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叶秀山:说“诚”

 

    宋儒强调“诚”,尝谓走了思孟路线,由外拓而内敛,由客观转向主观,自当可作如是观;然则“诚”要以孔子的“仁”为依据,亦有自身之境界,不是一句“主观唯心论”可以概括得了的。
    孔子的“仁”乃儒家之基础核心概念。“仁”讲的是两个“人”、或两个以上“人”的关系,这个关系,在古代只能是有等级的,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天地君亲师,等级的划定,乃是“天命”,是“天”定下的,自上而下定的,不可更改。“天命”也有更改的时候——古时候也叫“革命”,这时“天”的下面——“天下”就会“乱”一阵。
    这样,所谓“仁”,或可理解为在“人”与“人”的关系中的“自己”。“守”住了这个“自己”,“关系”自在其中。“自己”不是西方哲学中的“自我”,西方这个“自我”后来弄得很神秘,遂有“我是谁?”之问;或者象康德那样,干脆说它是“不可认知”的。
    儒家的“自己”,当然也没有那么容易认知,孔子这样聪明的的人到五十岁才知道“自己”的“天命”——他不可能在现实社会中恢复周礼,而只能做做学术工作,整理古籍以“垂空文”于世了。
    “仁”是一个“关系”,不是一个“现实”的关系,而是一个“理想”的关系,“仁”是一个“理念(idea)”,是社会道德的“理念”。
    “理念”不是悬空挂在那里的,它有“能动性”,它是“致动”的一个“力”,“理念”“要(will)”“实现”自己。“理念”“要”“(开显)出来”,要“外化”——黑格尔的意思。
    孔子的“仁”,当然也是要实现的;在如何实现的“过程”问题上,儒家也是遵循“推己及人”,“由内到外”的路线。这就是《大学》里开宗明义的那个意思: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格物致知”的理解有点麻烦。宋儒把它与知识的获得联系起来,好象首先要由物那里得很多的知识,再做诚意、正心的工夫,但宋儒又把“物欲”和“天理”对立起来,前者是要给“灭”掉的。或许,所谓“格物”就是指“物”也有一定的“位置”、“格位”的意思。孔子说到“刑”与“礼”的关系时说,“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似乎也是指要积极地摆正各种关系,而不仅仅是不触犯律条,重点还在要教育人民“有耻”,因“自己”行事“出格”而感到羞耻。这样,这里所谓“致知”乃是“致”“大智慧”,而不是“小聪明”。从这个理解来看,“格物致知”和“诚意正心”就不是从知识论跳到道德论的关系,而是一以贯之的社会道德论。
    “诚意”、“正心”、“修身”是一个意思。“诚”为“正”,而须“修”而得之,“身”即“自己-自身”。
    《大学》里又说,“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好象说的是自己的内心世界,而这个世界,按西方的理论,原则上是“不可知”的,真正的“动机”,不是知识论范围里的事,但是儒家认为在道德上是可知的,是你知(自知)、我知,天知、地知的。所以儒家强调“慎独”,不仅仅是求得内心的“安慰”,不是个人的是,而也涵有“他人”的意思在内;“慎独”就不仅是道德上的警告,而且有学理的根据在。
    按儒家的思想,“慎独”的学理根据在:“自欺”必定“欺人”。《大学》举了一个感觉上的例子,“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感觉”也是“天”给定的,是“天然”的,硬要把臭的说成香的,也是“逆天行事”。道德(天命)亦复如是。
    跟感觉一样,道德的是非,人人心中都有,因为在社会中,人人都有“定位”,你的思想和行为,符合不符合这个“位”,越不越“位”,出不出“格”,你自己心里明白,他人心里也明白。在这个意义上,“表”和“里”是完全“同一”的。西方哲学里的“思”“在”“同一”,在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也是不成问题的。
