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与时俱进的中国法学教育(朱苏力)

  主持人:“与时俱进”这个词最近强调得比较多,一个组织需要与时俱进,一个学科,一个学科的教育也需要与时俱进,请问朱老师,从您的角度,怎么理解与时俱进,或者说,我们的法律教育,如何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法律教育的目标、法律教育的方向、教育的方法和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会有哪些变化?

  朱:这个问题我觉得是很重要的问题,是我做院长一直都在思考的问题,在没做院长前也思考过这个问题,这是“篡党夺权”的一个罪恶证据。我感觉到我们中国的法学发展实际上有一个不太好的过程,第一个就是中国历史上没有形成专门的法律职业,因此没有近代意义上的法学教育,虽然有刀笔吏,他们有一部分法律知识,在司法审判实践中有一些知识,但完全不适合现代,是在行政体制下,仅仅是作为解决纠纷的办法,与现代的法律有根本性的区别,这一点必须看到。如果研究中国法历史,只是片面强调历史上久远的文化和传统,看不到它与现代法治的区别,这是很糟糕的事;第二个是中国近代的热点,即是中国近代的社会变革使中国社会秩序没法形成,因此法律很难形成,也就没有一个法律职业,真正出现法律职业,在我看来是九十年代初,也就是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以后,中国的市场经济全面兴起,对法律的职业的要求日益增加,在这之前,法律职业基本不存在,有少量,但很差。我们可以看当时的一些广告,一些律师事务所登的广告,用英文对外商说,不管你什么案件,我都能帮你打赢,外商很吃惊,不论什么案件都能保证打赢,这是什么样的法律职业?!当时主要是拉关系,(律师)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来勾结法官,获得他们需要的成果,所以这样的法律职业是没有独立性的,也是没有进取和追求的,仅仅是凭着中国传统的人际关系来建立的。因此这就给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带来很大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传统上没有系统的法学教育。另外,没有法律职业,就不可能有现代的法律教育。象我们这代人,就是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接受法学教育的,学习的知识基本上比较陈旧,我们当时的部门法很少,只有刑法、民法、婚姻法,还有一点外商投资法,非常简单,绝大部分是学习理论,象法理、法律思想史、宪法,包括比较宪法、国际法,当时都是比较热门的专业,为什么热门,就是因为它是法律理论,不需要和实践相结合,不需要回答中国的现实问题,它们培养的对象,也主要是从事教学。但是从九十年代以后,中国的法律职业发展了,中国对法律教育的要求也发生变化,我回国以后感到了这样的变化,我曾经做过这方面的调查,许多人感到在法学院学的东西是没有用的,甚至这种现象直到今天也是普遍存在的,我相信在座的许多同学所学的专业虽然名声挺好,却没有什么实质内容,如果别人说他还不高兴,自己心里知道。因此这就表明中国的法律教育确实面临着急剧的大的调整,这个调整向什么方向发展,在我看来主要是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这不是说我们不需要关注其他问题,但正如我以前说过的,法律是世俗的事业,这点必须引起注意,它要帮助人们解决实际问题,无论是消费者、普通百姓,还是商家、政府或外国企业,如果不能解决实际问题,那法律是没有用的,只是说说而已。所以这个是一个重大转变。实际上在中国的法学界,大家已经在发生这个变化。现在考法理的、宪法的、思想史的研究生在减少,甚至刑法的也少了,明显的向民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转移。这种情况是很正常的,这是市场的需求。我不敢因此就责备好利轻义,或许可以这样说,但这对中国社会是有好处的,对整个中国未来是有好处的。我也不认为大家都倾向于学哪个专业,那个专业在学术上就比较深,研究就比较好。事实上我相信,在中国法学非常热,但法学相比文史哲来说还是比较弱的,它的学术传统不够。但是中国毕竟要向这个方向发展,就是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职业的兴起,大家的主要的追求方向是从事律师,各种各样的律师,或者是公司律师,或者是审判律师,这都是大势所趋。而且说实话,学那么多理论,也不一定有用,学了理论,头脑可能僵化。

