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论分裂与统一的尺度

——献给二十三世纪的炎黄子孙

当今华人世界,有关国家的分裂与统一的话题众说纷纭,特别在最近关于“台湾独立”为之“公投”而引起的政治纠纷,更是火上加油。

对于国家疆土和政体范围的分裂与统一,今天的学者常会引用着小说《三国演义》的开场白:“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是古人对于历史上中原地区两大政治治理状态之间的轮回规律作出简洁的总结,这对于今人来说也有启迪意义的。

这种摆动性变化的规律就类似于自组织结构理论中的协同论原理,即在中华大地的历史进程之中,政治治理疆域的分裂/统一抉择上持续地产生“对称性破缺”,在这之中就有一个“看不见的手”——序参量在起着“幕后”的操纵作用。我们为此须寻找出的是一个有关分裂/统一的限度的序参量。

一. 既成现实非成理

关于中华疆土和政体领域的纷争,从久远起就流行着占据统治地位的关于“统一论”的国家理论,反映在理论思维上,其基础乃是根深蒂固的国粹“大一统”思维,它包含着众多的内涵,在地理概念上,它是指国土统一,领土完整,“天无二日,土无二王”(《礼记·坊记》);在政治概念上,它是指全国上下高度一致,听命于最高统治者,“天下若一”,“夙夜匪解,以事一人”,“尊天子,一法度”,“党的一元化领导”;在思想上,要将整个国民的脑袋统一于孔子与儒学,或曰马克思主义和毛教。这种“大一统”论,又根植于“天人合一”的原始意象思维,其对于国家统一大势的形成与发展有着深远的思维影响。 然而社会的实际存在未必恒等于合乎理性的东西,即使是广泛流行的社会意识也未必就有积极意义的,事实的实存状况及其逻辑推演的结果与先验的价值体系以及人的情感世界的价值趋向是两码事情。简言之,事实与价值显然二分,对于此,大卫·休谟早已作了论证,元伦理学家摩尔所作的语言分析也清楚地表明了这点,然而黑格尔老先生他那保守性的论断以其精妙绝伦的文字游戏倒是为无数中外知识学人所迷恋。长期以来在本土,“大一统”价值观是如此的深入人心,以至于使得国家和民族的统一在一个君主之下,成为一部分国人想当然地所认同的理想政治秩序。正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1]。

当然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必定是互为表里以及相互牵涉的。随着中国“统一论”历史进程的演化,封建意识的益发强化而禁锢人们的头脑。“大一统”的社会大环境使得从事文书和思想理论工作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其独立人格的严重丧失而自觉依附、听命于封建专制政权,以至于人们在书面文字上,只能见到“统一论”作为唯一“正统”理念的思想而益发成为普遍流行,复反馈为进一步强化人们认同国家统一的自觉性,然而这却并不能说明在任何程度上和范围上的“大一统”概念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所呈现的思维方式,倒是足见显示自我主义独霸式的任性[2]以及相对应的奴性和顺从。对于这种任性症的诊疗,我以为是,“能够与个人主义(即自我中心主义——笔者注)相对抗的只有多元主义,即这样一种思想方式:不是在自身中把自己作为整个世界来研究,而是仅仅作为一个世界公民来观察和对待自身。”[3]

问题为之纠葛难解的是本土乃华夏之邦,国人治学习惯“叙而不作”,仅是唯圣惟上好古式思索作顺应,缺乏人的主体性实践所必须的批判精神和理性反思的文化传统[4],思想难以想象有如西方的笛卡儿那样的“理性的普遍怀疑”精神:“一切知识都必须放到理性的审判台前接受理性的无情审判”,再者,西方现代哲学发展到了胡塞尔的现象学那里,反思更是进了一步:欲做“回到事物本身上去”的至真的“客观”还原。胡塞尔论道:凡科学性建构需要摆脱一切未经过考察过的偏见和假设,直接面向“事物”本身。那么在我们这里,该如何学会面向“事物”的本身的方式来思索关于“分裂”与“统一”之间的尺度呢? 回到本文的主题,有关“分裂/统一”的真理的标准是否该是定位于流行的标语口号?强势的意识形态?抑或依据于陈年积淀的惯常的思维定势当作正确无误的大前提呢?就如F?培根所称的“剧场幻象”那样,依据老祖宗的经验或领袖教条的“圣旨”、“朕即真理”式的语言霸权?倘若由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检验论”标准来定位“分裂——统一”的尺度的话,倒是应该好好审察我国长期来在“大统一”政治框架之下运作的生产力状况以及社会综合发展水平大大落伍的处境,这是一种“经济主义决定论”的后验的实用主义态度。所以,还是务实的邓小平说得好:“发展是硬道理”。既然如此,那么任何对于长远发展无甚价值意义的观念和意识形态理论都是些“软道理”,甚至是“歪道理”。倘若由“道义论”观点出发的话,康德的著名命题:“人是他自己的最终目的”乃是关于人学目的论的最高归宿概括,其余的凡是号称是“终极目的”的都将会导致人的异化。

二. 作为还原法的科学方法论

分裂与统一的尺度究竟在何处?关于这个问题的探讨,我们在“以人为本”的目的论大背景前提之下,得运用科学的还原方法,以追溯到生命的本质以及生命体的元初本源的性质之中,来思索人的本真状况。 现代人类学的所取得的进展是与摆脱了神圣化宗教的科学技术发展密不可分的。现代科学所适用的方法的核心——还原论(Reduction),是将可以观察到的现象化简成基本的可验证的原则。将它运用于人类学和社会科学中,是建立起人与自然的同盟,形成一种新的自然观,是当今社科学术发展的新趋势。现代生命科学的迅猛发展,特别是基因遗传工程,使生命现象和本质有了更深更广的认识,使得可能在相当客观的程度上还原为生物学意义的解释。其实还原法正是科学分析的传统和常用工具,现代生命科技、医学成就和仿生技术以及机器人的制造,都是其积极成果。当然,只是在终极意义上,生命现象尚不能还原为物质化的解释,因为涉及生命的价值意义绝非纯粹客体的事实判断所能提供,亦即科学不是万能,科学的局限就是还原论的局限,所以经典的目的论还是保留着地盘。其实康德早就为人的理性划定了界限:物自体和现象界之间永久存在着鸿沟。因而人的理性,一则使之在感性世界范围里作有条件的系列的最大推进,另一则自然倾向于寻求事物的最后根据和完整性,这样产生了形而上学,于是就必定有着机械论(还原论)与目的论(活力论)的“二律背反”[5],这也是自纪元前起,一直为之诉讼不已的对立的世界观。但作为现代生命和社会学术进步的总体趋向来说,是科学还原主义的大踏步前进,无疑地是形而上学的失落和退守。

然而在本土,人们在思索人的科学“还原”方法之前,却看到了这样一个可鄙的事实(社会存在):在一个敬奉“唯物主义”为国教的国度里,人们却无从认同也“不该”看到人之所以成为人的物质性始基构造和生物学上的基础结构及原理,其理由依据是:所谓的人性只能具有“社会性”的关系综合而已,而“社会性”只能是体现在孤立而机械的从事体力活的“劳动生产实践”中,而这又与精神性创造活动无甚关系,据称这才真正体现了人的“本质”的现实,而这现实只能是排除了客观主义物质世界生物性(感性)本质的“精神性”(理性),而这“精神理性”的建构却又与人的主体超越性无甚关系的(惟恐涉嫌牵涉进贵族和“剥削阶级”的关联)。

