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产权改革的理性路径:梯度变革产权
梁木生


内容提要:受到政府所有产权的强劲障碍,制度现代化的实践过程在中国极不正常,中国的发展亦陷于严重的矛盾状态。因此,变革产权应当成为中国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考虑到目前已经形成的两难之困局,中国需要选择从沿海向内地梯度变革产权,以实现产权的理性回归。
关键词:产权 市场经济 梯度变革
问题的提出
中国最具权威的学术机构--中国科学院下设的一个可持续发展研究组,2001年3月公布了一个勇气可嘉的研究报告,该报告以行政省级为单位预测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认为,上海将最早进入现代化,时间为2015年;西藏最晚进入现代化,时间为2090年;其余各省、直辖市将在这个期间先后现代化。[1]本文无意质疑这一现代化进程的时间表,只是十分困惑其现代化的指标体系,难到报告中的全部数据足以表达一个国家的现代化?显然,报告"忽略"了现代化的其它重要参数。
透视世界各国现代化给定的全真信息发现,除了各种刚性的经济数据外,一套重要甚至至为重要的指标体系亦被纳入其中,这就是制度现代化。[2]可以认为,没有制度的现代化,很难说这个国家达成了现代化--目前,已经现代化的文明国家无一例外地诠释着现代化的这一内含。如果单从制度角度审视现代化,这样几个方面的制度设置及其逻辑顺序具有普遍性:产权个人化,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国家法治化。截至目前,还没有个案否证这一制度现代化的经典概念。
今天,以具有普遍意义的现代化范式界定中国,没有谁否认中国物质层面现代化的突飞猛进,但人们认为中国制度现代化的社会演进并不正常,并且比照世界各国现代化的演进路径,这种不正常似乎太过离奇,离奇得拒绝按照制度现代化的一般轨迹演变--不要忘记,中国的现代化虽然缘于政府的发动,但仍然是由各国现代化共同采用的生产方式--市场经济推动的。既然由市场经济推动,那幺以市场经济为经济基础所规定的制度在中国的演进,不可能悖逆其固有的规律。所以,我们必须以市场经济为背景,探析中国制度现代化演进之所以如此离奇的主要障碍。
然而,当我们从市场经济视角审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时,我们即能发现一个十分明显的事实,几乎所有国家,无论它们的文化与历史差异多幺巨大,都是在个人产权自然演变的基础上开始物质与制度的双重现代化历程的,唯独中国是在政府全面控制产权的基础上开始经济的市场化发展的。已有的全部材料证强劲地证明,恰恰是这种产权的政府所有,作为绝无仅有的特殊国情决定了中国现代化演进初始基础的不同,导致中国的制度演变随着经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日益扭曲与畸形。现实已经正告我们,作为中国制度现代化正常演变的核心障碍,产权的政府所有几乎与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所暴露的一切主要制度缺陷存在关联。经验和事实给出的判断十分确定,没有产权制度的到位,中国目前市场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的制度演变仍将是扭曲和变异的。中国最负责任感的学者之一,吴敬琏先生针对中国的现状警告说,中国正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并认为中�"现在改革的大关还没有过,""我们正在过大关"。[3]也许吴敬琏先生所说的决定中国上天堂还是下地狱的大关另有所指,但本人的指向即是产权关。直面产权,应当成为国人的共识。
一、产权政府所有:中国制度现代化正常演进的主要障碍
二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骄人的成就,这成就不仅纵向比较巨大,而且横向比较令人羡慕。但是,同样是这二十年,中国社会却并发出如此之多的问题,有些问题简直达到令人匪夷所思的程度。对于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发展与问题尖锐并存的现实,尽管人们从不同视角进行了有说服力的分析,[4]但本文认为,其直接原因是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制度没有同步生成并发挥相应的作用,核心障碍则是产权的政府所有--政府所有产权通过障碍中国现代制度的正当建构和演进,导致中国的现代化进程问题丛生。
之一:政治
现代政治学的一个常识是,市场力量即是民主力量,现代民主政治缘于市场经济力量的支撑。研究政治发展的著名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认为:"民主的前景取决于经济发展的前景",[5]他明确阐释了市场经济的民主意义。在由市场力量构成的民主力量中,主导力量是所有者力量,所有者力量强大民主力量即强大,反之即弱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摩尔指出"没有资产阶级就没有民主"。[6]纵观世界各国特别是第三次民主化浪潮中许多国家的政治民主化进程发现,当经济市场化发展到今天中国这样的水平时,许多国家不是已经民主化就是由市场力量转换或支撑的民主力量已经非常强大。但是,在中国,到目前为止似乎还发现不了民主力量的存在。[7]原因何在?中国的市场主体中所有者群体总体上不合格,中国的市场力量难以成为现代民主力量。
首先,中国以产权政府所有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市场经济,二十年来虽然一直快速发展,但并没有同步形成具有民主性质的市场力量,因为中国市场经济的主要力量--所有者大多由党政官员直接充任,或是由与政府建立了直接和紧密政治、经济联系的经营管理者们担任--他们不是真正的市场主体,他们的整个经营活动要面向市场,更要面向政府,是政府而不是市场绝对地支配着他们的命运。政府通过产权控制了企业及其决策者,企业当然成为主要听命于政府的经济力量,而不是真正独立于政府的市场力量。由于以政府企业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力量不是完全的市场力量,它也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民主力量。
