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
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所长
陈方正
自由主义在新世纪所面临的挑战
二十世纪90年代初,世界两大阵营的激烈争持陡然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与方式结束,全球化浪潮亦同时猛然高涨,为二十一世纪的新天地拉开序幕,引致"历史终结"的惊呼。人类对新世纪来临的热切期待不难理解,对其前景却未免过份乐观,上一世纪初如此,现在仍然如此。1999年底世界贸易组织(WTO)在西雅图所遭遇空前庞大与激烈的抗争,令世人吃了一惊,但先进工业国家的政治与财经首脑显然尚未清醒过来,对问题性质与深度更没有确切了解,而仅视之为习惯性抗议份子与具无政府主义倾向群众之发烧与捣乱,今年从而继续有6月瑞典哥德堡(G?teborg)以及7月意大利热那亚(Genoa)更为激烈乃至酿成流血惨剧的骚动。看来,今后这一类世界首脑会议可能必须移到更容易控制群众的地方乃至军舰上召开了,这对于以民主、自由、开放为标榜的西方社会领袖而言,无论如何自圆其说,恐怕亦不免成为莫大讽刺。
诚然,诸如英国十五世纪的罗拉德派(Lollards)和十七世纪的平等派(Levellers)那样激烈反建制的群众运动,历史上屡见不鲜,也许不值得大惊小怪。不过,大风起于苹末,他们的口号、论调、思想虽似狂热、散漫、缺乏系统理据,却往往亦是深刻问题的反映,是诸如宗教革命和光荣革命那些钜变的征兆。同样,今日的"西雅图99"或"热那亚01"事件亦自有其不可忽视的社会与文化意义:在传统社会主义运动转趋沉寂,而自由主义-资本主义这宰制全球的意识形态,以及它所宣扬、支持的商贸全球化浪潮如日中天之际,这些事件正就代表一般民众(而非仅呆在书斋里的知识份子)对这大潮流的反应与挑战。中国决意以西方为师而推行改革开放政策已经垂二十余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融入全球经济体系这一既定国策现在也已经逐步落实了。际此关头,西方内部这一民间对建制挑战的意义与前景,是值得中国知识份子密切注意和仔细研究的。 一 自由与平等的张力
如所周知,在历史上,自由主义的出现既立足于政治诉求,亦复反映经济政策主张。从洛克(John Locke)、边沁(Jeremy Bentham)到穆勒(John Stuart Mill),所谓古典自由主义,其要义就在于以法治保障财产、人权,规范国家权力与功能,以市场机制替代人为经济干预,从而创造一个宽松、自由但不乏基本秩序的社会。在其中,秉持天平的蒙眼法神与市场的无形之手保证了体制的客观性与公义性,由是带来长期稳定与强大活力,为资本主义的成长创造了环境,也为英美两国近二百年政治经济的飞跃发展奠定基础。倘若说这是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在现代所发现的一大秘密,所创造的奇迹,当不为过。然而,高度自由带来活力,却也同时产生不平等,这不平等并非原来的秩序或者市场所能改变的--恰好相反,在既定秩序下它往往被加固甚至剧化,它的消除,只能借助于超出原有自由主义观念以外的政治运动。从1832至1922近百年间,英国经历了三次扩大议会选民范围的运动,才终于实现全民普选的理想1;美国经历了1929年经济大萧条的震撼,才逐渐接受有限度福利国家观念,这些可以说是修正自由主义之必要的最好例子。
