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遥望法律霸权主义社会

鲜江临    

   

  法律霸权主义社会,是从社会权威分配的角度对法治社会作出的别称。遥望法律霸
权主义社会,那是一个法律职业的社会信任已充分建立的社会,是法律人依附于法律规
则制作、解释、运用、学术思考的合理分工体系的时代。法律霸权主义社会对法律职业
的社会信任,既是对法律人从事专业活动能力的社会认可,也是对法律人职业道德素质
的肯定。  

  从专业活动能力的角度讲,在法律霸权主义社会,已经结束旧社会的社会分工混乱
现象,立法者、司法人员、行政裁判官员、法学家等专业精英各就其位,不具资质的社
会人士从法律职业机构退场完毕。没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法律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再
寻求法律职场中的工作机会――因为非专业人员去从事法律职业,已经成为社会哄笑事
件;任何杜撰、伪造法律专业教育背景、法律从业资格,企图鹊巢鸠占的行为,成为了
社会丑闻。法律霸权主义社会的社会群体,已经建立起关于社会职业的基本伦理。  

  从法律职业道德的角度讲,在法律霸权主义社会,无论是法律机构,还是社会公众
,对聘任和委托从事法律劳务的法律职业者的履约诚信不再怀疑,法学家也基本上不以
故意言说学术伪词为业。虽然法律人在解决社会纠纷方面的工作效率仍然参差不齐,但
是,已经基本上排除了故意损害服务对象利益的现象。坚守法律人的社会信用,不仅仅
是一种法律人的外在要求,而是一种内在信仰,成为主观上的义务。  

  法律职业社会信任的建立,厘清了政治和法律之间的关系 ――政治归政治,法律
归法律,它们有了不同的活动场域。调节公众利益的政治,已经不再强行涉足法律规范
场域;政治理性、法律理性和社会理性三者并行不悖,共同完成对社会有效治理。在新
社会的场景下,独立的法律机构发挥社会纠纷处理器的作用,形成一种新的社会整合机
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社会清道夫效用。 旧社会用政治权力解决的社会纠纷与冲突,
进入了法律处理机制,遍布于世的“社会纠纷法律处理器”的有机、高效的运转,克服
了社会公理短缺、侵权发酵和治术瘟疫蔓延的旧社会弊端。严复先生曾痴迷的西洋法庭
公正,出现在神州的大江南北、长城内外,为华人社会的和平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
社会整合效益。法律制度如同资本生息一样,开始自为地产出制度的正面效益。  

  在法律霸权主义社会,官僚政治型法,被替代为专业自治型法。行政管制社会权利
的治理模型下,着力于社会强制的官僚政治型法,由于社会分工的重构,淡出历史;行
政官和法律裁判同一的角色被拆解,社会维权救济的诉求对象,从政府转移至国家法庭
;行政官的角色职能发生深度变化,他们不再是单纯的社会支配者,不再是 “中国式
的青天老爷”,而是控制社会安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新式角色,某种意义上讲,是
社会的服务人员。在法律霸权主义社会,行政官也不再从事涉及公民私权利管制的立法
活动,立法由社会合意机构即议会操作――因为法律规则具备了社会公共合意品质,法
律成为公认的生活规则, 有了普遍承认的法律内在效力。  

  法律霸权主义社会,也厘清了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关系。法律霸权主义社会的法律,
是体现具体法律规范作用的具体规则,“道德”也不再是一个大词,而是具体社会主体
具体行为的评鉴标准;公德、私德、职业道德互相分立,不再是旧社会的那锅无法享用
的、发馊的道德八宝粥。自由成为善的标准,强迫成为恶的象征,合意交往成为社会美
德。儒家“克己复礼”的重要思想在人们修身养性方面,对自由主义和合意主义道德观
发挥些微补充调节作用;没有人再相信“君君臣臣”、“三从四德”那些旧社会的秩序
规范理论。涉及秩序关系的传统伦理遗产,和汉墓考古发现的古狗粪迹,放在了一起。
特权阶层迷惑下层人民的虚伪的道德高调,被公权力的最低道德标准,即约束公权的宪
法和法律规范替代,宪政成为政治美德。法律保障个体自由和群体合意 ,社会强迫和
暴力支付法律代价 ,自由、合意的的交往行为,不仅是法律上正义的行为,在道德上
也逐渐得以解放。  

  法律霸权主义社会,不一定是法学霸权社会。 在“权力&资本”主导的旧社会,因
法律职业的社会信任不足引发的“围观另类法学家”现象,在法律霸权主义社会,几乎
消失。假大空的旧社会法学,经过过渡时代出现的闲话法学、法律文学、散文、小品的
语言解构,变化为关心人类“具体法治”的专门科学。在法学家创作出恰当的权利关系
规则和司法救济机制的设计方案以后,法学开始和个人主义哲学、自由主义经济学,合
作主义政治学、新语词文学等友邻科学,同场竞技,并在生物科学的率领下,解剖人类
语言表达的外壳和意识的载体,发育出关于人的知识的整合型科学,向克服人类中心主
义的路向大踏步地前进。绿色宪法、绿色民法典,绿色刑法典,绿色行政法典,经法学
家制作和合意程序,粉墨登场社会。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法律霸权主义社会的不断发展
,法学作品不再通过纸媒传播――法学家认识到旧社会法学危害树木,于是便停止了浪
费纸张、危害自然的“印刷行为”。  

  在法律霸权主义社会,法律人整体上成为社会尊敬的群体;担当法律职业角色,成
为一种人生荣耀;为蝇头小利出卖法律公正,已经被自认和公认为不智的勾当。法律人
充任为社会服务的法律职业,被宗教界友人视为是前世功德和现世福报 。旧社会中亵
渎法律公正的法律人,已经被断定永远不可能再转世为新社会的法律人――他们的幽灵
,在地狱和恶魔道场中飘荡。  

  200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