其次,二十年来,中国的民营经济有了长足发展,但这一经济体的所有者相当部分是靠与政府建立各种联系,从政府获得优惠的政策和物质(如货款、批地)资源致富的。他们从一开始即与政府形成的并非完全正当的经济联系,决定了他们不会在行为上公开、直接诉求民主,因为一旦在民主的压迫下政府的合法性出现危机,一是他们会牵连出来受到追究,二是他们失去了特殊的体制保护。现阶段的中国,这部分民营经济虽然可以归之于完全的市场力量,但他们并非纯粹的市场力量,也就很难成为合格的民主力量。至于真正以自己的诚实劳动发展起来的部分民营企业,一是分散,二是总体力量小,三是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不少即与政府联姻而演变成为变了质的民营经济。这类民营经济作为民主力量是弱小而内含缺陷的。
通过对中国市场经济力量构成的结构性分析,我们能够获得一个基本结论,中国的市场力量总体上是受政府直接、间接支配与控制的经济力量,它不可能成为迫使政府转变职能、厘清权力界线、强制约束权力行为的民主力量,中国的"经济精英最喜观的是钱而不是民主"。[8]因为与民主制度相比,他们从现行制度中谋取利润更为容易和快捷。与此同时,中国市场经济中所有者主体的基本不合格和真正民间力量的弱小,致使各市场主体缺少中坚力量自组织各类民间团体,并以组织化的市场力量采用民主的方式与政府博弈。民营"经济发展的障碍也是民主扩展的障碍。"[9]
目前的中国,是一个已经存在庞大有产者群体但没有强大民主力量的国家,他们绝大部分的不合格与完全的分散状态,宣告了中国难以形成实力强大的民主运动自下而上推动中国政治的民主发展。有人认为,这是政治集权或强权所致,本文认为这样的解释倒置了本末。因为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如果今天的政府不控制数额庞大的资产,那幺主要由民间资本组成的强大而独立的市场力量,马上就是令政府无法支配的民主力量。作为民主力量,只要政府为所欲为,他们就会自主结成同盟予以抑制;只要力量足够强大,他们就要联合起来控束政府。所以,政府所有产权,成为中国今天健康而强大的市场力量难以形成的主要障碍,成为中国民主力量不能随市场经济发展同步扩张的主要障碍,同时也成为目前的政治集权难以削弱的主要原因。
之二,经济
稍有经济学常识和理性的人,都有可能对运行中的中国经济做出矛盾的评价:经济发展很快,问题扩张很快。有学者将此概括为中国发展的五个相互关联的悖论。[10]对于中国经济与问题的双向同步发展,本文的解释是:经济发展很快在于经济的市场化取向持续地调动着人们的积极性,问题扩张很快在于人们的积极性往往以扭曲和非正当的方式释放出来。而对于人们的积极性之所以能够非正常的释放,也许与中国的市场经济处于早期的混乱阶段许多制度没有及时到位有关,但政府控制产权要承担主要责任。
作为一种健全的生产方式,市场经济的运行需要所有者、生产者和消费者三大经济主体的共同协作,其中所有者处于主导地位。但在中国,由于资产的政府所有,致使中国的市场经济在形成的初期,自主进行经济活动与参与市场交易的所有者缺位。为了提供市场经济运行不可缺少的所有者角色,政府经过政治和经济的层层授权,把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所有者职责委托给一定的个人可称为代行者履行。问题是授权者同样不是真正的所有者,结果真正的所有者仍然缺位,而执行所有者职责的是并不必然追求所有者效益的授权者与代行者--他们不是经济资源的投资者,亦不是交易资源的拥有者。可是,经过授权,[11]政府权力主体合法、系统、全面进入市场以所有者身份发挥作用,市场经济的运行内生出无法克服的制度缺陷:授权者、代行者履行所有者职责追求所有者最大效益的原则可以放弃,执行所有者职务追求自己利益实现的所有者职能有权履行--市场经济运行中迫使授权者、代行者之间像所有者那样通过公平交易,均衡实现各自最大利益的经济强制力与约束力,要幺严重弱化,要幺完全消解,市场经济之公平交易的市场规则首先会遭到授权者、代行者的自我践踏,市场经济的病态运行难以避免。
令人悲观的是,中国市场经济运行的现实状况提供给人们的事实判断恰恰是,授权者、代行者们以自己或主要以自己的效益原则指导自己职责履行的交易行为之严重是触目惊心的,腐败经济、野蛮经济、诈骗经济、掠夺经济、水货经济、短视经济、数字经济或者资产走失、效益滑坡、产品伪劣、坑蒙拐骗、欺行霸市、官商勾结等各种经济病症,无不折射出支配中国经济运行与资源交易的授权者与代理者们基于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追求,而放肆地践踏着需要他们作为所有者首先维护的游戏规则。
更令人无可奈何的是,在政府控制产权没有改变的背景下,因为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市场经济活动范围的逐渐扩大,经济交往关系的日益复杂,经济市场化程度与水平的不断提高,授权者、代行者支配的数额巨大、范围广泛、次数频繁的资源交易,在他们个人利益日益强劲的趋动下,呈现出更为明显的全方位的不公平性,进而导致各种经济乃至社会问题不断恶化。十多年来,尽管民间资本明显增长,但它们仍未取代政府资本占据主导地位,以至于民间资本不仅难以左右整个市场经济的运行,而且整个市场经济的资源交易演变为错综复杂的公与公、公与私、私与私的交易关系格局,致使交易关系更为混乱,交易不公更为严重,市场经济的病态发展更趋明显。作为公正制度确立之经济基础的民间资本,在政府资本占主导地位的市场环境里却扮演着助纣为虐的可耻角色,它们整体变节了。所以,面对中国扭曲而病态的市场经济运行,力图阻止其不断恶化的趋势,力图支配市场经济公正运行的机制与游戏规则能够刚性地发挥作用,不解决产权的政府所有,任何其它举措都是苍白无力的。
之三,法治
早在二千多年前,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即提出了法治的两个基本标准:法的权威与法的公正。他说:"法治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12]人们相信,基于市场经济的共同本性与能力,中国的市场经济能够赋予法律公正的品质,亦能确立法律的统治地位。[13]但是,中国正在发展市场经济,可中国现实生活中法钱、法权、法色、法情交易之猖獗、严重、广泛,刺激得人们对今天中国的法官们失去了最起码的道德认可,以至于人们怀疑中国的市场经济是否会因国情特殊而难以承载法治。对于这种现实与理性之间的巨大反差,本文认为集权政体强大、市场经济力量整体弱小是基本原因,但政府所有产权是主要原因。