当然,随着新观念的出现与接受,自由主义本身的论调也同时会转变,这无疑是它富有弹性和生命力的表现。因此,纯正的自由主义理论家哈耶克(Friedrich A. von Hayek)用了整整一本以《社会正义的幻象》(The Mirage of Social Justice)为题目的书来论证"'社会正义'的理念是全然空洞、无意义的"2,另一位同样激烈不妥协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却不得不勉强承认,最低限度社会福利可能有正当性:"他(自由主义者--笔者按)也可能赞同国家的纾缓贫困措施,因为这是社会大多数达到一个共同目标的更有效途径"3。事实上,如弗里德曼所抱怨的,自从30年代以来,在美国政治辞汇中,自由主义所代表的已经不复是十九世纪的"申张自由,亦即促进福利与平等之最有效途径",反而是"福利与平等作为自由之前提或替代品"4,也就是说,自由与"福利、平等"已经主客易位,本末倒置了。"平等"或"社会正义"容或在理论上是个模糊、难以清楚界定的概念,因而成为自由主义者的上佳攻击目标,不过,它的实际诉求却顽强地挥之不去,无法抹杀,始终与自由主义之间维持强大张力。因此,70年代以来,不但欧洲出现了强调商议民主的所谓"第三条道路",即在资本主义的大本营美国,除了以哈耶克、弗里德曼、诺齐克(Robert Nozick)等人为代表的"原教旨派"自由主义,以及贝尔(Daniel Bell)、弗兰克尔(Charles Frankel)等追求"起点平等"的"精英自由主义"(meritocratic liberalism)这两派以外,又出现了诸如罗尔斯(John Rawls)和德沃金(Ronald Dworkin)那样追求"结果平等"的新派"平等自由主义"(egalitarian liberalism),他们和从社会主义蜕变而来的"激进平等主义"(radical egalitarianism)5 在理念谱系上其实已相当接近了。
从十九世纪初到二十世纪中叶这一个半世纪之间,世界经济与资本主义的发展虽然迅速,然而大体上还具有相当连续性,自由主义的蜕变亦因此还有迹可寻。然而,到了二十世纪80、90年代,由于科技变革的影响,全球经济与资本主义获得了爆炸性动力而"起飞",瞬即成为大部分人甚至学者都难以辨识其真正面目的事物。在此新形势下,自由主义对新时代的适应也就成为全新课题了。
二 巨无霸公司治下的世界
在二十世纪末的二十年间,世界经济结构最重大、最瞩目的变化,就是少数工业先进国家,亦即所谓G7国家6,开始主宰全球经济:它们仅占全球人口12%,但本地生产总值(GDP)则占66% 7;而数百家巨无霸型跨国公司(更准确的应该称为跨国公司法团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s)--它们大致可以以《财富》(Fortune)杂志每年所开列的"全球500"(Global 500)大公司为准--又静悄悄的控制了这些先进国家的经济乃至政治。这类公司的绝大部分(86%)总部设于G7国家,其总营业额达到后者GDP的54%(表1)。说来奇怪,注意和真正了解这个钜变的,并不是站在资本主义世界外部的哲学家,甚至也并非象牙塔中的经济学家(他们在巨大学术压力下往往变为高级工程师,或者不自觉地充当了福音布道员的角色),反而是从资本主义核心体制里面跑出来的人物,例如柯尔顿(David C. Korten)和诺兰(Peter Nolan)8。前者最近风靡一时的新着以惊心动魄的《当公司统治世界时》9为题,详细分析了这个现象所带来的深刻危机;后者去年发表的《中国大型企业还将何以立足》10从另一角度客观、冷静地分析了中国在此危机中的处境,其效果同样震撼心弦。我们要了解自由主义在新世纪面临的挑战,正好以他们的分析为切入点。
资料来源:Fortune, 24 July 2000; The World Economic Factbook 2000/2001 (London:
Euromonitor 2000);所有产值以国际标准汇率计算。
# 包括奥国、荷兰、比利时、瑞士、瑞典、挪威、芬兰、丹麦、西班牙、葡萄牙、希腊、澳大利亚、新西兰。
* 包括中国、南韩、港澳(中国)、台湾、马来西亚、新加坡。
资料来源:同表1。
