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
演变社会的改制困局
鲜江临
法治历来被视为是有产者的奢侈要求,是拥有资本的人们操纵社会的制度工具,因
此在阶级学说盛行的社会,人们总是批斗之,唾弃之。然而,无产者在完成上述情绪发
泄后,发现自己还是无产者,在有丰富资源的星球上,除了锁链外,一无所有。
实用主义者发现,无产者的此种悲惨境况,必然是社会动乱甚至革命的起源。为了
消灭贫穷,以及贫穷导致的革命,开始了对国家资本社会的革新开放。直接后果是,一
部分社会人富了起来,无产者的一部分,摆脱了长久的无产困惑,开始成为有限有产
者。
分析发现,所谓的有限有产者,乃为拥有动产的有产者 。他们的财产,宛如风中
的玫瑰,存在消失的时限。对于华屋下的土地,他们是突兀的客人;与其他无产同胞,
并无实质的区别。人们发现,所有人又站到了同一起跑线;只不过一部分人拥有了安慰
奶嘴意义的财产玩具。
无产者和有产者的此种局面,的确是一种新局面。这种局面,却是推进社会法治不
利局面。因为,法治从来就没有在一个普遍无动产的社会出现过。这一经验性判断,必
然内含机理。
人类告别原初状态,进入了资本非均衡占有的社会。在奴隶制下,奴隶主运作社会
资本,在封建、佃农制下,土地占有人成为操作资本的主角。后来的种种社会形态中,
也都能发现资本的实际主人。自从原初社会以来,不同效益、非均衡占有的资本,一直
在社会中运转不怠。
十九世纪,卡尔.马克思依据社会生产方式将社会划分为不同阶段,把社会大生产
社会命名为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概念的盛行,作为一种终级形态的理论,
削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