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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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台湾民主发展的形式、实质、与前景
──为纪念殷海光先生逝世三十三周年而作
⊙ 林毓生
* 拙文定稿之前,曾获得钱永祥先生评阅。他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我据之做了修订。对钱先生的帮助,谨此致谢。
一 殷海光先生留给我们的精神遗产
时光荏苒,先师殷海光先生逝世已经33年。这33年来,台湾的政治、社会与文化均已发生了巨大变化。然而,面对这些变化所带来的种种问题,殷先生一生奋斗所显示的精神,至今仍有重大意义。殷先生的躯体虽然已经消逝33年了;但他的精神却持续长存於天地之间。具体而言,他的精神展现於他追求的理想,以及他在追求这些理想的时候所秉持的在公共领域中的情怀与人格。
(1)理想
殷先生服膺五四初期所鼓吹的自由主义,常喜徵引艾克顿公爵(Lord Acton)的名言──「权力趋向腐化,绝对的权力绝对地腐化」──来说明中国现代史的病根之一是:没有办法限制与监督政治权力的扩张与滥用。他认为中国经过各式各样天翻地覆的革命以後,到头来益发使人知道,建立类似英美文明发展出来的自由的价值、人权的观念、民主的宪政,以及发展建基於经验的理性,才是中华民族应走的康庄大道。殷先生时常慨叹早期五四精神与风格在台湾的失落;而重振五四精神,彻底实现五四早期所揭櫫的自由、理性、法治、与民主的目标,乃是救国的唯一道路。
用殷先生在他逝世之前26天,於身心承受极大痛苦的时候,以口述方式为他的《文选》记录下来的〈自叙〉里的话说1:
在一方面,我向反理性主义,蒙昧主义(obscurantism)、偏狭主义、独断的教条毫无保留的奋战;在另一方面,我肯定了理性、自由、民主、仁爱的积极价值──而且我相信这是人类生存的永久价值。这些观念,始终一贯的浸润在我这些文章里面。但是,我近来更痛切地感到任何好的有关人的学说和制度,包括自由民主在内,如果没有道德理想作原动力,如果不受伦理规范的制约,都会被利用的,都是非常危险的,都可以变成它的反面。民主可以变成极权,自由可以成为暴乱。自古以来,柏拉图等大思想家的顾虑,并不是多余的。
(2)在公共领域中的情怀与人格
殷先生的这些理想并不是说说就算了,他是以生命来肯定和坚持这些理想的。殷先生说:「本乎理性的认识而建立的信仰,是值得用生命去保卫的。」2他在给一个学生的信上说:「书生处此乱世,实为不易,像我这样与众不同的人,生存当然更为困难,往後的岁月,可能苦难更多。自由和真理及正义的追求,是要付出代价的。」
殷先生在到台以後的岁月中,由於坚持理想所遭遇的政治迫害,与他面对这些严峻的迫害所展现的「威武不能屈」的嶙峋风骨,以及他对事理公正的态度与开放的心灵,对知识的追求所显示的真切,和对同胞与人类的爱和关怀,在在使我们感受到一位中国自由主义者於生活与理想之间求其一致的努力所释出的人格素质。甚么是人格素质?用韦伯的话来说,那是来自一个人底「终极价值与其生命意义的内在关联的坚定不渝」3。
最近看到一些年青作者对於殷先生的一些(涉及别人的)激越或峻急的言论以及他对於他所不喜欢的人的态度和他在学术上并无原创贡献的事实,颇有批评。这些批评大都是有根据的。然而,我却觉得意义不大。因为殷先生的主张与坚持所蕴涵的意义,主要是在公共领域内所产生的政治意义;何况殷先生对於他的一些「不平衡」的举止与言谈,并非没有自觉与自省。例如,他在《到奴役之路》译者〈自序〉中说4:
近四、五年来,我对海耶克教授有进一步的认识。我从他的著作和行谊里体会出,他是一位言行有度、自律有节,和肃穆庄严的伟大学人。我所处的环境之动乱,社群气氛之乖谬,文化传统之解体,君子与小人之难分,是非真假之混淆,以及我个人成长过程中的颠困流离,在在使我对他虽然心向往焉,但每叹身不能至。而且,近半个世纪中国的现实情形,不是使人易於麻木,便是使人易趋激越。从事述要《到奴役之路》时代的我,是属於激越一类的。十几年过去了,回头一看,《到奴役之路》经过我的述要,於不知不觉之间将我的激越之情沾染上去。我那时的激越之情和海耶克先生的肃穆庄严是颇不调和的。关於这一点,我很惭愧。我认为我应该向海耶克先生致歉。
要谈殷先生的主张与坚持的政治意义,就需先对「甚么是政治」作内部区分。许多人认为「政治」就是尔虞我诈,争权夺利;然而,这只是中国法家式的理解。事实上,内心充斥著权力欲与虚荣心,表面看来相当得意的政客的行为背後,却是一个虚脱的心灵:内在精神的软弱与无能,使他只能用下流、疲乏、与凄凉的态度来面对「甚么是人生的意义?」这个问题5。
