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宪法
边沁
摘自边沁《政府片论》
一
在他书中最后一章,我们看见一堆论据;根据这些论据,
可以判断我们的作者在证实英国宪法是一切可能存在的政府
的宪法中最好的宪法的过程中,是否遇到困难,或者在他的
心目中确实有别的什么想法。他对这个问题的论述有些地方
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我们也的确应该用我们自己的眼光去
观察分析。
二 "我们幸运的是,在这个岛上,英国宪法已经存在了很久, 我相信它还会永存下去;它对于前面所说的真理,永远是一 个例外。因为我们把法律的执行权力交给一个人,凡属于最
专制君主应有的力量和迅速办理国务的一切优点,这类人都
具备;此外,这个王国的立法权归属于三种彼此完全独立的
权力:第一是国王;第二是宗教和世俗的贵族,他们是一个
贵族会议的成员,是按照他们的虔诚、出身、智慧、道德或
财富而被挑选出来的;第三是下议院,议员是人民从他们中
间自由地挑举出来的,这样做使得它具有民主性质。这种由
不同的机器发条来开动,各自关心不同利益的一个聚合体便
组成英国的议会,它拥有任意处置一切问题的最高权力。三
个部门中的任何一个要提出什么设想不会感到有不便之处,
但其他两个部门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对这项提议加以反对,
因为每一个部门都有否决权,足以抵制它认为不明智或有危
险的任何改革。" 三 "于是,议会就成为英国宪法的主权所在的地方;这样安
排,对整个社会可能是最有益处的。因为再找不出其他任何
形式,可以把政府的三种重要的属性如此完美地和愉快地结
合在一起。如果最高权力交给三个部门中的任何一个,那么,
我们必定会承受由专制君主政体或贵族政体或民主政体所带
来的缺点。这样一来便会非常缺乏其他两种良好政体的主要
属性:或者是善德,或者是智慧,或者是力量。如果最高权
力交给其中两个部门,例如交给国王和上议院,那么我们的
法律可能被制定得很有远见,并且会被很好地执行,但是在
人民看来,它们很可能不会总是美好的东西。如果最高权力
交给国王和下议院,那么便会缺少周到、慎重和善于协调的
长处,而这些却是贵族们所能提供的。如果最高立法权力只
交给两院,而国王对两院的决定没有否决权,那么两院就会
企图侵犯王室的特权,或者废除由国王管辖的机构,从而削
弱(如果不是全部消除)执行权力的力量。可是,我们这个
岛国的立宪政府组合得如此完美无缺,以至没有任何力量能
够破坏它或损害它,除非破坏了立法机关一个部门和其他两
个部门之间的权力均衡。因为一旦发生这种情况,那么三个
部门中的任何一个部门都会失去它的独立性,或者变成要屈
从于其他两个部门的意见,这样一来,不用多久,我们的宪
法就要告终。于是,立法机关就会变化,不再是原来那样根
据社会的普遍同意和基本法令建立的了。这种变化无论是如
何引起的,按照洛克先生的说法(他也许把他的理论扯得太
远了),都会使政府的种种约束力立刻全部丧失,而人民将陷
于无秩序状态,于是他们又自由地组织起来,成为一个新的
立法权力。" 四 认真思索这两段文章的第一段,首先,我发现有一种所 谓的"执行权力",在前面的文章里从来没有提过,现在突然
第一次出现在我们眼前,而没有任何提醒或说明。
关于权力,一直到现在为止,我们的作者只提到过一种
权力,那就是立法的权力。只有这种权力,他才称之为"最
高权力"。正是由于这种权力的不同分配,便构成了他所说的
三种不同政府的特征。正是由于这种不同的分配(也就是立
法的权力的不同的分配),根据他的看法,才联想到他提出的 "作为最高权力所必需的"几种限制条件或属性,具有这些属
性则构成可能属于任何一种政府形式的全部优点。于是接着
谈到英国的政体,它最充分地具有立法机关的那些属性。因
此它成为特别优秀的政体。由于它具有力量的属性,便具有
君主政体的长处。可是,根据他的说法,英国政府是如何具
有力量这种属性的呢?是通过怎样的安排来构成这个立法权
力的呢?是否通过把立法权交给一个人--如同在君主政体
中那样?不,不是那样;而是通过一种安排构成一种新的权
力,它的出现,可以说是突然插入的。这是一个我们第一次
听到的新权力,他对这个权力未曾作过任何解释。这是一个
不同于立法的权力,它是一种执行的权力。
五 那么,这个执行的权力是什么样的呢?我怀疑我们的作
者不易为我们说明。一个持不同意见的人会说:"为什么不容
