈线性递增之势,制约人口增长。若一家一户承担不起大量生育的代价,只好选择少生,或者即便生下来,也无力抚养而饿死、病死。在旧中国,婴儿高死亡率是普遍情形,一对夫妇一生通常生育十几胎,最后存活往往只有几胎。朝廷既鼓励人口滋生,又以人头税限制滋生,客观上属于一种动力平衡。


  人头税制一旦确立,客观上成为人口控制的一个负面参数,对人口控制平衡未尝不是好事。人头税对人口增长的抑制作用有多大?历史有一明证。清朝初年,朝廷为安抚异族国民实施一系列减税政策,康熙于1791年宣布“固定丁口,永不加税”的养民政策,加上雍正推行“摊丁入亩”,二者等于逐步取消人头税,并将其并入土地税。始料未及,人头税一减,百年间全国人口数量激增二倍以上,由一亿增至三亿,这也从反面说明人头税的效用。


  此外,土地面积的限制对中国来说也是对人口的限制。恒定的国土面积肯定是这个民族生育梦想的最后边际。但面对这一严酷事实,古人一时看不清真相,以为天圆地方,地大物博,遂产生扩张永无止境的


  幻觉。


  三千年来人口大趋势


  以上因素综合下来,明以前各项正反因素相抵,中国人口仅以缓慢速度增加,每千年人口变动不过在千万之间,来回波动。明以前地广人稀,耕地资源尚可谓绰绰有余,不毛之地大量存在。那时,人民生活空间宽松,不比今天这般拥挤无奈。


  此时,各省人均拥有耕地资源虽厚薄不匀,但最少都在人均四亩之上,多则达到几十亩。以当时的生产力来说,维持一家数口温饱,应付捐税徭役大抵无虞。各省相较之下,以福建省耕地状况相对最紧迫,境内多为丘陵、坡地和盐滩,易于灌溉的平原良田很少。闽人常道:“八山一水一分田”,耕田仅占土地面积一成。即便如此,根据明初洪武年间人口普查资料,福建人均拥有耕地仍在四亩左右,尚能维持自给自足,略感紧张。轻度紧张的结果,就是零星人群闯台湾,下南洋,走东洋,讨生活。


  综观秦汉至明清人口趋势,一方面是人口在儒教价值观激励下自然增长,另一方面是在税赋、医疗以及战乱、灾荒制约下暂时减少。总的来说,人口净值呈螺旋式上升,进三步退两步,人口压力时松时紧,一切尚处于朝廷制度掌控之内,还不至于动摇古典文化制度。但是,控制是相对的,增长是绝对的。不管人口总量如何波动,大势总在增长,长此以往,总有一日它会与有限的耕地资源发生不可协调的严重冲突,人满为患。


  以下三个因素,决定了在古代社会制度框架下不可调和的内在矛盾:


  第一,在古典文化价值(譬如,多子多福,人丁兴旺)驱动下,中国人口始终增长,古代政府不能控制人口数量,无法实施计划生育。


  第二,古代中国儒教文化导致农业技术和生产力发展缓慢,总体水平停滞不前,在传统制度框架内不可能依靠提高发展农业生产力(譬如,“杂交育种”、化肥和机械耕作),来消化人口压力。


  第三,全国耕地资源是恒定数,它是有限的。适于农业耕作(即农耕文明)的区域如下:东南以太平洋黄海、东海和南海为界,西北以15英吋降水线为界(基本上与长城沿线吻合),二者之间的区域便是适宜耕作区。向北越过长城即进入游牧文化区,草原气候无法从事耕作。


  1500~1800年人地矛盾总爆发


  局部人满为患肇始于明朝中叶约1500年前后。当时福建、安徽南部等地人均耕地跌至四亩以下,剩余人口开始外流,离开家族及宗法制度控制。这一趋势,对于古典政治制度的破坏是致命的,它宣告:一部分人已进入制度真空,蒸发了。随着人口继续增多,过剩人口和游民也越来越多,形势愈益紧迫。儒教政治又苟延残喘约三百年,至1800年清乾隆、嘉庆交际,清算终于来临。此时,全国合计人均占有耕地资源已不足四亩底线①。人均四亩的底线属于古代农业生产承载力天限,是古代农业无法逾越的技术极限。低于底线,人民就会大量饿死,政治制度随之失去合法性②。至此,从理论上说,传统社会的经济体系已不能自给自足,建立在农耕经济之上的古典文明秩序已无法维持,结局唯有崩溃。崩溃的过程,从鸦片战争开始,直到国共内战结束。


