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以现象学的悬置分析《圣经》与《道德经》所描述的本原

黄耀民

 

  本原 (arché) 指构成世界的根源、元素或共同基础。探究本原的问题不单只对于哲学的创立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且也是所有的本体论和宇宙论的核心问题。换句话说,要理解某一个本体论或宇宙论说,甚至某一哲学思想都跟本原有着密切的关系。

  《圣经》与《道德经》都有描述世界是如何开始的章节。一般认为:《圣经》主张,世界从无到有是由「神」创造出来,「神」即本原;《道德经》主张世界由「道」自然衍生出来。因而一般误以为两者是互相排斥的。

  可是,本人认为透过现象学的悬置的方式来分析,不但可以看到《圣经》所描述的世界并非从无到有被创造出来,而且,还看到《圣经》与《道德经》两者所描述的本原基本上是一致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此外,亦可以为探究两者的本体论和宇宙论提供一个较忠实的基础。

 

一、以现象学的悬置分析《圣经》与《道德经》所描述的本原的意义

  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观点与角度,同一件事物对于不同的人往往有着不同的理解。如水,学化学的人会理解为 H2O,有些古希腊哲学家就认是本原,学营养学的人会理解为人体的必需品...等。因此,现象学的创始人胡塞尔 (Edmund Husserl,1859-1938) 认为要对某一件事物作出较忠实而全面的理解就必须回到事物本身:由该事物最简单、最明确、最原始面貌开始,把该事物已存有的理解先行悬置(即不先考虑这些理解),然后透过直观1来了解该事物。以悬置为手段分析《圣经》与《道德经》的问题有如下优点:

1. 把握宗教与哲学的界限避免笼统的阐释与比较

  《圣经》牵涉到几个宗教的创立如,基督教、天主教,犹太教,而每一个宗教当中又因对《圣经》的理解不同而分成不同的派系。每个派系分别有其信仰基础,对于有关《圣经》的哲学思想,尤其关于本体论和宇宙论的描述,往往透过其信仰来阐释。如,在中世纪 Johannes Scotus Erigena (810-877) 提出:

  「自然是无所不包的全体,上帝就是总体,上帝创造一切而又超越一切,一切最终又复归于上帝,上帝及其创造物的总体就是自然;上帝包罗万物,万物是上帝的部份,上帝与万物不同,但同时又在万物之中」。2

  这种阐释不单止是一般人不能理解的,而且将《圣经》的本体论和宇宙论都过份笼统地诉诸于「上帝」,造成「上帝」从无到有而创造出天地万物的误解。以这种阐释为本体论和宇宙论跟其它本体论和宇宙论作比较,难免有过份笼统的情况出现。透过悬置,可以对这种阐释先不作考虑,从而回到《圣经》的本身。不单止对理解《圣经》的本体论和宇宙论的描述有着较忠实的起点,而且还可以澄清已存的误解。正如上述的解释,《圣经》一开始就有以下的描述:

  「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上帝的灵运行在水面上。上帝说,要有光就有了光。上帝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上帝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3

  这里说明了「上帝」和「水」是两件独立的事物,并非上述所谓 「万物是上帝的部份,上帝......同时又在万物之中」。

2. 有助理解《圣经》与《道德经》所描述的本原

  「本原」指构成世界万物的根源、元素或共同基础。由于科学进步及普及,一般人对于周遭事物的理解都难免受到科学所支配。《圣经》的写作年代约由公元前一五○○年至公元九一七年,而《道德经》的写作年代大约是春秋未年,两者的写作年代都跟现在相隔二千多年以上。如果要理解《圣经》与《道德经》所描述的本原,就不能以一般人对于周遭事物的理解来理解,必须回到跟两者的作者为同一状态才能进行理解。所谓同一状态,即与两者的作者在理解上有着共同的基础。而这种基础须要透过悬置,分两个阶段而获得:

  第一阶段是回到事物本身,悬置「本原」本身以外的所有预设。即悬置除了「本原」的内涵定义以外的所有理解,包括自然态度、现实生活的体验、科学的假设、以致存在信念等等。唯有经过这一阶段了解后,「本原」才能达到毫无预设的领域,才能进行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是直观事物。所谓直观并不是死盯着《圣经》或者是《道德经》的内容,而是悬置一般的思考方式,透过人类的共同感性认知来进行理解。人类的共同感性认知是人类最基本而共的认知能力。如上述例子,虽然每个人对事物理解分歧,学化学的人跟某些古希腊哲学家和学营养学的人对于水的理解不同,但是,他们对于水的温度、流动、颜色等有着共同的感性认知。透过这种共同的感性认知使人类对同一事物进行理解上达致互相交流。4

