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南京大学博士候选人
 
 李文华  
 
吉登斯的努力与反思
 

  安东尼·吉登斯在《社会的构成》这本书中为解决社会学理论中的二元对立问题作出了努力,本论文的内容即以这种努力为背景。当然,这不等于说,在社会学理论的发展史上,只有吉登斯作了这方面的努力。事实上,像布迪厄、戈夫曼等社会学家都是这种努力的先行者。但我认为,吉登斯的著作对这些人的思想进行了去芜存精的工作,已在各个重要方面超出了他们;这也不等于说,吉登斯的学术思想只限于这种努力。事实上,他是一位涉足广泛的学者。在中国,他的文本已经很多,如《民族-国家与暴力》、《现代性与自我认同》等,它们在社会学、历史学、心理学中都留下了印迹。对一个学者而言,他的思想的各个方面具有连续性和统一性,其中《社会的构成》主要涉及"二元对立"问题,也是他的学术思想的基础部分。

  除此之外,在正式剖析吉登斯的努力之前,我还想声明的是:1)我并不主张学术思想的形成一定要遵循某一框架,但一旦形成,我们就可以去寻找和分析它的框架;2)要寻找和分析一种思想的框架,必须具备作者的思想清晰、读者的理解准确两条个前提条件,但在撰写这篇论文之前,两个条件都不完全具备;3)即使本文的分析难免有不准确甚至错误之处,但它并不影响我在"二元对立"问题上的下一步研究,因为我的思路与吉登斯的思路存在较大的差异。换句话说,我的研究不是对吉登斯的研究的局部的修改。

  一、吉登斯的努力

  基本立场 要想了解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我们先整理一下吉登斯在社会学理论上的基本立场:

  1.社会学理论是社会科学理论的一种,它所关注的主要是现代社会,关注社会中的人的行动。"分析行动者在行事时在多大程度上了解自己为何如此,尤其是当他们没有自觉意识到(即可以借助话语形式给出)自己对行事缘由的了解,或是在其他情境下缺乏这样的意识时,情况更是如此,这些工作基本上是解释性的,但却是社会学理论固有的必要组成部分。"[1]

  2.吉登斯认为社会学理论应该具有(他所说的第二种形式的)概括性质。要完成这一工作就要建构一些有关人的存在与行动、社会再生产与社会转型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吉登斯把"二元对立"问题看作是认识论和本体论相互作用的结果,也就是说,在社会生活的实践层面上是不存在"二元对立"问题的,"二元对立"问题是理论家认识方法的结果,也是概念不清和不完备的结果,它反映了社会学理论所存在的概括能力差的缺陷。

  3.怎样构建具有较强概括能力的概念呢?吉登斯认为,应该注意如下三个方面的问题:承认人的行为具有主动性和反思性;重视社会生活阐明过程中的人的认知能力和语言;明确自然科学的法则概括和社会科学理论的概念概括之间的区别。

  4.理论建构必须把时间和空间的概念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这也是解决"二元对立"问题的关键所在。

  总之,尽管吉登斯认为所有社会学理论都应具有概括的性质,但概括的手段是概念,而不是法则。这是结构化理论与涂尔干、帕森斯的客体主义、自然主义理论的区别;另一方面,概念的建构应该包括人们的社会实践过程,对动机的关注只是概念的一部分,这样,结构化理论又与韦伯的解释学传统区别开来。

  思路 解读一个文本,可以有不同的方式。我是用"二元对立问题的解决过程"的方式去解读吉登斯的《社会的构成》的。首先,吉登斯认为,二元对立问题只在社会学理论层面上存在,而在实际层面上消逝。之后,吉登斯把二元对立分成两种表现形式(方法论上):一是互动场境(共同在场)下个人与场境的对立;[2]二是跨时空场境(不共同在场)下,互动情境与系统情境之间的对立。这说明,在吉登斯的思想中,微观与宏观这对概念上的区分是相对的。在上述第一种表现形式中,微观指的是行动者,宏观指的是互同场境(包括行动者和结构);在第二种表现形式中,微观指的是互动场境,宏观指的是跨时空系统即整个社会(包括互动场境)。因此,在吉登斯看来,如果从理论上把两种对立形式分别建构为社会整合和系统整合,二元对立问题就得已解决。这有一比,同一寝室内的行动者之间的顺利互动是社会整合,不同寝室的行动者之间的整合是系统整合。[3]为清晰起见,我把这一思路作如下图示:



  这样,吉登斯把二元对立问题的解决就从方法上分作两步:社会整合与系统整合。

  社会整合 吉登斯把社会整合定义为互动场境的生产与再生产,即互动场境如何得已顺利完成,又如何经常以例行化方式反复出现(句中词义的重复旨在说明含义)。互动的场境如何得以顺利完成呢?这涉及到吉登斯对人与结构(吉登斯的理论称作结构化理论,但结构一词的含义与皮亚杰等人所说的结构主义的含义有不同之处,后面将讨论这个问题)的看法。吉登斯认为,人是一个人格体系,它用改造过的弗洛伊德的自我心理学来说明这个体系的构成:动机、实践意识和话语意识。[4]动机即行动者在日常生活中所隐藏的本体安全感,它源于艾里克森所划分的八个人格发展阶段中的前三个,说白了就是行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它决定了个体的行动和行动方式。实践意识是指行动者的"自动化"特征,在正常情况下,面对日常生活,行动者可以不加太多的思考就能处理事务,这是实践意识的作用。行动者的实践意识大都只可意会,不能言传。话语意识则是行动者可以言传的意识,通过它行动者可以用语言的形式说出行动的理由。动机、实践意识和话语意识是行动者和行动的三个相互联系的内隐机制。吉登斯特别强调其中的实践意识和话语意识的作用,是行动者具有自主性的标志,吉登斯称它们为反思性。当然,吉登斯没有把人的自主性过于夸大,而是认为,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正因为有限,便出现了行动的意外后果。[5]意外后果的发生为结构的再生产创造了条件。[6]吉登斯思想中的结构指的是规则和资源。规则指行为的规范和表意性符码。其中规范包括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表意性符码则是具有意义的符号,如语言、一个手势、一声尖叫、面部表情等。当然这种区别不是绝对的,例如政治制度就包括了经济、法律和符码,只是它明显具有政治上的倾向,我们才这样称呼它。资源也分两种,配置性的和权威性的,配置性的资源指各种物理意义上的资源,如水、汽车等;权威性的资源主要指行动者的能力。在认识到行动者和结构的含义后,吉登斯进一步去界定"共同在场"的概念:面对面互动中的个体和结构的相互交织,交织的结果就是顺利互动的完成。怎样相互交织呢?吉登斯又引出了一个情境定位的概念,即行动者内化了结构、结构又制约着行动者,行动者把自己明确定于时空、物理环境和结构之中。互动场境中的行动者之间似乎存在着一种默契,心照不宣地进行着交往。在这个问题上,吉登斯借用了戈夫曼的很多关于人们在共同在场情境下的活动来说明互动的顺利完成。当然,吉登斯不完全照搬戈夫曼的理论,他认为戈夫曼勿视了人的行动的动机。

  在说明互动场境如何顺利进行之后,吉登斯回答了与之相连的另一个问题:日常生活为何能"日常"?即互动如何能再生的问题,他采纳了时间地理学的思想。由于时空的原因,日常互动的再生得以实现。虽然对一个行动者来说,一生的时间流逝是单向的,但由于自然界的时空具有固定性,如太阳日复一日从东边升起,村庄的位置始终不变等,这些都决定了人的行动的固定性。所以共同场境是可以重复、再生的,与之相应的结构也就具有了再生的性质。

  这样,吉登斯就在"社会整合=互动顺利进行+互动反复进行"的思维模式中解决了互动场境中的二元对立问题。互动场境的顺利进行主要机制是自我心理(自主性、反思性监控),互动场境的再生产的主要机制是时空的固定性。

  系统整合 如上所述,社会整合只是共同场境中的整合,在较高层面上还有系统整合,即不同的共同场境之间的整合。系统整合如何进行呢?吉登斯认为这种整合机制可以称作结构化原则。在这一原则下,他把社会分作三种类型:部落社会、阶级分化的社会和民族-国家社会(现代社会)。下面,我结合这种分类来说明结构性原则的概念,进而说明系统整合的机制。

  吉登斯认为在部落社会,是不存在社会整合和系统整合的分化的,而是社会整合与系统整合的混合。因为在部落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很少,[7]交往的场所仅限于聚居地或村庄,不在一起的人们是不相往来的,所以只有共同场境存在,当然就共有社会整合。在这种社会,被行动者内化了的结构中的规则方面主要是传统、亲属关系和群体规范,权威性资源则是口头文化。人们在这样的规则和资源下达到了互动的顺利进行即整合。

  在阶级分化的社会,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城市兴起,城乡经济互依。这就带来了社会整合和系统整合的并存。这时,占主导地位的结构性原则将城市和它的乡村联系起来。所谓城市,远不止一种物质环境,它充当着行政管理资源"储存容器"(Storage Container)。在阶级分化的社会,传统和亲属关系等部落性质的成份仍然发挥着显著的作用。国家无法深入地渗透到地方化的习俗中去,政府官员想"牵制"住那些直接行政控制极其薄弱的边远地区,主要很依靠赤裸裸的军事力量。这就是说,系统整合在阶级分化的社会得以出现是城乡分离的结果,系统整合得以进行是依靠政治军事权力和城乡经济互依。但这种整合是低水平的,政治实体及其官员相对脱离于经济活动,存在独立的法典和惩罚条款,不同制度之间处于分离状态。