政府所有产权,履行所有者职能的只能是代行者。作为代行者,他们"并不必然追求、进行和维护资源的公平交易,相应他们追求和强制外力保护公平交易的动力和压力明显弱化或完全丧失,进而导致中国整个市场经济运行中追求、维护和约束外力公正执行职务的经济动力和压力严重削弱"。[14]缺失了最重要的市场主体--所有者力量的支撑,作为最具公正秉性的外在力量,法律公正履行职责的经济推动力与经济强制力非常弱小,法律自由、自主运行的经济空间十分广阔,法的执行者因此具备了通过职务执行自我践踏法律价值的经济条件。"与此同时,法的执行者总是存在利益需要,并具有通过法的职务履行追求和实现个人利益的内在诉求。"[15]因此 ,当法介入市场经济活动中发挥作用时,如果法的执行者以职务的非公正履行追求和实现自己的利益,而侵犯代行者双方或某一方的经济利益,代行者们不仅难以形成统一强大的经济合力抑制和抗拒这种侵犯(因为这种侵犯并不必然带来代行者个人利益的损失),他们甚至会主动与法的执行者合谋分割没有最终产权归属的资产。通过政府产权,最强大的市场主体代行者首先会自我扭曲和否定法的价值与功能,法治因缺乏所有者的支撑而苍白和软弱。
同时,产权的政府所有还直接滞碍着主导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民间经济力量的统一和增强,从而严重地抑制着追求与支撑法治的市场经济力量走向强大,并阻碍着民间经济力量抑制其它各种社会因素如权力、情感等对法的执行者公正执行职务的全面干预,因为政府所有产权同样为这些要素与法的执行者合流营私舞弊提供了充分的经济条件和极大的活动空间,尤其为政府权力直接践踏法律提供了理由和合法外衣。从这一意义上讲,产权的政府所有也是导致支撑法治的民间经济力量弱小与其它滞碍法治的社会力量尤其政治力量难以削弱的主要原因。尽管我国的市场经济在走向法治的过程中,基于特殊国情形成的各种社会因素会对法的价值与功能的张扬起到十分明显的阻抑作用,但在产权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它的滞碍作用将是主要的第一位的。[16]
之四,文化
在这个社会互动强烈与传媒发达的时代,想必没有谁会否认自由表达是公民的一项最为基本的权利,缺失了自由表达我们何以主张其它权利?但一直以来,中国公民的这项基本权利受到的限制直接而强大,以至于中国近几十年来制造出了太多的文化荒唐与浅薄--1949年前取得巨大成就的文化人,1949年以后似乎统统降低了智力几无建树,强有力地为此做出了注释。对此,人们的解释现实而确定,政府的超强控制与单一意识形态的灌输。但深入分析这种控制与灌输之所以如此卓有成效莫不在于,政府在拥有庞大工业资产与土地资源的同时,几乎全部拥有文化传播的物质基础--环顾现实的中国,报纸、杂志、出版社、电台、电视台、学校、各类文娱机构几无不是政府出资兴办,它们全部成了政府表达意志的工具。波恩荷兹说得好:"如果连生产资料如印刷厂和纸张都为国家所有,独立的出版社、电台与电视几乎没有可能。"[17]近乎全部拥有一切信息传播的渠道,政府当然可以通过这些渠道把自己的任何声音传至任何个人和任何地方,而一道令下亦可以把任何不同的声音淹没。
近二十年来,虽然市场经济的发展冲破了计划经济时代文化机构产权政府所有铁板一块的局面,外来文化的强烈冲击和市场化因素本身对文化统制的抗拒也为个人在小范围甚至一定范围表达不同观点争得了有限的空间。但是,传媒、学校仍为政府绝对所有,独立的民间资本既分散又弱小且难以进入这些领域,因而根本形成不了强大的以非政府产权为物质基础的文化力量与政府的文化统制抗衡,政府一个号召,全国的传媒、学校仍然是一个声音,并能将弱小的不同声音全部消解。正因如此,中国一天不改变文化资产政府所有一统天下的局面,中国的文化特别是思想的充分自由发展没有可能。现实的中国,我们呼唤政府放弃文化统制,不如首先诉求民间资本大规模进入传媒、学校。
今天,一个使人难以预测明天的现实困局缠绕着中国和中国的制度现代化,而形成这一困局的核心根源是政府所有产权。可以预料,不解决产权问题,所有其它疗治中国社会当下病症的举措难以正当发挥作用并且难以取得效果。然而,现实早已告诫人们,中国的产权问题如果有幸解决了,中国因其拖延太久而衍生的各种问题累积形成的矛盾与困局仍将难以迅速扭转,我们不能对变革产权所取得的效果过于乐观。
二、已经陷于两难的产权变革
其实,环顾现实的世界,市场经济运行所需要的产权到位是一个仅仅存在于中国的制度化问题,因为只有中国是以政府所有产权为初始基础开启经济的市场化发展方向的。而市场经济的发展,从最终趋势看,它是一定要强制个人产权到位的。到目前为止,人类的经验与逻辑还无法为与个人产权相反的产权制度,具有保证市场经济健康运行与发展的秉性和能力提供正当性注解。因此,从市场经济在中国开启的那一天开始,变革产权就成为中国最大的问题,亦成为中国最大的制度性问题。至于这一问题是否以理性的方式解决,市场经济本身并不理会,如果不能理性到位即会非理性到位--产权个人所有最终一定要到位。
当然,我们共同祈求着产权尽快而理性的到位,因为我们总是抱着这样一个期望,既然产权到位是刚性的、不容变通的,并且政府所有产权成为中国目前陷于困局的症结所在,我们理应尽快地将政府控制产权和平地平稳地转变为个人拥有产权。
然而,一直以来,面对产权,我们总是绕道而行。今天,当我们追求尽快且理性地解决政府所有产权这一最大的障碍时,我们发现中国和平变革产权的良好时机早已错过,[18]今天的产权变革已经陷于深度的两难:不正面变革产权,市场经济按目前态势发展累积的经济与社会问题会愈加严重,当这些问题累积到一定临界总暴发,最终将会摧毁中国日益脆弱的社会稳定与秩序;直接变革产权,已经形成的种种社会矛盾同时被诱发出来,同样会摧毁危机日深但目前还算稳定的社会。[19]这里,如果对变革产权与不变革产权各自可能进一步引起的后果进行理性的归纳,我们能够更为准确地理解这种两难。
1、如果拒绝产权变革,可以预见的后果主要是:
1)政治腐败继续恶化。纵观二十年的中国改革两个特点十分明显,经济上发展速度迅速,政治上腐败扩张迅猛。二者同步扩张的态势表明,经济的市场化走向推动了经济发展,但政府控制产权的市场化运行,为政府权力通过市场直接转换公共资本为自己所有提供了广泛而多样化的条件和机会,腐败迅速发展当然不可避免。有人经验性地总结到,后发型现代化国家的腐败随市场经济发展同步扩大是一个垮文化的普遍现象,只是有些国家腐败与经济实现了同步发展,有些国家腐败的扩张快于经济的发展。前者如印尼、韩国等,后者如非洲许多国家。这一观点在国内学界特别是经济学界表现为腐败有益论。 [20]