  经过这两个阶段的悬置,基本上可以得到《圣经》与《道德经》的作者理解上的共同基础。但是要理解两者所描述的本原仍然是不足够的,因为两者都没有直接描述「本原」。为了理解两者所描述的本原,就须要透过直观的方式从两者所描述的世界万物中寻找其共同的属性。这种共同属性就是两者所描述的本原。

  总括来说,以现象学的悬置来分析《圣经》与《道德经》所描述的本原的意义在于提供一个无任何预设的领域和一种共同的理解方式来探讨两者所描述的本原。

 

二、澄清世界不是从无到有由「神」创造出来

  如果接受世界从无到有由「神」创造出来,那么本原就是「神」,而且没有讨论的需要。本文要讨论的是本原,为此,先从两方面澄清世界不是从无到有由「神」创造出来。

1. 词意

  一般都认为「创造」是从无到有,现实中有没有「从无到有被创造出来的事物」是一个具争议的问题。马克思 (一八一八 - 一八八三) 简单直接指出 「人并没有创造物质本身。甚至人创造物质的这种或那种生产能力,也只是在物质预先存在的条件下才能进行」。5 根据这个解释,「创造」只是一种由一些物质构成一个新组合的过程,并非由绝对的无而造出一些东西。

  《圣经》所言的「创造」既不同于一般认为的意思,也不同于马克思的想法。严格来说,《圣经》所言的「创造」也不应译成「创造」。这个问题可以追溯到约公元前一八五年第一本旧约《圣经》《七十士译本》(The Septuagint) 的出现。

  旧约《圣经》的各卷经书以希伯来文写成,间有亚兰语。写作年份为公元前一五○○年至公元前四三○年。公元前二八五年由七十个犹太文士,历时一百年把旧约《圣经》的各卷分散经书翻译成希腊文,并加以编排成为《七十士译本》。《七十士译本》一直通用致公元九十年,正式公认为旧约《圣经》。到公元一五○年《七十士译本》被译为老拉丁文,公元三八二-四○四年间又译为通俗的拉丁文,成为天主教的武加大本(Vulgate)。6以后根据拉丁文的武加大本又译出英文版的旧约《圣经》,而中文版旧约《圣经》是译自英文版旧约《圣经》。由于旧约《圣经》经过多次翻译,出现语意的差异是在所难免,「创造」一词就是明显的例子。

  「创造」原文为 "bara",在旧约《圣经》描写创造天地万物的经书〈创世记〉中出现过三次。拉丁文译成 CREATIO (创造) EX (出于) NIHILO (虚无),英文译成 TO CREATE ,因而中文译成「创造」。可是 "bara" 原意为 「切开使之成为某一形状」。因此,「创造」在旧约《圣经》中并非从无到有而造出什么,相反是由一些东西切开而成为什么。7因「创造」一词的误解,曾经有哲学家质疑过上帝创造了世界,那么上帝又是谁造,而最终也找不到答案。8

2. 《圣经》的内容

  从《圣经》的内容来说也有很多描述明确地指出上帝的创造是透过某些原料来进行,如:

  「耶和华 神用土所造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的飞鸟,都带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么。那人怎样叫各的活物,那就是他的名字。」9

  「耶和华 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怹他鼻孔里,他就成为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10

  「耶和华 神为亚当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给他们穿。」11

  「耶和华 神就用那人身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他到那人跟前。」12

  另外,根据〈以西结书〉记载,以色列人是由一大堆骸骨所造成。〈马太褔音〉记载耶稣给五千人吃饱都是透过五饼二鱼,再者耶稣降生都是透过马利亚怀孕所生出来。如果上帝的创造是从无到有,以上一切实属多余。澄清了世界不是从无到有由「神」创造出来之后可以进一步讨论《圣经》所描述的本原。

 

三、《圣经》所描述的本原

1. 《圣经》所描述的世界

  《圣经》描述有关世界的起源较具体的为〈创世记〉。〈创世记〉原文没有创世记这个书名,只用其起首二字「起初」为其书名。根据《圣经》的内容来看,「世界」一词并非一般人认为的 「所有事物之集合」。如:

  「在耶和华造化的起头,在太初万物之先,就有了我(指:智慧)。从亘古,从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已被立。」13

「世界」一词在《圣经》中是指人类生活的环境,如:

  「救赎脱离一切患难的那使者,赐给这两个童子,愿他们归在我的名下,和我祖亚伯拉罕,我父艾萨克的名下,又愿在世界中生养众多。」14

  「在旷野,山岭,山洞,地穴,飘流无定。本世界不配有的人。」15

「世界」在《圣经》中并非唯一的,如:

  「因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16

  「幽暗世界」在《圣经》中并无具体描述,为此此下不作讨论。总而言之,「世界」是指人类生活的环境,世界以外尚有事物。将要讨论的本原,也是以这个「世界」所指及的范围为基础。

 

2. 在世界未被造之前的事物及创造世界的第一日

  创世记一开始就有以下的描述:

  「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上帝的灵运行在水面上。上帝说,要有光就有了光。上帝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上帝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17

  这里说明在有「光」之前有「地」、「水」、「渊,指:澎湃海水」和「上帝的灵」,在另一卷书也有指明「水」、「渊」、「上帝」及「地」在未有世界之前已经存在:

  「从亘古,从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指:智慧)以被立。没有深渊,没有大水的泉源,我已生出。在大山未曾奠定,小山未有之先,我已生出。耶和华还没有创造大地,和田野并世上的土质我以经生出。」18

  「水」、「渊」、「上帝」及「地」之中「上帝」不是一般人可以观察得到,因此先行悬置。19

3. 创造世界的第二日

  「上帝说,诸水之间要有空气,将水分为上下。 上帝就造出空气,将空气以下的水,空气以上的水分开了。事就这样成了。上帝称空气为天。有晚上、有早晨,这是第二日。」

  这里所言的「造」原文为 "asah",意指:「用已有的原料制造一些东西」或 「把作品另作安排」。「空气」原文 "raqia" 意指穹苍,英文译成firmament,因此中文应译为「穹苍」20。撇开符合科学与否而言,这里说明了天是由水所制造而成,因此水是天的根源。

4. 创造世界的第三日

  「上帝说,天下的水要聚在一处,使旱地露出来。事就这样成了。 上帝称旱地为地,称水的聚处为海。上帝看着是好的。上帝神说,地要发生青草,和结种子的菜蔬,并结果子的树木,各从其类,果子都包着核。事就这样成了。于是地发生了青草,和结种子的菜蔬,各从其类,并结果子的树木,各从其类,果子都包着核。上帝看着是好的。有晚上、有早晨,这是第三日。」

  这里没有说「创造」或「造」,但说明了「地」是植物的根源。

5. 创造世界的第四日

  「上帝说,天上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并要发光在天空,并普照在地上。事就这样成了。于是上帝造了两个大光,大的管昼、小的管夜,和众星。就把这些光摆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管理昼夜,分别明暗。上帝看着是好的。有晚上、有早晨,这是第四日。」21

  这里所言的「造」也是 "asah",意指:「用已有的原料制造一些东西"或 "把作品另作安排」。「光体」上帝说要有,事就成了,因而无法知道「光体」的根源是什么。而且按《圣经》对世界的定义,这「光体」是否属于世界仍需要斟酌。因此先行悬置「光体」的问题。

6. 创造世界的第五、六日

  「上帝说,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要有雀鸟飞在地面以上,天空之中。上帝创造出大鱼,和水中所滋生各样有生命的动物,各从其类。又创造出各样飞鸟,各从其类......第五日。 」

  「上帝说,地要生出活物来,各从其类,牲畜、昆虫、野兽,各从其类。事就这样成了......」

  「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像创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上帝就赐福给他们,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这是第六日。」

  经过六日的创造,世界已经完成。在这两日中再次提及「创造」,这个「创造」指创造所有生物,包括人类。他们的根源都是地:

  「耶和华 上帝用土所造的野地各样走兽......。」22

  「耶和华 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23

撇开「土」和「尘土」所包含的是什么不论,人与动物的根源都是来自地。

7. 《圣经》所描述的本原

  经过六日的创造,有两个根源「水」和「地」。「水」和「地」在未创造世界之前已经存在,理应视为本原。但是,两者在创造世界之前和之后都是两件独立的事物,彼此互不包涵,因此不是世界共同的基础「本原」。