另外一个对於政治的理解,则是亚里斯多德式的。政治是公民参与公共领域内政治过程的行为。为甚么要参与政治过程?因为公共领域之内的问题是大家的事,有其开放性;不是在事情还没有讨论与决定之前就已经有答案了。所以,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参与公共事务。责任感当然蕴涵独立与自主意识;如果公共事务完全由统治者决定,其後果应该由统治者来负,一般人无法独立参与政治,当然也就不存在责任问题。亚里斯多德甚至认为,人之所以为人的意义,是参与他所谓的政治;所以他说:只有比人高的神与比人低的兽,不必参与政治。
从这个观点来看,殷先生言行的意义在於:在一般人不被允许参与政治的条件下,他受到了作为一个公民所必须具有的责任感的召唤,以他那震撼人心的道德热情为原动力,硬要参与政治过程所发挥的政治性影响。殷先生说:「唯有对民族,对国家,对当前危局抱有严重责任者,才不辞冒险犯难,据理直言,据事直陈。」6当时普通公民参与政治过程的唯一管道是言论领域,在「白色恐怖」的年代,殷先生以一个读书人扮演了近似反对党的角色。在那个年代,大多数知识份子对於政治避之唯恐不及,而殷先生却逆流而行,在这种情况之中,他的那些激越或峻急的言谈是可以理解的──从参与政治过程的观点来看,我们甚至可以说,是难免的。
二 殷海光先生逝世以来台湾的民主发展
(1)形式上的发展
1960年,《自由中国》发行人雷震在蒋氏政权的高压与罗织之下,因筹组「中国民主党」而被捕入狱,没过几年殷先生也被迫离开台大教职(後改为只领薪水,不准授课),居所与行动皆被监视,不久发现已患胃癌,但政府仍不准他接受哈佛的邀请出国访问与疗疾。
殷先生於1969年(不到五十整岁时)逝世之前,若要展视民主在台湾的发展前景,我想他的心情是黯淡的。他不可能想像台湾在不到33年的光景,已经变成一个没有政治犯、言论完全自由的地方。违反当时的戒严法、强行组党的民进党,於组党之後十四年就能经由总统大选取得政权──而且政权转移完全是在和平的情况下办到的。所以,台湾的民主发展,在形式层面,是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成功故事。
(2)实质上的问题
然而,身处这个「成功」故事之中的一般民众,似乎并没有感受到外国观察者(只从表面上)看到的、令人喜悦的「成功」所应带来的喜悦。相反,许多有识之士却对这样的「成功」的後果,深感忧虑。他们觉得经过台湾式民主的洗礼以後,社会、文化、与政治不但未能获得整合,反而似乎都要散架了!之所以如此严重,关键在於台湾民主的实质内容是非常空虚的。这种表面上、形式上的民主,我们稍一深究,就知道它在许多方面都犯了形式主义的谬误。因此,一般民众除了已经享有民主的一些好处以外,也需承担不少犯了形式主义谬误的民主的恶果。
为甚么会如此呢?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健康而成熟的自由的民主(liberal democracy),作为政治架构与内涵以及作为社会生活的模式,是需要基本的条件来支撑的。如果缺乏这些条件,自由的民主便无法正常地发展出来。
早在1957-58年,殷先生便在《自由中国》上大声疾呼:政府不应以「反攻大陆」为藉口来控制人民,欺骗人民,以致使「人权、自由受到严重的妨害,政治向著反民主的道路上发展」7。殷先生认为,政府大部分的措施,与其为了可行性不高的「反攻大陆」而设计,与其为了这个渺茫的目的而投入大部分资源,不如从事长治久安的基础建设。这种「真正该做的事」8乃是「从具体的积极的建设行动中求民主之实现,这样我们才不致落空。……必须全国人民以宪法为张本,善用民主方式……洗刷旧污的势力……民主运动需要教育与文化为基础。」9(在本文结束之前,我将进一步说明这些基础建设的主要内容。这样的基础建设提供支撑自由的民主的基本条件。)
遗憾的是,殷先生刚毅而清醒的声音,在那个年代非但未能对政府产生振聋发聩的作用,反而惹来了当政者的厌恨。之所以如此的根本原因是:政府不成其为政府,只是蒋氏政权的门面而已。蒋氏政权是不愿改变其独裁的本质的;它自然会认为推行民主的基础建设,不但违反而且威胁到它的政治利益。事实上,殷先生对於蒋氏政权不太可能采纳他的建议,早已了然於胸:「反攻大陆」是蒋氏政权「存在的理由和政治运用的资本」10。惟其要「反攻大陆」,所以要效忠「反攻大陆」的领袖;惟其要「反攻大陆」,所以要巩固领导中心。一切压迫人民、锢蔽人民、与欺骗人民的措施都可藉「效忠最高领袖」、「巩固领导中心」而有其「正当的」理由!
