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政治制度设计:理论假设、基本定理及其启示

 

   ——兼评《复合共和制的政治理论》

 

唐 德 权

 

转自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

 

阅读《复合共和制的政治理论》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巨大的震撼,其价值或许还没有得到广泛的宣扬,但将来必然会得到世人的公认。我平时喜欢阅读《联邦党人文集》,感受其中揭示的政府治理的无穷的智慧,感受其中蕴含的富有现实感的理性思维,感受其中潜藏的复杂的设计逻辑,感受其中盈荡的丰富的人文精神,感受其中包含的巧妙的政治艺术。奥斯特罗姆的《复合共和制的政治理论》这本书对于挖掘《联邦党人文集》的思想意蕴和立国精神,对于厘清其中的思维进路和逻辑架构,对于重新发现美国联邦体制的理论基础,对于当今美国民主及世界各国民主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深远的意义。奥斯特罗姆教授著作本书把《联邦党人文集》的作家们的政治理论应用于立宪选择和立宪设计问题以及根源于政治经济学和公共行政学领域的诸多问题,也为我们研究很多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考角度和创新维度。

 

奥斯特罗姆教授以200多年前立宪制度的奠基者之一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就提出的至今仍然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人类社会是否真正能够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还是他们永远注定要靠机遇和强力来决定他们的政治组织为出发点,以立宪选择这一概念为核心,着眼于厘清美国宪法的构思和形成过程中所包含的基本逻辑,着眼于美国立宪实践的经验,着眼于复合共和制的政治理论思考,考察了复合共和制政治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基本假设、重要原则、理论基石、存在问题及其补救方法,并通过美国立宪实践的经验加以论证,使该书充满智慧的激荡和理性的发扬,让人读后受益颇深。这里主要探讨复合共和制政治制度设计的假设、基本原则和实现途径。

 

立宪和立法总是与对人性的假设勾连在一起,因为立宪和立法本质上是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和约束,从而建立起一种秩序。人性假设是制度设计的理论基础。奥斯特罗姆继承了美国古典政治理论模式中的个人主义假设,他认为:要设计复合共和制,首先要假定,在政治制度设计中个人是最基本的考虑单位。政府的行为派生于个人的利益;如果要有效果,政府行为必须与个人的行为相联系;这样,政府的运作就能够与具有特殊行为的能力的个人行为相协调。其次,还要假定,个人是自利的,会努力强化自己的相对优势。然后假定,人具有学习的能力,也有犯错误的可能性。最后,在此假设的基础上,可以认为理性和正义的条件、社会组织条件取决于某种形式的政治秩序,这就是政治约束的原则。只有这样才可以在人与人之间建立持久的双赢关系,而不是双损关系。托马斯·杰弗逊说:自由政府乃是建立在慎防或忌妒(jealousy)而非信任的基础上的,正是根据慎防或忌妒而非信任才规定了限权宪法(limited constitutions),以约束那些我们当授予其以权力的人……。因此,我们的宪法确立了我们的信任可能所及的限度。就权力问题而言,不要再让我们听见所谓的对人信任的言论,而是用宪法的种种限制措施去约束被授权之人,防止他们给我们带来伤害。 布坎南在《宪法经济学》中也多次强调:在设计政治制度及对宪法若干检查和控制条款时,每个人必须被当作一个无赖,他的所有行为除了追求私人利益外,别无其他目的。”“立宪政治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要作如下的假定——掌权者将滥用政治权力去促进特殊的利益;这不是因为情景常常是如此,而是因为这是事物的自然趋势,这是自由制度特别要加以防止的。 正是基于对人性或者说人的基本倾向的正确认识,才能够设计出一套有效的制度安排,否则徒劳无益。设计政治制度的时候,必须摘掉那种玫瑰色的眼镜,否则制度就不能够起到惩恶扬善的目的,也就难以建立起良性社会秩序。

 

奥斯特罗姆认为规则对政治生活非常重要,宪法是一种人工制品,政治制度设计是一项高度艺术性的工作。政治制度的设计,本质上是一种立宪的选择。他从《联邦党人文集》中归纳了如下政治制度设计的定理:假定所有人都是自己利益的最好判断者;没有人适于审理自己涉及他人利益的案件;由于同样的理由,不,由于更充分的理由,人的团体不宜于同时既做法官又做当事人;野心必须用野心来对抗;个人的利益必须与立宪权利地位联系起来;手段必须与目的相称,期望通过自己的作用达到任何目的的人,应该具有用以达到目的的手段;在每种政治制度中,增进公众幸福的权力,包括一种可能被误用和滥用的自由裁量权;那里的一成不变的目的是按照这种方式来划分和安排某些公职的,以便彼此有所牵制——使个人的私人利益可以成为公众权利的保护者;所有权力集中在同一人手中,不论是一个人、一些人或许多人。不论是世袭的,自己任命的,或者选任的,都将导致暴政;党派就是一些公民,团结在一起,被某种共同的利益所驱使,反对其他公民的权利,或者反对社会的永久的和集体的利益;自由于党派,如同空气于火;如果一个党派不构成多数,可用共和制的原则来求得解决,这就是使多数人用正规投票的方法来击败其阴险的企图;当一个党派构成多数时,大众政府就能够为了多数的情感或利益牺牲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权利。这些基本定理构成了政治制度设计的智慧和艺术基础。尽管《联邦党人文集》的经典作家们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说明了这些原理,但奥斯特罗姆的提炼、总结和发扬无疑对突出这些原理并使之系统化具有重要的意义。翻开中国的政治类著作,我们几乎找不到类似的发人深省的政治制度设计原则,而现行的政治制度似乎也因为缺乏类似的政治设计因素而弊端凸现。固然中国有其沉重的难以消除的历史负荷,有其积淀于人们思想中的根深蒂固的文化基因,但借鉴和学习美国的政治制度设计精要也是我们提升自我的一大途径。