易呢?它不就是国王在这个国家所拥有的除他分享的一份立
法权之外的那种权力吗?"如果真是如此,则暂时避开了困难。
可是,这离解决问题还远得很,有些问题很快就会出现在我
们面前。国王是否真的独自拥有这种权力,或者仅仅是说说
而已?这是否是他真的独自拥有并且行使的权力,或者是,虽
然说他拥有这个权力,他却从来没有行使它,也不可能行使
它呢?这种权力是否包括司法权?如果包括,那么它是否包
括制定特殊的判决和命令,并作为普遍的、永久的和自然而
然的司法程序规则--如同我们所知的那些由法官制定的规
则呢?这种权力是否包括最高军事权力--不论在平时或在
戒严期间呢?它是否包括最高财政权?(一般说来,如果这
个权力扩大到包括管理公共货币,以及管理其他公共财产,它
可以被称为特许的权力。)它是否包括对发明授予专利权,
并对公司发给特许证的权力?它是否包括制定公司法律细则
的权利?这种制定法律细则的权利,是否就是那个可以授权
去制定这些细则的较高级的权力呢?或者有一种高于立法权
的执行权力呢?还有,这个执行权,是否包括用战时法来替
代和平法;或者相反,用和平法来替代战时法呢?它是否包
括用条约来限制臣民和外国进行贸易的权利呢?它是否包括
根据类似的条约,把大批臣民引渡给外国去进行法律审判呢?
如果他了解什么是执行权而不是立法权,并且明白什么是立
法权而不是执行权,那么,他就会分清并说明依宪法而来的
不同种类的权力,他就会说明什么是一个国家的宪法或者什
么应该是一个国家的宪法,特别是对我们的国家,让他去考
虑考虑这些事情吧。
六 接着,我们在一段插话中被告知(这情况很清楚以至是
理所当然的),"立法机构的每一个部门都是独立的",对, "完全独立"于其他两个部门。真是这样吗?人们会考虑到国
王和那么多的贵族对下院议员选举施加的影响;会考虑到国
王有权力发出最后的警告,使下院本身的存在面临危险。他
们还会考虑到,国王可以用随意授予或取消高官厚禄的方式
影响两院;而另一方面,国王日常的花费要依赖两院,而且
特别要依赖下院;且不说他们还会对其他种种情况提出同样
的看法。这些人将会判断我们的作者非常自信地去肯定的那
些话中,究竟有多大程度的准确性。
七 还有一句插话,这句话好像是插话中的插话。我们得感
谢作者让我们读到这样一句非常有意思的高论:对现任上院
议员的个人优点作了充分和真诚的颂扬。他凭着他自己发明
的手段便可以做到这一点,也就不外是凭着一点机灵:只要
看看他们的贵族头衔就够了。他所看到的,并不仅仅是他们
应该具备的某些优点,也不是有理由去企望他们可能具备这
些优点,而是他们实际上具备这些优点,而且正是由于他们
具备了这些优点,他们才获得了这些头衔。他一旦了解到某
些人身为主教,就知道他们都是虔诚的;一旦了解到某些人
身为贵族,就知道他们都是聪明、富有和勇敢的。
八 我们愈是考虑如何把他关于三种政府形式的一般看法运
用于我们的政府,我们就愈加发现书上所说的和现实之间有
巨大的距离。他发现我们的政府是三种政府形式的综合体,它
具有君主政体的成分、贵族政体的成分以及民主政体的成分。
贵族政体成分是上议院,民主政体成分是下议院。毫无疑问,
我们的作者在中学以及在大学中,一定阅读了许多有关斯巴
达元老院的智慧及其重要性的著作;读了一些可能是在孟德
斯鸠的著作中,或者在别的地方有关威尼斯人的事情。他读
过关于雅典暴民的骚乱和奢侈浪费的著作。因此他满脑子都
是这种想法,以为上议院就像斯巴达和威尼斯的元老院,而
下议院就像雅典的公民大会。这样,关于智慧的问题(对诚
实的问题,我们将不予考虑),其结果是明显的。下议院在诚
实方面,的确是极好的,但是它在智慧方面不如上议院。这
就是我们的作者毫不踌躇地向我们所作的论断。一位公爵的
儿子在下议院获得一个席位。只要把他变成一个典型的雅典
的补鞋匠就可以了。
九 假如我们做得到的话,那就让我们找出,这种看法是从
何产生的:民主政体的成员都缺乏智慧,而贵族政体的成员,
却都具有丰富的智慧。然后,我们看看如果这种看法能够转
用到我们的上议院和下议院,其适用程度究竟有多大。
特别是在民主政体的成员中,为什么最可能缺乏智慧?他
们大多数人很贫穷,当他们开始处理公务时,都未受过教育;
由于未受教育,他们不识字;由于不识字,他们都愚昧。愚
昧就不聪明;如果愚昧的意思是不聪明,那么他们一开始就
不聪明。他们必须靠做小买卖或干些体力劳动来谋生,他们
只好整天待在作坊里或者柜台边。他们只能在有空闲时,断
断续续地去处理政府的事务。他们没有空闲去思考,因此,他
们继续愚昧下去。但是,我们的下议院的成员们在多大程度
上是这种情况呢?
