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演变社会的改制困局

鲜江临

法治历来被视为是有产者的奢侈要求,是拥有资本的人们操纵社会的制度工具,因

此在阶级学说盛行的社会,人们总是批斗之,唾弃之。然而,无产者在完成上述情绪发

泄后,发现自己还是无产者,在有丰富资源的星球上,除了锁链外,一无所有。

实用主义者发现,无产者的此种悲惨境况,必然是社会动乱甚至革命的起源。为了

消灭贫穷,以及贫穷导致的革命,开始了对国家资本社会的革新开放。直接后果是,一

部分社会人富了起来,无产者的一部分,摆脱了长久的无产困惑,开始成为有限有产

者。

分析发现,所谓的有限有产者,乃为拥有动产的有产者 。他们的财产,宛如风中

的玫瑰,存在消失的时限。对于华屋下的土地,他们是突兀的客人;与其他无产同胞,

并无实质的区别。人们发现,所有人又站到了同一起跑线;只不过一部分人拥有了安慰

奶嘴意义的财产玩具。

无产者和有产者的此种局面,的确是一种新局面。这种局面,却是推进社会法治不

利局面。因为,法治从来就没有在一个普遍无动产的社会出现过。这一经验性判断,必

然内含机理。

人类告别原初状态,进入了资本非均衡占有的社会。在奴隶制下,奴隶主运作社会

资本,在封建、佃农制下,土地占有人成为操作资本的主角。后来的种种社会形态中,

也都能发现资本的实际主人。自从原初社会以来,不同效益、非均衡占有的资本,一直

在社会中运转不怠。

十九世纪,卡尔.马克思依据社会生产方式将社会划分为不同阶段,把社会大生产

社会命名为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概念的盛行,作为一种终级形态的理论,

削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