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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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转轨专题之二
宪政体制与经济转轨

陶然

传统的"经济智慧"一般认为,一个经济要实现成功转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包括宏观经济稳定、经济自由化、企业私有化,乃至于政治民主化(即1990年达成的所谓"华盛顿共识")。虽然在其改革过程中,中国采取的一些政策和措施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比如逐渐培育市场、扩大对外贸易,吸引外国直接投资以及注意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等,但同时,与上述成功转型的标准条件相比,中国的差距显然甚远,从过去二十年的情况来看,政府在市场化的道路上时快时慢、民营化的步伐也并不快,私有产权保护的法律和机制虽然逐步建立和健全,但仍然需要完善。特别是政治民主化进程相对滞后,引起了中外学者的广泛关注。
在2001年的一篇广为传阅的论文"经济改革和宪政转轨"中,萨克斯、胡永泰和杨小凯三位知名学者指出,由于中国改革在开始阶段回避了最困难的一些问题,比如银行、企业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中国的改革路径因此缺乏可持续性,在未来必将面临更大的问题。而中、东欧转型国家在市场化改革以后,重工业部门普遍出现滑坡是新的非国有部门获得经济增长的前奏,因此改革初期出现负增长是正常的,而这些转型国家由于在转轨开始就处理了最为棘手的产权和政治体制问题,未来经济发展的前景将比较乐观。
他们特别强调,如果不认识到经济改革仅仅是大规模宪政转轨的一小部分的话,对改革绩效的评估可能误入歧途。作为一种为人民认可并接受其约束的游戏规则,宪政制度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经济增长的最终源泉是制度与技术的创新,而这些都是在给定的宪政制度下完成的。在大一统的制度下,允许的制度尝试的数量与种类远小于自由制度下允许的制度尝试的数量与种类,因而制度创新的可能性要小得多,最终的经济绩效也要差得多。经济转型的核心是大规模宪政制度的转变。在新的宪政制度下,人们遵守一个新的游戏规则,这种游戏规则能够产生更多的制度创新和更好的经济绩效。
他们举例说,无论是法国大革命,还是美国独立战争和美国南北战争,在短期都具有破坏性,但绝大多数历史学家不会否认这两次宪政转轨显著的正面长期经济效应。然后,他们用俄罗斯作为经济改革与宪政转轨相结合的一个例子,用中国作为缺乏宪政转轨的情况下经济改革的一个例子,分析了两种转轨模式下的特征和问题,并得出结论说,在执政党的政治垄断下,经济转轨将被国家机会主义所挟持。经济转轨双轨制产生了宪政转轨的非常高的长期代价,也许大大超过它赎买既得利益平滑转型的短期好处。
在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的一次讲演中,基于西方经济学家沃森的"后发者劣势"理论和"对后来者的诅咒"概念,杨小凯教授特别指出,中国应该注意未来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后发劣势"问题。其核心思路是,由于落后国家发展比较晚,有很多东西可以模仿发达国家。但落后国家模仿技术比较容易,模仿制度比较困难,因为改革制度总是会触犯一些既得利益。因此,杨小凯教授认为,即使落后国家单凭技术模仿可以在短期内取得非常好的发展,但可能会给长期的发展留下许多隐患,甚至导致长期发展的失败。他还专门列举了中国忽视制度建设所带来的一些经济和社会问题,呼吁中国政府在从事经济改革的同时,尽快开始以宪政民主为目标的制度性建设。

