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克尔凯戈尔宗教思想述评  

       刘向雄

克尔凯戈尔是诗人、思想家合体,正是这种合体造成了后人理解上的困难。不过,在这所有的可能性当中,他却首先是作为一位基督教思想家来出现的,因为,他始终坚称:“整个问题的本身是一个反省的问题:去成为基督徒”。(考夫曼 编:陈鼓映等译《存在主义》商务印书馆,第83页。)并且,他的思想所体现的是一个探索的“去成为基督徒”过程。

但是,在中国学术界,往往把克尔凯戈尔作为存在主义“先驱”来理解的,所以,研究者多是采取一种以存在主义为中心而向前“逆溯”至克尔凯戈尔,从而造成了一种用存在主义的观点去比照和理解克尔凯戈尔的理论,形成一种先入为主的误解,即认为克尔凯戈尔的思想只集中在关于“孤独的个体”、“存在”、“死亡的恐惧”、“选择”、“自由”等存在主义的命题上,而完全忽略了最重要的一面——他始终是以一位基督教思想家来出现和结束的。由此,就难于”真正”了解和把握从思想到生命都渗入了基督教传统的克尔凯戈尔的思想。

从历史上看,自马丁路德掀起的宗教改革运动后,在教权体制的崩溃下,人与上帝之间已不再是通过教士阶层来联系,只要信仰,那么每个人都能直面上帝,有如中国禅宗对佛学的改造一样令人耳目一新,而克尔凯戈尔正是在这种情形下紧紧地抓住个人的体验,把个体的信仰当成至高无上的生活方式,克尔凯戈尔以微观的方式揭开了一条通向信仰之路,以个体的生活实践”去成为基督徒”的理念,把信仰当作本质上是个体在自己内在的决断中采纳上帝的恩典。

一、个体远比普遍性为高

伦理问题在克尔凯戈尔的思想中占据一个十分重要的地位,研究他的伦理思想是进入克尔凯戈尔思想的一把钥匙,因为克尔凯戈尔一生所极力寻求的即是高于伦理的生活——宗教的生活、基督徒的生活,他把伦理生活作为一个进入宗教生活的台阶,成为一种超越的模本,试图在无限弃绝运动中个体能够直接面对绝对的上帝。但是,克尔凯戈尔并不是完全按照日常的意义来理解”伦理”一词的规定性的,他有自己的解释,他认为,伦理是超乎个人的,合伦理的东西即为普遍性的。就伦理的地位而言,他试图把伦理拉回世俗,从日常的伦理表现来进行理解和论述。同时,他也并不因为崇尚宗教生活而根本否定伦理,相反他却异乎寻常地赞扬世俗伦理,他把对世俗的最高奉献视为“悲剧英雄”——如阿伽们农王献出伊芙娜与耶弗献出自己的独生女儿。着重把与伦理普遍性的相对的个体给提了出来,把个体作为普遍性的对立物。个体的伦理是有局限性的,是隐蔽的,面对自己的,而作为伦理具有普遍性而言,是开敞性的、面对全体的。如果从伦理的普遍性来要求的话,那么个体的伦理任务只在于“走出隐蔽之处,成为普遍性中开敞自己的存在。”(克尔凯戈尔:《恐惧与颤栗》。刘继译,p25页,贵州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从而,伦理的普遍性要求就成了个体走向全体的一种任务,成为个体变为全体的诱导者。