十 另一方面,贵族政府的成员,人数不多,都是富人。他
们或者是因为富有而成为贵族政府的成员,或者因为他们是
贵族政府的成员而变得富有。由于富有,他们受过教育;由
于受过教育,他们读过书;由于读过书,他们有知识。他们
既有时间去行动,也有空闲去思考。如果他们这样坚持下去,
他们很自然地有希望变得更加有知识,更为聪明。可是,这
种情况在多大程度上更符合于上议院的成员而不那么符合于
下议院的成员呢?事实是,正如大家都看得见的,下议院的
成员,他们要么像上议院的成员那样清闲;要么很忙,而这
种忙碌却往往使他们比他人更多地了解政府的某个特殊部
门。请问,我们可以在哪些人那里发现更多的法律知识,难
道不是在专业的律师身上?同样,在商人那里,人们可以发
现更多的做买卖的知识。
十 一
可是,我们的作者坚持己见,当他分配给贵族政体的成
员比民主政体的成员更多的聪明时,他有他自己的理由。让
我们努力去领会他的意思,然后设法应用它,如同我们已经
应用他的其他论点那样。在贵族的各种团体中,我们可以理
解它们有更多的经验;至少,可以期望某些团体可能具有更
多的经验。这似乎与过去仿佛就有的同一目的相符合。我们
的作者说:"在贵族政体中,比在其他形式的政府中,可以发
现更多的智慧";他还说:"因为它已是或者打算由那些最有
经验的公民来组成。"①正是出于这种理由,我们当然就该想 到,在上议院的成员中间,比在下议院的成员中间,具有更 多的智慧。正是在经验这一项上(它是作为一个贵族的团体
所具有的条件),贵族的团体比民主的团体所可能具有的条件
要高级一点;这就给我们提供了一种特殊的理由,以致可以
对上议院的成员比对下议院的成员分配给更多的智慧。
十 二
可是,我们的作者没有告诉我们,一个贵族政体的成员
如何偏偏必然会比一个民主政体的成员获得更多的经验。他
也没有告诉我们,他说的经验包含什么内容。这种经验是不
是一种预备性质的东西,是否有别于管理工作?这种"经
验",人们宁愿称之为知识。这种经验是否指管理工作的经验?
让我们来看看,对于一个团体的成员,如同对其他团体的成
员那样,他必定有一个处理某种事务的开始时间。假定他们
两人是同一天进入某个团体的。那么,是否就在这一天,一
个人比另一个人更有经验?还是在十年之后的这一天,才能
决定他们中谁更有经验?
十 三
凡是还记得我们在上面所作的分析①的那些人,会毫不
迟疑地回答:十年之后。作者在那里已经提出了他的理由。恰
恰是因为缺少空闲时间,因为民主政体中很大数目的成员,必
然要比贵族政体的成员花费更多的时间去劳动。但是,从我
们的作者所提出来的论证中,人们会得出什么样的印象呢?
