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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德勒兹 著 汪民安 译
游牧思想
或许我们绝大部分人将现代文化的开端定位于尼采一弗洛伊德一马克思的三位一体。世人事先并没有料到他们的到来,这一点无关紧要。现在,马克思和弗洛伊德,或许真的代表着我们现代文化的开端,但尼采却全然不同:他代表着反文化的开端。
很明显,现代社会不是依据编码来运作的。然而如果我们考虑到马克思主义或者弗洛伊德主义的发展(而非拘泥于字面上的马克思或弗洛伊德),我们会发现,它们的发起却怀有再编码意图:在马克思主义这里,是国家再编码(“国家可使你病衰,国家也可让你获得诊救”——但不是同一个国家);在弗洛伊德主义这里,是家庭再编码(家庭可使你病衰,家庭也可让你获得诊救——但不是同一个家庭)。真正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和精神分析构成了基本的官僚制——一个是公共的,一个是私人的。这种官僚制的目的是用各种办法依照我们的文化视域对一切在永不停息地解码的东西进行再编码。与此相反,尼采的关注点完全不在这里。他的任务存在于他处:超越过去、现在、未来的一切符码,传达一些不让自身、也不打算让自身被编码的东西。将它传给一个新躯体;发明一个可以接纳它和散发它的躯体。这个躯体将是我们自己的躯体,人类的躯体,甚至可以是某种书写物……
我们都对这些重要的编码工具十分熟悉。毕竟,社会变化不大。而且它们也没有如此之多的编码手段。有三种主要的手段,它们是法律、契约和体制。它们很容易被发现,比如,在我们和书本的关系中,我们和书本曾有过的关系中,就是如此。在某类法律书,尤其是命令性符码乃至宗教文本那里,读者的关系本身为法律所控制。另一类书反应了资产阶级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的基础是世俗文学的商业性:“我买了你的书,你给我一些可读的东西。”
这种契约关系包括所有人:作者、出版商、读者。还有一种(有革命倾向的)政治著作,它们是现有的或未来的体制之书。这三种书籍类型的各种各样的混合体也出现了(比如契约性或体制性书籍可视作为宗教文本),因为不同的编码如此之广泛,也不断地重叠,以至于某一种编码常被发现嵌入其他编码之中。
我们再来看看十分不同的例子:对疯狂的编码。最初,有一些法律形式:医院、精神病院。这是压迫式的编码、监禁、老式的拘押,它们将作为最后的康复希望而被祈求着(那时疯子会说:“在我们被锁起来的时候,那是一段好时光。而今天,情形却变得更为糟糕”);接下来的是不可靠的事件:精神分析。可以理解的是,有些人逃脱了资产阶级契约关系,就像在医学中出现的那样。这些人被定为疯子,因为他们不是契约性群体;他们没有法律“资格”。弗洛伊德的天才之举即是在契约关系下提出某类精神病(最广泛意义上的神经症),并在人们可以达成一个特殊契约——这个契约可允许催眠式的“放纵”——这样的情境下,对之作出解释。弗洛伊德式的精神分析其创新之处在于将资产阶级契约关系引人精神病学中,这种契约关系在弗洛伊德之前一直备受排斥。最近对疯狂的编码,通常伴有政治含意和革命野心,我们可以称为体制性编码。这又是三重编码方式:不是法律关系,就是契约关系;不是契约关系,就是体制关系,通过这些编码,我们全部的官僚组织形式兴旺发达起来。
我们的社会在逐渐地解码和无序化,我们的编码处处受挫,面对这种种解码方式,尼采是惟一无意再编码的思想家。他说:这个步子走得不够远,我们还只是些孩子(“欧洲人的解放是今天伟大的不可逆的进程,这个趋势应当加速”)。尼采在他的写作和思想中执意解码——这不是相对意义上破译以前、现在和未来的符码,而是绝对意义上的解码,是表达无法加以编码的东西,是使所有的编码瘫痪。但是要使所有的编码瘫痪并不容易,即使是在最简单的写作和思考的层面上。我可以发现的惟一的相似者是用德语写作的卡夫卡,他用的是布拉格犹太人语言。他从德语中建造了一个攻坚大槌并使之针对着自身。通过某种不确定性和冷静,他表达了德语编码范围内从未被揭示过的东西。与此相似,尼采使用德语的时候,坚持或假定自己是波兰人。他对语言的精深探究使他得以传达无以编码化的东西:作为政治的风格概念。
按照更常见的说法,宣称对法律、契约关系、体制的区域进行爆破这样的思想,其目的是什么?我们且简短地返回精神分析并问一问为何像梅兰涅·柯内因(Melanie
Klein)这样的原创性思想家仍处在精神分析系统中的原因。她自己非常明确地对此作了解释:她所讨论的部分对象由于其爆发性和流动性,都是幻想:病人表达他们生动而紧张的体验,梅兰涅·柯内因则将它们转译成幻想。这样,一个契约,一个特殊的契约就被建立起来:将你的体验情态给我,我就回返给你幻想。这个契约暗示着交换:钱的交换和词语交换。现在,像温尼柯特(Winnicott)这样的精神分析学家在精神分析的范围内工作是因为他感到在某个地方这个契约程序不再适用,于是这个时候便来到了:对幻想的转译,对能指或所指的解释,就不再切题了。务必共享的时候来临了:你应自己置身于病人的情境中,你应进人其中。这是在共享一种同情、移情或认同吗?的确,它比这更为复杂。我们所意识到的是对既非法律,亦非契约和体制性的关系的一种潜在的必要性——这同尼采完全一致。
我们读查拉图斯特拉的格言和诗句,但实际上和形式上,这样的文本不能从创建和应用法律、提供契约关系,建立体制等方面来理解。惟一可想到的关键性着眼点或许是“乘船”(embarkatio)这一概念。在此,有一些帕斯卡式的东西。我们乘坐在某种“美杜莎”的伐子里,当它飘向冰层潜流,或者是奥里诺科或亚马逊这样的热带河流之际,炸弹从天而降到木伐的四周,乘客们同船过渡,他们彼此厌恶,相互打斗和相互吞噬。同船过渡既是共享,共享某种外在于法律、契约和体制的东西。这是一个飘流期,“非领域化”时期。我这样说显得极其松散、含混,因为这只是一个假说、一个涉及尼采文本、一种新型书籍的原创性的模糊印象。
那么,给人以这种印象的尼采格言的特色何在?莫里斯·布朗肖在其著作《无限的交谈》中指明了一点:与外部的相关性。随意翻开尼采的任何一部书,你几乎都会获得某种非内在连贯性的新鲜体验,无论这种内在性是内在的灵魂意识,还是内在本质或概念——也即是说,哲学的支配性原理。同外部的相关性总要经过内在性来过渡、来化解,而且这个过程总是发生在
《世纪中国》(http://www.cc.org.cn/) 上网日期 2001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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