从以上的论述而言,克尔凯戈尔理应对伦理采取一种积极的态度,但是,事实恰恰相反,克尔凯戈尔却没有在伦理的高尚性这一高度停留,而是尽力要克服伦理,让个体从伦理的普遍性中走出来。因为,在克尔凯戈尔的眼中,虽然个体的伦理任务只在于”走出隐蔽之处,成为普遍性中开敞自己的存在。”但是,实际上个体却远比普遍性为高,因为只有个体才能面对绝对性,才能与上帝处于一种绝对关系之中,而处在伦理的普遍性当中却无法做到。这就必须要求个体背离伦理要求,与伦理不同甚至相悖,所以,克尔凯戈尔要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承认荒诞,即神迹的荒诞,不为世人所理解的的荒诞(正如我在后边所要提到的亚伯拉罕一样,因为他献出以撒,所以,“凭着信仰,亚伯拉罕得到了以撒。”〔4〕)。而个体承认荒诞必与伦理的普遍性和要求相悖,也只是在宗教的意义上,克尔凯戈尔才把个体与伦理的普遍性对立起来,他进一步要求个体放弃伦理的普遍性而重回个体的隐蔽性,在与伦理格格不入的契合点中体验怀疑与冲突带来的恐惧与不安,克尔凯戈尔认为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使个体重新认清自己,从而使自己能够直面上帝,与上帝处于一种绝对关系之中。因而,克尔凯戈尔强调个体不能仅仅停留在伦理方面,而是要克服伦理,以个体在伦理与宗教意义上的冲突为实现途径,重返个体的隐蔽性,从而走入宗教生活。这种意义上的世俗之城与上帝之城的区别与联系,使得克尔凯戈尔的论述具有一定的模糊性,一方面,他在极力赞扬世俗伦理,给与世俗伦理一个较高的地位,就如同首先夸耀蚂蚁的巨大, 然后再说到出现了一只大象,这种铺垫的方式使人们明确了世俗与上帝之城的反差,坚定了信仰的道路。但是另一方面,他对于宗教生活却又似乎论述的不够,畏畏缩缩,欲言又止。克尔凯戈尔同时还有一种独特的反讽的语言风格,这些因素都给理解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我们由此可以分别分析亚伯拉罕献祭以撒的伦理表述和宗教表述。在《圣经·创世纪》第二十二章里讲述了亚伯拉罕献祭自己心爱的儿子以撒给上帝的故事,克尔凯戈尔用文学形式重述了它,并进一步言之:“亚伯拉罕之所为的伦理表述是,他意图谋杀以撒;而宗教表述则是,他有意献出以撒。”[5]如果从伦理方面来说,亚伯拉罕杀死以撒是不合伦理和法律的,对于世俗世界是一种深深的罪过,是要接受大众谴责甚至要受到法律制裁。因为亚伯拉罕的这一行为破坏了伦理规范,是一种荒诞的做法。但是,德尔图良认为,正因为其荒谬,才是可信仰的,因而,在宗教意义上来理解,亚伯拉罕献出以撒却是一件圣洁、神圣、光荣的行为,因为亚伯拉罕对上帝”信”,并且深信他献出以撒必会重得以撒,正是在这个行为中,克尔凯戈尔认为亚伯拉罕克服并超越了伦理,体现出一种伦理和宗教的深刻悖论:个体比普遍性为高。正是亚伯拉罕敢于献出以撒,他自己的心爱——几乎等于他的生命,因而他在宗教意义上是伟大的,但是这伟大却是“靠那软弱无力的力量,那实质上是愚蠢的智慧,那形式上是疯狂的希望。”得来的,[6]亚伯拉罕的伟大赖只因为个人认识到自己的渺小,像神学家们所普遍要求的那样,亚伯拉罕是伟大的,他并没有什么伟大的业绩,仅仅因为他认识了他自己,认识了个体在上帝面前的软弱无力,认识到了上帝的全知全能,因而,他才成为坚定的信仰者,一位倍受克尔凯戈尔尊崇的”信仰骑士”。