  然而以直观的方式来看,可以从「水」和「地」在创造世界之前和之后的分别而得知《圣经》所描述的本原。

  「水」在创造世界之前与「地」是两件独立的事物,在创造世界的第二与第三日:

  「......空气,将空气以下的水,空气以上的水分开了......第二日。」

  「天下的水要聚在一处,使旱地露出来......第三日。」

  「水」一方成为空气,一方又自行分隔,可以观察到「水」的「规律」。

  「水」又能聚集而使旱地露出,两者的关系可见到是由同一「规律」所配合的。

  「地」本身是空虚混沌,意指无生物而毫无规律的组织。创造世界之时,「地」跟「水」配合而成为海与陆地,「地」才出现各动生物,当中可见三者也是来自同一的「规律」。

  这种同一的「规律」使「地」、「水」互相配合而让生物出现,当中可见是来自一种安排。而安排来自一种智慧,正如以下的描述:

  「从亘古,从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 (指:智慧) 以被立。没有深渊,没有大水的泉源,我 (指:智慧) 已生出。在大山未曾奠定,小山未有之先,我已生出。耶和华还没有创造大地,和田野并世上的土质我 (指:智慧) 以经生出。他立高天,我在那里。他在渊面的周围,划出圆圈,上使穹苍坚硬,下使渊源稳固,为沧海定出界限,使水不得超越他的命令,立定大地的根基。那时,我 (指:智慧) 在他那里为工师,日日为他所喜爱,常常在他面前踊跃。踊跃在他为人预备可住之地,也喜悦住在世人之间。」24

  因此,这一种同一的规律就是「智慧」,而「智慧」就是《圣经》所描述世界的共同基础「本原」。另外,从六日的创造过程来看,水成为天以后,又跟地配合,地又有生物包括人,人又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加下上述"智慧也喜悦住在世人之间"说明了这「智慧」是有延续性的,即天地万物出现后仍然支配着事物。

 

四、《道德经》所描述的本源

1. 一般对《道德经》所描述世界起源的理解

  一般都认为《道德经》的哲学中心为 「道」,因为《道德经》一开始有这样的说明: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25

这里描述的「道」又涉及到天地万物的开始,而且在其它章节中也提出: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26

因此,「道」一般被视为《道德经》所描述的本原。又因《道德经》所描述的生活态度是崇尚自然:

   「百姓皆谓:『我自然』。」27

而且,也有以下的描述: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8

因此,一般都认为,「道」是效法「自然」而衍生出世界。

  这个对《道德经》所描述世界起源的理解带出一个有关《道德经》核心的问题,就是 「『道』以外还有事物『自然』,而且是『道』的根据。」

  有人为了修正这个问题就认:「道法自然的『自然』并不是名词,而是状词。也就是说,「自然」并不是指具体存在的东西,而是形容『自己如此』的一种状态」。29

  这个修正同样牵涉《道德经》核心的问题,就是「道」本身有其思想。因为「道」生出天地万物,在未生天地万物之前,根本不会有自然可以效法。如果说「道」在未生天地之前已经包含着自然,那么自然就是「道」生出天地万物的计划,所以道有其思想。

  由于以上两种说法都牵涉《道德经》核心的问题,可以严重影响到对《道德经》的理解,为止先行把它们悬置。经直观《道德经》的内容来探究其所描述的本原后,再处理这个问题。

2. 《道德经》所描述的本原

  在《道德经》中,描述有关世界的起源较具体的为〈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这里说明天地的根源是「物」,不是从无到有。「物」从混成而成为天地,可见背后有其「规律」。这种「规律」既听不到也看不到,独立而不会改变,运行而不停止,万物都是因此而成。

   「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这种「规律」没有形态,因此勉强称为其名「大」,字「道」。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

这种「规律」周而复始的运行。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这种「规律」分「道的道」、「天的道」、「地的道」和「人的道」,因此宇宙中有四种道。「人的道」只是其中的一种。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30

