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无形的宗教 --现代社会中的宗教问题 卢克曼 (T. Luckmann) 覃方明  


  在宗教社会学理论中,通常将某些观念-例如,那些涉及「超自然」的观念-定义为宗教的,并且因此将这个卷标贴到那些主要关注这类观念的编纂、维系与传播的群体和制度身上。在我看来,这似乎是一条理论上所不能允许的快捷方式。为了避免这种做法,我们感到有责任在转入关于宗教是如何成为社会实在的一个独特部分-即,它是如何社会客观化的问题之前,先澄清宗教的普遍人类学条件。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我们对社会过程中一般而言的意义系统与特殊而言的象征体系的起源作出了简略描述。我们发现,意义系统的建构有赖于超脱与整合,而这些现象分别以面对面情景的互惠性和社会关系的连续性为先决条件。对社会过程之结构的形式描述也详细阐述了意识与良心的个体化的条件,意义系统是在这种社会过程中产生的。这一形式论证将我们带到了同样形式上的结论:一个有机体通过与他人一起构建一个「客观的、道德的意义体系」而成为一个自我。我们说,有机体是通过发展成自我而超越其生物本性的,并且我们感到称这一过程为基本上宗教的过程是正当合理的。

  现在我们必须再来考虑这一结论的有效性。因为我们首先必须描述意义系统赖以出现的条件,所以我们必须将我们的分析限制在意识与良心赖以个体化、意义系统赖以建构的社会过程的制度因素上。在我们的考虑中,我们不得不略去意义系统对任何特定的人类有机体的历史居先性(historical priority)。

  因此,我们的形式分析引导我们达到的结论只在普遍人类学论述的水平上才是有效的。出于一个明显的原因,我们不得不暂时把我们的分析限制在这个水平上。意义系统的历史性存在,是一代又一代的意义体系建构活动的结果。1如果我们从意义体系是历史地给定的这一命题出发,则我们就不能避免我们的分析中的无穷回归。要避免这一回归,我们就必须首先给出对意义体系赖以建构的一般条件的形式描述。然而,现在我们已经达到了这样一个地步:在此我们将放弃我们最初自我施加的限制并去关注一个迄今为止为我们所漠视的经验事实。

  从经验上说,人类有机体并非从零开始建构「客观的」和道德的意义体系-他们就生于这一体系之中。这意味着,人类有机体通常是通过内化一个历史地给定的意义体系,而不是通过建构一个意义体系来超越其生物本性的。进而,这意味着,一个人类有机体并不是面对着其它人类有机体,它面对的是各个自我。虽然迄今我们的描述的只是自我从中出现的社会过程的形式结构,但我们现在必须补充说,这些过程总是充满了「内容」的。换句话说,人类有机体在社会化的具体过程中成为自我。这些过程展示了前面描述过的形式结构,并且,经验地传递了历史性的社会秩序。我们在前面提到,人类有机体对生物本性的超越是本质上的宗教过程。现在,我们要继续说,社会化作为达到此类超越的具体过程,是本质上宗教的。它有赖于宗教的普遍人类学条件、社会过程中意识和良心的个体化,并且在将历史的社会秩序背后的意义构造内化的过程中实现。我们将称这一意义构造为世界观。

  世界观以几种方式超越了个人。它是一个先于任何有机体的意识与良心的个体化的历史性实在。一旦它被内化,它对个人就成为一个客观实在,并且限制着个人有意义的和潜在有意义的体验的范围。因此,它决定了个人在世界中的取向,并对他的行为施加影响,这一影响是如此深刻,以至于个人将其视作理所当然,毫不留意。此外,世界观以制度化的和非制度化的社会控制手段对个人行为施加间接而「外在」的影响,这些社会控制反映了社会秩序及其背后的意义构造。因此,世界观对个人来说既是一个客观的与历史性的(超越的)实在,也是一个主观的(内在的)实在。

  在某些情况下,世界观可以达到更高的超越性水平。因为社会秩序被理解为是对个人、地点与情景的正当而必要的不予理睬,所以,世界观可以被理解为是超越的、普遍的秩序的表现,就像一个世界粒子(cosmion)反映着和谐的世界(cosmos)一样。2此外,世界观被赋予普遍性地位的过程与社会秩序的超越性被明确表述的过程,通常是对已建立起来的社会秩序的合法化过程具有重大意义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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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世界观是社会客观化的历史实在这一事实可以解释它对个人所具有的关键功能。个人不是去建构一个起码的意义系统,而是去利用一个意义的宝藏。世界观作为一代又一代建构意义体系的活动的结果,比起个人从零开始发展起来的解释图式来,是无可比拟的丰富而多样。作为社会客观化的实在,它的稳定性也比个人意识之流的稳定性大得无法形容。世界观作为一个超越的道德体系有一种强制性特征,不能在社会关系的直接脉络中趋近这一特征。

  个人存在从超越的世界观中获得其意义。世界观的稳定性使得个人有可能将一系列最初互相关联的情景作为一个意义的经历整体来把握。世界观作为意义的历史发源地跨越了个人的生活和世代的生活。我们要说,总之,世界观的历史居先性为人类有机体「成功地」超越生物本性提供了经验基础。并使人类有机体超脱于直接的生活脉络,而将他们作为人整合进一个意义传统的脉络之中。因此,我们得到下述结论:世界观作为一个「客观的」与历史的社会实在,执行着本质上是宗教的功能,我们将它定义为宗教的基本社会形式。这一社会形式在人类社会中是普遍的。


注释:

1. 参见BergerLuckmann,同上引书,尤其页 85-118

2. 参见E. Voegelin,《新政治学》,Chicago1952,尤其页27

3. 参见BergerLuckmann,同上引书,尤其页85-96

本文转载自卢克曼 (T. Luckmann),《无形的宗教--现代社会中的宗教问题》,覃方明译,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1997,页5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