此外,克尔凯戈尔还拿悲剧英雄与信仰骑士作了区分,如果不作区分,那么就不能显示出两者的根本不同之处,也显不出信仰骑士的伟大之处,因为,两者都是同样的献出,同样是献出自己的心爱之物,而且,这心爱之物还是自己情感的最大的倾注和爱护,无疑献出是痛苦的,但是,阿伽们农王献出伊芙娜与耶弗献出自己的独生女儿只能成为“悲剧英雄”,只是因为他为了伦理的最高普遍性而“将他自己让度出去”,牺牲个体从而挽救全体,以伦理的普遍性的要求放弃自己一己之私,并做出个体最大的牺牲,在伦理上这是无尚的奉献精神,把普遍性放置于个体之上,不仅仅是值得尊敬的更是千古传颂的“英雄行为”。但是,同样是献出,阿伯拉罕献祭自己的儿子以撒给上帝的行为在伦理上却得不到任何辩护,因为,“亚伯拉罕的所作所为不是为了挽救一个民族,不是为了抬高国家的观念,也不是为了安抚上帝”,[7]恰恰相反,亚伯拉罕的行为,却只是,仅仅只是,为了亚伯拉罕自己,为了自己个体的信仰而牺牲以撒,这种行为可以设想在伦理上是一种多么自私的行为!是一种多么地损人利己的行为!他的行为已经足够使他成为罪犯,又怎能够得到伦理上的认可呢?!但是,克尔凯戈尔所寻求的正是对伦理的超越,因而,带有宗教献祭的行为却无可争议,因为,亚伯拉罕对上帝”信”,因而必得向上帝献出以撒,但是由于他对上帝的”信”他也必能得回以撒!克尔凯戈尔所赞颂得也正是亚伯拉罕得这种坚定的信仰和他对上帝、对荒诞的执著,因为上帝在,世俗的伦理中所唾弃的荒诞也就是上帝创造的神迹。 个体比普遍性为高,这个悖论构成了亚伯拉罕的最好的辩护,尽管他献出了以撒在伦理上是一个荒诞的行为,但是,正因为他相信荒诞,凭着对上帝的信仰他又重新得回以撒,使宗教意义得以完成。克尔凯戈尔正是在这个宗教意义上理解并赞颂了亚伯拉罕,这也是克尔凯戈尔把信仰全归于个体、远离伦理判断标准的一个大前提,是理解他的宗教思想所必须首先把握的。 二、在不安中直面上帝

当个体高于普遍性时,个体就是获得了宗教上的先在性辩解,其行为的合理性亦存在于其中。但是,个体作为与伦理相对的先在性仅仅是提供了存在的理由,而个体在上帝面前如何存在仍然是一个函需解决的一个大问题。如果没有一个方法可以提供给个体的话,个体将无法与上帝沟通,无法直面上帝,就像把一套书籍摆在小学生面前一样,虽然给了他学习的条件,但是问题仍然在于“如何”学习。