"巨无霸公司"的力量并不全然由于独占或宰制某一行业(虽然这亦往往是重要因素),而更是由于其极端雄厚,名副其实"富可敌国"的整体经济实力,其高度整合的组织,严密的财务控制,与雄厚的科技、商贸力量。如表2所示,一间名列前茅的巨无霸公司的年营业额高达1,000亿美元上下,这大约相当于一个8,000万人口的中低收入国家,或者一个400万人口的高收入国家/城市的GDP。例如:通用汽车(General Motors)与俄国,戴姆勒-克莱斯勒(Daimler-Chrysler)汽车与香港,蚬壳石油(Shell Oil)和以色列都在伯仲之间;以中国之大,英、法之富,只不过相当于这类公司前十名左右的联合力量;甚至富甲天下的美国、日本和德国,亦只不过分别与前250、60、20家公司的联合力量大体相匹敌而已。今日全球经济之绝大部分控制于数百家巨无霸公司之手,已无可置疑--事实上,从表1与表2可见,对一个国家来说,其境内此类公司之数目、规模、所占经济活动分额,已成为其经济发展程度的指标了。
所谓"控制",最基本的意义,是指这些"帝国型财团"(Imperial Corporations)11在生产安排与财富分配上所起的巨大与决定性作用:由于其倾国倾城的财力,跨越全球性以及数十百行业的运作,它们在采购和销售价格、工资与利润分配、资金调度各方面,都获得了任何个人甚至经济力量微薄的城市、地区乃至国家所无法抗衡的决定权。广大落后地区的工资普遍受到强大压抑(耐吉[Nike]运动鞋在印尼通过极其廉价的外判工而将其七万五千余工人的全部工资支出压低到其付予一位篮球明星的个人广告费以下,是最突出的例子),甚至先进国家的低发展区域,诸如美国南部或英国西部,也都不能不对其要求唯恐唯谨12。
经济权力高度集中于少数财团决策层的一个自然社会后果,就是财富分配之高度不均,可以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例如,在1990年前后,美国顶1%富豪的总收入超过了底层40%人民;而全世界人口最富20%的总收入则达到所有其余人口的4.8倍13。但更重要的,则是这些"帝国型财团"很自然地藉着其雄厚经济力量有计划、有系统地左右立法,控制舆论,甚至"正本清源",进一步影响中小学教育14。诸如美国枪会(American Rifle Association)长期阻挠有关枪械管制的立法,或者汽车工业在有关汽油征税以及公共交通网络建设上的决定性影响,可以说是美国大公司将其经济力量转化为政治、社会乃至文化力量最突出的例子;至于其在国际政治上所发生的作用,就更不必说了--1983年智利民选政府之受到ITT公司颠覆而垮台,当是近年最为人熟知的典范。
作为庞大商业机器,这些财团的唯一目标是追求当前利润。由于其力量之雄厚,这一目标在政治与社会上转化为经济增长的盲目追求,从而连带产生了环保、资源浪费、废物泛滥成灾等全球性严重问题。德格(William Dugger)的观点无疑会被目为过激,但他将帝国型财团比喻为长生不死,可以无限膨胀的巨无霸怪物(Frankenstein),而其对人类社会的宰制已近乎整体与全面,则不能不承认的确有相当道理15。
三 对自由主义的挑战
在十九世纪,政治上的人权、法治、自由诉求与经济上的自由主义并行发展,两者虽然被认为相关,但只不过是相互促进,而且主要还是政治自由促进经济自由与成长,远远未曾达到密不可分,结为一体的地步。但到了二十世纪,由于始而对法西斯主义,继而对共产主义抗争的需要这一动力所驱使,自由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结合却越来越紧密,甚至寖寖然有融成一体之势。弗里德曼在其宣言式的著作《资本主义与自由》中断言�"它(意指本书--笔者按)的主旨在于:竞争性资本主义(即大部分经济活动是通过在自由市场运作的企业组织起来)是个自由经济体系,亦是政治自由的必要条件"(重点为笔者所加),又说:"就其作为达到政治自由这一目标的手段而言,经济体制的重要性在于它之影响权力之集中或分散"16,这可以作为自由主义在政治与经济理念上结合的最清楚表述。但证诸资本主义在过去二十年的实际发展,他这一说法就引出两个基本疑问来了。首先,倘若竞争性资本主义和自由市场运作受到国家强力干预,例如通过税收改变收入分配,推行大量社会福利等等,那么政治自由是否一定受影响?其次,在自由主义-资本主义体制下,权力是否必然分散?政治自由是否必然有更大空间?换而言之,政治意义上的自由主义,是否与资本主义有必然关系?
