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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伸出手指? --读埃利希.诺伊曼《深度心理学与新道德》一书有感 
--何亮
 
  

  文化大革命开始那年我十一岁。这样的年龄,尚不至于生出红卫兵的狂热,又不是完全地懵懂无知,恰可做一个好奇而不无恐惧的旁观者。思辩是不属于那个年龄的,记忆却是格外清晰,尤其是对血腥的打人场面记得极真切。我亲眼见过所住街道上的一个大叔被一群男人女人用拳脚和皮带打死,据说这是个居委会的负责人,多年来却隐瞒了地主出身。也亲眼看到过一个因不堪凌辱而自缢的“走资派”的尸首,造反派们聚在停尸的车库外开声讨会,大书“罪恶滔天”、“死有余辜”一类的标语,还朝死人身上唾唾沫。我还见过从我所在小学毕业已是中学生的红卫兵们回来斗争一位当年老师,也是拳打脚踢,这位只是出身不好的女老师眼睛被打得青紫,头发被成绺撕下,满头满脸血污。当时我对这些打人者恨极也怕极,不知为何这些平素挺和善的大哥哥大姐姐竟一夜之间成了恶煞。
    1968年我上了初中,头一件事是让我们到一个叫作红三村的地方去参观,接受贫下中农的教育。那地方是当时山东省革委会主任王效禹树的典型,以村民人人会跳忠字舞会背老三篇而出名,而且家家每日都自觉召开斗私批修会。我还清楚记得我们去旁听的一家斗私批修会的情形。这家有五口人:父亲,母亲,大约五十来岁;儿子,儿媳,皆二十出头;还有一个未出嫁的十七八岁的女儿。会议开始,父亲带头念了一段最高指示,便让每个家庭成员就当天的表现和思想斗私批修,既可斗自己的私,也可批别人的私。记得是儿子先发言,他一上来就把矛头对准了父亲,说一清早看见爹把一筐粪送到自留地里去了,为什么不把粪送往集体大田呢?这不是太明显的私心么?于是女儿、儿媳、母亲相继发言,同意这一指责,一致认为老头子不对。后来父亲做了自我批评,说以后一定改正。
    第二天我们全体师生又参加了该村的一个批斗会,村上的四类分子被挂了牌子弄到一个简易戏台上,由贫农老大娘老大爷诉其当年罪状,至动情处声泪俱下,便有年轻后生跃上台去对说到的某人施以拳脚,众人高呼打倒口号。
    我把上述几件事情联在一起说,是有原因的。最近读到德国人埃利希.诺以曼的一本书,《深度心理学与新道德》,刚读前言时便想起当年的这些经历。作者是荣格心理学派的一位著名心理学家,以阐发荣格理论中的阴影说对于个体心理与社会心理的影响见长。这本书的主要论点,是每个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都有因不同于主流文化的道德标准而被压抑下去的本属于人性的东西,这些被压抑了的东西并不会消失,而是成为一种阴影,存在于人的无意识当中。它甚至获得了某种独立存活的能力,有时会桀骜不驯。比如,人的梦境往往就是由这些阴影左右的,人的某些口误,或是不知不觉中犯下的看上去毫无道理的错,甚至与其一贯人格大相径庭的错,实际是有其深层的心理原因的。在作者看来,我们每个人心中都不仅有某些秘不示人的东西,还有某些秘不自知的东西。面对主流文化的道德要求,事实上存在于人心的这种“我们不想使之成为自己的一部分的那一部分”,往往会使人产生歉疚感,通常的言语表现是“我真恨我自己”,“这念头太可耻了”,“我怎么能这么想”,等等。一般说来,主流文化若较为宽容,较为多元和自由,对人性有较多的尊重,个体的这种负疚感会比较少,隐藏在无意识中的阴影也会比较小。反之,一种文化对个体的和属于人性的东西越是贬低和压制,尤其是在宗教或准宗教的一元化道德准则下压抑之,人的负疚感就越严重,因为可能每个“一闪念”都会与主教的布道或领袖语录不相符。越是良心敏感的人越会倍感压力,一些更脆弱一些的人就会成为精神病人。这种情况下,便需要有某种让人们合情合法地释放这种内疚的压力的手段,比如每一种宗教都有自己的魔鬼形象,一切人间罪恶哪怕是头脑中的坏念头都成了魔鬼的诱惑;有的宗教还把魔鬼的形象具体化,这便是所谓的“替罪羊”方式。在犹太教中,人们把一切不纯和邪恶都记在一只羊的身上,在经过诅咒和声讨的仪式后,把它流放到荒野中去。按照作者的解释,“与公认的价值相抵触的阴影不能被人们接受为自己的精神的一部分,因而被投射--也就是说,它被转移到外部世界并被感受为外部物体。它被当作外部的异己而加以斗争、惩罚和消灭,而不是被当作‘自己的内部问题’处理。”这使我想起英国人弗雷泽在著名的《金枝》中列举的泰国旧俗。那里的“替罪羊”是一个人的形象。每年有那么一天,要选出一个被认为淫乱的妇女,击鼓奏乐地用滑杆抬着周游全城,人们可用各种恶语咒骂她,用脏东西扔她,最后把她扔到城外的粪堆上或刺从上,并不许她再进城。当初读之时只觉得乃一极为愚昧和不人道之恶俗,经埃利希.诺伊曼由心理学层面上的解释,这种各民族各时代共有的心理暗洞才昭然如揭。我在十一岁的年龄上看到的红卫兵们残酷殴打昔日的老师,他们的心里哪还有老师这个概念呢,这不正是一种他们自己无意识当中的罪恶的替身么?