然而,殷先生既然明知他的建议不太可能被采纳,而且还可能陷他与家人的安危於不利境地,当时为甚么他仍要甘冒天下之大不韪──连胡适都认为「反攻大陆」这块招牌「我们不可以去碰的」11──公开怀疑「反攻大陆」的可行性,并主张政府应把精力与资源移作在台湾从事民主的基础建设上去?
殷先生的坚持,展现了他在言论领域中的政治判断与政治行为的悲剧精神。悲剧精神的意义在於,人作为一个有限的生命,在他追求真、善、美或爱的过程中,虽然由於宇宙本身的缺陷与不足(包括许多人性格中的阴暗面──贪婪、嫉妒、权力欲等等12──所产生的破坏力和世间种种阴错阳差所造成的阻挠),以致使得这样的追求无法达到目的,甚至遭受挫败或死亡;但,他的追求本身却肯定了真、善、美或爱的存在,并接触到了这些「真实」的力量所蕴涵的无限与超越。因此,悲剧精神给人以崇高之感。
殷海光先生之所以「不辞冒险犯难」,坚持发表他的上述主张,认为那是他作为公民的「严重责任」,主要是因为他清楚认识到,他的主张具有持久的、人间现实的真理性、福利性、与公共性:全民的福祉系於台湾能否在现在或将来实现宪政的民主,而宪政的民主能否真的实现,则端赖全国上下能否从事民主的基础建设工作。殷先生这样的坚持,只在表面上与宇宙神话笼罩下中国传统以「三纲」为主轴的礼教社会中,义之所在、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相似。因为殷先生所坚持的言论,蕴涵著理性的力量,它具有政治远见与历史解释力;所以它可应用到现在、过去、与未来。这样具有理性力量的政治判断蕴涵著超越性与公共性。所以,一方面它不受现实考虑(殷先生自己自身之安危、蒋氏政权能否接受等等)的限制;另一方面,它超越了一家之私、一党之私、一个族群之私、一个地域之私、一个民族之私、与一个国家之私。这种政治理性的超越性,乃是宇宙中一项「真实」的力量。殷先生受到了它的召唤,因此非把他的判断在当时的公共论坛《自由中国》上发表出来不可。
根据殷先生的判断的内在逻辑,无论当时或未来,台湾如要实现宪政民主,就非极力推动民主的基础建设不可。我们也可以根据这个逻辑来解释过去和预估未来:台湾的民主发展之所以在实质意义上产生种种问题,主要是因为民主发展所需要的基础建设,无论在两蒋主政时代、李登辉主政时代、或目前的陈水扁主政时代,都没有获得真正的关注与发展。有时候,他们的政策反而是背道而驰!台湾目前的公民社会仍然停留在雏型阶段,尚无法对民主的基础建设(包括宪政结构的改革、公民文化与公民德性的养成)产生重大影响。展望未来,我们可以说,台湾的政治与社会,如仍无法投入民主基础建设工作的话;那么,未来仍然难免不是一片混乱!
