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关于反映人民意见的设想

李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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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op81.com.cn/upload/graphics/( 图四 ).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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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本设想的实施方法。

      本文提出了一个有利于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的设想,此方法易于操作,符

合“三个代表”要求。在此,提出来供大家参考讨论,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和我们党在新

世纪的党建任务献一份力。

        本设想的主要内容是 :

       人民群众可以随时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等

各政府部门反映意见、建议或举报等,这些意见或建议由党的基层小组、人大代表、人民政协

、各人民团体进行分类分析处理,将人民所反映的意见综合分析后,形成人民意见提案,交由

人民代表大会备案,然后将这些人民意见提案分别交给主管各项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经济文

化事业的各党委进行解决,主管各项事务的各党委应对各项人民意见提案要认真作出解决办法

,对暂时不能解决的,也应认真作出答复意见,党委作出的解决办法由人民政府各部门进行具

体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对各党委所作出的答复及解决办法、人民政府各部门的具体执行结果进

行监督。

        这些人民意见及人民意见提案要以书面的形式记录下来,每位意见人反映一次意见

的记录应一式一份,记录文件进行统一管理。对于人民意见提案,党委解决意见的方法,政府

作出的执行结果,都要相对应的记录下来。这些过程结束后, 将人民意见提案向人民群众及

各种媒体开放,人民群众可以查阅人民意见提案,新闻媒体可以对人民意见提案上的内容进行

报道,监督对人民意见提案的处理。反映意见的每位意见人可以向具体处理自己意见的组织查

询处理情况。

        还需设置一个机构对本设想实施过程中的人民意见记录文件及人民意见提案进行全

面的管理,而这一机构由党中央直接领导。

        在以上党的基层小组、人大代表、人民政协、各人民团体对人民意见形成人民意见

提案;党委解决人民意见;政府具体执行;人民代表大会进行监督的过程中,党应始终发挥着

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根据人民的意见作出正确的决策,对政府的行政及各

方面的建设事业作出正确的指导方向。

        本设想中两个名词的解释:

         1、人民意见书。

        人民群众反映意见或建议所形成的书面反映文件,在本设想中称为人民意见书。

        人民意见书应统一规格,如封面应写明意见人的姓名、 所反映意见的意见主题、反

映日期等等。人民意见提案也应照此办理。人民意见书主要记录意见人反映的意见内容;党的

基层小组、人大代表、人民政协、各人民团体对人民所反映的意见处理结果。人民意见提案记

录了各意见分析小组对反映同一类主题人民意见的意见分析;党委的解决方法;政府具体执行

的结果及人大的监督意见。

        (人民意见书设想图样见图一、人民意见提案设想图样见图二)

         2、意见书管理局。

        需要设置一个专门的机构对人民意见书及人民意见提案进行全面的管理。在本设想

中,称此机构为意见书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民意见书及人民意见提案空表的发放、登记、转交

给各部门,以及最终收回后的保存管理。意见书管理局的工作由党中央直接领导,不受地方或

其他权力的领导或约束。

        下面,是本设想的具体实施过程 :    