  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真正具有全球意义的社会性组织形态。这是分离状态下,政治革命与经济革命的彼此交织的结果。人们对配置性资源的利用以技术革新为总体趋势,产生出了惊人的经济力量,国家的行政管理范围也相应地迅猛扩张。国家对有关属下人口行政管理的信息一一加以编订,并通过各类行政官员对属民进行直接的监督。监视成为系统整合的一种关键机制。条文化的行政管理程序渗透进日常生活,在这种影响之下,传统的实践活动趋于消散(当然尚未完成全消失)。构成共同在场境况下的互动场所、场景也经历了一系列重大转变。因时空的商品化而建立起来的"人造环境"疯狂扩张,取代了旧的城乡关系,也改变了远与近的含义。

  至此,读者肯定会抱怨我的陈述很不清楚,但这种责任不全在我。这方面的理由可以从下面的对吉登斯的思想进行的反思中找到。

  二、对吉登斯的努力的反思

  首先,我认为吉登斯的社会学思想有两个方面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为了避免重复,在此只简单提及。第一,吉登斯的理论并不是去揭示事物(个人和社会)的起源,而是去理解事物之间的关系,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其理论的科学性。有人狭隘地把社会学理论中的二元对立问题看作是个人与社会谁在先的问题,这样思维的结果必然陷入到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困感中去。还有一些人,虽然走出了这一误区,但对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采取了不负责任的说法:互动、相互作用、对立统一等等。吉登斯却试图去回答:如何互动、如何相互作用、如何对立统一。第二,吉登斯在处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时,特别重视时间与空间两个因素的作用。一般地,社会科学不象自然科学那样去关注时空,但吉登斯在时间地理学的启发下,把时空在社会科学中的意义重新界定,对问题的解决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从前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社会整合与系统整合都离不开时空的运作。

  其次,我认为吉登斯的努力也有一些不尽人意之处。第一,正如许多读者所抱怨的那样,吉登斯的理论主要是一些概念的组合而不是一些命题。给人的印象是,每当他走入思维的困境之中时,他就毫不犹豫地创造一个概念。概念多并不是我们不满的完整理由,[8]关键在于这些概念之间的联系不紧密,概念并未构成一个逻辑体系,理论也就给人以零散之感。既然理论的逻辑性不强,那么就无法对一些社会学范畴进行解释,例如社会变迁。尽管吉登斯花了较大的笔墨去讨论社会变迁,但最终作到的只是社会变迁后的三种社会类型。在三者之间,逻辑上出现了断裂,正如他自己所认为的那样,一切社会过程只不过是"世界时间"中的"生活片断"。我说三种社会之间需要逻辑上的联系,并不是要用进化论的思想去看待社会变迁,而是应当对社会变迁的原因作出说明,而这一说明应该是理论本身所具备的,而不需要另起炉灶。当然,我否认吉登斯忽视了这一问题,相反,他也提到社会发生了一些因素的变化,比吁时空的商品化,是现代社会的一项特征。但是,时空商品化这一特征的出现是不能从理论中逻辑演绎出来的,而是在出现之后去自圆其说,这多少有点事后诸葛亮的嫌疑。一个理论体系若不能对未来作出预测,肯定有不完善的地方存在。在《社会的构成》的最后一部分,吉登斯把他的理论降到了经验层面,即对理论和经验事实作相互说明,但他回避了社会变迁这一问题,这证实了我们的嫌疑的合理性。第二,在吉登斯的概念中有些混乱之处,其中之一是把在场-不在场与城市-乡村两组概念等同起来。显然,如何处理在场下的社会整合和不在场下的系统整合是吉登斯理论的基质。但在研究系统整合时,吉登斯把不在场与整合等同于城乡地理位置上的分离和经济上的相互依赖,这其中的错误是明显的。因为社会是指交往的形式,交往可以面对面互动,也可以跨越这一点。城乡之间的交往确实是不在场的交往,但反过来说不在场的交往就是城乡之间的交往就不对了。在城里,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可以在场也可以不在场,在阶级分化社会,乡村里的交往也可以在场和不在场。因此,吉登斯的这种概念上的混乱对他的理论来说是致命的。他转换了问题而没有解决问题,分别属于城乡中的不在场的系统整合问题仍然如故。

  就算我们对吉登斯的抱怨没有过分甚至错误的地方,但不要因此过多地转移我们的注意力。我们应该分析的不是不尽人意之处本身,而是不尽人意的原因。对此,我想提出以下保留意见。

