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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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教徒的敬拜规范性原则
马太麦马安
敬拜的规范性原则(The Regulative Principle in Worship)在十七世纪的改革宗信条中明确地及经典性地被列明出来。在1689年威斯敏斯特信条第二十一章第一段及1689年伦敦浸信会信条第二十二章第一段都 有着相同的言语。以下的声明是取自1689年伦敦浸信会信条:
大自然的启示显明有一位神存在,祂有主权并统管万有;祂是公正、良善及恩待万物;所以我们应当尽心尽性尽意地敬畏、爱慕、称颂、呼求、信靠、事奉祂。但是蒙神接纳的敬拜方法是由神所指定的,所以它只能在神已显明的旨意之中;即是我们不能用人的想象或计划,或出于撒旦的任何视觉表象,或任何圣经没有指示的方法来敬拜神。
简单来说,敬拜的规范性原则就是:神所命令的才是真正的敬拜,神没有命令的就是假的敬拜。这是清教徒对敬拜的观点。撒母耳华津(Samuel Waldron)说:「一个妨碍人接受敬拜规范性原则的主要理性的绊脚石似乎是它所提出教会之敬拜方法要受规范的主张,与我们日常生活的规则不同。在日常生活中神给予世人祂伟大的教训及一般性的圣经原则,在这些指引的范围内容神容许他们按着他们认为好的去安排他们的生活。神没有给他们仔细的指引如怎样兴建他们的房屋及如何找寻属地的职业。然而,敬拜的规范性原则却在人创作的自由加上限制,与人日常生活的特性不一致。它清楚假定教会的敬拜规范与人类社会及其品德的规范是有所不同。所以敬拜的规范性原则很容易令人感到压制、怪异,甚至令人怀疑它根本与神对人类及其生活的处理手法不协调。这也是真的。
然而,神的家该受神的规则来管理,这是合宜的。神之民该受神的规则来管理,这是合宜的。用作表达向神之尊敬、虔敬、爱心、渴慕及喜乐的敬拜也该按着神的话话及圣经中的原则来安排及管理,这也是合宜的。基督徒的敬拜应该是向神表达祂自己的心意。我们应当向神响应祂是如何的奇妙及该受赞美。我们不可能用人设计出来的东西来敬拜神。我们不可能用人的聪明来敬拜神。我们不可能在一个没有按着神及祂话语来安排及管理的环境气氛中敬拜神。在圣经中及在清教徒的表达中清晰看到的敬拜规范性原则不应因着我们现代的文化越来越迷醉于娱乐过于敬拜神的缘故而被撇在一旁。
长老宗的清教徒在商议威斯敏斯特信条及改革宗浸信会清教徒在1689年商议伦敦浸信会信条时,他们一致地朝向一个相同的目标:合基督心意之敬拜。让我们首先看看那1689年的信条,跟着再从圣经看看支持它的根据。这信条首先说:「大自然的启示显明有一位神存在,祂有主权及统管万有;祂是公正、良善及恩待万物;所以我们应当尽心尽性尽意地敬畏、爱慕、称颂、呼求、信靠、事奉祂。」
这里我们在敬拜神之前找到圣经及哲学的理据证明有神。若有人想用护教学来辩论,大自然的启示已能说明这个世界有神。这位神是全宇宙的掌权者。这声明不单说出神有主权,它更是指出神有全权管理一切。祂是一位管理及控制全宇宙所有活物、所有生物、所有石头及所有原子的神。神在一切之上。因为我们有这样一位良善、公正、善待万物的神,祂是该受我们敬畏、爱慕、称颂、呼求、信靠及尽心尽性尽意的事奉。若这位神是圣洁的,这就意味着必然有一个正确或错误的途径去接触神。在神的话语中耶稣基督不单给予世人能力去接触神,祂也给予我们指引指示我们如何接触祂。祂的救赎确保那些蒙拣选的达到这目标。这信条说出神该受事奉的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因为祂是神。因此我们看见清教徒从不会在讨论敬拜的安排及管理之前,不先讲论一些关于这位该受敬拜之神的事情。这段的第二部分接着说:「但是蒙神接纳的敬拜方法是由神所指定的,所以它只能在神已显明的旨意之中;即是我们不能用人的想象或计划,或出于撒旦的任何视觉表象,或任何没有在圣经中列明的方法,来敬拜神。」采用「蒙神接纳」这个词是有用意的,表示有一些敬拜真神的方法是不蒙神接纳的。他们小心地选用他们的用词来说明敬拜神要用神自己指定的方法。正因为是神自己指定的,它就被规范在神自己的启示内。