本文并不否认这一腐败模型的存在,但本文认定在政府产权基础上开始经济的市场化发展,腐败扩张迅速的最主要根据只能是政府权力拥有并运作资产,否则中国的很多腐败现象难以获得令人信服的解释,并且其扩张速度之快亦难以找到合理的理由。今天,中国官员们腐败的方式、规模、手段无不昭示着资产与权力直接结合,权力能够通过市场直接运作资产这一特定政治、经济关系的魔力存在。一个显而易见的现象是,"现在每年偷逃境外的'黑钱'在几百亿美元,接近于每年海外对大陆直接投资的总额。" [21]而这些偷逃的资产有多少不是政府资产并通过政府权力的转换实现的?这种现代化过程中资金的偷逃规模达到如此程度的,除了前苏联找不到第二个,而苏联恰恰是在公有制崩溃后瓜分公有资产的过程中出现的。正因如此,如果政府在产权问题上依然拒绝采取措施而任其自由发展,中国腐败的继续扩张不可阻挡。问题是,如果一任中国目前已经十分严重的腐败继续恶化,其会昭示什幺样的政治、经济、社会后果,似乎不需本文危人耸听的系统归纳。
2)各种社会矛盾的尖锐化程度加深。今天的中国已经并发出多样化的社会矛盾,其中足以引发可怕政治后果的主要有:官民矛盾、干群矛盾、城乡矛盾和贫富矛盾。这些矛盾的核心是贫富差距的扩大。众所周知,私有产权基础上�"市场力量和市场机制必然自发地导致收入差距扩大和各个阶级分化",[22]而贫富差距过大很容易酿成许多社会矛盾。对此,已经现代化的国家提供的经验是,市场经济的早期,贫富差距的扩大因政府调控能力和财力有限难以抑制,许多社会矛盾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尖锐、突出。但在逐步发展的过程中,发达国家先后通过广泛实行福利政策,将贫富差距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尤其是政府采取措施缩小基本消费品的差距后,社会的各种矛盾则由尖锐逐步走向缓和。
作为一种不能违背的共性,中国二十年经济的迅速发展,贫富差距当然会扩大而且速度很快,加上处于市场化的早期限段,政府的调控能力有限难以抑制,贫富差距显得突出亦在所难免。如果作为经济市场化过程中的一种必然表现,人们不应对中国发展市场经济引起的贫富差距过于焦虑和苛刻。但中国的现实是,贫富差距扩大的不公正成份所占比例之高可能为各国的现代化进程所少见:政府官员通过腐败迅速致富,部分特权人物用特殊政策(如倒卖合同与批文)放肆获利,部分经营者直接侵吞公有资产疯狂聚敛财富,部分人大肆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惊人暴富,在量上已经达到何种程度人们无法统计。[23]
正是受到各种不公正因素的强劲推动,最终使中国的贫富差距迅速扩大,同时由此酿成的各种社会矛盾迅速不正常地显现出来。现实中国许多矛盾的迅速激化,并不在于人们正当劳动导致的贫富分化所致,而是部分人或地区或行业不公平获利制造的罪过,它扭曲和否定了人们正当与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使部分人的致富源于对另一部分人资源的无偿剥夺,并使被剥夺者的同等劳动不能获得同样的回报,从而招致人们特别是弱势群体(恰恰他们是民众中的多数)道德上的整体抵毁。现实可能是,"在权力市场化作用下由资源分配所造成的收入差距,其后果的严重性远远超出了国民收入分配所造成的差距。" [24]有理由相信,只要政府控制着大量资产,只要权力支配资产参与市场运作,部分人不会停止采取各种手段将其变为自己财产的"忘我"奋斗,相应基于不公正获利形成的各种矛盾的尖锐发展难以抑制。然而,任何一种基于非道德根据形成的群体冲突,一旦酿成现实的政治对抗都有可能迅速扩散而危及社会的稳定。
3)三农问题无法解决。自土地承包给农户的政策实施后,中国的农村经济整体水平在逐步上升的过程中,农村的各种问题即开始出现并积累,以至于今天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面对三农问题都会揪心、沉重与无奈。[25]对此,虽然人们可以找到各种各样的解释理由,但最直接的原因应归结为农村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土地承包后的二十三年来,农村总体小农经济的格局一直没有改变,单家独户的农户只能以传统农俱为主要生产工具[26]从事自给自足的经济活动,生产水平低下,财富创造有限,科技难以进入,规模无法扩大,农民不可能累积足够的经济实力提升生产能力。
与此相对应,城市则通过改革逐步采用了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最重要的秉性是规模生产与资源交换。当小农经济生产的有限产品无力与工业生产力创造的财富交换时,整个农业经济难以稳步纳入市场经济的体系,农业生产力不能随城市工业化水平的提高而同步提高,农村无法整体享受城市场经济迅速发展所提供的财富。三农问题在农村小农经济与城市市场经济之生产力水平差距不断扩大的过程中突显出来,而且在城市工业生产力不断提高的反衬下日益突出。所以,在中国城市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背景下�"继续这种小农经济,中国的富强和发达将永无希望", [27]三农问题几乎没有解决的可能。
应该说,今天的三农问题,是当初土地承包政策的制定者与实施者始料未及的,也是广大从承包中获益的农民未能预料的。事实上,今天反思当初的政策,分田到户只是使农村回复到了传统的小农经济范畴中。可是,农村在这一生产方式到位之后,应对的却是城市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而城市的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又未能摧毁农村的小农经济,它固化了。作为一种生产方式,小农经济通过土地承包政策,一定程度释放了农民以体力作为基本内容的生产积极性后,在城市场经济日益强大的挑战面前,逐步转化为抑制农业生产力水平进一步提升直接而强大的现实瓶颈。然而,这种小农经济之所以固化得市场经济都难以摧毁,症结在于土地产权的政府所有。[28]