下面我将对两蒋、李登辉、与陈水扁主政的作风略作分析,以便说明为甚么他们对民主发展所需要的基础建设,均没有真正的关注,而且均对民主发展产生了负面的影响,尽管李登辉和陈水扁都曾声称,台湾已从威权体制进入了民主体制。
虽然蒋氏右派威权统治与中共左派极权统治,在党组织上都是列宁式的,但它与中共有基本的不同:(一)它没有真正的乌托邦冲动(虽然在宣传中有时夹有类似的语汇);(二)它不会大规模动员群众(虽然它也想组织群众,有时也想动员群众;但两者都做得并不成功)。它主要的兴趣是保持自己的政权。为了保持自己的政权,它无所不用其极;但它并没有──由於要把人间变成天堂的雄心所导致的「比你较为神圣的」──道德优越感,所以它并没有凭藉著道德优越感和乌托邦主义的内在动力来以组织群众、动员群众的方式,把威权统治变成极(全)权统治。蒋氏政权有时摆出一副上承圣贤之教、为国为民的样子。然而,它真正的兴趣只是保持自己的政权而已。它没有远大的理想,也没有建立系统性意识形态的意愿和能力(三民主义是一个大杂烩,称不上是严格意义的意识形态)。所以,它没有多少内在的资源来化解或伪装它的自私自利。在实质意义上,蒋氏政权遗留给台湾的政治遗产是:政治便是以权谋、虚伪、与矫饰的方式来争权夺利。因为它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歪曲宣传,所以,它在公开场合所表现的,只是色厉内荏而已。
借用一位外国学者在另一脉络中指涉另一论题时所使用的名词,蒋氏政权是一个把「没有目的当作目的」(purposelessness for purpose)的政权。它的这种性格,到台以後在经济政策和建设方面颇有改进13。而且,由它管辖的政府也能够维持一个局面──因应经济与社会的需要,政府也能起用一批技术官吏进行工业、农业、教育等方面的实务建设(如建立「科学园区」、发展九年义务教育等)。不过,在政治上的基础建设方面(如落实宪政、推展公民文化、公民道德等),蒋氏政权的本质则无重大转变。这一点可从技术官吏不敢踰越他们被指定的工作范围,对蒋氏政权的本质并无影响,可见一斑14。假若我们把政治界定为:在公共领域中为了谋求国家长治久安而进行与维持制度的和文化的基础建设的话,那么,蒋氏政权的「政治」没有甚么政治性,它基本上只是个人权力欲的展现而已。从把政治界定为公共领域中的活动的观点来看,蒋氏父子两代把「没有目的当作目的」的「政治」,可称之为「私性政治」。(根据亚里斯多德对於政治的界定,「私性政治」这个名词则是不通的;因为「私性政治」不是政治,只是统治。)
造成蒋氏政权的「私性政治」的原因当然甚为复杂,此处无需细述,其中一个关键因素,大概可能与它当初秘密结社的背景,以及在会党权力结构中某些特定势力排除异己、掌握权力的过程有关。
这种「私性政治」的特色是:虽然它不断宣传自己是多么大公无私、为国为民;但它的政策与行为却使人觉得,它没有真正的公共领域中的关怀15,当然也就没有达成这样的关怀所需要的系统性方向和做法。举例而言,它说要复兴中华文化,但却没有兴趣去系统地发掘传统中华文化的现代意义。它说要实行三民主义;但却没有兴趣去整理三民主义的内在矛盾(如前所述,三民主义是一个大杂烩,称不上是一个意识形态,当然也就不能产生意识形态的作用。它无法处理现代的问题,也不能与别的意识形态对话、互动。事实上,所谓「实行三民主义」只是蒋氏政权口头上的一个仪式而已)。它说要推行民主,但从来没有兴趣遵守宪法(民进党在1986年强行组党,蒋经国之所以没有使用仍然有效的戒严法进行整肃,并不是因为他对民主怀有敬意,而是迫於时势的决定)。
总之,蒋氏政权「私性政治」的遗产,主要有两点:(1)在公共领域内把「没有目的当作目的」。换言之,它绝无意愿从事有目的性的政治建设(包括权力结构的合理化、现代政治正当性的建立等)。当然,它也就绝无意愿采用系统性方向和做法来从事民主宪政的基础建设工作。(2)政治不是遵守普遍性规则的公共事务,而是,如前所述,以权谋、虚伪、与矫饰的方式来争权夺利。
虽然蒋氏政权的宣传语言与其政治本质是恰恰相反的;但它的具体行为所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一个人在世间生活与从事各项事务时,其关键性的资源并不是表面上明说的意图或关怀,即博兰尼(Michael
Polanyi)所谓「集中意识」(focal awareness),而是博氏所说的「支援意识」(subsidiary awareness)。「支援意识」提供给一个人在生活与学习过程中所需运用的「未明言(或默会)的知识」(tacit
knowledge)。这种「知识」或「意识」,则是他在生活与学习的环境里,於潜移默化中获得的。
於潜移默化中形成一个人的「未明言的知识」的最主要资源有两个:(1)赖尔(Gilbert Ryle)所谓「如何做的知识」(knowing how)16。用海耶克先生的话来说,那是「根据一个人能够发现──但在愿意遵从的时候却不能明确说明──的规矩(rules)来做事的技能」17,而不是表面上听到或看到的宣传或教诲。(2)孔恩(Thomas
Kuhn)所谓「实际操作的具体范例」18。从这个观点来看,生活与学习中的实践技能、获取这样实践技能的心领神会,以及展示这样实践技能的具体范例,要比表面上听到或看到的说教或宣传更能影响一个人的社会行为与文化活动。
上面极为简略的对於博兰尼、海耶克等人的理论的说明,足以证实我们常识中所谓「言教不如身教」的正确性。蒋氏政权消失以後,继承其权力并宣称从「蒋经国学校」毕业的李登辉,耳濡目染蒋氏「私性政治」中「如何做的知识」与「实际操作的具体范例」,很自然地习得了「私性政治」的「规矩」:(1)政治就是权力,这是最根本也是最终从事政治的目的,其他一切都是手段;(2)绝不使用权力从事有目的性的政治建设(包括民主宪政的基础建设)。(关於李登辉的台独主张是否可称之为「有目的性的政治建设」,详下文。)
既然对於李登辉而言,政治基本上就是获得、享有权力,在两蒋逝世以後──他们所经营的威权体制在新的时空中已不可能用同样的方式继续存在的时候──他为了从选举中获得威权政治式的权力,便毫无顾忌地推行炒作民主的民粹主义了。
甚么是民粹主义?它利用民主的形式的建立、扩张、与运作来提供反民主的根据。它的基本运作方式是政治化约主义──把复杂的、奠基於宪政民主的自由的民主,化约为无需民主基本条件支撑的选举。这种政治化约主义直接导致民主的异化。戒严已经解除,政治犯均已释放,「老贼」所组成的旧国会早已改选,各式各样的选举,从中央到地方,按期举行,人民已有言论、结社、组党的自由,这不是「主权在民」了么?这不是「民之所欲,常在我心」么?这不是人民已经变成「头家」了么?