我们在此运用归谬法即可驳斥之,生物学告诉人们:在动物世界里,群居性的物种多得很,最典型的是昆虫世界里的蜜蜂和蚂蚁,都是社会性极强的物种,在同一个社会群体之中,其社会的合群抱团(利他性)远超过了人类,那么是否可以说:此等物种的昆虫是否应该更具有人性?或曰有着比起人类更为高等级的精神性?!动物们不懂得“劳动”这个名称,但是动物为了基本生存所花费的奔波劳作何曾比人类少?那么是否可以说动物才是真正的“劳动阶级”而该嘲笑人类为“剥削阶级”?(人类确实大大依赖于动物而生存,但反之甚少)又如:左倾思想仅以“狼孩”、“猪孩”等事件为例,来论证人性只能具有社会性本质而仅仅单纯强调后天的社会环境中的培育,从而断然否定掉人的先天生物潜质和遗传本性,那么,设想一下:如何能够将狼、猪等兽类带进人类社会使之在“社会实践”中培养成人性的?家猫、家狗和家禽不是陪伴人类千万年了吗?它们养育成了多少“人性”?(也应当承认宠物的品行与野生同类的确有些儿差异),人能单靠后天的教养就必定可改变天性使之“满街都是圣人”?、“神州皆尧舜”?或必能培育成高尚德性或为某项专才吗?为何处于同一个社会环境之中,人与人之间竟然有如此之大的个体生理-心理差异性?但是同卵双胞胎分别安置于两处不同的社会文化环境中成长,他们的行为模式为何倒有相当的一致性?——这些事实都足以否定掉人的“社会群体本位说”。在本土的主流意识形态中不讲理的还在于,一讲起人的“社会性”,似乎只能是合群划一,等级俨然、听从上级的步调一致的人伦之常,而不讲内部成员之间的生存竞争状况和利益各异的分争,而把后者统统归之于所谓的“庸俗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话语。 辩证法的精神告诉人们:外部的种种制约因素只是条件,事物变化和发展的原因在于其自身内部的根据性,人之所以成为人的根据就在于人的潜在的规定性。作为群居性动物的人的后天社会实践状况,当然地潜在规定性内化(积淀)于生命体基因的遗传密码的内存之中[6];反之,人所为之操纵的,不朽的基因复制运作之“隐得来希”[7],便成全为人的社会性——这意味着人的先天物质基础的基因遗传,是与人的精神品质的后天社会习得性交融一体的。

事实上,人类社会历史的进步正是伴随着人的脱圣及神的贬值的历程。欧罗巴人种的秉性敢于直面人生,因此自从近代以降,在他们的视野里,神、人和社会群体的价值地位,一直处于下落之中:哥白尼的“日心说”破除了“人类中心”的“地心说”、霍布斯的“人对人是狼”是对于人类博爱大团结的嘲讽、马基雅维里的权力学说打消了君主们虚伪的念头,达尔文的进化论是对于“上帝造人”说的否定、孟德尔/摩尔根的遗传因子学说削弱了后天社会环境对生命塑造的因素作用、弗洛依德的潜意识学说消解了人类的理性意识层面的虚荣、现代分子生物学冲击了人与兽界限绝然二分的无知观念,尼采宣称:“上帝已死”,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摒弃了绝对时空的概念,德里达声称:“‘人’也将消失”。总之所有这些都是用“还原论”所取得的科学与人文学术的进展,足以打击人类中心主义(Anthropocentrism)的自信和自负。

三. 以社会生物学为基础的人类学基础

用还原论方法观点去探索人类社会状态,就有当代的社会生物学这门学科,它的优点是可以将人类社会错综复杂的生存竞争活动归结为几个简单有力的科学事实和原理运用。它有三大基本出发点:1)自然选择的对象是基因,而不是其载体,即有机生命的活动体;2)自然选择的作用方向是使得基因的后代数量最大化;3)基因的复制是自私的,即基因的复制与它们的等位基因处于竞争之中以使得自身不朽,从而载体得以自然选择进化。 社会生物学认为,包括人在内一切生命体,均有着自私的倾向[8],由于基因的自私,它强有力地操纵着有机体载体生存机器,导致了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命有机载体的自私行为倾向,利他只是“自私”的手段。然而这里的所用词“自私”只是个价值中性的自然客体描述,故极易误解为与人类日常生活中的道德行为贬义性评判相混淆。再说,生物的“自私”受益对象的实质层面,也就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并非是基因的载体,即有机体生存机器,而是基因本身,因而有了“亲缘关系指数”一说[9],并且基因还有着自私的计算策略“博弈论”[10]。所以,人们在社会生活实践中所看见的种种利他主义行为,在社会生物学家看来,恰是基因自私所导演的其个体载体的“自私策略”,因为这只是在不同层面上行动趋向[11]。

回到本文正题。人,诚然是以社会性的群居而获得生存发展的,人的有限性决定了单个人无法实现其应有禀性和擅长,H·斯宾塞的“社会有机论”认为,社会像生物体一样,是一个有机体,生物有机体的不同器官有不同的功能,彼此相互协调,从而维持有机体生存与稳定。这是说,惟有社会之中人们的相互合作协调方展示人的主客体价值使之实现其隐德莱希。因而社会的发展得以相当的人口数量为基础,小国寡民社会往往是人类处于原始尚未充分开化的状态。 在相对少量的、尚未饱和的社会人口前提之下,“人多好办事”也许是正确的,人口越多,集体的力量就越大。再说论及发展大型项目,人口众多的大国也确实有着优势,譬如:原子弹、运载火箭、载人航天、奥运会、磁悬浮列车等等。

然而社会的人口数量并非越多越好,一则,对于人类社会所赖以生存的外界自然条件(设为定数)来说,人口基数是个动态压力,人口越多,意味着人均所拥有的自然资源和土地资源等势必越少,这一点读者想必都知道。 本文所强调的是另一则情景,“人天然是个政治动物”,这意味着在社会群体的生活之中,人势必展开生存的种种计谋。人口越多,人口密度就大,人的实际有效生存空间就狭小,于是生存竞争所导致的人际纠纷就越大,内耗会增大[12]。并且进一步地,即使人口密度不变,单纯扩充国土疆域,从而使得国家的人口数量达到相当多的时候,社会的离心力明显增大,内耗也会增大。

记得二十年前,美国的里根总统执政期间,有一个名叫克莱因教授的高级战略顾问,他提出了一个称之为《国力方程》的公式,可对于国家总体实力进行计算估量:Pp=(C+E+M)5(S+W)。公式中Pp:确认的国力;E:经济能力;M:军事能力;S:战略意图;W:贯彻国家战略的意志。C:基本实体,即通常所说的人口和国土面积之类地理因素。

克莱因认为,人口是决定一个国力的第一因素。国力为人口变量的函数,人口太少,国力不强;但若太多,则对国力起到削弱作用,因为其中必有内耗因素抵消掉。对于一系列既定的其它因子而言,如地理、气候、矿产、科技、工业以及国民素质基础等等若设为常数的话,当人口这个变量当达到某个最佳值时候,国力达到最大值。克莱因根据当时情景测算了中国的综合国力,当中国的总人口达到四亿时候国力为峰值。(可惜笔者手头资料有限,无法得知他是如何计算出的)。据此,我们至少可以得知:我国现今的十四亿人口数量大大高出了最大国力时的人口数值。(即使已经考虑进了其他因子的变量在内)。

这在社会生物学上可以分析出定性依据来,根据“亲缘关系选择”学说,“尽管基因天性是自私的,但是由于近亲体内有不少基因是共同的,所以每个自私的基因必须同时忠于不同的个体,以保证那些拥有相同基因的动物生存。”[13]这种行为称为“硬核”(hard-core)利他[14], 所以任何利他主义都是有条件和前提的,利他行为发生的频率和强度是都与收益者的血缘亲近程度成正比率的。由此推算出,人口基数过于众多,亲缘关系系数便下降,那么利他主义行为也随之减少,减小,而血亲远些的成员之间竞争便会加剧,也就是说,国民越多,内耗越大。 正如威尔逊所论道:人类的“群体内成员越是贫乏,越要把群体的自恋作为一种补偿;群体越大、个人因与群体一致而得到自恋满足就越弱,因而群体联结的聚合力就越小。而在群体之内,个体更不愿结成更小的群体;另外,如果已经存在着某种亚群体,作为较大国家的部分的地区就要搞独立。”[15]

