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隐 性 的 法

--解读“官场小说”里的潜规则

陈国刚

 

去年坊间流行一本叫《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的书,作者吴思在书中“发明”了一个词汇--“潜规则”。根据作者的说法,潜规则是“中国社会在正式规定的各种制度之外,在种种明文规定的背后,实际存在着一个不成文的又获得广泛认可的规矩,一种可以称为内部章程的东西。恰恰是这种东西,而不是冠冕堂皇的正式规定,支配着现实生活的运行。”作者一边读历史,一边从历史事件、记载中剥离出正式规则背后的潜规则,让人读来不禁为作者敏锐的洞察所吸引。读《潜规则》时,就常常禁不住与现实中的种种现象联系,可毕竟自己一直没有踏入社会,对真实的生活所知甚少,所以更多时候是空发议论而已。但从大学起就喜欢读小说,特别是描写现实的所谓“官场小说”。我常常自觉不自觉地把这些小说看作是真实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希望从这些小说中看到我所不熟悉的但却能激起人极大兴趣的“官场生活”。但当时读这些小说时大多是抱着一种看热闹的心态,并没有去想故事背后的问题。读了《潜规则》一书,脑子里有了“潜规则”这个概念后,突然觉得当时读的那些官场小说中的人、事渐渐在头脑中变得清晰了,似乎感觉到了有一种东西其实中国社会几千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改变,这就是一种叫做“潜规则”的东西。

这种感觉被去年年底出版的一本小说加强了。这本小说叫《梅次故事》,作者王跃文。经常阅读当代小说的人应该不会对王跃文这个名字感到陌生。几年前他的一部小说《国画》造成了巨大的轰动。《国画》中的主人公朱怀镜调任荆都市梅次地委副书记后,就开始演绎他的《梅次故事》了。小说并没有多少宏大的叙事,只是不厌其详地刻画人物的心理,于一件件琐碎、庸常的小事中,让读者自己体会小说背后的深刻的东西。

有人说,有一千名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读《梅次故事》这部小说时,试图发现的是官场中的潜规则,即正式规章之外的隐性的法。我试图通过《梅次故事》这个文本,借助“潜规则”这个概念,来解读小说里的官场中隐性的法。这些潜规则是如何形成的?为什么这样的潜规则会替代正式的规则而在现实中发挥作用?

 

 

 

读《梅次故事》,我常常惊叹于作者对小说中的官员们的心理描写之传神。那些久经官场的大小领导们,一个个八面玲珑,于复杂的官场中游刃有余。如果拿潜规则的概念分析这些官员们的行为,就会发现,其实,他们只是遵循官场中的潜规则来决定自己的行为而已。在阅读中,我特意拿潜规则的要求与官员们的行为做了一下对比,我发现,凡是“成功”的官员几乎都是严格的遵循着潜规则的要求行事,而那些“不成功”的官员,则往往是没有遵守潜规则的要求或者违背潜规则的要求。我在阅读官场小说的过程中,越来越体会到《潜规则》的作者在读历史时体会到的,在中国社会真正起作用的,不是冠冕堂皇的正式规定,而恰恰就是这些隐藏于正式规则背后的隐性的规则。那么,这些潜规则是如何形成的呢?我将通过小说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情节来回答这个问题。

几乎所有的官场小说都会谈到官员面对钱如何处理的情节。身在官场,手掌权力,如何面对金钱的诱惑,的确是一个问题。按照一般小说的路子,官员面对金钱不外乎两类,一类是坚持原则,拒之门外;另一类是来者不拒,照单全收。前一类官员,因清正廉洁而为百姓爱戴拥护;后一种官员,按照小说的发展,最终总会受到正式规则也即法律的严惩,小说总在正义战胜邪恶,法律惩治腐败中结束。但实际生活会是这么简单吗?《梅次故事》告诉我们,在如何对待金钱的问题上,官场中存在的潜规则并非如此简单。