这里的「人民」也好,「头家」也好,都是一元、整体性的,没有内部分殊、强烈蕴涵著「集体」意识的符号。李登辉经由胜选取得政治权力,即使有45%选民并没有投票给他,但他当选以後,却把不同的选民化约为一元同质性、整体性的「人民」,强调他的胜选代表「人民意志」的表达。就这样,民粹主义政治人物与其追随者把复杂的民主化约为选举,并进一步把胜选化约为整体「人民意志」的展现,赢得选举的人也就变成「人民意志」的代言人与执行者了。这样的民粹主义政治人物的所作所为(包括以修宪的手段扩权到有权无责的地步,并造成府院关系的宪政紊乱)都可说成是秉承人民意志,为「头家」服务。选举变成了选举中的赢家在选後扩权、毁宪的工具。这是缺乏健康的民主运作的台湾式民主转换成为民粹主义的内在逻辑。这是民主的异化。
李登辉运用民粹主义获得了权力;他在推行民粹主义的过程中逐渐显露出他的台独意识。赞成台独的人会质疑前文所说他「绝不使用权力从事有目的性的政治建设」。难道建立台湾为一独立国家,不是有目的性的政治建设吗?把台湾建立成为独立国家,当然是一个目的,问题在於这个目的是否可称之为「有目的性的政治建设」?李登辉主张台湾应该独立,笔者要问的是:他要把台湾建立成为一个甚么样的独立国家?如果答案是:只要独立就好,至於独立以後台湾就算仍然被民粹主义和黑金政治所宰制也无所谓。那么,这样的独立只是形式主义的谬误而已。台湾的民主前途,正如殷海光先生早已清楚地指出:端赖民主的基础建设工作是否能够落实,而这样的工作只能逐步推行,不是一朝一夕便可完工,所以并不会因独立或不独立而有所增减。如果支撑宪政民主的许多条件继续阙如,那么台湾独立以後,仍然将是一片混乱,也仍然是要被野心家利用民粹主义所获得的权力来宰制的。事实上,台湾如果宣布独立,正是中共武力犯台最好的藉口。所以李登辉、陈水扁都不宣布独立。在不具备独立的条件之下,政治人物的台独主张,除了藉以炒作民粹主义,以赢得选票、获取权力以外,其最大的效果反而是转移了大众应该特别关注的焦点──推展民主最主要、最根本的工作是:民主的基础建设。
李登辉主政了12年。他最对不起台湾人民的是:他没有善用那样长的主政时间,领导台湾进行深刻的民主改造,为真正的民主体制、民主文化奠立根基。十八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曾说:「当社会最初诞生之时,制度经由领袖而产生;後来,领袖经由制度而产生。」蒋经国逝世之後,民主的政治社会是有可能在台湾诞生的。李登辉在权力巩固以後,事实上是有足够的权力与地位来推动民主的基础建设工作。然而,他毕竟受到蒋氏政权「私性政治」的濡染太深;因此,胸襟不大、格调不高,而他的政治知识则是日本右派式的,现在看来,当时希望他能够成为孟德斯鸠笔下「产生」制度的领袖人物,只是一个幻想而已。
至於陈水扁,在华人社会亘古未有的、以和平方式经由选举转移政权到他手上以後,带著全国上下所有善意的人们的祝福与期待,开始执政。两年来给人最奇特的印象是:他领导的新政府竟然毫无新气象。他就职时所说的「全民政府、清流共治」,以及他将退出民进党的政治运作等等,不但无一兑现,而且其行事作风与他宣称所要为之的,竟然完全相反。两年来几乎丧失了一切言行的可信度。连李登辉都不曾干涉的国营事业的人事,他都无顾专业的考量,直截了当地做政治性的任命,插入选举所需要的桩脚。
陈水扁的作风使人感到,蒋氏政权遗留下来的「私性政治」,在只会炒作民粹主义以赢得选举的陈水扁身上更无遮拦。维系人类生活秩序最重要的道德基础之一是:守信。连不相信道德具有超越性的苏格兰经验论哲学家休谟,也仍然坚持「守信」是社会生活最低限度的三个自然律之一。在两蒋时代,凭藉著高压与矫饰,社会生活的素质与秩序至少还可经由「道德神话」来维系至相当程度。现在则是国家领导人赤裸裸地以毫无诚信的方式炒作政治。这样的作风对社会素质的破坏是难以估计的。解严以後,台湾式民主堕落到了这步田地,是许多人始料未及的。然而,从理智的观点来看,一个从来未曾有过民主基础建设的台湾之所以落到这步田地,则是可以理解的。
讲到这里,益发使我们感念殷海光先生早在1950年代既已公开强调民主的基础建设的深思与远见。任何一个社会(包括台湾在内),如要推展自由的民主,均必需极力进行民主的基础建设;否则对於自由的民主的期待,终将成为泡影!