        第一步 : 当人民群众需要向人民政府反映意见或建议时,先到意见书管理局领取人

民意见书空表,在领取时,意见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意见书管理局核实意见人

及身份证明后,将意见人的姓名、年龄、联系方法等身份情况等在人民意见书上填写好,然后

,还需作相应的发放登记,即将意见人的身份与意见书上的编号作登记,以留存备查。

        第二步 : 人民群众在人民意见书上反映意见,可以有以下几种方法 。

         1、意见人自己在人民意见书上填写意见。

        2、因意见人由于各种原因不便直接填写的,或者需要与政府公职人员讨论后才能确

定填写内容的,可以到政府部门的信访接待处,或到政府部门设置的接待机构反映,然后再填

写或者由政府部门的接待人员帮助意见人填写好意见。

        3、到当地人民代表大会反映。同样,可以由人大接待人员帮助意见人填写,或者向

本选区的人大代表反映,并且也可以由人大代表帮助填写。

        4、向为人民服务的各种社会团体反映,由这些社会团体的接待人员帮助意见人填写

好意见。

        5、有些意见属于举报性质,或其他原因不便用以上方法填写的,意见书管理局可设

置专门人员代替意见人填写,填写内容由意见人口述。对这一工作,意见书管理局应做好保密

工作。

         第三步 : 人民群众不管以以上何种方式在意见书上填完意见后,不是将意见书直

接交给被反映的政府部门,而是应再交回给意见书管理局,意见书管理局再将收回的人民意见

书作登记、整理。对于属于举报性质的意见书,还应复印备份,以防被损坏或涂改等。然后,

再转交给相应处理各类意见的党的基层小组、人大代表、人民政协、各人民团体。

        第四步 : 党的基层小组、人大代表、人民政协、各人民团体对人民所反映的意见进

行综合分析,得出人民意见分析结论。

        第五步 : 党的基层小组、人大代表、人民政协、各人民团体到意见书管理局领取人

民意见提案空表,将综合分析后的人民意见填写在人民意见提案上。 并将人民意见提案交回

给意见书管理局,意见书管理局再将收回的人民意见提案作登记、整理。

        第六步 : 人民意见提案交由人民代表大会进行备案。

        第七步 :  再将这些人民意见提案根据各自不同的主题意见分别交给主管各项国家

事务、社会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的党委进行解决,主管各项事务的党委应对各项人民意见提案

要认真作出解决办法,或者要给予正确、明确的答复。对暂不能解决或无法解决的,要给予正

确的,合理的解释,认真作出答复意见。对人民群众反映较集中、强烈的意见在解决后,可以

在媒体上将解决方法作公开的答复,与人民群众沟通思想,找到好的解决办法。解决办法或答

复意见要填写在人民意见提案上。

        第八步 : 党委作出的解决办法由人民政府各部门进行具体执行。 

        第九步 :  将处理好的人民意见提案送交到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对各党委

所作出的答复及解决办法、人民政府各部门的具体执行结果进行监督。对正确意见不予采纳,

或推诿、扯皮、敷衍等。或不予以正确、明确的答复,或解决方式、方法错误,解决过程拖延

,解决结果未能达到目的的,人大要及时予以纠正,督促政府解决。对有了举报,而不依法查

处,或久拖不决的要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或依法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并撤销有关责任人的职

务。行使好人大作为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能。对每一份人民意见提案上的反映

意见及党委所作出的答复及解决办法、政府各部门对此的处理结果,要作出明确的监督意见,

填写在人民意见提案上。

       第十步 : 以上过程完成以后,人民代表大会再将处理好的人民意见提案交回到意见

书管理局。意见书管理局将人民意见提案进行整理后保存管理。并将处理好以后的人民意见书

和人民意见提案对社会开放, 意见反映人可以查阅自己的意见书,以及向具体处理自己意见

的组织查询处理情况。人民群众、各社会团体可以查阅人民意见提案,新闻媒体可以采编播发

,进行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

          ( 附实施过程图三 )















   第二部分: 有关本设想实施方法的说明。

       本部分是对于在本设想实施过程中采取一些方法的原因和可能产生的问题及其解决办

法的说明。

       本设想中人民意见书的使用权问题,可以以法律形式规定,凡正当享有该项政治权利

的我国公民,都能使用人民意见书向各政府部门反映自己的意见。
         在本设想的实施

过程中,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代表对人民意见的解决起着监督作用。这是因为,人民政府是由

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政府的工作要对人大负责,并受到人大监督。人大代表是由人民群众

选举产生,要对人民负责,对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是人民的代言人。所以,人大代表应负责

本选区的人民意见及对其解决的监督。人大代表应对人民群众的来访进行接待,就人民意见的

解决进行具体讨论,或者应亲自去拜访意见人,征求人民群众对意见的解决的看法,与意见人

相互沟通思想,使人民意见得到充分、合理的解决,监督政府改善、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更