笔者曾经亲自看了《动物世界》电视节目,画面上出现了非洲热带草原情景,有一个十几头数目的象群小社会,它们的内部凝聚力是很强的,其中有一头幼年小象,不小心摔伤了腿,走路发生了困难,然后所有的成员都守侯在小象身边,并不走开,因惟恐小象落入猛兽之口;然后另一幅画面扑入我的眼帘,草原上出现了数万头野牛群吃草的场面,这时候,有一头狮子从暗处跳出,突然发起了攻击,冲进了牛群并咬住了其中一头,接着其余所有的牛闻讯全都落荒而逃,“父母辈”的抢先逃跑,竟连自己的儿女也不管了,几乎看不见有任何团结的力量,更不见有牛的“利他主义”了。其实我想,只需要有二头公牛联合起来,用角作武器,就足够将任何一头狮子驱逐出牛群——可见社会成员数量太大,就变得如此自私。 当然除了“亲缘选择”外,人与人之间的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还展开至非血缘的社会关系之上。所以社会生物学里还有“互惠利他主义”的理论、“群体选择”以及“同生群间选择”的模式[16]。这是由于基因计谋起有机体载体的回报而可互利,即“软核”(soft-core)的利他行为,它“把利他主义看成是DNA通过亲族网加强自己的机制”[17]。因此这个“利他”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手段意义的,利他主义得“计算”利他行为的反馈至自身的回报率,亦即“互惠”的几率,倘若进行互惠的其中一方为一个社会并且足够地大,即互惠利他投射的客体对象为一个大一统社会,那么通过群体选择后回报率则显着地降低。假如有一个社会它的成员数量达14亿口之多,需要有某些的单个的社会成员欲对这个社会作总体性的利他贡献,譬如设想:某地设立一个捐款箱,号召人们自觉自愿地拿出10元钱用在普适于全社会的某项工程,如奥运会、环保工程、慈善事业(假设这个贡献并无多大的价值增值效应的话),那么期待着社会的回报将是10/1400000000元——微乎其微,所以这样的捐款(利他)就太难太难。从这个角度足够说明;全中国的环境保护是多么艰难[18]。

因此在既定的社会现实面前,我们就有理由可以推出:既然在历史的某个阶段,社会的总人口是个不显著的变量值,那么期望着将来,可将一个人口浩淼至多的超级大国分散离心,割裂成一个个人口适当的独立小国,各自享有主权,独立自主治理之则是按理成章(以人为本)的办法。

四. 人类的进化是从量的扩张过度到质的提升,从“普遍化”发展到“特殊化”的历程

地球上的生物进化是从最简单性意义的“一”起始,其后不断地朝着生命系统复杂化、多元化和特殊化的方向进发,其结果,整个生命界就呈一个“树状”的分殊化的谱系。在“树冠”的顶部为人类的谱系部分,它作为与宇宙进化规律的全息同构,同样呈发散展开的树冠状系。 中国古代的老子早就悟“道”了:天地间的万物是由“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分殊化过程,人类的活动该“道法自然”——然而《老子》哲学并非真正的辩证法,它将人类社会的发展停留在“小国寡民”状态。

生物学家已经知道,即使是某些社会性和社团内部凝聚力极强的物种,如蜜蜂和蚂蚁等,当社会成员的数量发展至相当规模,旧巢内密度过大的时候,就得分家[19]。其他的物种也莫不如此,人类社会也理所当然。就说中国目前的民众在日趋呈现个性化且富裕的城市生活中,传统的四世同堂式的大户人家已经消亡,常见的是家中的老人与小辈们分而居之,代之以仅为二、三口的小家庭,甚至独生主义已经在年轻白领中流行起来。 对于人类社会的这种进步状态,黑格尔就认为:那种以利益为基础联结起来的市民社会使得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摆脱了配偶血缘等的自然纽带成份,从而属于那种走向了更高一阶层的精神联系。尽管黑格尔他那整体保守性的体系必定高扬着普遍性的价值,然而又在方法论上坚持着辩证法思想,认为,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所适用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概念,按照黑格尔的理解,也就是相当于“同”和“异”这一对子,并通过个体性这个否定性环节返回自身。他论道:“概念的普遍性并非单纯是一个与独立自存的特殊事物相对立的共同的东西,而毋宁是不断地在自己特殊化自己,在它的对方里仍明晰不混地保持它自己本身的东西。无论是为了认识或为了实际行为起见,不要把真正的普遍性或共相与仅仅的共同之点混为一谈,实极其重要。” [20]所以说,辩证法的灵魂就是变化,否定,发展,进步的观点,应成为我们的思想纲领。从这个纲领出发,我们就该重视“个体性的否定性”这个环节,以使事物的发展进步之中实现“自己特殊化自己”。

中国古代的儒家尽管也提出了诸如:“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阴阳交通、化生”等“变”与“化”的命题。意即,天地宇宙的根本性质乃是“生生不息”,从而构建起阴阳矛盾学说的基本框架。”但是儒家所主张的阴阳“一分为二”和“合二而一”(王夫之)陷于历史轮回的循环之中,难见进步的蕴涵。而所谓“生生”是“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反映在社会生活中,是谓阴阳(夫妻)相合多多生育,尽力增产社会成员;道家却是消极地侧重于个人的养生之法,以延年益寿,延长个体生命的历程——这些尽是扩充“量”的性质的意义,因而根本上未能感悟到关于“质”的提升对于人的主体性价值意义所在——这也是国人在主体意识上所导致的长期来中国社会进步缓慢的根源之一。

只是到了经济发展日益“全球化”的年代,本土国人的观念才有所改观。

回顾一番现代中国对于“量——质”关系发展的意识形态历程,是有启迪的。早在1949年,兴高采烈的毛泽东在《唯心历史观的破产》一文中,曾写道:“中国的人口众多是一件极大的好事。再增加多少倍人口也完全有办法…”,后来又说:“在共产党领导下,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也可以造出来。也就是说:数量至尊,于是有大跃进时代的“人多好办事”,“光荣妈妈”,···,结果于1972年起被迫实施计划生育,到现今的独生子女政策;经济政策指标上,以前的为单一的产值考核,“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到人均GDP增长,再到现今的综合社会发展指数;在经济制度政策上,农村“人民公社”的集体化制度进步到农民“包产到户”的改革思路。这些都表明了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正是逐渐朝着至“人是目的”的理念目的地方向进发。那么我们还有理由说:现代国家和社会的进步、民族的繁荣富强还将是以那种传统形式的疆域宽广、种族众多、“和合”理念至上、“统一化”的特大型家庭模式成为终极之目标吗?

由于国人的女性化秉性气质,总是迷恋于“合群”的力量,缺乏那种黑格尔所称的“对立否定性”的观念,导致社会发展难以超越农业生产作业的形态模式。中国古代的荀子承认,人的力气不如牛马,但人却驱使它们,何故耶?答曰: “人能群”。亦即人有社会性团体组织,以及相关的宗法性等级和礼仪的内容,而这些最终落实于人们躯体机能上的群体合力性质,方显力量强大,故而这种价值观体现为农业文明的特征,即人对于自然力量的超越性;待到西方思想启蒙时期,卢梭已经悟出:“人之所以合群,是由于他的身体柔弱;我们之所以心爱人类,是由于我们有共同的苦难:……对人的依赖,就是力量不足的表证。”[21]在此我们可以看到:“合群”——反而是孱弱无力的表现。卢梭的价值观突显的是个体对于社会的超越,由于对于这种精神性之强调,从而使人的主体具备起精神自由和创造的伟力,这种伟力最终可以转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而“合群”恰是反其道而行之,所以说为工业文明的价值观;当存在主义先驱基尔凯戈尔悟出:“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就是最坚强的人。”之时,已经进入了神圣的境界,他道出了属于人本质的意志力量(最高等级的精神力量)存在于远离于社会群体依赖的、但却是人对于自身超越的,寻求上帝的过程之中,故先知先觉地体现为后工业时代的价值观。

