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的境界论坛
: 非文人 于 February
27,
200104:05:57:[新观察/xgc2000.com]
中国如何向现代民主社会过渡
事先说明,这个课题难度太大,本人自知不自量力,竟敢触碰这事关13亿人生命前途之课题,望众高手尽力批判,以不致谬误流传。
首先一个问题是采取何种手段进行社会构型的变革?在这个问题上,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会赞同渐进改良手段而反对暴力革命,这是中国前一百年痛苦的失败经验所得出的重要教训。暴力革命对社会生产力的破坏,对专制独裁者的孕育,对社会转型的负作用,我们都已耳闻目睹。鉴于暴力革命的负作用,在采取社会改良的步骤时,应该把防止发生暴力革命放在首要考量的位置。这也就是避免:贫困的工人农民重新举起马列毛大旗革腐败的官僚买办的命。如果这些人再联合起受压迫的FLG,这样的前景不置得忧虑吗?显然产生这样暴力革命的土壤是腐败的官僚和贫困的工人农民,也就是马老祖宗说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激化到不可调和的地步而发生革命。中国的“新兴资产阶级当权派”必须首先要向西方资产阶级学习如何调和这个矛盾,才能保住“修正主义”江山不变回红色。因此,中国现在面临两个最迫切的问题是:1)消除腐败 2)积极性消除社会动乱隐患。
“六四”以后,腐败的加剧是极其明显的。95年回国,人们讲“当官的站上排,拿机枪挨个儿点名,也许有冤枉的,隔一个打一个就有漏网的”,两年后再回去,发现已到无官不贪无处不腐的地步了。腐败加剧的原因归结于:1)私人经济发展潮加上公私经济双轨制。2)共产党一党专政下缺乏监督制约:官员任职取决于上级官员的好恶,没有其它机制约束,导致上下级官员串通的贪污;政府决策缺少透明度;缺乏舆论监督。3)“贪污心理”普遍流行。从整个权力阶层来说,前苏联东欧共产党的垮台使当权者均有“警弓之鸟”思维,“准备后路”,“最后晚餐” 心理是当权者的普遍现象。而按年龄一刀切退休,使下层官员普遍患有“权力不用,过期作废”及“五十九岁踪合征”(五十八九岁的下层官员拼命贪,因为六十岁退休)的贪污心理。社会的普遍贪污现象也减低人们对贪污的“负罪心理”,不贪污的人反而成了“傻瓜”“笨蛋”“愚蠢”的代名词。4)法制不建全,没有独立的司法,执法,和制法体系,司法腐败,距“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甚远。5)掌权者薪金过低。
有人以为共产党越腐败越接近灭亡,但这只看到一面。另一面是越腐败,中国越难以平稳地改良到现代社会,越易发生暴力革命。因此消除腐败不仅是社会公正问题,而且是关系中国前途的最重要的问题。如果现政权自己解决不了,则政权倒台,贫苦人民讨伐新资产阶级当权派的战斗几乎必然打响。当然,在那种情况下,如果非暴力思想在社会知识层占主流并积极引导下层人民走和平讨还公平的道路,也还可能有出路(看到网上如此多的吐痰派,爱国贼,我真担心中国的知识层能否如此成熟)。如果现政权自己能够解决腐败问题,则社会渐进改良的进程将可能顺利进行下去。但是,很明显的一个死结是:一党专制的政权是腐败的土壤,要根治腐败必须要有民主监督及权力制衡,但在目前如此腐败的状况下,如若搞舆论自由及民主选举的政治体制,共产党等于是自杀,共产党不可能这样做。即使共产党这样做了,由于共产党垮台导致的社会动乱,也影响社会渐进改良,甚至有产生新的独裁专制的可能。而不改革政治体制,腐败问题根本无法解决,只会越加严重,最终也将导致共产党垮台。那么还有没有打开这个死结的方法?我在这里提出一个政治体制改革两步走的方案,供大家讨论,看是否有可能解开共产党政改也垮不政改也垮的死结(从社会平稳转型的角度考虑,得理性地认识到它的垮台对社会的震荡)。
第一步方案
在一党专政的大框架下针对腐败进行局部改革以达到大幅消减腐败(不可能消除)。
这一方案可包括如下几个内容:
(一)通过建立彻底的私有制尽最大可能将经济活动和行政权力分离,也就是建立完善成熟的市场经济。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已具雏形,但有几个关键问题应该马上解决:
1)宪法中增加“私人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条款。
2)城市和农村的土地彻底私有化,将所有土地(当然中南海及其它国家必用土地除外)按市场价售给个人,所收款项专用于失业及困难救济。
3)分批分期出卖国有企业(包括地皮),卖款用于还债,不足债务者由发行国债卷补之,失业人员由出售土地款项救济,如不足再由政府特殊拨款。此步极难实行,老朱上台时“抬着棺材”讲要三年解决国企亏损,现已到期,不是依然如故?但是,如果不变卖国企,这些国企就必然是贪官污吏盗国库的工具。国家即使花再高额的钱去安置失业人员,也必须走这一步。如果在十年前卖国企,还有剩钱,现在大多都卖出一大堆债务(债务超过资产价值),如果继续拖下去,债务雪团会滚得更大。
4)“高薪养廉”已被当政者认同并正在做(当权者给自己加薪还用我等提醒?),只不过共产党要考虑加薪的负面影响,不要因官员加薪过快而使贫苦民众反叛,造成动乱。目前,国内正在进行又一波大幅加薪及增加岗位津贴,但其实际效果可能有限,因为怎么加薪也比不上“黑色和灰色”收入的数量级。再者说,钱还有到头的时候吗?人性中的“不知足”特性就决定了高薪养不了廉,在反贪中高薪只能起一个次要的角色。没有制约机制,当权者是不会因提薪而停止腐败的。另外,长远讲当权者薪金的多少应该纳入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律,行政官员的薪金以能吸引的人才数量为基准而非人为设想,但这都是后话了。