就笔者看来,上述说法对于我们在中国的转轨的过程中认识到各种改革之间的配套性是十分重要的,但从学术讨论和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上述讨论仍然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 从学术讨论的角度看,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从长期来看,经济繁荣是否必须有政治体制的配合,而在于是否在短期、甚至是中期来看,所有国家、地区的经济增长都必须在宪政转轨的条件下完成;
第二, 从实际可操作的角度看,问题的关键也不在于经济转轨是否需要宪政转轨的配合,而在于宪政的转轨是否能够实现以及如何实现的问题。
就第一个问题,无论是从现代经济学和政治学的理论方面,还是各个国家、地区经济发展以及民主建设的实践方面,都已经有了一些初步的回答。
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制度的建立应当能够确保政府能够承诺不去攫取企业的利润,并使得后者有激励去投资和积累财富,这一点对确保经济长期增长确实是十分重要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能够建立有效权力制衡、并充分保护私有财产的民主宪政体制,就其长期增长业绩来看,确实更加具有优势,这一点并不存在什么问题。但是,就短期甚至中期而言,情况却未必如此。在近现代的历史中,我们看到很多非民主的体制曾经保持过30年甚至更长的经济增长,比如台湾,韩国。在这些政治体系中,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制度安排去防止政府的攫取,但为什么这些经济体仍然出现了相当时期的高速增长呢?
从理论分析的角度看,即使在一个非宪政民主的体制下,仅仅出于最大化税收的考虑,政府仍然有可能推动经济发展,或至少不去"过度"攫取经济发展的果实。正如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奥尔森所指出的,如果我们把政府考虑为一个以税收形式垄断性和理性化进行"攫取" 的"坐寇",在最大化政府税收时,它将在其统治范围内具有比较包容性的利益(Encompassing Interest)。一方面,它将倾向于不征收过高的税负,因为这样做会提高扭曲的成本,甚至减少总税收;另一方面,它也将有激励提供一些公共产品(比如法律、秩序以及能够诱致私人投资的基础设施),从而最大化税收收入。因此,即使没有制度来约束政府的攫取行为,政府未必会过度攫取来使得经济增长停滞,除非它只有非常短的执政预期。
更进一步而言,我们甚至可以说,在一定的条件下,当存在相邻国家或地区激烈的竞争,政府有巨大压力捍卫其统治合法性时,完全有可能(虽然不一定)出现一个非民主体制为了维护政治合法性而促进经济发展的情况。
从实际发生的情况看,上个世纪60-80年代韩国和台湾在非民主(或者说是威权政治)体制下获得经济成功的例子,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被当时国际政治环境下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冷战前沿)所解释:当地政府需要通过促进经济发展来赢得与邻近社会主义国家的竞赛,所以政府积极促进发展;而中国和越南等社会主义国家政府在上个世纪70和80年代之所以开始改革,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巩固政权合法性,赢得民众支持和政权稳定的考虑。
当然,这里并不是说政治体制在长期看来也不重要,正如奥尔森所说,在长期经验上看,一个持久的民主体制由于能够保护财产和契约权往往在经济增长方面要表现得更好。但从短期甚至中期来看,对于经济增长而言,宪政体制的建立既不是充分条件,也不是必要条件。
我们再回到第二个问题,即宪政转轨的可操作问题。显然,宪政转轨能否实现,往往、或基本不是少数知识分子和社会精英的善良意愿所驱动的,它更大程度上是一个公共选择的结果,需要社会结构中各种力量的演化互动。这样看来,在转轨过程中,经济持续发展比不发展、或至少在转轨过程进行相当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发展,显然要更有利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
事实上,世界上很多进行了宪政体制转轨的国家和地区,特别是一些拉丁美洲和东南亚国家,甚至其中有不少移植了欧美国家的宪政体制乃至于法律体系,但在经济发展方面乃至政治、社会稳定方面并没有取得人们所希望的成功,反而出现了系统化的腐败、经济停滞乃至于社会动乱。从这个意义上讲,即使如萨克斯和杨小凯教授所希望的,如果中国更快实现了宪政转轨,谁又能够保证我们就能够建设一个比较好、而不是比较糟糕的民主体制呢?
当然,这里必须指出,在中国的改革中,政治体制改革确实是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萨克斯等指出的中国改革中出现的"国家机会主义"-即系统化的贪污和寻租现象-确实存在,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改革的深化。我们当然期望中国社会的多元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并逐渐形成积极的社会力量,从而促进全方位改革的展开;从学术研究的角度看,中国政治学、 经济学乃至于法学学者也需要深入研究其他国家上百年宪政体制发展的过程、尤其是上个世纪后半期一些拉美以及东南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宪政转轨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提升理论储备水平,为中国完成历史性的转轨作出应有的贡献。
对中国未来经济和政治发展的前景,我保持谨慎的乐观,毕竟,中国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已经主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世界已经进入信息化时代,全球化进程开始席卷几乎每一个角落,接受普世价值的中国年轻一代正在成长起来,谁又能够在这样一个时代中真正阻挡历史的潮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