从科学还原论观点来看,人类群体化程度趋小的情况乃深深地根殖于生命进化论之中:凡是自然界的任何生命体,都处于各种生存的压力之下,这压力可以分成有二类:1)非生命的大自然各种环境的压迫,以及2)与其他各种生命体相处的既有生存竞争又合作共生的状态,而这其中又有与同类物种相处于既生存竞争又相互合作的错综复杂的状态之中,而在同类物种内部的竞争/合作态势的两者比率的状况,是与外界的其他生存压力密切相关的。外界的生存压力越大,则同类物种内部的竞争/合作的两者比率值越小,亦即合群抱团互助依恋的成分愈大;反之亦然,这对于人类来说,当然也不例外,如以色列的基布兹社会就是如此。一般言之,强盛物种,其内部的同类之间生存竞争必然强烈,如猛兽狮虎之类和鲨鱼等均如此,尤其是人,作为万物之尊,其强盛的征服能力和超越于万物之上的动姿必定是展示在自身的“类”之中。 现代生物进化理论认为,包括人在内的生物进化,并不单单仅是在纵向作直线式的向前推进,形成更为高级的形式;与此同时,又作横向(或斜向)的多方位的演进,形成多路的“分殊化”的力量,以使适应或应付于更多的种种不测环境和形势。两股力量相交织一体而同时形成多元路向的进化。生物愈是发展到高级,“多元”的分殊路向愈是丰富复杂,这就是生物学上所讲的“一般进化与特殊进化”的两者之整合。 正是由于社会越是文明进步,人类的征服能量越大,人的自由度也越强,个性化也就越是突出。因而在现代社会,人类的主体超越性增强,其超越对象从外向内的多元、分殊“展宽”,逐渐对象化至本种族的“类”、民族、国家、地域社会团体、乃至企业小集体内部等各个层面之间,人与人相互间的竞争态势加剧,于是依赖于传统血缘文化的共同体纽带开始松散,在这种情景之下,“竞争”已成为人们社会生活实践的中心法则。于是那种与靠天吃饭的生产力水平、与社团血缘的共同体相以连接的天人合一、物我为一、人我归一、主客统一的意识形态,便失去了其应有的“物质、经济基础”和人伦根基。正如开创哲学人类学的M·舍勒运用现象学原理所指出的: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在于精神,而这个精神的本质即在于:自由、对象化存在与自我意识[22],简言之,在于对周遭环境有个强烈的“否”字(作为对比,反观国人,辄言:“适应环境”),另按照舍勒的神学话语言之,人是在向上帝基督祈祷的途中展开着主体意识的位格(Person),从而实现其本质。这种人所独具的精神性本质,正随着社会历史的进步日趋放大,人与动物的距离不断拉大,亦即人的“神性”本质愈显突出。然而作为与整个生命进化速率的全息对应的是,在程度上,各个民族的精神性本质展开应该是有所差距而不等同的。

五. 社会处于“大一统”的不良后果

尽管依仗着高度齐一化的人多势众,疆土辽阔,各项统计数据的总指标或可达到高额值,但国家和社会处于大一统的整合之下,弊病多多,得不尝失:

1)内耗——窝里斗

自从秦始皇建立统一帝国起始,就钦定了“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的传统。所以大一统所成就的“金子塔”型社会结构内,臣民们的全部活动都是以各级长官、特别是最高君主为最终目的的“手段”的意义,自身本无多少自在的价值。大一统的伦理依据其实是个“私德”而已,绝非社会公德。因为它的真正的利益价值指向的是朕、君主、官僚和地方长老,他们的利益分配是按照官位等级的差别进行的,统称官本位和长老本位[23],而绝非是全体人民。

“炫耀国力,粉饰盛世,中国的帝王以天子自居,处处要表现自己的最高权威,把他所统治的国家当作世界的中心,…,越是统一的、疆域广阔的政权的君主,就越有条件显示这一点,…,却毫不考虑国家的实际利益。”[24]秦始皇动用巨大的全国人力和物质来建造自己的陵墓和阿房宫,然而待到项羽攻克时候,立即被付之一炬,因为这东西不是以项羽个人的名义;三宝太监七下西洋,动用于大量国家资源却是为当朝皇帝寻找建文帝的真正意图;1792年,“天朝”的乾隆不能容忍的是以较为平等的身份和礼节接待英国特使马戛尔尼的来访,以便进行扩大双边贸易的谈判。本是一场可以双“赢”的局面,结果均以“遭辱”而收场,因为对于“化外蛮夷”传统的皇帝来说,满足自己的宗法等级面子远比国家利益为要紧;慈禧太后挪用巨额军饷建造颐和园,为着祝寿自己六十岁生日;近现代中国有所谓“镶外必先安内”的传统,据说是孙中山最先提出的;经历过文革的国人知道,当时中国的百姓在忍饥挨饿,国家却要拿出许多战略物质去“援助”阿尔巴尼亚、越南、古巴和非洲人民,其动机和目的只是为了“红太阳”的“光芒”能够普照异国他乡。 所以“大一统”所成的虚伪之“德”又促使社会大团体和国民的凝聚力进一步下降,这在中国社会特别明显,就象儒家的高调说教的仁义道德更多地在引诱使人虚伪、谋私利并吃人那样。这是因为中国有着特殊的国情,它的统一化的程度和范围无与伦比,统一越是“大”,其臣民与君主之间的利益和血缘关系拉扯得越是遥远,越是遥远君主就越要将国家的利益来谋取私利——这完全合乎生物学的铁律的。 从臣民的角度讲,一旦独立的自我丧失了,国民鲜有真诚的发自肺腑的“热爱祖国”。中国本是个“家族主义”发达的国度,传统的乡村村民,聚族而居,个人不以为重,但作为个人的社会实践活动,都是以氏族或大家庭的利益的为上,无法形成公民意义上的国家概念,即使群居于城镇之中,虚构的“国家主人”的聚集体也只是一整盘松散的“沙子”而已,国家只是体现为绝对专制手段的“凝固剂”,“沙子”受畏惧方才凝聚成“混凝土”,不然就成为“一放即乱”之状。民众为了个己的活命宁可充当“示众的标本”,以出卖人格和国格。即使是个己的利益尚未达到生命为代价的高度,亦是如此。据说内地农村有许多未婚姑娘自愿放弃做“国家主人”的“权利”,而宁可争当殖民地香港的富翁的“二奶”[25]。“一盘散沙”是国人合抱成“团”的典型状态。高调说教的“天下为公”和“大同”社会理想[26]可与低萎的国民践行操守并行而不悖,譬如在一些“左”字号的官营企业里,不管挂着什么响亮的“公”字招牌:“全民”,“集体”,“国有”,普遍缺乏生气。“一个人是条龙,三个人是条虫”倒是国内企业中“团队”凝聚力的生动写照。现今的体制改革中,有人还在徒劳地作“拯救国有企业”的种种努力,试想结果岂有他哉?这正是作南辕北辙!因为公有制的价值趋向根本上违背了人的主体性朝着个性化和分殊化发展的潮流。 在社会生物学上论述之。由于生存于超大群体中的个体难以将道德行为(自利)策略从“个体选择”提升至“同生群间选择”[27],所以在广义的生命意义上,大一统体制意味着“大锅饭”,而公有制的广泛推行更是大大抑制了国人行为在公法准则,公民意识,正义理念、公正次序和公共道德等层面的超升。且看当今中国社会,官僚腐败严重,一个最为根本的根源是,国民人口的众多导致公共利他精神的显着减弱,使得社会公德严重匮乏。国人普遍这么认为:揩国家的油,慷国家之慨并不以为可耻,因为国家这个“盘子”实在太大了。公德既然受抑,每当某种事态的紧要关头,需要挺身而出的场合人们只会做看客而作壁上观。据报载,我国每年要发生大量的国民偷猎并走私珍稀动物和盗掘古墓文物案件。另据报载,中国民营企业家普遍缺乏公益心,极少捐款社会慈善事业;又据报载,我国当前的生态环境形势十分严峻,譬如淮河经过十余年、花费人民币600亿元的治理,其支流污染反而越发严重,各项污染指标达历史最高。由于淮河流域各个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导致环保每况愈下——足见国人公德的实际境界。

对比观照一下我们的近邻,足以使得中华民族羞辱不已的是,同样沉浸于儒家文化熏陶之下,由于社会的人口适中并且种族成分单一的大和民族和大韩民族,他们的民族凝聚力是何等的坚强!

2)人的尊严被亵渎,无自由,无创造

大一统的整合需要臣民们整齐划一的绝对顺从,此涨彼衰,消极的个人自由与人权便急剧减少。就象大家庭中的子女通常缺少关怀一样,大群体中个人的价值视若草芥,微不足道,一人获罪,九族灭诛。分封制下的诸侯,凶残者如明初燕王朱棣,尚有节制,一旦成了一统天下的皇帝,则耍尽流氓,文官士人尽遭殃,“一人厉操,则里落为墟”。建文帝的旧臣方孝儒,不屈于新君朱棣,被灭十族。

在绝对顺从之下的臣民个人所实际享有的社会权利与臣民个人对于社会大群体所尽的义务及其不相称。影片《苦恋》中主人公的女儿有一段台词:“你们爱祖国,可是祖国爱你们吗?”,就清楚不过地表达了这样的价值极端“非对称性”。

在高密度的“大一统”下,个人的隐私生存空间也被剥夺,类似于生物学中的动物们各自应享有的生存领地被紧密压缩一样,由此增长了人与人之间的无谓摩擦和纠纷,以至于“人吃人的”的现象特多,文革时期文人夏衍曾作打油诗道:“闻道人需整,如今尽整人……试看整人者,人亦整其人。”即是一景。