(二)政体上建立有限范围内针对腐败的民主监督体制,这一改革主要应通过现有的人大和政协的扩权来实现。各级人大的组织方式和定位已不需有什么大改变(保证共产党政权不被选掉),只是在实际操作上,扩大一个基于腐败考查而否决各级官员任命的权力。各级人大成立一个专门收集官员贪污腐败的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成员必须是全体人大代表自由竟选而不是共产党上级指定(这点是必须的改革),这个委员会负责收集各级官员腐败的情况及调查并向人大代表们提供这些情况。这个委员会是相对独立于共产党权力的反贪机构(也就是在反贪权力方面实行有限民 主),这样的机构才能对共产党的权力腐败有制约作用。触犯法律的腐败将移交法庭。各级政协应该改革为以“新兴资产阶级”及知识界的代表为主体的机构,只赋予一种实权,就是基于腐败考查而否决各级官员任命的权力。也成立一个类似人大的专门收集官员腐败的委员会。这样,在反腐败上,“新兴资产阶级”阶层及知识界也就有了一定的监督权。
中共目前的纪检、反贪局等机构原样不动,现在如何运作还照样,这些机构能起到有限的自律作用。从国内目前的反贪状况,官员最怕的是中央纪委单线领导的各地反贪局,说明相对分离一些的反贪权力机构就有一定的作用。虽然这个系统还在最高层的党一元化领导下,对高层官员作用甚微。这一点已说明相对独立的人大反贪委员会对腐败必有其威涉力。
我所提的“反贪有限民主”并不能拿“海外和凡不受中共完全控制的地方的批评”来类比,因为人大、政协都是在中共的控制之下,人大、政协的成员都是由中共控制的程序产生,人大、政协根本对中共政权不会构成威胁,是“自家人”。但是,人大、政协的大部份成员又不是当权者或主要当权者,这样在监督腐败上就可代表一定的民意。从人大、政协近几年的表现看,其试图发挥在监督腐败上的作用也是明显的。而宪法又明文规定人大是最高权力机构,尽管中共“暗渡陈昌”将之操纵为有名无实的“橡皮图章”,但终究是名正言顺的“最高权力机构”。而政协最有可能发展成“新兴资产阶级”及知识阶层的代表机构。中共最高层领导如果领悟到“不消除腐败就亡党”及“自身无法反腐,必须借助权力之外的力量”,就应该借助中共控制下的人大、政协中权力之外的力量来消减腐败。在人大、政协中成立相对独立于共产党权力的反贪委员会对共产党的威胁相对于其它权力外力量是最小的,因为人大、政协总体是在控制之下,是“自己人”。因此,这样的“反贪有限民主”还是有可能实行,只是需要中共最高领导者的智慧,这可能是中共安全走出“腐败垮台,反腐败垮得更快”危机的唯一道路。
(三)建立独立的专门审判贪污受贿的法庭,聘请外籍法官。
法治是消减腐败的另一重要环节,独立公正的执法机构是以法治国的基本条件。而目前,司法腐败也是中国一大壮观,“吃完被告吃原告”“警匪一家”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要用法律来惩治腐败,中央及各省必须单独成立一个反贪法庭,并聘请外藉法官执法,专门秉公审判贪污案件。虽然照目前中国人的习性,“引进外籍法官”的想法还难以被接受,但却是对共产党权力最无威胁的办法。请注意要建立单独的“反贪法庭”并只在这“反贪法庭”引进外籍法官,这样外籍法官只在“反贪”案件上断案,对其它案件(如人权侵犯等)并无法律效力。外籍法官的引进不但防止司法腐败,更能消除反腐中的派系争斗而达到公平反腐的目的,也防止冤假错案和非法理量刑。当然,中共领导层是否会有如此大智采用这一办法,我并不抱太大希望。但提出此想法就是还抱有一线希望,如有象邓老爷子开放国门那样眼光的领导者,就应大胆地采取此步。
以上三条改革,对于抑制腐败,建立良性的社会新秩序是很必要的。从中国的现状来说,新兴的“资产阶级”阶层(以官僚资产阶级为主)已基本成型,也基本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掠夺?)阶段。这一阶层对于建立这样的社会新秩序有着长远利益上的需要,因此,这样的改良还是有其可行性的。
另一方面,保障贫民的生活水平,减低社会下层人民的怨恨,积极性消除社会动乱隐患,也是防止暴力革命发生的重要步骤。政府应该对几个问题采取积极正确的办法缓解矛盾。
第二步方案
经过第一步方案的实行,如果官员腐败的程度大大减低,则共产党的政权就可获得自信心并有可能进行进一步的全民范围内的民主体制改革(当然是需要在民主要求的压力下,但应时刻注意压力的强度)。详细的内容到时再说吧。
在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了心中那份美好!
回应人: lifeifei 发表日期: 2001-02-27 10:34:12
据传现在中央正在讨论的潘维的政改方案中基本包括了你提的内容,只是不知道什麽时候才能正式实施,恐怕要十六大以后了吧!
1:纪委系统与地方脱钩,实行中央垂直领导。
2:法院系统与地方脱钩,甚至考虑重划司法区,使它与地方政区互相错开,以避免行政系统的干扰。
3:加强人大的监督约束机制,要求官员对人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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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人: qscvhu 发表日期: 2001-02-27 12:44:30
中国现在的根本问题不是不知道。只是缺少勇气和行动。有谁不知道民主是个好东西,是历史潮流?措施很多,关键在于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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