那些与我的街坊大叔素无个人恩冤的人竟能把他活活打死,他们一定也是把他认做非我族类的魔鬼的。同样,红三村的村民们越是起劲儿和虔诚地斗私,其灵魂深处的那个阴影也会越具有张力,于是就越需要有借批斗四类分子而向外释放这样一种渠道。事实上,这种文化对于个体的过度压抑决非是从1966年才存在的。早在文化大革命开始之前,我们建国以来十七年的教育和宣传,就一直强调的是绝对的集体主义,强调的是大公无私及对党和领袖的绝对忠诚。由于翻身解放和吃饱了肚子而对党和领袖感恩戴德,因而对其教导深信不疑的人们,包括曾经历过国民党的专制与腐败而对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充满希望的知识分子们,无时不在自觉地改造世界观,其实是在自觉地压制灵魂中的“我”字,还有与此相关联的“私”字,“情”字,“欲”字,等等。待到文化大革命时,不过是这一教育机制的过山车因为惯性而冲向了极端而已,并不是什么变数。在这种教育和宣传机制下,人人都在压抑自我,人人都不怀疑自己对党和领袖的忠诚,但人人也都必然地伴有一个很大很重的阴影,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大对头,总会有某种莫名的压力要向外释放。当他们在最高领袖的明示下终于看到了有一个敌对的阶级,有一批明白的敌人的时候,无论显示出怎样的激情和使用怎样的残酷手段,还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呢?他们实际是在向另一个自我宣战。实际是近乎病态地想摆脱掉隐约感觉到的灵魂中的那道阴影--对外在的具象化的敌人越坚决越残酷,越是把他们“打翻在地,并踏上一只脚”,就越能说明自己的纯洁与高尚。可是,在荣格和埃利希.诺伊曼这样的心理学家看来,事情却恰恰相反--越是想通过对替罪羊的激烈惩罚来表明自己纯洁高尚的人,实际上越可能是因压抑而产生了严重心理问题的人,是内心深处对自己的纯洁高尚甚至对何为纯洁高尚极其不自信的人。所以,正如该书前言中指出的,“当手指伸出来时,不仅看它指向哪儿,而且回过头来看看伸手指的人,以便了解那儿可能存在着什么动机和利益,这是很有用的。”“不论什么家里被否定和被否认的东西,都会在另一个人或另一群人身上找到,在那儿它们被视为低劣的和非人的东西,视为坏人和敌人,这是一个更为令人满意的安排。当一个人鄙视、谴责和攻击他投射在别人身上的邪恶时,现在他可以感到心安理得,没有耻辱的痕迹了。”
    书中还举到了这种阴影的心理投射可以使得一个国家或民族变得疯狂的例子。这往往表现为由一个国家谴责另一个国家是“邪恶帝国”或“大撒旦”,或视某一民族为万恶之源。比如,希特勒及其纳粹分子们,正是基于此种病态心理而仇杀犹太人,妄图灭绝犹太民族以“净化”世界。可能会有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对此有不同看法。我也觉得,像这样把由政治、经济等诸多因素决定的现象主要归于心理学原因,可能会失之简单。但是,这种阴影及其心理投射的理论确实给我们研究社会研究历史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我们不妨再想想比希特勒还早些的斯大林的行为,他在国内是怎样从肉体上消灭富农和肃清反革命分子的;再想想去年才在泰柬边界丛林里死掉的那个波尔布特,最新消息说在他短暂的当政期间被杀害的柬埔寨人有达数百万之多。我想,似乎不能因为他们也叫共产党,便看不出其与希特勒的某种共同点。我们不能不认为,其中有着某种性质相近的变态心理在发生作用。也不能不从中汲取因了理想主义,因了要“净化”什么,而犯下这种反人类罪行的教训。
    中国的文化革命已过去二十多年了。把它说成是林彪四人帮之罪的话已听得太多,偶尔也有将其主要责任归到最高领袖头上的说法,还有的人同意,有的人不同意。有人在报纸上刊物上大写文章,表示对当年造反的热血之举永不忏悔,反责“逍遥派”们为冷血。有人则因为当时主要是受害者,而把参与整自己的人一律视为小人或混蛋。那么,对于这场竟被称作文化大革命的史无前例的浩劫,我们为什么不能从更科学的意义上,从真正的文化意义上,对它进行一番社会学、心理学的探讨呢?为什么不对这一古今中外都罕见的病例仔细研究,找找属于文化的以及由文化造就的我们灵魂深处的原因呢?我们真的完全脱离那个可怕的过山车的轨道了么,还是暂时行进在一个比较平缓宽松的地段?会不会再有某种疯狂的起落?这些都是关系到我们民族兴亡的极为重要的问题,不容忽视,更不能回避。在读这本书时我还想,我们今天把文革的罪责皆归于林彪四人帮,一些老同志一说起来就会咬牙切齿,这该不会是另一种形式的心理投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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