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文化:反省文革的一个角度
王友琴
(写于1986年8-10月)

岁月流逝。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结束也已十年了。据说,现在低年级的大学生,已经不知道“四人帮”是哪四个人,尽管这四个人曾因其猖狂肆虐、以及因其被“一举粉碎”而给中国生活带来巨大变化而家喻户晓。事实上,连那些在成人时代经历了“文革”的人们,记忆也淡漠,他们言谈之间或发表的文章中提到的“文革”,往往与历史相差甚远。历史正在被忘却。如果历史能因忘却而不再重演,那实在是大幸运。但历史自身已经多次告诉我们相反的结论。遗忘恰愉是通向灾难循环再现之路。对往事的记忆和分析,才能增强人们对未来的把握能力。

随着思想的深化,从控诉个人遭受的苦难和“文革”的恶果,转向较多地探讨“文革”的原因,是很自然的事情。“果”由“因”而来,要想不再重食苦果,就得克服它在成因。 “文革”的成因,应该用一个时下很流行的词汇来形容,即“多元”的。“多元”似乎常被当作“多样”使用,但更确切的意思应是“多原因”的,由多个相对独立的自变量决定的。说“文革”的发生发展是多元的,是指它的成因可能包括:发动者的意图和方法,林彪和“四人帮”的阴谋活动,法律制度方面的缺陷,现实社会关系及权力结构的制约,经济因素的影响,等等。如标题所示,本文试图分析其中的一个部分,即文化的原因。 这里所说的“文化”,指的是卷入“文革”的大多数人的一种观念系统及心理状况。几乎所有的人,或多或少都参与了“文革”,作为一种行动,受到来自外部的命令和来自个人内部的某些信条的双重制约。后者是指人在某种处境中成长而在内心建立的具有约束性的行动准则。具有普遍性的这类准则,是文化模式的重要构成。本文着重讨论这种内源性的行动原因。这也许不是“文革”发生的重要原因,但是,如果排斥这些原因,我们将无法解释“文革”的一些重要特征。“文革”是在“群众运动”的口号下兴起的,煽动起很大的狂热和普遍的暴力行为,虽然实际上受伤害最大的正是群众。对“文革”的打击对象的迫害往往是用“群众专政”的方式进行的,使用这一方式比判刑监禁远为普遍。极少数几个人,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操纵控制着几亿人。除了强权的裹挟和谎言的欺骗之外,显然还有另一些看不见的手支配着人们对当时发生的种各事变的反应。或者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正是我们文化中的负面因素强化、扩大了“文革”的灾难。 当我们追寻文化原因的时候,必然会联系到所谓“传统”。“文革”是一种民族生活中少见的反常状态,但通过对事实的分析,将会使我们看到,无论发动者还是被发动者的思想,都带有传统特色。存在着那么一个“文化的边界”,人们的思想行为局限于某个文化圈子里面。但是人们并不完全自觉那些久已存在的东西。所以,本文所分析的种种文化因素,有些是在意识层面的,有些是在非意识层面的,还有的,可能是某种人格分割的结果。 1、由于一种非现代的法制观念,人们在恶性的权力膨胀面前丧失了理论的批判能力和自卫能力。“权”,竟成了可以“夺”的东西。

至今,我们仍然可以在所谓“伤痕文学”中看到这一类的人物形象及故事情节设计:一个忠心耿耿的、工作出色的、学有专长的、善良正义的……好人,在“文革”中被“揪”出来,被批判斗争了。

自然,指出“文革”中被迫害者的善良甚至杰出,是证明这种迫害的罪恶的很有力的方法。然而,如果这些被迫害者是坏人--犯有一般公认的错误或罪行,或者,如事实那样,大多数是一般的人,并不特别好或特别坏,那么,这种迫害就会增加合理性或合法性了吗?所以,这种方法实际上可能扭偏了人们的视线:过分注重了迫害对象是否好人或以为平反就解决了一切,却忽视了“迫害”这一方式本身,--这一动名词不仅意味着对它的对象的损害,而且意味着它选择对象的原则的错误,意味着不经过法律的程序、在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的情况下,由非法律机构来剥夺人的基本权利。这一方式的错误,并不需要用迫害对象的完美来反证。人类经历了千辛万苦,才建立了现代科学技术和工业文明。现代社会生活的规则,也是经历了同样的艰辛才建立起来的,对我们的生活现实,也有同等重大的意义和作用。

