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视野观照下的韩国宪法中之经济秩序

Soon - Hoon Chung
,秋风译

(转自《思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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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是韩国自由主义学者一份研究的提要,并没有太多实质性内容,之所以把它译出来,是希望引起大家关注在我们的邻国也活跃着一批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比如刊载本文之韩国自由企业中心,从其网站可以看出韩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广泛的活动范围和对自由社会的方方面面所作的深入思考,他们不仅领会了西方自由主义的精髓,更能完美地将其嵌入韩国现实。当然,中、韩知识分子具有非常不同的品性,而且两者的社会现实也不具有可比性,然而自由主义如果要对中国的现实有所影响,就需要自由主义者更多的对于具体的问题之研究、探讨,运用我们的批判理性,在当下的政治经济框架中,寻求现实之可操作性的出路;为此,自由主义首先必须具有充足的理论武器,而不是念叨无数遍哈耶克就可以万事大吉的。

说来中国自由主义者对于自由主义知识资源之发掘、利用,还是非常的狭窄,比如德国的秩序自由主义、比如奥地利学派、比如自由至上主义、比如拉美的自由主义(智利的成功改革)、还有中东欧新兴的自由主义潮流、澳大利亚的自由主义,等等,自由主义据说已经复苏了好几年了,而对于这些,几乎仍然是一片空白。而这些自由主义不同流派,对于相应的问题都有个别的观察理路和政策设计,其中不乏足资鉴借者。20世纪上半叶的自由主义从其理论资源而言,可谓非常贫乏,即使现实不是那么残酷,光从理论上说就没有充分的说服力,则其失败正是情理中事。再看今日之自由主义者,说来说去也不过是那三板斧,以如此贫乏之思想,又何足以妄称救国救民?

说这些话,并无深意,更多地其实是提醒自己,自己的知识是如此贫乏,需要学习的东西是如此地多,还得付出更多的努力。也提醒自己开阔眼界,介绍更多自由主义思想资源,除了继续关注主流以外,也更多地关注那些比较边缘的、也许很不起眼的、为那些形形色色的大师们、小师们所不屑、然而对于中国现实却未必并不重要的思想、学术资源,本站并没有什么高远的目标,本人自忖也没有面壁沉思而又一鸣惊人的能力,所以甘愿做一些资料性的工作,如果能为有心人提供一些思考现实、锤炼思想的素材,就已经很满意了。

 

本研究是批评地考察韩国宪法中规定了经济秩序的第119条,讨论了其含义,并根据秩序自由主义(Ordoliberalismus),尤其是哈耶克(1982)的思想,提出了修正建议,主要结论如下:

首先,韩国的大部分学者都是根据社会市场经济的概念来解释宪法中的经济秩序,然而,很明显,经济秩序韩国的经济秩序并不符合作为战后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之理论基础的秩序自由主义。奥肯(Eucken)等秩序自由主义者优先关注的是建立和维护一种运转良好的价格机制之政策,从而尽最大可能地发挥竞争的功能。在奥肯看来(1952),国家应该采取某种政策,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是超出单纯的规则导向的政策,比如严格地管制垄断,通过累进的所得税实现有限的收入再分配,及提供一些福利。然而,韩国宪法却(尤其是119条第2段),事实上赋予了国家进行无限制的干预的权力,借以追求形形色色的政策目标,比如均衡的经济增长、经济稳定性、适当的收入再分配、垄断管制以及经济民主。秩序自由主义对社会市场经济中的形容词社会的解释各不相同,不过他们绝大多数都主张,在社会法案的内容必须包括用自由市场取代中央计划。只有Muller-Armack等极少数人呼吁采取更为全面的和结果导向的办法来解决社会问题。韩国宪法对经济问题的规范看起来,更多地跟魏玛共和国经济宪章相似,而不是战后德国宪法,而前者为最后所有的经济和政治权力都集中到纳粹手中大开了方便之门。

其次,1960年代初,韩国政府引进了经济计划体系,效仿的是日本1940年代的模式,而此一模式却是根据纳粹德国中央管理的经济秩序建立起来的。韩国政府的意图是控制私人部门,尤其是政府选定的行业中的大公司,主要手段则包括通过控制金融部门、各种税收政策刺激、赋予垄断或oligopoly特权。这种经济秩序在经济发展初期阶段效果还不错,当时经济结构还是相当简单的。但是对市场力量自由发挥作用进行干预,最后的结果是导致经济体系新的常常是预料不到的扭曲,而这又需要更进一步的干预,从而造成了自我强化的干预循环。政府对金融市场和城市土地市场的干预,再加上不适当的税收政策,导致土地价格周期性的膨胀,腐败到处蔓延,并鼓励了寻租行为。目前经济秩序中的低效率和缺乏灵活性,迟滞了经济调整和再造。

原题:A Liberal Perspective on Economic Order in the Korean Constitution,秋风2000-12-26译自韩国自由企业中心网站。原文地址如下:http://www.cfe.org/english/publi/reform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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