  中国人习惯说帝国主义靠“坚船利炮”的强势使西风东渐,这只是问题的一面。西方列强的侵入加重了中国的苦难,那只是外因。假如没有西方文明到来,儒教政治也会自行坍塌,因为人地危机始终摆在那里,且愈演愈烈。体制外的“太平天国”和泛滥的帮会、教门都是缝隙,西方人的到来不过雪上加霜,火上加油。俗语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个是缝,一个是苍蝇;中国社会内部不出现人地危机和制度缝隙,西方苍蝇便无机可乘。其实,西方列强早就对中国垂涎欲滴,从荷兰、葡萄牙、西班牙至大不列颠英帝国,早已环伺几个世纪,就等鸡蛋出现裂缝。这裂缝,他们并不知道是什么,国人也不知道是什么。今天我们才知道,是儒教文明特有的人地危机。


  按照人口增长趋势,19世纪后中国大地业已人满为患,儒教制度根本无法管理,天限已经来临。清代学者汪士铎于1855年在《乙丙日记》中痛苦地记载:


  人多之害,山顶已殖黍稷,江中已有洲田,川中已辟老林,苗洞已开深菁,犹不足养,天地之力穷矣。


  汪士铎道出了“裂缝”:到处都是庄稼,还不足以人民果腹,饿殍遍野。


  正此时,觊觎已久的西方豪强破门闯入,疯狂掠夺,加重了古典儒教制度垮塌过程的惨烈性,就像一群饿狮子扑向一头老羚羊,加重了中国人的死亡和苦难。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和数十亿两黄金白银的赔款掏空了中国社会的财富,极大阻碍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人口过剩的历史细节,在清代洪亮吉《洪亮吉集》中也有记载。


  人满为患态势逼近,耕地紧缺,下层民众无法守着宗族村落安居,无奈之下只有远走他乡,寻求生机。结果,定居生活支撑的社会模式——宗族、宗法、纲常、礼俗开始瓦解,儒教制度逐渐被抛弃。


  其实,并非到1800年,中国人才开始游离定居生活。早在1500年,福建、安徽等省人口就开始闯荡天下,经商、劳务、做海盗、下南洋……往前说,并非1500年后中国人才懂得做移民。自商周以来,中国就有一些商人,往返长途贩运,他们是中国移民的先驱。商人之外,更多游侠、旅行家、方士、郎中、戏班……往来迁徙,历朝络绎不绝。兵荒马乱时,还有绿林、响马、胡子、匪盗、秘密结社……所有这些人群,都为后来的中国的移民社会模式——也就是“江湖”,做过“贡献”。这个自发的移民模式,逐渐演变为中国的江湖社会。但是,在1500年前,流动人口占社会总人口比例极低,如果不计战乱时期流散人口,正常年份不足一成。这些人在人口规模里比重极小,还不能动摇儒教文化制度,且不时被统治者打压。


  1500年后,耕地接近饱和,局部人口过剩导致游民比例开始攀升,至1800年全国人口接近饱和,游民如洪水般散开,逃荒求生,全国蔓延,数量经常占总人口半数以上,严重动摇了儒教政治秩序和意识形态。1800年以后的整个19世纪,儒教制度逐步地走向破产。从此,中国就不可能走回定耕文明的老路,必须考虑用新模式解决迫切的人口增长问题,重组社会组织体系,提高资源配置水平从而提高生产力。至此时,中国古典性已经终结。然而,现代性尚未产生。


  江湖应运而生


  但是,基于民众移民、自由迁徙而立国,这样一种现代政治概念对于五千年定居文明来说是个难题。中国不是海洋性国家,没有大规模商业贸易传统,人口缺乏流动性,历来移民人口稀少。面对人口四处流散的慌乱局势,当传统儒教定耕制度不再管理国家之时,整个社会的权力系统就被迫交给那些原本被士大夫们鄙视的“不正经人”——游民、商人、掮客、军阀、帮会、盗匪……自然地,规则的话语权也被迫交由他们管理。这一移交,就导致几千年经典制度的颠覆。于是,1800年后,一个全新的时代,一个蜕变的新惯例体系,一个不依赖合法制度的隐形制度——江湖时代降临了。


  江湖是一种什么社会?它不是农业宗族社会,当然更不是现代法治社会。这种看上去“不古不今”的社会,是古典与现代之间的过渡产物,是古代社会人口相对过剩后导致制度颠覆的产物。


  古典中国的三大特征是:


  (1)繁衍宗族(传宗接代)的核心价值观;


  (2)宗族组织形态;


  (3)礼教制度。


  相比较而言,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代表的现代社会三大特征是:


  (1)个人主义价值;


  (2)团体组织方式;


  (3)契约法律制度。


  江湖社会与这二者皆不相同,它的社会结构三大元素是:


  (1)“混世”和“痞子”价值观;


  (2)团伙或者关系网组织;


  (3)江湖规矩组成的制度规范。


  \&主导价值体系\&主要组织结构\&核心互动规范\&制度生成方向\&


  古典中国\&宗族繁育\&宗族\&礼制\&自上而下\&


  现代国家\&个人主义\&团体\&契约和法律\&自下而上\&


  江湖社会\&“混世”\& 帮会团伙


  私人关系网\&投拜、应酬、人情及面子\&自下而上


来源:《江湖中国》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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