最高权力并不意味着最大的权力或无限制的权力。但是,1966年初夏,当“文革”的打击对象由“三家村”扩大到各个单位的“牛鬼蛇神”时,当时大多数人对这种权力的恶性膨胀很少注意。被作为运动对象的那部分人往往深感委屈和不理解,急于表白或检讨自己以求过关。对运动有反感的群众往往也只停留在认为那些被“揪”的人是“好人”,是“搞错了”。人们难以在思想原则上对那种越出法律把一些人打成“牛鬼蛇神”,并对“牛鬼蛇神”进行随便虐待的情况作出批判,在当时的那种高压之下,自然更不可能进行有效的抵制。唐代诗人杜牧发明的“牛鬼蛇神”一词,本是用来形容诗的“虚荒诞幻”风格的,后来转为比喻坏人,“文革”中就变为一种实指,更不要说前面还冠以“横扫”这样专横可怕的动词了。这是一个荒诞的现象:“文革”中,一方面是文学艺术在政治行政手段下大受摧残,弄得八亿人看八个戏。另一方面,一些本属文学的词汇,夸张的,比喻性的,又大量进入本该要求用词精密准确的政治、法律范围,比如什么“牛鬼蛇神”“帽子拿在群众手里”,“挂起来”等等。这种“一元化”的结果实际上是回到精神领域的混沌状态,原先在不同领域发生的分化进步被代之以混乱倒退。个人和群体的思考能力在这种混沌中退化。

从1967年1月的“一月革命”开始,进行了两年的“夺权”斗争。对社会具有重大影响的权力,变成了用一个简单的动词“夺”就能易手的东西。同时,这种“夺”又是在最高权力指导下进行的。权力的授予,权力的内容,权力的行使,权力的转移,种种复杂的问题,人类用了几千年时间加以探索的问题,一个“夺”字便囊括了。然而接着又几年都“夺”不清。在“文攻武卫”口号的煽动下,两派武斗,伤亡很多人。这一阶段所分的两派,誓不两立,刀枪来往,高音喇叭昼夜对骂,奇怪的是宣传口号的思想却并没有什么两样,都声称自己最忠于领袖、忠于“文革”,攻击对方是反当时的“革命路线”的反革命。于是,“夺”变成了缺乏思想原则或政策方面的意味而纯粹围绕“权”的斗争。“文革”中最响的口号之一是“路线斗争”,确实在政策方面有一条极左路线的推行,但另一方面,还有这种无路线分歧的争夺,以人划线,重在权力。两派都希望得到当时拥有大权的“中央文革”的支持和认可,并无不同的政治理论主张。这种派性斗争的性质,决定了它们往往通过不公开的阴谋的方式进行,或者就变成某种武力冲突。这种重权力而缺乏社会理论主张的斗争,体现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某种传统。这种传统造成了历史上多动乱而少变革的情况,社会进步受阻,给老百姓带巨大苦难。这种现象所代表的深层观念,给老百姓带来巨大的苦难。这种现象所代表的深层观念,深藏在中国传统文化之中。比如,在《三国演义》中,那些曲折复杂的“三国”之间的斗争能引起人们的兴趣,首先就建立在对这种争斗的“有趣”表示接受的基础上。人们很少会问,三国争斗的实质性分歧是什么?或者,这些争斗是否含有实质性分歧?一种对权力的内容和行使、对法律的应用范围的非现代观念,使人们在接受“文革”的种种做法时,并未觉得发生多么严重的精神和价值体系方面的震动或冲突,往往只是在身受痛苦后才产生不满的念头。 1966年6月,运动全面铺开的时候,首先是从大、中学校开始的。正如后来“十六条”说的,“一大批本来不出名的青少年成了革命的闯将”。剃阴阳头,挂黑牌子,用皮带棍棒抽打,都是在北京的中学里首先发明的。中学校长和教师,成为“文革”中地位不高而受害很深的一部分人。多年之后,人们有时用原谅的口吻说到那是一些不懂事的孩子受了蒙骗,这些人自己也可能这样想。其实,文革开始时,当时高中二、三年级的学生,已经年满十八岁,大学生的年龄更大。他们已经具有成年公民资格,有选举权,他们本来就该拥有相当程度的判断能力,否则,似乎就得修改宪法,提高选民的年龄下限。而且,这些人的教育程度,在平均线之上。把“文革”中的野蛮行为归因于经济不发达、文化程度低、愚昧无知等等,是有道理的,但也太嫌粗略。因为“文革”的暴行恰恰是在学校--相对来说文化高的地方开始的。学生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发展到对校长、教员大打出手,中学校长和教员成为“文革”最早的一大批受害者。但教育工作者首当其冲的受害,也说明了需要反省教育工作本身。一个高中学生,可能已经拥有了选举权,也掌握了一些自然科学知识,知道了什么是元素周期表,知道怎样用数学模式描述自由落体运动,然而,却没能确立现代社会生活的一些基本准则并缺乏独立判断的能力。他以前没有打老师,可能并非因为他在思想上认为法律不授与他这种权利,而仅仅因为没有机会,所以一旦环境许可,他很快就打起来了。当然,这样的问题在成年人身上也是同样重要的。

