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马丁·路德·金的梦想     
              

     摩罗      



无政府主义被欧洲人称为无政府共产主义,它是共产主义思潮的一部分。巴枯宁与马克思的矛盾,乃是共产主义阵营内部的矛盾。19世纪40年代,巴枯宁在巴黎结识了马克思。20多年以后,巴枯宁这样谈论马克思:“那个时候,马克思在思想上比我进步得多,如今他虽然不见得比我进步,但仍比我博学得多。……他尽管比我年轻,却已成为一个无神论者,一个有修养的唯物论者和一个深思熟虑的社会主义者了。……我们相见的次数颇多,因为我敬重他的学问以及他对无产阶级解放事业的热情而严肃的献身精神……”这样谈论与自己观点相左的马克思是很有教养的。巴枯宁说马克思总是怀着仇恨,还说马克思“是一个虚荣的、不义的、诡诈的人”。这样说当然有不当之处,至少是不够准确。比如关于马克思的仇恨,也许理解为正义感更为恰当。

但巴枯宁通过这种谈论毕竟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从事社会改革的理论设想和实践时,如何对待社会上的黑暗、残酷、无耻,如何从这些黑暗、残酷、无耻中挣脱出来,以超越和悲悯的态度来革除一切不义。对于有头脑有志气的人来说,这是非常严峻的考验。一个投身于社会改造的人,其最初的动力也许来自仇恨和正义的激情,但最终的态度应该是超越仇恨、也超越正义的。正义是社会层面的情感,而从事社会改造的最根本的精神力量,一定是超社会的,一定是来自某种终极理想的。

为了做好人间的事情,仅有人的力量还远远不够,必须有作为人的精神支柱的信仰的介入,也就是必须有神的力量的介入。甘地说:“一旦你将宗教信仰的因素引进政治,你就使你的全部政治观点完全改变了。于是你就能够进行改革,……”也就是说,没有超越社会情感的伟大爱心,就不具备投身于社会改造事业的价值依据和力量来源。他还说:“爱的法则要求我们不要以怨报怨,以暴还暴,而要以德报怨。”这里所云“信仰”和“爱”,其实都是神的力量。尽管引入神的力量,也常常难免弄出令人痛心的事情来,但仅仅仰仗人本身的力量,人性的邪恶则必定表现得更加可怕。巴枯宁虽然以自己是无神论者为骄傲,可正如马克思所言,巴枯宁是一个热情的理想家,或者说是一个梦想家。他的梦想就是他的信仰之神。在思想观念上,他确实是一个无神论者,但在精神结构上,他是有神的。无神论者并不一定是灵魂深处没有神圣信仰的人。

像巴枯宁一样,马丁·路德·金也是一个伟大的梦想家。他说:“我梦想有一天,在佐治亚的红山上,昔日奴隶的儿子将能够和昔日奴隶主的儿子坐在一起,共叙兄弟情谊。”面对20万处境悲惨的黑人同胞,金没有着意调动他们内心的正义感,没有强调仇恨与复仇,没有说奴隶的儿子要向奴隶主的儿子实行专政,而是说要坐在一起共叙人间友情,而且用“兄弟”这样的词语描述政治利益相对立的人们的关系。他在精神上遏止了黑暗与黑暗对峙、仇恨与仇恨循环的可能性。

马丁·路德·金的梦想如果真要实现,绝对需要超越人类日常心理的伟大精神力量,这种力量只有来自信仰,来自爱,也就是来自神灵。看来只能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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