只有圣经中那些明显说及敬拜条件的事才是蒙神接纳的敬拜。那些人的制作、人的设计、人的增添、人的删减或是人听从魔鬼试探而作的,都不蒙神的接纳。而清教徒明确地指出我们不能用任何视觉的表象及其它圣经没有说的方法来敬拜神。如此他们与天主教的偶像膜拜(画像及圣像)及所有私意崇拜宣战。(我们稍后会看看甚么是私意崇拜)。所以,从1689年的浸信会信条中我们看到清教徒立志要追求敬拜的纯洁;一个令神喜悦的敬拜,一个完全及单单依据圣经的敬拜。他们的良心不能容许有罪的人来指教神罪人该如何亲近祂。而任何一个良善的基督徒亦不会想象自己已经远在罪恶之上,能有资格告诉神他应怎样亲近神。只有神,这位圣洁及纯全的神能够决定人该如何接近祂。
1689年浸信会信条举出四个论点支持清教徒主张的敬拜规范性原则:第一,决定罪人如何敬拜及亲近神之方法是神独有的权利。撒母耳华津引用雅各曼尔(James Man)所写关于规范性原则的小册说:「在所有关于集体敬拜的礼仪的讨论中,最基要的原则是,它是神的职责,不是我们的职责去决定它的方式。亲近神的道路已经因着人犯罪的结果而关闭及拦阻:人绝不能重新开启因审判使他们与神的同在及喜悦隔绝的信道。这路能否重开;神与人的相交又能否再次更新?这个问题只有神自己能决定。若能,这更新又是按着甚么条件而发生,而被造之物与造物者的相交又该怎样地维持?这个问题的答案亦如上题一样,只有神自己来解决。但神不单在祂的特权上是公正的,圣经告诉我们神在这特权上也运用得洽到好处。(创4:1-5;出20:4-6)。若神定规我们要穿白色短袖衫来敬拜祂,祂也权这样做。若神真是定规了所有基督徒要穿白色短袖衫来敬拜祂,我想每一个真正爱主的基督徒必会大量采购它们,保证他们永不缺白色短袖衫穿。他们会穿著它们来教会,因为这是神命令他们敬拜时要穿的。神是唯一能够命令我们该如何敬拜祂的。人是何等的自大,竟以为自己有丁点儿的份儿去决定神该怎样受敬拜!
清教徒的敬拜规范性原则之第二点是:引入圣经以外的敬拜方法往往有废弃及削弱神指定之敬拜的倾向(太15:3, 8, 9; 王下16:10-18)。对于王下16:10-18这段经文撒耳母华津有很好的解释。他指出这是一个极佳的例子说明圣经以外的敬拜方法无可避免的将神指定的敬拜狡滑地取替了。他指出当背道的亚哈王与亚兰王联盟时,他想望拥有一个他在大马色看到的祭坛。他便吩咐人建筑这坛并将它摆放在以前放置铜坛的地方。这坛取替了旧坛的位置,那原是人早晚献祭的地方;然而神指定的那个旧坛却没有被毁灭。当然没有,它只是被放在一旁罢了(14节)。在他命令作成这事的口喻上,亚哈王加上一个脚注使那些较为保守的臣民觉得他并无意冒犯神所指定的旧坛。那个指令最后是这样总结:「只是铜坛我要用以求问耶和华。」(15节)。人的发明者表面上赞同神指定的敬拜,但同一时间又用他们的行为废弃它们。这个事例何等有力地说明圣经以外的方法确有取替神所指定之敬拜的倾向!这个倾向也在今日的福音派教会发现到,如那些世俗及无聊的报告、特备音乐、见证时间、话剧默剧、布偶表演、礼仪舞蹈及基督教电影等。这些项目不是完全取替了神指定的敬拜部份,便是严重也限制了它。举例说,以上所举出及其它人为的传统,经常只容许二十分钟作讲道时间。