“造反有理”曾是“文革”最激动人心的口号之一。一种现代“造反”在一段并不太久的非常时期内被鼓励发生,它和传统的“造反”不同,但在某些层面上,它留存了传统的深刻烙印。

2、对他人痛苦的无所谓甚至幸灾乐祸态度,使人看不到社会失去公正法则自己也将身受其害。一种下意识的残酷使人难以超越个人或集团的既得利益正视事实并维护正义

“文革”造成了数十万人丧生。“文革”结束后,为数百万人恢复了名誉。按照“文革”的惯用语,称它的打击对象为“一小撮”。实际上,这“一小撮”的数字的绝对值很大。制造灾难的元凶,以及他们的死党,已经受到审判,这些人的数目不大,不用其他人反对,只要其他人保持中立,这些人在数量上也远远无法和“一小撮”相匹敌。这些人在人数上占极小比例,他们才真正是“一小撮”,他们控制、镇服一大批人,必然是通过一个复杂的关系及过程进行的。 首先,被打击者是分切成一批一批的,是有一个百分比例的控制的,以保持被打击者在批量上尽可能接近“一小撮”。“一小撮”是一个耐人寻味的字眼儿。以“撮”来作为人的度量单位,自然是包含了对人的蔑视与污辱。“小”,则是欺骗、安定“大多数”的有效的精神威慑武器--使“大多数”感到一种虽不牢靠然而毕竟存在的安全感,感到自己不属“一小撮”之列的幸运,感到“一小撮”总是要完蛋的便不再同情他们或怀疑他们是否真的有罪。甚至“一小撮”被打倒,腾出了房子和职位等等,对其他人不无好处,更不要说因为自己“没问题”而带来的优越感了。这种打击“一小撮”的方法对人类深具腐蚀力。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纳粹在党在奥斯维辛集中营杀害了六百万犹太人。但这个数字是战后才被揭露的。这些犹太人一小批一批地从各地运来。一方面是保密,另一方面是冷漠,使大多数人难以及时重视小部分人的苦难。当然,最后,大多数人也吃尽了战争的苦头。 “造反派”是现在电影、小说中“反面人物”,好象面目都差不多。实际上,作为“文革”中一种积极的、走红的人物,“造反派”并不总是同一批人,或者他们的名称也有过几次改变。常有文章控诉“文革”对自己的迫害。如果把各篇文章拼接在一起,会发现这一文章中控诉别人的人,可能正是另一文章被别人控诉的人。倒也未必是作者说了假话,因为各自说的是“文革”不同时间的事情。只说别人不说自己,确实显得“厚脸皮”。这里并不想对这种情况作更多的批评,只试图说明这种情况是怎样产生的。如果说今天容易发生的错误是只记得自己被整而忘了自己整人,那么当时的问题则出在自己身受痛楚时才反感“文革”,灾落他人时却不管不顾。 几年以前,作家冰心说到“文革”中有幼儿园的孩子强迫阿姨喝痰孟里的脏水时,提到两种有关的解释。一种认为孩子是受了“革命口号”的蒙骗,另一种认为残忍行为来自“人性恶”。冰心赞成前一种。