更为要害的是,这种大一统文化的“吃人”有其侧重一面:排斥异端(实质是异己!),从事精神活动的知识精英特别遭殃。从孔子“著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开端,就为了“稳定压倒一切”,把所有“犯上者”称为“天下共讨之”的“乱臣贼子”,于是乎“非王即贼”,无中间缓冲地带去逃逸遁身。于是知识精英一旦发现自己“甚么都不是”,毛无从依附于皮,就失去归属,惶惶然如丧家之犬。压制思想的极端表现就是制造大量的文字狱。中国的每个朝代都制造了大量的文字狱,专门钳制文人和思想创新。诚如鲁迅所说:“凭借人数和习惯的力量,历史上不知吃掉了多少英雄好汉”[28]。到了极左年代,知识分子的境遇更惨了,无情的整肃,重点“改造世界观”,甚至为专政的对象。“搞三同”,“相结合”,“划等号”,“接受再教育”成了扼杀知识者禀性、个性、良知和创举的紧箍咒和绳索,连保守派人士何新也感慨“精英淘汰” [29]的悲哀。

由于个人缺乏自主权利和自由发展,“一切行动听指挥”,个性尽遭埋没,全社会的成员被平庸化和女性化,国人的创造激情衰退,造成“单面人”(更确切地说是:平面人)的顺从主义——“适应环境”。因为个性、自由、超越及创造是个人的社会实践生活中同一层面性质的不同侧面,而“模仿者(陷在风俗习惯中)是没有个性的,因为个性恰好在于思想方式的独创性,它的行为举止汲取的是由它自己所开辟的源泉。”[30]

3)行政效率降低。

尽管大一统社会有助于节省行政成本。在一个成统一国家里,就象公共产品具有规模化的经济效益那样,政治机构单位管辖得越多,单个国民应分摊的运行成本就越低。但是正是由于国家的国民人口众多,却大大增加了行政管理的难度,反而导致低下的效率。从纵向来说,一个国家人多地域广,管理链的中间环节就会增多,这样的话,政令层层下达而难以贯彻,最上级的意志贯彻执行到了最下级往往会变样走调[31]。若是减少中间环节,则从横向来说,就会增加下属被管理者的数量宽度,导致管理学上的所谓“钝化说”,即一个领导所管理的下属和管辖范围幅度太多太大了,就不易管好,所以管理效率下降。总而言之,在受管理的人头众多的前提之下,管理不可能两全“纵向”与“横向”的效率。

更为重要的是,正是由于全国总人口太多,国家的管理范围太广,必定导致全社会范围官僚主义大量孳生。因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血缘关系、利益关系以及宗教信仰和文化习俗等关系往往拉扯得太远太长,以及最上层的管理者所能投入的管理时间和精力与下层被管理者希冀获得的“服务”往往相距太遥远。譬如官僚腐败反映在行政管理的统计数字上,往往造假且惊人,民谚曰:“上级压下级,层层加码,马到成功;下级骗上级,级级掺水,水到渠成”即是。 为了更清楚地阐述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处境关系,还得表明人的真实“在者”状态。

只要不是奴隶,人是作为独立的主体实践于世界之中,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说,人之存于世(In der Welt sein)是作为“此在”(Dasein)出现在那里,存在于同世界的联系之中,在这种联系之中,人并非单纯如杯子中的水那样内在(没入)于世界之中,而是随时意识到作为大写的“我”的自己,因此人具有着内在和超越这两面性。再说,人之所存在于世界不单是一个客体的用具世界,而且也是一个人与人共同存在着的人的世界,即“共在”,它是每一个“此在”都“在此”的证明。人与人之间的照面产生了“烦”,亦即人人均欲“超越”势必引起争执和冲突,要么是达成何种程度的合作。因为在各自的“此在”中,每个具体的个人的超越矢量的方向度各不一致,也许是“斜”着相对交叉的,亦即既合作又竞争的关系相处;或可能就是正对着方向的,即是竞争对手;要么或者是平行相向的,即可以达成友好的合作伙伴等等种种“烦”状。 若曰行政的高效率,意味着整个社会统治机器中,每个成员的“超越”矢量按照平行四边形法则合成一个总的“超越”矢量,这个总矢量的方向度与行政最高长官的“超越”矢量的方向是相当地接近,并且所合成的矢量总量值相当大——这意味着,社会大多数成员的自私基因与长官的基因是有着较为接近的亲缘关系指数,长官扩充自己的基因库对于大多数成员的基因同样是有效、有价值意义,然而这只能在较为小些的社会统治组织中才能做到。

即使论及“软核”利他的合作互惠,存在着如此情况,即在一个较有一定规模的现代社会的宏观数理统计意义上,很难做到社会多数成员各自的“超越”意欲矢量方向比较一致,并且能为独裁长官意志所代表的社会成员的总的“超越”意欲矢量方向所整合进去。 因此倘若一个统治机器的统治链太长,统治域太广,则受管理成员扩大,亲缘系数和利益关系就降低,对于最上级的统治者来说,被统治者的离心力就会增强(即各自超越的方向性差异很大),在中国历史上的庞大统一王朝就常常反映出如此状况。由于秦始皇开创的中央集权制度以暴虐治理天下,结果逼迫民众造反,统治十五载即告灭亡;其后的刘汉王朝在前期汲取了秦朝不仁速灭的教训,倡导自然无为,少私寡欲。中央尽可无欲,但是地方势必多欲(因为各自的“此在”方向根本无法一致性),诸侯开始觊觎中央政权,结果造成枝大于干,尾大不掉,也出现了大权旁落的局面。那么如何才能有效控制住“大权”在握的局面?肉体上的制服并不以保证长久的效用,只有心灵上的震慑才是“长治久安”的好办法。理论家董仲舒推出了“大一统”的思想,欲起用儒学礼教来禁锢臣民的头脑,其实质是泯灭下属被统治者的“超越”的“非份”之欲,从效果上看确实是成功的。 然而人的独立性和“超越性”泯灭了,人人便处于异化状态——“沉沦”(海德格尔氏术语),人生悲剧陡生,国民的创造力萎缩,人格下坠,而社会的发展处于呆滞状态——这样的“大一统”局面仅仅只具有指向君主的价值意义。

4)民族的精神品位和人格素质低下,可持续发展系数不高。

在悠久而广泛的“大一统”整合之下,不仅国民的自由度严重匮乏,个人灵魂整肃成为的“心如死炭”状,国家和社会整体成为“一收即死”状而缺乏活力;而且更重要的是,在个人的尊严严重遭受摧残的情景之下,国民的道德素质低下。按照美国教育心理学家柯尔伯格的品德发展阶段理论,社会环境对品德发展有着巨大的刺激作用,而中国的普通国民所处的社会环境致使道德品质只能是普遍地处于“前习俗水平”,这个“水平”的主要特征是如儿童的道德心理发展阶段(按照西方文明世界的眼光标准),其道德观念是纯外在的,如儿童那样,是为了免受惩罚或获得奖励而顺从权威人物规定的行为准则。这一水平包括着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免于惩罚与服从为准则。第二阶段:以行为的功用和相互满足需要为准则。

黑格尔认为,真正的思考、真正的自我必须是精神性的。那么自我的既然已经剥夺,精神何来?或曰何以载体?尽管在历史的长河中,占据着本土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是“强”类型的德性伦理传统,但是由于支撑这种理论的价值归宿是宗族社团,而国家则是由大数量组成的各个宗族社团的共同体,彼此间却在血缘和利益关系上显得十分疏远的基础,所以尽管书本上向来鼓噪着道义主义的义利观,但是普通民众的思想境界实在难以超升。在此只需举一例,且看当今国民精神品位和境界的实际情景,人们在对于“8”这个数字符号的顶礼膜拜中可见一斑。

