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男,1969年生,社会学博士,先后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和南京大学。主攻社会问题与社会发展、全球化与当代社会学理论。曾先后在《社会学研究》、《国外社会科学》等海内外70余家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40多篇,其中有40余篇被《新华文摘》等重要刊物全文转载。现为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

文军

布迪厄“反思社会学”及其对社会学研究的启示

  一

  在社会学中,倡导反思性研究,提出"反思社会学"的学者从1970年代开始就已经有了,如现象学、阐释学、常人方法学以及后现代社会学等理论,先后都有社会学者提到"反思社会学"的问题。1 但与当代社会学家布迪厄(Pierre.Bourdieu)相比,其分析的深度和影响力似乎都要少得多。

  在社会学中,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个体"与"整体"、"主体"与"客体"、"微观"与"宏观"等各种各样的二元对立命题。作为当代著名的社会思想家,布迪厄一生都致力于批驳和扬弃这些二元对立思想,如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知识模式的对立、符号性分析与物质性分析的分离、理论研究与经验研究的长期脱节等等。因为在布迪厄看来,上述二元对立中的一元选择体现了对社会现实的常识性知识,正是这种常识性知识妨碍了社会学的活力。因此,他认为社会学的危机正是正统社会学的危机,而要进行科学的社会学研究,就必须反思性地考察科学的对象以及从事科学的研究者自身。为此,从社会实践的主客统一性出发,在对语言交流和文化现实的反思性批判中,通过实践理论(praxeology)来建立一门反思社会学(reflexive sociology)已显得十分必要。而这种以实践为出发点,以反思性为基本原则的反思社会学与以往其他社会学者对"反思社会学"的研究相比,形成了布迪厄自己独特的研究特征,这主要表现在:

  从反思的主体来看,与仅仅把个人作为反思主体的其他学者不同,布迪厄的"反思性回归自身",既把个人作为反思的主体,又认为反思社会学是一项集体事业,反思性概念所要求�"返回"超出了经验主体的范围,而要延伸到科学的组织结构和认知结构,因而,"反思的主体最终必然是要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科学场域"1 。从反思的对象来看,"反思社会学的基本对象不是个别分析者,而是植根于分析工具和分析操作中的社会无意识和学术无意识"3 。因为,每一个社会学家不仅受到他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的影响,而且为其在学术场域中的位置所左右,同时,每个人都带有天生的唯智主义偏见,这种偏见一方面会使学者在构建自己的研究对象时,不自觉地将其与对象的关系投射到对象之中,另一方面又使其陷�"学究式的谬误"之中,对深深嵌入我们对世界的思考的事实中的、内化于概念、分析工具和经验研究的实际操作中的预设缺乏警醒,以至用理论的逻辑代替和否定实践的逻辑。从反思的目的来看,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不是要破坏社会学的认识论保障,而是要巩固它,不是要削弱它的客观性,而是要扩大社会科学知识的范围,增强它的可靠性。正是这一目标使布迪厄主张的反思性与现象学的、文本阐释学的以及其它后现代形式的"反思性"分道扬镳了。

  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不仅使之与以前的社会学区别开来,而且形成了自己独到的分析框架和理论特色。在他看来,社会学是一门名副其实的科学,因为它具有界定科学所需要的各种基本特征。社会学家要想进行科学的社会学研究,就必须反思性地考察科学对象以及从事科学研究的研究者自身,考察在实地调查和理论分析时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因此,布迪厄倡导思维方式的多元性和从关系的角度来进行社会现实的分析与研究,并以双重(而非二元)运动规律的辩证关系---即"内在性的外在化"和"外在性的内在化"为基本假定所发展出来的"场域(field)"和"惯习(habitus)"等概念,来跳脱传统的二选一的二元论思维困境的,并指出社会学的研究必须抛弃传统的方法论循环:观察→假设→实验化→理论→再观察,取而代之的应是新的认识论秩序:(与常识的)决裂→(科学对象的)构建→事实检验(即验证)。因此,在布迪厄的社会学理论和实践中,反思既是一个基本的理论概念和范畴,也是一个十分有效的实用技艺和武器,这充分表现在布迪厄的反思对社会学学科进步中所起的作用上:

  首先,反思有利于增强社会学科学的自主性。社会学要使自己不受任何粗暴无礼的干预和潜移默化的左右,避免成为社会力量的玩偶,就要增强和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而其是否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性的判断标准是根据它的科学研究是否能够独立于各种世俗权力、独立于经济和政治权威的干预来加以判断的。"如果存在着一批共享的反思性手段,能被集体性地掌握和运用,这本身就是争取自主性的一种强大武器"4 。当然,要保持自主性,不仅要有自主性的社会条件,而且要有自主性的科学资本(包括各种防御、建构、论辩的手段,以及得到认可的科学权威)。不过,社会学的特殊性质总是使其受到外来需求压力的支配,在社会场域内,总有很多人自以为拥有对社会世界与生俱来的知识,拥有天赋的科学;在科学场域内,总是存在着一些受"异治性(heterronomy)"支配而兜售常识的人,所有这些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也起着劣币驱逐良币的作用。反思虽然不能完全消除这些人,但却可以减少他们的危害。   其次,反思有利于推动科学的进步和知识的增长。社会学进步的重要障碍是,错误地认为自己有能力探究人类的所有实践,包括像科学、哲学、法学、艺术等实践,因而总是以一种具有"元"科学性质的姿态来审视社会的一切领域。社会学家这门职业,其无意识的动机之一就在于它是一门力图成为"元"科学的职业。布迪厄认为,社会学的"元"科学性质,"始终应当是针对它自身来说的",它必须利用它自身的手段,对自己进行反思,确定自己是什么,自己正在干什么,努力改善对自己立场的了解。并坚决否定那种只肯将其他思想周围研究对象�"元"观念,因为那种"元"观念的唯一用途就是煽起毫无学术价值的争辩和毫无学术的建设性提升。5 这样就能消除由于无反思所引发的各种偏见,努力探寻各种机制的知识,一方面推动科学的进步,另一方面进一步改善反思的条件。

  再次,反思有利于科学而独立地建构起自己的研究对象。反思性原则于社会学来说之所以重要,不仅是由于社会学研究对象本身的结构和性质的特殊性所决定,还由于从事研究的学者本身具有思想、观念、精神世界等,必须在反思中不断把握其对象,并在把握对象的过程中,通过主、客体间的互动,即"互为主体性",进一步把握和理解自己,并调整自身与客观对象和环境的关系。对社会学研究者而言,更具有实践意义的是将关注视角首先转换到其自身的社会学研究这个问题上来,而其中最为关键的则是在其自身的社会学研究中科学而独立地建构研究对象。布迪厄指出,社会学里登峰造极的"艺术"便是能在十分简朴的经验对象里考虑具有高度"理论性"的关键问题,而这一高度"理论性"的关键问题又是与研究对象的严格建构紧密相关的。当一种思维方式能够把在社会上不引人注目的对象建构成科学对象,或者能从一个意向不到的新奇角度重新审视某个在社会上倍受瞩目的显赫的话题时,它的力量就会凸现得更为明显�"今日的社会学家正经历着一种突变,他们的处境酷似当年的马奈或福楼拜,后者为了充分实现他们的摸索创造出来的新的现实建构方式,不得不将这种方式运用于新的对象上,而这些对象在习惯上往往被排除在学院艺术之外,因为当时的学院艺术只关注那些被社会看作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人与事"。6 而要科学地建构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不仅要与日常性常识(ordinary common sense)与学究性常识(scholarly common sense)划清界限,而且还必须做到对社会学家自己的操作过程和思考工具进行彻底质疑。 7

  最后,反思有利于消除幻觉,使知识分子获得更大的自由。知识分子往往自以为有知识而自视高明,认为自己全无幻觉,尤其是对自己全无幻觉。其实,由于社会决定机制无所不在,由于符号性的支配和对社会世界的信念式理解,知识分子同样存在着偏见和幻觉,不仅有对社会世界的幻觉,而且有对自己的幻觉。与此密切相关,知识分子喜欢独立思考,喜欢从个性解放中寻求自由,却忘记了"知识分子自由"背后存在的一种政治学。布迪厄认为,对于个人来说,无意识与决定论是彼此契合的,同样,知识分子的集体无意识是其与支配性的社会政治力量间契合关系的特殊表现。8 将反思社会学用于自身,可以产生更多的知识,发展自觉意识,扩大自由空间,从而把各种历史可能性都包容在理性所及的范围之内,有助于知识分子走出他们的幻觉;同时可以使知识分子确定和识别自由的真正所在,即明白在哪些场所自己切实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在哪些场所并没有什么自由,从而减少在自由问题上的盲目性。