当然,如果只是为了原谅孩子们,前一种解释自然是适宜的,但后一种解释其实也能成为一种原谅理由,因为这种解释只追究天性的因素,却排除了人的选择可能。如果人不拥有选择可能,那么他自然也不必对自己的行为负有道德责任。实际上,这两种解释都是简单化的。残酷行为显然和“文革”领导者的支持、纵容及暗中指使有最大关系,但报纸上也登过“要文斗,不要武斗”这样的话。种种耸人听闻的酷刑的细节,一般并非由指令性设计而来。想象力和创造性为什么朝这一方向发展而不朝相反方向呢?这很难用对“革命口号”的服从作出充分的解释。另一方面,把问题一下子归结到至高至深的“人性”上,又过分简化了事物发展的中间过程。就算人类有攻击的本能,但攻击什么,怎样攻击,则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文化性的习得。当然,对幼儿园的孩子们来说,他们正处在文化模式的学习阶段中,和成年人不同。 看起来,林彪,“四人帮”这些人具深谙控制、操纵群众的方法。狂热的崇拜和绝对的服从往往和残酷的行为互补。他们要人们服从他们,听命于他们,为他们扫除敌人。他们可以强迫人们这样做,但也可以给予人们一些“好处”使他们这样做。这“好处”可能是物质的奖赏,职位的提升,还可能是给予一种虐待同类的特权,或者,欣赏别人的痛苦的资格。后一类给予是廉价的,可以说不费一文,然而,不但具有极大的破坏性,而且具有很强的诱惑力。一个普普通通的、曾被教师管着、被考试压着的学生,忽然获得生杀予夺的大权;一个默默无闻的工作人员,忽然出人头地,高踞于万人之上。这种前所未有的快乐体验使他们乐于执行某种罪恶的命令以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内心缺乏道德感的人不可能战胜这种诱惑。况且这些诱惑又有种种“革命口号”包裹于表面。这些口号,在语言修辞上,是夸大的,虚张声势的,迎合了一种自我膨胀的心理取向。关于那个时候的文字语言风格,就非常值得研究。回顾“文革”历史,最狂热最绝对的服从和崇拜往往是和最严重的迫害行为同步发生的,这是令人深思的现象联系之一。 事后,一些人说,他们是受骗了,他们当初是出于革命的愿望等等。他们说得很真诚,也很少或不提那些年里造成的悲惨事情;也许,他们大概也不知道,没听说。“文革”十年,我们真的就象小《牛虻》里那个早年的“牛虻”--亚瑟吗?由于种种原因,五、六十年代很多人读过这部小说。在小说里,亚瑟向神父忏悔自己的嫉妒心时,无意中泄露了革命活动的秘密。如果我们真是亚瑟,未尝不是件好事。因为这种说法可能使我们推托掉自己的责任,推卸掉良心上的重负。--然而,可能正因为这种心理的需要,我们的记忆才替我们编造了一个简化了的或者美化了的过去。记忆,是有选择的。人很难记住那些不想记住的事实。特别是在今天“全面否定文化大革命”的口号下,社会大思潮转换了方向。