从正式规则来看,作为人民公仆的官员,理应清正廉洁,理应对腐败行为深恶痛绝。但按照这种正式规则行为的后果会是什么呢?朱怀镜刚到梅次地区不久,就有下面一个县长乘其醉酒之机给他送了十万元钱。其后,虽然朱怀镜对于直接送钱的都是坚决拒收,但许多人把钱装在烟酒盒子里,让朱防不胜防。对这些收来的钱,朱怀镜应该怎么处理?按照正式规则,无需考虑,理所当然应当上交。这里要说明的是,小说塑造的主人公朱怀镜并非是一个反面的人物,相反,作者试图将他描写成一个有血有肉的而非样板化的“清官”。面对这些来源不明的钱,一个深谙官场游戏规则的“清官”又该如何处理呢?如果按照正式的规则要求上交,会有什么后果呢?第一个后果,就像主人公朱怀镜所说的,“至少有人会说,天知道他收了多少钱?上交个十万元做样子,只怕是个零头。”第二个更严重的后果,官场最讲究的是千人一面,大家彼此彼此。当大多数人面对这些来路不明的钱保持沉默时,只有一个人把钱交了上去,那么,这一个人将被视为异类,而被整个官场所不容。而如果将这些钱留下来,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我们常常能从那些采访落马贪官的报道中看到这样的话:“收第一笔钱时,我也很害怕,但后来发现什么事也没有,而且,官越做大了,越没有人来监督你,于是后来胃口就越来越大······”俗话讲,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相信这些贪官在“将死”之际,应该不会再有心思去打官腔。如果可以认定他们所说的是反映真实情况的话,那么我们就不难得出下面的推论:官员们将收受贿赂来的钱留下的风险实际上是很小的,因为并没有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来监督官员。在面对金钱的问题上,我们往往过于相信自律的作用。但是,如果设身处地的为官员们考虑一下的话,他们面对的诱惑是巨大的。因为当你只需挥挥笔,就可以换来大笔的金钱,而且这种交易的风险又非常小时,面对这样的诱惑,又如何能不让手握大权的人心动呢?在这样一场成本与收益的计算中,天平两边的分量是轻重分明的。将贿赂上交的后果将不容于官场,这对于一个由上级领导任命产生的官员来说,基本上意味着仕途的终结;将贿赂留下则要承担受到正式规则惩罚的风险,但正如我上文分析的,由于监督机制的软弱,这种风险相对于巨大的诱惑可以说是不足以产生应有的警示效果的。面临这样的一场计算,如果“经济人”的假设可以同样适用于官员的话,那么相信大多数的官员会选择后者。这种选择假设没有其他因素介入的话,就会形成了一种潜规则,或者可以称为官员腐败定律。

我以上分析潜规则是如何形成的,实际上是基于一个假设,即官员们也可以视作“经济人”,他们本身也都是趋利避害的,他们在官场中的行为也都是从自身利益出发经过利害的衡量以后作出的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决定。正因为官员们也是经济人,所以会在正式的规则之外形成按照这种利益衡量作出的潜规则。但是,这样一种经济人的假设并没有将官员个人的品质考虑进去。因此,我相信如小说中描写的,官场中并非每个官员都是贪官,还有很多正直的、廉洁的、有责任感的“清官”。但这些人必将面临一个哈姆雷特式的问题:To be or not to be? 这的确是个问题。我同时也相信,作一个“清官”并非仅仅把收来的钱上交那么简单。正如我上面分析的,将钱光明正大地上交固然痛快,但这样做的后果将为官场所不容,也就是说,这是一种违反潜规则的行为。并不是每一个清官都原意牺牲自己的仕途来表明自己的廉洁。所以,虽然也有人试图突破这个潜规则,但真正能够这么做的人还是少数。我们还是看看小说中描写的“清官”朱怀镜是如何在作为一个廉洁的官员应具有的操守与作为一个合格的官员应遵守的潜规则之间寻找出路的吧,也许这更加有助于我们理解潜规则的力量。朱怀镜不想要这些贿赂来的钱,但他又深知不能堂而皇之地将钱上交。于是在着实费了一番脑筋后,他以“洪鉴”的化名将钱捐给了残疾人基金会,而这些捐款的收据将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成为朱怀镜表明自己“没有问题”的重要证据。所以作者特意说明了地区纪委设立的廉政帐户本身就不会发挥什么作用。因为把钱打到廉政帐户上就象石沉大海,没有对帐。一旦哪天出事,没有任何的凭证可以证明清白。这也恰恰说明了一种能够实际起作用的规则或者制度并非是被设计的,而是被选择的。朱怀镜将别人行贿的钱化名捐给残疾人基金会,这种行为既保持了一个清官的操守,又没有因违反潜规则而受到“枪打出头鸟”的惩罚,读书至此,不得不为朱怀镜的“官场太极”所倾倒。