“精神”的贫瘠使得国家的发展缺乏“软科学”支撑,尤其难以使国力长远持久地壮大。诚然,中国是个庞大的国家,有着相当可观的统计参数,然而所有这些参数都只是些分散的数字,却难以凝聚成为一个统一的力量,故而并不见得强大,强大之国必须是从经济、科技、教育、政治、文化、人文价值观等综合各方面的成就体现,至于如何能够综合,这又涉及到人文价值问题的核心——个人自由。因而衡量一个国家或社会的综合实力其强大与否,不能光是作静态的、当下的、物质器具层面的评估,还得作动态的精神性的要素来考察,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由可持续发展的前景参数来作评判,而这个动态的精神性的要素又是由整个民族的个人自由所释放的,而所释放的后果正是导致社会的分殊化。 放眼世界,观察他国的诱人之处。加勒比海的岛屿波多黎各希冀成为美国的第51个州,不仅是美国强大,并且有个人主义自由的“魅力”。历史上本来属于大清帝国藩邦的硫球国,却对日本帝国向往之;外蒙古受着苏俄的离间而脱华;位于欧亚洲界线——大高加索山脉南麓的西亚众多国家,如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邦疆,土耳其,以及塞浦路斯、以色列等国纷纷“脱亚入欧”,就是因为欧洲远比亚洲有着强烈的吸引“魅力”。而那些精神上的“魅力”的直接来源正是“民主、共和、联邦”的制度,而制度的完善又恰恰更深入地源自于社会发展了充分的个人自由和社会的分殊化。所以某个国家或社会是否有凝聚力或曰国力,并不在乎于它的外在几何尺寸的庞大和历史传统的久远,而在于它的内在的精神性是否有持久的活力[32],而这与国民的个性自由度及适当的人口规模等要素有着密切关联的。

人是以肉身与心灵双重结合的形式,决定了人类的生存发展须依赖于物质和精神的双重环境。人既然是以主体置身于客体之中,诚然在与以肉身相以连接的物质器具层面上言之,在古代中国,人们在现实生活中亲身体验到分裂割据状态下,各个地方诸侯为了热衷于自己独占的、排他的“统一”而输斥于武力所给生命财产带来的深重灾难、对社会生产力造成的巨大破坏。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在经过为独占的“统一”而战乱消耗之后,一统天下政治秩序下,社会物质生产的虽然发展相对迅速,民众的生活相对安定些,然而人们的思想文化却遭受了禁锢,只统一于君主的“钦定”,人格尊严遭到蔑视和亵渎,人的精神的特质、品位堕落,由此造成的后果是统治者与受奴性意识浸透的士大夫、老百姓共同认定为“理想的局面”。人们无法接受“分裂”的局面,正是国人个性化的意识不够充分,尚未形成国与国之间的“规范”或曰(联盟或联邦)游戏规则而已(可以对比古希腊社会的“城邦的组织”),就好比我国经济改革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之中,出现了大量的经济次序混乱和经济腐败现象,即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社会规范,而不能归咎于市场经济本身,从而回到过去的时代一样的道理[33]。

在春秋战国时期,社会虽然动荡不已,却造就了一个“百家争鸣”的思想学术繁荣时代,各诸侯邦国之间的国力互相竞争的局面极大地激发了个人与社会的创造力。然则自从秦始皇扫六合,结束了诸侯的分割,“车同轨,书同文”,统一了文字、货币、度量衡,建立了第一个中央集权制度,此制度一直沿用至今,在当时一方面有力促进了物质器具层面的发展,另一方面强化了大一统帝国的体制和观念,思想意识领域遭受的禁锢深重,并开创了“焚书坑儒”的野蛮风尚;到了魏晋南北朝政体又处于战乱不止、分居割裂的状态,但也是思想活跃、文化繁荣、科学上有重大进展的历史时期;唐朝建立的“藩镇”节度使制度促使了诗歌的繁荣;自满清皇帝退位起,各地的军阀便割据混战,外国殖民势力纷纷侵入中国,然而士人的思想却空前喷发,又形成了一个科学、文艺和学术的高峰,这些都对于中华民族的长久发展带来了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就以当今中国的改革论之,在“一元化”体制下,政治、经济伦理,人文等的各个层面上,基本还是停留在凭借着“摸着石子过河”的经验摸索阶段,缺乏足够的理论和思想指导,国家和民族的精神品质尚无法胜任时代的潮流。

就以局部的地域分别论之,开化和文明起源得早、但是统一得较多的北方大平原上,人的综合品质素质的下降,要比起南方地区的居民来得明显[34]。

六. 历史的见证

“大一统”产生的自然物质基础乃是地理上的华北黄河流域广袤而平坦的大平原。在如此大平原上,人们交流来往便捷,相隔通畅,经济和生活方式相近似,并且也适宜于大规模的战争展开,亦即易于通过战争来获得“统一”,但是战争的频繁容易导致了文明的毁坏和衰落。反之,南方众多的河川地形造就了南北间的“天堑”,而多丘陵和大山又可构筑起险固的军事要塞,易守难攻,有效减缓了战争频繁发生。尽管小王国家和诸侯割据的多,但战争破坏得也少。 既然,将对手安置于自己的“统一”名目之下,这对于各路割据诸侯来说都是十分向往的事业,只是各个割据君主的“统一”的野心大小不一,于是统一必定是在“竞争”之中展开,即用己方的武力破坏掉其他竞争对手的努力来达到自己“统一”的目的。按照“规定即否定”辩证法,亦即己方的“统一”必定是否定掉他者的“统一”。若用历史的尺度,到底哪一路为统一“正统”的?“革命”的?他者为“歪门”的、“反动”的?答曰:“成则为王,败则为寇”,这就是中国历史王道的“真理观”。

进而言之,君主门(军阀、诸侯)各自所追求的天下疆域归我的统一,并非是以君主欲利天下为之终极目的,只是君主希冀获得更大的私询权力、扩张统治欲望的手段而已。于是为了个己之“统一”,就必得以运用粗暴与强制——作为政治权力争斗之继续的军事手段(克劳塞维茨语)来达到,在此过程中以破坏生产力、牺牲无数百姓生命、摧毁历史文物遗迹、整合臣民的个体生命活力为代价。所以到了今天,我们得屏弃历史尘埃中的王道价值观,“回到事物本身”,须思考“统一”的“代价”问题,而这样的“代价”历来不为每个权欲君主所考虑,这样,它就在手段和程序的意义上削弱了历史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因此,人类社会处于前工业化时期,物质和精神文明尚未发达至能通过避孕来控制人类自身的生产,而马尔萨斯的人口定律依然有效,并且人类的理性精神尚远未达到遵守如现代的“邦联制度”的前提下,在缺少天堑的大平原上是不利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它容易产生统一与分裂的周期性间歇,导致社会大动荡和大破坏。就好比一个大社会里,每户人家的居所都缺少围墙和门窗那般,生存势必充满着危险而是以不得安宁的方式,人们的精力必定会大量消耗在人与人、家与家之间,邦与邦、国与国的“统一”争斗上。反观天堑堡垒居多的南方地区松散人口压力的方式比较多的是往大南方移民,直至南洋,因此战争较少,这也导致了自从唐朝中期起,北方大平原上经济文化的衰落。 总之,历史上的中国北方(中原)平原上的大统一只是历史的必然性,却绝非合理性,这以社会发展的退步,尤以民族精神素质的退化足可为证明。孟德斯鸠的共和理论已经作了论证:大帝国适宜于专制君主治理,而在亚洲的大平原上,自然地会出现专制集权的大帝国[35]。倘若将这种必然性进行无限度演绎,从而大大超越出历史的阶段和地域的界限,则成了绝对的谬误。

公元十三世纪,蒙古人的骑士兵团靠着合群凝聚力和粗野蛮力,横扫亚欧大陆,所向披靡,随之建立起地域上一个硕大无比的军事大帝国,然而就在它的“统一”大业刚完成之时,也就必然为它的分裂埋下了根子,忽必烈去世,随即蒙古大帝国分裂成四个小国——这完全符合生物学的规律——由于“统一”过于庞大,以至于各个被“统一”地域的血缘和利益关系拉扯得长远,离心力量也随之增长。另外由于蛮族的“统一”纯粹通过野蛮的手段来实现,精神品位特别低下,其杀戮和破坏的灾害远胜于利益,也是其“统一”迅速灭亡的原因之一。 故而,回到本文引用的开首白:“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种历史的往复轮回意味着两种力量的较量:君主权欲野心膨胀所导致的大一统虚妄,与各个地区臣民的主体性发展所导致的分殊化力量的增长。只是中国历史的后期,国人主体意识的衰落导致“统一”的过分张扬。 由于中国士人阶级独立人格的匮乏,终是依附于君主的权力之上,崇尚起“大一统”的传承来,反映在正史的编写上,除一统天下前的春秋战国外,接下来的秦汉、唐宋、元明清都是一脉相承地清晰可寻,成为传道解惑的重点。但是,历史的完整性并不仅仅体现于国家的统一过程和阶段之中,它还应包容着百年甚至更长时间群雄纷争的战乱时期。在这样一些年代里,如春秋战国、后汉三国、魏晋南北朝、五代十国以及民国初期的历史时期内,社会往往还呈现出更加扑朔迷离的多样性,文化在变异地发展着,迸发着更多的历史哲理和民族智能的光辉。 所以“大一统”并非就是中国历史的全部,完全的“大一统”倒是不常见[36]。因此即使在“统一”的名目之下,中国人通常又怀有深深的本地域的乡土和祖籍情结,因为中国本是个家族主义特别发达之地,这必然要强化各个地方的差异性。正如社会生物学所分析的,生存在特大群体中,国人就难以有超越形态的“同生群间选择”提升,按道德境界做出的实际行为必定多得是“个体选择”。