对于“文革”,人们会记得“我受了迫害”,却可能“忘”了他怎么加害于人;人们会说,“我早就觉得不对了”,却“忘”了他当时洋洋得意,唯恐别人不知道他那有幸受宠的地位。正视事实的结果是不愉快的。所以,你难以承认你的邻居被抄家时你无所谓的心情,如果你们吵过架,你还可能闪过“活该”的念头。同样,你也很难承认当你的某个很出风头的同学被游了街,你也会有过“谁让他那么骄傲”的想法。更不要说,在批斗会上,因为上纲高,嗓门大,拳头重,你会获得某种赏识和青睐,这使你乐不可支,野心勃勃,一心只想表现得更加出色一些,却不想你攻击别人是“特务”、“反革命”之类是否具有证据,将给别人带来什么后果。如果你说你从来不曾思考你行为中的善恶问题,那么不会是因为来不及,多半是你有意无意地回避了这个问题。 别的人,哪怕仅仅是一个人,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我们如果保持缄默,听之任之,那么就意味着我们承认这一不公正原则。现代社会的基础正是一些具有普遍性的法律原则,所以,一个现代人必须关注社会生活的原则问题,从而也关注别人的痛苦。中国传统社会则不同。和一种“差序格局”的社会结构相适应,形成了一种以自己为中心的、差序性伸缩的道德范围,或者说人们往往多利害关系的考虎,少是非原则的关心。“文革”的教训说明了这一传统必须转变。 六十年前,鲁迅曾说明他弃医从文的原因之一,是他在医学学校里看到的一些幻灯片子。幻灯片是关于日俄战争的,这一战争的目的之一是争夺在中国东北地区的侵略权益。幻灯片上,日军正确下一个替俄军做侦探的中国人的头颅示众,许多中国人围着观看这示众的情形。这种麻木和冷酷,使鲁迅对国民精神的病态产生了极其强烈的感独。这种“看客”态度起码错在两个方面。一是使人丧失了是非心和道德感,人格退化。二是使人们在欣赏别人的痛苦时纵容了这种制造痛苦的原则,最后免不了弄到自己头上,大多数人都吃大苦头。也许,正是一个羞为“看客”的想法,促使鲁迅拿起笔来介入生活,试图改变生活。然而,这不容易。用“全体利益”来说服人是困难的,因为一个人享有的是个人的利益,比如,经济落后使我们的生活水平低了,但是一个想改变自己低生活水平的人却不必非依靠于发展经济改善全体生活水准,通过增加自己在一个总额不变的财富中所占有的份额,也能达到目的,而且,看到其他人没有他所有的,往往使他更感惬意。所以,除了呼吁人们反省自身、改善道德之外,必须通过法律制度,遏制种种无用有害的争斗,把生活的活力导向那些生产性的、富于创造性的活动中去。 揭示一些令人难堪的往事,并非为了针对某些个人,不过是为了说明,如果不能克制自己低层的欲望,不能经受权力--残酷的诱惑,不能超越既得利益去关心是非原则及生活前景,就算第一次是“上当受骗”吧,第二次、第三次还会继续如此。