土地的政府所有,致使"耕者与土地的关系仍然是雇佣关系,国家是'大地主',农民可以使用这一生产资源,但不能在产权上拥有它。"[29]农民不能所有土地也就不能自主转让土地,因此农村中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难以自由流动,农村经济的市场化丧失了最强大的内在推动力,市场经济在农村的扩张也遇到了最强大的制度障碍,小农经济的固化运行因此难以打破。
此外,土地的政府所有还从另外两个方面加速了三农问题的恶化。中国农村自80年初中期,自发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这一最为重要的农村市场经济力量,在经过十几年的迅猛发展后,也走上了与中国国有企业相同的畸变异化的道路甚至更为严重,土地公有的制度约束同样负有主要责任--土地公有,导致乡镇企业产权公有,并最终使以公有产权为基础的乡镇企业之调控机制与经济的市场化运行日益不协调,乡镇企业的衰败因此不可避免。[30]因为乡镇企业的大面积衰落,中国农村丧失了一次通过市场化迅速摆脱贫困代价最小的机会。在乡镇企业衰落的过程中,三农问题迅速突显出来。
由于土地政府所有,地方政府主要是县、乡两级政府凭借土地所有权支配着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即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土地经营权的产权缺陷[31]使政府可以单方面自主摊派各种行政费用;可以把政府执行农村政策所支出的各项开支任意转嫁到农民头上(如95教育普及费用,政府兴办企业失败后的借款及利息等);可以强制农民按政府意图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一旦失败费用却是农民自己负担。三农问题,正是政府通过土地产权控制农民的经济活动表现出来的,而且随着城市市场化水平的提高更加突出、可怕,并且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2、如果变革产权,中国将面临严重的挑战。
1)难以获得公正分配的根据。产权变革等于分割财产,广大民众都会十分关注怎样分、分多少,其中的关键是确立公众共同认可的分配根据,在目前贫富差距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尤其如此。但是,改革近二十年来,各个单位、行业、地区实际拥有和控制的公共资产价值早已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些变化很难说是单纯的市场竞争所致,政策倾斜、政府保护、行业垄断、地域优势、资源先天的富裕程度都成为今天不同国有单位拥有资产价值不同的原因。基于这种多样化原因导致的各单位财产数额的差异,使政府难以找到公众普遍认可的财产分配根据。其中,按人头和单位分配财产[32]两个较为简单的方案都难以操作。目前的现实是,按人头分配已经根本不可能,现实中实施的是以单位为独立核算的分配。这种分配实际上已经不是公有资产的分配方案,而是单位或集体所有的分配方案。这一方案虽然明显不公,但操作性很强,也就成为中国目前解决中小公有企业产权变革的唯一根据。但是,一旦全国以此作为产权变革的共同根据,其显性的不公平同时表现公众将难以接受。[33 ]
2)难以实施产权清晰的变革。产权变革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清晰各单位的资产。但是,目前的中国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市场主体之间,已经形成了纵横交错的难以厘清的债权债务关系,致使各个单位难以在资产清晰的基础上变革产权。如果不理清债权债务关系强制推进产权变革,不仅会增加成本并使产权的变革方案难以有效设计和实施,而且会因难度巨大被迫停顿--资产不清的基础上强制变革产权,将是一种公开、合法但肯定没有公平的掠夺式变革,这会牵引出各类分配不公的受害者群体形成统一力量予以反对。对于这种反对,很难说政府具有能力将其限制在秩序里。
3)、社会稳定受到严峻挑战。这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旦产权变革,基于资源要素的高效和优化配置,将使国家企事业单位中分离出大量剩余劳动力进入失业行列,其中会有相当部分的劳动者难以重新获得工作。当他们持续失业而政府又支付不起最低生活保障时,他们就会自我聚合形成示威、游行浪潮。如果处理不当,他们将会自我整合形成强大力量迫使政府放慢变革步伐或停止产权变革,甚至导致社会动荡;可以预料,目前仍在公有资产上受益的利益集团和行业有可能整体阻止产权变革,这将难以保证政府全力推进产权变革。同时,有权决定资产价值的官员们,将会把自己的利益作为一个参数纳入政府资产的变卖之中,使产权变革中的不公和残酷更甚于私人资本的原始积累。这种不公正的变革会大大激化目前已经十分严重的社会矛盾,如官民、干群、贫富、地域、城乡、利益团体之间等各种矛盾,这些矛盾一旦因产权变革同时激化,由其所释放的社会破坏力很容易摧毁现行的秩序与稳定;如果变革产权,证券、银行、保险等金融或准金融行业长期掩盖的经济亏空会全面、彻底暴露出来,并会马上推动利益相关者整合起来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采取行动,如银行挤兑、股票抛售、退休人员索要养老金。其中,任何一个群体的利益维护行动都足以引发金融系统的崩溃,并导致强烈的社会震荡。
三、梯度推进产权到位:中国最具理性的产权演变路径
目前的中国,无论产权变革与否,都面临着不能回避的难题。但是,中国的经济不可能长期处于这种不伦不类的状态。从最彻底的角度讲,解决产权问题只有两种方式即卖与分,卖是将政府资产通过资源交易转移给个人,分是将资产直接分给公民个人。[34]当然,这两种方式的具体转化形多种多样,而上述方式怎样实现个人产权的到位则是一种产权变革的路径。
1、三种可能的产权演变路径。根据目前中国的现实,我们能够概括出三种可能的产权变革路径。这里,简单分析比较这三种路径,有助于我们获得最具理性的产权变革路径。
1)、自然演变路径。这里所界定的自然演变路径即指产权向个人所有方向的悄悄演变。它是指这样一种前提下的产权转变,基于政治稳定和经济连续运行的考虑,政府不公开、全面、正面推进产权变革,而是放任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以多样化的手段逐步地零星地将政府资产转变为个人资产,政府没有变革产权的指标、任务、时间表,产权在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自然实现转轨。