这两个问题在表面上似属理论性质,但实际上都可以通过对政治现况的考察而得到清楚答案。就第一个问题而言,我们只要看英国及北欧,特别是瑞典,在60至80年代间所推行的大量工业国有化以及高税、高社会福利政策,而同时维持高度法治以及议会民主,便可以知道虽然在历史上资本主义(最少是高度市场化的经济体系)与议会政治的确同时出现,而且密切相关,但在当代世界则很难说不受任何干预的自由经济体系是政治自由的必要条件。最少,公共经济领域的扩大,并不一定影响人权、法治、代议政制。换而言之,在现实中自由主义的政治部分(那也是它对一般知识份子最具有吸引力的"光环")和它的经济部分并没有必然关系。当然,过份受干预的市场经济效率的确可能显着下降,但那完全是另一个问题,与政治自由并不相干,这是必须辨明的。
至于第二个问题,则答案也很清楚。由于过去40年间跨国公司的飞跃发展,其操纵性力量之变质,以及少数实力与国家相埒的巨无霸"帝国型财团"之出现,显然在资本主义体制下权力并不一定分散,所谓"政治自由"亦不一定有更大空间。诚然,由是而导致的权力之高度集中,以及相应的政治空间之实质压缩,并不意味议会政治以及法治受到打击或被取消:恰恰相反,"帝国型财团"是绕过了这两种机制,甚至进一步反过来包围、控制和直接利用这些机制而实现其政治宰制的:孙子兵法中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在此得到了全面和深刻体现。从这个角度看来,自由主义最大的挑战其实是来自它本身:它所孕育的资本主义成长与壮大之后,就有反过来颠覆其原有理念的可能。
说得更具体一点,在十九世纪,市场经济活动大致以个人以及力量彼此大致相当的商业组合为主导。然而,自20年代以来,这一状况即已不断改变:时至今日,真正重要的经济活动单位已经是公司,特别是具有法团地位的巨无霸上市股份公司(imperial public corporations),而非复个人,甚至也并非一般的商贸公司。具有法人地位的财团是当代经济制度的产物,然而却有极久远和强固的法制观念作为基础17。它之可畏,之所以具有颠覆自由市场机制的潜能与倾向,是在于它一方面具有自然人的绝大部分功能与法律地位,另一方面却又远远超越自然人的限制。例如,就经济活动而言,它和个人完全一样:公司法团可以进行市场交易,订定契约,拥有或处理物业、财产,提出诉讼或被诉,成为协会、联盟或其它组织的成员,发表言论,游说国会等等。与自然人相比,它唯一缺乏的,只是个人政治权利,即不能直接参与政治活动,不能投票、参选、从政。但这方面的限制,它却可以通过发挥政治影响力而补足18。另一方面,公司法团有好几方面是远远为自然人所不及的:首先,它的生命没有自然限制:除非自动清盘或者由法庭或议会颁布命令,它永不会消失--也就是说,它虽然可能因"疾病"或意外而死亡,或被判死刑(我们都知道那是多么困难和罕有的事),但在正常状况下却永远不会因为衰老而死亡,原则上可以长生不老;其次,通过市场集资、相互合并、分设子公司等方式,它可以无限扩张、变化、生长、繁衍,而不必如自然人之必须忍受躯体上的先天局限。很明显,个人甚至家族或者小本经营的私有企业与这样的长生巨无霸在能力上属于全然不同的数量级,二者绝对无法相比。前者要与后者竞争,等于凡人挑战奥林匹斯诸神,是注定失败的。
然而,法人公司制度之存在,其实已经有数百年历史,为甚么它的宰制性,要到二十世纪的80、90年代才显现出来呢?这一方面是由于资本主义的发展有其内在阶段:具有客观结构的股份公司法团取代枭雄式的个人富豪,以及这些公司通过大量合并19而蜕变为巨无霸,再通过充分利用其经济力量而操控市场与议会政治,其相关意识与组织方式都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成熟。更重要的,则是科技与国际政治基础的改变。在二十世纪下半电脑与通讯技术的飞跃发展,以及财务及会计管理技术的进步,令少数人有效地管理、控制、推动牵涉数十万员工以及数千百亿资金的庞大全球性商业帝国成为可能;同时,冷战与意识形态对抗的结束,也为全球市场的开放,以及帝国型财团的进一步发展铺平道路。
所以,回顾过去二百年间民主政治及市场经济发展的历程,不能不承认自由主义当初出现时的那个政治-经济-社会环境今天已经彻底改变了:控制市场的,也许仍然是"无形之手",但这只手所代表的,已非复各为私利筹划打算的许多个人,而是能够影响政府,左右舆论,在无形之中操纵数千百万人命运的数百家跨国财团了。在很大程度上,这巨变正是自由主义-资本主义这一强力组合的成功所致,但饶是如此,我们仍然不能不承认,这异化了的自由主义正在反过来颠覆其原本理念,迫使我们重新检验它的理据。
四 自由主义能修正吗?
