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刘军宁 :从牧役到自治——化动物农庄为村镇共和

转自世纪沙龙

白沙洲先生的《中国二等公民:当代农民问题考察报告》一书为正视与研究中国日益严重的农民问题开了一个好头。解决中国日益严重的农民问题,思路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探寻政策上的解决方案,另一个是从制度上寻找改善的途径。目前的大部分研究基本集中在政策问题上。这样就陷入了一种困境:任何合理的政策解决方案都只能靠现行的制度结构去落实,而恰恰正是这个制度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应该对中国农民的状况负责。若太多地去指望造成问题的制度结构去解决问题,就难免陷入原地循环甚至不断恶化的怪圈。

从制度的方面找原因,就不难发现,中国的农民问题,乃至整个中国的问题与中国由来已久、千载不变的统治方式有关。我把这种统治方式称为\"牧役\"式统治。长期以来,中国的统治者,从村到县一级、市一级、省一级乃至更高层的主管总把自己视为牧者,把民众作会说话、会劳动的牛羊来牧役,由地方官代表中央加以管理、放牧和驯养。中国古代吏制中把地方官员根据对应的级别称为\"×牧\"。在这种牧役型的统治关系之下,各级官员成了高高在上、拿著鞭子的老爷,民众,不论是农民还是市民,都被贬低到非人的牛马境地,其中以农民的处境更为恶劣。在\"牧\"者自居的历代统治者眼里,作为牧役对象的牛马当然不配有丝毫的尊严、自由与权利,更不用说与官员平起平坐的平等权,有的只是老老实实继续接受牧役的义务。否则便是大逆不道、犯上作乱、罪该万死。如果这些\"牛羊\"试图突破\"圈养\"的藩篱,就要准备破财并被驱逐、收容、遣送。户籍制度以及以前的粮票制度就是\"圈\"养\"牛马\"的无形篱笆。圈养的目的正是在于为任意的役使提供最大的方便。\"牧役牛马\"并不是夸张的文学语言,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统治方式,因为在这种统治方式中,被统治对象没有土地所有权,没有充分的生育权(强制节育),没有迁徙权,没有人身自由,没有自治权(只有接受领导的义务),受到方方面面的歧视(升学、招工),被剥夺种种待遇,受到无尽的盘剥。这方面的证据,不论是从《中国二等公民》一书中,还是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俯拾皆是。

中国传统的牧民统治方式的合法性建立在这样一个假设之上:农民,乃至所有的普通民众都没有能力管理好自己的事务,这些人的事务和他们的命运必须由中央政府通过其委派的官员来治理与主宰。这一假设的致命错误在于:假如农民与普通民众没有能力管理好自己的事务,主宰自己的命运,如果个人没有能力管理自己的事务,由凡人组成的中央政府为何有能力、有资格、能胜任照管全社会所有成员事务的能力?在历史中,这种能力通常是用暴力来证明的。历史上与今天农民的悲惨命运表明,正是这种以民众为牛羊的统治方式才是苦难的根源。如果承认人人是平等的,任何人、任何政府都没有牧役他人(不论是农民,还是市民)的权利,任何人,不论是农民还是市民,都没有被牧役的义务。

一个社会、一个国家,其文明程度的几个基本尺度之一就看这个国家的统治者是把人当人,还是把人当牛马。没有人的解放,在中国,尤其是没有农民的解放,不能使每一个人成为公民,就不能有一个文明、自由、繁荣的国家。

治本的措施是改变几千年以来的由上至下的、高度中央集权的、大一统的政治秩序结构,改\"牧役\"式的统治为村民与市民的自治。如果真的想要解决农民问题,就必须改变数千年以来的、并已经被\"现代化\"了的\"牧民\"统治方式,彻底改变\"牧役与被牧役\"的统治关系,使农民成为自由的、自主的、平等的公民并充分享受土地所有权和包括迁徙权在内的种种人身权利,以及自主管理村镇事务的政治权利。所以,只有从改革制度入手把农民从\"牧\"的对象中解放出来,使农民与市民都成为完全平等的、真正的公民,中国的农民问题,乃至整个中国的问题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可以说,农民的问题,并不仅仅是农民的问题,而是整个中国的问题。如果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不能从牧役的对象变成自主与自治的公民,如果农民没有抗衡苛政的能力与制度手段,中国农民,乃至整个中国的问题不可能得到根本的解决。中国农民的问题与中国当今所面临的根本问题在性质上是完全一致的,这就是,每个中国人如何才能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宰,如何充分享有作为人的基本权利、自由与尊严,并享有对与每个公民有关的公共事务与制度建设的发言权。

从牧役的统治方式向自治的统治方式的转型一旦落实到制度层面上便是由\"动物农庄\"到\"村镇共和\"的转型。中国的民主化不能不考虑到中国的国情,这就是中国的绝大多数人口生活在(县以下的)村镇。中国的政治秩序和宪政制度安排,必须为这一部分人口预留位置,而且必须是合理、公正的位置。没有保障农民的自由、自主与自治的制度结构形式,自由民主宪政,乃至复合共和对中国人来说,将继续是一个空话。我以为最可取的制度结构形式只有一个,那就是村镇共和。关于\"村镇共和\"的思路,我将在以后的文章中加以详细说明。 (刘军宁 2/24/2002 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