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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天书与《五月花号公约》
江南耕者 提交日期:2006-7-24 22:54:00
《水浒传》第七十一回讲到梁山好汉在宋江的引领下论资排辈,所谓“忠义堂石碣受天文、梁山泊英雄排座次”。宋江看见自己在梁山的事业蒸蒸日上,心中喜不自禁。但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他发现手下的107个兄弟互不服气,经常为开会排名和生活待遇等闹别扭。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宋江决定用成文法的形式将他们的等级身份秩序化。这是一件涉及到各头领根本利益的大事,恐众人不服,宋江绞尽脑汁地炮制出一份“天书”。“前面有天书三十六行,皆是天罡星;背后也有天书七十二行,皆是地煞星,下面注着众义士的姓名”。面对翻译何道士的解读,梁山众好汉目瞪口呆。宋江趁热打铁:“鄙猥小吏,原来上应星魁,众兄弟也原来都是一会之人。上天显应,合当聚义。今已数足,上苍分定位数,为大小二等。天罡、地煞星辰,都已分定次序,众头领各守其位,各休争执,不可逆了天言”。众人皆言:“天地之意,物理数定,谁敢违拗?”
无独有偶,公元1620年在北美也发生了一件关于建立秩序的事情。那年9月23日,在牧师布莱斯特率领下一批英国清教徒(102人)乘五月花号前往北美寻梦。经过长途跋涉,他们终于可以望见美丽新世界了。这时候,船反而停了下来,船上的成年男子在低声讨论着:我们将如何管理未来的新世界,依靠什么?领袖的权威?军队的威力还是国王的恩赐?他们决定将这个问题弄清楚之后再上岸。讨论十分激烈。最后,他们决定共同签署一份名为《五月花号公约》的契约。公约内容是:“为了上帝的荣耀,为了增强基督教信仰,为了提高我们国王和国家的荣誉,我们漂洋过海,在维吉尼亚北部开发第一个殖民地。我们在上帝面前共同立誓签约,自愿结为一民众自治团体。为了使上述目的能得到更好地实施、维护和发展,将来不时依此而制定颁布的被认为是对这个殖民地全体人民都最适合、最方便的法律、法规、条令、宪章和公职,我们都保证遵守和服从。”
显然,面对在一个新世界如何建立统治秩序的问题,梁山好汉与“五月花号”船员们提供的答案存在本质差异。
一则,从内容上观之,梁山天书所建构统治秩序的核心理念是身份制度;《五月花号公约》则显现为一种契约制度。
身份乃是一种固定的状态,个人在这种状态中的位置并非出于他的意志,而且,他也不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而否弃这种状态。它是一种等级森严秩序的象征。在这种秩序中,人们因身份制度的不同而承载不对等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谓“幼而不肯事长,贱而不肯事贵,不肖而不肯事贤,是人之三不祥也”。身份制度是传统社会暴力原则演绎的必然结果。暴力社会里,社会关系定位于胜者为王败者寇的森林法则。暴力集团张显暴力威权主要并不是因为自己对暴力本身有所嗜好。深层次的根据当是由于暴力威权的存在,暴力集团可以任意剥夺弱势群体的权利。质言之,社会权利与社会义务严重不对等是暴力社会从而也是身份社会的本质揭示。梁山好汉虽以兄弟(兄弟关系本身就是等级制度的载体之一,所谓兄贵弟贱)相称,但事实上宋江和诸头领是一种不平等的君臣关系。天书的出现更是将这种等级身份制度神圣化了。
契约制度的特征是个人自由,因为“权利与义务都是源于自愿的行为,而且是行使人意志的结果”。一种文明进步的标准,当是独立的、自由的和自决的个人作为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而出现。契约制度的建立意味着暴力与理性的博弈以理性胜出为结局。契约社会是人的尊严第一次被真正发现的社会。卢梭曾经认为人只有过渡到契约社会才算脱离蒙昧状态。因为暴力社会中人的尊严还是一个极度陌生的范畴。人的尊严被发现意味着每个人的人格都是平等的;在这个社会里,任何人的权利都不能被肆意剥夺。与暴力社会相左,推崇契约原则的社会必然追求权利与义务的对等。而且人格平等原则的推行还导致人民主权原则的创生。显然,在“五月花号”船员们看来,人民不应是政府暴力专政的对象,相反,政府之所以统治人民只能是因为它获得了人民授权和同意。政府和人民的关系也是一种契约关系。
二则,从形式上观之,梁山天书所建构的统治合法性属于卡里斯马型或魅力型;《五月花号公约》则显现为一种法理型合法性。
根据德国思想家马克斯•韦伯的观点,卡里斯马型或魅力型统治形式的基础是被统治者确信统治者具有某种超凡的品格以及个人魅力。这些能力与其说是后天获得的,不如说是大自然、神和命运赐给他的。在这种统治形态中,统治者不是根据法律进行统治,而是凭借本身超群的品质来吸引追随者,从而进行有效统治。显然,暴力原则主导下的梁山好汉只能寻求古代卡里斯马型合法性。因为,现代法理型合法性强调的权利与义务对等精神与其不平等的身份制度根本冲突。历史亦向我们展现,在暴力社会中,最高统治者要么尽情编织宗教故事以便自己的统治被罩上一层神的光芒,要么醉心于演绎道德剧情以便万民能够对自己的统治彻底服膺。
法理型统治相信民主法治,即使有权威的人也要服从按照民主程序制定的法律规则。在这种社会中,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因为法律代表着一种大家所遵循的普遍秩序,人们服从法律乃是处于对法律的信守。法理型统治蕴涵两层含义:一是,高扬人民主权原则;二是,与人民主权原则相伴随,法理型统治强调用制度或程序的方式保障人民主权原则的实现贯彻。
梁山好汉与“五月花号”船员对统治秩序的不同选择在一定程度上表征了中西政治思维方式的差异。英国法律史家梅因在其名著《古代法》中陈述:“迄今为止的进步社会运动,乃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身份意识是中国传统政治心理的核质,我们所熟悉的等级观念、依附人格和义务本位因之而形成。相反,西方近代政治哲学的精髓则是契约思想。因为契约观念的远播,权利本位思想、独立人格思想以及人人平等观念才深入人心并最终积淀为信仰、外化为制度。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五月花号公约》形式上虽然不是但究其精神应该是美国的第一部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