    古代儒家也想到了世上还有许许多多无“位”、无“格”的“小人”在,“天命”弗与,或给予它的就是当“小人”,而这些人的具体工作是统治阶层“分配”的,大半都是去干苦力活计,而“闲居”时就会“为不善”,大概是做了“君子”的事,更加“不善”。于是,道理又归到“慎独”上来。
    实际上,“独”只是表面上的,“人”都是在“关系网”中,这个网当然不是经验的,而是理想的,“天命”的,因而有它的超越性,而这种超越又起始于内在性,所以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儒家思想有一种“内在的超越性”。
    不过,在古代儒家看来,“内在”和“外在”是“同一”的,或者说,“内在”和“超越”是“同一”的。所以《大学》紧接着说,“诚于中,形于外”。最后,《大学》做了一个日常的比喻:“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故君子必诚其意”。富人必建毫宅,君子必是仪表堂堂,心大了,体也大。在理想、理念的层次上,内外、表里是同一的。
    中国话的一个“中”字,就兼及“内”、“外”,“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庸》)。
    由内到外,当有一个过程,所以“中”可作动词用,就理想、理念来说,这个过程又是“命定”的,“必定”的,固然在经验的层次,会有许多变数、偶然的因素在内,而在“信念”上则是坚定不移的。
    “心”“正”了,“意”“诚”了,在时间的过程中,必定会“中”。“中庸”之道,乃“必成”之道,“必中”之道。“道”为“路”,是一个过程,是时间,是历史。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乃是一个历史的过程。
    《中庸》论“诚”,亦重在由里及表,由内及外,“诚”一定会“明”,而不(象西方哲学那样)在“暗中”。“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
    “诚”自然会“明”。
    接下来的这段话很重要:“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这段话涉及到以“诚”为核心的人-物,天-地的关系。
    首先,“诚”与“尽性”同一,“诚”落实在“性”上。人有人的“性”,物有物的“性”,“性”就是“天”所“命定”的“品位”,不是自然科学研究的“属性”,乃是“天性”。“诚”落实到“性”上,乃是“守性”,也就是“守中”,“守正”,牢牢把握住自己的“性”。关键还在于“尽”了“人之性”,也就会“尽”了“物之性”。这里有一层“人”与“物”的关系要体会好。
    我们知道,“人”与“物”可以从各个方面来看它们的关系。可以是“实用”的,人利用物的自然属性为自己的衣食住行服务,这当然是非常重要的。为使“物”为“人”服务得好上加好,人们就要好好观察研究把握“物”之属性,以便利用它;这种观察研究把握首先要暂时摆脱眼下的急功近利的欲求,放长线钓大鱼。如果把捉到的动物全都吃光,就不会有“动物学”。于是科学的研究态度,不是急功近利的,但最终还是为了功利的。
    当人多、(可利用)物少的条件下,人们就要定出一些条条框框来分配取舍之份,规定权利与义务,取之得当——“宜”、“义”。这就是以人的关系来定人与物的关系。人跟物不是一种自然的、科学的关系,而是社会的、道德的关系。不是凡饿了就可以随便拿可吃的东西来吃的。在科学面前,凡可吃的,人人都可以吃;在社会,在道德面前,就不是如此。
    儒家的“诚”,儒家的“正”、“中”、“心(中心,正中,当中)”等等,说的就是这种社会和道德的“性”,而不是自然的“性”;是“理性”的,不是“感性”的——我们知道,按康德,经验科学知识必得有感性直观的对象。
    在这里,儒家的想法是:只要你自己——人自己把态度端正了,守住自己的“性”,即只要自己“诚”了,天下万物,也就会各得其性了。所以,“诚”关系到“人”和“物”的两个方面。所以,《中庸》说,“不诚无物”。
    这个话说得很厉害,“不诚”居然连“物”也没有了。是不是太主观,太唯心了?可能是,但不那么简单。
    关键在于这里说的人和物的关系不是一种自然的感觉性的,而是社会道德性的,在这种关系中,各守其“中”,各得其“正”,这样,社会-天下才能“和(谐)”。