好的为人民服务,充分行使人大代表的权力。

        人大应定期就人民意见的监督处理向人民群众作出集中总结性的汇报,并接受媒体

的采访和监督。而党委也应定期就对人民意见的处理向人大作出集中总结性的汇报,并接受媒

体的监督。从而形成一个处理人民意见的良性反馈循环。

        有些地方政府部门对中央的政策不予以正确地贯彻执行; 自我执行一些与中央精神

相违背的政策;
  各种地方保护主义;  虚假汇报政绩,欺上瞒下等不良行为。对于这些不良行

为的查处,上级部门可以抽查调看人民群众对下级部门的意见。或者,上级部门指派巡视员对

人民群众对下级部门的反映意见,及下级部门对此的处理结果进行监督。这样,可以从人民意

见书上了解到下级部门执行政策的情况,而不只是听取下级部门的工作汇报了解情况。这样,

对以上的一些不良行为可以得到有力扼制。

        意见书管理局应设定对人民意见书和人民意见提案上意见及监督的处理期限,不能

久拖不决。过期没有解决的也应按时收回,进行公开,让人民群众、各社会团体及各新闻媒体

进行民主监督。意见书管理局应定期公布有关人民意见书和人民意见提案的各种统计数据,让

人民及时了解民主的开展和实施情况。

        对于属于举报性质的意见,举报人在领取意见书时,意见书管理局可以根据本人意

愿,在意见书上不填写举报人的身份,而是将举报人的身份证号与所领取的人民意见书上的编

号进行登记,并且作保密处理。由举报人在意见书上填写一个化名,同时要进行注明。这样,

这种方式的举报实质上是属于实名制举报,大大提高了举报的可靠性。同时,也切实保护了举

报人的安全,不会因为举报材料落入被举报者手中而遭受打击报复。当然,意见书管理局一定

要做好与之相关的保密工作。如果是诬告或假举报,应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确定无误后,意见

书管理局再提供出假举报者身份,对其给予法律制裁。

        可以对意见人采取一些奖惩措施,对能经常提出一些合理意见或建议的意见人,以

及提供的举报,揭露出腐败现象、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的意见人,可以对其进行奖励,并对该

意见人在今后所提的意见中,给予重视。对于无理取闹甚至进行假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意

见人,要对其进行依法处理或追究法律责任。并且对该意见人在今后行使这一权利要进行限制

,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其使用该权利或限制行使这一权利的使用次数。

        对于涉及到国家机密的人民意见及人民意见提案,可以不作公开处理,但也应经过

一定的程序认定。

         关于设置意见书管理局的作用: 

        目前,有些地方政府部门的少数公务员对人民正确的意见,建议以及举报等,进行

推诿,或不予理睬,甚至对举报不是积极查处,反而是采取压制,打击报复等手段。而在本设

想中对于人民意见书的发放,管理及保存工作,绝不能受到任何各种不良权力的干扰破坏。所

以,必须要专门设置一个管理人民意见书的机构,对这一工作进行专门的管理,而且应由党中

央进行直接领导。这样, 才能比较好的保证此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也是本设想能否正常运作

的核心关键之所在。

        此外,需特别强调指出的是,意见书管理局不是一个特权机构,它只是负责人民意

见书和人民意见提案的发放、回收、转交及保存的管理工作,仅此而己,没有其他任何权力去

处理意见书上意见,或管理指导地方事务。但它的工作,独立于地方,由党中央直接领导,不

受地方权力的约束和干扰,以保证人民反映意见的权力可以得到充分、有效的维护。

        对于意见书管理局的建设,不需耗费很多财力、人力。因为意见书管理局的工作性

质和图书馆有些类似,只需很少工作人员即可解决问题,需要的财政开支也很少。如果对使用

人民意见书实行收费,还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即意见人在行使这一权利时

,可以每次收取一定的费用,对低收入者可以免费,对中、高收入者可以按收入比例收取一定

的费用。

        在本设想的实施过程中,因为广大人民群众都有利用人民意见书反映意见的权力,

那么,会不会出现因为意见太多而处理不过来的问题呢?
    这主要是要做好引导人民群众如

何正确的提出意见和加强有关工作的管理来解决这一问题。

        第一 : 对于人民群众反映的意见可以分为两类 :

      (1) 一类是人民群众对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等各项社会主义建设事

业提出建议,需要各党委、各政府部门根据这些建议进行各项建设及改进工作,以更好的为人

民服务,对于这类意见的提出,正是我们建设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目的。人民

政府是根据人民意愿代表人民行使权力,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2)另一类意见是人民群众对各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乱纪、违法犯罪、破坏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等各种背离法律规范的现象而提出的意见以及举报,要求各党委、各政府