在二十一世纪,巨无霸跨国公司显然将继续宰制世界,因此,由之推动的高经济增长追求在社会、文化、环境生态等各方面所产生的严重问题,今后很可能进一步恶化,甚至导致灾难性后果的出现20。所以,也不能不正视,作为支撑这样一个世界的重要理念,自由主义有继续修订、发展的必要。但是,这真有可能吗?
当然,自由主义有许多不同论述,并不像马克思主义那样,有一个明确而严谨的理论架构。而且,如上文所提到,在过去百年间,它实际上也早已经历了重大修订,即经过20、30年代的经济风暴之后,承认社会福利的正当性及需要,以及政府由之而来的责任与权力。这修订部分消解了自由与平等之间的紧张,亦在一定程度上解开了政治自由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紧密关系。因此,上述问题相当于:有可能以自由主义之中的政治部分,即民主(即议会政治)与法治,来制衡其经济部分的弊病,即资本主义的过份发展,特别是跨国财团的庞大势力,从而建构更合乎人性的全球秩序吗?那也就是说,"消极自由"能转化成为"积极自由"吗?
在原则上,这似乎是可能的:也许瑞典与北欧在70、80年代的体制就可以视为范例。然而,在实际上,这种想法却有多重不可忽视的基本困难。首先,保留自由主义中的政治自由部分而修正其经济部分虽然是富有吸引力的想法,但帝国型财团这一巨灵从瓶子里释放出来之后,又要再哄它缩回到瓶子里去,其实际可能性到底存在吗? 要制约帝国型财团的存在以及运作方式,并不是仅仅向某一家跨国公司而是向所有此类财团宣战,并不是打击它们某一项利益而是从根本来威胁它们的生存方式。以它们目前对法庭、议会、政府行政部门的强大影响力,以及在社会舆论乃至学术界的广泛动员能力看来,通过西方现行民主体制来制衡它们的可能性可以说是微乎其微。我们不可忘记,这些帝国型财团的地位,正就是过去百年间它们长期有计划、有系统、锲而不舍地在西方政治体制中运用本身力量逐步建立起来的。诚然,自1999年西雅图大规模抗议浪潮以来,相类行动不绝如缕,而且今后很可能日趋广泛与激烈。但迄今为止,这类行动虽然在媒体上大出风头,实际效果则微不足道;而诸如柯尔顿那样的登高一呼,即使在学术界、新闻界也还未曾造成实质影响。事实上,社会精英大部分是现行体制的得益者,或思想认同者,能感到危机深切而大声疾呼者,只不过是凤毛麟角。在没有直接影响大众切身利益的严重危机(诸如经济大萧条或香烟的危害已经无可置疑)出现之前,要根据一种新的理念去改变现行体制是极其困难,甚至可说完全不切实际的。 其次,还须正视,以商业帝国法团为核心的资本主义(这可称为"法团资本主义"corporational capitalism)之急速发展并非通过掠夺式的牟利,而是高效率与不断创新所致。我们今日所坐的汽车、飞机,所享受的丰盛食物,所看的电视,所用的电脑、手提电话--也就是说,塑造我们意识的现代世界事物,无一不是由这些财团为了追求利润而研究、改良、制造出来。以行政、立法或者其它方式箝制其运作上的自由固然可能解决某些财富分配或环保问题,但同时亦将严重削弱它们的效能,从而阻碍以科技发明为基础的新世界出现。这后果是否能为社会接受呢?现代人会因为环保、废物堆积、社会不平等等问题,而愿意自动放弃目前所享受的物质世界,愿意从现代世界后退,回到一个能满足人类基本需要,更平等、合理但不太富裕,较少变化的社会中去吗?那恐怕是大有疑问的。 第三,即使一部分国家或地区有意拋弃或者拒绝追求前述经济体制与发展模式,那对此体制、模式也未必有太大影响,因为它本质上具有强大的宰制性与扩散性。倘若不同国家对于科技应用与经济发展有不同政策,那么发展策略最猛锐,最不顾及资源与环境保护的国家,在短期内其经济与政治力量很可能变得最为强大,其输出、散播本身体制的倾向亦最难以抗拒或抑制。 