十 四
关于贵族政体的一般问题,就说到这里。我们又发现另
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我们自己的政府的一个特殊部门,他
称之为贵族的部门--上议院--的确比另一个部门,他称
之为民主的部门--下议院--有更多获得经验的机会。但
是,这是由于什么缘故呢?这和两个机构的特点没有任何关
系,不是因为一个是贵族的,另一个是民主的;而是由于机
会,完全是外在的和偶然的缘故,我们立刻就会看到这一点。
可是,还是让我们先看看他说的理由吧。他说上议院是比下
议院应该具有更多智慧的一个议会。这是命题,现在加以证
明。前一个是贵族的议会,后一个是民主的议会。一个贵族
的议会比一个民主的议会具有更多的经验,由于这个原因,贵
族议会便具有更多的智慧。于是上议院被证明下众议院具有
更多的智慧。可是,他整个论述所根据的理由,在我们看来,
就是这样一个事实,即一个贵族的会议,它本身就比民主的
会议具有更多的经验;但是,不论我们的作者向我们提什么
样的理由,一般的贵族会议却并非如此。然而,具体到我们
的上议院,与下议院相比,却偶尔会出现这种情况,这是由
于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上议院的成员,一旦取得议席,便
终生占有这个席位,而下议院的成员,只能七年一任七年一
任去当选,或者可能还当不到七年。
十 五
在这里所说的经验,我宁愿理解为获得经验的机会而不
是经验本身。因为真正的经验还得依靠其他一些同时存在的
因素。
十 六
然而,我们的作者仅仅从经验的优势中就推断出智慧的
优势来。他确实有他喜爱的格言,即老人们常说的:"经验是
智慧的母亲。"就算如此,但是,兴趣是父亲。甚至有一种兴
趣,它是经验之父。在下议院的成员当中,虽然尚未有人穷
到不认识字,但是他们中间有许多人的产业,用人们常说的
话,就是还有待于他们去挣得。上议院成员的产业(我指一
般而言),是已经挣得了的。下议院的成员可能希望成为上议
院的成员。上议院的成员却没有更高一级的上议院让他们去
晋升。那么,通常是那些对事物最无兴趣的人,还是那些对
事物最有兴趣的人是最积极的人呢?是那些最不积极的人,还
是那些最积极的人有经验呢?经验是在人们熟睡时得来的,还
是在清醒时得来的呢?是上议院的成员最积极,还是下议院
的成员最积极呢?说得明白点,大部分公务是在上议院办的
还是在下议院办的呢?圣彼得的继承人是在捉到鱼之后,还
是在捉到鱼之前,使用鱼网呢?简言之,最有智慧的地方,
通常是在那最不努力运用聪明才智去获得它的地方,还是在
那最努力地运用聪明才智去获得它的地方呢?
十 七
关于我国立法的高级议会的特殊属性问题(正如我们的
作者所说的那样),再说几句。经验将为他们提供智慧(由于
他们组成的是一个贵族的议会),这是我们已经知道的论证。
可是,他现在把这个推论往前再发展一步。智慧使他们学会
了"慎重和调解人般的谨慎",看来,这些属性如果不是为了
给予他们,我们似乎就会对它们一无所知。让我们举个例子,
由上议院提出讨论的问题,事实上确实很少,以至我们的作
者好像忘记了,把它当作没有。可是,还是有一些的。于是
一件议案,由上议院提出,然后交给下议院。就"慎重"而
言,我没什么可说的,我们可以期望,两个议院都不缺少慎
重。但是,"调解人般的谨慎"又该属于谁呢?
