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用的理念
                张五常
  西方经济学常用的Utility一词,国内译为「功效」,但我认为「功用」比较
恰当。问题不是谁对谁错,而是中国的文化传统从来没有Utility这个概念。文化
不同,你有我没有,翻译就只能如瞎子过河,胡乱地摸索。有些因为文化不同而很
难译得恰当的字——例如Cost——我们要设法译得好。但Utility这词译得不好不
重要。
  我说Utility译得不好不重要,是因为曾经有百多年的时间,西方经济学者也
不清楚Utility是什么。故老相传,他们只是以为自己知道,自己明白,但其实大
家都不清楚。西方经济学要到二十世纪中叶才能给Utility一个明确的定义。话虽
如此,到今天,好些经济学者还不明白Utility(功用)的正确定义。这些学者中
不乏聪明才智之士,所以不可能是因为生得蠢而不明白。他们是不愿意明白:要是
他们明白而又同意本章内所说的「功用」理念,他们就会失却了改进社会之能,变
得像我一样,成为小人物了。
  第一节:悲哀的发展
  一七八九及一八二年,英国经济哲学大师边沁(J. Bentham1748-1832
提出了功用(Utility)的概念,对后人影响甚广。边沁的原意是有三方面的。其
一是功用代表快乐或享受的指数;其二是每个人都争取这指数愈高愈好。这后者给
自私的假设数学化,一百年后微积分被引用到经济学时,功用函数就变得大行其道
了。今天,功用函数在经济学上还是极为普及。这可不是因为功用的理念有不可或
缺的解释用途,而是适用于数学。不懂经济但善于数学的,可以容易地大做文章。
  边沁的第三个原意,是一个人的收入增加,其收入在边际上的功用就减少了。
他跟假设每个人对收入的多少有相同的享受,那么富人的边际收入功用低,穷人的
边际收入功用高,社会整体最高的福利,是人与人之间的边际收入相等。这是平均
主义的理论基础,也是今天还存在的福利经济学的前身。
  一个人的收入增加是否会导致收入在边际上的功用下降,大有疑问,而今天经
济学者一致同意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功用指数不能相比。一个大富的人对一元的看
法,可能比一个街头乞丐重要得多。单是这一点,福利经济(Welfareeconomics
就大有问题。一九五年,森穆逊(P. Samuelson1915-)在一篇湛深的文章内
指出,若一个社会的总国民收入增加,不管增加多少,只要有一些人(甚至一个人)
的收入减少了,经济学就不能证实社会福利有所长进。
  森穆逊是福利经济学的一个首要人物,连他自己也那样说,为什么福利经济在
今天还有那么多的从事者呢?我认为有两个原因。其一是上文提到的经济学者认为
自己有改进社会之能。其二是经济学者要改进他们自己的福利:可以改进社会,作
个政府经济顾问是会增加收入的。事实上,政府也乐于慷他人之慨,送给经济学者
纳税人的钱:政府官员为自己的利益要推行某项政策,总要找些经济学者附和才来
得顺理成章。
  从科学上看,最重要的功用问题是边沁的第一点:功用是快乐指数。子非鱼,
焉知鱼之乐?你怎可以知道我是快乐还是不快乐,又或是我今天比昨天快乐一点?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好些经济学者老是认为自己有超凡的本领,有上帝之能。功
用被认为是一个快乐指数,今天在某程度上还是存在的。
  一九一五年,一个无师自通的俄国经济学者——E. E.Slusky1880-1948
——
用意大利文发表一篇举足轻重的文章,后来在一九五二年被译成英语。这篇伟
大作品的一个要点,是指出如果我们要用功用的理论去解释人的行为,那么功用的
理念要与主观的快乐或享受脱离关系。可不是吗?要解释行为,我们需要的是推断
人的选择,或在什么情况下人的选择会怎样改变。至于人的选择是否以增加快乐为
依归,是无关宏旨,完全不重要的。
  边沁之后,参与功用理论研究的,差不多包括所有重要的经济学者,天才辈出,
好不热闹。很不幸,屈指难算的理论天才的工作,只赢得一篇血泪史。一九五年,
史德拉(G. J. Stigler 1911-1991)发表了题为《功用理论的发展》(The Development
of Utility Theory
)的长文,追溯百多年来功用理论的思想史,学究天人,文采
斐然。在结论中史氏忍不住破口大骂:他认为经济学者不热衷于理论的验证,以致
众多高手在功用理论上的刻苦耕耘,获得的对人类行为解释的贡献,微不足道!我
很喜爱史德拉在该文结论中的一段文字,一九六八年请他用墨水笔写在白纸上,让
我放在书桌旁作为自己研究时的警句。墨色淡化了,但该稿今天还在。我把它刊登
在这里,好让读者能欣赏一下这位二十世纪天才的笔迹与风采。其文如下:
  “The criterion of congruence with reality should have beensharpened-sharpened
into the insistence that theories be examined for theirimplications for
observable behavior. Not only were such implications not sought andtested

but there was a tendency
when there appeared to be a threat of anempirical
test
to reformulate the theory to make the test ineffective.Economists
did not anxiously seek the challenge of the facts.”
  翻译过来是:
  「与事实相符的准则是应该尖锐化的——尖锐地坚持理论的含意要受可以观察
到的行为的审查。然而,不仅这些含意没有被找寻及验证,而还有的倾向是,当一
个含意受到事实验证的威胁时,理论就被修改,使验证无效。经济学者不渴望事实
的挑战。」
  无论怎样说,功用理论今天还是大行其道,所以我不能不花些篇幅细说其重点。
  一九七二年我写了一篇关于中国传统婚姻的文章,是关于「盲婚」及「童养媳」
等现象的。在最后一节中我大肆抨击功用理论,认为其用途不大,可以取缔。英国
的《经济学报》要发表该文,但要减少五页,我就简单地把这最后一节取消。文章
发表后,布格南(J. Buchanan )与托洛克(G.Tullock)来信谴责,说我不应该
取消他们认为是最重要的一节。这节的文稿后来遍寻不获。
  我反对功用理论的主要原因,是「功用」只不过是经济学者想出来的概念,是
空中楼阁,在真实世界不存在,所以要推出可以被事实验证的含意不仅困难,而且
陷阱太多,以致推出来的很容易是套套逻辑,自欺欺人。
  当时站在我那边的是高斯(R. H. Coase),站在另一边的有三个我拜服的人
:佛利民(M. Friedman )、贝加(G. Becker ),与老师艾智仁(A. A.Alchian)。
他们要保留功用理论,因为好些经济物品——如友情、声望、天伦之乐等——是不
可用金钱量度的。他们认为若不能用金钱量度,就要用「功用」数字来量度了。我
将会解释为什么这三位师友的观点我不苟同。但先让我解释我们大家同意的「功用」
理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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