  二

  毫无疑问,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是对个(人)性神圣性的正面抨击,是对知识分子的自我观念(即把自己看作是不受社会因素限定的、"自由漂移的"、被赋予某种符号尊严的人物)的直接批判,也是对知识分子所陷入的种种幻觉的无情揭示。他将反思性作为社会学研究的基本原则,一方面要求把研究对象看作是客观和主观因素相互渗透的复合体,看作是历史运作的结果和当前各种现实力量合成的产物;另一方面,又要求研究者本身对来自传统知识和公众常识的各种干扰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自觉的批判性。其实,社会学理论的反思本身就是社会学学术实践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与社会实践的反思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在社会学理论上出现的种种问题,都可以在社会学家的学术实践中找到它的根源。因此,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对于我们重新认识今天的社会学状况,反思社会学与社会学家的学术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

  第一,社会学家所处的生存条件和社会状况一时还难以改观。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大量变迁中问题的出现,社会学家的社会地位似乎有了很大的提高,行动的自由度似乎很大,社会学家的自我感觉也不错。其实非也,这只是社会学家的一种错觉。社会学家的社会地位与其他科学工作者的状况无实质差异。从历史上来看,学问特别是社会科学学问,主要是有闲阶级酒足饭饱之后用以消遣的事情,其繁荣发展必须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物质条件。今天,如果仅靠工资生活,社会学家也许离贫困线并不太远,很多人在思考学问的同时,不得不为生计筹谋。另一方面,社会又对社会学家提出了巨大的需求(包括政治宣传、政策咨询、经营策划等),似乎社会学家都可以提供现成的答案;社会学家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似乎思想可以自由骋驰,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被人牵着鼻子走。这一切就造成了社会学家个人的无意识和学术的无意识。无论是研究对象的构建,还是理论结论的提出,上述的一切都会渗入其中,发挥作用,因此,社会学家的真正自由是非常有限的,这也许还不是一个造就大学问家的时代。社会学家需要对自己生活的社会条件做出认真的反思,才能保持自己的独立人格和行动自由。从学者自身的角度来说,"纯粹的"学术是不应该以任何东西为前提的,它只能根据自由理性进行思想、判断,只有从自由理性出发,学者才能真正面对事物本身,他面对的现实才是真正的现实,而不是伪现实。社会学研究的首要目标应该是为了建构我们所生活的"社会",而不是被"社会"所建构。然而,遗憾的是,在社会科学中曾经占居核心位置的社会学与社会学家的地位正在日趋衰落。正如鲍曼(Z.Bauman)曾经指出的,随着现代国家的不断理性化,原本作为知识与文化价值之立法的现代知识分子(主要是指人文社科领域的知识分子)此时已成了多余。9 不仅如此,随着全球化的推进,雅俗文化之间的界限的消失,知识分子在注释经典性文本方面的优势地位页丧失殆尽,这些无疑导致了知识分子(包括社会学者)的角色危机,人文领域内的知识分子面临着被淘汰的威胁。或许这正是他们提出诸如全球化、后现代等新时代、新话语的原因,以此能够使自己在一个人文社会学科已逐步被科学所取代的技术专制的社会中继续合法地保留其重要性。与科技专家相比,现代社会学家失去了其重要地位,成了一个"解释者",他们在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威地位被安全地限制在学院内部。10

  第二,社会学的学术场域中还存在大量的失范现象。目前,整个社会科学的学术场域是一个比较混杂的场域,只要是在报刊上发表了某种讨论社会问题的文章的人,似乎都成了社会学家,而官方和业界的一些人士也纷纷谋求一个学者的头衔。因而,在社会学的学术场域内,同样也是假冒伪劣充斥。随着全球改革的推进,民间研究机构的出现,社会学界打破了原来的一统天下,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科学场域和子场域,开始形成一种竞争的态势。这对社会学的发展无疑是件好事。学术作为文化传承的基础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人类文明和理智的最高表现,所以学术在本质上必然是独立的、自由的和发展的。但是,由于现阶段我们的学术批评、学术规范和学术评价的制度尚未完全建立,没有有效的评价、激励、筛选、淘汰机制,学者们的学术实践和行为不仅会有很多失范之处,而且也缺乏必要的制衡和自觉。各个子场域之间的竞争,学者们在学术场域内的相互争斗,不仅与在社会场域中的地位有关,而且也为其在学术场域中的地位所决定,因为很多事情都与社会学家的利害相关,使其难以自拔。   第三,社会学家的科学惯习令人担忧。布迪厄把惯习看作是一种明确地建构和理解具有特定逻辑的实践活动的方法,一种实践操作的能力和创造性的艺术,合理的惯习既是某种适当的社会活动的先决条件,又是特定社会条件的产物。而科学惯习是一种"造就人"的规则,是体现在身体层面上的规则。它根据科学的规范在实践中发挥作用,但并不明确意识到要把这些规范作为自己行动的准则。在社会学家的学术实践中,一方面,由于受实证主义社会学的影响,很多人往往认为,我们的认知对象和所有知识完全是客观的,而不是被建构出来的,只要消极被动地复制,不需要积极地创造。也就是说,不必提出一些既现实又易于处理的理论假说,也不必进行必要的思想实验和逻辑实证,就能从理论上再现现实社会生活的矛盾运动过程。另一方面,由于极端的人文主义社会学的影响,一些人把知识分子所从事的理论研究工作看作是一种唯理智的工作,而不是一种实践建构活动。11 而在社会学家与其他社会科学家以及社会学家的相互交往和学术讨论中,往往缺乏相互理解和彼此容忍的精神,不是你好我好,互相捧场,就是借以压倒和"超过"对方,致使很多学术探讨毫无结果。对此,我们在不断进行反思和保持必要警惕的同时,一是要反对极端实证主义中不进行任何批判性考察就全盘接受以提供作自己概念的做法;二是要反对那些视这种反思意向只是某种哲学心态渗透的常识性社会学。而这一切都必须从根本上依靠体现在身体层面上的科学惯习来实现。