西方文明的起点是在古希腊,在纪元前进入奴隶社会时候就已经形成了在一个并不大的,若干个互不统属的城邦国家,“这些小小的城邦不仅是独立的主权国家,而且直到亚历山大事实上把它们降为一个大帝国中的自治城市以前,他们各自顽强地坚持了它们独立的。”[37]在这些城邦之中,曾经出现过雅典和斯巴达两个较为强大的国家,但从未出现过一个一统天下的政治局面,这就为以后的西方政体历史发展预制了良好的模式。

公元前,庞大而统一的波斯帝国三次大举入侵希腊分散的各个城邦,欲想扩展“统一”的版图,于是希腊的各个城邦之间订立“提洛同盟”,结成军事联盟,击败了波斯。历史学家如是说:胜利是因为“希腊人是自由的”。 1609年荷兰共和国的建立正是从西班牙殖民统治下获得独立的结果,从此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个资产阶级掌权的国度,开创了新的纪元。在欧洲的历史上,有很多自由城邦都是利用国王之间争权夺利取得自由城邦地位的。如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正是利用了西班牙与普鲁士之间的权力争夺,就取得自由城邦地位为代表。自由城邦不但成为资产阶级发展的基地,而且打下了在欧洲形成城邦之间长距贸易和统一欧洲市场的基础。

美利坚合众国的诞生正是从英国的殖民地上获得了“分裂”的后果,发展至现今成为当今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并且综合经济竞争力第一,保持着强劲的发展势头。很难想象若是“统一”于大英帝国之内尚能发展与进步至今天的地步。 十九世纪中叶,在操德语地区的中欧大地上酝酿着的国家统一的运动,它是在由两个德意志列强:普鲁士和奥地利的争斗之中展开的,由于两个大国利益太不一致,导致“大统一”的“大德意志”计划流产,结果在1859年由法兰克福国民议会思想上决策的“小德意志”方案获得最后通过,即将奥地利排除在统一之门外的“小统一”。“小统一”后的德国和奥地利各自沿着主权国家的道路成长着,都成为强盛的资本主义列强,但是“大统一”的暗流继续荡漾涌动着。到了1938年,狂妄不可一世的希特勒真正实现了“大德意志”统一计划:由“第三帝国”来吞并掉奥地利,其后果所酿成的德意志民族惨剧和欧洲的大劫难可想而知,所以二战结束后又恢复了“分裂”的历史原状。

弹丸之地新加坡于1965年从马来西亚“分裂”出来,从此发展成为亚洲的一颗最灿烂的经济明星,全球综合竞争力第二的强国,也是很难想象:若“统一”在马来西亚联邦之内能有今天如此显赫的成就?同样的例子是,香港从大陆母体分离出来一百六十年,结果繁荣成今天的样子。

当今时代“分殊化”愈发明显,苏联、南斯拉夫联盟、捷克斯洛伐克等国的解体和东帝汶等国家的独立全都呈现为这种大趋势的走向。 同样地在小范围的社团规模上,内部结构也呈现分殊化景象。据报道说,著名的具有共产主义色彩的犹太人抱团组织“基布兹”农庄,在现代化的世俗大潮流冲击下,弊端丛生,从而趋向分奔离析的结局。

其实这种大趋势也已经在中华大地上存在着许久,只是本土“分殊化”价值矢量的箭头指向并非自身的君主专制集权,而是他人。六十多年前,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侵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其政治口号是建立“大东亚共荣圈”,“亚洲人治理亚洲人”,“将西方殖民势力赶出亚洲”,但这些只是形式而已,其实质倒是实现“大一统”——欲置于更大地域、更高种族范畴上的统一。既然按照中国当今流行的意识形态说法:“统一”必定恒等于“革命”和“进步”,并且范畴级别越高就越显得“神圣”而“革命”,那么按照这种逻辑,任何中国人,只要拿起枪杆子反抗日本鬼子统治的,岂不是全都成为了“反革命分子”和“分裂主义者”??到了上世纪五六七十年代,中国政府还始终在支持亚非拉国家和民族的“独立”和“解放”运动,怎么又自称为最革命的? 农历五月初五的端午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这天大多数的汉族同胞都会吃粽子,以纪念诗人屈原。屈原之所以值得我们后人去纪念,是因为他“爱国”,而“爱国”已经成为当今中国的最为流行意识形态话语,以至于端午节日的划龙舟比赛,都成了各地政府活动的热忱。我们在此得剖析一下“爱国”这样一个价值的指向。屈原所“爱”之国度——楚国,是与他忠于当时的昏庸君主楚怀王紧密相连于一体的。处于战国时期的楚国,只是个地区性的国家,为“七雄”之一,这个国家与我们今天习惯所说的覆盖华夏大地的、统一了的“中国”尚差了一个层次。也就是说,楚国只是“中国”处于分裂状态之下的一个次级国家。不象秦王赢政那样的雄才大略,楚怀王并无“统一”的妄想,只是想割据一方,苟且偷安于“中国”局部区域的一小霸足矣,而如此必定是阻挡着“历史的潮流”——妨碍着别人的统一大业(人的本性决定着不会自觉自愿去作别人的臣属)。而屈原所“爱”的也恰恰就是希冀处于中国“分裂”状态下的君主和小国度。按照形式逻辑,楚国、楚怀王是与“分裂”同一联系着的,那么我们今天欣赏屈原的价值观,是否也该说,希望中国大地上处于分裂的局面呢?——人们当然不可能在流行媒体上看到如此的话语。 所以在这里,人们只能看到的是有关“分裂/统一”价值观念方向和尺度的混乱,所显现的是那种唯我独尊的、朕即真理(国家)、王霸之道的“真理观”。

现代西方国家的政治建制的一个重要依据是,英国思想家约翰?密尔的理论:“一般地说,自由制度的一个必要条件是,政府的范围应大致和民族的范围一致。”在他看来,“在一个由不同的民族构成的国家里,自由制度简直是不可能的。在一个缺乏共同感情,特别是语言不同的人民中,不可能存在实行代仪制政府所必要的统一的舆论”[38]。当然现行的世界上,邦联制国家多得是,但是能否真正成为一个牢固稳定的多元民族和地域文化的国家,其一个必要的前提是,营造一个价值共识,使之为凝聚人心,整合分歧的关键所在,这样的“共识”一般来讲并不易做到。 本土的有识之士早已经注意到了中国的大一统过度集权的问题。从清朝未期起,不少学者已经提出了“邦联制度”的设想,并以美国为楷模试图建立各个地方自治。人口大国采用“邦联制度”,诚然笔者以为,如此做法相当于“稀释”了被集中管辖的人口“浓度”,以增加国民的自由度,然而邦联制体系自身所能够“容纳”的国民总人口毕竟是有限度的,若是邦联制化的中国,其所能有效管辖的范围也并非可以延伸至太广太多,更何况我们的国情实际发展至今也已是相当的多元化了。

