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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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权到民主:自由主义的渐进思路
——批评冼岩
王怡
近年对自由主义的抨击往往有两种截然相反的妖魔化,一是左翼“民主派”因为自由主义的政治保守倾向,说自由主义其实和政府同流合污,代表资本和官商的利益,反对大众民主。一种恰恰相反,认为自由主义价值在极权政治语境下有可怕的颠覆性,说自由主义其实与政府为敌,搞自由主义社会就要乱。前者的极端人物如新左派的李宪源,后面的纵横家最近有个突出的,就是写专栏的冼岩。
我在关天茶舍、宪政论衡等思想论坛做版主时,冼岩(闲言)君就常来发文章。但他的文章我是很少能卒读全篇的。自由主义学者波普尔曾有文,名曰“反对大词”,对整全性的思维方式充满了警觉。因为任何整全性或终极性社会目标的背后,首先是一种类似的逻辑和语言野心。洗岩在《凤凰周刊》撰文,抨击当代大陆自由主义成为思想主流,必会导致激进。而追求自由主义的终极性目标,必会妨碍阶段性的政治改革之启动。他说中国要民主要自由,就要自由主义走开不可。其文充满对自由主义的误读,满篇大词如风车。可知作者读书不求作解,论政时又好乾纲独断。更吊诡的是,他开出来的药方或主张大多是90年代中期以来大陆自由主义基本诉求的改头换脸。而他抨击的东西,也大多是自由主义在极权主义政治阴影下一直辛苦予以反对的。因此他的文章大可称为“盗版式或流寇式的写作”,又仿佛是李鬼对于李逵的孰不可忍。
冼言最大一个问题,是对大词的一锅端。韩少功小说《马桥词典》中讲马桥这地方的人,把一切好的味道都叫“甜”,一切正餐之外的食物都叫“糖”。就像国人长期对“资本主义”的大一统认识,而且迄今也喜欢把不认识的高鼻子人统统叫“老外”,不耐烦去分他的国籍。这是见识少养成不求甚解的习惯。冼岩笔下的“自由主义”、“民主”、“西方模式”云云,都是这个层次上不耐烦的命名。阿克顿归纳,自由主义有两百多种。胡适当年的《自由主义》开篇也说过此话。顾肃先生最近出版大作《自由主义基本理念》,对欧美自由主义理念作了大陆迄今最完整的梳理。至于国内的自由主义,以对民主制度的亲近立场而分,光谱从左至右,有长期关注社会公正问题而呈自由民主主义倾向的秦晖先生,有以反激进主义和清理法国道德乌托邦模式著称的朱学勤先生,有以部分经济学家为主的新自由主义群体,有宪政自由主义与联邦主义的倡导者刘军宁,以及更重视英式普通法道路的古典自由主义者高全喜、秋风等人。今天当代大陆自由主义的主流无疑是英美自由主义。它在价值上对极权政治体制的否定固然具有颠覆性,但对今日的现实社会秩序尤其是市场财产秩序却是高度保守的。自由主义看重秩序,甚至仅次于专制主义。在无政府状态和专制制度之间,英美式的自由主义者会泪流满面的选择后者。这也是今日大陆自由主义与单纯民主主义的一个区别。因为很多在政治光谱上更为左翼的民主派,是宁愿无政府也不要专制的。这种思想抉策里面有一种纯洁和整全性的理想主义情结。这种情结正是导向激进主义和社会革命的源头之一。
因此冼言把“民主即行”和政治激进的立场安到自由主义的头上加以否定,实在令人哑口或者喷饭。他不但区分不了自由主义思想的理念与流变,甚至无力区分今日大陆自由主义、民主主义、新左派甚至民族主义所共用的“民主”话语。事实上,大陆自由主义自李慎之先生破题,浮出水面5、6年以来,最大一个特征就是保守主义趋向日重。
有两个思潮上的变化影响了这种保守主义的渐进姿态。第一是对自由主义与民主主义关系的审视。自由主义是民主主义的换代版本,刘军宁先生在90年代一个最大贡献是把自由主义的政治立场明确表达为宪政主义和法治主义。自由主义从政治学渗入法学,出现了贺卫方等一大批自由主义的法治主义者。对宪政制度“限权”与制衡功能的重视,对法治传统捍卫个人自由的重视,对直接民主和中国近代以来民粹主义革命的反思,以及摆脱民粹式民主幻想后对精英政治立场的重新肯定。当然更重要的因素是极权政治现实的语境限制,这些都使大陆自由主义的主流,把自由放在民主之上,不再将整全性社会民主变革视为当下紧张的现实政治目标,转而把捍卫公民个人权利、推进司法独立、拓展新闻与言论自由作为迎接政治民主化的三个渐进努力。
第二个保守因素来自对自由主义与传统关系的审视。60年代末在台湾,殷海光在病床上同徐复观握手言欢,这是五四以来激进反传统立场与传统文化的第一次和解。近年来认识到以儒家为代表的文化传统不一定与自由主义政治诉求相冲突。认识到自由根植于传统,根植于从当下开始的积累。这也是大陆自由主义最显著的一个发展。李慎之先生晚年修正反传统立场,他去年去世后,王元化先生撰文追悼。这一幕恰似殷徐二人的病榻之晤,也象征着五四以来大陆自由主义思想第一次与中国传统及文化保守主义支流达成了相互的谅解。最近,朱学勤先生提出政治转型是制度转型,不是文化转型。法学界夏勇等人重提“民本”思想,杜钢建提出“儒家宪政主义”,范亚峰等人则长期致力于“中道自由主义”的培养。自由主义与文化保守主义齐头并进,既反对政治上的激进,更反对文化上的激进。
