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基督徒社会行动的再思

作者∕唐崇怀

 

  在世俗的世代中作基督徒并不简单,特别是当今的这世代。稍微观察世态时,我们可看到历代以来从未看到的景况 ── 人性最阴暗的一面。前所未闻甚至不可想象的丑相竟成了家常的事实。这些事竟然在社交场合中在法律和纲纪上都肯定了必然的地位;更进一步的,他们还要求在人类日常的生活中,包括宗教和伦理上,得着认可,更是猖狂的要求加以无限推广。

  这样的事不但在道德败落的西方社会中盛行,其实在号称最保守的民俗文化制度和新兴的第三世界国家中亦甚活跃,这世界真是疯狂了。这是世态的真相,也是时代的潮流,它无情的从基督教的环境中占据了无数的领土。在这样的处境中我发现自己的血在翻腾,情绪在激动,我的心焦急如同火烧,正像基督在圣殿里,也保罗在雅典时的状况(圣经使徒行传 17 章 16 节)。

  我们不时会看到有些基督徒,为主站了出来,打美好的仗。这些人会很轻易的采取社会性的行动,例如:上街游行、张贴海报、聚众造势、引起骚动等。目的无非是为要挑起社会的觉悟和群体良知的不安。对他们个人而言,他们可是随时准备被捕入狱。这正是典型的民众叛抗行为(civil Disobedience)。

  除此之外,有些基督徒采取了更激烈的行动,他们绝不妥协的接受任何与基督教伦理相背的挑唆。真可惜,这种机械性斗欧式的反应竟然成了一般激进派基督徒的反射性响应。在这些基督徒的行动中,可叹的是有些人竟以暴力的行为,也就是旧约中「以牙还牙」的方式又带着恶毒的心来对待那些德性败落的人,美其名是为发义怒。

  在谈论教会与社会的关系时,面对在社会中基督徒的使命和功用的催迫,我们都同意基督徒应当作为社会的良知(social conscience),也当成为社会的指针(social reference),以促成社会性的行动(social action)。那么为要完成这样的使命,教会当有怎样的态度,基督徒应当采取怎样的措施?

  对一些信徒来说,凡在世上发生的事都不顺他的眼,他们也不时会以神震怒的模式来响应那些与基督徒信仰伦理原则相背的事。其实,深入一点的分析,我们自可看到他们的怒气和行动只是他们不宁和暴戾心理的反射。他们也常因此失却了基督福音恩惠生命的见证。很不幸的,就算他们的社会行动上有所成果,但他们却也因过度的行动而枯竭了。

  基督徒真的是这样容易的受挑唆吗?一般说来,挑唆(provoke)乃是指情绪高度刺激时的乖戾奴性反应。其实,当基督应许平安留给门徒时,祂曾提醒门徒生活的艰难和环境的恶劣及无谓的敌对世态。就在这种难名的困苦中,我们的主竟然应许说:我留下平安给你们(圣经约翰福音 14 章 27 节)。我们的主在不义的审判官和诬蔑的证人前,甚至在十架上将死强盗的嘲讽中,祂坚强的拒绝了人的诬告,凌辱和挑唆,以安然的心态抗拒恶毒,显明自己是不会受到挑唆的人。

  耶稣的登山宝训(圣经马太福音 5-7 章)为我们陈列了生活的原则。主的门徒应过着单纯平安的生活和不受挑唆的生命。甘心走「第二里路」,任人将外衣连同里衣都取去,转过脸任人再打一掌,更为咒诅者求福。因为他们有一颗安宁的心与神和好,更看到神掌管一切。这样,他们显明了那不受挑唆的心灵和不变的信心。因他们能听到神的吩咐说:「要安静,要知道我是神。」(圣经诗篇 46 章 10 节)

  这么说来,我们岂不是过于怠惰了吗?当然不是,我更不是冷漠无情(Apathetic)。在面对恶毒和不义时,特别在社会行动的文理中,基督徒却有另一种的内涵力量,就是福音原旨的力量基督的救赎大能。这能力使我们能甄别挑战和挑唆,也使我们能看清挑唆者的真像及在挑唆阴影中神的真理呼唤。我们的力量不是与世界作对的力量,乃是更新世界的真理力量。

  所以,当你面对不悦心境的世态,不公义和不道德的行为挑唆时,请你记得那是真理在呼唤你表明你坚定的立场来宣告神「永生的道」。基督徒在肯定他们权利之前,应是肯定他们的身份和立足点。这样,我们才能为我们的信仰作应有的交代,来响应现实挑唆中的挑战;为真理作美好的见证。响应模式的母题不是行动,乃是见证。

  为此,与其以天然的反射性行动来取得人鼓掌和赏赐,我们的本份应是以君尊的祭司(Kingly priest)和祭司性的君王(Priestly king)的姿态来面对挑战。以祷告的心来宣扬福音真理,更可因此好好的带着真理的权威来分解事理常态。我们不受挑唆,因为我们没有怒气。我们争战不是为了扩张领域,也不是为了收回失地,乃是为了要呼唤浪子回家。我们有责任以公民的身份参与政府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机构,要以合理的途径将真理表明出来。

  在任何状况中,基督徒应将恩惠和能力并重的来甄别挑唆和挑战,在社会行动的前题下,显明我们不是路边的野孩子,不能忍受任何挑唆,随时卷袖应战。我们是有教养、有文化、有质素的神的子民,深深暸解真理,也体会恩典的能力内涵,能稳着的负起社会良知和社会指针的作用,负起改变社会中介的使命,将更新的行动带给在黑暗中的群体,结出光明的果子,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圣经以弗所书 5 章 8-9 节;腓立比书 2 章 16 节)。

本文作者为美国洛杉矶国际神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