  吉登斯最不能让我接受的是他在创造众多的概念的同时,忽视一个对社会学而言至关重要的概念--社会行动。我不想去追究吉登斯对行为与行动之间的区分的正确与错误,因为他毕竟是给出了行动的概念。但行动就是社会行动吗?显然不是。吉登斯把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看作绝然不同的两种领域,这是可以的暂时接受的。但是,在他的思维中似乎科学研究的对象无所不包,社会学可以研究人的一切行动,这就偏离了社会学的方向。正如罗素在《人类的知识》一书中所讲述的那样,科学以排除个体性作为自身的目的,所以每一门科学都必须明确自己的对象。笔者认为,行动并不都是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只有社会行动才是社会学的对象之一。这里,我们似乎看到了吉登斯的理论处于零散状态的原因,目标不明确,结果可想而知。

  我们的注意力转到了行动和社会行动的区分上。马克思·韦伯不是定义了社会行为了吗?帕森斯、哈贝马斯也加入了这场讨论。但是我们不能顺着他们讨论的思维继续下去。因为他们讨论的结果是不能明确告诉我们什么行为是社会行为的,甚至不能告诉我们什么是行为。举例来说,舞池中的跳舞者的行为是社会行为吗?很难回答。所以,笔者认为,区分行为和社会行为时,我们应该换一种区分方式,即区分行为的个体方面和社会方面。换句话说,我不再去发问什么样的行为是社会行为,而是去问什么是行为的社会方面,什么是行为的个体方面。这就涉及到行为的社会方面和个体方面的区分标准问题。这个问题将在我以后的研究报告中讨论。

  最后,我也许有必要向读者说明的是吉登斯称自己的理论为"结构化"的理论,这里的"结构"与皮亚杰的《结构主义》中的"结构"是不完全相同的,"结构化"也不是皮亚杰所称的"建构"。皮亚杰或科学哲学上的结构指的是一个系统内部的要素及要素之间的关系。结构具有整体性、转换性、自身调整的特征。一个结构原则上可以用一个数学式子表达出来。[9]皮亚杰的结构主义主要具有方法论上的意义。相比之下,吉登斯把结构定义为规则与资源,把规则与资源的生产与再生产定义为结构化。这与皮亚杰的《结构主义》中的结构有着如下几个方面的偏离:第一,规则与资源不完全是系统的要素,社会系统的要素也不只涉及吉登斯所讲的规则与资源。社会系统的要素是什么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我将在后面的研究中加以讨论。第二,我们无法把吉登斯所说的结构用数学式子表示出来,这也反映了他的理论体系中的关系不明的事实。话说回来,什么是关系本身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我之所以作出上述说明,旨在于提醒读者不要用《结构主义》中的思维方式解读吉登斯的文本。吉登斯自已也承认,把结构化这个词放在他的理论意涵的名下是不适当的,是一种无可奈何的作法。

  综上所述,吉登斯的理论有很大的局限性,这意味着,社会学理论中的"二元对立"问题并未得到真正的解决。但失败不是洗手不干的借口,而是继续努力的理由。我的下一步努力是:社会学理论中二元对立问题研究之三:公设与假设。

注释:
[1]吉登斯著《社会的构成》,三联书店1998年5月第1版,第39页。
[2]按戈夫曼的说法,"共同在场"是以身体在感知和沟通方面的各种模态为基础的。一旦行动者感到他们是如此地接近,以至于自己正在做的一切,包括对他人的体验,都是可以被他人感知到,他人也足以感知到自己这种被感知的感觉。吉登斯采用了这一用法。
[3]这个比喻是以不同寝室的行动者之间存在交往为前提的。
[4]弗洛伊德把人格区分为:意识、前意识和潜意识三个层次,吉登斯说明了对这种区分进行改造的理由。参见《社会的构成》,第110页~114页。
[5]"意外后果"这一概念的引入的另一个理由是针对功能主义的"显功能"的。吉登斯认为,功能主义的解释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它并未解释事物存在的原因本身。详见《社会的构成》,第72页~76页,第423页~428页。
[6]吉登斯所谓的"结构再生产"有两个意思:一是它重复地发生作用;二是结构通常以结构丛的形式出现,有转换性和序列性。
[7]吉登斯认为,社会具有双重意涵,一是指具体界限的系统,一是指一般的社会交往。
[8]罗素著《人类的知识》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290页~第298页。其中,罗素对科学中的最小量用语进行了论述。
[9]皮亚杰著《结构主义》,商务印书馆,1984年11月第1版,第2页。

  
 
 
《世纪中国》(http://www.cc.org.cn/) 上网日期 2001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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