部门对这些现象进行治理。而这正是我们实行依法治国所要达到的目的。如果经过治理,这类

背离法律规范的现象都得到根治,那么,这类意见就会自动减少以至于消失,从而形成一个良

性反馈循环机制。

       第二 :  规定提意见的主题范围,便于进行分类。比如,将提出的意见分为教育、环

境保护、医疗卫生、交通、文化建设、城镇建设、国防、人口生育、犯罪举报、社会保障等等

各种类别,每一大类可以再细分一些小类。意见人在提意见时,将意见类别写在意见书上。

        将党的基层小组、人大代表、人民政协、各人民团体根据需要分成各意见分析小组

。各意见分析小组分别处理规定好的意见主题,将同一个意见主题的人民意见形成一个人民意

见提案。

        充分调动党的基层小组、人大代表、人民政协、各人民团体的参政议政作用,根据

每人的特长、爱好、空余时间、本人意愿等,分配给不同的任务。

        第三 :  可以在每人使用次数上作一些限制。如每人一个月可以使用1-2次,或者

 2-3 次,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意见书上反映的意见不要过多,最好一份意见书上反映

属于一种意见主题的事,内容精简。当很多意见人反映意见一致时,可以联名提出意见。

        第四 :  各党委、各政府部门应对人民群众在反映意见上的方式、方法上做一些耐

心细致的引导工作,应拿出可让人民群众提意见范围的详细说明,使人民群众知道可以从什么

角度,什么方位提出的意见更合适于促进该行业的社会主义建设,以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

积极性、创造性。对本部门的不法现象的举报范围,举报对象,以及举报的方式方法上也应进

行详细说明,使人民群众的举报有力、高效。

        对于本级党委不能处理的人民意见提案,交由上一级党委解决。对有的人民意见书

上所提意见已经比较精炼,或意见比较重大的,可以不再形成提案,而是直接上交。

        第五 : 各党委、各政府部门可以定时、定期召开与人民群众的公开座谈会,各政府

部门负责人现场答复和解决人民意见,会上不应限制参加人的身份、数量,可以让人民群众随

意提出意见。当政府需要对某一项或几项重要建设方案作出决策时,可以公开征求广大人民群

众的意见。

         党的基层小组、人大代表、人民政协、各人民团体可以在本地区组织民主论坛,定

时、定点民主讨论一些设定好的主题,听取人民意见后,形成人民意见提案,向主管党委反映

这些意见 。

        第六 :  可以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协助人民向政府反映意见

和协助政府解决人民意见。

        第七 :  调动基层单位和各社会团体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可以向基层单位和社

会授予同样能利用意见书,向人民政府反映意见的权利。这时,只需将人民意见书的名称改为

基层单位意见提案或某团体意见提案。这些意见的提出应反映出作为该基层单位或社会团体的

特点和性质。又因为这些意见是经过团体协商、讨论研究后提出的,会更具有作为反映意见的

科学性,合理性和建设创造性,反映意见的总体水平会比人民意见书上的更高。这可由基层单

位的工会进行组织,让单位的职工发表意见,再集中后,经过大会或代表会统一意见,最终在

意见提案上提出。可以根据该基层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人数和行业特点授予可以行使使用意

见提案的次数,其他过程的运作则和人民意见书的相一致。

   第八 : 应不断提高人大代表职业素质, 使人大代表行使好自己的职权,办事高效,并

时刻接受人民的监督。人大代表应该职业化,或者半职业化。以便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本设想向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反映意见、建议的环境,这些人民意见、建议应该反映

人民建设社会的意愿,是一个比较大范围。这些人民意见、建议具体能否解决,是否应该解决

,也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有些意见需要诉诸法律才能解决的,用本设想的方法就不适宜了。

还有对于人民群众反映的需要解决个人事情的来信来访的关系以及界限如何区分,还需进一步

讨论。对于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提意见的方式如何和本设想的实施过程结合起来还需作进一

步的讨论研究。

        总而言之,凡是有利于人民群众提出有建设性,可行性好的意见,又有利于政府改

进工作的各种方式方法都可以采用。

  
                                               ( 附图四 )

















       第三部分 :  党在本设想的实施过程中所起的领导作用。

       本设想的实施方法符合我们党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各种指导思想。在本设想的实施过

程中,自始至终都应坚持党的领导,党应起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第一 :  在本设想的建设和实施中,国家的政局体制没有因此而改变,可以保证在

