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对威勒斯的控告

(约公元前70年)

·西塞罗·(公元前106-公元前43)

古罗马政治家,演说家,哲学家。生于骑士家庭。早年在罗马、雅典学习法津、修辞和哲学。公元前81年起发表诉讼演说,步入政治生涯。公元前70年控告威靳斯贪赃枉法,名闻政坛。公元前63年当选执政官,未经认可,镇压卡提利那暴乱,受到反对派攻击,于公元前58年流亡。在凯撤与庞培的争斗中友持庞培,凯撒独裁时失意。公元前44年凯撒遇刺后,热衷于恢复共和政体,连续发表反安东尼演说,公元前43年被安东尼部下杀死。

在罗马共和国内争中,徒劳地维护共和制,但以其广博知识和雄辩艺术被誉为罗马最伟大的演说家。对威勒斯的控告篇幅不长,内容充实,突出威靳斯令人发指的罪行,终于胜诉。对卡提利那的控诉辞共4篇,其中第一篇以有力的论据和尖锐的反诘构成气势凌厉的抨击,被后世西方政治家奉为楷模。《大演说家及其训练》提出演说家应博采众长,知识丰富,并注意演说风格,以束缚对手、左右听众情绪,是阐发演说术的著名论述。

元老们,长期以来流行着一种看法。认为在公开的诉讼中,有钱人不论其罪证如何确凿,也总能安然无事。这种危害你们的制度,而且不利于国家的看法,正待你们行使枚力给予驳斥。现在有一个富人在你们面前受审,希图以其财富获得无罪开释;但在一切正直的人心目中,此人的生活和行为已足以构成定罪理由。我说的是凯伊乌斯·威勒斯,①如果不能对他科以应得的刑罚,那不是由于缺乏罪证或检察官,而是因为司法官们不能履行职责。威勒斯年轻时即行为不轨,十分可耻,后在财务官任上继续犯有种种罪行:浪费国帑,背叛一位执政官并剥夺其财产,抛弃一支军队,使其给养无着,掠夺一个行省,而且蹂躏人民的公民权利与宗教权利。西西里执政官的职务更使他的罪恶勾当达到顶峰,成为永远抹不掉的恶行纪录。他所作的各项决定违反了一切法度、一切先例、一切公理。他对劳苦贫民的强取豪夺无法估量。我们最忠实的盟友被他当作仇敌对待。罗马公民被他当作奴隶凌辱处死。最高尚的人被他不经审讯即判为有罪,予以放逐,而最凶残的罪犯则以金钱贿得对其应得惩罚的豁免。

现在我要问威勒斯,对这些指控你还有什么话可说?胆敢在意大利海岸举目可见的西西里,将不幸而无辜的公民帕索里乌斯·加维乌斯·柯薛努斯钉在十字架上,使之受辱而死的暴虐的执政官,难道不是你吗?他究竟犯了什么罪?他曾声明将向国家法官上诉,控告你的残酷迫害。因而在他登船回家时即被抓到你的面前,被指控为奸细,受到鞭笞和毒刑。虽属徒劳,他仍高呼:“我是一个罗马公民!我曾在卢西乌斯·普里蒂乌斯手下服役,他现在在帕诺穆斯,可以证明我的清白!”可是你对一切抗辩充耳不闻,冷漠无情,依旧下令处以这种残酷的刑罚!“我是一个罗马公民”!这话即使在最偏僻的地方也是安全的保障,然而他刚说出这句神圣的话,即被你下令处死,在十字架上钉死!

啊,自由!这本是每一个罗马人喜欢听到的声音,这是罗马公民的神圣权利!曾经是神圣的,如今却横遭践踏!果真已经如此严重?一个地位不高的地方官,一个总督,在一个与意大利近在咫尺的罗马行省里执掌着罗马人民赋予的全部权力。难道就可以任意捆绑、鞭笞、以酷刑折磨一个罗马公民,并使之受辱而死吗?难道清白无辜者痛苦的叫喊,旁观者同情的眼泪,罗马共和国的尊严,以及对国家法制的畏惧都不能制止这个自恃财富而冒犯自由的根基、蔑视全人类的冷酷的恶人吗?能让这个人逃脱惩罚吗?元老们,绝对不能!绝对不能让他逃脱,除非你们愿意毁坏社会安全的根基,扼杀正义,并为共和国招致混乱、屠杀和毁灭!

①公元前73年出任西西里总督,贪赃在法,令人发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