事实上受邦联制思潮的影响,在当今的改革开放年代,“分殊化——分权化”已经展开着了。最近就国家行政区划改革的议论中,有些专家提出,从国内外经验和管理需要出发,全国省级建制可设至50-60个为妥,并且试行“强县扩权”。这说明了在各个地方地域的政治范围内,希冀分得中央的权力而增强自主权,这正是对于高度集权的“大一统”政治的弱化。然而如此一来,新的问题又存在于,在总体的国家的“大一统”形式不变的情况之下,各个地方政府的分权行为容易导致短期化和急功近利,以至于损人(国家)利己(本地方),就是因为这个“国家”太大了,“国家”的利益与本地方的利益相距甚远,这样在宏观的国家调控层面上,必定会出现“一放即乱”的局面。 在当今企业经营的理念上也出现了“分殊化”,经济学家舒马赫提出了“小的是美好的”命题。企业规模小则灵活可靠,其中的员工业绩考核和奖惩分配落实得比较明确,特大型企业往往难以胜任现代商业竞争的态势。我国的通信和电信产业就是这样,最初由国家的“统一”机构——“恐龙级”的中国邮电,垄断了一切信涵和通讯业务,后来折分成中国邮政和中国电信两家企业,其后电信又分裂成中国电信和中国移动通讯两家,之后,中国电信进一步地分裂成北方的中国网通和南方的中国电信,于是更好地迎合了市场经济潮流,事业蓬勃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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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诗经?小雅·谷风之什·北山》

[2] 人本性中的任性自由意欲常常使人成为自我中心主义者,这在儿童和原始人那里是常有的事情。对此,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列维—布留儿的原始思维研究、汤因比的历史文化论等都有所证明。儿童常常以自我为中心,以为他物、他人都理应围绕他的意愿行动或行事,否则就会发泼。原始人也常认定自己的家园正处在大地的中心而为最优等的民族;认为自己的文化最为正常或优于其它民族,而其它文化则为怪异和卑劣。在成年人和文明人那里也常会“任性”,比如“地球中心论”、“欧洲中心论”、“人类中心论”、中国=“中央之国”等等均带着“自我中心”的色彩,以显示人的任性自由意欲,乃是一种不成熟的自我意识和缺乏修养的主体意识。

[3] 康德:《实用人类学》重庆人民出版社1987年5月版,第5页。

[4] 汉代的儒者王充是中国历史上少见的批判大家。他的“疾虚妄”的精神足以摧毁当时流行的谶纬神学迷信的虚妄不实之词。近代章太炎评论道:他“作为《论衡》,趣以正虚妄,审乡背,怀疑之论,分析百瑞,有所发□,不避上圣。”惜乎挑战正统思想向来遭遇主流社会的排斥和攻击,使其学说不得入传焉。 [5] 康德:《判断力批判》,Φ70

[6] “内存”依据是拉马克氏的“用进废退”和“习得性遗传”以及其他原理。譬如吸毒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性行为,一旦成了瘾,意味着“内存”生“根”,毒瘾者极难戒除。最近据报载,现今的医疗新技术可以做外科手术,将毒瘾者脑部的某个部位带有毒瘾记忆“密码”的细胞组织切除掉,从而彻底戒毒——即可以通过去除人的生物基础的物质肉体来消除人的某个社会性状。

[7] (Entelechy):亚里士多德术语,意为生命有机体潜在本性和能量的自行兑现,是生物得以自我生长推动的灵魂和活力。 [8] 参阅[英]道金斯:《自私的基因》

[9] 参阅阳河清编译: [美]A·O·威尔逊:《新的综合》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67~94页。

[10] 参阅[法]米歇尔·弗伊:《社会生物学》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50~62页。

[11] 参阅A·O·威尔逊:《人类的本性》福建人民出版社1988年8月版,第142~157页。

[12] 叔本华有“刺猬之喻”:刺猬在天气寒冷时候,喜群居依偎在一起,以便相互取暖,然则其背脊有刺,不能太靠贴近,以免刺伤。人类亦如此,故得保持隐私空间和各自适当的领地,以免竞争太激烈。 [13] A·O·威尔逊:《新的综合》,第69页。

[14] 参阅A·O·威尔逊:《人类的本性》,第148页。

[15] A·O·威尔逊:《新的综合》,第146页。

[16] A·O·威尔逊:《新的综合》,第123~124页。

[17] A·O·威尔逊:《新的综合》,第129页。

[18] 费孝通论道:在以前在苏州城内,沿河人家纷纷将自己家里的垃圾倒入河中,并无愧色,因为河道是公共的,大家都不管,既然如此,个己的私利似乎并不害他人。见《乡土中国》三联书店,1985年版。

[19] 根据生物学知识,旧巢内的蜜蜂分家后,新诞生的“女皇”会带领着一部分雄蜂、工蜂、兵蜂臣民“另起炉灶”,在与老巢相距至少200米以外修筑新巢。

[20] 黑格尔:《小逻辑?概念论§163》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31~332页。

[21] 卢梭:《爱弥儿》,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803页。

[22] 刘晓枫编译:《舍勒选集·哲学人类学·人在宇宙中的位置》,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330页。

[23] 费晓通在《乡土中国》中说:中国农村社会秩序是由“长老统治” 的,道德是“系维着私人的”。从己向外推以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每根绳子被一种道德要素维持着。“社会范围是从‘己’推出去的,而推的过程里有着各种路线,最基本的是亲属: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弟。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一种所谓‘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

[24] 葛剑雄:《普天之下——统一分裂与中国政治》,吉林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129页。

[25] 参阅何清涟《经济学与人类关怀·“灰色女性”及其他》,广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297页。

[26] 《礼记·礼运》篇

[27] 威尔逊概括了其他众多社会学家的论点,其中有:1)一个团体内部愈是贫穷(指虚弱——笔者注),便愈会利用团体自恋性来作为补偿;2)团体愈大,则其中的个体在向团体认同时所获得的自恋性满足愈弱,并且团体内的结合关系也愈不紧密,同时其中的个体也愈倾向于队团体内的小团体认同。(以下略)参阅A·O·威尔逊《人类的本性》,第153页。

[28] 鲁迅:《坟·论睁了眼看》

[29] 何新论道:“中国传统社会中存在精英淘汰机制。“那些最富有独立思考精神﹑最富有主动性和独创性的精英分子,往往最容易受到摧残和打击。一些人被杀在萌芽状态,另一些人稍稍出头即被摧残﹑毁灭。只有极少数特殊者,也往往要在扭曲、改变、泯灭自己创造个性的前提下,才能被社会接纳。所以历史中正是那些最富有天才的精英人物,如:庄周、屈原、嵇康、阮籍、陶潜、李白、苏轼、‘扬州八怪’、‘八大山人’等等都或佯狂避世,或被世人视为狂怪。”现象反复出现,呈显出其中的规律性。精英淘汰律造成的一个后果,便是才智的普遍平庸化,创造力的退化衰竭,社会发展的迟滞和缓慢。”参阅《何新集·论精英淘汰》,可惜,左倾的何新在其文中并未论及左倾势力对于精英的嗜食。 [30] 康德:《实用人类学》,第197页。

[31] 现代管理学的人性假设即是如生物学上的自私性。

[32]当年博士候选人胡适在美国求学时候,就奉劝过那些欲放弃自己的学业,急着想以“投笔从戎”来报效祖国的同胞学子们:国家的强大和荣耀与否并不看重于武力工具上的比试,而在于精神性层面,如大学,公共图书馆,博物馆以及人文学术等等——哲人的思想确实要比一般知识分子深刻。所以待到小日本学习西方而使得精神性层面要素繁荣之时,东瀛的综合国力迅猛强盛起来,随之大举入侵中国,而本土的知识人士热衷于形下之器具层面的“救亡”,始终未能企及形上之“道”层面的“革新”要义,致使国家真正错失了救亡和重整的良机,这个教训够深刻了。

[33] 葛剑雄先生在他的名著《普天之下》中,认为:社会历史进步的积极和消极因素都是与国家的统一与分裂无甚关系的,这种观点太机械而武断。其实社会就是个系统组织的有机复合体,其中的分裂/统一因子是作为一个参数子项与其他子项,如制度、文化、人种素质、人口等互相牵涉一体,共同作用于整个社会的。

[34] 潘光旦:评《中国人的素质》中说,美国亨丁顿(Ellsworth Huntington)著了一部《种族的品性》(The character of Races),里面有几章专门讨论中华民族的品性,亨氏的意思:中华民族智力之退化,自私自利心肠之特别发达,与“染指”习惯之牢不可破,都与那连续不断的水灾旱灾所引起的饥馑有关系,从而导致道德失范。而在中国北方,特别明显。参阅《潘光旦文选》,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7年版。笔者认为,这根本上与北方过于卷入“统一”的战争频繁相关。

[35]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80页。

[36] 葛剑雄在《普天之下》中作过结论:严格的完整的“统一”倒是不多见,分裂的情景也多的是。

[37] 顾准:《希腊城邦制度》第5页。

[38] 约翰?密尔:《代仪制政府》,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222~2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