3、大跨度的虚伪,造成普遍的人格分裂。这种分裂消弭了心灵的紧张,但做戏式的行为也使生活失去了实实在在的力量。

读过《儒林外史》的人,必定会记得小说揭露的一批形象生动的关于虚伪的故事。虚伪也许是文明社会难以避免的东西。因为社会生活中的道德、行为准则,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为了控制人类一些原始的、本能的欲望,所以它们之间总是相冲突。由于这种约束,一个人的行为,往往并不符合他心里的欲望。病的发生。但《儒林外史》表现了另一种虚伪,不是心灵和行为的冲突,而是行为和行为的矛盾。读书人可以满嘴“仁义道德”,可以背得出“圣贤”种种教导,但他们做起事来,却并不遵守这些,而且,并不为此感到内心不安。小说当然是虚构的,但历史事实也告诉了我们这种虚伪的严重程度。孔孟之道、仁义道德,讲了几千年,和把女人的脚人工制成残废、把男人阉割了做太监这些举世无双的文化现象并存,彼此相安无事,各时各,无所谓。这也给后来的批判者带来了麻烦。如果只批评那些“圣贤”书上的话,可能曲解了整个生活事实,因为有些话本是只说不做的,另有一种特别的功能。

这里使用“大跨度的虚伪”,指的是矛盾着的两端,中间相隔太远,差得太大。比如,一个人说的是他想改善孤儿院的伙食,实际上,他只肯捐给孤儿院无济于事的两块钱。这是一种虚伪,但是一种跨度不算大的虚伪。说的和做的一旦拉开了距离,好象橡皮筋拉长后产生一种紧张,毕竟还对人的行为有所约束,使他不致走得太远。但是如果说的和作的差得太大之后,比如他说他要把自己的整个心都献给孤儿院,同时却贪污公款大吃大喝,这时,紧张已不复返存在,好象橡皮筋拉得过长,断了,人格的两端分裂开了,彼此不同,却并不紧张。比如《儒林外史》里两个讲“纲常”的秀才舅爷,妹子一死,妹夫把姨太太扶了正,这两位收了妹夫的银子,就再不管什么“纲常”不“纲常”了。小说没有描写他们的内心活动,但想来也没有什么内心冲突,所以小说也就不写了。再往后,这两位可能也依然又讲纲常又捞钱地活下去。

“文革”中,林彪,“四人帮”的虚伪也可以说是达到了“史无前例”的程度。他们的口号是反对“封、资、修”,是和传统的私有制及私有观念“彻底决裂”,甚至还提出“狠斗私字一闪念”的说法,树立这方面的样板人物。做人要做到私念“闪”一下都没有过,实在是太“完全彻底”了。另一方面,他们争夺权力,玩弄权术,大搞阴谋,生活上也腐化堕落。---当然,由于他们是上层人物,当时一般人不可能了解他们的那一面。但是,却使在公开的政治生活中,这种分裂也是严重的。

比如,“劳动光荣”这个口号,很多年里一直叫得很响。“文革”主要在文化教育单位的党的机关进行,被冲击的人基本上都是非体力劳动者,运动一开始,各单位“有问题”的人便被命令去劳动。到1966年8月,各单位有了人数众多的“专政队”,又名“劳改队”,而“牛棚”则是晚些时候才出现的说法。“劳改队”的“牛鬼蛇神”们要唱“牛鬼蛇神歌”,以及扫马路、扫厕所等等。机关单位没有我少正经活路可做,就让“牛鬼蛇神”们在大太阳底下拔庭院里的草。把劳动视作一种侮辱,一种惩罚。所以,事实上,“文革”弄得劳动越来越不光荣了。更不要说极左路线破坏了国民经济,人数最多的体力劳动者农民生活困难,很难让人羡慕。在中国传统文化观念中,轻视劳动的思想是很重的,这和体力劳动者劳而不获的传统经济结构相适应。长衫、长指甲这些上层阶级的服饰标志都是和不进行体力劳动直接相关的。“文革”中,说“上山下乡光荣”,“走‘五七’道路光荣”,实际上,家庭出身有问题的青年首先被派往边远艰苦的农村,而且几乎没有回城的希望;受到批判的干部才长期留在“五七”干校劳动。所以,为了证明自己政治身份的优越,人们也不会热心参加劳动。

粉碎“四人帮”后,从1978年下半年到1981年底,纠正了三十万零一千余件冤、假、错案。当时,这些案子的罪名都是“三反”、“反对文化大革命”等等。事实上,并不存在那么多的反对者。这种平反于是便含有了双重的含义:一是纠正当时的审判原则,二是纠正当时的假造的事实。后一问题则跟道德水准明显有关。如果一个人真的相信,“狠斗私字一闪念”这样的口号,他怎么可能捏造事实、制造假案呢?“文革”有一个重要的口号叫做“触及人们灵魂的大革命”。大量的假案,说明了“文革”对人们灵魂和道德的腐蚀与破坏有多么严重。