    《大学》里有一段话是从反面来说的:“所谓修身,在正其心。心有所忿嚏(怒),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这就是说,心与物如果只限于直接的感性的欲求或情感,则不得其“正”,心与物都没有“到位”。将心放“正”了,不是完全不要感性和情感,而是将其升华,从社会道德的高度来看,端正了自己的态度,那么一切也都有其正位。
    或许我们可以说,从“君子”的眼光看出来的世界,与从“小人”看出来的是不同的世界;反过来说,世界向“君子”所“开显”出来的意义和向“小人”“开显”出来的,是完全不同的。饥饿的“小人”,凡能吃之物皆“可(以)吃”;而“君子”则不然,嗟来之食,则不得食;推到极处,就有宋儒那句“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荒唐之言来,究其初衷,也还是有些理路的。原本说的是两个世界的事。经验世界问的是“事实”的问题,道德世界问的是“应该”的问题。
    “应该-道德-社会”是“历史-时间”的事。儒家是讲事物之终始的。在“不诚无物”前面有一句“诚者物之终始”。人有生死,物有始终。“诚”者“成”也,乃是“完成”,也就是“尽性”,“尽”也是“完成”的意思。“善始”“善终”是为“至善”。“至善”乃是“致”“善”。“止于至善”是《大学》开头就说到的话。为什么要“止”?“止”就是“守”,就是“完成”;“完成”了,就不要再“越位”,不偏不倚,正中而居,也就是“中庸”。
    “物”也有“终始”,因为“物”也有“自己”。如果“物”全是我的吃喝实用“对象”,则没有“物”“自己”-“物自身”,而只是我的一个部分。从直接的当下实用观点来说,天下万物莫不“从属”于我。“人是万物的尺度”,古代希腊智者这句话,是针对早期自然哲学而发,在经验科学思路的范围内,容易产生客观和主观之间的两极分化和转换,不论怎样,都还是自然的人,自然的物。
    儒家讲“不诚无物”,“人自己”“诚”了,“物自己”也就出来了。那么。孟子说“万物皆备于我”岂不是大大地违背了这个道理?孟子的道理,确实有自己的侧重不同,但是大思路仍是儒家的系统。《孟子》书里在“万物皆备于我”后面紧接着说“反身而诚,乐莫大焉。”而前面紧接着的话,却又正是针对“外求”而发,先说了一个道理:“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也。”下面就是反驳的道理:
    “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然后才说“万物皆备于我”这句话。正反两方的话都说了,而孟子的意思显然是倾向于反方的。他的意思是说不要去外求的,所以才有后面“反身而诚”的话。
    孟子的意思是:只要你守住你“自己”-“诚”,则不必“外求”,“万物”对于“我”来说,都是“完备”的,“完成”的,“现成”的,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万物”的“自己”就会向“我”“开显”出来,至于“得”与否,乃是“道”与“命”的事,何必孜孜以求。
    只是要到宋儒,才说出“万物静观皆自得”这样的话来,其实,主要的意思在先秦诸子已经蕴涵在内,道家的“静观”,在思想系统里的位置,就相当于儒家的“诚”,都是要克服一种急功近利的经验态度,而力求从超越的形上角度来看问题。当然其中具体的区别,也是值得研究的。这里只是想说明,孟子的“万物皆备于我”正是要纠正一种急功近利的态度,强调的是“反身而诚”,则“我”“得”,而“万物”也“自得”。
    “静观”不是物理上不动,而是守住自己的“性”,让万物“自己”去“运行”;只有“诚”于中,才能理解“万物皆备于我”,不必求于外,以自己的性,投身于天地之运行中,叫做“赞(助,助产婆)”“天地之化育”,而不是“小我”之膨胀;“我”是“赞助者”,而不是“捣乱者”。
    这是中国古代哲学的理想和理路,得到这个理路,孟子认为“乐莫大焉”。
    
    2001年5月17日 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