但自由主义的保守趋向,只是路径的保守。仿佛走路时坚持不能毁坏一草一木,体现以“民权”为本的理念。但它的保守是以坚持自由价值的审视为前提的。在这种审视下,保守的自由主义认为政体制度最终必须完成自由民主转型,而且认为政治制度是可以在短时间内强制变迁的。自由主义的保守是看重自由价值在当下的培育过程,看重此消彼涨的一个和平的积累,而对政治制度的大变不急于一时。因此自由主义是保守为手段,渐进为目标。这与当前大陆思想界另一些放弃自由价值和批判立场,以渐进为手段、保守为目标的左翼保守主义大相径庭。后者有三个代表,一是法学界的朱苏力,以毛主义为骨髓的本土资源论。二是政治学的潘维,既反民主又反自由的实证主义法治观。三是经济学家康晓光,以国家主义为导向的行政改良派。
除了反自由主义的姿态大而化之,冼岩还有一个严重缺陷,他对自由主义的理解基本停留于哲学和文化意义。而对政治意义上的自由主义尤其是法治主义的自由主义缺乏认识。他批评自由主义以“自由”为最高价值,仿佛无边无际,会导致社会的激进与混乱。这个认识相当于毛泽东《反对自由主义》的水平。毛是故意搅混水,而对冼岩君一个善意揣测,大概只是无知者无畏。自由主义的思想背景大致是哲学与人文的,但自由主义的形成其实是一个自由的法治化过程。承袭苏格兰启蒙运动和普通法精神,休谟提出“法律下的自由”这一概念,后来洛克提出“生命、财产和自由”的公式,把“自然正义”落实为“自然权利”。这是自由权利化在英国的开始。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自由主义,因为千年之下“有国家而无个人”的局面,因此很长时间内自由主义也主要体现为文化和哲学上对个性的张扬,对个人主体性的确立。后来张君励起草民国宪法,还是国家主义的底色。国民党在台湾,张佛泉1954年提出“诸自由即诸权利”,从此台湾自由主义走向民权和宪政的诉求。这是自由权利化在中国的开始。大陆80年代走出坟墓,重新经历了一个个性张扬的时代。但90年代末自由主义重新浮出水面之后,大陆自由主义的政治学和法治主义维度开始迅速凸现。直到近年法学界和政治学界一批自由主义人物的出现,自由的权利化表达开始成为大陆自由主义的主流。自由的权利化表达,与自由主义强调秩序、反对激进社会变革的立场正是一致的。
冼岩说自由主义要“民主即行”,要“终极性目标”。他开的方子是以维权和反腐为主的“网络民主”。这里的诡辩又有二。
第一因为缺乏对自由权利化和法治化的理解,他把自由的价值视为一个永远达不到的、永远与现实政治构成紧张甚至否定关系的所谓“终极性目标”。这个指责看起来很滑稽,因为这正是大陆自由主义长期以来对历史目的论的各种社会乌托邦的批判。自由主义是一种最低调的社会政治理想,是一切政治学说中距离历史目的论和任何政治终极性目标最远的。除了保护民权之外,国家别无“超越于一切社会成员之上的共同目标”(哈耶克)可言。自由主义精神最集中的体现就是宪法。因为只有在体现自由主义价值的政体下,才有真正的宪法概念可言。宪法最基本的一个特征是永久性,就像公司的永续性一样。只有摒弃了任何历史目的论,宪法才可能是一部永久性宪法。自由主义的国家学说是一种非目的论的国家学说,因此权利化的个人自由在宪法秩序中,即是终极性的,又是当下的。国家的最终目标和你手上的一碗面密不可分,所谓“道在屎溺”。而在任何目的论的国家学说中,国家的目的和公民的当下是永远矛盾的。这才是激进主义的根源。譬如在大陆,几乎每一个未成年人都仍然要宣誓,说“时刻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在这样的政治誓言下,宪法在本质上只是一部临时宪法。因为这个政权赖以存在的意识形态的目标,就是要煽动颠覆这个政权。
第二,所谓不要自由主义要“网络或信息民主”,不过是对大陆自由主义近年来所提“民权运动”的命名争夺。我在去年底中国《新闻周刊》回顾孙志刚案件以来的民间维权浪潮,曾提出“新民权运动”的概念,得到诸多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响应。我们认为大陆自由主义的诉求,在较长时期内必须从民权运动开始积累。一方面在当下推动公民维权,保守个人正当权益。以便在政治民主化到来之前固根本,去戾气。另一方面借助个案的维权,逐渐在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这两方面积累压力与经验。事实上,去年以来一系列民间维权、网络维权和公开签名信运动中,涌现的一大批学者作家律师,如许志永、滕彪、贺卫方、萧瀚、杨支柱,秋风,周伟、杜导斌、李健、刘晓波、余杰、任不寐、李建强等,以及更多的吹鼓手如在下,几乎都是持自由主义立场的公共知识分子。迄今在自由主义知识群体之外,还没有其他立场的知识分子群体,知行合一地出现在当下这一分散化的民间维权与网络运动中。唯一例外大概是李思仪一案中康晓光先生令人尊敬的表现。所以冼岩能将这样一种争民权的渐进道路,也标榜为自家反自由主义的主张。这就不像无知,竟有些谵言不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