 

复合共和制的构造并不是简单的事,它需要深思熟虑自由选择。在深思熟虑自由选择之间,笔者更加看重深思熟虑对于中国的意义。中国的政治制度设计的某些弊端,其一个重大原因或许就缺乏基于理性和智慧的深思熟虑。奥斯特罗姆教授所重述的复合共和制的政治理论产生于200年前的美国,但并不一定只适用于美国,而且也并不一定只适用于200年前的美国。复合共和制的政治理论未必不能运用于其他国家和地区。我们不能指望依靠现在所拥有的智慧就能够立即设计出一套绝妙的方案,从而一劳永逸地解决政治发展的问题。但是我们也应该有起码的信心,人类社会的制度恰恰是由人来设计、由人类行为塑造的。回顾中国的历史: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更多的是强力和偶然的机遇,而不是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决定了中国的政治制度不是高度集权的制度,就是有组织战争的诸侯割据制度。正如毛寿龙博士所言:高度集权的政治制度是高度不稳定的制度,它可以暂时解决战乱问题,获得权力高度统一所带来的政治和平,但是它作为高度集权的巨型帝国,很快就从内部腐烂,如果没有外患天灾,通过苟延残喘的改革,也许有一段时间的中兴,并延续几百年的停滞的繁荣,而一有外患,或者一有天灾,这个巨型帝国很快就会土崩瓦解,使中国陷入军阀混战的局面。然后,人们又希望出现一个救世主来用武力统一天下,重建巨型帝国。于是就形成了历史上的治乱循环。强力和机遇的色彩如此耀眼,以至于难以看到深思熟虑的痕迹。文森特·奥斯特罗姆的努力是以美国的实践为背景的,但是我们并不必要以此来否定它对中国政治发展的意义。我们完全可以以中国的事实为基础,针对中国政治发展所需要解决的问题,重述复合共和制的政治理论,或许在此基础上,我们真能够学到点什么,从而充满信心,真正开始我们自己的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不再依靠强力和机遇,而把自己的命运落实在自己的自治能力基础之上。中国的制度设计其实也能从奥斯特罗姆教授的研究中获得启发:人工设计也能发挥一定的作用,而不能都归结为历史的后遗症。中国的政治制度固然有中国的政治特色和文化积淀,但仍然可以从政治制度设计的角度为政治制度注入人类治理的智慧和人类文明的精华。如果仅仅以中国的传统文化和政治特色这些因素为借口,盲目阻挠那些设计智慧的借鉴和引入,就构成了我们的悲哀。如果已经陷入了自大和自欺的泥潭而不能自拔,那么就丧失了革新的动力和希望。奥斯特罗姆教授的政治制度设计理论以及美国在政治制度设计方面的经验教训能给我们巨大的借鉴和参考。政治制度是一种特殊的对国家发展起推动或阻碍作用的发展资本,其重要性就在于其作用的基础性——制约其他发展资本的获取和增长。

 

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这是设计良好政治制度的基础和要件。遗憾的是,在很多国家,政治制度的设计往往是基于个别领袖的一时冲动和个人意志,缺乏长远的智慧眼光和深思熟虑的制度安排。而政治制度一旦建立起来就具有很强的稳定性,就难以再从根本上进行重新设置,除非现存的政治制度已经遇到巨大的危机,否则既得利益的惯性会抵制任何企图改变现存政治制度的努力。

 

奥斯特罗姆教授在该书结尾时说:我们可以再次把人类文明推向新的时代,在那时人们学会把自己的政治实验奠基在人类自主治理的能力基础之上。获得这一能力,靠的是学会如何运用理论推测、审慎思考以及自由选择,来构思、指导并阐释多样化立宪选择的意义。在这样的天地里,如何解放神学要为人类的解放作出贡献,它们就需要使自己在思想上、精神上贴近复合共和制的政治理论。

 

中国的政治制度固然有其优越性,但仍然可以通过深思熟虑来使之得到进一步完善和进一步优化,这是中国人在政治发展过程中的任务,也是中国人能够更加进步的一大切口。如果我们仍然被动地束缚于政治特色和文化惯性的反射性思维中,我们将寸步难行。  我相信:那些在惯性思维的道路上站立得太久的人,必然会被变革世界的赛车撞倒,并因此而付出巨大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