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制度、文化与现代资本主义 

李强(北京大学政治学系)

 

 

  我国学术界对韦伯的研究在80年代曾出现过一次高潮。随之而来

的是几年的相对沉寂。最近,随着几种韦伯著作的出版,学术界似乎

又显示出对韦伯的兴趣。十多年前韦伯热的背景是当时的文化热。

那时,人们主要关注韦伯关于新教伦理与儒教伦理的比较分析。韦伯

的基本观点被归纳为:新教伦理包含资本主义发展所必需的工作伦理

与节欲精神;与此相反,在中国占主导地位的儒教缺乏资本主义精神,

因此,中国未能产生出现代资本主义制度。这种对韦伯的纯文化解释

既与帕森斯理论的影响有关,也与中国传统思维方式中存在林毓生所

谓的文化意识论特征有关。

 

  然则,这种对韦伯理论的纯文化解释并不反映韦伯学说的全貌。

韦伯不是一元论的决定论者。在韦伯的社会学体系中,社会生活有三

个互相联系、甚至互相重叠的层面:权威、物质利益与价值导向。在

这三方面中,价值导向固然重要,但它与政治、经济制度之间并不存

在直接的决定关系。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有时是直接的,更多是间接

的。

 

  韦伯早期著作探讨的核心问题是现代资本主义的性质及其赖以产

生的制度条件。用制度条件概括韦伯早期的问题意识大概是比较

恰当的。韦伯的博士论文《中世纪贸易公司的历史》(1889年)从法

律史的视角考察了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的细胞——公司的起源以及它与

特定法律环境的关系。两年后的《古典西方文明衰落的社会原因》则

从经济史的视角讲述了罗马帝国灭亡的故事。这个故事相当引人入胜。

韦伯写道,古罗马文明最重要的特征是奴隶劳动成了社会不可或缺的

基础。罗马帝国由盛而衰的转折点是罗马在条顿堡之战被德国人的祖

先打败。罗马皇帝从此放弃了武力征服多瑙河流域的努力,停止了向

外扩张。但由此奴隶市场所需的源源不断的人力供应也就停止了

韦伯的故事包含着许多在他以后的著作中反复出现的论点:某一时期、

地域的人们选择某种制度并无必然性,但制度一经选择,就会产生一

些具有决定意义的后果。

 

  韦伯在早期著作中除了泛泛讨论制度的重要性外,还对资本主义

产生的制度条件作了剖析。在《古典西方农业社会状况》中,韦伯概

括了现代资本主义产生的制度原因:1)城市在西方世界的胜利扩张

2)独特而不同的法律之发展。在《世界经济通史》中,韦伯进一步将

现代资本主义出现与存在的条件概括为六点:企业家占有生产手段,

市场的自由,理性的技术,可预测的法律,自由劳动力,经济生活的

商业化。其中,韦伯尤其强调理性的法律与理性的科层制国家,认为

它们是使资本主义从局部的、个别的现象发展为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制

度的基本前提。

 

  依笔者之见,韦伯早期的著作确定了韦伯一生著述的基调。事实

上,韦伯的比较宗教著作以及《经济与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探

讨理性化法律与科层制国家的起源。韦伯关于传统中国与西欧制度的

比较便是出于此目的。韦伯认为,中国自秦统一后形成的家产制与西

方中世纪典型的封建制形成鲜明对比。封建支配的特征之一是以契约

形式规定权利与责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韦伯称封建制度为法制化

制度,并声称这种制度中包含了近代宪政主义的萌芽。与此比较,以

中国为典型代表的家产制支配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第一是传统主义,

第二是专断意志。家产制权威除了受传统约束外,不受任何法律、规

范或契约的制约。封建制与家产制的不同制度后果在于,前者的法制

化倾向可能导致政治与法律的可预见性,使经济行为有可预期的回报,

从而容纳甚至促进现代资本主义。后者则无法提供资本主义发展所需

要的可预期的法律与管理。以传统中国为例,韦伯注意到,由于政治

权力的专断性与随意性,工业与商业投资具有极大的冒险性与回报的

不确定性。财富积累的源泉不是交换所产生的收益,而是依靠权力所

进行的掠夺。因此,在中国,最持续繁荣的投资是为获得官位而进行

的投资。在这种条件下,现代意义上的工商业资本主义不可能产生

 

 

  当然,强调韦伯的制度分析并不是否认文化解释在韦伯学说中的

重要地位。但是,笔者以为,韦伯的制度分析构成他整个理论体系中

关键的一环。他对世界几大文明的比较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揭示

不同制度的文化渊源。以新教伦理与儒教伦理的比较为例,韦伯理论

的核心在于展示西方理性主义的独特性及其特征问题。理性主义与现

代资本主义有多方面的联系,但最主要的联系在于理性主义可能促进

一种理性化的制度,即韦伯在早期著作中反复强调的资本主义产生与

发展所必需的法律制度与现代官僚制度。

 

  如果这样来理解韦伯著作的话,我们就会看到一个与传统解释不

同的韦伯体系: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最直接的条件之一是理性化的法律

与国家制度。这种法律与国家制度的产生有诸多原因,其中既有偶然

的机缘,也有某些带有必然性的因素。不同文化中包含的理性化成分

是制度形成与变迁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这个意义上,所谓资本主义精神不应狭窄地理解为工作伦理与

节欲精神,而应广义地理解为理性化的倾向,尤其是建立并维持一种

具有普遍主义特征的、具有制度化倾向的现代法律与国家制度的思维

方式与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