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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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在希伯来圣经中的表达及其与宗主盟约之关系

四川大学宗教所 田海华


本文着重论述了希伯来圣经中所表达的耶和华与以色列人之约关系,分析其由来与表现形式,认为耶和华与以色列人之约关系形成于较晚的时期,是申命学派与祭司典作者所编修的产物。此外,在古代西亚浩瀚的文明中,本文呈现希伯来圣经之约同宗主盟约密切的历史关联。这种关联不仅是结构性的,而且,在语言表述与观念表达上,二者有诸多的平行。爱与责任构成维系约关系的重要内容。
一 前言
在希伯来圣经中,约的观念与形式具有多样性与复杂性,本文只以耶和华与以色列之约关系为探讨的重点。 耶和华与以色列之约关系的形成与发展,贯穿希伯来圣经之始终,但是,约作为观念,希伯来圣经本身幷不能提供一个起源性的描述,换言之,立约的观念源于古代西亚。十九世纪末,威尔豪森已经对耶和华与以色列之约关系(covenant relationship)做出普遍评价。依照文本假设理论(Documentary Hypothesis), 他认为约是在较晚的时期出现,即公元前八世纪,或七世纪,指出神权论的约(theocratic covenant)幷不存在于摩西时代,拒绝摩西为五经的作者身份,而且,在数个世纪里,认为约对以色列宗教幷不具有首要的重要性。他主张“伦理一神论”的先知运动发展了约的意义,使之适于一个更为高级的宗教,也就是说,以色列以约的形式同耶和华相联合的观念,幷非与生俱来,也非神秘的仪式,而是伦理化的产物。 1933年,艾克罗特(W. Eichrodt)在其《旧约神学》中大张旗鼓地宣扬“约的概念”是旧约“优先而统一的范畴”,宣称约关系的古老性与中心性,认为自摩西时代开始,以色列与耶和华之关系的基础就是约,同时,约的观念也是理解古典先知的关键,这可以从其醒目的标题看出:“约的关系”﹑“约的章程”﹑“立约上帝之名”以及“立约上帝之本质”。
二 约的由来及表达
二十世纪中叶,随着古代西亚考古发现与圣经历史批判(historical criticism)的兴起,这一观念开始发生转变。门德豪尔较早利用考古发现,将希伯来圣经中的约同赫特宗主盟约相类比,重构以色列宗教中约的观念。 此外,麦卡锡批判了艾克罗特这种对希伯来圣经中约之主题的强调,质疑早期以色列人在其宗教崇拜中已经具有对西奈之约的意识,认为将希伯来圣经中丰富的约的概念强行纳入一种单一的形式,幷不符合希伯来圣经中约观念的复杂历史。 在希伯来圣经的叙述里,约所呈现的上帝与以色列之关系,似乎亘古悠久,同以色列的历史由始而终相伴随。实际上,约所描绘的上帝与以色列之关系的生动形象,是在以色列历史之相当晚期才得到充分的表达,属于申命学派或者祭司学派在巴比伦被掳或被掳后著述而成。虽然,希伯来圣经包含对约之观念的各种详尽阐述,包括各种丰富而复杂的形式,但幷非指约的由来,也就是说,希伯来圣经中对约及立约关系的叙述,幷非原初而古老,而是对圣经之外更悠久的约传统的参照与传承。

希伯来圣经中,“有两种类型的约,即应允的与义务的,前者反映在亚伯拉罕之约与大卫之约中,后者表现在上帝与以色列之约中。” 坚持历史批判研究的学者普遍认为,在希伯来圣经中,“那些论及耶和华与以色列之关系为约关系的圣经文本,比如,《创世记》15章,《出埃及记》19︰3b-8,以及《约书亚书》24章,都是在以色列历史的晚期形成的,是申命学派所炮制的神学观念的结果,也是祭司学派着手处理约这一概念,幷将之塑造进入这个历史系统的产物。” 就《创世记》15章而言,尽管在正典中,这段经文显得很“古老”,实际上却不尽然。这段经文对于理解立约的特点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因为,立约这一习语,字义为“割约”(cut a covenant), 而《创世记》15章为这一习语的运用提供了清晰的注解。在立约的仪式中,动物常被宰杀,幷被分割或肢解,作为是违约的像征。当立约方从动物肢体之间穿过而起誓时,他们恳求受到咒诅,他们会说:如果我违背了约,我就要像这动物一样被杀戮之类的话,也就是说,被宰杀的动物是自我咒诅的像征。 在这里,耶和华与亚伯兰立约,耶和华以烟雾与火把的形式神圣显现,幷从肉块中经过(15︰17)。这样的立约仪式,可能是古老的,但是,将之运用于亚伯拉罕,幷使之作为耶和华与以色列之约关系的开端,却是在以色列历史的后来形成的。与此段经文相平行的是《耶利米书》34︰18-19,其中的动物亦是对半分割,立约者从中经过,而违约的惩罚极其严厉,幷联系到了被掳的历史经验:

我(耶和华)必将他们交在仇敌和寻索其命的人手中;他们的尸首必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作食物。幷且我必将犹大王西底家和他的首领,交在他们仇敌和寻索其命的人,与那暂离你们而去巴比伦王军队的手中。(耶34︰20-21,译文来自中文和合本圣经,下同)

此外,《出埃及记》19-24章与32-34章,也都受到晚期圣经传统的影响,尤其是《申命记》与申命学派历史 之影响。“约的起源,以及表达耶和华与以色列之约关系的象征,是在以色列历史相对较晚的时期得到充分的表达,这主要归功于希伯来圣经两大重要来源所组成的作品的浸染,即《申命记》与祭司典作者的作品。” 故此,以上的这些经文都不能视为是耶和华与以色列立约之观念的起源。显然,《申命记》对圣经中这一观念的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甚至,“在《申命记》著述的时代之前,约这一术语的运用是罕见的。而只有在《申命记》中 ,它逐渐成为一个中心概念。” 《申命记》的著述同约西亚的宗教﹑社会与政治改革相关(约前622/623年),其意识形态是要实现宗教崇拜的中心化,即将所有的宗教崇拜活动集中于耶路撒冷,幷只崇拜耶和华,这一改革的“运动”所呈现的意识形态,同样反映在“历史书”中(《约书亚记》至《列王纪下》)。这种意识形态不仅改变了以经验为依据的制度,比如,废除地方性的崇拜活动及场所,而且,也重新书写了以色列文学史,就是通过特定的语词表达,将早期的文本加以创新,赋予它们新的意义,使之符合当下改革的语境。《申命记》独特的写作结构反映了立约的仪式,是对西奈之约的“重述”。 威恩弗德直接指出《申命记》作为“教导之书”(sefer ha-Torah ha-zeh),表述了摩押平原之约,其结构与叙述采用了古代西亚盟约的传统样式,尤其是公元前第一个千年的盟约。

三 约与古代西亚宗主盟约之关联
要探讨希伯来圣经中约的观念及其起源,我们不得不回到希伯来圣经之母体——古代西亚。“我们无可否认的事实是,约作为契约,同律法直接相关,不仅是美索不达米亚之闪族人生活的要素,而且,也是叙利亚以及小亚细亚非闪族人民生活的要素。我们应该看到,盟约文本几乎出现在整个古代东方文明所覆盖的地域中,它们为人所知的时间远远早于以色列出现在世界历史舞台的时间。我们必须要留意来自以色列周边环境的这一因素,以及将之纳入圣经启示中的意义,寻索它是究竟何时以及如何发生的。在我们对盟约与旧约的最初比较中所发现的证据,显示了以色列确实运用了盟约的结构去表达它同耶和华所立的约。” 如果《申命记》的叙述结构表现了约的结构,而且,其所要表达的观念是要建立耶和华与以色列之关系,那么,这种约之关系如何同古代西亚盟约中的约之关系发生关联?麦卡锡(Dennis J. McCarthy)认为《申命记》28章中的咒诅(17-68节)类似于叙利亚盟约与亚述盟约中的咒诅,而同赫特盟约不具相似性,同时,他将这些咒诅同古代近东的盟约中的咒诅作了比较,发现相似处最多的是1956年发现的以撒哈顿(Esarhaddon,公元前681-669年在位)盟约。 该盟约为理解《申命记》中的约观念,提供了新的亮光。亚述盟约同《申命记》中的约很相似,就是都有冗长的咒诅。威恩弗德作了进一步的细致研究,就是将《申命记》28章中的咒诅同《以撒哈顿之系列盟约》(Esarhaddon’s Succession Treaty)中的咒诅一一比较,得出许多令人惊异的结论。比如,《申命记》28︰23的咒诅是:

你头上的天要变为铜,脚下的地要变为铁。

《以撒哈顿之系列盟约》中的一个咒诅是:

愿所有的神使你的地变为铁,无物能生。正如雨不从黄铜色的天降下,愿雨与露不降在你的田地与草场。(528-531行)