本设想的实施同时,国家政局保持稳定。意见书管理局由党中央直接领导,保障了人民群众可

以自由顺畅的提出意见,不会因为某些地方因腐败权力的压制,人民群众不能或不敢提出合理

的批评意见。
              

        第二 :  本设想的实施过程是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巩固和加强。

     江泽民同志说,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质,就是全党同志要坚定不移地走建设有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充满信心的为这个伟大事业而不懈奋斗 ;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就

是要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护人民的利益,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统一与稳定 ;

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实质,就是要坚持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发

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 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实质,就是要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对于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江泽民同志说,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因此也是我国社

会主义制度最根本的制度。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就是要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充分发

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与加强

社会主义法制结合起来,坚持依法治国方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以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有秩序

的进行,保障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公民权利和合法权益。坚持人民民

主专政,就是要在人民民主的基础上,切实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统一和稳定,依法严厉打

击危害社会主义制度、危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各种

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保护人民、打击敌人的作用。

   而本设想的实施,正是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上,在中国共产党

的领导下进行的,符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使四项基本原则得到大力的巩固和加强。

        第三 :  本设想的实施方法符合我们党的利益和需要。

  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章中明确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

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和

所有共产党员,只有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在政治上、生活上谋私利,搞特殊化的

权力。这是共产党区别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和最大优势,是无产阶级党性的最集中体现。

   当人民群众提出意见以后,政府在党的领导下,解决人民意见,为人民排忧解难,根据

人民的意见做出有利于人民的正确决策,指出正确的前进方向,时刻实践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

务的这个根本宗旨。
         

        第四 :  符合我们党坚持群众路线的观点。

        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群

众路线也是无产阶段政党根本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也是它根本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本

设想正好提供了这一环境,我们党的党员可以针对具体的人民意见深入到人民群众当中,访问

,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处理好,解决好人民意见,保持好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

联系。这样,本设想的实施过程,就为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提供了一个方便的桥梁。“一切为

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本设想的实施过程中,可以得到充分

的体现。

        第五 :  符合我们党坚持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基本组织原则,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

度,是最便利、最合理的制度。我们党对实行这项制度的要求是 :“要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

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对以上要求,在本设想的实施中,人民的意见有时并不是多数人一致就正确,也不

能因为权大、地位高、名气大的人的意见就应得到重视,因为有时少数人坚持的意见也可能是

正确的,对于地位低,无权无名的人的意见也应得到重视。那么这就需要把这些所有的意见进

行集中,进行科学的,有条理的进行分析,选出正确的意见。

        而在本设想中,每位享有正当政治权利的公民,都有能利用人民意见书反映意见的

权利,每个人的意见都能得到尊重,先是民主,而后经过集中,得出正确的意见。而且不会导

致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的民主。这也符合邓小平同志对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要求。他

指出 :“我们需要集中统一的领导,但是必须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确的集中。”本设想

的实施方法,也正是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在此,应允许发表不同意见,这

包括错误和反对的意见,将这些众多的意见经过吸收,讨论后,集中大家的智慧和经验,形成

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第六 :  有利于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李瑞环同志在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说:“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政府,我们的军队是人民军队,我们的警察是人民警察,我们的法院是人

民法院,我们的检察院是人民检察院,我们的干部是人民公仆。我们的社会制度之所以优越,

从根本上说,就在于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各种形式的监督,都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从本质

上讲都属于人民监督。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我国监督的根本特点,也是我国监督的最大优势

。”

        民主党派人士也是人民群众中的一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同时,他们也可以监

督党委和政府对人民意见的处理。人民政协中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其他无党派人士,

可以通过监督党委和政府对人民意见提案的处理,发挥好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作用,

使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经常化。

        第七 :  本设想的实施方法有利于我们党开展反腐败工作,有利于政府的廉政建设

,对一些地方和部门的腐败行为会起到强大的制约作用。并能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切实改进政府的工作作风。有利于巩固“三讲”教育成果,有利我们党开展新时期的思想政

治工作。

  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深刻地指出 : “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

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性因素。政风廉洁,从来是赢得民心,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安定繁

