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雷震---从国民党的阶下囚到台湾的民主舵手

四十二年前,台湾发生了一个震惊全岛的刑事案:《自由中国》杂志发行人雷震,被国民党政府以“为匪宣称”的罪名逮捕,判刑十年。如今,四十二个春秋过去了,雷震已去世二十多年,台湾的[国史馆]推出了《雷震案史料汇编》上下两册书,算是为雷震彻底平反,还历史一个公道。

*政治大案杀鸡儆猴*

据美国之音9月6日报道, 1960年,在中国大陆正是“三年自然灾害”许多人死于大饥荒的年代,大陆人民正在为填饱肚子而挣扎奋斗,再加上两岸的政治隔绝,互相妖魔化,没有多少人注意到,九月台湾岛上发生了一个“政治大案”,遭迫害的主角就是《自由中国》杂志创办人雷震。雷震被捕,对台湾来说,有很大的象征意义和威摄作用,当局杀鸡给猴看,让台湾岛上所有的想说真话的自由派知识分子和异议人士,开始自我约束,以求自保。

雷震,字儆寰,浙江省长兴县人,1897年出生,曾到日本留学,京都帝国大学毕业,到台湾后,曾担任中国民国[政治协商会议]秘书长,行政院政务委员以及总统府国策顾问,曾是蒋介石比较信赖的知识分子。

*军法审判文人蒋公亲自量刑*

从最近台湾[国史馆]推出的有关雷震史料来看,当时,享有至高无上权威的蒋介石,亲自下令规定了雷震的刑期。这份官方“绝密”文件最近刚刚解密。从披露的手写文件来看,当时的台湾政府是用军法来审判文人雷震的,警备总部在1960年9月4号以“涉嫌触犯「惩治叛乱条例」”为由逮捕雷震,一个月后,也就是10月8号下午5点,军事法庭判处雷震有期徒刑十年,剥夺公民权利七年。据总统府“极机密”文件,判刑当天上午十一点,蒋介石主持召开高级官员会议并指示,刑期不得少于十年。

蒋介石重判雷震,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他认为雷震和另外一些知识分子想组织“中国民主党”,另外一个就是他认为雷震利用他办的《自由中国》刊物反蒋,成了“反党、反政府最激烈”的杂志。尤其是雷震在杂志中鼓吹“反攻无望”“蒋介石不应该连任”论,直接抵触蒋介石的“反攻复国”政策和他的绝对权威。这些思想和行为,在今天看来的确稀松平常,但在当时则是足以引来杀身之祸的“弥天大罪”。

*审判程序走过场*

雷震出狱后不久,正是联合国排斥中华民国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时期,雷震还再度进言,为中华民国扩展外交生存空间出计献策。另外,他还写了几万字的“救亡图存献议”,建议国民党认同台湾,但没有为当局所接受。蒋介石1975年去世,三年后,美国和中华民国断交,雷震在那年去世,终年八十一岁。

前立法院长梁肃戎,六十年代是立法委员兼律师,在雷震被捕后,担任雷震的辩护律师。他说,虽然蒋介石已经内定了雷震的刑期,但是,审判的程序还是走了一遍:

梁肃戎:“这当中,我去看雷震,搜查证据,到看守所看他,有许多准备工作。开庭,法庭公开审判也就是半天。”

*顶著巨大压力为雷震辩护*

梁肃戎认为,雷震只是一个自由派知识分子,不是共产党,更不是什么匪谍。仅仅因为批评政府和领导人,就被起诉判刑,是非常荒谬的。他曾顶著巨大的压力,为雷震辩护。他是国民党员,又是立法委员,立法院里的国民党党部开始给他施加压力。

梁肃戎:“中央党部找我,让我把“辩护”书交给它来审核。我说不行。我独立辩护,他们很不满意。我一个律师,把我的辩护书交给你来了解,我这不是两重人格吗?”

梁肃戎说,甚至还有人给他寄来了包著子弹的恐吓信,说他不停止给雷震当律师,就小心丢掉他的命。

 

雷震身陷冤狱四十二年过去了,梁肃戎回顾历史感慨地说,国家建立在保障人民生命自由、民主和人权的基础上,政府以国家安全为由,凌驾于人民民主、自由和人权之上,那么这个国家就没有存在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