 

 

假如象我上文论证的,潜规则是现实的利害计算的结果和趋利避害的抉择的话,那么,潜规则本身就有很强的约束力,尽管这种规则往往是不成文的。潜规则是不能轻易被违反的,而且它也是很少被违反的。因为违反潜规则的代价将是巨大的。潜规则依靠自身的预测、指引和惩戒功能,发挥着潜在的法的作用。《梅次故事》中同样借朱怀镜的经历印证了这个结论。

朱怀镜可谓官运亨通,因机缘巧合得以拜访了北京的李老部长,而现任荆都市委书记王莽之正是李老一手提拔的。朱怀镜因此很得王莽之欣赏,不久就被任命为梅次地委书记。市委书记王莽之可谓是朱怀镜的伯乐。可正是这个伯乐,不久后却成为朱怀镜最大的对手。这一切起因于王氏父子对官场潜规则的首先违反。于是乎,在这个故事中,我们将会看到潜规则是如何依靠自身的功能在现实中发挥它的作用。梅次地委、行署经过长达两年之久的“跑部”,终于把国家要修的一条高速公路争取到在梅次境内通过,现在工程面临招标。正在这个时候,荆都市委书记王莽之的儿子王小莽找到朱怀镜,要朱怀镜将高速公路交给他的一个“朋友”做。本来,按照官场中的潜规则,顶头上司的公子要自己帮点忙,那还有什么说的。但事情并非这么简单。原来这个王小莽对荆都管区内超过两千万以上的工程,都要搞到手,然后给别人做,从中收取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八的中介费。因为王小莽的中介费收得过高,所以建筑老板只好在偷工减料上打主意。而偷工减料的结果,必然导致工程迟早要出事。这使朱怀镜再次面临两难选择。不把高速公路交给王小莽,那么必然得罪自己的顶头上司,自己日后的前程基本就此结束了。如果把高速公路交给王小莽,那不但有违自己的原则,而且更重要的是,将这么大的工程交给一个不按规则办事的人,自己要承担的风险也是巨大的。