假如某些观察可以入信的话,一个现成例子就是,诸如瑞典和北欧那样的民主社会主义尝试,在西方世界这大环境中并不稳定,是可以,而实际上亦已经为外来资本主义势力所颠覆21。因此,政治与经济体制虽然在原则上可以修订,但其改变绝非请客吃饭,它肯定牵涉与商业帝国法团的激烈抗争,乃至国际政治倾轧,恐怕没有可能在民主体制内和平地、有秩序地完成。更何况:从目前分子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以及机械人科学进展的惊人速度看来,今后不出四五十年间,各种形式的人工生命就已经会以今日无法预料的形式纷纷出现,并且与自然人竞争,取代自然的大部分功能22。这一迫在眉睫的大变革已势所难免,并肯定将对人类社会保存至今的一切价值、规范、信念产生无从估计的颠覆作用。换而言之,过去五百年间效率与科技力量的追求已经累积了巨大动量,今日以帝国型商业财团为标志的资本主义形式正是这种追求的具体表现,甚至可说是化身。它之不可能被扼制、驯服或逆转,和四五百年前腐蚀、销融中古世界的宗教革命、科学革命或启蒙运动之势不可当是一脉相承的。
以上我们从社会-政治、经济以及科技力量等三方面论证,以政治自由主义来制衡、修订经济自由主义的种种实际困难。我们现在要进一步指出,即使假定这制衡、修订的愿望可以实现,其结果仍然并非自由主义的出路:倘若现代资本主义受到另一种体制,例如社群主义(communitarianism)23的严厉制约,甚至为其取代,那么一个失去了大部分经济活动与发展自由的社会虽然可以保留相当程度的传统政治自由(这"自由"将会有其社群制约的大前提,而非不受限制),但自然难以说是不折不扣的仍然在奉行"自由主义"。社群主义所提倡的,大体上可以说�"改良中古主义":要宗教境界,但不要迷信;要伸张地区(而不是国家)利益,但不要封建;要科技与市场,但不要法团资本主义;要现代生活,但不鼓励追求新奇炫异,更不允许过份奢逸。这种小国寡民加上有限度科技的理想静态社会固然有吸引力,但显然并非自由主义,而且其实现的可能性即使存在,也还很模糊,很遥远。
五 出路的展望
自由、民主与人权无疑是近代政治史上最有力的观念,而资本主义也无疑是近两百年来最强大最有能量的经济体制。然而,由于资本主义在过去二三十年所发生的形态突变,它与政治自由主义的结合已经遭遇严峻考验。一方面,法团资本主义与以个人为主体的古典自由主义两者之间距离已越来越远;另一方面,即使是颇为有限度的社会福利与收入再分配,亦不为诸如弗里德曼那样的原教旨派自由主义者认同。因此,自由主义正面对丧失普世性意义,日渐沦为意识形态或政治标签的危险。在十九世纪,自由主义的要义在于限制政府,扩大个人活动空间;然而,在二十一世纪之初的今日,在数百跨国财团宰制下,个人经济活动空间已被压缩到极小范围;现在还有能力与财团力量抗衡,为大众整体经济利益发言的,只剩下政府而已。倘若认真面对这一现实的话,自由主义要继续作为一个具有发展活力以及现实意义的理念,根本钜变殆不可避免,但变的方向到底何在,则尚难辨认。我们认为,在目前的摸索阶段,提出整体理想替代方案(社群主义可说是这样一个尝试)为时尚早,要展望人类社会的未来,应该暂时拋开整体性变革构想,而从下面三点现实形势出发。首先,是西方所建立的民主与法治体制仍然具有强大生命力;其次,是科技主导的变革与相关的经济-社会建设不可能废弃;最后,则是经济发展所造成的严峻社会与环境问题必须解决。在这三大前提下,解决问题的方向到底何在,并非我们可能在此探讨。作为本文的结束,我们要在此提出的,只不过是对当前社会运动的一些简单观察而已。 