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制度取向与破镜重圆

吴稼祥

如果把国家统一设定为中国必须实现的政治目标,那么,采用联邦主义制度便是
实现这一目标现实代价最小,而未来收益较大的一项政治安排。

我们已经知道,邓小平先生用以解决国家统一问题的“港台模式”,或称“一国
两制”模式,实际上是现代政治制度中的“联邦-邦联主义”的混合政治模型。
香港模式兼有“集权-联邦-邦联”三种国家体制的特点;而构想中的台湾模式
,则是纯粹的邦联体制。按照邓小平的设想,台湾拥有完全独立的立法权、司法
权和行政权,还拥有自己的军队;大陆不派军队到台湾,也不派任何行政人员到
台湾,北京权力机构反而给台湾留出名额。在这个设计中,台湾享有的,完全是
一个“邦联”国家中独立邦的地位。对于台湾来说,与大陆统一,它不仅没有失
去任何东西,反而分享了一个大国的主权。

那台湾当局为什么要拒绝它呢?而在拒绝它的同时,陈水扁先生为什么在当选之
初表示说,不排除用联邦制或邦联制的模式考量两岸统一问题,国民党首脑为什
么也提出联邦制的两岸统一模式?而北京又为什么断然拒绝两岸统一的联邦制或
邦联制方案呢?这不等于说,台湾在名义上要求它在实际上已经拒绝的东西,而
北京在名义上拒绝了它在实际上已经给予的东西么?统一与分离之争,岂不成了
名称之战?

我想问的是,如果两岸都同意以联邦制或邦联制方案来完成统一,台湾还能要求
到超过邓小平先生允诺的东西吗?我看不能,邓小平给予的是一个邦联国家内部
中央或联邦政府所能给予一个邦的最大自治权了。它能要求到的似乎只有一个名
义:“中华联邦共和国台湾自治邦”;那么大陆会因此失去什么邓小平先生没有
允诺的东西吗?也不能。它至多可能失去的是传统意义上“中央政府”的名分。

由此看来,大陆与台湾之间的“一个中国”之争和联邦制之争,争的并不是台湾
将会得到更多或更少的自治权,而是统一之后,台湾会不会慢慢失去这些自治权
。也就是台湾在“一国两制”后,会不会慢慢“大陆化”或被“吃掉”的问题。
台湾要求联邦制,并不是要求更多自治权,而是要求一道制度性屏障,将北京的
中央政府变成联邦政府,使自己享有的自治权变成不可被“联邦政府”单方面变
更的东西;而在“中央政府”下,地方自治权,就象中央政府手里的风筝,它想
放就放,想收就收。北京拒绝的,也不是台湾更多自治权的要求,而是自己变成
“联邦政府”的可能性。可以给香港、台湾一个独立邦的政治地位,但不能给联
邦制的名义。如果给了,自己就在概念上从“中央政府”变成了“联邦政府”,
大陆内部各省便可能循名责实,要求联邦化。

而这正是台湾所期望的。台湾对自己未来前途的信心,不能只建立在北京领导人
的个人担保上,也不能只建立在自己独自对“中央政府”的权力制衡上。当年,
香港人对香港前途信心不足,邓小平拍胸脯担保说,香港制度50年不变;但邓小
平本人都不能担保自己再活50年。在大陆实现中央集权制的条件下,有什么力量
可以阻挡中央政府将中央集权制度推行到台湾呢?

这里有一个制度取向和政治力量的平衡问题。在联邦制下,联邦政府的权力不仅
受选民的制约,而且受各邦主权的制约。联邦政府的集权化倾向在这两种力量的
抗衡下,难以如愿。在大陆,中央政府既不受选民制约,也不受地方权力制约,
它要对香港或台湾实行集权化管理,至少在大陆内部不会遇到阻拦,甚至有可能
获得支持,因为在集权制和联邦制并存的条件下,剥夺独立邦的利益符合集权制
下各省的利益。如果大陆也建立联邦制,联邦政府对任何一个邦主权的剥夺或侵
削,都意味着对所有邦自治权的侵犯,因为它破坏的是联邦制度,是邦与联邦政
府之间签订的权力分享协议。

台湾大概不会指望等到大陆完成联邦化以后,再来谈统一问题,它所能期望的,
是北京用“邦联制”或“联邦制”名义来代替“一国两制”的提法,并让它出现
在未来的正式国名中。“一国两制”不是一个国家体制概念,更象是一个意识形
态概念。它并没有提供对一国内部相对独立的政治体自治权的防卫机制。一个国
家,两种制度,指的是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无论是社会主义或资本主
义制度的国家,都可以实行中央集权制或联邦制的国家体制。“一国两制”承诺
台湾实行自己的资本主义制度,并没有在概念上包含不把大陆的中央集权制推行
到台湾。“一国两制”并非不可能变成在一个中央集权制国家中实现两种社会制
度的政治模式。

香港回归时,谈判者英国人不太关心这个问题,因为他们没有资格关心。英国实
际上是按照中央集权制的方式治理香港的。在香港问题上,谈判者和未来的治理
者是分离的,英国参与谈判,关心的首要是英国的利益;香港人治理未来的香港
,但他们是被谈判者,他们的利益难以得到表达。台湾的前途不同,谈判者和治
理者是同一的,他们不能不考虑台湾自治权的未来保障问题。

用联邦制代替一国两制,实际是要大陆表明一种制度取向,一种联邦主义制度取
向。它包含两种含义:第一,大陆不仅承诺不改变台湾的社会制度,也不改变大
陆与台湾之间的国家体制,这等于是在大陆和台湾之间修建了一道制度防波堤,
大陆的权力波浪淹没不了台湾的田园;第二,不仅不会改变大陆与台湾之间的联
邦主义体制,大陆内部也要实行联邦主义制度,每多一个省进入联邦化过程,对
台湾来说,就多了一道防波堤,台湾的自治权就多一份安全。

在晚清到民国的社会政治变迁中,中国的镜子被打碎了。经过中国共产党的努力
,在大陆实现了除外蒙古以外中国领土的统一:毛泽东抚平了西疆,邓小平补全
了南陲。现在只剩下孤悬海外的一块最亮的镜片台湾。如果海峡两岸改变目前各
执己见的零和博弈方式,从“台独”和“一国两制”的立场各退半步,选择联邦
主义的制度取向,则中国便能完全统一。完璧归赵,是中国古代政治家高超政治
智慧创造的佳话,今天,我们就不能缔造一个“破镜重圆”的喜悦么?

2001年12月3日与美国麻省康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