产权的自然演变实质是个人产权到位的渐变路径,亦是中国改革十几年来一直在不经意实施的一个路径。有力的证据是,私营经济因竞争优势不断成长壮大,公有经济以各种形式流失而相对比重不断缩小。改革开放以来,政府虽然出台过一些主动变革产权的政策,但一是并未整体、积极、持续推进,二是遇到阻力即放慢了步伐或中止了实施,[35]整个国家的产权到位总体上处于一种"放任自流"的演变状态。
不可否认,这一路径的正面价值是存在的,政治上的稳定与秩序不会因产权的迅疾变革马上遭到破坏,社会中已经形成的各种矛盾不会因财产关系的大面积主动调整迅速激化,把握得当个人产权有可能稳步到位。但是,这一路径的消极后果已经十分明显、突出,今天中国所面临的种种问题都直接、间接与这一路径存在关联,只要我们简单预测一下其中的主要问题,如腐败、失业、贫富差距日益严重恶化的后果,就能基本判断出这一路径的负面价值多大。所以,它不是一个负责任的路径,人们不�"欣赏"它的现实可行性。
2)混合演变路径。这里的混合演变路径即指产权的自然演变与政府变革相互结合,实现个人产权的到位。其表现为,市场经济在自然发展过程中,民间资本总量不断上升直至大于政府资本,最终实现民间资本统治地位的确立;在这一过程中,政府把握时机不断以多样化的方式将政府资产转归个人所有,以加速民间资本占主导地位的进程。
作为一个折衷的路径选择,产权的混合演变路径是一个能够应对现实的产权变革路径,因为产权自然演变过程中所伴生的日趋严重的社会难题,日益强烈地威逼着政府正面应对,政府回避的空间日益缩小,政府不得不高度关注并解决产权问题;但如果政府变革产权的举措过于激烈,极有可能人为地激化各种矛盾而干扰社会的稳定与秩序。因此,至少从理论上讲,这似乎是中国变革产权的"理想"路径,它有可能较为平稳地实现产权到位,而一定程度能够抑制产权纯粹自然演变制造的各种社会问题的不断恶化,亦能避免政府全面推进产权变革引发的社会紧张。
但是,这一路径存在的问题是明显的,它在方案设计上缺乏操作的明确性,即民间资本在自然扩张的过程中,政府怎样适时地主动变革产权加速其进程,政府变革产权的方式、比例、范围怎样确定,都无法获得清晰的概念;在今天各种社会矛盾交织互动日益突出的政治情势下,政府并不容易获得并把握产权自然演变与政府积极变革的平衡点。事实可能是,政府受到社会现实的牵引而被迫根据不断变化了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对策,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应付方案变革产权,甚至回避矛盾采取拖延方式应对产权难题。
目前的种种信息告诉人们,这种混合的产权演变路径正在成为中国今后产权到位的现实选择。[36]这一方面说明现实的经济运行强制政府变革产权的压力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理性变革产权的难度越来越大。问题是,社会的现实是否允许政府被动而迟缓地解决负效应日益突显的产权问题,因为只要产权问题持续横亘在中国现代化的道路上,它就会继续扭曲中国制度正常演变的轨迹,使市场化畸形、民主化变异、法治化苍白的制度困境不断恶化,最终给这个民族制造更大的不幸。一个能够预见的后果可能是,面对政府产权制造的日益严重的社会病疴,政府的任何一项并非恰当的产权变革措施本身就会成为社会危机暴发的助推器。所以,如果中国的产权变革最终选择了这一路径,中国的制度现代化有可能持续处于艰难之中,而其过程的痛苦只能由她的民众特别是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如农民、失业者、贫困家庭和无力抗拒天灾人祸的人们承受。但是,由此累积的危机一旦暴发,是要整个民族承受的。
3)、积极变革路径。这一路径为政府以改革的方式积极推进产权到位,以为市场经济步入正常轨道提供产权基础。众所周知,中国的政府产权是中共在获取政权后凭借强大的政权力量和工人、农民的支持,通过剥夺资本家与地富的生产资料为原始积累形成的,以后又通过计划经济扩大了它的基数。在计划经济难以为继之后,政府通过改革把计划经济逐步转为市场经济。但由于其间政府没有主动全面变革产权,形成了中国目前政府所有产权基础上的市场经济。二十年来,市场经济与政府所有产权之间的日益不适应充分证明,从一开始政府就应当积极变革产权。可政府始终未予主动解决这一核心障碍,致使二者不协调的并存发展制造的社会问题日渐严重、突出。今天,当二者的不协调严重得难以为继时,政府理应像当年变个人所有为政府所有那样,有步骤地变政府所有为个人所有以实现产权的理性回归。
从现状分析,虽然已经十分艰难,但政府仍具有积极推进产权理性变革的可能:人们已经普遍接受了个人产权有利于市场经济更快发展的价值判断,日益庞大的个人资产具有了购买政府资产的相当实力,强大、统一的政府仍有能力制定并实施产权变革的方案,政府可以从变革产权中获得大量资金解决各种日渐突出的财政问题,如老年人的退休金、失业人员的救济金等。当然,政府积极推进产权变革的风险和阻力已经十分强大,对此前面已作分析,在此不赘述。
积极变革产权的路径之利弊的同时存在,虽使人们对这一路径的可行性存在疑问,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也因其风险的存在而会抗拒变革,但它能够成为人们理性看待这一路径的根据。目前的现实是,如果政府达成共识选择积极变革产权的路径,仍有可能设计可操作的方案和平地实现产权变革。
通过对前面三种路径的比较分析,本文认同政府积极变革产权的路径。
2、梯度变革产权:积极变革产权的理性路径。今天,解决产权障碍以矫正市场经济发展的初始基础已经成为人们的理性目标,政府理应以自己的勇气和力量积极产权变革。概括而论,政府积极变革产权的具体思路有两种:同时变革产权与渐进变革产权。比较而言,渐进变革产权是一条稳妥而操作性极强的产权变革路径,其具体指向为从沿海到内地、从难到易、从发达地区到落后地区渐次推进。本文将这一路径概括为梯度变革产权的路径。梯度变革产权是逐步转变产权属性在地域上的表现,主要内容着重是指市场经济所需要的产权到位从沿海内向地逐步推进。