这观察的中心是:建构各种具有共同意识与目标的公民法团,充分发挥并扩大其影响力,也许是在上述前提的强力制约之下,解决问题的自然途径。这一途径有好几个特点是值得注意的。首先,它从现有体制出发,寻求有限度地改变现状,所以起点很低;另一方面,无论从行动方式抑或目标来说,它都超出传统政治运作模式以外,所以具有逐步改变现行体制的潜能。也许,更重要的是,通过公民法团动员群众的改革途径具有高度自我调节的机制:它的力量与成功,虽然与领导者的感召力与理念有关,但至终则取决于大众对有关问题的反省与选择。所以,这是个缓慢、累积性的过程,但也因此较为稳健,可以反映社会整体深思熟虑的结果。 当然,这样的行动早已经有不少先例,例如为了环保而不断战斗,并且已经因此在国际上获得广泛注意,同时也产生了相当实际效果的"绿色和平"运动就是突出典范。这一类行动在理念上显然和强调直接参与的所谓"共和主义民主",或者强调协商、对话、包容的所谓"第三条道路"、"第三类民主",有相通之处。它可以视为,以相类似于法团资本主义本身所采用的体制,来制衡法团资本主义行为的策略,但其目标则与社群主义整体性地抗拒现代社会的理想,有根本差别。不过,公民法团即使能够稍为缓和法团资本主义过份发展所造成的灾害,它真有力量制衡后者,从而达到调整全球政治、经济结构的长远目标吗?毕竟,在抽象与间接的公义基础之上结合,无疑要远较在人人可以直接切身感受的私利基础之上结合为困难。这一关键问题的答案,恐怕也并非目前所能预见的了,因为它一方面取决于社会上公民意识的激发与提升,另一方面则视乎一般民众感受经济发展所带来危机的强烈程度而定,而两者都是在急速变化之中的。也许,比较可以肯定的只是:无论在西方社会或者广大的发展中地区,单纯以经济发展和物质建设为目的的单一政治-经济体制行将产生深刻与长远变化,而逐渐为在广泛公民政治动员冲击下不断改变的多体制混杂格局所取代。
最后,我们也许应当指出,无论以上的展望是否正确,自由主义的变质将无可避免,其最根本原因是:无论在现代经济抑或政治体制中,个人都太渺小、软弱,都必须通过以共同目标而结合的法团才能获得活动空间,因而也必须认同于此类法团,并且接受其规章与内在动力约束。因此,以个人自由为基本出发点的主义、理念,必然被锁定于所谓的"消极自由"的狭小范围内,而由于此范围在法团资本主义压迫下日益减缩,其所背负的"自由主义"自也难免逐渐丧失实质意义。当然,"自由主义"是个富有魅力的口号,是个不会轻易消失的光环,所以,可以预期,它也还将为种种不同目的而被长期使用。
原载于《二十一世纪》双月刊,2001年12月号,(香港:中文大学 中国文化研究所),页4-14。
注释
1 边沁的实用主义运动和古典自由主义之间的关系十分微妙:它既是后者的一部分,但同时又与激进派合作,推动1832改革法案,因此正好视为这里所说"政治运动"的最早表现。
2 Friedrich A. von Hayek, The Mirage of Social Justice, vol. 2 of Law, Legislation
and Liberty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6), xi. 中译本见哈耶克著,邓正来、张守东、李静冰译:《法律、立法与自由》(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
3;4;16 Milton Friedman, Capitalism and Freedom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63), 195; 5; 4, 9.