清教徒的敬拜规范性原则之第三点是:若有罪的人私自加添任何神没有指示的元素于敬拜中,他们就是用行为来质疑耶稣基督的智能及圣经的全备性。提后3:16-17说:「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经文提及的「属神的人」主要不是指每一个基督徒。我们有原因相信「属神的人」是指那些好象提摩太一样在神的教会中作管理及带领的人。教会的长老须用圣经来管理及决定应有的敬拜方式。这不是说让长老实行他们设计的敬拜模式,而是借着他们对神话语忠诚的固守,将神指示及期望祂子民的敬拜实行出来。所以圣经能够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在教会中行各样的善事,叫神在敬拜中得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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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清教徒非常坚决地引证圣经明显地将任何没有神命令的敬拜定罪。证明这点的经文如下:利10:1-3;申17:3;申4:2;申12:29-32;书1:7;23:6-8;太15:13;西2:20-23。让我们先看利未记10:1-3,然后再看那歌罗西书及马太福音的那两节新约经文。
利未记10:1-3说:「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于是摩西对亚伦说:「这就是耶和华所说『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亚伦就默默不言。」
经文首先告诉我们拿答及亚比户向神献香。他们所献的香神没有接纳。神不喜悦他们所献的。他们献上凡火。这是一句很奇特的说话。神从来没有告诉他们不可献这凡火。你寻遍整本圣经也找不到禁止他们这样作的命令。我们只找到神告诉他们该作的事。虽然神没有明文禁止献上凡火,但我们从圣经中看到神并不同意它,并且就地处决了他们。拿答及亚比户按着他们的私意献上神没有明文要求的东西,神就因这件事击杀他们。这个原则在今天并没有废弃。神要那些就近祂的人「显祂为圣」。其意思即是祂要被尊为圣洁,完全与祂的百姓分别出来。神要得着祂的荣耀;若不能从正确的敬拜中得到,就要从审判拿答及亚比户献凡火这件事上显明出来。拿答及亚比户的罪就是献上神没有吩咐的东西。神从来没有说若他们献凡火便会击杀他们,但祂还是这样作了。这事又告诉我们必须小心地分解神的话去找出它的正确意思,免得我们成为祂忿怒下的受害者。神对于祂的敬拜是非常挑剔的。
(耶利米巴罗士(Jeremiah Burroughs) 在他所着的《福音敬拜》一书中对这段经文有很精湛的解释。耶利米巴罗士就这短短几节经文写出了很多篇解经式的讲章,足足有四百页。)
第二段我们要看的经文是马大福音15:8-9:「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这是一个惊人的宣言。耶稣指出有些人虽然口里承认祂,却没有真正得着祂,因为他们没有真正地敬拜主。他们只用嘴唇尊敬祂及见证祂。他们自称是基督徒,他们说他们爱祂,他们说了许多东西。(请注意,耶稣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评论法利赛人,他们的宗教包装到好象甚么都是「纯粹为主」)但耶稣却指出他们的心远离祂。他们的心是在别处地方。他们并不属于基督。他们没有真正敬拜基督。反之,他们在敬拜神的事上私意地增添,并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人发明出来的法则(如敬拜上任何的加添)是被神定罪的,因为它们不能真正的荣耀基督。神没有给予人权柄去创作敬拜及亲近神的环境。耶稣将人在这方面的任何创作定为罪。