十 八
因此我们必须对我国立法的两个分支部门加以仔细的探
讨,只要它们依然是--根据我们作者的原则--现在这个
样子:上议院是贵族的部门;下议院是民主的部门。有时候
我们会觉得它们是这样;可是,过了一会儿,也许我们又会
觉得它们不是这样。我们的作者究竟根据什么特征来区别贵
族的立法机构和民主的立法机构呢?是根据人数,根据组成
这些机构的人数;看来只能根据这个,因为他没有提出其他
条件。那么,据此判断,目前,上议院确实是贵族的部门;下
议院,至少与另一议院相比较,是民主的。到此为止,一切
很好。可是,如果贵族的名单,像我们曾经看到的那样,在
一次授爵时期,人数增长得很快,那么,在人数上两院就可
能没有很大的区别了,那时候上议院的人数有可能比下议院
的多。到了那个时候,哪一个是我们立法的贵族部门呢?按
我们的作者的原则,便是下议院了。那么,哪一个是民主的
部门呢?便是上议院了。
十 九
对这部严肃而富有启发性的著作,我们将要去评论的最
后的内容(并以此结束探索),就是培根爵士也许会称之为 "portusetsabbatum"的东西,即我们的作者向我们提出的
关于英国政府形式的完整性的论证。这个论证(至少也应称
它为一个标题)完全是建立在我们可能已经看到的数字的特
性之上。这些新近发现的特性,确实是非常奇特的、复杂的
道德特性,可是,这些特性看来就是数字。正是在这些数字
的性质中,我们将发现三种政府形式的特殊的性质--如果
什么地方有这些性质的话。现在数字的特性被普遍认为是数
学的论证方式的正当的主题。我们的作者所提供的证明已经
存在于这种论证方式的本质之中。要完成全部论证,什么也
不缺,只缺形式。对这种欠缺,一个水评较低的工作者也会
很容易地予以弥补。只要加以机械的运算便可以完成。这项
不足道的任务将是我要努力去做的事情。而那巨大的荣誉,我
把它完全归于我们的作者,只有归之于他才是最合适的。
二 十
命题
定理 英国政府是完美无缺的
论 证 定义 1 英国政府=君主政体+贵族政体+民主政体
另一定义 2 君主政体=1(人)的政府
同理 3 民主政体=全体的政府
同理 4 贵族政体=1(人)与全体之间某个数目的政府
假定 5 全体=1,000,000(人)
又假定 6 在一个贵族政体中统治者的数目=1,000(人)
按假定得出 7 1(人)具有+力量-智慧-正直
同理 8 1,000(人)具有+智慧-力量-正直
同理 9 1,000,000(人)具有+正直-力量-智慧
在〔7〕中去掉-智慧-正直 10 1(人)具有+力量
同样,在〔8〕中去掉-力量-正直 11 1,000(人)具有+智慧
同样,在〔9〕中去掉-力量-智慧 12 1,000,000(人)具有+正直
把〔10〕〔11〕〔12〕表达方式加在一起 13 1+1,000+1,000,000(人)具有力量+智慧+正直
但是,根据定义〔1〕〔2〕〔3〕〔4〕以及假定〔5〕〔6〕 14 英国政府=1+1,000+1,000,000(人)
因此,按〔13〕得出 15 英国政府具有力量+智慧+正直
改变表达方式 16 英国政府是最有力量的+最聪明的+最正直的
但是,根据定义 17 最有力量的+最聪明的+最正直的=最完美的
因此,根据〔16〕 18 英国政府是最完美的(证完)
〔附注〕按照同样运算,英国政府也可以被证明为最软弱的、最愚蠢的和最不正直的。
二十一
关于英国的政体,就说到这里;至于这本杰作所依据的
理由,我相信,它所吹嘘的,确实不是没有道理的,并且都
是为人们所知的,这就是我们的作者向我们提出这些根据时
的想法。--"那么,你对这种观点不满意?"有人这样说。 不完全满意。"那么,你自己的观点又如何呢?"说实在的,对
这个问题我还没有考虑得很充分。我也未尝不可以提出我的
观点,不过,我认为不值得提出来。如果我确实认为值得提
出,那么也很难采用对一段塞满了定义的离题的话发表评论
的方式。无论如何,我不会像某些人所希望的那样去做。他
们读了一位机灵的外国人就此论题为我们而写的文章,就想
让我出来发表评论:既然是一位外国人写的,我们就只能感
谢他对有关我们自己的问题提出这最好的看法。我们的作者
抄袭的是德罗米先生的看法。
我们的作者已经提出了让人们去考虑的题目(让人们去
判断哪一些是必须考虑的),其中某些部分,正如我们所知,
很可能是令人反感的。可是,既然它已经被提出来让人们去
考虑,我便会以所有其他英国人都必定会采取的坦率态度去
考虑它,因为每一个英国人都会这样做,并且不致带来什么
危害。我只说了这个论题看来需要说的话;我确实没有什么
可担忧的,但也没有任何伤害他人的念头。我决意不让自己
去考虑这个人或那个人会如何看待我的论述。我当然不会去
谄媚地说好话,但我也不希望失去应有的礼仪:当然不要引
起任何方面的怨恨。我宁愿让我们的作者去说一大堆颂扬的
话,并在那些未知者的美德面前佩服得五体投地。我们的作
者如果遇到他,便会这样做的。至于我自己,如果我站在一
些伟人面前唱一支赞歌,那么绝不是因为他们占据了伟人的
位置,而是由于他们值得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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