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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本到民主


曾德雄

  中国政治传统的一大特色是民本主义,其含义可以"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概括。"作之君",君王须负责民众的生育长养;"作之师",君王须负起民众的教化之责。倘若君王没能很好地"养民"以致民众不得不"自养",那么这个君王就不合格。仅仅做到"养民"而没有"教民",也还是不够的,"不教而用之,谓之殃民;殃民者不容于尧舜之世。"(《孟子·告子下》)如果君王很好地做到了"养民"和"教民",那么他就是一个"仁君",君民之间就达致理想的和谐,"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亦天下,忧亦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下》)后世范仲淹将孟子的这种思想还推进了一步,提出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从民众这一面来说,"仁人在上,百姓贵之如帝,视之如父母,为之出死断亡而愉。"(《荀子·富国》)

  自汉武帝时期儒学获得独尊地位,民本主义就一直是中国传统政治的指导原则,以致两千多年后,中国的统治者依旧念兹在兹:"从来为君上之道,当视民如子。""朕……抚育诚求,如保赤子,不惜劳一身以安天下之民,不惜惮一心以慰黎庶之愿,各期登之衽席,而无一夫不得其所,宵旰忧勤,不遑寝食。"(雍正:《大义觉迷录》)

  民本主义的内容至少包括这几个方面:一、所有的人分为两个群体:君和以君为核心的统治集团("治人者"),民众("治于人者");二、道德诉求是这两个群体作为政治存在的合法性依据;三、两个群体的道德诉求有所不同:"治人者"要求"爱民"("仁"),"治于人者"要求"忠君"("忠");四、道德诉求既来自于自身,也来自于对方,成为带有普遍性色彩的社会意识形态。

  民本主义以其田园诗般的温情撩人遐想,尤其是在中国这种自古自视为"天下"的封闭圈子里,更成为人们千古不易之理想。但理想归理想,现实却与之完全相背,不仅"圣君贤相旷百世不一遇",(梁启超:《新民说·论进步》)中国社会历数千年,也"仅成此一治一乱之局,而半步未进"。(严复:"《法意》按语")一旦与完全异质的西方文明碰撞,立即一败涂地。

  很多人在探讨个中原由,但他们的思路仍然局限在民本主义的圈子中:

  太公之言曰:"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同天下之利者则得天下,擅天下之利者则失天下。"孔子说:"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又曰:"为君难,为臣不易。"又曰:"先之劳之。"夫子值东周之衰,世变未极,故为此浑容之语。洎乎孟子,世变将极,上下之情愈离,故其言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又曰:"君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其悲天悯人,冀世主之一悟,不啻大声疾呼。卒之举世聋聩,竟无用者,终成暴秦之祸,伤已!汉、唐以降,虽代有令辟,而要皆创业之始,挟其假仁小惠笼络天下,以求遂其大欲。守成之主并此而去之,百计防维,全其权,固其私,为子孙谋,去古人利天下之心愈远而愈失。此所以治乱相寻无百年而不变。宋儒误引《春秋》之义,谓君虽至不仁,臣民必顺受不贰。呜呼!信如斯也,则是天之立君,专为鱼肉斯民,而天下兆民胥供一人之用。有是理乎?为君者乐其言便于一己之私,亦从而嘉许之,以布告四海。执持愈坚,缚束愈甚,于是天下之民气愈遏抑而不能伸,天下之民心愈困穷而无所告,郁久猝发,若决江河,不横溃四出,尽溃堤防而不止。嗟乎,孰使之然哉!(郑观应:《盛世危言·原君》)

    在这段话中,民本主义依旧是衡量、检讨政治得失的标准,依据这样的标准,之所以有如此不幸的现实,根源在于"君"不尽责,"去古人利天下之心愈远而愈失",没有做一个"仁君"。反过来说,如果他们不"聋聩",听从孔孟之言,真正成为一个爱民如子的"仁君",就不会导致这样的结果,而是相反。这正是中国人考察中国传统政治的一贯思维,究其实,还是缘于人们没有摆脱民本主义的窠臼。理性如梁漱溟者,也作如是观,他在《中国文化要义》中说,中国之不免于专制,并非其本意,而"理想自理想,现实自现实,终古为一不落实的文化"。按照他的说法,这样的现实只是因为理想没有落实的缘故,倘若理想得到落实,就不会是这样的现实了。他与郑观应并无实质区别,民本主义仍然是其思维的主导。

  又过了许多年,中国社会也经历了样式更为丰富、结果更为惨烈的"试错",现在我们终于认识到:中国之所以有这样的现实,原因正在于我们有那样温情脉脉的民本主义理想。我们姑且同意统治者并无建立极权专制的本意吧,但民本主义必定要导致极权专制却是千古昭然之理。依据民本主义思想,"治人者"必定是一个道德圣人,否则的话,他的统治就缺乏政治合法性,同时也难以解释他成为"治人者"的事实之所以然。因此,"大德必得其位。""大德者必受命。"(《中庸》)"盖生民之道,惟有德者可为天下君。此天下一家,万物一体,自古迄今,万世不易之常经。"(雍正:《大义觉迷录》)

  既为"百举不过"的道德圣人,在逻辑上,"治人者"就必须要享有"独尊"的地位,否则,就自相矛盾。因此荀子说:"君者,国之隆也;父者,家之隆也。隆一而治,二而乱,自古及今,未有二隆争重而能长久者。"(《荀子·致士》)

