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约翰·马歇尔——对法庭于1901年2月4日,马歇尔就任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100周年纪念日,休庭之动议的回答
【美】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苏力译


  当我们沿着【波士顿的】法院大街向南,穿过熙熙攘攘的、同我们一样关注着今天以及各自事务的人流,我们的目光可能会落在屹立在麻州大街尽头的那座深色小楼上。像一座不祥的礁石,它切割开涌动着奔向远处峭壁般高耸的灰色大厦的商业人流。无论是谁,在此,我们都可能驻留片刻,暂时忘却我们的忙碌,因为我们想起,当年预告革命风暴即将来临的第一排涌浪就碎裂飞舞在这块礁石旁。但如果我们是法律人,我们会涌起更深厚的记忆和敬畏。我们记得,就在这座陈旧的麻州小楼内,詹姆斯·奥提斯辩论了协助令案,奠定了美国宪法的基础之一。如今,巨大建筑群在某种程度上已构成了小楼的背景,但并没有湮灭这座小楼,而是强化了它,焕发了它荣耀;与此相同,我们民族这一生命的起点,无论是战斗的起点,还是法律的起点,都没有因她此后岁月里一切辉煌壮丽的事件而失去丝毫伟大,尽管,如果不是这样看,而仅仅是从数量或程度上来看,无论怎样看起来,都应当说它们太渺小了。对于我们这些参加过南北战争的人来说,美国革命中最伟大的战役似乎也不过是一次火力侦察,莱克星顿和康考特战役不过是一些军事冲突,报纸甚至提都不会提。然而,我敢说,了解现代战争规模的老兵们一点也不会比那些告诉我们很快就不再会有战争的开明商家子弟低估这些小型战斗的精神意义。


  如果只是简单地从抽象的数量和规模来思考约翰·马歇尔的话,我也许会迟疑,要不要用‘最’这样的字眼,这就像脱离了布兰迪万河战役在历史因果联系中的地位来思考,我也会迟疑一样。但是,这样思考之空洞与思想之抽象成正比。把一个人同他周围的环境——事实上这就是他的环境——分割开来,这是最无聊的。应当明确,在想象中,把一个人同他的丰富性割裂开来要比同他的性格割裂开来更为容易。但这完全没有意义。声带失去一小块,男高音就不再能歌唱。大脑失去一小块,雄辩家就哑然失声;或,勇敢、豪爽、深情的人就会成为一个怯懦且成天嘟囔的浪子。一位伟人代表的是社会的伟大神经中枢,或,换一种说法,代表的是历史战役中的战略转折点,他之所以伟大,部分就在于他曾在那里。历史由约翰·亚当斯来任命首席大法官,而不是一个月后由杰弗逊任命,亚当斯又把这个职务交给了一位联邦党人和一位宽松释法者,由他来启动美国宪法的运作,你无法把约翰·马歇尔同这一万幸的境况分开,就如同你不能将把肖尔上校同他向福特·瓦格纳送电用的黑线分开一样。当我们纪念马歇尔时,我们同时也在、且不可分割地是在庆祝这样一个不可避免的事实,即通过这个最高贵的法院的判决和法令,宣告了以国家的统一以及联邦宪法的至上来治理人与人的交往。


  当然,我并不是说,评价个人毫无用处,或于我们无所裨益。无疑,今天人们会从能干称职的人那里听到对马歇尔的这类评价。但我不会侵入他们的研究领域。否则就与今天的场合不配,今天只是要我来回答本法庭提出的这一动议。而这里的许多人是想聆听今天下午那位有成就的、有各种机会研究马歇尔法官个人的教师的讲演,还想在今天晚间聆听一位生来就分享马歇尔传统的先生的讲演。我个人的印象都是我在共同的法律教育和实务进程中累集起来的。我意识到,或许,其中有些印象与我们纯粹地方的或民族的评价不大一致,也意识到希望评判事和人的标准都更大气些。就其实践而言,人都注定是地方性的,为他扎根之地献出生,以及必要时献出死。但是他的思考应当大气且无所偏倚。他应当有能力批评他所尊敬和热爱的。


  多年前我阅读《联邦党人文集》,在我看来,该书确实是那个时代的原创且精彩的产物。然而,当我想起马歇尔这位联邦党人以及《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对我的一位杰出英国朋友只有有限的触动,我不相信这个判断没有改动;而且我还感到应更多怀疑,在汉密尔顿和美国宪法之后,马歇尔的工作是否只证明了他是一位智识卓绝、风格独特并在法院说一不二的人,有勇气、公正并坚信其政党。激起我最强烈兴趣的,并不是那些人们认为是伟大的争议和伟大的案件,而是一些渺小的决定,这些决定一般的编选者都会放过,因为它们处理的不是宪法问题或某个大电话公司,然而其中有某种更为广阔的理论酵母,因此可能给法律的肌体组织带来局部的深刻变化。我真正想纪念的一些人都是一些思想转变的原创者。他们常常不那么显要,因为这个世界看重的是判断,而不是原创的思想。


  但我说这话并不意味着我参加这一庆典是半心半意的。我不仅要重提开始时我说的话,记住,不可能把一个人同他的时空分开,而且还要记住,落在马歇尔肩上的也许是有史以来一位法官可能填补的最伟大的位置。当我想到他的伟大、正义以及智慧时,我确实完全相信,如果要用一个人物来代表美国的法律,那么无论是怀疑者还是崇拜者,他们都会同样毫无争议地赞同只能是一个人,这就是约翰·马歇尔。


  我还想多说两句。我们是靠着象征活着的,而一个视觉形象究竟象征了什么,取决于目睹这一形象的人的心灵。除了纪念一位伟大的法官外,今天这个场合,对于一位弗吉利亚人来说,也许意味着自己伟大的州的荣耀;对于一位爱国者来说,它代表了的事实是历史站在了马歇尔这一边,并代表着汉密尔顿论为此论辩的、马歇尔为之决定的、韦伯斯特为之演说的、格兰特为之战斗的以及林肯为之牺牲的东西今天已经成为我们的基石。而对于法律人更抽象但更深远的思考来说,它意味着一套新的法理学的兴起,由于它,一些指导性原则被升华到制定法和国家之上,并赋予了法官一种神圣的、前所未闻的权威和义务。对于一个也许自己看来是在孤独思考中生活的人来说,这一天――因为它标志着一个人(当年一些总统都表示要执行他的判决)可能获得的最大胜利——这一天标志着这样一个事实,即所有的思想都是社会的,都正在成为行动;标志着,用一位法国作家的话来说就是,每一种观念都趋向于首先成为一种对答,然后成为一个符码;根据其价值,也许哪一天,他孤独无援的沉思无需武力就会登上王座;甚或,在武力的支持下,也许它会遍及世界,令一个无人抵抗的专制权力心惊胆战。所有的东西都是象征,如果你喜欢这样说的话;哪怕是国旗,也不例外。对一个缺乏诗意的人来说,国旗不过是一块布而已。然而,幸亏有了马歇尔,幸亏有他们那一代人――并且首先是因为这一点我们才纪念他和他们――国旗的红色化作我们的鲜血,国旗的星星化作我们的国家,国旗的蓝色化作我们的天空。它覆盖着我们的国土。为了它,我们不惜献出我们的生命。


  2000-12-19译于北大法学楼。


  来源:雅典学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