类似的隐喻,说明《申命记》的作者对亚述盟约之来源印象深刻。此外,《申命记》28︰26-35同《以撒哈顿之系列盟约》中的419-430行,在咒诅的表述上类似,咒诅的内容涉及癫狂﹑眼瞎﹑遭抛弃﹑妻子被奸﹑儿女被夺为奴等,而且,二者在表述的次序上亦相似。因此,威恩弗德认为,以上种种说明《申命记》直接借鉴了亚述盟约文本,甚至,在前622年发现“律法书”之前,《申命记》已经接受了咒诅的固定形式,然后,这些本质上由亚述盟约中借鉴而来的咒诅,在以色列人的精神中被设计。 在亚述盟约的咒诅被整合进入《申命记》中时,“对亚述君王的忠诚,替而代之为对耶和华的忠诚,而且,这一转变可以在约西亚摆脱亚述统治而寻求解放的背景中去理解。” 《申命记》13章规定不可随从先知的蛊惑而煽动叛乱,离弃耶和华,去事奉别的神,而是要尽心尽性效忠于耶和华。这一点同以撒哈顿之盟约中,反复强调附庸要绝对效忠于自己,同时也要完全效忠于其子阿萨班尼布(Ashurbanipal,公元前668-627年在位),不可造反篡权或另立他王的命令相平行。

四 爱与责任:约关系的维系
《申命记》表达一个重要主题,就是爱(bha),常用来指涉以色列同耶和华的关系,它概括了《申命记》的核心,即遵从律法。这爱能够被命令,幷同敬畏与尊崇密切相关。更重要的是,这爱必须在忠诚﹑奉献以及全然遵从律法的要求中被表达。爱耶和华,就意味着要坚持独一的宣称(6︰4)﹑专靠他(11︰22;30︰20)﹑行他的道(10︰12;19︰9;30︰16)﹑守他的诫命(10︰12;11︰1,13)﹑留意听从他的诫命或声音(11︰13;30︰16)﹑事奉他(10︰12;11︰13),因此,“这爱在约中被界定与保证,是约之爱。” 莫兰(William L. Moran)曾经追问:这约之爱源自何处?同样,在古代近东的语境里,在公元前十八至七世纪的文本中,他发现爱这一术语用来描述忠诚与友情,涉及独立的君王之间,以及宗主与附庸﹑君王与臣属之间的关系。 就亚述盟约而言,附庸必须要爱护与拥戴他的宗主。在《以撒哈顿之系列盟约》中,以撒哈顿要附庸忠于其子阿萨班尼布,幷认可他的合法继承人身份。以撒哈顿命令到:“你要爱戴阿萨班尼布,如同爱你自己。他是被指定的伟大君王,是你的主亚述君王以撒哈顿之子。” 强硬的绝对命令的言说方式,表明了附庸被服从与被命令的存在状态。在以撒哈顿训斥非巴比伦人的一封信中,他力赞巴比伦人:“是我的仆从,是爱戴我的。” 在附庸写给以撒哈顿的信中,赞美以撒哈顿对他的仆从(附庸)富有仁慈与怜悯,所以,君王的名是值得爱戴的。 此外,在附庸写给以撒哈顿以及阿萨班尼布的书信中,信件的开头基本上采用统一的书写格式,即“致君王,我的主:我是您的仆从某某。愿神(列举神的名字)护佑您,我的主。” 这里明确表达了主从关系,而且,为了强化种关系,幷使之有效化,附庸同宗主签订效忠盟约,即附庸宣誓无条件地效忠于宗主,无条件地爱戴宗主。

以色列人就是那些通过约而同耶和华密切相关的人,在希伯来圣经中,这一观念的形成肇始于《申命记》著述的时代。约本身,在某种意义上,是耶和华同以色列之关系史的一部分。“首先要看到的是,如果《申命记》是关于爱的超然卓著的(par excellence)圣经文本,那么,它也是关于约的超然卓著的圣经文本。” 依照圣经之外与圣经之中 文本的证据,我们可以说,能够被命令,幷表达忠诚与遵从的“凡俗之爱是《申命记》中对上帝之爱的类比。” 《申命记》表达忠诚的术语同亚述盟约是相同的,在二者中,爱用来表示忠诚,是附庸对宗主的忠诚。

在公元前七世纪的亚述盟约中,我们看到约不仅是一种关系,而且,更重要的是一种责任,其中,爱被用来表达附庸对其宗主所负的责任,爱即是遵从,同敬畏相关。这种表达方式对《申命记》发生影响是可能的。在叙述的形式与表达的内容上,《申命记》与亚述盟约之间所存在的诸多相似性,说明“申命记著述团体对亚述盟约中的惯例用法很熟悉,即要求附庸以爱的措辞来表达对宗主忠诚的誓言。” 甚至,《申命记》的作者可能对以色列君王的这种誓言亦有所知,因此,《申命记》中的约,被认为是犹大的君王玛拿西向亚述君王阿萨班尼布效忠誓言的替代物。 《申命记》6︰5称:“你(以色列)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这可能是《申命记》中最明确地提到人对耶和华的爱,是对 “十诫”的指涉。 这种爱在一种约的关系中表达,是亚述盟约中附庸对宗主表达忠诚与服从关系的类比。 如此,盟约所建立的宗主与附庸之主从关系,是《申命记》中以色列与耶和华之约关系形成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