从政治与经济的双向角度分析,相比于同时变革产权,梯度渐进变革产权的路径其有利和可行的主要根据在于,它极大地弱化了一个时段内全国同时进行产权变革释放出的巨大能量,不会导致各种矛盾的迅速激化而危及总体的政治稳定,即使因变革产权引发了局部的政治波动也可以及时、有效控制;沿海庞大的民营经济力量能够较充分地消化产权变革所产生的不当后果,如劳动者收入下降、资产无人购买、下岗人员难以重新就业以及各种历史欠债全部依赖政府偿还等;两种产权制度所表现的经济效益上的差异,已经为先在沿海放弃政府产权提供了广泛的经验支持,沿海对民营经济在观念和情感上的可接受度远远大于内地;沿海依托公有产权形成的既得利益集团自我结盟反对产权变革的阻力小于内地,因为他们已经掌握了相当的资源,一旦实现产权变革,这些控制在手的资源马上可以取得合法身份,并能作为民营资本正当地参与市场运作;难以形成改革受损者整体反对的局面,因为沿海本身就是改革在地域上的整体受益者,部分民众虽然在产权变革中可能受益偏少,但由于这种变革不会使这部分人丧失基本的生存空间和先期获得的利益,他们便不会自我整合形成持久的反抗群体。可以认为,梯度变革产权是一条能够和平进行且能保证市场经济持续向前发展的产权演变路径。
当然,仍然不能否认问题与阻力的存在,这就是由政府主动梯度变革产权,政府权力在转换资产属性的过程中具有法律上的权威与效力,权力主体能够把自己的个人利益捆绑其中导致产权变革过程中的非公正,从而激化或引发一定范围的社会矛盾,最终干扰产权变革的推进;目前存在的既得利益集团仍有可能结成同盟,反对这种积极变革而阻止其理性推进。
但是,比较其有利与不利,不利不足以阻挡产权梯度变革的强大势能:中华民族对生产力现代化过程中同步生成制度现代化形成了越来越强大的企盼;人们对公正、健康的市场经济运行和社会秩序的呼唤越来越强烈;已经十分扭曲的经济运行不断制造的现实困境,唯有个人产权的到位才有可能获得基本解除的认识日趋一致。相反,阻力却因产权的梯度推进分散了削弱了--如果有人连梯度推进产权变革也一定要阻拦,那么政府支配产权控制市场经济运行的不断恶化,最终必然使中国的经济乃至社会出现非程序、非和平的崩溃,并在崩溃后强制市场经济所需要的个人产权的到位。显然,如果产权以这种方式到位,最终的受损者将肯定包括那些今天合法、非法侵吞国有资产的既得利益集团,而不仅仅是今天政府所有产权制度运行中的受损者;而和平地梯度推进产权变革,也许历史会忽略和谅解这一集团曾经拥有的特权,毕竟他们为制度的现代化和平地纳入正常轨道让出了特权。
从有利于中国经济与政治的平稳发展与切合中国现实国情的双重角度考虑,梯度变革产权之路径的方案设计为:以省级行政区划为单位将中国分为沿海、中部、西部三大区域,先在沿海省区实施产权变革,当前一区域个人产权基本到位后再向下一区域推进;沿海省区先期进行产权变革时,可以先选择部分城市试点,取得成功后再逐步展开。与此同时,为了便于实践上的操作,需要以功能为根据界定产权的经济属性,将整个政府资产分为工业资产、土地资产、文化资产三大类别,并依此顺序在同一区域逐步变革,而不是同时变革。其中,工业资产可采取卖、分、先租后卖甚至送等多种方式变革产权,以卖为主;土地资产和乡镇企业资产主要均等分给农民个人,其中乡镇企业资产也可直接卖或先租后卖给个人;这里的文化资产主要是指教育、传媒、出版、科研等行业的资产,文化资产宜以卖为主,最好的方式是吸收私人股本逐步进入这些领域。
(作者单位: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注 释:
[1] 该报告详细论证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及其面临并要克服的各种问题,但最精彩之处当属中国各省级行政单位的现代化时间表。参见《2001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2] 德国学者汉斯一于尔根·普尔认为,现代化应包含最基本的三大要素:科层化、工业化、民主化;印度学者德赛根据众多学者的阐释总结到,现代化应含盖知识、社会结构、政治、经济、生态及文化领域。参见享廷顿等著(罗荣渠编):《现代化:理论与历经验的再探讨》,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年版。
[3] 吴敬琏:《改革:我们正在过大关》,第85页,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版。
[4] 有一种解释理由坚信,中国今天的所有问题源于马克思早已警告过的资本主义罪恶。这显然是纯意识形态的价值判断,是没有意义的无聊分析。除了这一解释外,还有国情特殊论、政体滞后论与发展必然论。尽管这些解释框架具有一定的说服力,但它们都不足以成为中国今天制度现代化演进之所以如此的主要障碍。人口多、国家大、底子薄、生产力落后、国民素质差、传统文化深厚的特殊国情,无法解释国企效益普遍差于私企的经济现实,而恰恰国企效益的不断下滑成为今天中国许多社会问题并发的直接原因;现行的政治体制也许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水平,但如果在先期不解决产权的情况下直接改革政体,庞大的国有资产将会因为没有权威、统一的政府支配与控制而迅速陷于经济运行的混乱,一旦经济混乱很难说中国能够马上建立非集权的民主政权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当发展;至于说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伴随种种问题,似乎也难以说明中国的市场化发展所衍生的一些问题,为何在程度与规模上完全超过了人们的想象。
[5] 亨廷顿(刘军宁编译):《民主的第三波》,见《民主与民主化》,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83页。
[6] 转引自郑永年:《政治改革与中国国家建设》,《战略与管理》2002年第2期,第4页。
[7] 美国著名政治学家亨廷顿20世纪90年代初写了一本书,叫做《第三波--二十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书中,享廷顿将人类各国在不同时期的民主化分为三次浪潮,并对每次浪潮中实现民主化国家的人均国民收入进行了总结,结论如下:第一波民主化国家的人均国民收入为300-600美元左右,第二波为500-1000美元左右,第三波为1000-3000美元左右。中国2001年的人均国民收入已达900美元左右,在发达省市已达3000-4000美元左右,应该说已经具备了民主化的基本的经济基础。
[8] 康晓光:《未来3-5年中国大陆政治稳定性分析》,《战略与管理》2002年第3期,第9页。
[9] 引前[5],第383页。
