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把亲民政策进行到底
文/凤凰周刊主笔 蒋兆勇
最近一段时间,中国内地连续发生了几起算得上是骚乱的事件:
重庆市万州区因冒充的公务员殴打力夫而引发大规模骚乱,烧警车,砸政府;
河南中牟县爆发回汉民族冲突,并有伤亡;
四川省汉源县发生群众因阻止瀑布沟电站截流而冲击县政府的事件;
……
虽然都是社会骚乱,但几起事件的影响并不能一概而论。
回汉冲突不是今日才有,因为中国政府的民族政策并无偏颇之处,这样的冲突只能算是偶发事件。
汉源县国家投资两百多亿建瀑布沟水电站,按说是好事,但为何会引致骚乱?是补偿不合理,还是政府以公共利益为由粗暴对待移民?最近即将通过的《物权法》透出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私权与公权是平等的。这就是说,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是平等的,即使是造福于人类的伟大工程,涉及普通百姓的利益时也必须遵循平等谈判、协商的原则,不能像以前动辄动动用公检法硬拔“钉子户”。所以,汉源事件本该是一个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能够解决的问题。
几起骚乱中,最值得忧虑的是万州事件。官方的说法是,有一个抽打力夫的人假冒政府官员,不依不饶的群众群情激愤,就因为有人喊了“那是政府官员”,就触发了民怨,而且警察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骚乱的社会基础是什么?重庆方面的政府和学者,把此次事件归因于万州产业空洞化。也许万州算得上产业空心化,但民众不满的原因恐怕不止于此。因为三峡移民80%是在万州,中央曾经规划在那里建氯碱化工厂,但近20亿的资金投入后打了水漂,不但未见出产品,倒建了一大堆职工宿舍,也肥了一些人的口袋。去年,温家宝总理在万州区附近的一个县为农民工熊德明讨工资,一些官员如果能体会到总理亲民的苦心,何至于此!
从和平沟通演变成烈性闹事,从理性对话演变成敌视性行动,从个体之间利益之争演变成群体的政治性冲突,在一些地方还弥漫着一种“暴民”情绪,从沉默到激烈冲突甚至没有过渡。美国的中国问题专家李侃如2001年曾预测,未来20年的中国将会进入激烈动荡期,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稳定将好景不再。汉源事件、万州事件是否是这个社会动荡不安的前奏?
即使是出现骚乱的地区,观察社会心态,仍然可以看到这样两个特点:第一,大多数的人还是相信“地方官坏,中央是好的”,“中央精神被歪嘴和尚念歪了”;第二,出现的骚乱还没有组织性。这应该是当局解决大范围社会危机的有利因素。
但是,一些官员并不同意这样的判断,有人甚至把“暴民”行为和社会骚乱归咎为中央政府的亲民政策,他们认为正是把抽象的亲民具体到保护公民的利益、具体到拆迁户的赔偿、具体到减轻农民负担,才是不稳定出现的原因。这简直是本末倒置,如果没有胡温的亲民,社会将会是怎样严重的局面?
反观“暴民”心态,除了人文的因素,也有过往意识形态历史沉淀的痕迹。长期以来,我们歌颂法国大革命的抗争毫不妥协;我们曾经鼓吹“打土豪,分田地”,革命就是暴动;我们曾经喊着口号“东风吹,战鼓擂”,现在世界上究竟谁怕谁……所有这一切透出的社会冲突的解决方式都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思维。
而这样的思维方式未必没有出现在一些官员的头脑中。在一些出事的地方,很多地方官员都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而采取高压的习惯,他们善于激化、制造冲突,而不是缓和冲突,甚至连惟一的制度化利益诉求渠道——上访——也因为“政治承包”而被堵塞了。正因为有这样缺乏政治理性的官员才会有那些失去理性的“暴民”。
因此,当社会骚乱向我们发出最严重的警报时,官员应该意识到:在“暴力革命”出现前,必须把亲民进行到底!和亲民政策同样不应该动摇的是法律准绳。无论是维权的民众,还是面对民众维权诉求的地方政府官员,都应该在法律框架下寻求问题的解决通道。当然,政府的态度是决定性因素,因为在现阶段,民众即使有意愿去合法地表达诉求,却未必能够找到最便捷有效的通道。
最近一些地方拆迁慢了,建形象工程慢了,因为市民更懂得维护自己的利益,我却要说,即便经济增长放慢一点也没有什么关系,况且现在以城市化运动而出现的经济增长本来就与老百姓的利益没有多大关联。政府应该趁手中有粮,尽快调整公共政策,增加社会福利,以铁腕以制度反腐败,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大力消除“暴力革命”的因素,把高速行驶的列车置于稳定的铁轨上!

刊于凤凰周刊16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