荣的重要一环,这是对兴旺规律的一个重要经验总结”。

  重视、处理好人民意见,按人民的意见办事,可以使一些行业不正之风得以纠正。本设

想提供的举报方法,消除了举报人的后顾之忧,受理部门会受到强大的监督,这样,腐败行为

可以得到有力的约束。

        在“三讲”教育中,讲政治是核心。而我们党所讲的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治,是

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 群众根本利益的政治。我们党讲的政治是具体的,最终要落实到推动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各个方面,体现在日常工作、学习上,全心全

意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这是在“三讲”教育中对我们广大党员提出的要求

,而在本设想的实施中可以得到充分的体现和贯彻。

             第八 :  本设想实施方法符合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邓小平同志在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中指出 :“一定要把社会主义民主同资产阶段

民主、个人主义民主严格地区别开来,一定要对人民的民主和对敌人的专政结合起来,把民主

和集中,民主和法制,民主和纪律,民主和党的领导结合起来。”本设想的实施过程,能体现

和发展这些要求。

        本设想的实施过程也与邓小平同志关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我国人民的人权与西

方垄断资本的民主、西方所谓的“人权”有着本质的区别的理论相符合。邓小平同志指出 :“

我们的民主,不是抽象的民主,而是具体的民主 ; 不是照搬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而是适合

自己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民主”。而本设想实施的方法,正是具体民主的体现,

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

        邓小平同志指出 :“不要党的领导的民主,不要纪律和秩序的民主,决不是社会主

义民主”。也就是说,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要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而本设

想的实施过程,正是要在党的领导下,使民主在制度化、法律化的保障下有秩序的进行,与西

方的民主和“大字报”式的民主有着本质的区别。

       本设想也符合也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依靠力量的理论。邓小平同志指出

:“我们的事业要依靠广大人民来完成。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只有依靠

人民群众,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实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目标。

”解决好人民意见,按照人民的意愿办事,使人民群众成为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依靠力量。

        第九 : 本设想实施方法符合我们党提出的依法治国思想的要求。

        依法治国的本质是人民当家做主治理国家,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国

家的权力。

        在本设想中,人民群众可以利用人民意见书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

,管理社会事务,而行使有关管理职能的行政部门和公职人员根据人民意见行使管理国家的权

力,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群众可以对各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乱纪,违法犯罪

,破坏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社会现象,利用人民意见书提出批评和进行举报,使背离法律法

规的现象得到有效的治理。这样,就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

来,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

         我们党对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是,必须有利于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发挥社会主义

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本设想的实施方法

,有利于实现既能充分体现人民民主,发挥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保证在党的统一领导

下,国家统一行使权力,党和国家机关充满生机和活力,即精干又很有效率的这样的一个目标



 
    江泽民同志还指出 :“我们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发展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党按人民

意见、意愿办事,形成正确的决策,而对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分子则不给予这一权力,对

他们是实行专政,这就是加强和完善了人民民主专政。人大监督政府处理好人民的意见,加强

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对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会起到很好的建设作用。

         第十 :  有利于实践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江泽民同志指出,要把中国的事情办好,关键取决于我们党。只要我们党始终成为

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

实代表,我们党就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永远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三个代表”是

党的先进性的集中体现,在当前条件下,只有保持“三个代表”所体现的先进性,我们党才能

继续成为一个强大的有力量的党,一个有发展前途的不可战胜的党,一个始终受全国人民爱戴

和拥护的党。

       “三个代表”是相互联系、相互统一的有机整体,而贯穿其中的灵魂是代表中国最广

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我们党的宗旨所在、力量所在。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就

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舍此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因此,一切依靠人民,实现好、发展好

、维护好人民利益,就是党的根本任务;人民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高兴不

高兴、就是衡量我们党一切工作好坏的基本尺度。 江总书记指出 :
  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

民的根本利益,就是要求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忠实地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实

际工作中时刻做到体察民情、关心民生、理顺民意、为民谋利。

        按照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进行决策,符合我们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

益。根据人民意见进行工作,对政府的行政进行指导,使我们党成为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

忠实代表。本设想的实施方法正好提供了实现这些要求的最好环境,使“三个代表”的要求真

正落到实处。

        江总书记提出“三个代表”的要求,不是权益之计,而是我们党的跨世纪伟大工程

和长期任务,也是一个不断实践的过程。而本设想的实施,正是在具体的实施制度下,进行长

期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