[10] 参见王绍光、胡鞍钢、丁元竹:《经济繁荣背后的社会不稳定》,《战略与管理》2002年第3期,第28页。
[11] 这种授权在改革开放的初期被称为政企分开。事实上,授权本身就是政府权力的企业化、市场化。如果授权后,政府不再控制企业,企业即为私人或集团所有,这是一种公开的侵吞;如果政府仍然伸手企业,企业仍是政府在控制。所以,在政府所有企业产权的前提下侈谈政企分开,不是无知就是在制造混乱。笔者曾撰文对此作过分析。参见拙作《政企难分的所有根源》,《战略与改革》1997第2期,第63-66页。
[12]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99页。
[13] 法治得以在一切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确立,为此提供了具有普遍意义的证明。中国的法学家们亦坚信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并对中国社会必将步入法治时代持乐观的态度。参见张文显:《中国步入法治社会的必由之路》,《中国社会科学》1989年第2期。
[14][15] 梁木生:《经济法治乏力的产权分析》,《社会科学》1997年第10期,第4页。
[16] 对上述观点,笔者曾撰文进行了深入分析。参见拙作《我国法治之路的经济分析》,《华中理工大学学报》1997年第3期,第7-14页。
[17] [加]A、布来顿等着(毛丹等译):《理解民主》,学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9页
[18] 本人相信,1985年以后开始农村土地产权改革,1988年以后开始城市工业产权改革算是较好时机。当然,这仅仅是从经济角度做出的判断。从政治上讲,上述时间并非最佳,因为这时人们的公有制信念还较为顽强,变革产权的制度与意识形态阻力还很大。如果从政治与经济两个角度判断,较好的时期应该是1993年左右。当然,这只是一种个人认识。
[19] 前几年即已流行着改革找死、不改革等死的两难命题,只是今天人们连说这类话的激情都没有了。
[20] 对于腐败有益论批判最为激烈的学者之一是何清涟,只是这种批判至今仍未被人们普通认同。参见何清涟著:《现代化的陷阱》,今日中国出版社1998年版。
[21] 王思睿:《中国经济稳定与政治改革》,《战略与管理》2002年第3期,第73页。
[22] 王绍光、胡鞍钢、丁元竹:《经济繁荣背后的社会不稳定》,《战略与管理》2002年第3期,第32页。
[23] 这是一个永远无法准确数字化的问题,因为人们对官方公布的任何数据都存有疑问,何谈这类根本不能进行会计统计的问题。所以,只能根据一些个案式的腐败进行归纳和总结,同时从邓斌几十亿的非法集资案、厦门几百亿的走私案、金华几十亿的骗税案、成克杰4000多万的贪污案、沈阳市包括市长在内的16个部门正职官员群体犯案以及一个小小的县太爷一个年关就能收受10万元以上的红包中领略到中国今天腐败的可怕与怪异。
[24] 何清琏:《现代化的陷阱》,今日中国出版社1998年版,第1页。
[25] 湖北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以自己的切身体会向中国的总理吐出了三农的真相,但最终的结果是三农问题依旧故我,农村的体制丝毫未变,地方官员依旧在位,李昌平却伤心地无可奈何地离开了岗位。参见李昌平:《我向总理说实话》,光明日报出版社2002年版。
[26] 笔者的家乡是湖北江汉平原的一个大型国营农场。集体化时,该农场的机械化程度较高。分田到户后,那些现代化的机械农俱顷刻间从广袤的田野消失了,代替它们的是二千多年前农民就在耕地里使用的传统农俱。从整体讲,中国农村分田到户后生产工具应用水平的到退,是一种伤心的事实。
[27][29]仲大军:《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对土地制度的挑战》,《中国国情国力》2001年第6期,第6页。
[28] 纵观世界各国,凡现代化比较成功的国家,其在现代化的起步阶段都比较彻底地解决了农村的土地问题,即将土地分配给农民后,由市场经济推动农民自主将土地纳入市场流动,以解决农村要素与其它要素的有机配置。农村则在形成规模经营与农民不断进入市场的过程中,实现了二种生产方式上的融合与统一,最终完成了农业经济的市场化转型,并以市场化方式整体提升农业经济的水平,农业现代化因此自然实现。
[30] 当然,导致乡镇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难以健康发展和稳步扩大的原因很多,但本人认为公有产权是最主要的原因。
[31] 对于这种缺陷,有学者进行了全面分析。参见钱忠好:《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残缺与重建研究》,《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第39-47页。
[32] 按人头分是指将所有政府资产核定其总额除以全体社会成员,按单位分是以本单位实际拥有的资产除以本单位现有的职工。
[33] 目前的做法恰恰是,许多国有企业变卖之后,政府是以其残值打发企业工人的。从公有角度讲,这是不公平的,因为某一企业的职工不仅仅是这一企业资产的所有者成员,那些政府所有的庞大的优良资产,作为所有者的成员,他们同样应当受益。但是,凭什么只有那些实际控制这类资产的人们,才能获得更多的收益回报?
[34]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非法方式的产权转变,即政府资产不正当地转为个人所有,如贪污、侵占、受贿、回扣等。有人将这种路径从经济学上给予了积极评价,称其为旧体制的消解剂。但是,有人从政治学、伦理学角度对此做出的评价是消极的,认为它彻底吞噬了公正价值而有可能使支撑社会秩序的道德体系坍塌。
[35] 1997年6月国务院提出"抓大放小"的政策,2001年6月国务院提出国有股减持的方案,可视为政府变革产权的有限举措。但后来"抓大放小"不了了之,国有股减持被迫中止。
[36] 目前,学界较为流行的看法是,讨论是否变革产权已经没有意义,人们应当着重于怎样变革产权的对策分析。但恰恰是怎样变革的过于艰难,又折射回来压迫政府不敢轻易变革产权。这一状况很可能把政府逼到用两条腿变革产权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