第三段我们要看的经文是歌罗西书2:20-23:「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脱离了世上的小学,为甚么仍像在世俗中活着,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呢?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说到这一切,正用的时候就都败坏了。这些规条,使人徒有智能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谦卑,苦待己身。其实在克制肉体的情欲上,是毫无功效。」保罗在这里反对那些由人发明出来并加诸于其它人的虚假敬拜。不是按正意从圣经中分解出来的敬拜称为「私意敬拜」。它的本质其实是从己及己所爱的而来。私意敬拜就是当人的因素成为操控敬拜的主因。这事的发生通常是当会众控制讲台该讲甚么道,敬拜该如何安排。许多时候教会为了吸引人来聚会,不惜千方计去迎合世界及制造一个「不冒犯人」的气氛。不幸地,教会不但没有借着拯救灵魂而使世界变为教会,反而是自己变成好象世界一样。敬拜就成为讲求品味及方便的事情。人的主意成为决定性的因素。试想像拿答及亚比户被容许到来观看现今的教会-他们必然仆地哀哭,看见他们当日的罪竟然延续到今时今日,仍然有人去犯。
清教徒渴望一个简朴、符合圣经的敬拜。他们用圣经代替己意来规范他们的敬拜。他们没有意欲去献上凡火,尽管那凡火对旁观者来说是多么的吸引。他们对于这些「表演」完全没有兴趣。当以利亚在迦密山上(看王下18章),他问群众准备跟从神还是跟从巴力。当他们被问及这个问题时,他们都鸦雀无声。当以利亚提出他想与那些祭师来一个竞赛(一场「表演」),群众的反应怎样?他们为此感到异常兴奋。「好啊!来看表演吧!」他们也真的这样作了。今天的教会也是这样。他们想要看表演。他们盼望有火从天而降。他们想要一个使人惊叹,最低限度也要使人高兴的「无所谓教会」。但神很不喜悦。而是若不是因着神的恩典,大部分的「教会」都会好象拿答及亚比户一样被神消灭。
愿那配受敬拜的神开启瞎子的眼睛,使他们能看见。
原文:“The Regulative Principle in Worship: A brief article”.by C. Matthew McMahon
http://www.apuritansmind.com/PuritanWorship/McMahonRegulativePrinciple.htm
(译者按:敬拜的规范性原则的确是一个很荣耀的真理。在以往的世代一直被敬虔爱主的圣徒所持守,如清教徒、弟兄会、司布真、王明道、倪柝声等等。他们对这真理的领悟程度有所不同,再加上各人的限制及亏缺,所以表达这真理的时候不尽相同及完美。这个我们是可以谅解的,毕竟他们(我们)都是有罪性的人,总会盲点及偏见。但总来说,神的确曾重用这些人,他们作工的果效有目共睹。为甚么呢?因为他们对神及祂话语的尊重超乎一切之上。他们要完全遵照圣经的原则来事奉及敬拜。对他们来说,在敬拜及事奉的事上加添人的意见是对神一种极大及无可忍受的冒犯。神就是看中他们这样敬畏祂的心志。时移世易,这个可贵的原则在今天再没有多少人持守。仍然持守的少数人反遭一些「有识之士」批评及讥讽,说他们骄傲及极端。奇怪的是,在敬拜及事奉上反对任何人意的加添就 说是骄傲,就受批评,在敬拜及事奉上任意加添己意的就是谦卑,就能容忍,这是甚么道理?举例说,圣经说不可祭祀死人。对于那些清心爱主及尊重神话语的人,一句简单的命令便足够了,根本不需多辩论。但对于不少所谓客观的「圣经学者」,他们却千方计将这个命令处境化,伦理化,最终结论就是信徒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祭祖,无伤大雅。那些坚持甚么情况下都不可祭祖的人(因为是神的命令),在他们眼中就自然而然成为骄傲自大及固执极端。可叹哉!今天教会充满着这么多人意的事奉及敬拜,教会这么世俗化,娱乐化,都是因为人不再注重这个宝贵的敬拜规范性原则。当然,这个原则不是真理的全部。圣经中还有许多重要的圣经原则我们该去持守,我们不是要顾此失彼。但对于一个清心爱主的人来说,圣经中众多的命令,都是「一个都不能少」,更何况这个是关乎我们如何敬拜及事奉神的真理! 但愿清教徒的敬拜规范性原则在这世代再一次被高举,愿我们都像清教徒那样尊重及谨守神的话语,不增添、不删减,让神在我们的敬拜及事奉上得着最大的满足及喜悦,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