历史上的宗教学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有自己的论述,但是总的来说,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在基督教的萌芽阶段,奥古斯丁的是在采取忏悔的方式来临见上帝,由于狂热的宗教信念和殉道意识的影响,神学家们把信仰和理性分开,而经院哲学家则用理性来论证信仰的对象,试图把理性和信仰统一起来,用理性来讨论一些荒诞不经的问题,如,创世之前上帝在那里?上帝是否有胡子?一个针尖上能站多少个天使等等一些繁琐而不必要的问题。同时,教会成了个体通向上帝和天堂之途的一个中介,人们要想能够面向上帝,必须首先面向教会,教皇是上帝在俗世中的代言人,个体通过教会来与上帝间接沟通,从而把信仰上帝变成了信仰教会。在这种认识情况下,在教会的盘剥下,马丁路德掀起了一场宗教改革运动,提出”因信生义”的观点,认为信仰是人获救和在上帝面前成为义人的基本前提和必要条件,人们只要信仰上帝,就可以获救。路德的这种方式,直接使信徒获得了一种不通过教会而能获救的途径,把宗教从个体之外来到个体之内,。马丁路德则认为只要人们对上帝”信”就能够临见上帝,如同中国的禅宗对佛教的“改革”一样。但是,路德对于“信仰”也没有能够做出深刻的解释,他把“信仰”当作一种经验,是一个人内心经受的一种经验的表述。 克尔凯戈尔并没有直接地、宗教性地阐述个体在上帝面前如何存在的方式,他只是通过诗一般的语言去表达让个体去理解亚伯拉罕,通过对亚伯拉罕的叙述体现出个体在上帝面前的存在方式。可是,对于基督徒来说,更大的问题却在于,亚伯拉罕如何能学?!若果真的像亚伯拉罕那样去举刀杀死自己的儿子,那么必然被这个世界视为罪人,如此的话,那么一切的犯罪都会得到一个宗教上的合理解释,人类社会又如何能够得以保存?可见这种极端的做法作为个体而言,这并非是一条可行的道路,而只是传说中的事例。而且,只是把自己最好的东西献出去,而没有从内心中对上帝存有恐惧和敬畏,那么就会如同向耶稣基督询问信仰的那个少年一般,这仍然是毫无作用的,并不能够直面上帝,也不能够使个体得救。 那么,作为孤独的个体究竟该怎样才能直面上帝呢?克尔凯戈尔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又回到了亚伯拉罕,他重新叙述了这个故事,但是他的叙述并不是一种平铺直叙,也不是直接抄录《圣经》的故事,而是与《圣经》的记载在亚伯拉罕的心理状态上有了更深的揭示,他首先认为,“人们在亚伯拉罕的故事中遗漏的是不安”。因为,以往的宗教学者仅仅把亚伯拉罕看作与别人不同的存在,而没有看到亚伯拉罕只是一个个体,一个人,而不是神性的存在,没有神的伟大和伟力。然后,克尔凯戈尔开始想象亚伯拉罕的心理活动,他写道:“亚伯拉罕为献祭做好了一切准备,他镇静而又温和;但他转过身去并抽出刀子时,以撒看到亚伯拉罕的左手在绝望篡紧,同时,一阵颤抖,传遍亚伯拉罕的全身……但是,亚伯拉罕终于还是抽出了刀子。”从克尔凯戈尔的这段论述中看到,显然亚伯拉罕并不是一个冷血的信仰者,他是一个充满父爱的信仰者,正因为他深爱着以撒,上帝才利用以撒对他进行精神考验。从宗教意义上来说亚伯拉罕仍然是伟大的,虽然“一阵颤抖会传遍他的全身”,可是这并不是对上帝的怀疑,而是在内心深处的信仰与伦理的斗争,是爱的颤抖,在这种”无限弃绝”的不安中,他”终于还是抽出了刀子”——这正是亚伯拉罕高出一般的信仰者之处,亚伯拉罕用信仰战胜了即将失去以撒的悲痛,个体远远超越了伦理。但是,克尔凯戈尔并没有着重于论述亚伯拉罕的信仰的坚定性,也没有局限于对这种坚定性的赞颂,而是,从另一个角度来重新进行诠释。在克尔凯戈尔的论述中,明显显露的是亚伯拉罕是一个个体,仍然存在着作为个体自然存在的内心矛盾,与普通人一样在忍受伦理与信仰对立的煎熬,通过矛盾与选择凸显出信仰的可贵,从而信仰更接近于俗世的实际,换句话来说,在俗世中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因而,克尔凯戈尔也通过亚伯拉罕向世人指出了一条通向信仰之途:在无限弃绝中不安。他认为,个体只有通过恐惧与不安才能临见上帝。 作为无限弃绝,即是抛弃整个暂时性的领域,抛开世俗、抛开各种世俗观念,但是,单就无限弃绝而言,克尔凯戈尔并没有走多远,因为在基督教中,远离、抛弃世俗一直是主要阐述的,只在不受世俗的限定,不受欲望的左右,方才能临见上帝。不过,在克尔凯戈尔那里无限弃绝是信仰前的最后一个阶段,因为,“唯有在无限弃绝的弃绝中,我才意识到我永恒的有效性。”在这儿,关键的是,通过无限弃绝,“我”没有任何牵挂和欲求,面对的才是赤裸裸的个体,因为抛弃了世俗的暂时性,我才能获取不安,才能在不安中躁动,在不安中反省和忏悔,也就是说,唯有不安,我才能真正认识自己,认识自己的存在,认识到自己与绝对(上帝)处于一种绝对关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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