「人的道」效法「地的道」,「地的道」是效法「天的道」,「天的道」是效法「道的道」,「道」的是效法自然。

  按上述《道德经》二十五章所言,天地未之先,已经有「物」。物由混成而能成为天地是因为道的不停运行。道分四种:「道的道」、「天的道」、「地的道」和「人的道」。「人的道」效法「地的道」,「地的道」是效法「天的道」,「天的道」是效法「道的道」。因此,「道的道」是「天的道」、「地的道」和「人的道」的同一规律,是天地万物的共同基础,即是《道德经》所描写的本原。而且,是有延续性的,因为在天地万物出现后仍然支配事物。

3. 「道的道」的特性与自然

  「道的道」是在天地万物出现之前已经存在,因此有曰: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31「道的道」所生的「一」即是「天的道」,「二」就是「地的道」,「三」就是「人的道」。因此有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32这样看来,无论「自然」属于名词或是状词,都是一种先于天地万物而存在的「规范」,而且也是《道德经》的哲学核心:

  「道的道」是可以选择跟随这种「规范」与否,因此有曰: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33

  如果选择跟随这种「规范」就要「无为」(即不用自由意志来控制事物),让这种「规范」可以完全的发挥。正如「道之道」一样,因「无为」所以能让这种「规范」来生出天地万物。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34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35

「天的道」和「地的道」都是「无为」故不争而胜,又能降下甘露。

  人类是不理跟随这种「规范」: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36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37

因为:

   「无为之益,天下希及知。」38

因此,《道德经》的内容不断宣扬人要「无为」:

   「我无为而民自化。」39

   「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以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地。」40

  从而回复「人的道」让这种「规范」可以完全的发挥,进而配合「地的道」、「天的道」与「道的道」让这种「规范」可以完全的发挥。这种「规范」就是「自然」。

  如果失去了「自然」,道无为则没有任何事发生,而非「无不为」、「民自化」......等等。因此,「自然」是《道德经》的哲学核心。而上述有人认为「自然」是状词,可说多余。因为,如果「自然」是「道」的表现,那么「道常无为」即任何事都不会发生。有物混成,也不会生出天地。道也不会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41

 

五、总结

  基本上《圣经》与《道德经》所描述的本原是一致的。两者都提出在天地万物未有之前是有混合物存在,而透过一种同一规律的结合成为天地万物。而且两所描述的同一规律即「智慧」与「道之道」都有其根据的规范,即「上帝」与「自然」。而且,「智慧」与「道之道」都是具有延续性的,即天地万物出现后仍然支配着事物。

因为,《道德经》没有具体说明「自然」是什么,所以不能作进一步的比较。至于「物」和「两者的本原」的由来,则不是本文范围可以讨论到的。

 

 

 

注 释:

1 「直观」见1.2

2 溤契,《哲学大辞典》中国上海辞书出版社,1991 年,页 845。

3 〈创世记第一章〉

4 李鹏程,《胡塞尔传》中国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页 190-194。

5 原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 卷第 58 页。引自同上,页 633。

6 李道生《新旧约《圣经》导读》中国主日协会,1985 年,页 23-29。

7 苏佐扬《旧约精研-创造论》基督教天人社出版,1995,页 8-10。

8 Vesey, G. and Foulkes, P. Collins Dictionary of Philosophy. London and Glasgow: Harper Collins Publishers,1990. p.71.

9 〈创世记第一章〉

10 〈创世记第一章〉

11 〈创世记第一章〉

12 〈创世记第一章〉

13 〈箴言第八章〉

14 〈创世记第四十八章〉

15 〈希伯来书第十一章〉

16 〈以弗所书第六章〉

17 〈创世记第一章〉

18 〈箴言第八章〉

19 〈约翰一书第四章〉

20 苏佐扬《旧约精研-创造论》基督教天人社出版,1995,页 20, 120。

21 〈创世记第一章〉

22 〈创世记第一章〉

23 〈创世记第一章〉

24 〈箴言第八章〉

25 《道德经》,第一章

26 《道德经》,第四十二章

27 《道德经》,第十七章

28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29 陈鼓应着《老庄新论》上海古籍社出版,1992,页 25。

30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31 《道德经》,第四十二章

32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33 《道德经》,第三十七章

34 《道德经》,第七十三章

35 《道德经》,第三十二章

36 《道德经》,第七十七章

37 《道德经》,第三十二章

38 《道德经》,第四十三章

39 《道德经》,第五十七章

40 《道德经》,第四十八章

41 《道德经》,第四十二章〉

 

(原载《哲思杂志》一 九 九 九 年 五 月 第 二 卷 第 一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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