在这里,潜规则再次出现。朱怀镜面临两难选择并非是因为他不想按照潜规则办事,而是王小莽在这个游戏中率先违反了游戏规则。小说的作者告诉了我们其中的缘由:在建筑行业中,好久以来就有专门做中介的人,这些人都有官方的后台或者本身就是官场里的人。但中介费一般是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但王小莽却收取百分之八的中介费,致使建筑商不得不偷工减料,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工程的质量难以保障。这种作法实际上已经违反了潜规则的要求。因为潜规则是利害计量的结果和趋利避害的抉择,潜规则之所以能够被普遍遵循也正是因为它能为博弈的双方或者多方所认同和接受。王小莽的作法显然没有按照既有的潜规则行事,因为不管朱怀镜作出怎样的决定,他都难以摆脱困境。答应王小莽的要求,将这么大的工程交给王小莽,按照王小莽的作法,工程必然会出现问题,而工程一旦出现问题,朱怀镜必然难辞其咎;而如果拒绝王小莽的要求,实际上也就意味着拒绝自己顶头上司的要求,在这种官员的升迁由上司决定的制度下,这将意味着朱怀镜仕途的结束。对于这样一种“违规”的行为,朱怀镜又是如何应对的呢?朱怀镜最终还是没有答应王小莽的要求,但这不是,至少不全是出于官员操守的考虑。其实,一开始,朱怀镜并没有打算拒绝王小莽的要求。开始他的想法是:“只要能保证把路修好,谁修都一样,何必让王氏父子面子上过不去呢?中间必有文章,也只好由他去了。”这实际上还是按照潜规则的要求行事。但当知道王小莽的底牌后,对于其如此大胆地违反既有的潜规则的行为,朱怀镜开始重新进行利害的衡量了。因为这样明目张胆地违反潜规则,一旦出事,自己也罪责难辞。而且此时又盛传王莽之要调离荆都。在这种情况下,选择拒绝王氏父子要求的风险较选择答应王氏父子要求的风险又要小了许多。这番利益衡量的结果是朱怀镜选择拒绝王小莽插手高速公路。这个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朱怀镜遵守正式的规则,坚持原则拒绝顶头上司的不正当要求的故事,实际上却是朱怀镜对于违背潜规则的上司实施的一种反击,朱怀镜的这种反击本身又是维护潜规则的一种行动。潜规则依靠身处官场之中的人们趋利避害的利益选择,完成了维护自身的任务。

但是,潜规则在这里却遇到了自身的一个悖论,即反击违规行为的同时也同样违反了潜规则。朱怀镜对王小莽要求的拒绝是对其违规行为的反击,但这种反击也同样超出潜规则之外的,因为他反击的后果是得罪了自己的顶头上司。此后,朱怀镜不但被王莽之视为眼中钉,而且常常受到恐吓。我们也许不难想象,面临此种处境,朱怀镜的仕途生涯即使不能算结束,起码不会太一帆风顺了。小说的作者显然不希望朱怀镜这样一个还算是清官的人物就这样被“恶势力”击垮,所以作者在小说最后安排了一个看似完满实际无奈的结局,王莽之出车祸死了。这样,小说避开了这个难以解决的潜规则的悖论,制度的危机就随着当事人的死亡而被消解了。但是我们不禁要问是,假如王莽之没有调离荆都市,假如王莽之没有死,朱怀镜将会面临怎样的处境?我在此也同样无法解决这个悖论,因为这是制度本身固有的一个悖论。也许这个悖论只有等到官员的进退不是由某个领导的个人好恶而是由选民的投票来决定时才会得到根本的解决。当然,这仅仅是也许。

 

 

历史中的故事与现实中的故事竟是如此的相似。读《梅次故事》,我常常与《潜规则》中所讲述的历史事件相对比,每每发现古今官场中的潜规则竟是如此相象。我不知道若干年后的人们将如何看待我们现在的生活。难道真的会象古人说过的,“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悲夫”?如果我们不否认小说中的故事也是来自现实生活,如果我们不否认现实中的确存在自古就有的潜规则,那么,我们是否应当反思,为什么潜规则在我们这个国度会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竟历数千年而不终?我们是否应当思考,为什么隐性的法会取代正式的法,而成为约束人行为的真正规则?我们更需要深思的是,怎样才能消除这些潜规则,使正式的规则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也许,对上面问题的回答,并非仅仅靠从国外搬来几个冠冕堂皇的诸如民主、宪政、法治之类的词汇就可以完成的。也许,对上面问题的回答,只有真正地对中国人的人生与人心有一种贴心贴肺的关怀以后,有对潜规则的真切把握以后,才可以来寻找问题的答案。

 

 

王跃文:《梅次故事》,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版。

吴思:《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