  为了达到"独尊",在手段上就必须要消弭一切个体性的差异,"当是非,齐言行",将所有人的思想和行为统一到一个标准上来,只要有任何的例外,"独尊"就不能达致。这个手段就是道德的意识形态化。作为道德圣人的"治人者",他所独有的"君师合一"的身份使道德的意识形态化既获得合法性,也获得可能性。因为代表道德"至善",所以所有的人都必须服从,否则,就是一个不道德的人,而失去继续存在的依据--在中国,政治上的不道德常常被认为禽兽不如,这直接意味者性命之虞。而道义和力量上的双重强势,使个体的反抗根本微不足道。

    任何形式的意识形态化都表现为不同程度的强制,而中国传统政治中的道德意识形态化则使强制变得轻而易举。这除了它依靠政权获得的巨大力量,更在于中国独特的传统道德所具有的"腐蚀"性使其对手变得"弱不禁风"。对此,梁启超有很深入的分析,他说:"夫出吾仁以仁人者,虽非侵人自由,而待仁于人者,则是放弃自由也。仁焉者多,则待仁于人者亦必多,其弊可以使人格日趋于卑下。""若曰吾举天下人而仁之,毋乃降斯人使下己一等乎?"(梁启超:《新民说·论权利思想》)这种对于个体人格和精神的近于釜底抽薪似的作用,终至于使国人变得"无骨无血无气",这反过来又使道德的意识形态化变得更为容易。

  "自由乃权利之表征。"(梁启超)民众放弃自由,其实是放弃自己的权利。使民众放弃自身权利,正是极权专制得以存续的前提,中国的极权专制政权正是通过道德的意识形态化,一方面是外在的强制,一方面是内在的腐蚀达到这个目的。权利之不容于民本主义,正见出民本与民主的根本区别。

  关于此点,前人多有论述。萧公权先生说:"孟子民贵之说,与近代之民权有别,未可混同。简言之,民权思想必含民享、民有、民治之三观念。故人民不只为政治之目的,国家之主体,必须具有自动参预国政之权利。以此衡量,则孟子贵民,不过由民享以达于民有,民治之原则与制度皆为其所未闻。"(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表面上看,民主只是比民本多一"民治"而已,似乎民本与民主很接近。其实,细较之下,两者完全不同。

  民主政体之发端,首在于确认个体之权利,并视之为最高价值。正是因为确认了个体权利并给予相当之重视,就必须要制订相应的制度以保护每个人的权利不受侵犯。这个制度就是民主制度。在所有这些权利中,从政治的角度而言,"民治"的权利居于核心地位。所谓"民治",就是由民众自己管理自己的公共事物,对此,孙中山有很透彻的分析,他说,民治"即在予人民以完全之政治上权力",人民有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始可谓之行民治。"民治是实现民有、民享的先决条件,"要必民能治才能享,不能治焉能享?"如果没有民治,"所谓民有总是假的。"

  民治就是全民自治,在一个政治实体里面,所有的人都属于自治者,每一个人既是自己的主人,也是社会的主人,社会性的公共事务通过建立在协商基础上的契约来管理。在民主政体中,完全不存在象民本主义那样的"治人者"和"治于人者"的区分,任何人都没有理由凌驾于他人之上,所有人一律平等。

  民主政体的制度既表现为法律,反过来民主政体也必须通过法律来维护。因此,法律置于最高地位,所有的人都必须服从法律,任何人都不可以例外,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依据民本思想,人的社会地位是不同的,一个人的社会地位之高低,取决于他的道德水平,"德必称其位","论德以图次"。根据这样的观点,作为享有最高地位的统治者,他同时也是最有德行的人,因此,他完全不受任何制约。西哲说:"权力导致腐化,绝对的权力,绝对的腐化。"中国历朝历代的统治者总是要竭力维护自己的政权,可是最后却总是不免于灭亡一途,"终成一治一乱之局",究其原因,正在于这种不受制约的权力导致的腐化。综观古今,在这条历史定律面前,任何人都"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没有例外。而统治者的腐化给民众带来的苦痛,是所有其他灾祸都难以比拟的,中国人一生中最大的不幸常常就来自于统治者的腐化。权力之所以不受制约,正是因为权力者被认为是拥有最高德行的人,这使制约没有必要。

  在民主政体中,权利是核心价值。权利的一大特质是其个体性,权利也正是每一个人作为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人存在的标志,是每一个人自己成为自己的主人的依据和体现。如果没有了权利,或者说,如果权利受到了侵犯,那么,自己就不复是自己的主人,自己的命运就要接受别人的摆布,生命就会陷入如履薄冰的恐惧,随时会面临灭顶之灾。梁启超说:"形而上之生存,其条件不一端,而权利其最要也。故禽兽以保生命为对我独一无二之责任,而号称人类者,则以保生命与保权利相倚,然后此责任乃完。"(梁启超:《新民说·论权利思想》)此真为的论,没有权利,即没有生命。与此相对,如果道德扩充到公共政治领域,则不可避免地表现出对每一个个体权利的侵犯;由于道德具有趋于"至善"的本性,因此它的侵犯性也常常"没有止境",其所造成的后果,较之外来强敌的掳掠,往往更为惨酷。中国人活着的和死去的,多的就是这方面的经验。因此,在民主政体下,作为公共领域的政治生活中不应该存在道德的影响因素,道德必须回复到私人领域,不可稍有僭越,否则即可能造成对他人的侵犯。

  中国古代思想家晏子说:"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意莫下于刻民,行莫贱于害民。"晚清思想家王韬说:"天下之治,以民为先,所谓民惟帮本,本固帮宁也。"我们现在说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你能说这中间有什么区别吗?我们虽然口里喊的是民主,但骨子里却是民本;我们虽然站在二十一世纪的土地上,衣着光鲜地在"现代化",一些人甚至还在指点江山,但我们的思想却还在传承着中国传统中源自于久远、散发着霉味的最腐朽落后的东西。

  2001/6/8

资料来源:《世纪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