民主的基础建设,包括法治的确立,公民文化和公民道德的培育,以及公民社会的养成。
法治(或法律主治,the rule of law)与法制(或以法统治,the rule by law)不同。法治是指:合乎法治原则的法律作为政治、社会、与经济运作的框架:一切政治、社会、经济的运作均必须在合乎法治原则的法律之内进行。法治作为制度而言,有其优先的重要性。
专制国家有时也讲一点效率,所以有时也注意到法律的好处。它推行的法律有许多违反法治原则的地方。有的专制国家自称所推行的法制是法制,而不用法治二字,这在名词上倒是清楚的。实行法制的国家不一定能够改进或演化成为宪政民主,亦即:法治之下的民主。
谈到法律,以「合乎法治原则的」加以限定,这样的表述当然意味著也有不合乎法治原则的法律。那么,甚么是法治原则呢?它包括以下两点:(1)一切法律不可违反更高一层的法律;最高的法律是宪法。(2)宪法则不可违反「法律後设原则」(meta-legal
principles):亦即,自欧洲中古历史至英美宪政历史发展出来的四项共同规范:(a)国家有义务保障境内所有人的基本人权;(b)国家中的行政权、立法权、及司法权均需经由法律予以限制;(c)法律必须平等地应用到任何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同时法律必须不为任何团体或个人的具体目的服务;(d)经由法律程序通过的宪法,如果不符合上述「法律後设原则」,则仍然是违宪的。
公民文化和公民道德是指:参与民主的政治过程所需要的文明性(civility)与公民德性(civic virtue),包括尊重别人的意见,勇於表达自己经过考虑过的意见,以及个人在群体生活中所应有的自我肯定,与完成这些肯定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等。另外,民主社会中的公民,当然要对甚么是民主、自由、人权、法治等基本观念,具有一定程度的理解。这就必须从学校和社会的公民教育入手。这种公民教育起码应该涵盖对於这些观念的基本阐释,以及对於它们被引进到中文社会里来的历史过程的分析(包括在甚么时候及在甚么程度之内被理解或被曲解的故事)。
公民社会是指公民参与政治过程的社会机制19。
* * *
在结束本文之前,还有两点需做一些澄清,以免误解:第一点是,就推行宪政民主的基础建设而言,政治领袖主体能动性及历史环境对其影响的问题;第二点是,运作比较良好的宪政民主国家的政治领袖,是否也有诉诸民粹主义的倾向的问题。
民主的基础建设,当然不能只靠政治领袖一个人来独力完成。如果一个政治领袖决定主动地推行民主的基础建设,他只能在他处的历史环境中进行,在进行过程中可能受到不少阻力,有的阻力可能无法克服,而进行改革的措施如果操之过急的话,甚至会引起反动势力的反扑而功败垂成。另外,民主的基础建设工作需要社会、经济、思想、与文化的条件的配合,这些条件并不是经由政治领袖一己之力所能创造出来的,虽然他的政策对它们可能产生很大的影响。
然而,上述这些问题,对於李登辉而言,均不存在,所以是不相干的。因为李氏主政12年间,不但根本没有意愿推动民主的基础建设,而且还以拉隆黑金、毁宪扩权至有权无责的方式,破坏了张君劢先生起草的《中华民国宪法》所留下的──虽然蒋氏父子并未遵守,但至少在条文上接近内阁制的──宪政民主的初步规模。(李登辉毁宪扩权以後所遗留的制度上的重大缺陷,使得陈水扁上台以後,在民进党於国会之中并未过半的条件下,却误以为可以大权一把抓,所以他决定绝不与在野党协商,以致造成政局不安并且直接影响到台湾的经济。)
也许有人会问:李氏的「私性政治」既然深受蒋氏政权行事作风的影响,为甚么要对他加以谴责呢?和每个人一样,他的行为只是他所处的环境对他的影响的反映而已。要答覆这个似是而非的问题,关键在於厘清「影响」乃是一个蕴涵著「程度」的命辞,它的意义与否认人的自主性的绝对历史决定论不同。的确,每个人都深受自己所处的环境的影响,但没有人会承认自己只是反映自己所处的环境的机器。而客观上,来自相同环境的人,行事作风却不可能完全一样。人之所以为人──无论其做好做歹──是有相当程度的自主性的。在作为公共事务的政治领域,一个政治领袖的权力愈大,自主性也愈大,因此所应负的责任也愈大。如果他不善尽他的地位与权力所赋予他的责任的话,他受到的谴责也应该愈大。李登辉主政的12年是台湾历史可能有的转折时期。职是之故,他主动推行民主基础建设的空间比较大──这也是上引孟德斯鸠的话所蕴涵的意义;因此,对於他未能推动民主的深刻改造,更应予以谴责。