5 Kai Nielsen, Equality and Liberty: A Defense of Radical Egalitarianism (Totowa,
N.J.: Rowman & Allanheld, 1985).
6 G7国家指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它们依次是全球GDP最高的国家,只有人口超过上述七国之和的中国其GDP超过加拿大(倘按平价购买力计算汇率则在美、日之间)。
7 当然,对中国和俄国而言,以标准汇率而非平价购买力来计算产值会造成很大偏差,但这并不影响下面的结论。
8 柯尔顿出身于美国小城的保守商人家庭,毕业于史丹福大学本科以及工商管理学院,曾任教于哈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五年,然后长期服务于福特基金会以及美国政府的国际发展署,派驻东南亚14年之久。他是"西雅图99"运动的策划者和推动者之一。诺兰在伦敦大学得经济学博士,现为剑桥大学朱泽(Judge)管理学院讲座教授,中国大型企业研究专家。
9 David C. Korten, When Corporations Rule the World (San Francisco: Berrett-Koehler;
Bloomfield, Conn.: Kumarian, 2001).
10 诺兰(Peter Nolan):《中国大型企业还将何以立足》,《二十一世纪》(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2000年6月号,页5-19;有关各国本地生产总值资料(以1999年为准),见The
World Economic Factbook 2000/2001 (London: Euromonitor 2000)。
11 "巨无霸公司"又被命名为"帝国型财团",其特征见William M. Dugger, Corporate
Hegemony (New York: Greenwood Press, 1989), 18-21。
12;13;14 同注9,页115、130-31;113-16;157-59。
15 同注11William M. Dugger。
17 在近代,它是以十七世纪出现的皇家特许海外专利公司,诸如荷属东印度公司、英属东印度公司为滥觞;但在西方法制思想中,通过法律规定而产生的独立法人(corporate
identity)观念可以一直追溯到罗马法,而中世纪的各种宗教、政治制度亦莫不与此有极其密切的关系。见Ernst H. Kantorowicz, The
King's Two Bodies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57)。
18 对这种影响力之无孔不入,见注9,chap. 10。
19 下列有关全球跨国公司合并所涉及的金额及其爆炸性增长率(平均每年55%)正好说明这些公司在近数年的生态突变:1992年:1,560亿(美元,下同);1994年:5,600亿;1998年:25,000亿;1999年:34,000亿,那约略处于当年日本与德国的GDP之间,而为中国GDP的二至三倍左右,视乎汇率计算方法而定。资料来源见注10。
20 当然,当代世界的主要问题(主要是生态和人文环境的恶化)到底严重到甚么程度,其成因是否应该完全归咎于资本主义或少数跨国公司,抑或要承认它是现代化变革中无可避免的现象,那是有争议的。这争议中的非主流意见见前引Korten,
When Corporations Rule the World ; Dugger, Corporate Hegemony ; 以及Herman E.
Daly and John B. Cobb, For the Common Good (Boston: Beacon Press, 1989); Bruno
Amoroso, On Globalization (London: MacMillan, 1998).
21 根据丹麦Roskilde大学Jean Monnet讲座教授亚摩罗索(Bruno Amoroso)的说法,瑞典社会民主党首领帕尔麦(Olof Palme)在1987年被暗杀,以及北欧的丹麦及挪威随后之逐步放弃民主社会主义,都并非偶然。见注20
Amoroso,页3-4。
22 例如,见"End-of-Millennium Special Issue", Scientific American (December
1999) 诸文的讨论及预测。
23 柯尔顿称这样一个较理想的世界为"地区化的市场经济",其特点是所有资本都必须受到监管与节制,地区政治力量与利益永远占优先地位,消费、生产与财富差距都要受到严格规限。见注9,chaps.
22-23。达理与可博在其专著中对社群主义有更详细而系统的论述,中心论点是自启蒙运动以来的整个现代化进程都必须检讨,特别是需要推行某种广义,除去了迷信成分的一神宗教,以重整人的性灵生活。见注20
Daly and Cobb。
《世纪中国》(http://www.cc.org.cn/) 上网日期 2002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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