除了那些根本不进行自我反思的人,或根本缺乏这种能力的人,一般人在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的这种矛盾时,会感到苦恼。如果这种苦恼能延续保持下去,可能产生试图认识及改变这种情况的冲动。但是,改变是困难的,尤其当看到周围的人们可能采取另一种态度时,又加上了一层因自己与众不同而产生的恐惧心理需要克服。但是,这种苦恼长期留存将引起精神的焦灼和紧张,于是,它就可能被导向另一方向,用一种圆通的办法来消弥这种紧张。可以说一套,做一套,可以在这里这样做,到那里那样做。把人格中在逻辑上非一致的、矛盾的东西索性分割开来,也就避免了可能发生的紧张。但这种“人格分裂”,也不是一种完全的“分裂”,只是容忍自己行为的不一致性,放弃保持自己道德原则中逻辑性一致的努力,把一种行为的分裂统一于更低一层的私利之上,以保持或获得一些安全或物质利益。一些最“聪明”的人通过这种分裂得到了好处。他们高喊“破私立公”,“斗私批修”,“扎根农村”,当然,还要辅以别的一些办法。于是,他们得到了职位提升或进大学之类机会,得到了较好的物质生活。他们得到了一些东西,虽然他们并未给人民带来过什么实际利益。次“聪明”的人则小心翼翼地找寻或守卫着自己的某个关系,某个“后门”,某个能钻过去的空子,一边仍然说着好听的假话,空话、大话。如通常所说,他可能是“看透”了的,但他的这种“看破红尘”并不意味着真是“四大皆空”、无我无欲、超越现世了。“看透”往往只是一种了解世故而又抛弃了是非心或道德感的状况罢了。

一旦虚伪变成了心安理得的事,情况就加倍严重了。坏事情的存在,毕竟还不意味着大家认为它是好事情,如果一旦坏事情被当作还可以的事,就更少纠正的希望了。一个作家,可以把一些自己也不相信的话写在纸上;一个干部,可以说上一通爱国爱民的道理,然后又用公款吃喝玩乐……。这类对自己行为中的矛盾无所谓的态度,使得生活好象成了做戏,真假难分。挥拳头,喊口号,跺脚,慷慨激昂,都不过成了可以担任的几个角色的一个。这种做戏感松弛了人们内心的紧张不安,消除了产生因文明压力而形成的精神病的危险,但是,这种分裂也使我们损失了那种认认真真正视人生的勇气和把握人生的力量。做戏做得多了,自己实实在在在的思想也的不到了,各种行动都变得软弱了。这是对一个民族生存活力的销蚀,虽然表面上并不使人感到痛苦。

也许,以上话语,全属多余。控诉历史,还不失为一种心理的宣泄;剖析事实,反省自身,不会令人愉快。最初看到一些反映“文革”的作品,主人公不是觉悟的英雄,就是陷于绝境的受难者,曾经感到毫异觉得和自己的经验不符,更不要说这些描写中往往存在不少人为编造也填补不好的漏洞。然而渐渐也悟出了编者用心良苦。这两种人都不存在的道德选择的问题。前一种是因为已经作出了选择;后一种人,身陷绝境,毫无办法,为了证明他的毫无办法,还得添加一些偶然因素,这样,他毫无选择的余地,也就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道德问题对他来说不复存在。这种“英雄+造反派+受难者=文革”的模式,虽然简约太甚,却也使人心安。对一段亲身经历的历史的认识,要从感性的真实走向理性的真实,首先就得克服一种内心的障碍--心灵由于惧怕正视事实可能带来的痛苦而产生拒斥。我们面临的问题,可能并不是仅仅是缺乏认识能力,而且还可能是我们不愿意对自己作出理性的、批评的判断。然而,既然我们已经经历了“文革”的苦难,也就不该惧怕正视历史。难道我们只配在高压下顺从,却不能在太平的年代主动承担相形之下多么微小的反省的痛苦?

把“文革”和“文化”相联系,强调“文革”的文化原因,并不是要把“文革”的责任推向一种虚无飘渺的根源。首先,不能把“文化”当作一个空洞玄妙的概念使用;其次,“文化”的内涵并不止于一些形容词所描述的特征;再者,“文化”也并不只体现于古代的经典著作中。文化活生生地渗透于历史过程中。文化的研究不能离开历史生活的研究。对“文革”文化因素的分析和思考,是我认为那种认为“文革”是和“五四”相似的对传统文化的“断裂”的说法,是轻率的。但我也认为,对这一问题进行切实的讨论,将有助于把时下正热的文化讨论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