下面是我对於第二个问题的简略答覆。在西方宪政民主中获得胜选的政治领袖,也经常说自己是代表全体人民主政(虽然投票给他的选民只占总投票额的一部分)。表面上看,英、美与西欧的民主领袖也有民粹主义的倾向。然而,台湾的情况与西方的情况是很不同的。以炒作求取胜选的议题(如台独意识等)为手段而获得权力的台湾民粹主义的政治领袖口中的「人民」,正如王振寰、钱永祥所分析的,「指的却已经不是传统民主理论所设想的积极参与的公民,而是消极被动的、由统治者赋予集体身份的、功能在於表达认可(acclamation)的正当性来源。这种人民在组织上是由上向下动员而来,在身份上则是透过国族的召唤而成;它缺乏社会性的分化、缺乏体制性的意志形成过程、也没有机会参与政治议题的决定」20。
事实上,西方比较成熟的民主政治中的领袖诉诸民粹主义的倾向,由於受到宪政制度、以及社会结构和公民文化的种种节制,是与台湾的民粹主义很不同的。
* 本文将收入瞿海源、顾忠华、钱永祥编:《自由主义的发展及问题》(台北: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即将出版)。
注释
1 殷海光:〈《海光文选》自叙〉,载《书评与书序》,下册,「殷海光全集」,第十七,林正弘主编(台北: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0),页652-53。
2 殷海光:〈自由人底反省与再建〉,载《殷海光选集.第一卷,社会政治言论》(香港:友联出版有限公司,1971〕,页169。
3 韦伯(Max Weber)著,钱永祥编译:《学术与政治:韦伯选集(I)》,增订再版(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1),页308。原文英译见Max
Weber, Roscher and Knies: The Logical Problems of Historical Economics, trans.
Guy Oakes (New York: Free Press, 1975), 192。
4 殷海光:〈自序〉,载海耶克(Friedrich A. Hayek)著,殷海光译:《到奴役之路》,「殷海光全集」,第六,林正弘主编(台北: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0),页6。
5 这句话是溶合我自己对於政客的观察与韦伯的谴责而写出的。参见W. G. Runciman, ed., Max Weber: Selections
in Translation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8), 214。
6 殷海光:〈言论自由的认识及其基本条件〉,载《政治与社会》,上册,「殷海光全集」,第十一,林正弘主编(台北: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0),页244。
7;8;10 殷海光:〈反攻大陆问题〉,载注6书,上册,页519;533;510。
9 殷海光:〈中国民主运动底正确方向〉,载注6书,下册,页633。
11 胡适:〈从争取言论自由谈到反对党〉,载注6书,下册,页622。
12 一般讨论悲剧起源时,对於许多人性格中的阴暗面均用人性来概括。然而,我对那样整体性的(holistic)解释,颇感疑惑。因为,另外也有些人并不那么阴暗,虽然他们不见得像天使一样,毫无瑕疵。我也不想用「人性是共同的,表现在不同的人身上则有程度的不同」这类话一笔带过,因为「量变」或「量的不同」到了极端便是「质变」或「质的不同」。所以,这里用「许多人」,而不用「人」那样全称的名词。
13 不过,在这方面的发展与成就,最初却不是蒋氏父子及其幕僚主动检讨政府带有相当强计划经济色调的经济政策的缺失、并主动采用自由经济政策而达成的。关键性的政策转变,发生得相当偶然。假若早年受业於海耶克先生、坚决反对通货膨胀、反对各种经济管制以及人为干预市场的蒋硕杰先生没有在1952年与尹仲容先生会面,政府是否会改采自由经济政策,在50年代进行一系列的改革,是很难说的。
蒋先生与深受计划经济观念影响的尹仲容在台北初次会面时,两人无法沟通,所以并不愉快。不过尹氏後来居然阅读了蒋先生临别留赠给他的James Meade著Planning and Price Mechanism,相当清楚地了解到人为计划的限制,并确实领会到了市场机能的重要功能。因此才有政府从1954年开始,邀请蒋先生和刘大中先生多次回国,就经济政策提出建言。自1954年至1960年政府根据蒋先生的建议,先是改采高利率政策以对抗通货膨胀,接著废除复式汇率,改采单一汇率,让新台币贬值到市场能够承受的价位。这样推动贸易自由化、鼓励出口、推进国内外工业合理分工的自由经济政策,奠定了台湾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