  我们还面临一个重大问题,就是WTO,这个将对中国,对法学产生重大的影响。第一个就是外国法学院将进入中国,外国法学院,特别是美国法学院,我觉得是比中国的要强,这点必须承认。实际上,学法律并不在于你了解多少法律,而是,说不好听点,要会狡辩。前几天遇到一位律师,它说,学法律就是要学会,第一知道怎么去查法律,二是知道你的当事人需要你怎么去为他辩护,当然是在法律的范围内。你不能光想到是在为刑事被告人辩护,因此整天强调沉默权,万一哪天你成了检察官呢?所以你两方面的问题都要考虑到,这个思考、思辩很重要,要能找到对方的弱点,找到自己的根据。你不能光想到保护消费者,也许哪天你被微软雇用,就是要说消费者不对,那你怎么办?所以不能搞政治正确,法律实际上是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不是说让你放弃良心,你可以不做,但只要你做,就要全心全意为当事人做事。所以加入WTO后,外国法学院要进来的话,会对中国法律教育产生相当大的影响,会进一步清除中国法学界追求政治正确,什么东西都要站在“正确”的立场上这样一种风气。另外还有一个可能会对中国法学产生重大影响的就是社会科学。最近我们将成立一个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主要成员都是经济学家,包括林毅夫、张维迎、周其仁、汪丁丁、盛洪、樊钢等。这表明经济学会很快进入中国法学。和中国经济学的发展相比,法学是相对薄弱的。法学缺少那种“思维的美丽”,缺少那种真正打动人的逻辑,缺少那种理论上的融贯和简洁。许多人读过张五常的书,会感到他的文章确实很漂亮,但是法学缺少这种文章。因此我相信社会科学会大量入侵法学,法学会面临巨大的改造。我目前所翻译的一些书也试图做这方面的工作。翻译的波斯纳的一系列著作,可能在明年这个时候会全部面世。包括《反托拉斯法》,这本书25年前出版时,下面的小标题是“一个经济学的观点”,这次第二版,就去掉了这句话。他在第二版的序中写到,“现在还有其他观点吗?”也就是说,反托拉斯法只有经济学的观点,没有别的观点。从这里可以看出经济学的发展有多么巨大。当然不是说法学就不能作出贡献,法学家也可以对经济学作出贡献,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我相信,社会科学必定会进一步进入法学,促使法学进一步的发展。在这一点上,我相信,也会给中国法学带来一个与时俱进的发展。当然,还有许多东西是无法预料的,还有种种的原因,比方说,宪法司法化的问题,中国司法制度的问题,政府规制的问题,还有许多部门法的问题,到底对法学有多大的影响,现在还不敢预测,不过我相信在整个大趋势下,会使整个法学呈现更加热火朝天的局面,会更加显赫。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面临很多的问题,一个是前面谈到的法学学科基础比较薄弱,另外一个是我们这些人的知识老化,我们这些七八十年代入学的人,虽然有时候还有点光彩,但我们已不大能说出新的东西,而且象我这样的,当了官了,没有多少时间做学问,这样就很难向大家提供新的东西,能够给大家精神上、美感上、理论上的刺激。这是我们这一代学者面临的共同的问题,许多人对我们这一代的人,包括赵秉志老师、王利明老师,以及象我,贺卫方老师,还有方流芳老师、崔建远老师、夏恿老师等,或多或少都会有批评意见。这是一件好事,这表明新的一代正在成长。我希望你们尽快去迎接这个挑战。我们的知识确实有局限。我们中国法学界要加快知识的更新,我们的学科传统,在我看来是不如经济学,也不如社会学。很多人不懂得怎么去写论文,题目都很大,什么“公正与效率——二十一世纪司法的主题”,什么“中国现代化视野中的法治”,很少去写小的题目,精雕细琢,把一个问题讲透。这在法学中传统还是比较薄弱的。我们知道在经济学中,象科斯的题目都是很小的,“社会成本问题”、“论企业的性质”,张五常写的都是种花啊、养鱼啊、卖橘子啊这样很小的题目,但道理却是很深的。不但教育,而且法学研究,包括法律实务都面临同样的问题。所以我觉得你们这一代人,包括我们这一代人,都要携手共进,把这个事情往前推。我们要做很多很多事情,准备接受挑战,准备历史把我们淘汰。至于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当然要吸收新的教员,比方说我认为四十岁以上的教员一般就不能进北大法学院,除非极个别非常出色的,因为他们知识相对比较老化。要注意培养二三十岁的年轻教员,要注意各学科知识的融合,要把各学校培养的优秀人才汇集到北大来。我相信北大法学院在五到十年内能够建成至少在亚洲是一流的法学院,我相信这一点,因为北大的天时地利人和。而且我也相信自己的眼力,可能我的行政管理能力不够,不过学术眼光我还是够的,我也有欢迎年轻学者超越我的气概,我们这一批学者都作好了这个思想准备。所以我觉得有可能在五到十年内把北大法学院建成全国最好的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