  今天,社会学家实际上正陷入了难以抉择的双重约束中:一方面,为了保持自己专业的纯洁性和独有性,不得不要承传自己所谓的专业知识,从而可能陷入只是简单机械地套用学究性常识来代替日常性常识的误区之中;另一方面,如果要抛弃过去所谓的专业知识,他又可能失去学术传统所赋予他的知识工具和话语方式,从而可能成为只能依靠自我启迪的业余社会学家。对此,我们必须实现一种彻底的转换。社会学的任务就是去开辟、去创新,如果我们不能塑造一个"新人",那至少也要培养一种"新的关注方式",一种社会学的眼光。12 倘若没有这种真正的转换,没有思想的更新,没有精神的巨变,社会学者对社会现实的认识就无从谈起。

注释:
1. 如古尔德纳(A.Gouldner)在其《正在到来的西方社会学危机》一书中,就曾明确提出要建立一种"反思社会学",其基本假设就是:理论是由人们的实践以总体性方式所创造的,并为他们检验的生活所塑造。因此,他所说的反思社会学是以社会学家对自身及其在社会世界中的位置的知识为基础,要求一种自觉的自我指涉,以创造出一种新的文化生产者。并认为反思社会学的最终目标就是要深化社会学家在任何给定的时间与给定的社会中他是谁和是什么的自我意识,以及深化他的社会角色和他的个人实践如何影响作为社会学家的他的工作的思索。请参见: Gouldner,A.W.(1970)The Coming Crisis of Western Sociology, New York: Basic Books,PP483-490.
2.[法]皮埃尔·布迪厄、[美]华康德著:《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北京:中央编译局出版社,1998年版,第48页。
3.[法]皮埃尔·布迪厄、[美]华康德著:《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北京:中央编译局出版社,1998年版,第39页。
4.[法]皮埃尔·布迪厄、[美]华康德著:《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北京:中央编译局出版社,1998年版,第198页。
5.邓正来著:《关于中国社会科学的思考》,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12页。
6.[法]皮埃尔·布迪厄、[美]华康德著:《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北京:中央编译局出版社,1998年版,第341页。
7.即一方面必须学习已经被检验过的现实建构工具(研究范式、问题框架、概念、技术、方法等),另一方面又必须具有一种严肃苛刻的批判性情,表现出无畏地质疑这些工具的倾向。因为,一个研究对象的科学建构,并不是能够通过某种开创性的理论行为,就能够一劳永逸地予以解决。
8.[法]皮埃尔·布迪厄、[美]华康德著:《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北京:中央编译局出版社,1998年版,第208页。
9.Bauman, Z.(1987)Legislators and Interpreters: On Modernity, post-modernity and Intellectuals,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0.[美]道格拉斯·凯尔纳、斯蒂文·贝斯特著:《后现代理论----批判性的质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第379页。
11.特别是由于受学究式思维定势的支配,一些人把实践建构活动看作是一种人为设计的产物,对个案研究和案例教学的忽视,对各种研究方法和分析工具随心所欲的使用,不能说与此无关。
12.[法]皮埃尔·布迪厄、[美]华康德著:《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北京:中央编译局出版社,1998年版,第3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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