不过,政府的自由经济政策,在1963年1月尹仲容逝世以後,便没有继续推动下去,以致── 用邢慕寰先生的话来说── 多项「违反自由经济政策的管制保护措施,以後二十几年几乎原封不动」。所以蒋硕杰先生後来在台湾的岁月,地位虽然崇隆,但内心的感受,他是用「苦寂」二字来自况的。(见1986年6月19日他给夏道平先生的信,收入吴惠林编:《蒋硕杰先生悼念录》,「蒋硕杰先生著作集 5」〔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5〕,页214。以上所述,曾参考本书所收各文,尤其是费景汉、邢慕寰、夏道平、吴惠林、莫寄屏诸先生的文字,以及陈慈玉、莫寄屏编:《蒋硕杰先生访问纪录》〔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2〕。)
蒋氏政权当时能够尊重有担当的技术官吏,落实他们根据蒋硕杰的建言而规划的财经改革,值得肯定。这些财经改革对国民有利;因为增加了政府的收入,对蒋氏政权也是有利的。不过,在威权体制下,技术官吏知道他们绝不可踰越自己的工作范围。所以,台湾60与70年代的经济发展并未给政府内部带来政治改革的契机。後来的改革是外部压力(党外运动及反对党的成立)导致的。(关於蒋氏政权的「私性政治」只知压力,不知其他,傅孟真先生早已了解的非常清楚。他於1947年3月28日在劝阻胡适不要接受蒋中正邀他担任国府委员的信上说:「『政府决心改革政治之诚意』,我也疑之,盖不能不疑也。……借重 先生,全为大粪堆上插一朵花。……当知此公表面之诚恳,与其内心之上海派决不相同。我八、九年经历,知之深矣。此公只了解压力,不懂任何其他。」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编:《胡适来往书信选》,下册〔香港:中华书局,1983〕,页192。)
另外,因为政府未能持续推行自由经济政策,台湾在1960年代中期以後的经济起飞,产生了种种新的问题。例如,「民国50年代初期认为接近市场均衡而订定的外汇汇率(1美元兑新台币40元),在後来市场情况很快就变得迥异於50年代初期之时,当局竟浑然不知外汇汇率实际上已渐远离了市场均衡,新台币价值已渐由外贸改革前的「高估」变成了「低估」,终致成为反自由化的隐形出口津贴。……贸易出超和外汇存底加速累积酿成资金泛滥和金钱游戏。」(邢慕寰:〈一本书改造了尹仲容──追忆蒋硕杰先生〉,载《蒋硕杰先生悼念录》,页57、59。)这些问题之所以未能及时面对与解决,也反映了即使在财经政策上,政府也相当缺乏系统的方向与作法。
14 此点已在前注指出。
15 蒋氏政权自我声称它之所以发展经济,乃是为了国民福祉。事实上,它最初并没有发展经济的观念。如注13所显示的,它之所以走上发展经济的道路,相当偶然。可是开始发展经济以後,它很快就知道,经济发展对於它的声誉和权力都是有利的。然而,正因为它真正优先关心的是它的「私性政治」意义之下的权力,而不是公共领域之内的国民福祉;因此,与国民福祉息息相关的经济发展以後所产生的种种严重问题(资金泛滥、环境的破坏与污染等等),它就没有兴趣谋求系统的、有效的对策了。
16 Gilbert Ryle, The Concept of Mind (London: Hutchinson, 1949), chap. 2.
17 F. A. Hayek, Studies in Philosophy, Politics, and Economics(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67), 44.
18 Thomas Kuhn, 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 2nd ed.(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0).
19 关於如何在台湾发展公民社会,拙文〈从公民社会、市民社会、与「现代的民间社会」看中国大陆和台湾的发展〉曾做过初步的探讨与建议。此文已收入拙著《从公民社会谈起》(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预定2003年出版)。
20 王振寰、钱永祥:〈迈向新国家?──民粹威权主义的形成与民主问题〉,《台湾社会研究季刊》,第20期(1995年8月),页30。
林毓生 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校区历史系教授、中央研究院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